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篇一
1、积极参加骨干教师培训,不断反思总结,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2、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并做好示范引领作用。
3、阅读一些幼儿教育方面的书籍并撰写读书笔记。
4、认真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纲要》。
5、大练基本功,利用空余时间练习弹唱、绘画、舞蹈等专业技能。
1、在师德师风、业务素养方面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注重日常工作的引导,及时指出张老师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引导其及时改进。
3、听张老师的课,认真记录,按照一节好课的评价标准认真评课,及时指出张老师上课中的优缺点,对如何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
4、指导张老师如何撰写教案、如何进行二次备课、如何撰写教学反思、观察记录和活动实录等。
5、指导张老师主动与家长沟通,并积极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6、建议张老师多阅读一些幼教方面的书籍,在书籍中领略教育的真谛。
1、对“幼儿园家园共育工作”和“幼儿园体验式家长会”进行全员培训。
2、对“园本主题活动课程”进行专题研讨,其中包括主题的选择,主题内容的生成,主题活动设计等。
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发[20xx]21号)和当阳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对《暂行规定》实施效果、立法技术情况的调研,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暂行规定》;通过宣传资料、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局机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总结分析。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
(三)自查自纠。调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暂行规定》制定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滞后、漏洞、不适应等问题,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行为、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力度,建言献策。
(四)交流经验。召开旅游单位、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收集整理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征求对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议总结。针对《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从20xx年7月3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活动分为4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5日)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永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亚清、张帆,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国春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方群同志兼任,制定《当阳市旅游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确保立法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2、8月2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暂行规定》,认真领会《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于制作一期《暂行规定》宣传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与学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6日至8月13日)
1、8月7日,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并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2、8月9日,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讨论《暂行规定》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全面性、适应性以及可操作性等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修定意见和建议。
3、8月13日,结合单位实际,研究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三)交流经验阶段(20xx年8月14日至8月22日)
1、8月16日,召开本地旅游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并听取他们在发展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看法和建议。
2、8月20日,召开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重点听取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所遇到的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出台解决措施,力保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顺利完工。
3、8月22日,召开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和了解他们关于发展环境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尤其是损害发展环境最突出、对他们影响最大,以及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成立专班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协调沟通,必要时寻求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尽一切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在当阳落户生根发芽。
(四)建议总结阶段(20xx年8月23日至9月3日)
1、建议总结。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归纳总结《暂行规定》修订完善、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工作报告上报市纪委。
2、考评。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绩效考评。
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篇三
地方统计立法调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全省地方统计立法工作部署,从4月份开始各地进入立法调研阶段,围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活动,至6月份上报调研报告。为了增强立法调研的交互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特制定我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基本框架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89年由省人大会颁布实施以来,除1997年省人大会针对与《行政处罚法》抵触的个别条款进行过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较大修改。在此期间,全国人大会已分别于1996年和20xx年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修改。《条例》有些条款已经与上位法相抵触,多数条款已显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慎重研究后,省统计局确立了立法思路——彻底改造《条例》的框架体系,即废旧立新,参照新《统计法》的框架结构,分章节地描述法律规范的内容。
《条例》拟由九章组成,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第三章统计资料公布与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五章机构和人员;第六章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2、《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废立研究
二、调研课题
4、如《办法》予以保留,则:
(1)《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任用或聘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实施网上直报及社会调查机构违法调查、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等行为的概念、情节如何界定。
(2)如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罚款)标准。
(3)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较大,处罚力度是否应该加大。
三、课题分解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是予以保留,还是予以废止,以及保留或者废止后的相关问题(调研课题中3、4两题)为各地必须调研内容。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课题分解如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地方统计立法调研将作为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各地的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展所长,各司其责。市局已经成立了由局长陈荣平任组长,分管局长吴志刚、总统计师杨敏等为副组长的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调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立法调研工作。各地也要抽选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拟定调研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2、深入调研。各地要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调研活动。要动员局内各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统计机构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活动,使得统计立法与统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借力发力搞好调研;要采取深入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学专家召开研讨会,走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做到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确保取得实效。
3、力出精品。各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调研成果,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主要突出“新、高、实”。新是指调研报告要是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是其他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未涉及或涉及不深的内容,要符合创新要求,人无我有;高是指调研报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要有行政法理论支撑;实是指调研报告要切合统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的调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时被采用,或虽未采用但被吸纳了精华,将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奖励。各地调研报告分《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部分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部分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篇四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新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加强统计信息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上送信息简报,撰写调研文章,提升我镇统计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县级主管部门的目标任务。
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召开相关的统计工作会议,加强村级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业务培训,建立完善统计报表填报制度,坚持抽样调查和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的科学推算的科学统计调查方法。滤布进一步强化统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功能。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执照上级的要求,优质高效全面完成各项月报、季报、年报和不定期报表业务。
做好历史台账和月度台账的登记和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本镇统计资料汇编工作,为党政和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做好我镇公共机构节能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抽样调查任务和其它一些时临性调查工作。
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的汇报请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及时收集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坚持统计报表送审、复核制度,切实做到统计报表数据与各部门上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数据准确一致,使统计工作服从领导,服务于全镇工作大局。
政府综合性、日常性和周期性统计工作。
20__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20__年镇方斗村、尖山村、大田村三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县20__年度新农村建设成片新村建设工作。
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单位(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篇五
一、拟提请省^v^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29件)
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送省司法厅审查时间
提请省政府审议时间
提请省^v^会审议时间
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修改)
省司法厅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修改)
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修改)
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废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v^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决定(废止)
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v^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的决定(废止)
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
省委政法委
省公安厅
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岸治安管理规定
省公安厅
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修改)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修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
省林业局
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修改)
省林业局
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修改)
省林业局
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修改)
省林业局
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修改)
省林业局
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修改)
省林业局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修改)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修改)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省^v^
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进口药品管理措施若干规定
省药品^v^
海口海关
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规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监督管理规定
省卫生健康委
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规定
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10月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