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18篇)

时间:2023-10-26 11:50:01 作者:翰墨 精选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18篇)

实施方案是指在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时所采取的具体步骤和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在实践中更好地执行任务和完成目标。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我们需要制定出一份符合实际需求的实施方案,以指导我们的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等,制定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发展指标,按属地原则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30家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率先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牵头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一批医疗领域“临门一脚”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医学进步,带动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5。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5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支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发展医院试点。围绕精神、肿瘤、心血管病、创伤、神经疾病、儿科、骨科、呼吸、传染病、妇产、老年病等重点专科方向,争取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湖湘中医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救援队建设,推进陆空一体医疗转运与救治。

(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3,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5%,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规划设置若干个省级综合性和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设立一批省级多学科疑难病诊疗中心,启动一批重大疾病诊疗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省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大中医优势专科,建立规范高效的多学科协作机制。

(三)地市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1,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0%,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35%。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本行政区域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固化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模式,各市州依托综合实力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成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医防协同。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8左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全省所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50%的县人民医院、35%的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2.建设任务。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强边”计划,支持湘赣边界等省际边界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5—10个省际边界地区医疗服务高地。实施“强基”计划,重点建设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儿科、麻醉、康复、精神心理和感染性疾病等11个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短板。实施“强链”计划,依托大型公立医院,建设一批县级医院紧缺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行终末期肾病等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模式,强化县级医院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完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工作保障。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强化医疗服务支撑。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支持高等院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开展前沿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的临床学科。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降低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死亡率。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用药监测与处方点评,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3.强化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开展脑科学、重大疾病发病机理与防治、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手术机器人等临床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发展。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创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特需服务,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医、教、研、产结合,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应用平台与产业链。

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与线上分诊,推行“预住院”、日间手术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进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市、县全覆盖。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新设或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

6.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推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智慧医共体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处方流转。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自主权,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药、护、技、管人员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鼓励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3.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使用政策。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要求。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加强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和向上级医院跟班学习,提升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2xx”工程,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对医疗卫生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省级人才工程予以适当倾斜。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特需服务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进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中医特色的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常态化管理工作。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五)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公立医院法治保障。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升管理效益。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约束,规范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监控、评价、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相融合,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行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4.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弘扬人文情怀,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便捷就医通道,为患者提供预约、医保、财务、病案、投诉等多种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开展医生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挖掘整理体现医院发展历史、技术特色、价值取向等各方面的文化特征,凝练成战略目标、精神品质、服务理念、品牌形象、服务特色和院训、院徽、院歌等文化共识,凝聚支撑医院发展的精神力量。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进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办公室现代化、值班室舒适化、带薪休假常态化。推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提升医务人员职业使命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落到实处。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医院党组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

4.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医改牵头协调部门要牵头抓总,协调各部门按照分工积极配合,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动态监测,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适时开展评估。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性医院,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二、建设重点。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1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半年出政策、三年全落地、五年见成效”的工作安排,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努力创造“城市副中心质量”,推进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以下简称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探索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径,打造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的重要承载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质量样板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成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的重要支撑,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的大国首都作出贡献。

2、基本要求。

——突出规划先行。围绕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副中心“十四五”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提高统筹调控能力,建设未来没有“城市病”的城区,创建新时代城市建设发展典范。

——突出创新驱动。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强化科技赋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和城市科技,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

——突出协同联动。紧紧围绕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化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强通武廊战略合作,与河北雄安新区强化两翼联动,推动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发展格局。

——突出绿色引领。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促进碳减排,推动碳中和,实现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

——突出开放发展。紧抓“两区”建设契机,加快建立更有竞争力的制度体系,厚植服务业扩大开放新优势。

——突出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自主权,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实现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增强城市副中心发展内生动力。

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服务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1、创新发展数字经济。集成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一批数字技术与经济融合创新平台,完善数字经济产业技术创新生态。布局细分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依托运河商务区等板块,集聚工业云平台等新平台型企业群体。提升信息内容产业创新活力,建设信息内容消费体验馆,依托城市副中心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吸引聚集一批数字内容制作传播的企业与平台。落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建设国家ict技术产业创新基地。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通州园),打造国家网络安全高端产业集聚示范基地和网络安全领军人才培育基地。

2、大力发展城市科技。吸引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产业创新中心、城市科技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在城市副中心布局,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城市副中心科技创新项目。积极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在城市副中心落地实施,加快推动中关村产业协同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等市级平台建设,搭建一批技术研发、概念验证、测试检验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探索科技成果转让市场化定价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支持“三城一区”与城市副中心开展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推动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在城市副中心转化落地;积极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与城市副中心融通对接,支持跨区域共建一批产学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实体。制定城市副中心开展科技应用场景沙盒试点工作的支持政策,围绕互联网医院、智能微电网、智慧社区、环境治理等领域打造一批重大应用场景,全力推动智慧大运河(通州段)、数字台湖演艺小镇、科技张家湾设计小镇等12大场景建设,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场景标杆。以张家湾设计小镇为承载,建设未来实验室、设计人才工作站,推动首都创新设计研究院智慧生活实验室建设,打造设计之都新平台。

3、加快发展智能制造高端制造。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采取“优势产品+标杆工厂”模式落地实施一批“优品智造”项目。台马科技板块打造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建设集成电路高端制造基地,培育形成芯片设计、先进制造、关键工艺与设备、多元应用、基础材料等上下游协同的集成电路产业链。台湖光机电一体化基地围绕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打造全国高端装备产业创新示范区和系统解决方案策源地。办好中关村通州园,打造产业园区品牌,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

4、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提升发展都市型农业水平。建设于家务国际种业科技园区,为生物育种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提供支撑,重点发展种业研发中试、展示交易、农业科技服务,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城市副中心生鲜农产品直供中心,打造农产品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畅通农产品销售链。

三、强化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

5、积极承接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

积极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激励约束政策落实落地,完善功能疏解承接制度机制。加快推进第二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有序迁入城市副中心,全面完成行政办公区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引导与行政资源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服务机构迁入。加快推动一批央企二三级企业、市属国企、民营企业及跨国企业总部等优质资源落地城市副中心,北投集团、首旅集团、华夏银行、北京建筑设计院、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北咨公司新办公楼2022年上半年实现全部开工。保障搬迁至城市副中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用地需求,符合城市副中心发展定位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疏解至城市副中心时,允许其新建或购买办公场所;符合划拨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按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所收回的土地由属地政府依法安排使用。深化与中心城区产业结对机制,建立对接项目库,形成“中心城区培育孵化、副中心承接发展”的产业链条,实现企业无感迁移。

6、强化与中心城区的快速交通联系。

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大容量快速交通体系,优化轨道交通开行方案,研究制定与中心城区之间的轨道快线建设方案。推动连接中心城区与城市副中心的快速道路建设,建成京哈高速加宽改造工程,推进观音堂路、京秦高速西延(东五环路-东六环路)工程,研究推动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取消收费。加快形成绿色便捷的公交网络,依托广渠路快速公交示范走廊,研究大站快车运营方案,实现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快速通达。

7、持续做好首都核心功能服务保障。

加强安检力量与安全防护,强化与中心城区之间在人口流动、社会管理、信息传输、安全保障等领域的协同管控,保障国家政务活动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保障政治中心功能。持续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布局一批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技术产业创新基地,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功能。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大运河沿线遗址遗存、重点片区历史风貌和古镇、文物遗址等整体保护,服务支撑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建设国际组织集聚区,吸引一批国际组织、国际机构及跨国企业总部落户,打造国际交往新窗口,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功能。

8、强化与河北雄安新区两翼联动。

健全完善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对接机制,搭建两翼互动交流平台,加强在规划建设、产业承接、生态治理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共享。加强城市副中心与雄安新区的快速交通联络,通过京雄城际铁路、城际铁路联络线等实现两地连通。立足各自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优势,拓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合作领域,推动城市副中心企业与雄安新区开展精准对接,加强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方面的技术交流合作,推进两地互促发展。

四、提升金融商务服务功能,建设国际商务服务新中心。

9、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

加快国内外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推动央属、市属金融企业总部、分支机构、新增专业子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新增投资、财务、科技、结算等金融业务板块落户,鼓励和吸引高质量外资、民营金融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落户。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金融标准认定机构落户,推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城市副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在运河商务区建设财富管理聚集区,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质资产管理、金融投资、银行理财等财富管理机构,支持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在城市副中心开展财富管理创新业务,支持区域养老金融、健康保险等业务发展,推动财富管理业态集群化、国际化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并制定支持政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吸引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在城市副中心落户发展。举办好全球财富管理论坛,定期发布北京财富管理行业报告,编制财富管理发展指数,打造财富管理领域高端交流平台和深度合作平台。

10、打造北京绿色金融国际中心。

培育发展各类国际化、专业化绿色金融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气候投融资、碳权交易等各类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优先探索在城市副中心实践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信息披露制度,将城市副中心打造成绿色金融功能主要承载区和先行示范区。积极落实各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任务,争取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等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依法设立绿色金融专门机构,加快设立国际绿色投资集团,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和完善绿色项目库。

11、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

吸引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城市副中心设立金融科技公司,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开展法定数字货币试点,积极吸引大型银行等依法设立数字人民币运营实体,吸引符合条件的银行参与直销银行试点,探索建设数字资产交易场所。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监管创新联合实验室,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五、加快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打造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区。

12、推进文旅商融合发展。

创建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国家5a级景区,开发高品质的水上项目和文化活动,丰富大运河特色旅游休闲产品;加强张家湾古镇保护与规划建设,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做好衔接,推进运河文化资源跨区域共享。推进环球主题公园后续项目建设,延伸发展ip设计、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精品民宿等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将张家湾、台湖、宋庄打造为以创新设计、综合演艺、原创艺术品设计与交易为支撑的特色小镇,发挥“旅游+”和“文化+”功能,进一步聚集产业发展要素、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高标准建成并运营城市副中心图书馆、城市副中心剧院、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打造首都文化新地标。积极策划举办北京国际设计周、北京(国际)运河文化节、台湖演艺艺术周、宋庄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活动,着力打造文化精品。

13、打造体育乐活之城。

加大体育设施供给,建设若干体育公园示范点,建成潞城全民健身中心,完成体育场升级改造,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丰富体育旅游产品,推进开发运河骑行、健步走、赛龙舟等文化旅游体育融合项目。举办国内外品牌体育赛事,大力吸引足球、篮球等顶级职业运动俱乐部在城市副中心落户,举办马拉松、定向越野等大型体育赛事。

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14、深入推进全域绿化造林。

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同步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完善“一心、一环、两带、两区”城市绿色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绿心绿化品质。加快环城绿色休闲游憩环建设,打造东西部生态绿带和南北生态廊道控制区,全面建设9个乡镇景观生态林,促进城市副中心与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有机衔接。重点推动特色小镇绿化建设,系统规划实施镇区道路绿化、镇区中心公园、公共开放空间、环镇生态景观林带等绿化景观提质建设。

15、健全级配合理、类型丰富的全域公园体系。

谋划启动并建设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等一批特色公园。推进区域生态公园建设,加快通燕公园、潮白河公园、运河公园等区域生态公园规划建设工作。推进综合公园提质和建设工作,完成云景公园(二期)、梨园文化休闲公园(二期)规划建设工作,实现高品质综合公园均匀分布。推进社区公园建设,在宋庄艺术区、文化旅游区等建设实施一批社区级公园,推进漪春园、万春园等街头公园景观提升,提升日常游憩服务能力。深入推进老城区城市绿地建设,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废弃地和闲置地开展腾退还绿、疏解建绿、见缝插绿,增加游园绿地、城市绿地。

16、构建清新明亮、亲水宜人的水系环境。

基本建成上蓄、中疏、下排的通州堰系列分洪体系,加快实施温潮减河工程,全面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南水网、城北水网、两河水网治理工程,建成潮白河综合治理工程,完成玉带河、萧太后河、通惠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实现全域水系连通。加快推进杨洼船闸建设,开展北运河上下游同步治理和防洪达标建设,根据水资源条件分步推进京津冀段通航。持续深化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发挥生态空间在雨洪调蓄、雨水径流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开展全域湿地保护修复,推进东郊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开展1000亩湿地修复精品工程,打造体现湖泽风貌、兼具生态科普功能的湿地景观片区。

17、打造品质优良、特色突出的健康绿道网络。

完善“区域-城区-社区”三级绿道体系,依托河道绿廊、交通绿廊,建设绿荫密集、连续贯通的干线绿道,建设尺度宜人、慢行舒适的二、三级绿道,构建完整连续、蓝绿交织的绿道网络。实施300公里精品绿道升级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潮白河沿线、城市绿心-大运河、广渠路-行政办公区等一批精品绿道。完善绿道设施服务,强化绿道的体育健身、文化体验、风景休闲、慢行通勤功能,加强沿线驿站、标识等设施的配套建设。

18、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淘汰车用汽柴油,推进油品减量发展;配合传统能源调峰保障,优化现状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将使用可再生能源供能方式纳入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作为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内容。制定节能减排改革创新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的支持政策,探索氢能利用、智慧化供热、多能耦合等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项目。大幅提升外调绿电规模,推进通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北京东特高压-通州500千伏送出工程(北京段)建设,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的区域电网;理顺城市副中心外调绿电输配、消纳和核算机制,形成有利于提高城市副中心使用外调绿电的政策环境。充分挖掘城市副中心资源潜力,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逐步提升地热、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提升能源利用总体效率,开展智能微电网示范应用,建立智慧供能系统,实现能源供给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变。

19、强化绿色理念引领城市建设。

提高新建建筑建设标准,新建建筑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应用光伏设施。新建保障性及政策性住房项目、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老城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对存量建筑进行提升改造;提高农村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覆盖率。推动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在重点区域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高性能太阳能集热器、室内环境控制、水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智能化监控、光储直柔新型建筑配电系统等技术的应用。

20、建设绿色智能的城市运行体系。

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推动机动车辆电动化,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车、分时租赁车辆、环卫运输车等城市服务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逐步推动工程车实现电动化,试点示范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创建绿色供热系统,逐步转变供热格局,不再新增独立燃气供热设施,加大绿色电力在热泵及储热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利用中深层水热型地热、浅层地热能、中深层井下换热资源、空气能和城市余热资源,推动供热方式由集中式向分布式转变,加快实现电气化、低碳化。构建水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打造固废资源化循环体系,加快推进再生能源发电厂二期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在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推广实施有机更新和建筑垃圾就地循环利用等技术,着力打造“无废城市”。

21、构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

强化绿色刚性约束作用,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作为产业落地约束条件,创新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管理制度,鼓励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碳排放少的产业发展。行政办公区率先建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域,带动运河商务区、文化旅游区及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宋庄艺术小镇等特色小镇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域建设。加强绿色创新技术应用场景建设,探索成立城市副中心碳中和实验室,开展碳中和关键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储能材料及技术、“互联网+低碳”等前沿技术研发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在城市副中心就地转化。推进现状产业转绿降碳,加快推动中关村通州园、漷县、永乐店等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台马科技板块、西集网安园地区围绕数字经济、信息服务、平台经济等新兴产业集聚区强化应用先进绿色节能环保技术,通过能源替代、节能提效、工艺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打造企业绿色名片。探索城市副中心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搭建城市副中心生态资源收储中心等运营平台,对土地、林木、水等资源进行集中收储与运营开发,促进生态资源规模化流转、市场化交易、产业化开发。

22、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行政办公区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及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强化人均能耗、水耗、碳排放等目标管理。开展减塑生活创建活动,加强行政办公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塑料污染治理。在城市副中心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有我,绿色先行”系列主题活动,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树立人人崇尚绿色发展、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新风尚。强化绿色生活示范,实行居民绿色生活积分奖励,通过量化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垃圾分类、植树绿化等指标,鼓励居民践行绿色生活。

七、落实四统一要求,加快建设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23、加快实现区域交通一体化。

制定实施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综合交通一体化提升规划,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推进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22号线(平谷线)、京唐城际铁路等一批线路加快实现通车运行。加快打通交通堵点,重点推进厂通路、姚家园路东延、石小路、通宝路等一批跨界道路建设,推进武兴路拓宽升级。优化进出北三县的公交线路,共建区域快速公交走廊,加强轨道交通接驳换乘,便利群众快速通行。加速交通服务同城化,推动检查站优化设置,完成白庙、兴各庄检查站公交专用通道设置,提升进出京通行效率。

24、共抓生态环境大保护。

着力扩大区域生态容量,加快落实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方案,实现开工建设,形成可进入、可体验的大尺度绿色生态空间。完善跨区域河流水环境治理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跨界地区联合执法,加大沿河截污力度,全面消除入河点源污染。建立健全区域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和联合督查机制,逐步统一区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和绿色环保施工标准,按照“以点带面、区域协同、量化管理、严格标准”原则,合力实施控车节油、散煤污染、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区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优化调整区域能源结构,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碳捕集等领域科技合作,开展林业碳汇体制机制研究,增强区域碳汇能力。

25、推进产业协同分工与联动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作共建,推动深化产业分工与协作,在更大范围延伸布局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共同打造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落实产业功能定位,城市副中心重点围绕前沿技术研发环节、科技创新服务环节进行布局,与北三县地区在中试孵化环节、制造环节和配套服务环节加强协同。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支持北三县承接都市制造服务产业,深化产业协同分工与联动发展。办好项目推介洽谈会,鼓励在京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北三县开发建设。

26、统筹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共同培育北三县区域性医疗养老服务功能,推动北京养老服务项目向北三县等周边地区延伸布局,统一养老标准,落实跨区域养老机构补贴等鼓励支持政策。引导北京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北三县纵深布局,推进朝阳医院、天坛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北京中医医院等对口支持三河市相关医院,友谊医院通州院区、潞河医院、通州区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与北三县现有医疗机构建立技术支持机制。逐步实现跨区域双向转诊、同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平台,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提升异地就医结算便利度。加强教育合作,采取合作办学、远程教育、建立分校等形式深化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教育交流合作,支持大厂回族自治县承接中国人民大学的研发孵化和融合创新功能,鼓励北京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北三县布局。推进大型文体设施共建共享,共同承办和推进重大体育赛事活动,促进地区间文化活动交流。与北三县探索住房合作机制,支持北三县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增量土地,合作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搬迁至城市副中心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区域职住平衡问题。

27、支撑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

落实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分工方案,深化通武廊产业合作,增强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圈,协同联动,示范引领“通勤圈”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交通规划对接机制,完善高效便捷的区域交通网络,持续推进一批跨市域道路建设。提升产业协作水平,充分发挥园区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中关村通州园、廊坊开发区、武清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协调对接机制,搭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平台。以旅游市场一体化为方向,推进通武廊三地旅游资源整合,鼓励旅游市场主体开展合作,共同打造京津冀区域的特色旅游名片。加快通武廊三地公共服务统筹发展,深化教育、医疗卫生异地合作,建成一批服务三地群众的高水平教育、医疗机构。

八、紧抓“两区”建设契机,厚植服务业扩大开放新优势。

28、建立更有竞争力的制度体系。

加快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城市副中心区域,高质量建设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通州组团,制定高水平的贸易便利、投资便利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的支持政策,争取对城市副中心跨境金融、文化贸易和数字贸易的更大政策支持,将城市副中心打造为京津冀金融创新、高端商务发展高地。深入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aeo)落地,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在城市副中心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开展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个性化融资服务,推动城市副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试点并制定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落实好重点领域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制定风险防控清单,明确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提高风险防范精准度。

29、推进重点领域开放创新。

提升高端服务业国际化水平,鼓励熟悉国际法律、会计审计等相关准则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城市副中心布局。加快设立专业服务机构注册绿色通道,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大国际教育和高端医疗资源供给。允许境外高端消费服务机构在城市副中心开设体验中心和销售中心,探索免税商品“线上+线下”运营模式。依托张家湾设计小镇,加快设计资源要素聚集,落地一批国内外设计领域创新平台、领军企业、品牌机构与创业团队。按规定申报城市副中心综合保税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强要素整合和产业配套。依托文化旅游区,举办国际性文娱演出、艺术品和体育用品展会,推进新型文体旅游开放发展。

30、推动形成区域统一开放市场。

推动构建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的陆海空口岸体系,推进京津冀通关物流数据共享共用,创造更加高效便捷的通关条件,提升区域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强政务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标准互认和采信、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逐步实现与天津、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探索建立北京、天津、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合授信机制,完善京津冀一体化征信体系。建立健全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国际、国内人才跨区域资质互认、学习交流等制度,促进人才跨区域自由流动。

九、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新引擎。

31、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发展数字文化、直播经济、在线医疗、智能体育等新型消费,进一步完善优化消费产品和提升商业服务业服务质量的相关政策。引入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的新型仓储会员店,发展无人零售、“便利店+生鲜”、社区智慧书房等新业态。鼓励文体娱乐、保健康复、鲜花绿植等生活服务进社区,开展全时段经营,为社区居民提供实时便捷服务。支持社区搭建“云网端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打通店内服务到上门服务的通道,利用新媒体技术拓展服务渠道和内容,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

32、以新技术与新场景应用引领新型消费。

推进以信息科技和数字经济为引领的新消费业态落地,建设国际科技消费展示平台,打造全球科技新品首发地。围绕5g超高清视频直播等强化数字化新场景应用。推进vr/ar交互娱乐、虚拟真人秀、数字展览展示等创新科技布局应用,加快龙头商业主体开展智慧导览导购、沉浸式文体休闲、数字展览展示等新业态布局,提升顾客消费体验。培育云旅游、云演出、云阅读等特色线上消费。瞄准新消费群体数字化需求,支持重点商圈、大型商业中心引进一批未来商店、概念商店、艺术购物中心,推动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鼓励大型零售门店、品牌专卖店向特色体验店、定制中心转型,拓展协同化制造、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推动社区商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技术、数据和供应链等优势,赋能城市副中心社区商业网点,提升运营效率和精准服务能力。

33、打造多层次差异化区域商圈。

建设站城融合的东部商业新中心,秉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理念,打造交通功能与商务办公、文化娱乐、消费服务功能融合的北京东部区域商务功能新地标。结合运河商务区大型项目品牌组合、业态组合、应用场景,打造若干主题商业板块,实现差异化发展。实施传统商场“一店一策”改造,推动商业设施转型升级,增强门店吸引力和商圈辐射力。加快培育特色街区,对重点街区加大品牌整合与优化,建立各具特色、相互呼应的商业街区体系。

打造夜间消费活跃街区,支持运河商务区利用地下空间打造时尚活力型夜间经济街区,依托地上滨水型空间打造运河夜消费带,优化夜间消费场景,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

十、坚持规划引领,实施高标准规划建设管理。

34、强化国土空间管控。

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完成耕地保护空间划定工作,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强化“两线三区”规划管控,实施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全域管控,规划引导生态控制区,加强生态资源要素的保护和监管,开展生态保育和修复。

35、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建立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城市副中心市政设施、生态环保建设标准体系,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坚持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加强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强化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管理,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分类开展腾退空间再利用,高标准实施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围绕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滚动更新整治清单,全面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36、深入开展通州老城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

完善提升老城区功能体系,实施南大街片区十八个半截胡同城市综合更新,建成若干家园中心,打造若干精品街区示范点。提升老城区宜居品质,完成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增补公共服务和民生设施,完善照明、绿化、停车、电梯等设施配套,提高社区绿地服务覆盖面积。推动城市更新项目,丰富铁路沿线、硬质堤岸、高架桥下等存量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活力。

37、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高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持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道路,推动城镇周边有条件的村庄供水管网接入市政供水,建设一批绿化示范村。统筹功能性新型城镇建设,构筑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功能节点,带动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一、强化数字治理,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38、加速布局智慧城市新基建。

加速布局高速泛在通信新网络,实现5g全域连续覆盖,家庭千兆接入能力和商务楼宇万兆接入能力全覆盖,全面建成100g带宽的电子政务网络传输骨干网,实现1.4g宽带集群专网全覆盖。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孪生城市底座,加强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超前布局以大数据平台、城市大脑、智慧灯杆感知载体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项目。制定国际领先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规范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交付和运行,引领智慧城市建设。

39、建设高品质数字化宜居环境。

推动建设智慧生活体验馆,有效集成公共设施、生活、环境等各领域智慧应用,为市民提供新技术体验应用。引入无感支付、信用支付等数字新零售形态,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推广智能家居,升级智慧社区安防体系,推进老年人居家远程问诊、健康跟踪等扶老助老智能设施建设。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整合多种政民互动渠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以全景开放模式建设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提升惠民智慧服务水平。

40、强化城市治理协同智能。

推动在城市副中心建设北京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改革先行先试的支持政策。按照大部制、扁平化原则构建高效率组织体系,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从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出发,以事件为牵引,以数据驱动部门业务流程优化,构建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领域横到边、纵到底的“一网统管”体系。构建关口前移的智慧管控新模式,开展城市体检和仿真研判,加强综合管廊实时监测和预警研判,加强密集楼宇安全、能耗等运行状态的动态感知,提升精准管控能力。健全区域自然灾害预警监测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十二、坚持交通先行,构建便捷高效现代交通体系。

41、建设现代高效的轨道交通。

强化交通枢纽功能,建成站城一体的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推进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区域快线和城市轨道“四网融合”,同步推进城市航站功能建设。新建城市副中心轨道线网,提升轨道交通服务能力,建成17号线(城市副中心段)和6号线南延,加快推进m101线、m102线、m103线和m104线建设。制定市域(郊)铁路公交化运营标准,打造一批市域(郊)铁路示范项目,改造提升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复线。

42、建设通达顺畅的内部道路交通网络。

加密内部路网,实现高效循环,加快实施北京东六环路城市副中心段入地改造和国家高速公路功能外移,建设潞苑二街等东西向干道,完善怡乐西路等南北向干道,基本建成“十一横九纵”骨干路网体系。完善老城区次支路系统,打通一批断头路,推进建成一批微循环道路,提升道路交通运行效率。优化重点功能区道路建设,加强环球主题公园、运河商务区、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宋庄艺术小镇等区域内外交通快速联系,打造城市景观大道。

43、完善舒适便捷、生态友好的绿色交通。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加快场站和公交专用道建设,结合道路建设计划和交通需求,初步形成快捷、便利、多样化供给的公交服务体系,集中建设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发展多样化公交服务,持续增加、开通一批定制公交线路,打造广渠路快速公交示范走廊;建成环球影城北、东夏园、通马路3个交通枢纽和东小营、文旅区西区2个公交中心站。完善生态友好的慢行系统,增加自行车换乘(b+r)设施,建设通惠河沿线自行车专用路示范项目,建设自行车友好型城市,沿河、沿绿、沿路建成连续舒适贯通的慢行大网络,到2025年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累计总里程达到1500公里。

44、建设供需平衡的静态交通。

坚持建管并重,有序缓解停车矛盾,在老城区以共享车位为主,适度补足基本车位缺口,建设通马路交通枢纽停车场等7个公共停车场,试点研究利用地下空间、桥下空间建设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创新停车管理机制,推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专用停车场有偿错时共享。合理引导出行需求,落实“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基本要求,推进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覆盖,全面实现路内路外停车规范管理。建设停车换乘(p+r)设施和智慧停车平台,科学引导停车。新增充电桩2、6万座,提高城市充电桩覆盖范围。

十三、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45、大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加强基础教育,建成北京学校、北京第一实验学校、物资学院附属中小学等一批市、区优质学校,实施提升百年校、挖掘特色校、扶持农村校、保障优质校等工程,培育壮大潞河中学等一批本地优质品牌学校。加强高等学校建设,建成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一期)、清华大学通州金融发展与人才培养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准对接城市副中心产业人才需求,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持续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优劳优酬激励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不断提高吸引和培养优秀教师的能力。推动育人方式变革,落实“双减”政策,有序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提升教育质量。

46、提高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域的.传染病动态监测网络,开展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等标准化建设,夯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职责。完善城市副中心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和防控救治体系,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合理预留应急医疗设施储备,推进公共设施平疫两用改造,提高区域医疗救治韧性。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每万名常住人口疾控力量配比达到1、75人。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供给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国际化医院,实现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友谊医院通州院区二期工程等一批优质医疗资源建成投入使用。加强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广人工智能、5g等前沿科技在医学诊断治疗、家庭医生服务、院前急救等医疗服务中的应用,提升智慧健康服务水平。

47、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多点均衡布局,建成通州区养老院,实现街乡层面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村社层面的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创新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办分离,引入高水平运营团队承办公办养老机构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嵌入式设置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发展智慧养老,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打造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智慧化供给。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建设适老型公共设施,开发适老型产品和服务,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48、提高就业质量和居民收入水平。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和劳动技能型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精准施策推动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落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行动计划,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升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技能型人才收入。进一步加大重点群体支持力度,抓好收入不稳定群体稳收增收。

十四、强化人才保障,打造专业人才新高地。

49、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大力吸引符合城市副中心发展定位的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专业性人才。完善产业和人才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与产业联动工作机制优势,以总部经济、财富管理、金融科技、文化旅游、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领域为重点,强化精准引才,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对接、融合聚变,鼓励人才带资源到城市副中心发展。深入实施北京城市副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计划,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研究和金融科技、文化创意等重点发展领域柔性引才力度,鼓励高层次人才兼职到城市副中心创新创业。制定城市副中心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政策,建立重点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机制。

50、加强人才培养扶持。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通过“政企校研联手”“以产定培”“订单育才”等方式,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加大对人才创新成果的保护和应用,积极为新技术、新成果提供应用场景,拓宽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持续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创业平台的扶持力度,对发展良好的平台给予持续性资金支持。

51、优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人才奖励机制,对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作出突出贡献、发挥巨大推动作用的人才(团队)予以奖励,着力提升人才归属感和荣誉感。提升人才服务品质,探索建立“人才绿卡”制度,在人才关心关注的落户、教育、医疗、安居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依托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搭建人才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人才提供“线上+线下”的全流程便捷服务。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加快布局有海外氛围、有多元文化、有创新事业、有宜居生活、有服务保障的特色区域。推进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吸引更多优质人力资源企业和国家级外事服务机构入驻,提供全链条人才服务。

十五、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有效保障城市建设发展需要。

52、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金融支持。

加强与中央财政部门沟通对接,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保障城市副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运行的支持力度。在保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部门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将城市副中心建设融资需求作为重要因素予以单独核算。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在城市副中心借鉴试行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资产管理领域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

53、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鼓励采用授权经营、基础设施项目配建经营性建设内容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制定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创新融资模式的指导意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副中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建设运营。

十六、探索土地管理利用制度改革,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54、优化存量土地转型利用方式。

制定城市副中心低效、闲置国有土地利用相关政策,探索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大力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资源,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探索建立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健全腾退空间统筹利用机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

55、推进土地有序供应。

优化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推广用地预申请制度,加大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制定城市副中心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和供应结构,保障土地供需平衡和职住平衡。制定差异化的土地供应方式和定价机制,积极探索规模化推介、产业准入、资格审核、先租后让、先供先摊等土地出让方式。试点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探索产业用地租售并举的多元化供应方式。争取国家统筹支持解决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56、创新土地综合利用开发模式。

推进实施综合用地模式,研究用地性质混合、主体功能兼容的综合用地管理方式,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机制。探索土地综合片区开发模式,建立“轨道交通+土地开发”的可持续建设运营机制。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保障产业融合中的配套设施建设,盘活周边资源。

57、优化集体土地利用政策。

因地制宜集约节约利用集体土地资源,结合城市副中心产业布局要求支持乡村振兴,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和土地发展权收益相关政策。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且村民有积极性的乡镇、村在居住类型、土地利用形式、产业发展和居住区风貌方面进行创新,采用多种举措实现户有所居。充分考虑通州区宅基地的历史沿革,结合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等具体工作,分类制定合理可行的政策措施,稳妥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十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推进区域职住平衡。

58、加大多层次住房供应。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推进职住平衡为基本原则的住房供应体系。有序推进商品房供应,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市场监管,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加快配套建设职工周转房、公租房,实施张家湾六小村等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项目。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分配、管理、退出制度,实现共有产权住房资源在无房家庭间有序流转。通过供应居住用地、与商品住房地块共同出让、利用国有企业自有用地等方式,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力度。

59、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单列用地计划,增加土地供应,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通过“商改租”“工改租”等形式将非住宅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赁运营监管平台,加强租赁引导和专业化管理运营,维护好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十八、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干部队伍保障。

60、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穿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北京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实施职责,将《意见》及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列入党委(党组)年度重点事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6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城市副中心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工作水平和专业化能力。落实城市副中心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的市级机关干部到城市副中心挂职和任职,激励干部大胆干事、担当作为,为副中心建设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撑。

十九、加强实施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62、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市委市政府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及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并作出工作部署。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试点早落地、早实施、早见效。创新城市副中心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大市级赋权力度,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试点,围绕土地管理、投融资体制改革、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城市治理、区域协同、对外开放和地方标准制定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市级赋权范围,明确新一轮赋权清单。市级各相关部门围绕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职责分工,主动担当、开拓创新,落实好推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通州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与市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推动工作落实。

63、强化重大任务和项目带动作用。

制定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和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设立方案、管理机构组建方案,将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和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作为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围绕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系统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筛选一批基础设施、民生改善、产业发展等各领域具有一定规模的重大投资项目,涵盖重点功能片区,带动提升城市副中心整体发展水平。始终把项目质量放在第一位,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运行效率,打造“城市副中心质量”。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对城市副中心重大项目在供地安排、规划建设指标、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64、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围绕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深入解读政策内涵和意义,把发展前景、政策优势、改革措施一揽子告知社会,扩大知晓度。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分析,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18号)《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领导。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考核内容。

详见附件1、2。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21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21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六、计分方式。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七、等次建议。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八、结果运用。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工作的网底,承担着人民群众健康“守门人”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基础,是医改成功的先决条件。为推进实施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全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隆回提供扎实基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邵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结合我县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是把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县基层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隆回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过程。

县卫生健康局自收到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后,县卫健局班子会议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7月份对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起草了我县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并在2022年第13次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在此基础上,由县委编办、县财政、县人社、县医保局会签修改后形成。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意见均不属大的原则性问题,都是一般性不同意见,经过协调已经达成一致。

三、制定依据。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框架以优化体系建设、财政支持、队伍建设、绩效薪酬、医保政策、药物配备、等级评审、绩效评价为主,分为8项工作任务共25个工作重点,既保持近年来我县关于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连续性,又根据深化医改要求以及老百姓的实际需求,针对隆回县当前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再次进行政策强化或适当进行政策调整。

1.在推动体系建设方面。

以做实医共体、做好信息化、做优公卫应急、做精签约服务、做强中医特色等内容。至2023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比例达100%,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至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到2025年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力争在2024年底前创建成功。

2.在财政投入保障方面。

包括明确机构性质、统筹基础建设、保证运行经费等内容。明确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2022年底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核定编制数全部实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并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

3.在优化队伍建设方面。

包括加强编制管理、充实人才储备、优化职称晋升等内容。原则上每年新招聘人员50名,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明确要求2022年至2025年每个县市区要利用县市区财政保障每年定向培养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

4.在提升绩效薪酬方面。

包括落实“两个允许”、健全薪酬机制等内容。明确提出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

5.在调控医保政策方面。

包括强化医保调控、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待遇质量等内容。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基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县域医保费和医疗费预算范围内,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县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不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对纳入区域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付费(dip医保支付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区域总额控制,逐步将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

6.在规范药物配备方面。

包括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配送监管、推进一体化管理等内容。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并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采购药品。

7.在健全等级评审方面。

包括完善管理机制、健全评审制度、确保保障不变等内容。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体现基层服务特点、反映机构实际能力的等级评审评价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8.在加强绩效考核方面。

包括推行绩效考核、强化考核应用、完善指标监测等内容。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四是加强督导考核。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xx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xx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新时期卫生健康发展方针,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短板弱项,着力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近日,丹凤县制定出台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这次制定出台的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均衡,加快基础设施、人才队伍、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儿童健康、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信息化等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以多层次服务供给满足人民健康多元化需求,为把该县建设成为“康养之都、宜居之城”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该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该县将全面建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工作体系。丹凤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二级妇幼保健医院标准;通过搬迁扩容、创建提质,建成县级示范引领、中心辐射带动、基层均衡发展、村级筑牢网底的县域综合发展体系;重大慢性病,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提高,人人享有健康服务和医疗救治得到全面保障。

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该方案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七大工作任务:

(一)“规划引领、优化配置”,高起点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二)“人才强基、科技兴卫”,高质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

(三)“立足实际、满足需求”,高效率加强卫生应急管理。

(四)“慎始如终、平战结合”,高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五)“完善机制、全面推进”,高站位谋划健康丹凤建设。

(六)“密切配合、协同发力”,高标准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七)“巩固成效、稳步推进”,高规格推动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保障这七大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还制定出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以保障七大任务落地落实,惠泽民生。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全市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之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该方案立足我市实际,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坚持以全省首位、全国一流为目标,以“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人才学科为支撑,明确提出实施“五项工程”,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施文国对此进行了解读。

大力实施“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工程。

在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门诊处就建有糖尿病综合诊区。在这里,患者无需东奔西跑,可获得多学科联合诊疗、分诊、看病、测血糖等服务,并且都按照功能分区。这种“一站式”的诊疗服务,不但节约了就诊时间,提升了就医体验,还实现了糖尿病患者健康教育和诊疗管理一体化,同时凸显了医院的糖尿病专科规模优势。

“这里不光是医院,也是我们糖尿病患者的家。”这是市民侯彦的就诊感受,也是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发力“三名”工程建设想达到的目标。

施文国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将聚力“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深度拓展对外合作,加快构筑省会医疗卫生高地。“十四五”期间,至少建立5个院士工作室,打造20个国家级名医工作室,引进30个高水平合作团队,柔性引进100名知名专家,推动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实现倍增;全力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打造一批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形成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重点专科学科群;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积极推动市属医院与京津等国内知名医院建设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合作项目,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大力实施强基层筑网底工程。

“这里虽然是社区医院,但是科室很全,群众就医很方便。医生和护士的服务态度很好,很关心病人,又距离我家很近,所以成为我们全家人优先选择的医院。”市民徐文英口中的社区医院是东苑社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康复和教学于一体的综合性非营利性社区医疗机构。医院通过软硬件建设的完善和提升,实现了急慢分诊、基本医疗慢病管理、上下转诊、远程医疗等。

施文国说,大力实施强基层筑网底工程,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建成25所社区医院、60个慢性病首席专家工作室、100家高水平国医堂,打造一批优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大力实施基层千人骨干培训计划,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到“十四五”末,培训10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骨干,新增全科医生不少于800人、“西学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0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大力实施医疗资源扩容工程。

施文国说,我市聚焦国际视野,瞄准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目标,在市级层面谋划了石家庄市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智慧化创伤救治中心、慢病防治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医特色诊疗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六大中心”;在县级层面谋划了20余个县级医院新改扩建项目,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部建成投用,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良的就医环境。

大力实施惠民利民工程。

位于桥西区工农路的石家庄贝友托育园是一家民营机构,这里开设的幼儿托育班试点是去年10月份开始的。目前收托规模为65人,设有乳儿班、托小班和托大班。每个班配备3名老师,都具备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或者育婴师证。

惠民利民工程,围绕“一老一小”和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大力发展托育服务,成为“惠民利民工程”的重要内容。

施文国介绍说,“十四五”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将推动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满足家庭婴幼儿照护需求。大力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为全市14周岁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做到孕妇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全覆盖,大幅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大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率达到80%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达到85%以上。

大力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此外,“五项工程”还包括大力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施文国说,“十四五”期间,将在公共卫生机构探索实行“一类财政保障、二类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激发公共卫生机构发展活力。加快疾控机构人才培养,推动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5%以上。着力推行智慧急救服务,推动120紧急救援指挥平台与部分急救网络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大幅提高抢救效率。

施文国最后表示,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全力以赴把各项建设任务尽快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努力让省会人民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更足更有保障。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朝真乡林业站在游仙区林业局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社会各界同仁的帮助和村支两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林业工作,现将xxxx年的林业工作计划如下。

1、我乡共有森林面积1224.9公顷,分布9个行政村,森林资源丰富,要认真做好林业资源管理和监控工作。

2、加强农户自用材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制度办理手续,加强监管力度,专职护林员必须到现场监管和采伐工作。

3、做好森林防火的巡查力度,认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在农户密集的地方做好宣传,各村要书写2副固定标语,利用广播和会议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强巡山力度,防止乱砍滥伐,严厉打击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1、在巡山的同时加强对各种野生动物的监管和保护,如发现有死亡的动物,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2、对乡境内的各贵重树种,要严加管理,防止滥伐林木的情况发生和严厉打击盗伐名贵树木的不法分子。

1、做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使地块的面积保存率和成活率达到100%,不准随意乱占用退耕还林的地块。

2、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发展好蚕桑生产,使农户增加经济效益。

1、各村做好林权改革的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及归档工作。

2、做好林权改革的后期工作,打证和发证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全面结束。

1、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

2、多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做好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林业干部要努力学习和认真履职,做好各项工作,为林业发展献计献策。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详见附件1、2。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21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21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3号)精神,加快推动丽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结合丽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丽江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力争用5年的时间,公立医院发展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全市医疗卫生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丽江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

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合作,加快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大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提升市级医院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诊疗救治和心血管病、呼吸等专科服务能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向“一院多区”发展,新建市人民医院荣华分院,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到2025年,力争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院牵头建设1-2个专科类区域医疗业务中心,建设2-3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丽江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达三级乙等标准。市级医院每年至少新开展1-2项疑难重症诊疗技术,全市公立医院住院量占比达90%以上,基本实现“减少跨区域就医”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和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加强县域肿瘤、心脑血管等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口腔等薄弱专科短板。到2025年,力争1-2所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3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1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眼科、老年病科、呼吸与重症科、公共卫生科,建有标准化pcr实验室和标准化icu,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实现深度融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疾病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建成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和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不少于2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流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全面建立,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基本实现“头痛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探索在丽江市主城区,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市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信息、资源“三通”和监督管理互相制约的医防协同服务机制,加快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支持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中西医临床协作等诊疗服务模式,形成错位发展、专业互补、有序竞争的格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组建医共体内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等“一体化管理中心”,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物资后勤、业务、信息、药械管理采购、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公共卫生等“十统一”管理,构建管理共同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资源,鼓励设置独立的远程医疗、检验、心电、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服务共同体。协同推进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建立“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责任和利益共同体。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药品下沉基层,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共同体。(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和“七项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争取省级支持,把市人民医院改造升级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高标准完成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永胜县传染病分院、宁蒗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及华坪县人民医院传染楼改扩建任务,完成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改造任务,支持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市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重点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创伤、重症、肿瘤、急诊、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补齐口腔、康复、精神、眼科、老年病等薄弱专科,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肾病、脾胃病、皮肤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建设不少于7个(中医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5个(中医1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年遴选5个薄弱专科(含中医)加强建设,有计划地推进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健康需求、职业健康等领域,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病、妇产、康复等专科医院,引入优质资源建设医养、康养中心。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等方式,引入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型人才,积极开展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鼓励开展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群医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推进康复技术创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制定并推广中医特色治疗方案。争取国家级、省级支持在我市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研究机构等,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研发、中药新药研发和民族医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优化服务流程,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平台,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以上。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互认等便捷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探索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社区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在公立医院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三级甲等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达5级以上,其他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达4级以上,其他二级医院达3级以上,能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等。加快推进丽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全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互任”模式。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深度融合,推进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共体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进入领导班子。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每半年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导向,由医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公立医院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增)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考核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考核结果与打包医保资金、医共体院长薪酬及职务任免等挂钩。引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及医共体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丽江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鼓励探索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按照医疗服务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总量,从根本上杜绝“大检查”、“大处方”行为。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不同岗位、不同科室、不同风险承担、不同工作强度、不同专业类别人员间薪酬要有差异,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职工目标年薪制以及年薪计算工分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拓展“沪滇合作”、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丽江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工作站,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渠道,实现博士生招聘或引进“零”的突破,每年至少招聘3名研究生、培养5名学科带头人及10名中青年优秀医师。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建强教学医院,发展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一批名老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省级要求或评价水平。(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病例按床日付费,探索按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快建立“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约束激励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医保结余资金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

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医院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发挥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公立医院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指导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要求完成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专职副书记。推进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医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残联、民政、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

(四)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和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分散林业主要是指个体独立经营为代表的小规模林业,它在我国南方地区占有很大的比重,直接关系着我国林业的整体发展情况。

1.1分散林业生产的形成。

全国解放之初,我国分散林业生产就形成并发展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形成了全民所有制的国有林业和农民个体所有林业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林业。然而,这种大量存有个体制林业生产的林业经营模式并没有维持多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兴起,个体林业也就逐步演化为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大一统”林业,再加上原有的全民所有制林业,这就形成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有中国特点的集中性林业,此种林业生产模式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开展与深化,我国林业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国有林业和集体林业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特别是集体林业变化较大,其主要变革在于大力推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即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与此同时,国有林业生产也进行了大量的经营创新,如职工承包经营,对外租赁经营等等。通过改革,初步理顺了林业生产最基本的经济关系,为我国林业新一轮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也促成了分散林业的最终形成。

1.2分散林业生产的现状。

分散林业生产在我国南方集体林区中十分普遍,这主要是因为在南方集体林区中集体制林业所占比重较高的缘故。例如在我国的福建省,集体林业生产占整个林业生产的80%以上,而在同属于集体林区的浙江省,集体林业更是占到全省林业的96%以上。其次,如前文所述,分散林业在这些区域比较集中,还与我国当前集体林业生产中所广泛推行的承包经营制度有关,这也是造成我国南方集体区林业分散经营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尽管承包经营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其载体主要是单个林农家庭,其分散性是很高的。

从我国林业生产的历史变迁中,不难看出:我国林业生产(特别是集体林业)是一个由分到合,再由合到统分结合的发展过程。当前这种分散经营模式比较好地解决了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问题,对林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面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国际化大趋势,分散林业生产仍存有不少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不经济。

我国分散林业生产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家庭则是社会中最小的组织,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一个一般性的家庭,其成员大致在3~5人左右,这是一种自然结构状态,且每个家庭情况各不相同。但是,就是这样单一的组织模式,却要承担林业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显然它在经营力量上是有限的,能力上也是单薄的,难以实现林业生产中必要的分工与协作,组织化程度较低是我国分散林业的重要缺陷之一。再从分散林业的经营规模上看,在很多地区,家庭式承包经营的林地面积一般都很小,上述的实地调查资料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小规模经营一方面排斥了合理的分工与协作,资源难以共享,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

2.2管理水平不高,资源利用率低。

在经营管理上分散林业也同样存有严重的弊病,这主要是因为家庭式经营及小规模生产所造成的管理上的问题。在实际的林业生产中,单个家庭的林业生产经营情况是不一样,在管理理念上、技术水平上都有差异,因而其管理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有的经营者传统思想严重,林业生产主要沿用老方法,管理手段相当落后,大多是手工操作,根本谈不上科学管理;有的则是由于家庭人力不足而疏于管理;更有部分经营户把林业生产当作副业,非正规经营,生产不做统筹安排,使之处于放任状态,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其经济效益肯定不会好,特别是对于那些立地条件差,管理难度高的荒山、远山,更是任其荒芜,无心经营,也无力经营。由于经营管理没有到位,分散林业生产中,森林资源闲置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此类情况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2.3林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融资困难。

长期以来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我国林业主要是依赖于森林资源的自然生长力,常常是重取轻予,林业资金投入较少,这是导致我国林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这种情况在分散林业中则更为明显。当前,从分散林业投入资金来源方面看,其投入资金主要源自于经营者自身的积累。投入资金依靠自身积累,一方面是比较缓慢,另一方面是资金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林业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影响其发展进程。此外,由于分散林业的小规模经营,使其在融资方面也存有不少困难,经营者个人或家庭出于资信等方面的原因,他们一般较难从银行取得信贷资金的支持,更不用说通过国内外金融市场来筹集资金了,最终会导致林业生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长此以往,势必会制约分散林业整体生产水平的提高,不利于我国林业的长远发展。

2.4产品标准化低,市场竞争力弱。

生产主体细小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林业生产各自为政,分散决策。在分散经营情况下,林业生产的决策主体主要是单个经营户或单个林农家庭,生产什么,怎么生产就成了经营主体自己的事,由于分散的经营户不易得到准确的信息,常使自己的生产处于盲目的境地。再者,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缺乏统一管理与监督,所以其林产品的品质很难做到一致,也很难实施统一标准,分散经营给林业生产标准化带来了较大的困难,进而会影响其林产品的市场化。标准化已是当今的世界潮流,是国际商贸一体化的重要表现。林产品标准化是对林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及检验方法的技术规定,是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产品技术准则,也是林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因而是林产品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壁垒。要实现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必须要有相应产业组织来实现。然而,林业分散经营,十分不利于其产品的标准化,长远看必将会影响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适度规模化生产对分散林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来实现,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做好以下工作:

3.1加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进程。

森林资源资既是林业生产的劳动对象,也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对林业资源的管理却十分薄弱,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森林资源的权属不清。在我国,集体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应该归集体,国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应该归国家,但是具体归谁却不明确,主体虚置问题严重。例如目前对集体林地产权主体应该是村集体还是村民小组争议就很大;其二是价值量不明确,不管是国有林业还是集体林业,传统意义上的森林资源,大都载明的只有实物量,而没有载明其价值量,这样就使得森林资源既无法入账或进行核算,也不便于经营上的处理,必然就会影响到分散林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工作。未来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就是要依法界定林业经营者的产权,明确责权利,并且要依法保护所有者的权益;其二是森林资源的价值量核算问题,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就是要解决好它的货币计量问题,如何进一步明确其森林资源的价值尚有许多工作要做,只有弄清楚了林业资源的产权及其价值,才有利于实现分散林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

3.2积极培育森林资源市场。

分散林业生产适度规模化是建立在我国现有的林业制度基础之上的,既要充分发挥当前我国林业制度的优势,又要实现适度规模化,而且又不能像以往那样完全依靠行政力量来实施,这就需要借助于市场手段,充分利用市场这个大平台来达到规模化生产,因而需要加大培育森林资源市场的力度,并努力使之完善。在森林资源市场建设中要重点培育林地市场,要倡导林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并使之能够向优势经营者集中,这也是实现分散林业生产规模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并完善林地市场有许多好处:一是可以方便林地流转,因为林地市场具有很强的信息优势,可以为集约化经营创造条件;二是有利于节约林地流转的交易成本,提高林地流转的效益,进而推动林地资源的合理流动,为林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经营营造良好的环境。总之,只有构建并完善森林资源市场,才能有效地盘活森林资源存量,并通过市场这一平台,达到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才有可能适度地集中起来,实现林业生产的规模化。

3.3林业生产组织创新。

分散林业生产适度规模化就是要把分散经营者组织起来,以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关键在于林业经营组织的创新,即要有适应规模化生产的林业经济组织。分散林业经营基本特点是集中度低,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规模效应,因而就要设法提高其集约程度,组织的创新就是较好的途径之一。林业生产组织创新主要方式有: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所谓纵向一体化就是以林业经营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产供销、林工贸一体化经营,将林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这是引导分散经营者由小规模生产向规模化生产的一种重要组织方式。一般有松散型的“龙头企业+基地+经营户”模式和紧密型的“股份制龙头企业+基地+入股经营户”模式。另一种方式是横向一体化组织方式,它是把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经营者直接组织起来的方式,这也是一种提高集中度的方式。横向一体化经营的组织载体可以是以合作制原则组建的林业合作社,或股份制林业企业,也可以是不同类型的较为松散型的林业行业组织等。值得一提的是,发展股份制林业比较符合我国目前分散林业的情况。另外,各种类型的林业行业协会正在我国各地兴起,其在促进林业生产适度规模化中的作用不可小视。

通过一体化的`方式来组织分散林业生产,有些地方已经在着手尝试,其中也不乏一些成功的例子。比如安徽的天方茶业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该企业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林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茶叶及保健茶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几年前,该企业就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了林业产业化经营的试点工作,创建了有机茶生产合作社,将茶农和企业连成一体。分散的茶农以各自的茶园地为基础同公司联合,企业则为茶农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企业在具体运营中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结果实现了茶农与企业的“双赢”。这种集约化经营的事例在很多省份都有,但大多还处在起步期。

3.4大力发挥政府职能。

实现分散林业生产适度规模化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可以说这是林业生产的又一场新变革,在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很多,诸如林业产权问题、森林资源的市场问题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政府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的积极作用更是无法替代的,政府要在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服务及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强对分散林业的支持,以促进分散林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四川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争取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建成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分别达到2、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60%、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三)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五)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六)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十一)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十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是争取完成大岭山、大屏嶂森林公园二期建设工程。主要项目包括:大岭山森林公园森林浴步道、石洞主景区医疗救助中心、康体科普园等工程建设,大屏嶂森林公园竹径升级改造、旅游服务中心、第三派出所等工程建设。全面完成银瓶山森林公园(清溪片区)一期工程建设和黄茅田水库坝项目工程。

二是启动银瓶山森林公园(谢岗片、清溪片)二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森林保育以及文化建设三个项目,开展森林消防系统、游客安全保障系统、道路工程、供电工程、林相改造工程等建设。尽快启动凤岗南门山、清溪山水天地等森林公园建设,积极协助相关镇做好森林公园规划建设。

三是继续抓好旗峰城市公园林相改造。按照《黄旗山城市公园林相改造工程(第二期)作业设计》规划,实施第二期林相改造面积54.36公顷,幼林抚育145.37公顷,白蚁防治91.01公顷,建设消防灌溉系统6.17公里。

四是大力开展森林文化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森林文化调研,挖掘森林旅游文化内涵,加强森林文化载体建设,全力打造森林文化品牌。

要尽快完成省立绿道网大岭山森林公园支线剩余4.4公里段建设,同时规划建设市级绿道56.5公里(其中大岭山森林公园30公里,大屏嶂森林公园26.5公里),对已建成的绿道网进行逐步完善,开发沿线更多优质景点,积极开展多元化群众性体育休闲运动,确保绿道网建设成效,充分发挥绿道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

一要抓好营造林工程。继续实施水源涵养林林相改造1576.91公顷,计划种植乡土阔叶树146.12万株,幼林抚育20xx.1公顷,营建农田林网111.12公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79.68公里。

二要抓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认真组织做好“3·12”植树节前后的宣传发动,进一步推动绿地林木认建认养活动,切实抓好大岭山森林公园、大屏嶂森林公园、水濂山森林公园、同沙生态公园以及银瓶山森林公园等5个市级义务植树基地的植树规划和备耕工作,周密筹划市几套班子义务植树活动。

三要抓好农村绿化美化。计划市财政投入195万元,继续在全市50个村(社区)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创建活动,大力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

强化森林防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营造防火林带79.7公里,抚育123.6公里。加强通信网络建设,完善森林消防系统,计划完成5个通信基站、17个消防蓄水池建设。加强有害生物防治。计划防治薇甘菊、尺蠖虫害4490公顷,清理松材线虫病疫木20.2万株。加大野生植物保护力度。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程,继续开展长生树普查建档工作,健全古树保护范围用地审批制度,加强银瓶山等5个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

全面完成“广东省股份权益证”发放工作,建立集体林权管理系统,加强林改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林权改革自查验收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验收。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攻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扩大城市绿化总量,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彰显宿迁城市特色,打造“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城市品牌。根据鹤峰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精神、县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县区园林绿化现状,本局特制定20xx年度城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围绕建设“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战略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园林绿化精品工程为载体,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逐步实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态环境融为一体的“绿色宿迁”,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

(一)检查工作单位及责任区域绿化的提升工程。

为按要求实现县域单位环境绿化创建目标,我局对照标准,精心编排了绿化工作检查验收区域,并对单位多处区域提出改造提升计划,通过今秋明春两季绿化,力争使检查绿化景观效果完好,景色宜人。

(二)彩化、香化、美化工程。

按照绿化、彩化、香化、美化的发展原则,通过推行“万株紫薇彩化,万株桂花飘香”计划,逐步提升公路局所辖区域和办公场所绿化品位与档次。根据实际情况,今秋将对公路局周边20多处道路与空地进行彩化、香化、美化,在原有绿地内增植紫薇、桂花等花灌木。

(三)单位庭院绿化工程。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对公路局、交通局内外工作区域进行绿化整改。

(四)居住区绿化工程。

为打造宜人的居住空间,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继续对公路局居住区下达绿化建设任务。

(五)绿化补植完善工程。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对各自负责的绿化责任区,特别是今春新植苗木及移栽树木,进行“查死补活、查残补优、查漏补缺”,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日—8月1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对秋季绿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烈的氛围,让全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支持并积极投身到绿化活动中来。

(二)绿化实施阶段(20xx年8月2日—12月10日)。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绿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并对辖区内的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带、单位庭院及居住区进行全面普查,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用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等园林植物进行全方位覆盖,以观赏树种、彩叶树种、香化树种为主,力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处处飘香”的效果。

(三)检查与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2日—20xx年1月30日)由公路局办公室督查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本局各单位秋季绿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过程性跟踪检查与完成性全面验收,并定期通报绿化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秋季绿化工作,强力推进市区绿化建设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管理有序,确保秋季绿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筹备,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具体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绿化规划与施工方案设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委托有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做好新建、改建道路、广场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施。二是做好工程招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规范选择具有园林施工资质的园林企业施工,确保每项绿化工程都能如期开工、按时完工。三是做好工程监理与管护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苗木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工程施工监理及绿化植物的管护工作,确保成活率及绿化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今秋明春我局重点建设工作场所及所辖区域提升工程,力争建成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道路空地要重点抓好绿化补植,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既有绿量的增加,又有品位的提升。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局办督查处要加大督查力度,进行全程跟踪、全面检查、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对未落实绿化任务或延误工作的单位与责任人责令及时整改,确保今秋公路局绿化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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