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热门18篇)

时间:2023-11-26 12:13:32 作者:笔尘

自查报告的撰写可以加深对自己行为动机和目标的理解,进而提高自我反思和自我提升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成功写作自查报告的技巧和要点,与大家分享。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省、市、县委编办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的工作要求,镇党委组织专职人员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进行核查,现将自查报告于下:

20xx年,撤区并镇工作中,由原xxx区xxx乡与xxx乡合并建立现xxx镇。根据《xxx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xxx县编委〔20xx〕64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政府机关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成立政府直属事业单位xxx镇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共计32名。

(一)政府机关:政府机关目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0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空缺编制4名。

(二)事业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实际在编人员8名,在岗人员7名(借调人员1名,1名建管人员在xxx集中办公,附加一名上岗待聘人员)。全镇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7人。

(一)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乡镇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请假、休假、外出一律由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严格干部借调,确需借调一律按照正规程序办理;对不按时到岗人员,镇纪委及时召回约谈,确保人员在编在岗在位。

(二)严控编外用工。编外用工因事设岗,确因工作需要,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编外用工数量、薪资等关键事宜。目前全镇编外用工5人,其中机关驾驶人员1人,城管办4人。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集合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14〕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14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14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根据xx委编委转发的《关于开展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自查自纠的通知》(xxx通﹝2021﹞xx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调整情况。2019年,根据《xxxx关于印发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x〔2019〕xx号)规定,xxx为xx委直属事业单位,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执法科等7个科室。

(二)编制、职数使用情况。截止目前,我单位实际有干部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市管干部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没有超编制超职数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故不存在情况机构编制问题相关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漳县武阳东街小学等十家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督查的通知》(漳编办发〔2018〕14号)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部署,按照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全面对我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漳县四族小学位于甘肃省漳县四族乡四族村二社69号,于1998年和四族中学分校后迁于此处,是一所县直六年制小学,服务区包括四族、牙下、魏下、立桥里、代家沟五个自然村。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漳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漳编发〔2017〕30号)文件,核定我校编制42名。现实有在册教师40人,其中:代课教师3人。专业技术人员37人(县幼儿园培训2人),占编人员29人,不占编8人。

二、职责履行情况。

我校主要职责:教育。

教学。

工作和教学相关工作。

通过自查,在履行上述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三是围绕我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

(一)机构设置规范。我校已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情况;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三)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变相成立内设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范建立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四、存在问题。

1、因我校业务职能多,但我校现在不占编人员太多,对单位管理影响较大。

2、工作人员紧张,专业人员相对缺乏,事关发展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难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附件:1.教师花名册及统计表。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该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汇报,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xx委编委转发的《关于开展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自查自纠的通知》(xxx通﹝2021﹞xx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调整情况。2019年,根据《xxxx关于印发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x〔2019〕xx号)规定,xxx为xx委直属事业单位,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执法科等7个科室。

(二)编制、职数使用情况。截止目前,我单位实际有干部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市管干部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没有超编制超职数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故不存在情况机构编制问题相关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14〕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14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14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精选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情况工作报告

一是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时间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召开了专题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审核等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核查工作。

二是把握要求,严格程序,确保规范。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从方案印发之日即启动核查工作,通过准备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5日前),自查公示阶段(20xx年11月5日前),比对核实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更新维护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1月5日前)等核查标准时点,根据“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工作要求,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把关、严格把关,逐一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认真核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校正勘误、规范填报、实施维护、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

自查工作结束后、局机构编制自查情况以适当方式在本部门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实地核实。20xx年11月15日,我局完成对局所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准备相应材料,迎接市委编委对各单位的检查哈收工作。12月15日,我局完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及时更新;对公示收到的反馈进行调查、取证,据实更新:对数据比对、实地核实中发现的差异进行同步更新。通过上述举措,有力确保了我局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经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机构。

二是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我单位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的。

三是无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四是无编制外聘用人员。

五是无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的人。

六是无超编、超职数人员。

七是我单位实际机构编制情况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完全一致。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文档为doc格式。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对某项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一种报告方式。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xx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xx市妇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2011年2月10日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执行。“三定”规定批准后,市妇联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xx市妇联通过自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

职责范围明确,无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

职责分工清楚,科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各科室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妇联工作职责的落实。

严格执行信访接待首问首办制,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确保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在临沧妇女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向社会宣传公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贷款政策文件及办理程序,统筹城乡妇女共同发展。

2010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2010年9月被xx省绿化委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2011年6月被xx市委表彰为2010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

未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等情况;

未发生过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不存在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科室领导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机构编制按规范运行,没有超编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的情况。

市妇联不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

如实上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注册了“xx市妇女联合会”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xx市妇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xx市妇联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人员变动的,统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按照市编委的要求,建立起定期的自查自纠制度,将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xx市妇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认真制定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报请市编委审核,市委同意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调整科室名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从自查情况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存在问题。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在xx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席兼任,但未明确机构级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明确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级别,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确保xx市妇儿工委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25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行“三定方案”应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机构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土地征储科、土地整理科、综合交易科,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0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科级领导职数5正3副。同时,因我局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并连人带编划转6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24名,领导职数未变。2009年3月,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20xx年9月,按照《关于给市土地储备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41号)文件,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20xx年11月,按照《关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88号)文件,我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现我局机构内设6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4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享受正处级待遇1名,享受副处级待遇1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3副,其他人员11名。

20xx年,我局将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承担。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2008年以来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等。

20xx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xx】1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各辖区政府承担。

20xx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4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3号),由我局承担我市土地储备具体职责,并承担储备土地的管护、前期开发整理、临时经营利用等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在近年来虽经多次调整,但我们在机构编制执行上始终能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人民政府的职能调整履行职责,能严格控制编制内人员,做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工资核算人数相对应。

1、能认真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我局2005年前后主要承担了我市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土地出让金管理等重要职能,2008年剥离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职能,2013年以后的主要职责以土地收购储备、储备土地融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为主。主要职责虽经多次调整,但我局能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职责认真履职。结合每次职能调整,我局领导班子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与“三定”方案相融合,深入调整和界定科室工作职责,做到全局各项工作一切以“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为中心并加以贯彻执行。在相关职能划转后,能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

2、能认真执行机构“三定方案”编制管理。一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无越权审批、越权行政的情况发生;二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无擅自超越“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编制、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三是按照市委编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人进人计划,严把进人第一关。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编进人情况。

3、能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我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承办,每年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按期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20xx年10月启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能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等工作;按照要求申请注册了“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政务”专业中文域名;20xx年10月开办了网络红页(单位版),实现了我局网上“红色办公楼”的建立,通过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促进了我局党政机关网站的信息化建设基础。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因我局现行“三定方案”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经3次机构职能调整后,只是对编制人数进行了增减,内设科室未因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变更,此“三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和职责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需结合机构主要职能和科室实际职责设置内设科室,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特此报告。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30日。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5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xx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xx〕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20xx〕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xx〕26号)精神,我县20x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4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

(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20xx〕47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xx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

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对职责相近、事权消失、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或撤销,优化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能作用。20xx年,主要就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畜牧兽医和水产职责、农业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综合设置相关机构。二是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快事业单位类别批复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51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先期批复单位239个,编制占比为85%。主要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单位和乡镇站所等属性明确的单位,其余单位下步根据情况适时予以批复。

(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强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新招录人员,空编单位进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确保急需人才的使用需求。在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实时监控单位人员变化,杜绝超编进人,切实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确保实现本届xx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截至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编制均不超过省核定的编制数额,实有人员也未超过20xx年底数。

(二)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增加。我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的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加强编制管理,以制度管编用编。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凡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确需增加的要依据充分且工作需要。二是规范出入编管理,落实用编前置审核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时,一律先进行编制审核,未经审核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三是加强职数管理。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以内。保证了全县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不新增超编人员。

20xx年,我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数和编制数与上年相比均未超过上年的底数,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和增设领导职数情况,也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没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行为。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

根据市编办《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淮编办[20xx]78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22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人,科级领导职数9人,县级非领导职数1人,科级非领导职数5人。20xx年调入县级领导1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3人。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18人。我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仍坚持正常年检。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1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xx]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xx]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xx]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xx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2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机构编制管理考核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6个,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个,我局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16年我局无新进人员,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在政府网站按时公布,内容完整、准确,清单体系符合规定,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规范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政审批行为范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无行政审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www.》。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

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45号)、《关于2010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10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xx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xx市妇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20xx年2月10日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执行。“三定”规定批准后,市妇联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xx市妇联通过自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

职责范围明确,无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

职责分工清楚,科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各科室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妇联工作职责的落实。

严格执行信访接待首问首办制,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确保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在临沧妇女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向社会宣传公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贷款政策文件及办理程序,统筹城乡妇女共同发展。

3、职责履行效果较好。

xx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一百”、“新家园行动计划”、“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要求和“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打造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创新方面,市妇联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制度创新工作,以“诚信、公正、公开、效能、服务、廉洁”为主题,围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落实创新”三个方面创新妇联工作。

20xx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20xx年9月被xx省绿化委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20xx年6月被xx市委表彰为20xx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三定”规定,市妇联下发了《xx市妇联关于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内设机构更名,原发展部更名为发展科、原维权部更名为维权科。按照规定设置了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加挂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自查,市妇联未出现越级上报请示现象;未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等情况;未发生过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不存在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科室领导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机构编制按规范运行,没有超编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的情况。

市妇联不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

如实上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注册了“xx市妇女联合会”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xx市妇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xx市妇联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人员变动的,统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按照市编委的要求,建立起定期的自查自纠制度,将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xx市妇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认真制定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报请市编委审核,市委同意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调整科室名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从自查情况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存在问题。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在xx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席兼任,但未明确机构级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明确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级别,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确保xx市妇儿工委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1﹞4号)要求,市妇联及时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2020年对项目进行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编制合理,预算资金切合实际,预期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相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99.5万元,追加项目预算3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预算31万元。全年预算支出160.5万元,资金安排分解下达合理,到位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99.5万元,追加项目支出1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31万元。全年支出140.5万元,资金全部按项目进度执行,执行率87.54%。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我会项目资金收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绩效目标执行,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做到按工作进度按时支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六一”儿童节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关爱特殊困难儿童100名,及“六一”节庆祝活动1场。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关爱特殊困难儿童100名,及“六一”节庆祝活动1场。通过项目实施,传达党和政府对特殊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儿童。

2.家庭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选评最美家庭100个、市级示范家长学校40所、家庭教育先进个人40个和先进集体20个,2万元;征集好家风好家训作品,邀请全国、省、市级最美家庭代表和知名家风家教讲师开展家风家教宣讲5场,每场5000元,共计2.5万元。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选评市级最美家庭100个,评选表扬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100个。举办家风家训讲座6场。通过项目实施,发挥最美家庭模范作用,助推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形成家校社结合家庭教育新格局,引导广大家庭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共建共享,展示最美家庭风采,凝聚家庭细胞正能量。

3.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举办两纲培训班1期2天,培训县、乡、村(社区)从事两纲工作人员50人,400元/人/天,共4万元;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2万元;两纲督导2万元;在全市村(社区)筛选4个项目点开展关爱困境儿童保护和服务项目,每个1万元,共4万元;妇女儿童工作宣传4.2万元,在日报、晚报等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不少于10篇。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北川举办“两纲”培训班1期5天,培训县、乡、村(社区)从事两纲工作人员60人。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全年深入9个县市区开展两纲督导。在涪城、游仙、安州和北川分别选取一个儿童之家开展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在日报、晚报、电视台、直播绵阳、绵阳观察等市级媒体宣传妇女儿童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党委、政府对两纲目标任务完成的支持和重视,选取妇纲和儿纲健康领域中的重难点目标任务加以推进和完成,促进当地妇幼健康领域重点难点指标攻坚达标,带动全市两纲工作深入实施。

4.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在全市选取4个家庭教育点培育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亲子阅读、中华传统文化传承、青春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选取4个社区进行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培训,开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构建幸福婚姻家庭教育、寻找最美家庭、亲子阅读、科学家教等方面的活动,建立家、校、社共育的家庭教育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宣传展示广大家庭生活的巨大变化和新时代家庭的良好风貌,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家国情怀、爱国热情、民族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书写家国情怀,讴歌党的领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5.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维权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开展1次绵阳市妇女社会地位调查5万元;召开绵阳市巾帼维权服务团工作会暨培训会2万元;开展维权宣传月、法治宣传周、防艾、禁毒四大宣传行动主要用于资料印制、宣传费用等共4万元。举办首届绵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发布会3万元;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8万元。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涪城、安州、江油三地开展第四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共调查15个社区,225户家庭。召开全市反家暴联动机制落实座谈会。线上线下开展三八维权宣传月、法治宣传周、防艾、禁毒、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在涪城、游仙、安州、经开、高新、三台升级或新建6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站,惠及群众上千名。继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法律进家”“守护港湾”“雨后彩虹”等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在全市各地开展巾帼维权讲堂19场,惠及妇女群众近800人。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我市妇女儿童综合维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妇女维权意识和基层维权阵地。

城乡妇女共建。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完成了培训、复查、宣传、表扬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为妇女释放创造活力、实现自我价值搭建平台积极引导各岗位结合业务工作不断创新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形式和内涵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上来。

7.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成果展及技能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对口帮扶村及藏区贫困县开展技能培训或产业扶持,组织参加巾帼家政技能大赛,组织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妇女依靠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帮助妇女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组织人员参加省级、全国的巾帼家政技能大赛,在全市开展走访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组织了2期家政技能培训,鼓励广大妇女依靠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帮助近千妇女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对口帮扶村产业扶持,募集资金帮扶藏区彝区送技能送物资。通过项目实施,最大限度地带动妇女就近就便就业,有限提高就业水平,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有力助推“巾帼脱贫”行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8.两癌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利用“三下乡”、三八宣传周、春节返乡季、送岗位、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两癌”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两癌”项目工作培训,交流,对妇女开展“两癌”预防知识讲座;对项目实施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督导和检查。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利用“三下乡”、三八宣传周、春节返乡季、送岗位、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两癌”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两癌”项目工作培训,交流,对妇女开展“两癌”预防知识讲座;对项目实施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督导和检查。通过项目实施,帮助农村贫困妇女建档立卡户,其他家庭困难、病情较重的“两癌”贫困妇女得到了救助,极大解决了困难家庭的生活及医疗后续费用,用实际行动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健康,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难事”。

9.全国精彩人生女性终身学习计划试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开展女性读书活动5场,每场4000元,小计2万元。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5场,每场4000元,小计2万元。建设网上妇女之家、打造有影响的新媒体公众号及微视频拍摄6万元。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帮助困境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举办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女性读书活动15场次,运营“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拍摄“致敬了不起的她”微视频等。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

10.开展国际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全国妇联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0周年大会。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根据全国妇联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线上举行系列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庆祝活动,线下慰问绵阳援鄂医务人员家庭。通过项目实施,宣传党领导下的绵阳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表扬先进妇女典型,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11.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工作。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完成了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通过项目实施,使公众号版块内容更丰富,增加了粉丝数量,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

12.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打造市级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示范点。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涪城绵兴路社区打造市级妇女之家,安州区桑枣镇枣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社区服务妇女儿童功能,发挥好妇联基层阵地作用。

13.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信访工作需要,拟在巾帼大厦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八楼、九楼办公区安装监控设备。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巾帼大厦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八楼、九楼办公区安装监控设备。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信访工作需求,提升办公区安全。

14.追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追加项目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追加项目为开展市级民生工程-金秋助学活动10万元,资助全市新考入大学贫困女大学生50名。通过项目实施,传达党和政府对贫困妇女儿童及贫困女大学生的关心关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助力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引导她们跟党走、听党话。未执行项目为“婚姻家庭服务”项目20万元,原因是该项目申报审批时间为2020年12月,根据项目推进进度,将在2021年完成各项目标。

15.上级转移支付项目2020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数31万元,执行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一是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宣传活动;二是在性别平等教育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活动;三是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开展巾帼心向党群众性宣讲活动,覆盖了3类以上不同妇女群体,覆盖人数达5万,组织线上线下宣讲、宣传活动100场;在高新区火炬二小试点性别平等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在主城区五个社区设置家政服务网点,探索建立基于社区、服务家庭的家政服务体系、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机制,依托“四川省家政服务标准化单位”--绵阳红枫家政公司、富乐家政公司、二分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满足社区居民的家政服务需求,保障家庭服务有效供给,提升辖区妇女职业技能,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引领妇女和家庭追求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提升家庭幸福感。

2020年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各个项目的实施,经费保障及执行合理。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对各项经费的支出按季度进行自我评估,积极调整支付进度,并根据绩效目标对标对表严格执行预算,各项目经费保障到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良好,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存在的不足之处是:一是个别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宣传手段比较传统;三是工作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二是加强联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增加新媒体的宣传投入,延伸妇联工作手臂,亮出妇联旗帜、发出妇联声音、凝聚妇女力量,更好的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

绩效自评结果将应用于2021年及以后的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绩效自评结果将按时按要求对外公开。

市妇联在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发现问题。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xx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8月,20xx年8月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xx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下设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目前,政务办共有工作人员22名,其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13名(科级干部7名,一般工作人员6名),劳务派遣人员3名,公益性岗位6名。主要负责对各入驻部门单位、独立的办事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的中介机构、进驻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等。

区政务办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化管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单位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各项数据指标等准确、完整。人员照片已上传,实有人员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一致,机构主要职责、批准文号与审批文件一致。

《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机构信息、职责任务、核定编制及人员机构、核准领导指数、实有人数统计、人员花名册、非在职人员花名册填写准确、完整,人员调整做到及时更改、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年审。

办理人员出入编严格按照要求在单位张贴公示。

按时参加工资联审,财政供养人员与编制情况相符,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自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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