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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与灭菌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一、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及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人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其中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与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清洁消毒或灭菌处理。
四、灭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各科室、病区按照日期先后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并做好标识。并按灭菌日期排放,有效期不超过7天,超过7天应重新灭菌方能使用。
五、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六、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xx版)》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
七、医院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黄色为空气隔离标志,粉色为飞沫传播隔离标志,蓝色为接触隔离标志。
医院消毒与灭菌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一、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进入人体组织或人的医用品必须高压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后,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二、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三、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1、医务人员在做无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洗手,戴好帽子、口罩。治疗车上的无菌器械、敷料罐、缸,使用后应及时盖严,定时更换和灭菌,并注明灭菌日期和开启日期及时间。
2、治疗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地,每周大扫除1次,治疗室用的擦布及拖布等应有标记且专物专用。
3、病室各房间每日定时通风两次,每日晨间护理时用湿部套扫床,一床一套;每日擦小桌,一桌一布,浸泡消毒后清洗晾干。
4、每周更换被服一次,并根据情况随时更换。
5、注射器使用后放入指定容器内,利器放入利器盒内。
6、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并每月做空气培养。
7、体温表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浸泡于250mg/l含氯消毒液内消毒—冲洗—晾干—备用。
8、门诊采取血标本,实行一人、一针、一巾、一止血带。
9、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1)隔离患者有条件时住单间或单隔内,病室内或病室门口要备隔离衣,悬挂方法正确。
(2)患者专用体温表、便器,应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餐具,使用后回收集中处理。
(3)隔离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应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血压表、听诊器等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液擦拭,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使用含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10、凡患者有气性坏疽、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伤口,应严格隔离。所用的器械、被服菌要进行“双消”处理,所用敷料放入专用塑料袋烧毁。
11、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螺旋管、呼吸气囊、气管套管、管路、牙垫、舌钳、开口器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内为蒸馏水,每日更换和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12、换药、注射、处置工作前后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手。
13、转科、出院、死亡患者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14、一次性医疗护理物品使用及用后的处理一定严格废物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执行。
(1)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直接放入治疗室规定的容器内,每天由院总务科统一纠集处理。
(2)病房内的废弃医用垃圾:如敷料、绷带、棉球、纱条、压舌板、一次性引流袋、尿袋、胸腔引流袋、引流管、手套、肛袋、窥具等塑料类废弃物;用后放入医疗垃圾容器内,每天由医院医疗垃圾专职回收人员回收并处理。
(3)特殊感染性物品:如:气性坏疽、绿脓杆菌感染者、破伤风、艾滋病等病人用过的废弃物,就地消毒处理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并标识病原体、处置时间和责任人,交医院医疗垃圾专职人员,在监控下焚烧。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通(2009)10号《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执行,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落实手卫生标准。逐步贯彻执行卫生部《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标准》等六个卫生行业标准。
六、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分开晾干。
医院消毒与灭菌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
3、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5、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等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
1、普通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
2、挂号室分科挂号,于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停诊前半小时停止挂号。
3、除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部外,任何人无权通知限号或停止挂号。遇有临时限号或停止挂号,均应以文字形式公布于众。
4、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等。
5、同时就诊一科以上,须分别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每班帐目要清楚,现金收费应依规定按时上交。收钱时要唱收,找钱时,先给钱后给号,嘱咐病员当面点清。
8、挂号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扶老携幼,多方照顾老、弱、残。
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检查考核门诊部的工作,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
4、定期召开门诊例会,按时讲评考核结果,整顿门诊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病人就医。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领导门诊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并定期考核检查。
7、接待门诊方面的来信、来访,把有关事情及时向院长反馈。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门诊主任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并参与门诊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危重、疑难伤病员的门诊、会诊和抢救,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
3、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
4、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开展科学研究,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门诊部副主任医师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按分工履行主任医师职责的相应部分。
门诊主治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分担门诊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专科门诊工作及门诊科间会诊工作。
3、参加门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解决较复杂、疑难诊疗技术问题;实行首诊负责制,根据病情,确定病员门诊或住院治疗。
4、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担任临床教学及进修、实习生的工作。
6、指导本科室在门诊的下级医师的工作,监督检查门诊病历、处方、检查申请单的书写及病员登记工作;检查本科门诊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协助安排好节假日值班。
8、按时出席门诊部组织的会议,掌握门诊动态,随时向科主任汇报门诊工作。
9、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门诊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门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件,及时做好医疗、预防等各种登记。
3、及时掌握病情,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填写传染病卡片,不漏报、不错报、不误报。
4、参加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门诊工作。
5、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咨询宣教工作。
门诊部挂号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及组长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做到礼貌热情,有问必答。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要求字迹清楚,不出差错。
4、挂号员必须提前做好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5、收款时唱收唱付,票证收据当面点清,不出差错。
6、挂号金额每天由挂号室组长向财务科交清(附有关票证),换回挂号收据以备次日用。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求工作人员态度和蔼,接待热情,有问必答。
2、办理入院手续时,要认真核对门诊病历与住院证,及时联系病区。对可以入院的应详细填写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簿;对一时不能入院者要耐心解释,对入院患儿要问清陪送者与患儿的关系。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使用现金的患者住院时,根据病情按规定预收住院费及血费,现金收费要唱收,现金收据当面交付,并说明用途,所收现金一律按规定上交财务部。
5、对再住院患者,应与病案室联系,查找原住院号。
6、对已办住院手续的患者应立即通知病区与接诊室,并告知患者除餐具及生活用具外,多余的衣物、公文、公物、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一律不准带入病区。
7、住院处24小时值班,要求值班者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室内外卫生。
住院部入、出院工作制度
1、患者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所开的住院证以及门急诊病历、支票(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押金)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危急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由住院处建立住院病历,认真填写病历首页中应填内容,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填好入院卡片及住院登记簿,通知有关病区及接诊室。
3、接诊室接到病人及病历,即进行测体温、体重等工作,然后护送至病区。
4、患者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签写出院证,并告知患者或家属。当患者决定出院时,由护理人员整理好病历交至病案室。结帐后住院收费处将盖章的出院证交给患者或家属,再到病区由护理人员验明并点收医院物品后方准出院。
5、病员出院后由病区通知住院处。
接诊室工作制度
2、入院患者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认真核对病历与住院证,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本,危急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首诊护士接到患者及病历,即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身高,楣栏项目填全,必须为患者提供患服,然后送至病区。
4、平车、轮椅本班用完后,及时处理干净。
5.接诊护士要主动、热情,运用心理学知识,使患者减轻精神负担。
6、与病区搞好协调关系,患者一经送达病区应及时进行处理。
7、患者出院后到接诊室退还患服。
住院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住院部的收治、接诊、财务、病房服务、协调床位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住院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押金收取、患者费用、出院结算和接待患者咨询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或其它自然事故患者入院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住院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工作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整顿住院秩序,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住院,严防责任事故。
5、负责接待和处理住院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6、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定期检查物价情况。
7、按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1、在住院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收入病员工作。
2、住院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宣传住院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住院处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校对入院证件,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入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位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的慢性病患者,必须由住院处收取押金,无押金不予接待。
6、收付住院押金和饭票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所有现金必须按《会计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住院处记帐、收费人员职责
1、在住院部主任、账务部主任双重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收费标准,合理收取住院押金。
2、负责各项住院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清楚,凭证完整,装订整齐,日清月结,报表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住院报表,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主任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入情况,分析病员负担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核对总计金额。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病人欠款。
6、管理好会计档案,保管好收费单据和留底资料。
7、做好计算机维护保养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v^颁分的《会计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接诊室护士职责
1、在门诊护士长及科室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接诊,并护送病人至病房。
3、负责做病历,检查生命体征体重并准确记录于病历上。
4、护送急诊、危重、绿色通道病人,途中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保持各种管道通畅,对危重病人应提前送至病房诊治,后书写病历。
5、维护接诊秩序,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发生。
8、负责患服发放、回收、保管及现金押退工作。
预防保健部工作制度
医院消毒与灭菌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促进我市医疗机构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落实^v^新六项标准及《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传染病防治、疫情管理报告,落实消毒技术规范,强化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加强血透室、消毒供应室、内镜室、口腔科和手术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监管工作。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防治组织制度
(二)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
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
主要内容:对本单位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其医疗废物按照要求进行处置;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科室或者兼职科室、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开展情况;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的收集、汇总、报告及处置情况。
(三)消毒产品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消毒产品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建立消毒产品采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用台帐,索取相关文件并保存备查;杜绝违规使用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毒产品。
(四)医疗废物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门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对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知识培训;医疗废物应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运转协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杜绝丢弃、转让、买卖、非法回收医疗废物,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自行处置现象。
(五)消毒隔离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所有医疗机构。
血透室布局、流程、设施设备、消毒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手术室等科室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空气监测、物表监测、医务人员手监测等。
传染病门诊和病房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三、监督检查范围及分工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发证管理原则对全市持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省卫生厅发证划分给所在地市局负责的,市局发证划分给所在县(市)负责的医疗机构,按照划分情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管,落实记分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与灭菌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1.目的预防和控制外源性医院感染的发生。
2.标准
2.1 消毒、灭菌原则。
2.1.1 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
2.1.2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第11章的规定。
2.1.3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2.1.4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2.1.5 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2.2.1.1 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2.2.1.3 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2.2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2.2.2.1 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2.2.2.2 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2.2.2.3 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2.2.2.4 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2.2.2.5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2.2.3 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2.2.3.1 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2.2.3.2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灭菌等。
2.2.3.3 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2.3.1 对购进的消毒、灭菌产品由医械科、供应室分别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并对购进物品建立电子档案。
2.3.2 医院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2.3.4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2.4.1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2.4.2 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2.4.3 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2.4.4 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
2.4.4.1 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灭菌器蒸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被灼伤。
2.4.4.2 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2.4.4.3 气体化学消毒、灭菌: 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4.4.4 液体化学消毒、灭菌: 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3.定义
3.1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2 灭菌: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4.指南
工作人员可根据本文2.2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选择以下4个作用水平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4.1 灭菌水平: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无菌保证水平。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
4.2 高水平消毒: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以及能达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4.3 中水平消毒法: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达到中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4.4 低水平消毒法;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5.职责
医务人员和清洁员必须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原则;按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选用合适的灭菌或消毒方法,保证消毒灭菌的有效性。
大连大成泰诚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