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降温费申请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3-10-03 06:57:54 作者:琉璃 最新降温费申请报告(汇总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降温费申请报告篇一

按日计算,按月发放,不得以实物形式代替。

江门市防暑降温通知通知近期气温持续升高,为了预防中暑,确保安全,请各项目部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尤其是重体力劳动、高温操作岗位人员,员工由于出汗过多,体内失水、易出现过度疲劳、中暑。员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头痛、头晕、口渴、多汗、四肢无力发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轻度中暑症状时,一定要停止工作,立即到阴凉、通风处休息,并服用防暑降温药品;出现重症中暑的情况,要立即汇报上级领导,求助医务人员紧急救治。员工个人应注意加强营养,在夏季高温环境中作业时,能量和蛋白质的消耗都比较多,所以切记不能空腹工作尽量多吃一些清淡爽口的东西,以适应夏季的消化能力。公司总结以下几点请各项目部注意:

1.工地人员在室外作业时,应备好防暑降温物品、药品,供给足够的饮用水,检查防暑降温风机安全运行情况。

2.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时间,工作人员要尽量避免在强烈阳光下进行工作,确实需要长时间工作的,要搭设遮阳设施,备好防暑降温物品、药品、设备。

3.施工现场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措施的真正落实。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严格按消防要求执行,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降温费申请报告篇二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天津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20天津防暑降温费标准应该都清楚了,如果你符合领取条件的话可以多多关注下。

【详细解读】

降温费申请报告篇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江门市事业单位有防暑降温费吗?

北京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餐等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行[2002]378号)。该《通知》中第五条对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做出了如下规定:“夏季(6-9月)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2004年北京市行政机关实行津贴补贴改革后,行政机关的防暑降温费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可继续发放防暑降温费。

降温费申请报告篇四

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200元每月,江苏今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夏季食补清暑

1.暑天宜清补:夏天的饮食应该以清补、健脾、祛暑化湿为原则,应该选择具有清淡滋阴功效的食物,如鸭肉、鲫鱼、虾、瘦肉、食用蕈类(香菇、蘑菇、平菇、银耳等)、薏米等。

2.补充维生素:高温季节,人体新陈代谢加快,容易缺乏各种维生素。此时,可以选择性地定量补充一些维生素,最好是食物补充,可以选择一些富含维生素和钙的食物,如西瓜、黄瓜、番茄、豆类及其制品、动物肝肾、虾皮等,也可以饮用一些果汁。

菜、大葱、芹菜、毛豆等含钾也很丰富。茶叶中含有比较多的钾,夏天的时候多喝茶,既可以消暑,又能补钾,可谓一举两得。

降温费申请报告篇五

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2、什么是高温津贴?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3、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4、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部门提醒:

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5、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6、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8、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

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2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0、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投诉!

根据《办法》,高温津贴不是可发可不发,而是一定要发,不发高温津贴就意味着没有足额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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