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10-02 23:33:22 作者:飞雪 最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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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结

今年8月,丘北县被列入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全力组织,于8月22日召开全县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后,在全县各乡镇、村民委(社区)全面铺开。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468646人,其中:城镇居民31628人,农村居民437018人;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650人,其中:16-59周岁1600人,60周岁以上2050人。应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225538人,其中:16-59周岁169138人,60周岁以上56400人。

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3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29万元,省财政补助775万元。截止12月5日,全县16-59周岁城乡居民参保101461人,其中:新农保100523人,城镇居民938人,共收缴保费1201万元(新农保缴费1172万元,城镇居民缴费29万元);60周岁以上共完成参保登记40805人;共发放36831人养老金1012万元。新农保已入账962万元,城保入账28万元。

二、主要做法

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主要采取“854”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参保率。

(一)坚持“八个到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1.组织领导到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2个乡(镇)长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个乡(镇)也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工作措施到位。召开了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议,就全县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研究制定了《丘北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以政府文件下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8月22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12个乡(镇)于8月28日前已全部召开了动员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签订了责任书,把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宣传发动到位。积极筹措资金印制了《致全县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一封公开信》20万份、《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5000份、《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日历画》10万份,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制作固定政策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知识宣传,组织宣传分队,利用乡(镇)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和群众面对面算账、讲政策,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部漏人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确保城乡居民人手一份宣传材料,使群众对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达到100%;让全县城乡居民知政策、懂政策,自觉参与试点工作,踊跃参保。通过宣传,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业务培训到位。一方面对国家和省、州文件精神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学习,同时,还针对相关业务政策、参保范围对象、缴费标准、办理流程、经办管理规程等专题进行了培训,并对经办人员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另一方面对全县100余名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经办人员尽快熟悉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办流程和业务操作规范,为实现优质高效服务提供保障。

5.人员落实到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时成立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核定了15名事业单位编制。目前,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抽调了6名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工作。各乡(镇)在编制少、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抽调了不少于5人的工作人员充实乡(镇)试点办具体开展工作。

6.经费保障到位。县财政将县级补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试点工作启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县级和乡(镇)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和试点工作所需的表、证、卡、册费用和宣传经费,采购了18台电脑及部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100个档案柜、1万个档案袋,并分发到各乡(镇),专门用于两项制度试点经办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政府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规定,作好全县参保对象的经费补贴和代缴补助资金需求测算,确保足额安排政府补助资金到位。

7.职责明确到位。为保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按时启动和正常开展,县委、县人民政府明确了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查组工作职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工作职责,并印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加强票据和收款人员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养老钱”的安全,避免出现收款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截留、挪用、私存和贪污养老保险费现象。

8.工作督查到位。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四个工作督查组,由县人大、政协实职副处级领导担任组长,从纪检监察、人社部门抽调了12人组成督查组成员,加强对12个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五项制度”,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1.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9月5日起,实行十天一报制度,即每月6日、16日、26日下午17:00前,各乡(镇)将两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试点办,由县试点办汇总后报政府办督办股以文件形式印发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查组成员及相关领导,让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掌握情况,有效沟通协调,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和《关于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时存入专用账户的紧急通知》,加强票据、收款人员和基金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养老钱”的安全,避免出现收款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截留、挪用、私存和贪污养老保险费现象。

3.建立联络协调制度。明确专人定期与各乡(镇)联系,收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政策业务解答。同时,加强与残联、财政、民政、公安、经办银行的联系,研究解决资金保障、低保人员参保、重度残疾人参保、户籍资料办理、银行开户等问题,形成了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局面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单独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做到目标明确,奖惩明确。

5.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和《关于确定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归类整理和装订内容的通知》,将参保居民的档案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管理、社会保险征缴、社会保险待遇三大类定为、30年、50年、1四个类别,切实做到参保居民的档案有据可查、规范管理。

(三)做好“四个结合”,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新农保是个新鲜事物,让人民群众接受需要一定的过程。为认真完成参保任务,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结合”。

1.村内征收与外出征收相结合。针对农村外出人口多、工作难度大的现实,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办法,对在家的参保人群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外出流动人口组织外出征收,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率。

2.“白加黑”和“五加二”相结合。针对农忙季节,群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性,县、乡、村干部白天深入田间地头与老百姓边劳作边宣传政策,夜晚逐村逐户宣传政策和征收保费,有效地解决了群众与工作人员时间错位的难题。另一方面,针对周一至周五忙于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实际,县、乡、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做好中心工作,周末加班加点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3.典型带动和家庭联动形结合。各乡(镇)立足经济实力好的家庭和个人,鼓励他们多交保费,调动周围群众缴费热情,同时立足家庭小单元,实现家庭联动,发动60周岁的“直接受益人”和在家人群对子女和外出打工人员取得联系,动员其参保,并借收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之机兑现养老金和收取保险金,收效明显。腻脚乡的阿落白、鲁底、腻革龙等村行动快,效果好,已经全面超额完成任务。

4.工作落实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一是做好“出入口”补贴。在“出口”补贴方面,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入口”补贴方面,在国家和省州财政补贴以外,对新农保参保人选择200-500元4个缴费档次的,县财政还给予5-20元不等的`缴费补贴;对城镇居民参保人选择200-1000元9个缴费档次的,县财政给予5-45元不等的缴费补贴;对在职的村民委(社区)干部按其缴费档次给予50%的缴费补贴,保证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能够顺利参保。二是完善工作经费补贴。县财政将县级补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安排了试点工作启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县级和乡(镇)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安排试点工作所需的表、证、卡、册费用和宣传经费,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每办理一名新参保对象缴费的,由县级财政给予1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双龙营、腻脚等乡(镇)在县级补助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办理1人参保,给予0.5元的补助。同时,下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每月每人给予200元不等的油价补助,有效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县大多贫困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家庭适龄参保人数较多,缴费项目多(新农合、新农保、学生学费等),缴费难度大。

(二)部份乡镇业务人员配备不足,业务量大,难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部份乡镇领导不够重视,进度缓慢。

(四)户籍管理不够完善: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二代换证不全;户籍注销不彻底,存在生者无户、死者不销的现象。

(五)工作量大,时间长远,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六)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了解和理解不够透彻,导致不闻不问或消极对待。

(七)部份乡镇不按要求定期上报票据核销,收缴的保险费不按时入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到四个完善,四个提高,切实把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坐实、做好。

(一)完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适龄参保对象的宣传,特别是加大对45周岁以下人员的宣传力度,帮助城乡居民算经济账、算明白账,对45周岁以上人员,进行逐步排查,提高参保率。

完善经办,进一步提高经办能力。逐步探索个人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制度,进一步理顺业务经办程序。着力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完善经办几个的工作职能、业务流程和办事规程等。

(二)完善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配齐必要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城乡一体化。

(三)完善管理,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严格做好参保人员账户进账记录、对账查询、实帐管理等工作,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准确、管理规范、基金安全;加强经办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县、乡经办人员队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一、基本情况

我县总人口7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应参保对象34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自20xx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和第三批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了城乡居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县参保人数达310162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而截止5月31日,20xx年续保缴费人数达241667人,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参保覆盖率达86%,收取保费3145余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61399人,其中2147名领取人员因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而处于暂停发放状态,待确认后恢复或终止发放;发放养老金1735.6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725.8万元,个人账户9.87万元),做到了按月尽发,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二、基金管理情况

(一)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情况

1、基金筹集与管理:

我县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县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开设了基金财政专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及时由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计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期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基金支出户,中央下拨的基础养老金,省级配套的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皆直接划入财政专户。截止5月31日,2013年中央配套资金2203万元(其中新农保2200万元,城居保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3万元,个人缴费收入3145万元。利息收入38.2万元,合计收入5404.5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1725v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9.87万元,合计支出1735.67万元。本期结余3668.83万元,上年结余9874.4万元,基金结余13543.23万元,其中定期存款8150万元,六月份在保证发放的基础上将增加3000万元定期存款。

对养老金的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与县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委托协议,做到了按月按时社会化发放。截止4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7935万元(其中2011年1908万元,20xx年4292万元)。

2、个人账户管理

(1)个人账户的建立。根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信府发〔2011〕13号)文件规定,县农保局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此,我县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和参保材料统一报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安排专人对所有参保人员的信息及参保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对,并按缴费凭证的缴费时间及金额,准确无误地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县农信社开户账号、个人缴费金额、县财政代缴金额、省财政参保缴补贴、县财政参保缴费补贴,家庭住址等。截止2013年5月底,已为全县310162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的权益。

(2)个人账户的管理。

一是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安全高效,我县实施了县农保局与县财政、县农信社定期对账制度。每月月初,由县农保局根据县财政提供的对账凭据,与县农信社对城乡居保的计息、收入、支出等项目进行逐项核对。个人账户由我局专业工作人员专管,不经规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账户对账单经稽核人员核对后,需要修改有关信息的,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复核调整。

二是建立个人账户的实账管理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和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定期结息。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因此,我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对所有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均按到账的次月开始计息。同时,县财政每年将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并及时记入个人账户,同步计息。

(三)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县乡(镇)两级经办机构都统一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以及都接入了业务专网,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做到安全管理、权限分配合理、口令控制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效果,有效地保障了统筹基金的安全,并为城乡广大居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服务。

(四)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健康发展,我局在借鉴了宁都县的生存状况认证做法下,开展了由经办机构统一照相进行的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工作。主要对全县首次领取城乡居保人员的电子文档相片进行了一一对应的编码,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制成了年度生存认证照相登记表下发到乡镇劳保所,委托乡镇劳保所为辖区内的待遇领取人员提供生存状况认证照相服务,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殊老年人,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开展上门服务。20xx年12月31日完成生存认证工作后,共发现2100名死亡领取人员并终止发放该部分人员养老金,截止目前仍有2147余名领取人员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费收取方式单一,目前仍主要采取村协办员上门收取保费后存入银行的方式,存在着基金安全隐患。

2、部分参保人员信息,如外出务工、转入或转出本地户口,身份证号码被其他县市占用者和预缴保费无法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致使部分人员个人账户无法建立。

3、转移接续工作业务无法开展。地域之间发生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险种之种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只有采取暂时封存个人账户“拖”的办法。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衔接和配套政策,为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政策依据。

4、少数群体参加新农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30岁以下的青年人群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缴费低,保障待遇也低,参保缴费时间过长,与当前的直接利益没有多少联系,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着进一步扩面。

5、经办平台能力弱。经办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级经办平台力量十分薄弱,尤其是村级基本上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需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经办队伍。建议上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拨付专项经费,强化基层经办力量,解决乡村级城乡居保专干、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的难题,增加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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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全社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1月起,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推出一系列新的惠民政策,同时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新政策解读》

1.多缴多得,最高可缴30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在往年每年100--1000元十个档次基础上,新增1500元、元、2500元和3000元四个档次,共十四个档次。参保人可任选一个缴费档次缴费,最高可缴3000元,多缴多得。

2.待遇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发放标准提高到75元/人月---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提高幅度为36.4%,提高待遇从7月1日算起。今后基础养老金还将跟随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

3.参保死亡人员遗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600元/人---从201月1日起,参保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600元/人。

《20缴费须知》

1.请大家务必按时缴费,逾期有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规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其中我区参保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1-6月。请不要忘记或推迟缴费,以免影响到本人缴费财政补帖金不能及时至位或养老待遇不能按时领取。

2.请大家持《绿色缴费存折》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卡》到银行缴费,方便又快捷。(今年全市将陆续发入社会保障卡)到信用社网点打单,查询,并在100--3000十四个档次中任选一档进行缴费;新参保的居民请携带本人免冠照片和户口薄、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保站或村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并及时领取缴费存折或社保卡,以便今后缴费。

[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16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16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16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上半年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围绕“十二五规划年”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做一简要汇报:

一、工作情况

截止6月底,我乡农村应参保3784人,现参保1398人(残疾、五保68人未在缴费人数里面),缴费141720元,参保率为55.47%;城镇应参保73人,现参保57人,缴费5670元,参保率78%;实现了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为符合条件的569为老人上报办理养老金档案、存折,发放养老金113940元。20xx年上报到龄人员50人,经上级机关复审第一季度16人,发放养老金2287.45元。

二、具体做法

半年来,我乡社保事务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

(一)强化经办,在经办能力上下狠功夫

一是加强我乡社保事务所的经办能力。按照全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乡社保事务所在上半年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在业务操作中逐步形成规范化内控环节,建立学习制度,强化人员素质,落实权责,细化参保、待遇、财务处理流程,及时发现、堵塞业务漏洞,整体经办做到精益求精,二是加强业务流程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经办流程管理,使整体工作高效运行。

(二)强化宣传力度,在断缴补费上狠下功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展三年,政策执行产生广泛的群众基础。每年征缴期群众积极缴费参保,参保费收缴已进入常规化。然而随着工作的.开展,断缴率逐年提高。今年以来,部分到龄人员因家庭成员断缴无法享受待遇,乡社保事务所全体人员配合村组干部强化宣传力度,针对断缴人员面对面重点宣传,发动村组干部、党员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三)强化年检回访,在基金管理上狠下功夫

为强化基金管理,严防养老金虚报冒领,乡社保事务所联合各村组负责人按照“审查严、服务优、效率高”的原则,开展一周的年检工作,以到龄人员生存认证为年检主题。选择一个村先期试点,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对全村到龄老人逐一核实。年检过程做到见证见人,逐一核查、及时反馈,对未通过认证的,暂停待遇发放,限期核实后恢复待遇。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待遇领取老人,通过身份证、电子照片进行实时认证。

三、工作体会

纵观上半年城乡养老工作,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得的成绩,居民养老保险的迅速启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得益于县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也是我们深感处于这样一个重民生、惠民利政策环境中的重大责任。二是措施得力是重点。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政策到位、执行有力、责任到人,多措施并举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团队精神是核心。根据我乡社保事务所年轻人多的实际,积极调动工作积极性,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发动全体做好“团体操”。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确保今年的城乡养老保险费在8月底前足额收缴到位;加强养老金发放稽核长效管理,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基金管理安全。

(二)完成城乡养老年检收尾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归档,信息分析汇总,制定业务控制措施。

(三)全面展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xx年既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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