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热门21篇)

时间:2023-11-25 08:24:04 作者:LZ文人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热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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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掌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管理情况,按照市纪委要求,我们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和县农业局、农经总站等部门,就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林甸县共有86个行政村,521个自然屯,5.6万个农户,农业人口19.9万人。2019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9543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1739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235.3万元,长期负债8463.4万元;总资产269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56万元,农业资产12.7万元,长期资产13312.9万元;总农用地面积287.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69.8万亩(承包地面积151.2万亩、机动地面积18.6万亩),草原面积89万亩,林地面积16.5万亩,水面3.1万亩,其它土地面积9.5万亩。

近年来,林甸县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保障,不断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力度,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动态化、规范化和监督立体化,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建立机制促长效,实现“三资”管理制度化。

从建立机制入手、强化保障做起,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做到“三资”管理制度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三资”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督查等3个工作组,全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指导检查。同时,各乡镇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采取分片包村、责任到人等形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二是改革监管模式。在广泛调研和深入试点的基础上,按照“村财民理乡代管”要求,全县86个村全面推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村级财务统一实行专户管理,村级会计业务统一由乡经管站代理,村里不设会计、出纳,只设报账员。同时,各村成立了村民理财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林甸县实际,先后制订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实施细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三资”管理的。

规章制度。

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明确要求、严格程序、统一标准促进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设立台账建载体,实现“三资”管理动态化。

以清理核查为基础,以“三资”台账为平台,认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不断夯实“三资”管理工作基础。一是开展“三资”清查。近年来,由县纪检委牵头,农工委、农业局、各乡镇等部门配合,先后两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工作,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17项内容进行逐一细致核查,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建立“三资”台账。根据“三资”清查结果,乡镇农经管理中心为各村统一建立“三资”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分布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实行微机化管理。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对“三资”变更情况做到随时记账销账,定期审核清查。对村级支出用于新购置资产的,乡镇农经管理中心支付资金的同时,及时将新购置资产记入台账,防止各村少报或瞒报资产情况。对国家扶贫、项目投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赠予增加的村级资产,村组织向上述单位或个人出具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入台账。

(三)严格程序抓关键,实现“三资”管理规范化。

通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不断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进程。一是把好资金管理关。全县转移支付、扶贫、专项和自有资金等村级资金统一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资金统一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支付。各项村级收入资金一律使用专用票据,村记账员收取各项资金在1000元以上的,三天内必须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集中管理。超过规定时限未入账的,按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小金库”清理力度,对设立“小金库”的严查严处,防止出现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问题。二是把好资金审批(核)关。村级支出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理财。村级小额资金(3000元及以下)支出全部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准,并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对大额资金(3000元及以上)支出,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理财小组意见后,召开村民议事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准。各种票据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字、村主任(村书记)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代理服务中心把关四道关口方可入账。三是把好资产资源处置关。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家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示。公示期满,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50000元以上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县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县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50000元以下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四是把好。

合同。

签订关。资源发包合同由村委会拟定,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并报县农经管理总站和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备案。

(四)形成合力重监管,实现“三资”监管立体化。

一是加强专业监管。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每年对各村“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对照账目逐笔逐项进行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校对,保证账、物(钱)相符。同时,县农经管理总站每年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审计。二是加强民主监管。村委会定期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向全体村民公示,并向村民监督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通报“三资”管理情况,征求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村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纪检监管。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建立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相应的农村集体“三资”台账,随时掌握各村“三资”情况,并对资金使用、资产变卖和资源发包等重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加大查办力度,对“三资”审批、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几年来,共参加各种监督活动40多次,查处“三资”管理案件28件,处理乡村干部28人。

通过调研,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不足和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底数不够清。一是“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些,对资源,尤其是林遮地、取土坑、废弃地等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混乱。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林木、水面、草原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

(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落实不到位。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行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能的最主要部门,但由于乡镇经管站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加之经费和办公场所紧张,办公设施陈旧,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和规范性。此外,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使一些经管人员常年围绕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委托代理服务作用发挥的不明显。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力度不够大。一是部门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二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导致其对集体的事不了解、不关心、不过问。加上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三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乏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对其无法监督。四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一干多少年不调整;有的不懂财务知识,没有理财能力;还有的原则性不强,对村干部做小动作听之任之。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程序不规范。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有的资金违规滞留帐外,规避财务监管;一些村存在资产出售款或其他收入不及时入账现象。二是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有少数村为避债,用村干部名字在信用社开户,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造成公款私款难分。如某村干部因急病去世后,造成其代管的村集体资金3万多元无法全部追回。三是财务公开不规范。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五是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有的在资产租赁、资源处置、机动地发包等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上交承包费不及时等现象。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资源发包期限延长,降低价格,一次性收取资金,出现寅吃卯粮现象。

(五)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式不明晰。一是项目资金管理。惠农项目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不到村级支出账户,在乡财政所直接核销,资产在村级资产账上无法体现。二是粮补资金管理。作为村机动地原农业税纳税人的村集体理应是集体机动地粮食补贴对象,由于乡镇财政所不给村集体设户头,村集体机动地粮食补贴无法直接进入村级账户,以个人名义代替村里领取补贴,容易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三是村干部工资管理。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村干部工资,村集体无法下账,造成村集体账目不完整,无法科学体现村级全部财务活动。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一是农村“三资”的清理工作。“三资”清理是搞好农村“三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如何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家底,如实填写调查表格、登记入账,把问题搞清搞实是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点。二是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依托乡镇经管站组建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设立服务大厅,配备业务人员及设备,组建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部控制。要建立资金支出,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定期清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保障。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难点。一是村级债务界定认定问题。有的村债务时间长、成因较为复杂,账目不清,特别是有些债务只有极个别村干部清楚,其真实性难以认定,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造成农村的不稳定,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村集体资源权属问题。村集体资源有的被部分村干部、村民低价承包或无偿占有使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矛盾较为集中。三是逃避监管问题。集体收入较大的村干部对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存在抵触情绪,存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资源,不愿意乡镇统一委托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核心问题,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建设,改善党群关系,发展农村经济的推进器,必须认真加以完善,逐步提高,要从源头上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思想认识更深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涉及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是一项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少数乡镇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各级干部的畏难情绪及部分群众不愿参与、不想参与的思想,达到统一思想认识的目的。

(二)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清理核查更彻底。开展“三资”清理,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规范当前、后梳理历史的原则,凡是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及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无论帐内、帐外一律作为清查的对象。主要采取看、查、记、核、认、议、报等方法,核对债权债务,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核实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的数量、面积、价值、分布、界限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权属,由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对外公布。同时,结合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现网络化管理,规范资产资源增减变动、经营处置等行为。

(三)要进一步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更规范。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同时,要逐步建立“村组管理、民主监督、县镇审核、共同把关”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资产资源经营制度。建立适应当地民情的规章制度,明确村集体资源管理、资产运营、资金运用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和工作权限。二是建立资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建立一套层层监督、公正透明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暗箱操作,通过有为的运作,还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到位,让村民共享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效益。三是建立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资源公开招投标、拍卖及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文件,以刚性条文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及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管理的规范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程序,重大决策更民主。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朽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模式,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违纪查处更严厉。由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重点是查处用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在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坚决杜绝资金体外循环、资产随意变卖、人为造成资源流失浪费等行为。加强后续监管力度,及时查纠问题,对滥用权力、徇弊舞私、玩忽职守,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责令赔偿损失、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业务技能更熟练。制定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乡村“三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加强对代理会计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将会计、招投标、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乡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省、县二级配套补助资金。

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20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水稻生产种植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及育秧设备)、水稻生产收割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业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以及我县本地农机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补贴产品等机具(设备),在中央、省级补贴基础上,县财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各级累计补贴不超过购机总价格)。

二是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年我县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经县农机部门确认后,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三是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2013年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经县农机部门验收合格之后,给予补助30元/亩{年限1万亩})。

坚持清查结合、纠建并举,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到位,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数据库。

对我县2012、2013年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重点做好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清查,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是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管监督工作。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对照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执行省定方案规定下的规范操作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监管内容:严格执行省定方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

2、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县农机部门在经过一年的实际考察确认后,才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3、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由乡镇农机站或县农机站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户的田里,实际清点秧盘数目,核算机械化插秧的亩数之后,经县农机部门给予登记确认,并做好数据存档,在年终才根据机械化插秧的总亩数向县财政申请给予补助。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时制定、发布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服务指南,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上旬)。

成立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和实施方案抄报县纪委、县财政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度,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分工负责,全面推进。

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和乡镇农机站工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和水稻机插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技术推广股牵头、农机管理股协助共同负责,乡镇农机站配合县站做好强农惠农资金补助和核实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省、县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一足:各级财政下拨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都及时足额到位。二督:一是督办,每接到一项惠农资金下发通知,镇主要领导立即督促分管领导及办事人员按相关规定迅速办理;二是督查,对各项资金的落实到户情况,镇都派有专门督查组跟踪督查。三公:镇村组三级干部和中小学领导对粮补面积、低保、贫困等救济救助对象都能公布、公平的确定,并以政务、村务公开的形式张榜公开,从未利用职权行私情;对上级财政投资的开发项目和“三院”建设项目都是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平竞标。四专:对20项涉及到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均针对性的配有专抓人员,做到了专款专用,建立了专账,并利用“一卡通”打入了享受者的专户账号。五不准:在落实惠农资金中镇党委、政府反复强调各级干部和经办人员对所有涉及的强农惠农资金不准滞留、不准挪用、不准挤占、不准代扣任何款项,不准优亲厚友,并定为纪律在督查时重点督查,若有行私舞弊,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于领导重视,各级干部纪律严明,到目前未出现因强农惠农资金不到位而上访的现象,全镇20xx年和20xx年两年共落实强农惠农资金17项,1163.42万元,已发放1150.32万元,占各级财政下拨的98.9%。具体到位资金如下:

1、扶贫资金。该项资金仅20xx年省扶贫办以我镇边远贫困的袁江村委维修电排站的名誉下拨2万元,镇财政所将2万元及时拨付给了袁江村委。

2、粮补资金。上级财政下发我镇20xx年和20xx年种粮补助分别为247.9万元和330.59万元,我镇采取先二次公布水稻种植面积,后按无异议的核实面积计算出各农户应补资金再一方面将粮补资金通知书发至农户,另一方将应补资金计算出花名表交昌傅信用社直接打入各农户的“一卡通”,两年共落实到位578.49万元。

3、公路建设资金。20xx和20xx两年我镇仅有港东村委享受了。

2.6公里20.8万元的公路硬化补助资金,该资金镇财政所将市下发的20.8万元及时全额拨予了港东村委,其余硬化资金是该村委自筹解决。

4、新农村建设统筹金。经上级批准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20xx年3个,20xx年5个,这些试点村的建设项目经验收两年共下发统筹金73.94万元。款由上级财政按验收结果和补助标准及时足额的分别直接拨付给试点村。

5、义务教育保障金和文化建设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我镇按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执行,一是按“一费制”标准,全面免除学杂费。仅享受免除的小学生120人,免除总额9090元。二是公平合理的'免收教科书费。按照学生贫困情况,20xx年免收教科书的小学生1443人,占贫困生的100%,免收额9.23万元;免交教科书费的初中生821人,占贫困生的100%,免收额7.75万元。三是贫困寄宿生得到了生活补助。两年共有284名中小学寄宿生得到了生活补助。其中初中生216人,补助金额4.17万元,并对36名非贫困寄宿生补助3240元;四是文化建设投入加大。近年来用于文化站、农民读书协会、文艺业余剧团,放影队等文化建设资金0.8万元(不含省市送戏下乡开支),其中上级投资0.8万元。

6、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全镇两年新型合作医疗参合人数分别为21490人和21328人,参合率88.32%和85.2%;参合农民均为10元/人年,其中2元/人年为个人账户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疗费支出,8元/人年列入统筹账户为参合农民住院支出,全镇参合病者住院年报销额为66.86万元和94.42万元,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7、农村卫生体系建设资金。市已到位的7万元卫生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中心卫生院医疗条件的改善和10所村级卫生服务所达标建设,还有3万元待市拨。

8、油菜种植补贴资金。去年该项资金按据实面积亩补10元,如数打入了种户的“一卡通”。

9、母猪饲养补助。按兽医人员逐户调查核实能繁母猪的存栏数50元/头直接打入养户“一卡通”,共补10.38万元。

10、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0xx年我镇举办阳光工程培训期,受训人数209人,培训经费9.21万元,免费职介3.44万元,婚上级拔给15.56万元。

11、沼气资金。全镇两年建成验收沼气池71只,按建成池补助标准除去市沼气办统发的施工费和材料费,剩余资金由市沼气办转入我镇代发,两年分别代发0.28万元和1.9万元。

12、低保资金。20xx年全镇低保对象798人,其中农村763人,发放生活保障金21.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付17.5万元;20xx年低保对象819人,其中城镇57人,年发低保金37.6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下发30.79万元,两年低保额中含市民政局统发的城镇低保费。

13、退耕还林资金。该项资金的发放由镇林业员协同上级林业部门按成活率要求和造林效果进行实地验收的面积直接打入造林、营林者的“一卡通”,两年共给林权者退耕还林补偿金143.5万元,其中粮食折现130.9万元。

14、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对灾害救助采取“认真核灾,款物专用,照顾重灾”办法,救助优先安排吃、住、穿、医等特困户,两年共有1589户特困户、重灾户通过“一卡通”领到了救助款物,发放救助金42万元,粮食公斤,衣被35件。

15、“三院”建设资金。镇敬老院现有老人25人,其中近两年接纳11人,年均拨付生活供养费2.8万元,其中上级补偿2.52万元;20xx和20xx两年用于兴建改造敬老院的投资13.4万元。16、饮水工程资金。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重点投放于地下水源缺的贫困村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村,06年上级补助9.4万元,已拨付安阳圩上村2.2万元;其余也都划归各试点村理事会账上。

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各个行业,千家万户,全面认真的贯彻执行惠农政策是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的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工作,因此在自查中我镇坚持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使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工作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责任。成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组。建立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责任制。二是全面公示。进一步增强强农惠农资金发放使用的透明度。镇以抄报单的形式将各村委涉及的资金数额抄送给村委,村委5月10日之前张榜公示。三是彻底纠改。昌傅信用社对惠农资金有时打“卡”不及时,少数享受者不能及时领到资金,镇找到该社主任交待;每项资金到账三天内应全部录入“一卡通”。少数村委干部认为资金通知书发不发无所谓,只要一卡通上不少农户的钱就不要紧,针对这一情况镇机关全体干部分工负责将留放在村干部处的216份资金通知书和58本信用卡全部发放到应持者。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示,公正、公平、公开的管好用好各项惠农资金,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并建议强农惠农政策适当侧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利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村交通条件。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1、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2、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惠农政策落实。

5、落实政策,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6、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7、落实惠农政策构建和谐蔡甸。

8、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农民创业创富进程。

9、关注民生解民难惠农强农促和谐。

10、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11、加强农民素质培训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

12、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13、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4、完善便民服务体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15、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

16、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17、传承农耕文明,弘扬民俗文化,发展现代农业。

18、新农业、新生活、新家园。

19、加强农业基础,扶持农村发展,加快农民增收。

20、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晓率。

21、加快改造传统农业,提升发展现代农业。

2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确定低保对象。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意见的总体部署,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主动积极配合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确保“解决侵占惠农资金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广泛动员,积极行动,突出“细”、“实”“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是突出自查资金项目“细”。召集财政办、纪检监察办、分管农业、林业、救灾救济、低保、社保、财政等领导及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专题研究,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以上级财政补助的沼气池工程、人饮工程、通达公路工程等重点项目资金、强农补助及补贴资金为重点,专项治理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脏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对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将资金项目进一步细化。要求摸清项目资金底数,查明资金去向,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二是突出自查过程“实”。按照县主管部门和县“三项行动”办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设计了资金检查相关表册,目前镇一级已初步自查完毕,各村社区正在自查中。三是突出查找问题“准”。全面排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不怕“揭短”,找准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做法,需要完善的机制,并坚持边查边改,确保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惠民资金的底数情况。

我镇主要涉及的惠农资金是五个方面:

一是20xx年-20xx年间一是中央财政补贴的沼气池项目资金:共建沼气池558口,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共59.8万元,已全部按规定补贴给实施沼气池项目的农户,这批实施该项目的户农户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下用上了干净清洁的能源。

二是白水人饮工程项目资金: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了分管农业的镇长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全权负责实施,安装饮水管道15千米,建人饮池12口,在79万元人饮项目资金扶持下,项目区覆盖了毛坝村、白水社区6个组从此结束项目区农户缺水吃的历史。

三是民政方面的五保、低保和救灾救助资金:结合群众关注的热难问题,由分管民民政的副镇长牵头,民政办公室办理,财政办、纪委办公室配合,分三个工作组,深入各村社区,以**村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对全镇的“两保”和救灾救济资金全面清查。医疗救助方面:全镇通过网络的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医疗救助共6万元已全部落实,五保方面:农村闲散五保户共102人,孤儿4人,共25.8336万元五保共养金全部按月发放到位。救灾方面:暴雨洪灾2万元、冬春生活补助共10.40万元全部用于**村王家湾滑坡点人员的生活、房租。低保方面:采取“一查二看三走访”的方式,对全镇低保评定、低保资金等惠民资金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作出三湾村三季度低保资金收回重评上报审批、撤销了二次分配低保资金组长、违规支书诫勉谈话的处理意见,清查纠正低保资金二次分配和人情保、拼凑户现象。

四是对全镇20种、养殖方面中退耕还林直补、能繁母牛、母羊补助资金等进行了抽查:退耕还林直补资金9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3.529617万元;能繁母牛298头,按产业扶持补助政策母牛200元/头标准,共补助59600元;能繁母羊398只,按产业扶持补助政策50元/头标准,共补助19900元;全部直接由财政办打卡到实施项目的农户。

五是家电下乡直补资金:年共有补助资金40.425922万元,实行“一卡通”,由财政办直接打到购买家电的农户。

在自查清理过程中,以上项目资金均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脏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认真自查,我镇强农惠农清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够统一。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对专项清查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二是个别领导和工作人员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对专项清查的范围、重点等模糊不清,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三是强农惠农资金相关制定办法还不够完善,跟踪督查措施有待加强。四是部分强农惠农资金依然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一是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的重要性,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到广大农村,落实到农民群众,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加大对“三农”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和侵占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三是将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章立制,对强农惠农资金设立、申报、分配、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增加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作用,确保“三农”工作总体目标顺利实现。下一步,我镇将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为专项清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我镇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着力用制度规范行为,按照制度和办法管理强农惠农资金。同时,在上级出台的制度框架下,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规范性地开展工作。

(四)切实抓好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认真对照我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本次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齐心协力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根据xx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强农惠农农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免疫,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自查范围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的资金落实情况。

3、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学生宿舍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正在新建的综合楼,已建一层,也按合同进度拨款。工程建设有开工许可证,证件齐全,规范施工。

4、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样表、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每月上级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

5、免费作业本专项进展管理方面。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人数领取作业本,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根据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区结合《关于在全市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区立即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下发了《西湖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确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内设综合协调组、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涉农资金督查协调组,分别设在区监察局、区农办、区财政局,同时明确了各自分工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宣传发动,部署到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及时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传达了省、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参加全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业务培训的有关情况,进一步说明和讲解了我区《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强调和布置了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涉农单位提出了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三个方面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两个重点、四个环节”,确确实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全区各涉农单位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村就全区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全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做到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保证学习实效。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了监督检查工作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了解强农惠农政策和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自查自纠,检查到位。

区强农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做好对上对下工作的衔接,密切协调各工作组认真开展督促检查、自查和指导工作。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在对全区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清理的同时,加强了对各行政村在涉及土地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区财政局在对全区涉农资金进行梳理的同时,加强了对全区各涉农单位以及各行政村有关涉农资金自查工作的指导。并在5月13日至15日,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区属桃花镇及下属12个行政村和朝阳农场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重点突出了三个方面:一是检查内容实。由区强农办在全区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到每个行政村,重点检查镇、场和村近两年来涉农资金的账目,要求涉农资金使用清楚、管理有序,涉农项目到位。二是检查方法全。检查采用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听,主要是听汇报;查,主要是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是查账目;看,主要是看现场,重点是看资金与项目是否相符;访,主要走访村民,检查的同时派出暗访组上农户家问惠农资金是否发放到农民手中等。三是纠正问题快。在检查中国共产党发现问题5个,主要表现在村级账目不够规范,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村级财务人员素质较低,不够专业,据此检查组及时指导财务人员进行了纠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扶贫开发资金未实行县(区)级报账制的问题。

我区原来是纯城区,20xx年10月区划调整后接收了桃花镇才有了涉农工作。区财政局接到上级的专项资金指标时,指标单中并未注明必须要县级报账,所以我们就将资金直接下达到镇。

整改措施及结果:今后将在区农办建立专账,严格按要求实行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

(二)关于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未专账管理的问题。

我区新农村建设资金在区财政做账,是专户管理,在各村的账上也专门挂了科目。

整改措施及结果:要求各村将资金分列出来,专门挂一张账页实行专款专列管理。

(三)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滞留的问题。

我区校舍的维修原则上在假期开展,xx年收到的资金已在今年暑假全部作了安排,目前已立项,正在办理招投标事宜。关于资金的滞留主要是因为观洲小学改造项目还未办理工程决算,抚生路学校工程还未开工。

整改措施及结果:抚生路学校教学楼加固工程将在暑假开工,开工后保证资金的到位,并在工程决算后将剩余资金划拨。并督促观洲小学尽快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完毕后将剩余资金划拨。

(四)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的问题。

我区桃花镇十里村将3万元小型水利建设资金列入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科目。

整改措施及结果:已将3万元小型水利建设资金单列专账管理。

(五)关于农村文化专项资金滞留并超标使用的问题。

农村文化专项资金账上剩余的'3.28万元,待今年8月份与市电影公司所签合同执行完毕后,所余资金将使用完毕。另外,放映电影是参照《南昌市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付款的,、xx年不存在超标使用问题,电影放映标准为350元一场,也是参照该文件执行,但支出是在06年发生。

整改措施及结果:准备下一步将该资金设在区文广局下实行县级报账制。剩余的资金将在8月份电影全部放映完毕后进行账目决算。今后将继续规范管理,严格参照上级部门规定的经费支出。

(六)关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滞留和未实行“一卡通”发放的问题。

xx年资金在xx年拨付是因为本来该笔资金就是上级在xx年追加的价格补贴。“一卡通”是新出台的政策,xx年10月全省才进行了统一的计算机操作培训,故06、xx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用现金发放。

整改措施及结果:xx年的涉农资金已全部采用“一卡通”发放,低保资金今后将做到及时发放,并做到在上级资金未下拨时由区财政垫付。

(七)关于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滞留和未实行专账管理的问题。

我区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都已做到专款专用,但部分村在账务处理上没有单列出来作专账处理,关于滞留资金的问题,在xx年6月份强农惠农自查自纠中发现,06年尚有2.4万元救灾资金未作安排,于是立即在当月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下拨至观鱼村、雷池村、十里村各8000元,故上述三村在20xx年6月份以后才使用该专项资金。

整改措施及结果:经整改,各村已规范账务处理,按要求进行专款专列。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全区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协调;涉农单位能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通过检查,纠正了部分村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等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农村财务的管理,规范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总体来看,我区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较为顺利、圆满,在检查中尚未发现有挤占、侵占、挪用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双创手册》,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让领导干部认识到强农惠农政策及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让村干部明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严肃性,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二是建立村级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要求区财政部门和桃花镇政府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管机制。联合区财政、区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不定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制度,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和中(小)学校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加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西湖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防止强农惠农资金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腐败行为的滋生。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根据县惠办字【20xx】号文件要求,按照我街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后,街道办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村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街道办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孙办【20xx】2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街道办、村街联动配合。街道办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村(街)在街道办各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检查。

二、自查结果。

1、20xx年度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共补助598人次,发放资金233220余元,足额将补贴资金兑现到位。

2、小麦良种补贴。

20xx年度,补贴农户8094户,补贴面积70799.5亩,补贴金额711535.04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补贴农户6609户,补贴面积56864.15亩,补贴金额571484.75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补贴农户6499户,补贴面积88409亩,补贴金额888510.31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3、棉花补贴。

20xx年度,棉花补贴面积20225亩,补贴金额303375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棉花补贴面积2.1万亩,补贴金额31.5万元,全部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棉花补贴面积28342.97亩,补贴金额425144.55元,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4、玉米补贴。

20xx年度,补贴面积17057.7亩,补贴金额170577元,通过良种形式补贴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补贴面积59519.3亩,补贴金额595193元,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20xx年度,补贴面积59967.04亩,补贴金额569670.4元,待发放。

5、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92.4万元。已下拨民政82.4万元。

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169.3万元。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农村信用社,然后打到农户“一卡通”上。

7、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资金70.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65.8万元;20xx年粮食直补资金79.6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97.9万元;20xx年粮食直补资金82.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407.1万元。上级下拨的资金按实际面积和补贴标准,直接由财政局把资金拨付到农村信用社,然后农村信用社再把资金打到农户“一卡通”上。

8、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20xx年家电下乡补助资金18.4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补助资金131.9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51.9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补助资金530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159万元。补贴资金由上级直接打到农户存折上。

9、能繁殖母猪饲养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29.9万元。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兑付到能繁殖母猪饲养户。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从自查情况看,强农惠农资金基本上都已到位,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比较及时,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但在具体工作操作和执行过程通过自查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信用社对粮食、农资补贴资金存在打“卡”不及时问题,其原因为农户存折所报账号和名字不符,造成少数享受者不能及时领到资金。

四、整改措施。

今后在惠农资金造表过程中,协调办事处与各单位在工作中细致,避免出现错误,使账号、人员、面积、金额准确无误,确保补贴资金尽快发放到农户手中。

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示,公正、公平、公开的管好用好各项惠农资金,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市农委:

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xx〕109号)精神和市农委(xx[20xx]180号)文件要求,xx农委对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结果看,强农惠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够按资金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较好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对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xx农委认真组织学习180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及时安排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类疏理,查清资金来源情况。

经过认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为以下方面: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xx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共43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直补卡帐户上。

(二)农民培训资金。

20xx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329.9万元。为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同时制订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照《xx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中标后,拨付30%资金到培训机构,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70%资金到培训机构。截止1月18日,拨付资金100%。

(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四)种养业良种工程。

20xx年,良种补贴285万元。

(五)渔政设施。

20xx年农业部下达渔政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渔政执法快艇建造。资金一到位立即着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经过xx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渔政执法快艇一艘,该项目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三、按规定使用资金,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以上资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实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正确,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提高资金监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调研的报告

根据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神政办发[20xx]77号《神木县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以及6月29日召开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有关部门14名工作人员,组成两个重点检查组,于8月25日-9月7日对我县20多个部门、19个乡(镇)、两个办事处20xx-20xx三年来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重点检查。

8月20日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我县强农惠农领导小组召开了自纠自查工作总结会议,并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抽调纪检、财政、审计、经发、农业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严明了工作纪律,来确保了此次重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资金范围为20xx-20xx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现代农业项目补贴、家电补贴、农业保险费、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村能源工程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蔬菜资金、畜牧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用于农村公共事务的支出和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共30余项。

主要检查(1)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2)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兑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3)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4)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5)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6)违反制度规定的其它问题。

三、检查方式。

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检查。一是“听”,即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导对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的汇报;二是“查”,就是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20xx-20xx年度(会计年度)强农惠农项目资金计划文件、指标文件、会计账务等进行检查;三是“看”,即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察看;四是“访”,即走访群众、入户调查。

四、检查情况。

20xx-20xx年度我县强农惠农资金共计197294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资金105201万元(20xx年度20664万元;20xx年度37735万元;20xx年度46802万元);中省市安排资金92093万元(20xx年度20550万元;20xx年度26406万元;20xx年度45127万元)。

通过检查,扶贫办、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等单位项目计划、指标文件、预决算报告、招投标文件等齐全,会计账务资料完整、清晰,能积极配合检查组对各项惠农资金的检查。

我们在对县级单位检查完成后,深入乡镇、农村。对40多个村组,100多户农民进行走访和入户调查,深深体会到强农惠农资金深得民心,给农民带来了切身的实惠。但也发现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在大保当镇永丰村调查时,村民提到他们的退耕还林资金已经连续三年未兑付,要求恢复耕地。后经调查发现,该村退耕还林每年补助3.6万元都已通过“一折通”兑付到位,该村村民有将林地复垦的思想,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大保当任家伙场村检查村级账务时发现人饮工程资金到位22.62万元,支付15万元,结余7.62万元;地膜玉米补贴4535元、良种补贴3050元、冻灾补贴600元,共计8185元,全部由村集体抵扣各项开销,未兑付到农户手中。

在店塔镇刘二也村调查时发现,20xx年人饮工程在上级资金下达之前提前贷款实施完成了项目,待上级资金下达后全部用于归还贷款。

在对尔林兔镇啊包也村两户沼气池用户走访时发现,一户产气相当好,可完全满足全家人生活用气。另一户建成后没有进行有效后续管护,致使无法产气。

在对中鸡镇纳林沟村退耕还林、农资综合直补“一折通”调查时了解到存折直接发放到户,不存在二次分配问题。20xx年农业局下达中鸡镇地膜玉米补贴资金6.8万元,计划下达后村组未实施项目,因此,资金无法兑现。

在麻家塔乡阿鸡曼村、沈家塔调查时发现,退耕还林补贴“一折通”存折均由村集体统一保管,取款后按人口数进行二次分配。

在解家堡乡财政账务检查时发现,20xx年人饮工程资金结余39.2万元,原因是本次批复的5个村的项目于上报到省级,但在这等待批复的几年中,乡村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解决了饮水问题,使致20xx年上级给予批复并下达资金后无法兑付。对此,我们走访了该乡刘家畔村,该村于20xx年完成人饮工程投资10.1万元,已由乡村筹集资金解决,本次省级批复的'7.82万元,无法进行账务调整,只得在乡财政挂账。

五、存在的问题。

针对重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归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部分乡镇财政、账务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强农惠农资金年终结余数额较大。村财乡管账户项目支出大多用领款单领取,没有工程情况说明。

(二)水利局各项目分别设立一名会计。

(三)省级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结余较多。主要原因是项目申报后上级在两年左右才能批复,在这两三年过程中村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解决了饮水问题,导致省级资金下达后无法按计划兑现到村组,但上级下达的计划经多次协商后不得调整,因此,造成项目资金结余。

(四)退耕还林和农资综合直补“一折通”发放存在二次分配问题,存折统一由村集体保管,款取回后进行重新分配。

(五)农村能源工程利用率不高。

六、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督机制。切实坚强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拨付、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实行专项检查和经常检查相结合。按照惠农补贴资金要求,完善限时工作制、信访接待制、责任追究制,严格资金管理。

(二)加强乡镇财政所机构建设,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政治生活待遇。乡镇财政所承担着乡镇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农民补贴核定等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因此,需配备熟悉电算化管理的专业人员充实的乡财政所,以便更好的完成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

(三)水利局设立一名专项资金总会计,集中核算专项资金,解决多头记账问题。

(四)由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对20xx年-20xx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进行一次排查,查清项目结余、调整等问题。对上级批复但无法调整的项目资金如何处置,报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退耕还林和农资综合直补“一折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存折合并,从根本上解决二次分配问题。

(六)建议上级部门对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切块下达,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以发挥强农惠农资金最大效益。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富、农村稳则社会安。20xx-20xx三年来,我县对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力度巨大,农村免费教育、农村免费医疗、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老年人保健、农村沼气池建设等等强农惠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起到了稳民心、强保障的作用,使农民生活的更加踏实。

惠农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20xx年,为全面落实省、州、县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民政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各类群众手中,民政局从规范资金管理机制着手,多措并举,强化对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了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

(一)健全机制,完善监督。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惠民惠农资金使用,为规范民政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程序,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帐目清楚,手续齐备,避免了民政各类救助资金被挤占、挪用、贪污事件的发生。同时,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全面部署,深入发动。为进一步强调惠民惠农资金的用途,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对我县民政惠民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各项惠民惠农政策。

(三)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县民政把民政资金管理纳入了民政重点工作,与目标考核挂钩。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照章办事,保证了各类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同时,县民政局根据各类群众的生活状况确定救助对象和救济标准,保证了民政资金投向的有效和合理。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在认真贯彻省、州、县有关加强民政各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一系列政策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政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规范了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办事,按照不同类型实施有效救济,把资金的使用作为民政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及时兑现,保障权益。为切实做到为民、便民、惠民,对于民政各类资金的发放,由县民政部门编制花名册,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民政资金专户,通过金融部门做加密文件直接将资金发放到民政对象银行卡中,提高了资金运行速度,保证了民政资金安全、高效发放。在确定民政救助对象和标准时,坚持按“一评议,二公示,三审批”的程序进行,对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先由村评议小组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批,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县民政局按照乡镇政府核实结果采取入户核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对符合救助对象予以审批,确保了民政各类救助对象准确,救助标准合理,杜绝了民政资金流失。

(六)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在资金使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五公开、五不准”,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种类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以及不准平均分配、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截留挪用、不准有偿使用、不准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确保了救助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了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关于调整20xx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中“从20xx年x月x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xxx元调整到每人每月xxx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xxx元调整到每人每月xxx元”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xxxxxx人次,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xxxxx人次,万元。

3、产生的效益:通过不断努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在建立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社会救助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二)城乡特困供养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州民政局阿州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xx年x月x日起,全州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不再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xxx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xxx元/人月;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元/人/月,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x元/人/月,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x元/人/月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3、产生的效益:强化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服务意识,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安度晚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临时生活救助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川民发〔xxxx〕xxx号)中“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根据临时救助对象急难程度及持续状况,按照当地月低保标准x-x倍和符合条件的人数计算一次性给予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人均救助标准不得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的x倍。实物标准参照救助金折价计算”的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万元。

3、产生效益:有效缓解了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引发的暂时性家庭生活困难,按照“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要求,积极破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助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

(四)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xxxx〕xx号)“对城乡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xx%和定期定量救济的减退职老职工,平均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xxx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xxx元,具体标准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万元。

3、产生效益:进一步解决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有效保障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权益。

(五)孤儿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xxxx〕xx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人每月xxx元生活补助标准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xxxx〕xx号)要求,按照每人每月xxx元生活补助标准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万元。

3、产生效益:保障了我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孤儿健康成长,通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孤儿救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县孤儿的基本生活及各项权益。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xxxx〕xxx号)文件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xxx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xxx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xx元的标准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对象按照每月不低于xxx的发放标准,二级残疾每月不低于xx的标准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x。xxx万元;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照每月xxx元的发放标准,由乡镇初核,万元。

3、产生效益:有效落实了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切实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残疾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让惠残好政策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七)高龄津贴发放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老龄办关于提高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阿州民政〔xxxx〕xxx号)文件要求,xx周岁至xx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元提高到xx元;xx周岁至xx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x元提高到xxx元;xxx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x元提高到xxx元,春节慰问金每人xxxx元的原标准不变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发放xx-xx岁高龄津贴、xx-xx岁敬老金、万元。

3、产生效益: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好了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创新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了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八)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意见》(阿委发〔x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万元。

3、产生效益:切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怀和温暖,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民族团结。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基层民主管理显著提高。

一是我县贫困人口多、程度深,民政救助水平虽较往年有大幅增强,但各单项补助标准仍比较低,有限的救助能力与保障民政服务对象权益所需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各镇对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重视度不够,尤其是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管理力度不够。

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宣传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采取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民政工作政策特别是涉及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

二要大力推行政务、村(居)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民政政策、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全部张贴在政务公开栏醒目的位置,让民政对象一目了然。督导村级组织将民政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要通过政务、村(居)务公开切实将民政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大民政干部的培训工作,适时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民政干部,组织民政干部学习民政法规、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政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要让民政干部特别是乡镇民政干部熟悉、掌握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四要根据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民政工作热点、难点,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一至两项民政专项资金开展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围绕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坚决依法从严查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农委:

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xx〕109号)精神和市农委(xx[20xx]180号)文件要求,xx农委对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结果看,强农惠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够按资金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较好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对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xx农委认真组织学习180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及时安排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类疏理,查清资金来源情况。

经过认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为以下方面: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xx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共43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直补卡帐户上。

(二)农民培训资金。

20xx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329.9万元。为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同时制订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照《xx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中标后,拨付30%资金到培训机构,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70%资金到培训机构。截止16年1月18日,拨付资金100%。

(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四)种养业良种工程。

20xx年,良种补贴285万元。

(五)渔政设施。

20xx年农业部下达渔政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渔政执法快艇建造。资金一到位立即着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经过xx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渔政执法快艇一艘,该项目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三、按规定使用资金,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以上资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实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正确,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提高资金监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文档为doc格式。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今年4月份以来,保康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组建9个工作专班分别由9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为其两个月的走访调查、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在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纠偏、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对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以期有效服务领导决策。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各乡镇、县直各涉农部门上报的自查情况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专班监督检查来看,近三年来,虽然我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方面工作力度较大,取得了很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报冒领资金问题时有发生。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中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如在落实“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中,我们通过对购买2台以上家电产品农户进行逐户核查,发现存在经销商和农户串通,虚报冒领、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现象。在调查中职学生补助政策落实中,发现承担政策兑现的中职学校对提前退学、辍学、就业的学生不是及时主动上报名册申请减少资金拨付,而是故意隐瞒事实,截留财政划拨的补助款。在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中,原县劳动和就业保障局在2017年至2017年,采取重复申报参加培训人员的方式,套取就业培训补贴39450元(2017年已处理)。

(二)少数项目资金存在挪用现象。部分基层单位为发挥项目建设的综合效应,存在未经审批即自行调整项目资金用途的现象,如两峪乡、龙坪镇将个别村危房改造等部分项目资金进行捆-绑使用,改变了资金用途。环保局在落实村庄连片整治项目政策时,未按要求实施项目,将上级下达的垃圾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资金,补助给农户用于开展庭院绿化。

(三)增加农民负担苗头亟待遏制。部分单位对农民负担问题重视不够,如在落实新农保政策中,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县人社局不经公开招标,私自指定农民群众定点照相单位,从中收取赞助费,迫使定点照相单位及其委托照相单位(个人)将照相费用从过去的10元/人涨为15元/人,加重了群众负担,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之中。

(四)非法占有侵民利问题依然存在。尽管我们近年来查处了一大批基层党员干部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并进行了公开处理,但是仍有个别村干部心存侥幸非法占有惠农资金。如今年我们查处的某村支部书记刘某非法侵占案,刘某在为该村复员军人屈某代办申领优抚款手续时,将镇民政办核发给屈吉军的优抚存折据为已有,并于2017年元月至2011年元月先后取出现金1万余元供自己使用,刘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之处分。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根因

(一)法纪观念不强,思想认识模糊。一些部门、单位在贯彻减轻群众负担、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各项规定中,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积极,行动上不能同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小团体思想占了上风,没有意识到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事关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甚至错误地认为,在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巧立名目多收点费和截留政策资金是给地方财政分忧解愁,为经济发展多渠道筹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旦查处,至多追究单位责任,不会追究个人责任。

(二)服务理念不浓,滥用手中职权。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党员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没有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日常为基层群众服务之中,没有把工作职务和岗位当作服务群众的窗口,而是作为权力的象征,借助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造成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甚至贪腐。

没有得到解决,为了维持单位运转和保障职工工资福利,部分单位通过乱收费和截留政策资金增加收入。二是小团体利益作祟,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有的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制定政策只顾及局部和个人,没有从全局着想;有的为给自己出政绩,不切合实际地乱上项目、铺大摊子。三是满足违规开支的需要,乱收费和截留政策资金的收入除一部分纳入财政专户外,其余则入了单位“小金库”,用于单位接待费用、职工福利等支出。

(四)监管不够到位,惩戒教育不力。一是工作力度不强。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逐级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齐抓共管,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工作看,工作力量仍显单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监管层面狭窄。二是监督管理不力,现行管理部门都是本级政府的组成、直属部门,尽管在工作上有明确的分工和管辖范围,但由于违背政策乱收费或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对象大多是其系统内二级单位或基层人民政府,对出现的问题一般仅限于提出整改建议,至于整改结果如何,群众是否满意,没有硬性规定。三是惩戒力度不够。很多情况下,当执纪执法机关查处部门乱收费和截留强农惠农政策资金问题时,就会出现诸如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和说情、违纪违法单位恶意抵制等一系列问题,造成只对收费主体进行经济处罚,而很少对收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更谈不上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导致管理部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纪违法者起不到惩治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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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

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

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加强票据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

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

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二、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把关。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加强票据管理。

三、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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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全区各部门和单位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严格按照以票管收,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基本形成了“年初有预算、收入进专户、支出按计划、使用有监督”的管理机制。

1、加强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需要,从制度上保障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落实到位,基本取消了各单位收入过渡户,单位各项收入实行银行代收,对所有的收费项目进行分门别类,统一设置单位代码、项目编码,建立收费数据库。各单位征收的预算外资金,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即实现了票款分离,又确保了各项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缴入预算外财政专户。

2、逐步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完善预算约束机制。近年来我区对区直各单位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一样统一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审批程序和监督方法进行管理,逐步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年初编制收入计划,按照收入计划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单位性质、资金需求及本级财力情况核定,从而达到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目的。

3、严格票据管理,实行“以票管收”。一是在票据领购环节严格监控,坚持“凭证领购、限量供应、验旧核新”的原则,严格控制“领、核、清”三个环节,达到源头控收的目的;二是在票据核销环节控制,要求执收单位以旧换新时,必须准确填制《购买审核申请表》,与财政专户上缴金额核对无误后,方可购买新票据,做到“以票管收”。

4、建立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规范资金拨付方式。从20__年1月1日起,我区对预算外资金已建立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分散支付为辅的支出管理体系。这样,“以拨代支”的拨付方式,将逐步被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直接支付为拨付方式的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所代替。

几年来,通过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我区预算外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1、单位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预算外资金的财政属性认识不够深刻,有的虽然在口头上承认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但在实际安排资金使用时仍然将本单位征收的资金视为自有资金,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还存在抵触情绪。

2、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对“收支两条线”、“银行代收制”少数单位落实不够,个别单位仍存在预算外收入应缴未缴、解缴不及时等情况,给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3、部门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在实行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和使用方面制度不完善,效果不明显。预算外资金管理上还存在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支出管理相对薄弱,对部门、单位的经费支出供给缺乏统一标准,部门、单位之间仍存在苦乐不均现象。

4、预算外资金财务系统不完善。目前,我区现有的预算外资金财务系统无法实现财政、银行联网,造成财政信息不通畅,难以及时掌握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缴情况;同时,从上至下对预算外资金的财务核算软件未进行统一整合,特别是随着收支科目改革的`实施,软件的升级尚未完全到位。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因为政府非税收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管理工作需要得到各部门和单位的理解、支持。所以必须加大政府非税收入的宣传力度,使各部门和单位认识到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观念。

2、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定期分析,根据增减变化情况,及时查找原因,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到应收尽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专门制定了《__区区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3、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积极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作用,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精选_

各位领导:

2007—2009年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6381706.92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595957.28元,综合补贴2856183.3元,退耕还林补贴2314216元,地膜玉米补贴166900.60元,良种补贴358500元,玉米良种补贴09年140500元;小麦良种补贴08年78000元,09年140000元。家电下乡89949.74元。截至目前,全乡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无违规发放,更无截留、挪用和代扣现象发生。现将全乡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政府秘书、财政、林业、农技专干为成员的乡强农惠农资金自查领导小组,由乡长带队,利用一周时间,采取分工负责,进村入户、分项检查、随机抽查的办法,查阅有关资料,查看“一卡通”的办法,对全乡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地膜玉米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全乡07-09年强农惠农资金共6381706.92元。其中:

1、粮食直补。

2007年粮食直补24814.22亩,198513.76元;

2008年粮食直补24840.22亩,198721.76元;

2009年粮食直补24840.22亩198721.76元。

2、综合补贴。

2007年综合补贴24814.22亩421841.74元;2008年综合补贴24840.22亩1217170.78元;2009年综合补贴24840.22亩1217170.78元。

3、退耕还林补助。

2007年退耕还林4287.2亩685952元;

2008年退耕还林5593.1亩767132元;

2009年退耕还林6180.6亩861132元。

4、玉米良种补贴。

2009年玉米良种补贴14050亩,140500元。

5、小麦良种补贴。

2008年小麦良种补贴7800亩,78000元;

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14000亩,140000元。

6、地膜玉米。

2007年地膜玉米补贴5272.6亩52726元;

2008年地膜玉米补贴5622.9亩56229元;

2009年地膜玉米补贴10539.9亩105399元。

7、家电下乡补贴。

2009年家电补贴145户89949.74元。

总之,通过自查,全乡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无违纪行为发生。

公司流动资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养犬的人越来越多,犬类在给养犬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也给城市另一部分人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扰,甚至造成危害。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在近期对我市的犬类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犬类饲养的现状。

犬类按照是否有主分为饲养犬、流浪犬。目前,在我市饲养的犬类的方式多为散养,犬类多出现在东湖广场、城区道路、城中村等场所,特别是在早晚两个时段,养犬人都有溜狗的习惯,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卫生,另一方面是犬吓人、犬咬人事件常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除了饲养犬,我市还有数量较多的流浪犬。由于饲养犬只的居民越来越多,但缺乏足够心理准备,后期容易产生“厌弃”的情绪,成为了流浪犬的主要来源。由于缺乏管理,流浪犬更容易伤人,加上大多没有采取防疫措施,易染上传染病。流浪犬在城区内乱窜,又会影响城市交通。上述特性,使流浪犬对社会的危害要超过饲养犬。

二、市民对犬类管理的看法。

市民对犬类管理呈现出两种看法:一是希望能规范养犬,二是对捕犬较为抗拒。一方面,大部分市民认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养养也无妨,但对于散养犬特别是流浪犬大多持反对意见,认为要予以严格管理。主要理由是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犬只吓人、咬人的实例屡见不鲜。另一方面,部分市民对捕犬不理解,认为队员的捕抓对犬只造成了损害,在微博、平湖论坛等媒体上有网友对流浪犬的去向提出疑问。有网友建议将犬只送往嘉兴平湖流浪动物基地饲养,中队为此专门到该基地进行调研,认为建议尚不成熟。主要理由有三个:一是收养条件不够。基地已饲养了较多的流浪犬,已没有空间再容纳大量流浪犬;二是人员不足。饲养大量流浪犬需要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这方面该基地也不满足;三是居民反响强烈。由于地处住宅区,周围居民反对的声音比较强烈,认为大量流浪犬进入会带来犬扰民、环境卫生变差等诸多问题。在充分考虑诸多现实因素后,不建议将犬只放在该基地饲养。

中队将确保犬类捕抓过程的公开透明,积极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让对流浪动物富有爱心的市民更好的了解中队的工作,并且清楚执法过程并不伤害犬只,从而支持中队的工作。

三、中队开展犬类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成果。

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做好犬类管理工作。成立了中队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中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每周定期组织两次捕犬行动,并能根据主动巡查和信访举报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捕犬。一旦发现散养犬,所有捕犬队员根据事先预案部署,拿铁钳,握网兜,看铁笼,每一步程序,每一个步骤都能落实到个人。在捕到犬只后,队员会将其安全的放进铁笼,并在当天运往临时收养点。捕抓的每只无证犬,都有自己的“标签”,即进行摄像,填写抓获的时间、地点,并进行公示。对前来索领的犬主,先进行教育,再让其填写《领养犬只情况登记单》,书面保证做好犬类的管理工作。在携犬离开时,进行摄像,确认领犬人身份。最后,进行统计,整理,归档。

中队的上述工作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区散养犬管理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犬类管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犬类管理主要遇到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各部门间联动尚未形成。日常犬类管理主要由我局负责,但有主犬散养和流浪犬滋生现象背后产生的根源,相关的管理职能分属于农经、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一旦管理力度不一,就难以达到标本兼治。二是规范养犬意识有待提高。养犬人未经免疫饲养,不按规定栓养,随意遗弃等不文明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养犬人抵触心理比较严重,即使经劝导暂时规范,等队员离开后再次违规的情况也比较常见。三是部分群众对捕犬缺乏理解。出于对小动物的爱心与同情,部分群众认为捕犬过程会对犬只造成伤害,上前阻挠队员执法的例子屡见不鲜。四是专门收养点还未建立。目前我市没有专门收养点,流浪犬在捕抓后运往临时收养点,该临时收养点不管从基础设施还是人员管理方面都有待提高。

五、先进地区的主要做法。

武汉的“芯片化”管理。为了规范养犬,武汉市推行犬类“芯片化”管理,通过科技手段,引导扰民“绿色养犬”:首先是将一只电脑芯片植入宠物犬的颈部,这如同一只狗的“电子身份证”,里面有狗的名字、防疫记录等相关信息,还有犬主的家庭住址、电话等。这些数据输入电脑后,只要点击相关网站,管理者便可了然于胸。

香港的“法制化”管理。在香港,带狗外出,一定要带上狗绳;体型较大或者具有攻击性品种的狗,外出一定要戴上口罩。狗粪污染街道或者公共地方,罚款1500港币;袭击市民或者吠叫声扰民,最高罚款10000港币;对大型狗和危险狗的管制不符合要求,最高罚款25000港币或监禁3个月……重罚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主人的行为,狗主人外出遛狗都会随身携带清理粪便的工具,及时“打扫战场”;如果和具有攻击性的狗迎面相撞,他们往往会收紧绳索,把“危险分子”死死摁在自己腿边,让道给行人。

北京的“服务费”管理。养犬要缴纳管理服务费。制定收费一方面利用经济杠杆控制养犬数量,另一方面减轻犬类管理、收容等项目产生财政费用的负担。

六、做好犬类管理下一步的建议。

结合__市犬类饲养现状与犬类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先进地区犬类管理的优秀经验,为了更好的做好犬类管理,建议如下:

加快地方立法,规范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市的犬类管理条例,成立犬管办,从部门分工、管理权限、管理程序、资金使用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达到齐抓共管,有序饲养的目的。

实行养犬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犬类登记注册和犬牌佩戴制度,建全相关信息和档案,实行统一的犬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建立社会举报电话,严厉查处违规养犬的行为,及时收缴流浪犬。

对宠物犬实施强制免疫。加强社区动物防疫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强制及定期对犬只注射防疫疫苗和驱虫,建立免疫档案制度,消除各种人畜共患疫病隐患。

加强对养犬人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增强广大群众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和增加预防狂犬病的知识,提高居民养犬的自觉意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配合做好犬类登记管理及预防接种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营造规范养犬的社会环境。

规范社区居民饲养犬只的行为。禁止市区住宅小区内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饲主不得携带宠物犬进入商场、宾馆、饭店、电梯、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宠物犬在户外排便,牵领人应立即予以清除,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宠物犬应及时隔离或就诊。

发动各方力量筹集资金,建立符合规范的流浪犬收容机构。建立犬的收容制度,由政府或民间机构、社会团体设置犬收容所,收容流浪犬、遗弃犬、犬主不宜继续养的犬、主管部门依法没收的犬;犬收容所的运行费用由养犬登记费、政府补贴、社会捐助、收容寄养付费为来源。

发挥社区在养犬管理中的作用。由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协助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的犬只进行登记;监督卫生防疫,狂犬病疫苗注射工作;宣传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知识;配合执法部门对违章犬主的处罚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惠农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x]29号)的文件精神,大水坑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镇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在县纪委召开涉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会议后,镇纪委书记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水坑镇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20xx年这一阶段为重点。

x年我镇涉农惠农资金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民政救灾救济、农村、城镇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扶贫资金、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危房改造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资金等十二个主要专项资金;经查各类资金的来往账目明细准确无误,兑付情况真实到位。召开座谈会群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认可无异议。通过资产镇党委未发现我镇关于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线索。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x]29号)文件后,镇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卡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卡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镇涉农专项资金全部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精选_

池沟村现有432户1629人,总流域面积9.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90亩,人均耕地面积3.86亩;退耕还林面积725亩。农作物主要以蔬菜为主,玉米、马铃薯为副。另外种植小杂粮。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8008元,经我村自查发现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五保、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等各项惠农政策资金都已发放到位,并积极的进行了公开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精准扶贫方面:2013年扶贫建档立卡69户220人,2014年脱贫54户175人,2015年脱贫8户25人,未脱贫7户20人,2016年新纳入5户16人,返贫1户2人,2016年贫困发生率为2.33%;2017年建档立卡户为13户38人;2017年4月对2014-2016年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核查过程中,回退5户11人,其中因房退回1户3人,因患大病退回1户1人,因整户主要依靠一、二类低保金等政策性收入维持生活退回3户7人;本次全面核查工作新识别贫困人口11户29人,其中因灾纳入1户1人,因缺劳力2户4人、因病3户11人,因残4户12人,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1户1人。2017年11月新纳入建档立卡户1户2人,2017年享受雨露计划政策的只有1户1人,经本次自查发现精准扶贫新纳入和识别符合规定程序,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问题。

社会事业发展现状:经村两委自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合1536人,实参合1504人,参合率97.9%;养老保险应参保842人,实参保657人,参保率83.23%(已领养老保险261人);低保户71户211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7人,三类18户50人,四类30户95人,由于本村经过每月低保动态管理,整户取消7户22人,新增3户9人,提标2户7人,现有低保户67户189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4人,三类14户42人,四类30户84人;五保户3户3人;临时救助共有4人;两项补贴共有共有16人;燃油补贴共有5人。经本村自查发现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领取人员赵登科存在问题,赵登举为池沟村村主任赵忠的父亲,经调查发现,赵忠由于垫付我村2016年11月修建后湾庄至陈家庄社道路时占用的邢克仪猪圈围墙的赔付费用400元,200元为赵登举作为老党员的慰问金。之后对于此次自查进行了整改,故此将赵忠本人户头600元资金进行了全额追缴,并上解至区民政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李海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村主任赵忠本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来水应接水户数379户,实接水户数329户,整户外出、城区居住和亲戚共用自来水的38户,剩余12户未通水,计划2017年全部实施完成;10个村民小组照明、动力电全覆盖;镇村主干道为沥青路,村社砂化道路13公里;危房改建累计实施73户,其中2016年实施4户,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计划实施危房改造项目35户。

产业经济发展现状:境内种植业主要以蔬菜为主,马铃薯、玉米为副,年种植蔬菜2500亩以上、马铃薯种薯700亩、玉米900亩。2016年秋覆膜投放8吨,其中片带建设投放250户,完成率100%;2017年春覆膜投放3吨,完成率100%;马铃薯良种调运完成2吨,完成率100%;巩固退耕还林项目节柴炉投放26台。蔬菜种植和劳务输出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较大,依托牛肉拉面、精准扶贫培训输转110人。

项目建设:香泉镇池沟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16年4月动工建设,项目建设占地36亩,总投资13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56.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5.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8万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23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016.4万元。该项目分为三个施工地点同时施工,新建住宅50套,人饮工程1处,排水管道2.1公里。

经过此次对池沟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自查,发现本村严格落实省、市、区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各项惠农资金及时的进行公开公示,除了对本次自查发现的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问题进行了整改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问题。

惠农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民政部门的强农惠农资金主要有:农村低保、农村大病医疗、农村五保、救灾资金。20xx年以来都全部纳入县财政局的“民政专户”统一管理。并出台了《县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着力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民政强农惠农资金安全健康运行,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民政强农惠农资金的“救命钱”、“及时雨”作用。

一、以机制促规范,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运行科学,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监督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局把民政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印发了《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关于进一步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下拨程序》、《对卡名与享受人不符事项进一步规划》,以通知形式下发,做到制度常态化、责任追究具体化。

二、严把对象审批环节关。农村低保、受灾对象,我局严把审批环节关,所有对象都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对低保的审批,与公安、工商、税务、交警、房产、人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购置、务工收入等情况,做到低保对象纳入准确无误。对受灾群众坚持三个到位,一是灾情调查到位;二是救灾款物发放到受灾程度相符;三是事后核销、审计到位。对所有对象进入达到公正、公平、公开。享受标准划分清楚。

三、资料核实准确,按政策执行。对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我局严格按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做到五保对象进入准确,大病医疗救助合理、合规。

四、严把资金拨付环节关。所有民政资金都实行一卡通发放,直接发放到享受人手中。如卡名与享受人不符的要求享受人授委托书,村(居)委领导,与当地民政所长双方签字方能下拨。做到民政资金真正落到享受人手中。

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正常运行。民政资金千条线,线线都是高压电。一是加大与审计、财政部门联合检查力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二是建立资金管理预警机制;三是规范民政资金核算办法,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有关帐目作出统一规定,杜绝资金“一锅煮”,确保民政资金核算帐目清晰,帐物相符;四是经常性审核一卡通电子资金发放表格,防止因失误造成的重发、漏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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