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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劳动关系确认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员工,于20__年5月份入职,从事木工、支模板工作。20__年5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安排下在拆模板时不慎从钢管架上摔下致伤。随即被申请人安排人员将申请人送往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
自入职以来,截止申请人受伤之日,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__〕12号规定,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裁决!
此致
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劳动部劳动关系确认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二
关键词:劳资关系;工会;政府;维权
一. 系统理论
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实行战时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战后与社会主义阵营进入冷战时期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国家并未放弃使用国家干预。新的技术革命,垄断的新的发展,垄断资产阶级的改良措施,国家干预的加强以及资本家使用新型管理和剥削手段,都使得劳资关系变得复杂多变。虽然如此,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劳资关系并未发生根本转变。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缓和劳资矛盾冲突,调整劳资关系,缓和阶级矛盾,邓普洛试图在劳动关系领域建立一个涵盖广泛、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的理论,系统论由此被引入劳动关系领域。 系统方法是一种从总体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的研究策略。在劳动关系领域的系统论中,行为主体、环境以及意识形态是构成劳动关系系统的基本要素,规则是受这些要素影响所形成和变化的劳动关系系统的产出,产出的规则又反馈回劳动关系的运行过程中作为各主体的规范和准则。
二. 劳动关系运行框架中的_
三. 劳动关系运行框架中的中国工会
四. 劳动关系运行框架中的中国民间组织团体
在中国这个人员多达10几亿的国家里,劳动力也极度富余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总容易受到企业或者资本家的侵害。他们的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权益由于这种现实的原因,总是难以得到保障。他们在面对企业和资本家这种雇主的时候没有谈判的优势和基础,而他们也改变不了工会的性质,国家立法也离他们很遥远,规则和制度也是由企业的雇主制定的,主要体现的雇主的利益而容易忽视劳动者的这些权益。他们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虽然是当事人的地位,但是难以得到自己应当得到的地位。法律不允许工人的罢工行为,政府除了在立法中对他们予以政策上的保护,但是在实然的层面却欠缺保护的力度,工会更多的是维护那些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企业以及以维护社会秩序的考虑为借口打击工人维权的行为,也少为工人们奔走维权,而规则是企业制定的,环境是企业提供的,加之自身生存的需要和自身力量的弱小,都使得劳动者本身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难以通过自我的努力和争取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说,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总是处于被动地位,基本上只能被动的接受已有的现状和规则。他们在劳动关系领域更多的是以被动接受者的角色而存在。
总结:中国劳动关系系统中,虽然工会的作用有所不同,社会环境与西方的情况差异巨大,但主体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形式没有本质变化。中国劳动关系系统中,民间组织反而替代了工会原本的作用,推动着制度规则的制定,影响着雇主与政府的态度,为劳动者进行维权,代表劳动者伸张自己应得的权利和权益。同时,制度和规则在运用的过程中,不合理的地方会受到劳动主体的批判,乃至抵制,从而劳资主体反过来影响着劳资制度规则的制定和改变。中国工会是现行规则的维护者,是现存环境的协助者,也是政府的协助组织。劳资环境的改善也侧面促进着劳动者的维权,雇主规则的制定和政府制度的变更。
劳动部劳动关系确认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三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__)海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
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原全部诉讼请求;
3、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审法院未依法分配举证责任、错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对自己得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以上规定,被上诉人主张与上诉人存在劳动关系,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2、原审法院以“刘__________提供了员工考勤表,__________科技公司予以否认,但未提供反证”、-----------。
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未依法确定举证责任,认定事实错误,判决结果亦错误。现依法诉诸贵院,请求二审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公证判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劳动部劳动关系确认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四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2、本案的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公司与被上诉人之间仅是劳务关系,并非是实质上的劳动关系。原告是一个经销部,是个体工商户,来打工者一般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农闲时节进城打工,农忙时回家收种庄傢,有的感觉工作不合适随时来随时走,劳务費即时结清,原告无法限制打工者的去留。原告負责人_______________夫妇也是农民,农忙时也关门回家干。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被告來到原告处打工,被告称他随时可能走,到______________打工,原告对待被告与其他务工者一样,去留自由。因此,原、被告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被告在务工时,违规操作,右手被粉碎机击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原告花费十多万元将被告治疗出院。后被告将原告诉至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该认定是错误的,理由是
(1)被告不受原告管理,去留自由。
(2)被告随时来,随时走,劳务费即时结清。
(3)被告提供的劳务不是原告的业务组成部分,二者关系是松散的。
(4)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对象应是______________,而不是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品经销部,______________与被告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为感。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部劳动关系确认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篇五
甲方:x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0__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