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方案报送上级篇一
根据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独生子女奖扶金、残疾人等级评定”三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管理,认真防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养老科、财计科、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防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
对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查纠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备、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制订扎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链条。
(二)深入核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全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看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金使用、养老服务组织履行合同、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列套取、私分贪污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情节和性质,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v^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督促各镇(街道)及时调整岗位。
(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精准化。
充分发挥“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会救助综合平台”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督促各镇(街道)、村(居)依托“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录入、核销和督查工作;督促养老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区老龄协会以信息化督查、人工抽查核实相结合,加强对养老服务单位督查评估,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
方案报送上级篇二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养老的冲击,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解决我区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帮助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中遇到的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昆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方针,将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作为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民心工程,以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我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切实帮助解决当前我区老年人在服务保障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最终使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立足家庭的原则。突出居家为主,以家庭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以社会服务为必要补充和提高,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近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
(三)依托社区的原则。老年人对长久以来生活的地方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最贴近老年人,最了解老年人,也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只有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把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地区经济可承受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数量和内容。
(五)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融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资源,积极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内涵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服务。
(六)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充实服务内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服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具有本辖区户籍(不含托管街道)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方案报送上级篇三
根据20xx《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组织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进行20xx年度体质健康测试确保本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全、顺利、有效进行。测试时间定于4月24、25日、5月8、9、15、日。请各系主抓学生工作书记积极配合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一、大二全体学生。
测试项目分为室内和室外测试项目。
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外项目:引体向上(男)、50米、1000米(男)/800米(女)。
1、测试时间
4月24、25日大二全体学生
5月8、9日大一全体学生
5月15、16日进行补测
2、测试地点
室外项目:田径场;室内项目:文体馆主馆;
1、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测试流程及测试要求;
(2)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测试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与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2、测试期间注意事项
(1)学生须持本人体测卡、身份证、学生证;
(2)测试时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3)服从工作人员和现场志愿者的指挥与调配,有序参加测试;
(5)测试时如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向测试工作人员报告。因隐瞒不适继续参加测试而出现伤害事故的,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3、免缓测申请
因病或残疾申请免予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经医疗单位证明,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因伤、病等其他原因须暂缓测试(以下简称缓测)的学生,申请部分项目缓测的学生须先将能够测试的项目测完,然后参加补测补全所有测试项目。未参加测试的学生本年度体质测试成绩计零分,且本年度测试成绩不能由其它年度测试成绩替代。
方案报送上级篇四
根据市领导在《年初国家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报告》上的重要批示,1月23日召开的国家、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1月26日召开的大连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开展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大疫经指常办发〔20xx〕1号)要求,市体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暨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在这个特殊年份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特别重大。为切实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压实“四方责任”,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防范安全风险责任,加强行业和属地化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维护好我市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的良好局面。
市体育局成立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暨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级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设4个监督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
1月26日—2月26日,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体育行业疫情防控督导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硬件上是否有隐患,制度上是否有漏洞,执行上是否有缺失。
(一)疫情防控检查:按照大连市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和经济社会发展总指挥部的要求对体育场所(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
7.健身器械的消毒标准和次数情况,健身器材和器具的保养维护情况。
(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检查:
1.经营者在取得许可证后,是否存在不具备规定条件经营该体育项目的.;
6.经营者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买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
(三)体育经营活动检查:
1.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买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情况;
3.是否存在接纳未取得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手续的体育经营活动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情况;
5.“人防、技防、物防”等三防措施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安防人员的技能培训、应急突发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1.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检查小组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构建起上下贯通、协调高效的疫情防控体系。
2.进一步强化各类体育经营场所和设施的安全,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标准化、信息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体育类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安全运营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健身、科学健身、快乐健身的环境。
3.春节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检查小组请于每周一下班前将督导检查情况填报《督导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和督导检查清单报至市体育局;春节期间,请分别于2月17日(正月初六)、2月26日(正月十四)18:00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至市体育局。
方案报送上级篇五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xx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8月1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3、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3、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xx〕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xx〕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