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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川组办[___1]50号]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乐市组通[___0]118号)的精神,我院党委对___1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2、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
我院党员人数较多,党费收交情况不一,组织部克服人手少,工作头绪多的困难,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了党费的收缴工作。在年初,就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逐个进行了核算,并下发到总支(支部)和党员个人手中,使总支(支部)和党员个人做到心中有数,年末时,又对少交漏交的及时催收,保障了党费收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收交任务的圆满完成。已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上缴了党费18000元。
3、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党费由院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我院党费管理实行了会计、出纳分设,单独立户存放。我院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今年共支出党费35949.6元。其中,购买学习资料2780.6元;培训党员共计15169元;上交市委组织部18000元。无贪污、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总公司党委组织部:
2019年分公司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坚持做到党费户单独立户,党费户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分开,党费定期收缴,党费专款专用,无借支和滥用党费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底,公司党委党费专户结存xx元。
二、2019年,公司党委党费专账收入共计xx元,分别为:
(一)收缴党费共计xx元;
(二)银行利息xx元;
(三)上级党委拨款xx元;
(四)现金入账xx元;
(五)银行扣错退回xx元。
三、在党费使用方面,公司党委按照“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的规定,将党费主要用于订阅党员学习教育刊物、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建设党员教育阵地、补助困难党员等工作。每一笔党费支出都坚持用前申请的原则,每一笔支出都有账可查。
2019年,公司党委党费专户支出共计xx元,分别为:
(一)银行转账xx元;
(二)学习实践活动用书、资料费、订阅杂志款共计xx元;
(三)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共计xx元;
(四)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补助费共计xx元;
(五)春节期间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补助费xx元;
(六)银行收小额账户管理费xx元。
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党委党费专账结存xx元.
特此报告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费自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委员、党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xx年以来全镇党员缴纳党费和党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党费收缴标准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机关、部门和企业的党员,以党员的工资基数为标准,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全部党员都按照规定比例足额缴纳了党费,农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1元,对有固定收入及机关、部门支部党员1-3月份按收入的0.15%标准执行,4-12月按收入的0.05%执行。对部分困难党员进行了少缴或免缴党费。
2、党费管理严格要求规范
在党费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规范管理,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统一使用了《党费收缴薄》,保证了党费账簿规范完善,账目清楚,实行会计、出纳单设,镇党委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3、党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有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党费收缴、公布不够及时的现象。
我们将在县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限期整改,努力将我镇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四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党总支审核,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6、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7、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500至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教育工委转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上缴中共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二、党费的使用
1、学校将按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总数的35%上缴省委教育工委,40%下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用于党的活动,其余25%留存校一级用于党的活动。
2、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的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的管理
1、全校的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处代办,并指定专人负责。党委组织部定期与财务处进行帐目核对。
3、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党委组织部每年向党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通报。
5、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下拨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6、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五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共**委员会20**年以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共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x人)。20**年x月至20**年底以来共收缴党费**元;20**年x月至20**年x月补缴党费**元;利息收入**元;党费使用**元(其中包括离退休党员活动、新党员培训、购买党员学习材料、优秀党员奖励、慰问党员等);按比例上缴上级党委党费**元;补缴党费上缴上级党委总额为**元;上级党委拨款**元。截至20**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后共结存**元。
**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渐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党费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党费以单独立户存放的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三)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一名党办同志和一名财务科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四)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为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统一购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票据的归档工作,以便长期备查,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了党费及时上缴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今后**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党委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七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pc]3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校党组字[20pc]2号)、《武汉理工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校党字[20pc]3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将20pc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20pc年1月至12月全校党费收入合计1095152.01元,其中:
1.党员交纳党费1053601.83元;
2.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下拨20pc年春节慰问困难党员款22377元;
3.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下拨“七一”困难党员慰问款14126元;
4.党费利息5047.18元。
二、党费使用情况
20pc年1月至12月全校党费支出合计1041013.76元。其中:
1.党员交纳党费总额的40%上交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共上交421440.73元;
3.学校留存党费共使用167388.7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pc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生病党员等支出70900元;
(2)拨给部分二级党组织活动经费10000元;
(3)制作“七一”表彰学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奖牌、优秀党员荣誉证书支出3000元;
(4)“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支出40100元;
(5)为二级党组织和党员购买学习资料、订报刊杂志等支出43383.7元;
(6)付党费专户手续费5元。
三、党费结余情况
收支相抵后,20pc年度结余党费54138.25元,加上20pc年底累计结存党费627250.23元,截止20pc年底学校党费共结存681388.48元。党费收支由学校财务处负责帐务管理与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四、党费管理情况
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建立专帐、定期收缴。学校党委始终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坚持抓好党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但仍存在个别党员没有按时交纳党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教育,健全党费管理制度,从20pc年1月起,下拨党费比例由党员缴纳党费的40%提高到45%(离退休三个党总支的党费下拨比例仍为100%)。希望各二级党组织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八
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20xx年9月日)
各位代表:现将中共×××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全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如下: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61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72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110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12100元。20xx年上半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6300元。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42700元,上交市委组织部42700元(均已公布),每年平均递增17。五年来,我乡各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是重视的,建立和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定期上缴,并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从而增强了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党员的组织观念,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我乡党费收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党员没有按照中组部有关交纳党费的新规定足额交纳,少数党员不及时交纳党费的情况依然存在。今后,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按党章和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九
各位党员同志: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本次党员大会的日程安排,我受本届机关党总支委托,做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本届机关党总支成立至今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273836.20元(含20pc年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23747.00元),其中:20pc年7月至12月为29391.80元,20pc年度为53424.20元,20pc年度为89522.90元,20pc年度为71031.20元(含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23747.00元),20pc年1月至9月为30466.10元。因机关党总支没有党费留用和使用权,收到的党费273836.20元,全部上缴院党委。党费余额为零。
二、党费使用与管理情况
(一)党费的管理
1、机关党总支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机关党总支每月都将党费收缴额发到各教职工党支部组织委员的oa信箱。
2、落实专人负责。根据中央组织部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党费收缴证》,按月交纳党费;机关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每月按时收缴、统计和上缴。
3、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机关党总支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4、定期自我检查。机关党总支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党费的使用
1、机关党总支在职的教职工党支部按上缴党费的20%还返,还返的党费留在院党委统一使用,如作为支部“立项活动”、“党日活动”等活动经费和为党总支和党支部订阅党刊党报、党员学习资料等。
2、机关党总支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上缴党费于20pc年20pc年上半年按上缴党费的25%还返,20pc年下半年开始才按上缴党费的50%还返,还返的党费也统一留在院党委,全部作为支持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活动的经费使用。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十
县委组织部:
现将财政局党委xx年度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规范建账,准确登记。局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设置记账科目,以借贷记账法登记入账,准确完整,收缴单据齐全。
二、严格准确,按时收缴。局党委每年初分支部统一编制党员应缴纳党费花名册。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局党委办负责上解,做到基数准确,严格标准,按时缴纳,足额上解,不拖不欠。xx年度,局党委直属5个支部、78名党员,全年应收缴党费9756.4元,实际上解9757元。xx年由于上年津补贴增长,部分党员缴纳比例提高,全年应收缴党费14204.88元,较上年增长45.6%。
三、认真学习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务工作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使广大党员明确向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备的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已成为我局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缴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同时在党内予以通报,以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咸阳校区实际,现对咸阳校区党委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咸阳校区党委共有二个党总支,6个直属党支部。其中,附中党总支和离退休处党总支党员党费分别由各总支收缴后直接上缴学校党委组织部并由各总支单独管理和使用。咸阳校区党委直接收缴咸阳校区管委会和继续教育学院教工和学生等6个直属支部的党费。
20pc年咸阳校区党委应收缴6个直属党支部教工35名党员,学生44名党员党费总计4496.10元,按比例上缴校党委组织部3596.88元。20pc年组织部返还党费899.22元,全年支出党员宣传教育电影费450元,累计结余4429.34元全部由财务部专设账户代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方法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照《党章》中对党费缴纳计算的基准、比例、时限等的要求严格执行;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党委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因行政管理脱节不能做到按时交纳党费,党委为及时收缴党费,及时对相关人员和支部进行了必要的提醒和催促。我们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二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xx”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专项自查的通知》(泰海组发201625号)要求,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社区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均能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党费。目前,我社区党总支共有党支部3个。20xx年,共有正式党员104名,预备党员2名,收缴党费合计4260元。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街道组织科,单位或个人无截留党费或将党费挪作他用等现象发生。
我社区严格遵守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区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xx”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4、社区党组织交纳方式符合规范,不存在别人代交、组织垫交、单位扣交等现象。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及时将党费收缴登记册、上交党费所有票据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有的党员党费不是按月交纳,而是按季度交纳或者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2、极个别党员存在调资不调党费的情况,没有将调整的党员工资及时纳入党费收缴基数;
3、极少数党员长期失联或者长期在外务工,存在党费收缴困难、延期交纳的现象。
我社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抓好党费收缴工作的整改工作,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党费交纳时间。每月1日(全区“党员交纳党 费日”)要求社区所有党员主动向支部交纳党费,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下,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明确党费交纳金额。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必须依据中组部《党费收缴规定》,区分每一名党员的工作收入,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金额,并以书面形式将党费清单告知党员本人,要求每名党员按照党费清单按月交纳。
3、明确党费处理办法。对于延期交纳或者无故未按照规定数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加强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三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
第四条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五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六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七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八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九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递交到集团党委,通过区委市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章党费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四条使用党费要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五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六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七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四
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黄花小区社区党支部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党费收缴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党支部的实际情况,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党工委。对二年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黄花小区社区党支部20xx年在册党员49名。其中离退休党员32名,在职党员3名,复转军人党员4名,待业大学生党员6人,外出流动党员4人。20xx年共有41人交纳党费,收缴党费630元,另外有4名党员外出联系不上没有交纳党费,还有4名特困和病重党员没有交纳党费。20xx年黄花小区社区党支部现有党员61人,其中在职党员5人,下岗党员5人,离退休党员39人,复转军人3人,大学生党员7人,预备党员2人。20xx年共有39人交纳党费,收缴党费484元。其中因外出打工或搬迁外地及探亲访友联系不上9人,特困和病重党员5人没有交纳党费,另外有4名预备党员到年底转正3名,这4人没有收取党费,在20xx年中将补交20xx年党费,还有4人不交党费。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我们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2、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二年来,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许多党员由于退休或下岗,原单位要求这些党员把组织关系转入社区,转入社区后这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等组织观念淡化,不参加社区党支部活动,不及时交纳党费;二是一部分年轻党员因工作需要把组织关系挂到社区到外地工作,联系不到本人,还有退休老人因子女在外地去投奔子女,常年不回来联系不到本人如(黄庆文、任作才、卢金兰、黄其祥等)。三是社区党支部有几个特困和病重党员收缴不上来党费(如付文学、肖芳启等)。
四、改进意见
今后,我们要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党员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认真安排他们的组织生活,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党费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社区党支部要按时收缴党员党费,及时上交党工委,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收缴情况,年末上墙公布。严禁任何人借支和侵占挪用党费,防止截留、挪用和贪污现象。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关于开展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全局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我局共有党支部3个,其中局机关党支部2个,离退休老干支部1个。共有党员干部53人,其中在职党员干部42人,离退休党员11人。20xx年1月至12月共收缴党费9677元,已经全部上缴至xxx机关党委,无截留、挪用党费现象。
1、党费收缴。一是落实责任制,明确了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总责,并确定三名小组长(2名小组长负责在职人员党费收缴,1名小组长负责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负责抓好收缴工作。二是年初统一发放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以支部为单位把党费数额核算到个人,确保按比例交纳党费。三是将《党员手册》发放到每个党员手中,明确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同时,及时准确地记录个人的党费收缴情况。四是严格执行党员收缴工作中的“党员学习手册、党费缴纳簿、党员缴款三联单、现金缴款单”配套管理制度。对党员交纳的党费在党费登记账簿上进行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留存依据。五是实行了党费收缴公示制度,由党支部对党费收缴以及上缴情况进行及时公示,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2、党费管理。因我局收缴的党费全部上缴到xxx机关党委,因此无对党费管理情况。
3、党费使用。因我局收缴的党费全部上缴到xxx机关党委,平时对党员的表彰奖励也由xxx机关党委负责发放,因此无党费使用情况登记。
1、个别党员未能及时、主动上交党费,仍存在催缴现象。 整改意见:针对这一现象,局党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引导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
2、存在跨季度上交党费情况。
整改意见:建立和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缴纳的时间等,将党费收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党费收缴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20xx年党费未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
整改意见:已对20xx年党费缴纳标准进行重新计算,对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20xx年补缴党费的催缴。同时,对20xx年党费缴纳数额按照要求进行仔细测算,确保党费及时、足额缴纳。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六
县委组织部:
现将财政局党委xx年度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 规范建账,准确登记,财政局党委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局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设置记账科目,以借贷记账法登记入账,准确完整,收缴单据齐全。
二、严格准确,按时收缴。局党委每年初分支部统一编制党员应缴纳党费花名册,整改报告《财政局党委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局党委办负责上解,做到基数准确,严格标准,按时缴纳,足额上解,不拖不欠。xx年度,局党委直属5个支部、78名党员,全年应收缴党费9756.4元,实际上解9757元。xx年由于上年津补贴增长,部分党员缴纳比例提高,全年应收缴党费14204.88元,较上年增长45.6%。
三、认真学习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务工作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使广大党员明确向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备的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已成为我局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缴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同时在党内予以通报,以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小学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七
根据*组发〔20xx〕3号文件关于做好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现对乡党委20xx年党费收缴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全乡各级党组织14个,其中:党委1个,退休支部1个,党支部12个。现有党员340名,农村党员295名。20xx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3527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我乡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自我检查,我乡党委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是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农村支部有收入党员刻意隐瞒收入,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个别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组织观念淡化,造成个别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党员流动性较大,特别是退休老党员和借调到其他单位的党员同志多数不在辖区生活,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部分党员对党费使用制度存在疑问直接影响了交党费的积极性。
五、改进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