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通用22篇)

时间:2024-01-08 01:23:30 作者:琉璃

自查报告是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对自身工作或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2006年以来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200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8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健全司法规范体系。

一、责任明确的司法规范体系。

(一)完善司法程序规范。为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办案随意性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司法公正。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司法办案流程,2013年又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修改进行全面修订,共12编1710条。为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依法明确和细化办理刑事、民事案件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分别对逮捕、死刑二审、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程序予以具体化。

(二)完善司法标准规范。检察机关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研究制定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办理行贿、渎职、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出台司法解释32个,明确追诉和定罪量刑标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先后发布5批19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为防止和解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不一致、司法解释之间不协调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司法解释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健全司法解释沟通协商机制,规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工作;分两次对1949年以来制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65件。

(三)完善司法言行规范。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司法文明,也直接影响司法公信。检察机关坚持从细节入手,切实规范检察人员言行举止。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0年又颁布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四)完善司法责任规范。明确和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司法档案制度,检察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就是规范司法权的行使。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入手,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一)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和立案工作。案件受理和立案是司法办案的初始环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和办理程序,加强源头管理。一是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3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举报中心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二是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对不服检察机关刑事处理决定和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立案复查,原承办部门和承办人不再参与。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徐辉强奸杀人案”等冤错案件,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再审改判的意见。三是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受理和办理相分离,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后,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并反馈结果。

(二)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职务犯罪侦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使侦查权。一是规范初查。制定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二是规范侦查取证。细化传唤、讯问等程序性要求,依照法定条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制定“十个依法、十个严禁”。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对每一次讯问必须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三是规范扣押、冻结财物。制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从2009年起,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逐案清理,坚决纠正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等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发生冤错案件的教训,制定实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意见,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一是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二是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257人。建立完善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对于命案等重大案件审查逮捕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必须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三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意见,细化保障律师权益的法律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卷宗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审查和答复。

(四)严格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规范抗诉、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监督方式的适用条件。特别是,规范检察建议提出、办理机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规范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内容和程序,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12个省市开展试点,2013年以来共对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702件。实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职务犯罪侦查相分离,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

(五)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事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正、事关监管秩序稳定、事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为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颁布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明确和规范监督职责和程序。一是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健全同步监督机制。对原厅局级以上、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必须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二是规范刑事羁押期限监督。为防止和纠正各政法机关超期羁押,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机制,坚持定期清理、督促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今年1月,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三是规范派驻检察室设置和管理。实行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和动态管理,完善和落实日常派驻检察、上级监所检察部门业务督查指导和巡视检察等制度。四是规范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对社区矫正违法情况的监督纠正程序。

三、强化办案管理和监督制约,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强办案管理监督,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方面。各级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和监督制约。

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规定,健全和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环节的制约。合理划分司法办案权限,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分别由不同部门承办。建立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制,监所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其他办案部门的纠错功能。二是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调整办案考评机制,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引入社会评价,改变简单通过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评价业务工作的做法。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司法办案监察建议、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检察人员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必须及时报告。

(三)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2003年9月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2010年10月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2006年以来共监督案件34215件。为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部出台改革试点意见,探索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并拓展监督范围,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等纳入监督。

四、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

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规范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倒逼”规范司法。

(一)拓展检务公开范围。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2013年10月又部署在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开展深化检务公开试点,积极推进从选择性公开向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转变。今年9月,颁布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目前已建成四大平台。一是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将办理案件的案由、办案期限、办案进度、强制措施等信息,提供给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在网上查询。二是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对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刑事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在网上公开。三是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等信息,以及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以及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可以通过该平台提出申请,相关检察院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回复。

(二)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建立定期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全面推进四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学会运用新兴传播工具,拓展与公众互动平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上发布厅,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订阅数已从今年4月初的120多万上升到9月底的1267万。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拟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答复。

(三)规范检务公开场所。推进统一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把检务宣传、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案件信息查询、12309平台等工作整合起来,开展“一站式”服务。同时把这些功能整合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上,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制定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方案和管理规则,即将颁布。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司法水平。

过硬检察队伍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保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源头抓起,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检察队伍严格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持续强化司法理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检察职业伦理建设,明确提出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等“六个并重”。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忠诚使命、规范司法的理念。去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大力宣传张飚、张章宝等先进典型,寻找“最美检察官”,引导检察人员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二)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制定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以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推进大规模、正规化全员轮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专题培训。2006年以来,累计培训检察人员118万人次。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9145人次,直接培训各类业务骨干24917人次,直接培训西部检察人员4585人次。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青海藏区等地检察教育培训援助力度,连续五年组织讲师团赴西部巡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三)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规使用警车警械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实施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出台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筑牢“防火墙”。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为主要内容,加强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常规巡视和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专项巡视。建立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对检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持从严治检,在12309平台设立“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2006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04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98人,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四)突出抓好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针对不规范问题更多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检察机关坚持把基层作为规范司法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开展“规范司法强化年”等活动。建立基层抽样评估制度,去年以来,对10个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进行抽样评估,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促进基层检察人员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多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的监督内容,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司法解释备案审查等方式,监督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不少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议案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保密轻公开。有的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有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二是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根深蒂固。有的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违法取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办案质量不高、瑕疵较多,引起当事人质疑甚至上访。有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三是有的执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各取所需。尤其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不究、监督不力。有的认为办案规范束缚手脚,对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一些制度规范的落实在基层还有“盲区”。有的制度规范过于原则或繁琐,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四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宗旨意识不强、职业素养不高,缺乏准确判断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独立办案的能力。办案骨干力量缺乏,高层次、专家型业务人才更少。编制紧张、人员紧缺与办案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有的检察官因为办案压力大、待遇低等原因,要求调离检察院,或不愿在一线办案。中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和人才流失问题叠加。五是司法不廉洁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些问题,坚持不懈下大气力认真整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对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格司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坚持不懈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检察队伍的理念、能力和作风,始终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第一位的任务。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坚守职业良知、践行司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制定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紧贴司法实践开展分类培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第二,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检察机关将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内司委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持续深入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阻碍律师会见、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顽症”,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三,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司法规范体系。按照科学、适用、简便的原则,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当废则废、该修则修,使制度规范易懂易记,接地气、可操作。健全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制定常见、多发罪名证据收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第四,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稳步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改革。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依法科学划分办案权限,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程序监控和质量评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紧紧依靠人民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监督和规范司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严格司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江西南康区检察院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报告。

正义网赣州3月30日电(通讯员蓝书生)为了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会,专门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于2014年10月2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所做的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

会后,各部门对照专题报告,针对涉及本部门的具体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对日常办案中,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进行一一梳理、汇总,并提出整改时间和措施,如反贪部门提出的办案区改造措施、法警管理措施,案管部门提出的检务进一步公开措施等都获党组审议通过;全院干警对照专题报告,对照自身,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言行举止方面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如很多干警没有着制服上班,部分干警工作中与当事人用地方土话沟通、讯问犯罪嫌疑人口气过于严肃等一系列问题,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四川省荣山地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会议部署、方案制定、学习研讨等方式,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展。

近日,荣山地区检察院全面安排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涉及各个部门的具体事项进行了举例强调,特别是表现突出的问题,要求认真对待,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除掉检察顽疾。同时,该院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中来,着力解决各个部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荣山地区检察院安排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之后,该院各部门积极展开行动,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学习会、研讨会,迅速制定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学习安排表》,组织干警进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学习。同时,该院为每一位干警提供一个规范司法行为学习笔记本,要求每一位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等知识。

截至目前,该院开展专题讨论4次,撰写。

心得体会。

20份,上报检察信息10余篇。该院每名干警整理学习笔记10余篇,实现了思想上的高度集中与统一,且动态反映快,有效推进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自查报告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自查报告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审判中化解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临江市人民法院开展“六查六看”

“司法公开年”、“审判监督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1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2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二、专项整改活动摆查出的主要问题。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3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5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8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规范司法行为的自查报告

“司法公开年”、“审判监督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审判中化解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某某镇下辖16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人,治安形势比较复杂,社会矛盾激发点多,从而决定了我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尤其是加强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我镇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及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总结前期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镇党委、政府多举措对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保障,确保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问题,抽调业务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司法所,确保司法所工作有效运转。二是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投入,促进硬件建设。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想方设法保证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办公面积近xx平方米,办公室、调解室一应俱全,并配备了电话、电脑、饮水机及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施。三是加强对司法所工作领导。为促进司法所规范工作,我镇加强了对司法所工作领导和考评,使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制落实,团结协调,作风扎实,工作规范,特别是在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方面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通过规范化建设,我镇克服困难,始终抓住既定工作目标不放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创造条件,从长计议协商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多渠道筹资4.8万余元,解决司法所的办公用房2间,建筑面积达平方米,所容所貌焕然一新,软硬件建设都很规范化,使司法所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镇司法专项资金的使用使得镇司法所实现了“四个到位”、“四个统一”,即办公用房建设到位、办公设施添置到位、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机制转换到位,标识标牌统一、职责制度统一、文书台帐统一、业务档案统一,与此同时,我们还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及审前社会调查的各类文书,为镇司所配备了电脑、打字复印一体机、摩托车,有效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装备技术水平,使得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和制度建设、文档资料等软件建设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镇司法业务主要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参与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业务工作档案。今年1至6月,全镇司法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件,为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条,防止群体性械斗件,开展法律宣传及义务咨询活动场次,普法受教育人数达到人次。在积极开展业务工作的基础上,镇司法所注重档案资料的整理保存,做到各类业务簿册齐全,记录清楚,相关法律文书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部署明确,措施得当。针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不力、监管帮教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镇司法所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镇司法职能作用,我们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对照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强化管理,找差补缺,逐步提高。目前镇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资料规范,上级配备的电脑、传真机、摩托车等得以正常使用和妥善维护,干警业务精通,团结协作,作风优良,规范化调委会达到95%以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六进”活动得到了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镇派出所、综治办以及各村委会、包村干部配合司法所采取深入到村、走访到户、逐人对照的工作方式,深入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共同做好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多层次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了镇村三级普法网络,积极培训普法骨干,拓宽了法律服务空间。利用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营法制宣传氛围,近两年来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余份,努力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我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既是司法行政工作业务需要,更是提高司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镇司法所严格按照《江苏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的要求,从完善司法所业务台账档案管理入手,采取措施,着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镇司法所共制作调解文书“一案一档”卷、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卷,全镇30个村调委会全面完成“四簿一册”登记。全所工作人员热情高涨,团结一起,对司法所的内部制度进行了完善、资料台帐进行了完备整理,通过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所容所貌发生了很大改变,全所干警将全力以赴,积极争取,大力加强对软件档案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通过软件档案规范化建设,确定将民调档案作为软件规范化建设重点,一年来,搜集整理民间纠纷多卷,调解率100%以上,成功率92%以上,件件立案归档,做到规范化管理,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镇司法所高度重视来自群众的呼声,主要通过做好三项项工作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一是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我们的司法工作。二是通过群众的外部监督及内部的自察自纠,查找问题出来之后我们改正作风的建设。三是通过行风评议工作,来推动我们三项工作的落实。虽然如此,镇司法行政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当前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打不开局面、处于被动的问题,主要是对自身性质、职能与作用的宣传工作做得相当不到位。二是由于司法所本身行政执法能力弱,加之各项职能工作机制建设不完整,衔接有障碍,司法所发挥职能的作用和解决群众具体问题难度大,与群众寻求服务的期望值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司法所承担的职能多,人员少的矛盾造成了我们工作重点不突出,疲于应付现象导致使干部群众对司法所职能发挥的满意度偏低。三是司法所现在开展的几项主要工作与镇综治办、信访办的部分工作具有雷同之处,且各项职能工作都遇到了政策性的诸多问题,致使工作停滞不前,造成司法所未能依法高效地履行各项职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某某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全力争创“省级优秀司法所”,加大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完善各项司法举措,进一步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作出安排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抓好学习教育,着眼于提高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

二、突出重点、认真剖析,切实找准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动全体干警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警,对照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以先进典型为镜子,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揭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触及思想灵魂,提出整改措施。院党组向全体干警通报了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被区委领导点名批评的几起事件,印发了近三个月来各业务庭、各审判人员被评为二、三类案件的通报和向社会各界所征求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开展了“五个对照检查”活动。即对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本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查工作作风;对照工作标准,查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对照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查有无影响法院形象的现象;对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标准,查文明司法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要求每个同志写出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有真实内容,力求使查找的问题符合个人实际,既不能遮掩问题,也不能搞假、重、大,要具体、有深度。自查材料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分层次严格把关,即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由院长审核,庭到负责人的自查材料由分管副院长审核,其他同志的自查材料由庭室负责人审核。会后,统一交到整顿办公室备查。大部分同志的自查材料质量比较高。为了解开工作中、思想上的疙瘩,增进团结,该院广泛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心诫勉活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构建起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更加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1、及时建议调整法制、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

2、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两次以上。

3、司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街道党工委、行政和群众对司法所工作十分满意。

1、做到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材料,数据准确。

2、每月参加了分管领导召集的矛盾纠纷分析会。

3、做到了九个登记册记录完整、规范。

全年举办大规模人民调解员培训两次,以会代训10余次。不断提高了调解员工作水平和调解工作质量。

1、超额完成了区局下达的人民调解年度案件任务,任务是600件,完成504件,实现了人民调解“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

2、认真开展了“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平安重庆建设”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100%。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司法所为联调中心成员单位。司法所全年参与配合镇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调解疑难纠纷23件。

4、村居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100%,达到规范化标准。

5、做到了人民调解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卷宗建档完整。

1、各村居都建立了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帮教活动,不断创新帮教方式。

2、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3、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了半年回访一次。

4、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5、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施行了重庆“13589”模式,工作开展效果较好。落实了三项工作机制、“五个一”管控措施、“八个专题教育”。

1、做到了认真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专栏达到100%。设有法制宣传专栏3个,每月出一期,内容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2、协助街道行政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街道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检查中被上级领导(检查组)给予了高度评价。

3、协助街道行政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已达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100%。

4、协助街道开展了“3.8”、“3.15”、“6.26”、“12.4”等重大纪念日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5、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深入到企业、村(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培训。

6、担任了街道四所中小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并且为他们上了12次法制课。

双竹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14件。本工作站做到了应援尽援,落实了十项便民措施,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五个严禁”。

1、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廉政纪录和各项规定。

2、做到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专项经费按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运行。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3、司法作风方面。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司法指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制度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多方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暑期安保工作,根据区综治办要求,路南区司法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机构健全,全区7个乡(街)、38个村、53个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98个。全区调解干部429人,各村(居)落实民调专员263人,楼院调解信息员、十户调解员3892名,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区域全覆盖。另外路南区司法局已向新建立的惠民道街道办事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完善司法行政相关工作。

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在卫生、工会、人社、教育、工商、民政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方案,建立专业调解中心,解决办公场所,组建相应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信息库,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专业性调委会组织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与路南法院联合建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民事案件立案审理前,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条件下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同时也极大的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同时,路南区司法局积极研究推进人民调解进驻公安分局、检察院,建立公调、检调、诉调、援调对接机制,确定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对接流程,密切衔接配合,提升调处质效。

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路南区司法局将组织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全区调解员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积极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根据全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路南区实际,“五一”期间,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路南区司法局专门成立了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秀山任组长,副局长王志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具体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治理矛盾多发地区和重大疑难的民间纠纷,通过大规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把全部矛盾纠纷纳入视线,对各类纠纷苗头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抓住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减少信访隐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街),疑难纠纷不出区。今年以来,全区各民调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6起,调解率100%。大量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社会治安、交通事故、劳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了解决,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范文(一)。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3、司法作风方面。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司法指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制度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多方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范文(二)。

司法公开年、审判监督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二、专项整改活动摆查出的主要问题。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审判中化解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自查报告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自查报告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自查报告##中院整改办:

文秘114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和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统一部署,自5月份开始,在先进性教育的基础上,我院着手开展专项整改。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我院以查摆问题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主轴,以检查考核为标尺,从实际出发,立足长远,通过查摆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整改等途径,整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份,我院就专项整改开展情况,分两个层面征询了意见,即由院领导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向13名镇级班子和17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由法庭庭长带队向辖区企业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征询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院的整改切实落到了实处,同时对我院近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支持,对我院案多人少、执法条件差等困难表示理解,同时对我院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专项整改的目标是规范行为,要确保目标的实现,查摆问题、找准问题是关键。为此,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整改要求和重点岗位、环节(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结合本院实际,周密部署,采取抽查案件、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走访、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查摆问题与不足。整个查摆活动主要体现了“四多”、“四性”,即:

附送:

法院诗歌朗诵稿。

法院诗歌朗诵稿。

法院诗歌朗诵稿团结奋进共创辉煌历史的车轮碾过岁月的长河,神州大地一片生机勃勃!筑梦中国,共叙壮丽诗篇,反腐倡廉,人民欢心点赞!改革的步伐豪迈前行,**法院旧貌换新颜。还记得,云台法庭瓦房两间,窗昏灯暗,还记得,**法庭座椅板凳,摇若秋千。院长说:

村万山。苍穹浩瀚,探司改之路,广博大地,思为民内涵。手持法槌,维护人民权益,胸戴法徽,守护一方稳定。不图名利,谨记心间,两袖清风,与清贫为伴。用耐心,解心结,化矛盾,反目邻里,握手言和泯恩仇;用诚心,勤沟通,巧用招,诉离夫妻,和好如初胜新婚;用爱心,传孝义,唤孝心,赡养老人,阖家欢乐享天年;用正义,诛丑恶,伐奸佞,罪恶之手,无处遁形迎平安!云台巍巍,亮出一身正气,资水涛涛,唱出公平正义。**法院,风雨兼程,勇往直前,只为让人民永沐公平的曙光,只为让正义的旗帜永远飘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院党组周围,坚持“公正、文明、规范、廉洁”。团结奋进,共创辉煌!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成立了以王亦丰校长为首的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自检报告如下: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按户籍招生,保证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整个招生过程公开、透明、规范。学生入学后,应及时完成电子学籍注册,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更和更新工作。

1.我们学校可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省级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课程齐全,课时充实;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案掌握进度;坚持按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不随意增加检验次数。

2.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天在校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的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坚决杜绝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上级指定的工作计划。

3.严格控制工作量。我们学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半小时。教师可以根据课改要求选择作业内容,不安排机械、重复、难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适中。

4.严格规范质量监控。我校没有组织参加未经高等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比赛等活动。严禁公布学生监测结果,并根据结果进行排名,更严禁根据监测结果为学生安排座位。实行成绩评价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对学生进行评价。

1.我们学校有12个教学班,357名学生,每班最多36人。没有加班。教师23人,教师配置合理均衡,确保全体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2.学校没有特别班,兴趣班,实验班。

1、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2.实行学生作业和餐厅收费公示制度,实现收支平衡。学校没有设立小金库,也没有设立表外账。

通过自省,我们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商南县教体局:

为了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增强依法办学的意识和自觉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主动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按照商南县教体局商教发20143号文件精神,我校对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展开了全面的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操勇为组长,兼职督学为副组长,学校办公会其他成员和村小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实施领导小组。1月9日至10日,通过师生座谈,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所辖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展开调查,全面规范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政策,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2、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师生思想认识。中心校将商南县教体局商教发20143号文件全文转发各村小,并利用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结合《关于印发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的通知》(商教发2011223号)和《贯彻落实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商教发2012349号)文件,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学生减负责任书》。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让全体教师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在教学工作中,切实把规范办学行为与科学发展观、树立教师形象结合起来,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政策规办老百姓满意的教育。

3、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教师学习,提升育人水平。通过教研会、教师集体业务学习活动,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商南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等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打造高效课堂推动课堂转型的基本要求,让教师在常规教学工作中,不断明确“提质增效,减负增效”的重要意义和具体途径,更新教育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各校能按国颁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镇各小学能够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在县教研室的指导下,规范开设课程,特别是开齐开足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小学思品、科学等薄弱学科,中心校还规范开设了书法教育课。在平时的工作中,书法、音乐、美术课、体育等课程开课率均达到100%。中心校通过不定期查岗,例会通报违规违纪现象等手段,坚决杜绝了随意调课占课、随意删减课程、增减课时的现象发生。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一是严格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学生早晨开始上课不早于8:00,各校均合理安排了一日两检和“三操一课”(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健康课)。二是将“减负”精神执行到位,严格控制了学生作业。严禁教师布臵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格遵守“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的规定。此外,学校还对学生的课外作业的布臵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要求各学科达到整体的均衡。一方面要求教师在课后作业的布臵上必须精心选择习题,认真编制练习;另一方面各科教师在布臵作业上要做好协调等,旨在改变题海式的作业,以此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实施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开展了减负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开学第二周就进行了学生“减负”自查行动:一是禁止以任何形式的证订教辅资料或辅助作业,禁止教师以任何形式的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开展了专项检查。二是制定了《清油河希望小学“减负增效”方案》,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了《“减负”承诺书》。坚决禁止教职工参与有偿补课,坚决禁止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坚决禁止教师挤占学生节假日、双休日的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三是坚决执行学校教师“九不准”,即不准给学生布臵超量的作业;不准布臵惩罚性作业,提倡布臵的活动性、实践性、开放性的家庭作业;不准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辅助作业;不准随意拓宽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不准随意增减学科教学课时;不得相互挤占课时;不准在期未考卷中出现超标考题;不准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名次;不准只根据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四是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坚持每学期期末对各学科开展综合评价工作,中心校印发了的《非统测学科检测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学生平时课堂表现、书面知识、技能测评”三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学校将书面测试卷和一些技能测试作品保存归档。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等形式,全面评价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劳动与实践等表现,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报告册”,到项目全,评价中肯,评语富有激励性,起到了评价的导向作用。五是各校没有以任何名义进行入学、分班考试,同时严格禁止对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测活动。

1、严格做好学生教材的管理,规范操作好各类代办项目。按照县局的统一规定,我镇小学对学生、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的管理使用做了认真细致的要求和检查。一是坚决禁止为学前幼儿配发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材,特别是村级小学附属学前班的幼儿,按照幼儿年龄,由家长自愿购买幼教教材。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精神,一、二年级学生未选用任何教辅材料,三年级以上按照县局统一规定,实行的是“一教一辅”政策。三是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检查中未发现有任何教师或个人为学生推荐辅导用书或学习资料。四是各校作业本、教辅用书能够定点无偿销售,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无私定滥购和统配现象。三至六年级教辅用书征求意见书规范填写,学生、家长签字齐全。各小学、幼儿园能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收费,在校园的醒目位臵公示了收费许可证,做到了票据齐全,不多收、不乱收、不“搭车”收费。

2、细致做好学生学籍管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镇小学本着“校不漏生,一生一号,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全镇小学学生实行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严格转学程序,实行了纸质手续和电子平台双向平行管理措施。学校还建立了保学控辍责任制,狠抓保学控辍工作,实现了学生辍学率年年为“0”的目标,同时,学校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推行素质教育,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强化责任监督,广泛接受监督。为了更好赢得全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和理解,确保教育大局和谐稳定,学校将商教发20143号文件精神在集镇主要部位进行了公示,并将监督电话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总之,依法治校、从严治教是我校一贯的优良作风,近年来,学校未出现一起违纪违规办学行为,相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校定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形成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师德建设,就是指我们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下面,就自己在工作中的教育教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思想状况,做一诊断,并对问题现象做出根源分析及改进措施如下:

(一)、让学生做到,应首先自己先做到,这一点自己做得不够自己是一名音乐教师,在课堂上讲课时,说话声音比较大一些,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习惯,有时在课间、走廊上或办公室里,嗓门儿也压不下来,说话声音比较大,自己感觉特不好,这样会给学生不好的印象,也会妨碍别人,我想应尽快改正这个不良习惯。

(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扎实。我有时对学生缺乏耐心、表现在有时对个别调皮的学生,问这问那,总觉罗嗦,批评教育一番就算了,方法简单,无力,没有循序渐进地具体指导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三)、在业务学习上随意性太大,没有系统,学习不经常,专业水平提高很慢,行动力不足,没有激情。

(四)、总觉自己的专业水准比较强,不太爱看书学习。以为自己的专业知识足够教小学生了,不想继续学习和钻研有关理论和学习实践经验,懒得动脑筋学习。

一是自己懒惰,对学生的教育没有持久性。

二是责任心不强,有得过且过的不良思想。

三是空谈宽泛的爱,忽略了对某个具体的孩子的爱。

:增强职业道德责任感,把爱送到每个教育教学细节中,具体到每个与我打交道的孩子身上。多研究儿童教育学心理学,让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多向优秀教师学习,正确认识自己,确立自己的教学风格。由于自己认识水平有限,井底之蛙,做井看天,认识上难免有缺陷,还恳望明者指导点拨,是自己收获更大,认识更深。自己知道,真正的改变在于行动。在今后的日子里,我愿发扬自己的优点,克服自己的不足。多学习他人长处,补自己的短处。那么一路走下去,相信,我的教育人生将会走向一个新的台阶。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在教学中能够按照既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教学;能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研究活动,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想方设法最大限度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学内容紧密围绕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解决好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思维的训练和培养;积极协调团结组内教师,严格执行“四统一”。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业时间问题,引导学生利用好在校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对于所留作业,能够精心设计,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能够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在校期间专时专用。自觉执行“三表”公开制,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坚持做好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好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没有擅自组织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教学用书、材料等,从不动员组织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也不曾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自查领导小组,以保障自查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有效地开展。

二、认真学习讨论,确保认识到位,细致认真自查。

在自查过程中,总结出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查找出了一些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落实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本着“自查为改进,自查为提高,自查增信心”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规范办学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的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该规范的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通过自查查找不足,通过自查明确学校、教师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自查具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通过自查发现,我校各个年级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了“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学生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小学40分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和在校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我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农村中小学作息时间,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00。学生不准提前到校,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中午安排值班教师分片区值班,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清校时间。我校严格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学校值班教师督促学生离校回家,所有教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差活动。

4.严格控制补差时间。各班的差生补习都安排在课内,在平时。从不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我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都控制在1小时以内。双休日及节假日没有加大作业量的现象。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学校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学校从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各校均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检测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检测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及地方课程选用教材严格按照市局要求选用,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等。

(七)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利用少先队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八)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1.存在短缺学科教师资源不足的现象。

2.存在少数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调课的现象。

五、采取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对学校作息时间、课程设置、晚自习安排、考试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今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调课的,须报请学校教导处批准,由教导处将调课通知加盖公章后于课前张贴到所调课班级(调课通知须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一份由教导处留存)。

学校成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教导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到校、在校时间的制定,并在门口张贴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班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及办学行为执行情况。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重视基层意见不够。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常委班子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意见少,习惯发号施令,主观思想较严重,缺乏对工作深层次的思考,以致某些工作基层单位难以落实。如乡镇反映考核压力比较大,重惩罚轻奖励,对这些意见没能充分考虑,挫伤了工作主动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消除干部工作作风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干部职工“为官不为”,区委、区政府积极行动、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三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对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有时会习惯性的按传统思想考虑,凭喜好、兴趣、特长来选择性的考虑工作方式方法。在执法稽查方法上,有时急躁冒进,问题抓得不实,分析不细,问题谈的多,整改的措施和方法谈的少,未做到稽查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需要加强。

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今年8月,我们努力争取资金70余万元,大大的改善了我们的校园环境,又拿出2万多元资金,对校园的文化氛围、绿化进行了改造。我们大力开展落实“教学质量年”,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了奖励。

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保“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要求落地见效,根据市委部署,按照区委要求,镇党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在教学中能够按照既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教学;能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研究活动,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想方设法最大限度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学内容紧密围绕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解决好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思维的训练和培养;积极协调团结组内教师,严格执行“四统一”。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业时间问题,引导学生利用好在校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对于所留作业,能够精心设计,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能够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在校期间专时专用。自觉执行“三表”公开制,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坚持做好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好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没有擅自组织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教学用书、材料等,从不动员组织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也不曾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教师行为规范自查报告

勺窝乡希望小学在2013年5月份组织我校全体教师学习了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教育活动。通过本次的学习,我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深深地做了回顾与反思,对自己做了自查自纠,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查。

本次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些不足之处。特别是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还没改掉的坏习惯,如上课的时候同学们总是说话,我就会稳不住大声的吼学生,他们就会感觉到害怕。作为教师,不应该这样做,要关爱学生,理解学生,当学生犯错误时要好好的教育学生,不能吼学生,更不能打学生,要以理服人。不能酒后上课,上课不能打接电话,也不能在课堂上吸烟,要规范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日常行为规范,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二、自纠。

本次的学习对于我们年轻教师是很有用的,通过本次的学习,我对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有了更多的理解,并在课堂上能够克制自己,如不酒后上课,上课不打接电话,也不在课堂上吸烟等。但是还有些细节没有做到,如上课的时候同学们总是说话,我就会稳不住大声的吼学生,他们就会感觉到害怕。作为教师,不应该这样做,要关爱学生,理解学生,当学生犯错误时要好好的教育学生,不能吼学生,更不能打学生,要以理服人,以学生为本。

总之,不管怎么样,作为一位人民教师,要不断的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教育条例,并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改进自己的不良行为,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拟写人:马泽。

拟写时间:2013你6月30日。

教师规范行为自查报告

近日我校掀起了积极贯彻执行xx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条例的高潮,我也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当中,并在实践当中不断反思,现将自己的行为自查如下:

我没有对本校特别是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

1.我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xx市初中、小学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因备考而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本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作业基本统一,检测考试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科学地计课堂作业,布置作业前我首先做一遍,这样能够很好的把握作业的难易程度,同时能够掌握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每天最多不超过20分钟。

1.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2.实行“三表”公开制,即学校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班级每日课外作业量登记表等公开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没有经过学校的批准从不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大样本的检测。考试内容生活化、知识泛化、更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特点、国家传统文化等要求。不公布学生的成绩,不按照成绩排名次,不把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学习资料、教辅材料,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20xx] 339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8、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县教育局《罗田县教育规范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2、学校没有办快慢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

3、部分学生征订了英语周报,经查,学校没有组织,属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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