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8篇)

时间:2023-11-12 07:33:51 作者:笔尘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8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带来实际效果。以下是一些常见工作方案的范文,涵盖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为做好全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和《信阳市村(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固始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立足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夯实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基础这一根本,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持续深化“严乡强村育新”计划,着力提高人选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群众满意好结果、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活、治理有序好局面,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奋力实现“两个更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坚持树好选人导向、打造过硬班子。完善“先定事、后选人”机制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好班子、好干部换出新气象、新风貌。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程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决做到整顿不到位不换届、审计不清楚不换届、试点不成熟不换届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凝聚群众共识。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选举确保换届工作党委政府放心、党员群众满意。坚持严明纪律要求、弘扬清风正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用铁的纪律正风肃纪。

(三)时间安排。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选举,3月中旬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后评估”。

(一)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把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党员选为党组织书记。村应当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应当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者、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人选。

(二)高质量推行“一肩挑”。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别是退居二线人员回原籍任职并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一肩挑”。在社区,要推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三)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

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人口规模在2000人以下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4人,人口规模在2000至3000人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5人,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6人;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具体职数由各村(居)根据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两委”班子各自成员数应分别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支持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新提名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对60岁以上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经党工委研究、县委组织部审核,可继续提名,不简单以年龄划线;连续提名的“两委”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60岁,新进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50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下;注重选拔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正在接受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坚持和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保证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其中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数应符合有关规定。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着眼推进乡村振兴的需求,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产业带头人,村党组织书记中产业带头人比例要比上届有明显提升。

(四)从严把握“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标准。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已被有关部门查清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

;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取消参选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宣布当选无效。

(一)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二)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产生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注重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特别是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选委会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选举领导小组由居民小组推荐代表产生。二是做好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 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决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外出人员多的地方,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回乡参选。积极动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和退休干部职工返乡,通过法定程序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争。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制定针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定年限的人员,以及选派到社区的非户籍人员等群体的登记办法。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按多于应选名额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名额;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2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召集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提名;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提名的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时,也可以实施等额选举。四是规范候选人竞职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向村(居)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提问。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候选人为了当选,做不正当不切实的承诺、比拼捐助财物等行为。五是组织投票选举。采取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会场,辅之若干分会场分别投票。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设立秘密写票处,依法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要当场公布。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之后首次进行换届选举的,要尽可能采取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形式;村民委员会已经改为居民委员会,但其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的,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三)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要把好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一般为 3人,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参照上述规定,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名人选要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审查结果报办事处纪工委备案,审查备案符合人选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推选。

(四)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及时健全村(社区)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健全(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档案管理,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其他成员档案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做好新当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其他村(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统筹组织培训。

(一)坚持先整顿后换届。

由班子成员分包联系“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整顿到位不换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进一步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强化震慑。要全面开展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对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群众意见突出的村(社区)及时整顿。对矛盾突出和问题多发村(社区)要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功经验精准施策限期解决问题做到化解矛盾“村村清”、守牢底线“村村安”

(二)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从严追究责任。

(三)加强换届选举全程监督。

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记实,各村(社区)选举会议视频资料街道办事处统一留存保管,做到可追溯可倒查。

(四)注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要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要防范舆论炒作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误解误读换届政策失实失真报道引起问题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要防范疫情风险,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重大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选情复杂的地方,乡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压实领导责任。

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工委已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主要负责人,办事处换届领导小组要具体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参与、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抓好督导、推动落实。

(二)加强指导推动。

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办事处成立 3个片指导各村(居)换届工作。建立分类推进机制,深入调查摸底,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调度,特别是对选情复杂的村(区),坚持“一村一策”、“一社一案”,具体分类指导。认真开展换届业务培训,确保参与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相关人员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换届相关政策法规、“两委”人选资格条件以及高质量推行“一肩挑”、推动产业带头人进村“两委”班子的重大意义,深入报道党组织建设成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引导党员群众充分认识选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同实现自身利益的一致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中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强化正面引导。密切关注有关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

(四)科学统筹推进。

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起来,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起来,同推动全办中心工作统筹起来,确保换届期间各项任务不断档、不掉线,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换届工作激发出的正能量、好风气,转化为党群一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奋力实现“两个更好”、全面提升豫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xx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按照省、市、县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相关部署,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街道主要领导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联系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要把严明的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划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全程依法依规。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以……全面贯彻……,认真落实……,扎实抓好……,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居民委员会原则上实行直接选举。确保实现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配强素质过硬好班子、完善高效运行好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换出风清气正新生态、绘出砥砺奋进新蓝图的工作目标,为“三大创建”和“一区两地一枢纽”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要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作为社区居委成员推荐提名人选。

1.思想政治好,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定执行……。

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能够正确处理公私、义利、得失等关系。

3.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够带动社区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奔康。

4.协调能力强,遇事沉着冷静,注重协作配合,团结干部群众往既定目标前进。

5.服务能力强,秉持奉献精神,热心服务群众,热心公益事业,能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6.治理能力强,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7.纪律意识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执行纪律、遵守规矩。

8.综合素质强,具有经营管理、农业技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基础知识,能熟练只用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基本办公软件。

9.胜任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居委会主任人选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且在新一届任期内不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居委会副主任和其他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5周岁,连选连任可适当放宽。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时间:从2020年x月开始至2021年x月底结束,选举日原则上确定为:2021年x月x日,各阶段划分和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

1.建立换届选举机构。社区成立第xx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

2.搞好调查摸底。街道开展选举前期的调查摸底,掌握本辖区现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或者所在辖区“农民工”数量、比例、联络方式及参选方式等面上情况,摸清各社区的具体情况,掌握社区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以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

3.部署选举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

4.开展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认真学习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了解掌握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要求、时间节点和重点环节等。

5.开展离任审计。今年上半年社区建制调整工作中,已开展财务清理和审计,锁定了居组债权债务、登记资产、封存财产、冻结账户,但还需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社区集体财务包括资金、资产和资源情况进行进一步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选民登记时间(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1.民主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7人,共9人组成,在2020年x月x日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第十届居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十届居委会公告),并报请xx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社区选举委员会在xx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下,主持本居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如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所在居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自行终止。由此造成居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按照原居民代表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2.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选民登记。以下人员应当列入本届选民名单:

(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2)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

(3)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工作或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凡已在一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不得再在其他地方重复登记。原则上,本社区工作人员在所工作社区登记。

居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日期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薄记载的日期为准。

被剥夺政治权利、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选民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本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社区于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采取社区居民自愿到居委会登记或到登记点登记的方式进行选民登记。登记时确认选民身份,并确认是否按时参选。

选民登记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作的基础环节,要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登记造册、提前通知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对于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要积极采取民主的方式解决,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3.公布选民名单。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居选委会公告第三号)。选举投票日因故推迟三十日的,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重新核实并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的变动情况,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候选人产生时间(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4.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设置。根据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工作任务和经济状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居民委员会成员必须有一名为女性。居委会成员的设置由居选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居选委会公告第四号)。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妇女。在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委会公告第五号)。

5.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见确定,在1月12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同时,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应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并张榜公布。

6.宣传、介绍正式候选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时间(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选举日原则上确定为:2021年x月x日,另行选举日:2021年x月x日;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和选举: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7.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前应通知到每一位已登记的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位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在选举期间不能直接领票、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居本届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领票、投票。每一居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且不得再委托他人。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审核委托书,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选举委员会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选委会公告九号)。

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从以下方式进行选举:

(1)在xx社区居委会设立中心选举主会场;

(2)在xx移民房b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安置房小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移民房a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处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全部会场统一投票时间为x月x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3时00分。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选举方式、投票形式、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地址、选举日投票时间以及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居选委会公告第十号)。

选票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员和唱票员等工作人员。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向选民公布或者说明投票方法和其他选举注意事项。

8.选举。

竞选演讲。在选举日投票选举前,居选委会应组织社区主任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回答选民的询问。演讲内容包括:(1)本人基本情况;(2)竞选职位及理由;(3)治居方案,包括5年任期工作目标及工作,为居民办哪些实事好事;(4)表明正确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演讲的内容要符合本居实际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发表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言论;不得攻击、诋毁、侮辱他人,不得讲大话、空话,不得说假话、乱许愿。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对居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材料进行审核。

竞选演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选民大会上按照大会议程和公布的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依次上台演讲,回答选民提问。

同时,正式候选人应当众宣读《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

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选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会场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不识字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参加投票的居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也可以另选社区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9.宣布选举结果。选民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当场密封,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现场或者中心选举会场公开唱票、计票、监票。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应当场公布,并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要张榜公布(居选委会公告第十二号),并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报街道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10.另行选举。居民委员会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间为x月x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3时00分,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另行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投票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不重新进行登记。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10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同时,张贴另选公告(选委会公告十一号)。

11.建立健全内设机构。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在10日内召开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等委员会。也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居民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12.做好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移交工作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3.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民代表会议代表。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应当是本社区本届选民,其产生方式可以由居民按每10户至20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居民委员会确定,但不得少于30人,且每个小组不少于2人。社区“两委”原则上不再担任居民代表。推选产生的新一届居民代表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一号),并报街道备案。

14.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民小组组长。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组长。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居民小组长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二号),并报街道备案。

15.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中推选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新一届不是居委委员的党总支委员担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及社区财会人员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社区情况,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与监督能力。

居务监督委员会名单由居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x号),并报街道备案。

(三)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社区新班子结合本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同时,根据本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重新修订、规范完善居民公约,内容不宜“大而全”、“高大上”,应针对本社区实际切实可行,确保任期内落实到位。

换届选举结束后,社区要及时填报选举数据,统计、汇总和选举结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并将各类报表和总结及时上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社区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把换届选举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移交纳入选举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列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与选举的其他工作同时安排,同步进行,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准确、完整、系统。

换届档案应具有以下内容:1.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2.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会议记录;3.居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选举公告;4.选民登记册;5.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数;6.选票和委托投票书、选举结果统计、选举报告单;7.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8.新当选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名单;9.新一届当选的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名单;10.选举工作总结;11.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图片、影像资料等;12.其他有关选举的资料。

档案资料越详细越好且所有换届档案必须保存一届。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选举程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选提名中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查处诬告,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换届各个环节,由街道纪工委制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步启动、同步开展、同步落实。严格落实换届工作和风气工作包保责任制,强化问责追究,对辖区内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认真学习《xx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纪律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二是加强换届选举风险排查防控,全面摸排可能出现干扰换届选举的非法和非组织活动等问题隐患,突出抓好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介绍、选举日组织等重要环节,全力做好换届各阶段风险隐患排查和大会选举选情分析。三是全面建立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建立风气巡回督查和快速查核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覆盖全面、到边到底的风险防控网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从严监督查处。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加强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理,严防个别媒体和人员恶意炒作、误导群众,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社区要及时做好宣传,动员群众发现问题及时拨打xx举报电话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三是实行快查快处持续正风肃纪,对拉票贿选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查处,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是党员的一律开除党籍,是干部的一律开除公职,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快查快处、一查到底。对借换届之机诬告、诽谤、陷害干部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旗帜鲜明地为清正廉洁的干部撑腰鼓劲。四是对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出现问题的,对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责问责。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九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xx]3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1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政治,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把政治可靠、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时间。

全镇24个行政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底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全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定在11月3日,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在11月23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选举的村,需书面向镇委、镇政府请示同意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

(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支部要树立正确的选人导向,认真组织实施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违纪违法等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公开信、公开栏、标语、横幅和远程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整个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农村人员流动数量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众的联系,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参与。

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方法步骤、选举结果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表达权,尤其要落实好他们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权、对村委会成员的提名权、对村“两委”成员的推选和投票选举权。村委会选举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重难点及信访问题较多的村,要选派专人指导,加强对换届程序的全过程监督。

(三)精干高效,严格控制职数。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步骤相互交叉的办法进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两委”成员一般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职数按全村人口数确定。具体为:村民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统一确定为4名,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妇女计生委员、财经治保委员;村民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确定为5名;妇女计生委员必须由女同志担任。

(四)保障妇女权利,实行设岗定位。要保障妇女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在推选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要达到30%以上的比例。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妇女成员,采取“设岗定位”的选举方式,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名额,确保妇女参选和当选。

四、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一)村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5个步骤):根据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以下程序和步骤,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并组织,交叉进行。

1、准备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

(1)10月8日前,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做好公开公示。

(2)10月9日前,镇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

(4)10月11日前,召开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5)10月14日前,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6)10月15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委批复意见,讨论通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

2、推荐阶段(10月16日—17日)。

(7)10月16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8)10月17日,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情况及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财务审计清理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9)镇党委对推荐对象中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和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进行谈话,作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3、考察阶段(10月18日—23日)。

(10)10月18日至20日,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考察座谈的对象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本村“两代表一委员”、党员、村民代表和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11)10月21日镇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在征求纪委、计生、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原则上等于应选人数),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2)10月22日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经与村党组织委员会沟通,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

(13)10月23日镇党委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审核批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审定的候选人,方能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3、选举阶段(10月24日—11月3日)。

(14)10月24日至11月2日,镇党委审核、公示候选人《四项承诺书》。根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本村三年发展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候选人书面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其承诺内容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签订《四项承诺书》,并在全村党员群众中进行公示和宣传。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15)11月3日村党组织委员会在镇党委及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首先要做好会务准备,镇党委指导村党组织班子做好印制选票、布置会场、提前通知每名党员开会的时间和地点等会务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结束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16)11月3日当场宣布计票结果。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17)11月3日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会议议程主要有5项:一是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办法;二是表决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三是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四是选举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五是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讲话。

(18)选举结束后,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19)镇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待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发布公告。

5、总结阶段(11月3日后)。

(20)材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1)建章立制。各指导督导组帮助村党组织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2)检查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要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看选举是否依规依章进行,党员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行使,总结选举工作的经验,并向市委组织部写出总结报告。

(23)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与新当选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与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以及上一届退下来的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心,做好思想工作。

(24)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主持开展工作。在镇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与上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搞好工作交接,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三年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结合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25)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镇指导督导组、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指导开展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委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1个步骤)。

1、选举工作准备(10月15日前,与村党组织选举准备工作一并进行)。

(1)10月11日前进行财务清理审计。镇委、镇政府组织专班对村财务进行清理审计,清理审计后对村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公开。

(2)10月13日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镇委成立选举工作指导组,研究选举工作,并选派有经验和责任感的干部驻村指导工作。

(3)10月11日前召开动员会和民主评议村“两委”成员。

(4)10月14日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讨论通过《xxx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同时召开第八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第八届村委会全体成员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

(5)10月15日前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5)10月16日前确定选举日期,宣传发动。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讨论确定选举日、选举地点、公布选举方式和日程安排,讨论通过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报镇指导组备案,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广发《致村民公开信》、张贴标语、拉挂横幅、举办专栏,营造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6)10月17日前培训选举骨干。由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参与选举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便于指导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和推选村民代表(10月18日—22日)。

(7)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确定《xxx村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和选民登记员,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并公告。会议之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8)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25人至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30%的比例。

3、直接提名候选人(10月23日—11月1日)。

(9)候选人提名准备。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讨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提名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职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重点提名对象、提名办法、提名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发布公告,通知全体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按设置的职位印制等额提名票。

(10)组织引导。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组织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积极参选。鼓励在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连选连任。

(11)等额提名候选人。动员村民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出以公心,发扬民主,提名自己信得过的“当家人”。

(12)候选人资格审查。按照每一个职位确定两名的原则,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从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4、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竞选和投票选举(11月2日—13日)。

(13)正式候选人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四项承诺书》,驻村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对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审核把关,并于11月3日将《四项承诺书》予以公示,不履行承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14)发放选举证和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在家参加选举的村民颁发选举证。对户口在本村的外出人员,在选举日当天不能回来投票的,须于10月22日前,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在本村没有近亲属的可委托有选举权的其他村民代为投票),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二人,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审核确认委托有效后,于11月6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撤回。

(15)投票准备。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一是由镇统一印制选票。按规定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是确定投票方式。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实行一次性投票,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

三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村民公布公告。

四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

五是部署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验证处、发票处、代写处、观察处,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并准备数个秘密划票间,主席台前放置3个投票箱。

六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

七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16)召开选举大会投票(11月23日)。参加选举的全体村民持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清点到会人数;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5、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6、正式候选人宣读《四项承诺书》;7、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8、检查并密封票箱;9、启封、清点选票;10、讲解选票;11、验证发票;12、秘密划票;13、投票;14、销毁剩余选票;15、会场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16、检验选票;17、公开计票;18、当场公布结果;19、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20、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宣布当选名单,镇领导代表政府颁发当选证书,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

5、工作移交,健全村级其他组织,建章立制(11月24日—30日)。

(17)工作移交。11月24日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活动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项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各指导督导组派人负责监督移交。

(18)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等专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其他组织组成人员名单。

(19)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于11月26日前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任期与村民委会员任期相同。

(20)建章立制。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21)总结归档(11月30日前)。指导督导组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整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事关农村稳定的大事,具有严格的程序。村两委换届必须先选举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书记。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参选。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一定文化知识。

2、选举准备。

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是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

3、确定候选人。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

4、召开选举大会。包括清点参加会议人数、推选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介绍选举形式、检查密封票箱、核对选票数、分发、讲解选票、选民写票、选民投票、销毁剩余选票、开箱验票、整理选票、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扩展资料: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二)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解答有关选举咨询;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五)提名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

(六)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

(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颁发参选证;

(八)组织村民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审查候选人参选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

(九)介绍候选人,组织选举竞争活动;

(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十一)制作或者领取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分会场或者投票站;

(十二)组织投票,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

(十三)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

(十四)受理申诉,处理选举纠纷;

(十五)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普选是指一个组织按照民主程序和本组织章程更新其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普选是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领导人和国家机关成员的任期届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x办发〔2020〕xx号)和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通〔2020〕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x办通〔2020〕x号x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xx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xx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x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组织部xx区民政局xx区财政局关于调整xx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xx组通〔2020〕xx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三、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组织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议程主要有:一是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二是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在同一张推荐票上进行推荐,每一位党员不能推荐同一人为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人选。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可以填写推荐表进行自荐,由村党组织统一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党员个人自荐只能自荐一个职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员总数的2/3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组织村民(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推荐测评工作要注意把握两个事项:一是村民推荐测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可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进行;二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后(党员个人没有自荐的,党组织应征求本人意见后再上报镇党委),将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的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将人选建议名单反馈村党组织后,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镇党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区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镇党委书记必须与考察组共同逐一面谈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区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村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村党组织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村财务审计小组作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以及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推选办法;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对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介绍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有关事宜。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3日内报镇党委备案。要注意推荐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关系的村民不应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立选民登记站,由村民到登记站登记;一种是由登记员挨家挨户入户登记。

对农村选民进行登记时,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村登记为选民,但不得在迁出地、迁入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前2日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该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所有选民名单确定后,发放选民证。

4.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也可以设副组长1—2名。

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镇党委备案。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把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宗教、审计等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联审一般应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以书面形式提名,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表交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初步候选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请求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和不愿参加选举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同时报镇备案。

6.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主动履职,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

7.开展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8.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天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投票选举时,有条件的村要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但是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并公布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发票、登记、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选举大会的所有组织准备工作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完成。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担任两项以上职位的,选票无效。选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举工作人员对选票是否有效存在争议的,应当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3日内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1/3。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于当日投票截止时间集中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于选举后3日内报镇备案,镇应当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7日内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举结束后,镇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1.村党组织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在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时,一并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时,一并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原则上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同步开展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提名候选人。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参照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程序实施。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每个选民或村民代表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应当与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职数等额,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4.召开推选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一次性推选产生,具体程序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按规定名额,选民或村民代表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也可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最多者为主任。得票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第五阶段:做好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书记要及时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妇联、民兵组织等村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及做好组成人员调整。镇要做好各村享受财政补贴基本报酬干部的审批工作,并报区级组织、财政、民政、人社部门备案。做好换届选举档案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10日内,镇党委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和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抓好新任村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严格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补贴。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实行“一肩挑”后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镇党委书记要逐一谈心谈话、理顺心气,引导其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健全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第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属另选人当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党委,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党员大会依规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的是书记、副书记的,可由镇党委直接免职。

2.属另选人当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打牢换届基础。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逐个进行调研摸底,“一村一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各项工作,营造和谐换届环境。换届前,镇党委要与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提倡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流动人员在常居住地或迁入地村参加“两委”换届选举,保证其选举权利。

(二)严明纪律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宣传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预防严管在先,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对参选人员、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上述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风气督导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在村探索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三)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要注重防范舆论炒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制定换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恶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四)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回复,实行重大问题专案查处、重大案情挂牌督办等制度,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及时立案、及时办结、及时通报。要坚持“零容忍”,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种干扰,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破坏、妨碍选举的,要迅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镇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压紧压实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支书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村支书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村干部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把抓好换届工作作为分内之责。要把村换届工作作为村支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在2021年区乡领导班子换届中“进退留转”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作为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有关部门要聚焦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协同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人大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组织办、民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办(党建工作办公室)要重点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办xx社会事务中心要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协同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纪委和政法、统战、宣传、xxx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农业农村、农业农村、计生、四所、扶贫xx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团委、妇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督促指导。镇级成立23个包村的指导小组,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加强具体督促指导。要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镇级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镇要向每个村派驻工作指导组,抓住关键节点,深入基层、沉下去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对镇村两级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进行全覆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各村的村“两委”换届方案要报xx镇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标语板报、手机小程序、手机短信等工具,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严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20〕25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贵港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办通〔2020〕87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港北办通〔2020〕64号贵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庆丰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126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组织部港北区民政局港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港北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港北组通〔2020〕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20〕25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贵港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办通〔2020〕87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港北办通〔2020〕64号贵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庆丰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126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组织部港北区民政局港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港北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港北组通〔2020〕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组织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议程主要有:一是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二是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在同一张推荐票上进行推荐,每一位党员不能推荐同一人为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人选。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可以填写推荐表进行自荐,由村党组织统一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党员个人自荐只能自荐一个职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员总数的2/3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组织村民(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推荐测评工作要注意把握两个事项:一是村民推荐测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可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进行;二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后(党员个人没有自荐的,党组织应征求本人意见后再上报镇党委),将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的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将人选建议名单反馈村党组织后,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镇党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区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镇党委书记必须与考察组共同逐一面谈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区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村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村党组织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村财务审计小组作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以及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推选办法;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对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介绍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有关事宜。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3日内报镇党委备案。要注意推荐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关系的村民不应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立选民登记站,由村民到登记站登记;一种是由登记员挨家挨户入户登记。

对农村选民进行登记时,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村登记为选民,但不得在迁出地、迁入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前2日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该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所有选民名单确定后,发放选民证。

4.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也可以设副组长1—2名。

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镇党委备案。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把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宗教、审计等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联审一般应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以书面形式提名,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表交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初步候选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请求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和不愿参加选举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同时报镇备案。

6.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主动履职,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

7.开展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8.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天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投票选举时,有条件的村要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但是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并公布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发票、登记、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选举大会的所有组织准备工作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完成。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担任两项以上职位的,选票无效。选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举工作人员对选票是否有效存在争议的,应当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3日内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1/3。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于当日投票截止时间集中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于选举后3日内报镇备案,镇应当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7日内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举结束后,镇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1.村党组织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在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时,一并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时,一并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原则上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同步开展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提名候选人。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参照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程序实施。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每个选民或村民代表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应当与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职数等额,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4.召开推选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一次性推选产生,具体程序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按规定名额,选民或村民代表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也可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最多者为主任。得票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第五阶段:做好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书记要及时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妇联、民兵组织等村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及做好组成人员调整。镇要做好各村享受财政补贴基本报酬干部的审批工作,并报区级组织、财政、民政、人社部门备案。做好换届选举档案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10日内,镇党委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和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抓好新任村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严格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补贴。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实行“一肩挑”后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镇党委书记要逐一谈心谈话、理顺心气,引导其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健全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第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属另选人当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党委,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党员大会依规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的是书记、副书记的,可由镇党委直接免职。

2.属另选人当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一)打牢换届基础。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逐个进行调研摸底,“一村一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各项工作,营造和谐换届环境。换届前,镇党委要与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提倡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流动人员在常居住地或迁入地村参加“两委”换届选举,保证其选举权利。

(二)严明纪律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宣传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预防严管在先,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对参选人员、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上述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风气督导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在村探索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三)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要注重防范舆论炒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制定换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恶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四)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回复,实行重大问题专案查处、重大案情挂牌督办等制度,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及时立案、及时办结、及时通报。要坚持“零容忍”,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种干扰,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破坏、妨碍选举的,要迅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镇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压紧压实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支书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村支书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村干部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把抓好换届工作作为分内之责。要把村换届工作作为村支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在2021年区乡领导班子换届中“进退留转”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作为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有关部门要聚焦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协同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人大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组织办、民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办(党建工作办公室)要重点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办xx社会事务中心要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协同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纪委和政法、统战、宣传、xxx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农业农村、农业农村、计生、四所、扶贫xx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团委、妇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督促指导。镇级成立23个包村的指导小组,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加强具体督促指导。要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镇级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镇要向每个村派驻工作指导组,抓住关键节点,深入基层、沉下去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对镇村两级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进行全覆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各村的村“两委”换届方案要报庆丰镇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把关。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标语板报、手机小程序、手机短信等工具,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严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4月7日前报送镇换届办。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x办发〔2020〕xx号)和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通〔2020〕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x办通〔2020〕x号x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xx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xx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x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组织部xx区民政局xx区财政局关于调整xx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xx组通〔2020〕xx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三、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组织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议程主要有:一是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二是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在同一张推荐票上进行推荐,每一位党员不能推荐同一人为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人选。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可以填写推荐表进行自荐,由村党组织统一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党员个人自荐只能自荐一个职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员总数的2/3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组织村民(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推荐测评工作要注意把握两个事项:一是村民推荐测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可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进行;二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后(党员个人没有自荐的,党组织应征求本人意见后再上报镇党委),将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的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将人选建议名单反馈村党组织后,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镇党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区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镇党委书记必须与考察组共同逐一面谈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区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村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村党组织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村财务审计小组作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以及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推选办法;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对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介绍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有关事宜。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3日内报镇党委备案。要注意推荐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关系的村民不应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立选民登记站,由村民到登记站登记;一种是由登记员挨家挨户入户登记。

对农村选民进行登记时,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村登记为选民,但不得在迁出地、迁入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前2日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该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所有选民名单确定后,发放选民证。

4.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也可以设副组长1—2名。

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镇党委备案。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把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宗教、审计等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联审一般应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以书面形式提名,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表交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初步候选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请求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和不愿参加选举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同时报镇备案。

6.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主动履职,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

7.开展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8.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天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投票选举时,有条件的村要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但是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并公布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发票、登记、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选举大会的所有组织准备工作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完成。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担任两项以上职位的,选票无效。选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举工作人员对选票是否有效存在争议的,应当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3日内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1/3。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于当日投票截止时间集中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于选举后3日内报镇备案,镇应当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7日内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举结束后,镇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1.村党组织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在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时,一并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时,一并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原则上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同步开展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提名候选人。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参照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程序实施。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每个选民或村民代表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应当与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职数等额,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4.召开推选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一次性推选产生,具体程序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按规定名额,选民或村民代表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也可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最多者为主任。得票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第五阶段:做好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书记要及时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妇联、民兵组织等村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及做好组成人员调整。镇要做好各村享受财政补贴基本报酬干部的审批工作,并报区级组织、财政、民政、人社部门备案。做好换届选举档案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10日内,镇党委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和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抓好新任村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严格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补贴。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实行“一肩挑”后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镇党委书记要逐一谈心谈话、理顺心气,引导其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健全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第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属另选人当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党委,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党员大会依规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的是书记、副书记的,可由镇党委直接免职。

2.属另选人当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打牢换届基础。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逐个进行调研摸底,“一村一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各项工作,营造和谐换届环境。换届前,镇党委要与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提倡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流动人员在常居住地或迁入地村参加“两委”换届选举,保证其选举权利。

(二)严明纪律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宣传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预防严管在先,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对参选人员、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上述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风气督导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在村探索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三)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要注重防范舆论炒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制定换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恶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四)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回复,实行重大问题专案查处、重大案情挂牌督办等制度,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及时立案、及时办结、及时通报。要坚持“零容忍”,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种干扰,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破坏、妨碍选举的,要迅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镇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压紧压实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支书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村支书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村干部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把抓好换届工作作为分内之责。要把村换届工作作为村支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在2021年区乡领导班子换届中“进退留转”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作为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有关部门要聚焦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协同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人大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组织办、民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办(党建工作办公室)要重点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办xx社会事务中心要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协同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纪委和政法、统战、宣传、xxx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农业农村、农业农村、计生、四所、扶贫xx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团委、妇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督促指导。镇级成立23个包村的指导小组,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加强具体督促指导。要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镇级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镇要向每个村派驻工作指导组,抓住关键节点,深入基层、沉下去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对镇村两级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进行全覆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各村的村“两委”换届方案要报xx镇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标语板报、手机小程序、手机短信等工具,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严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2月3日,五届玉溪市红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八十二次暨2020年第十六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中央和省、市关于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安排部署和重点要求,强调以抓好换届工作为载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小良主持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此次换届是夯实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重大任务,是为“十四五”发展蓄势赋能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契机,全区上下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掌握政策理论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一要学深吃透政策法规,精心制定方案;二要做深做细人事工作,抓实重点环节;三要严格规范组织选举,确保精准选人;四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严肃换届纪律。当前,红塔区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还存在人选把关不到位、联审责任不精准、政策业务不熟悉、氛围营造不浓厚等问题,要抓实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合力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抓联审、储人选,区换届办要牵头抓督导、强业务,信访部门要牵头抓摸排、强防范,宣传部门要牵头抓宣传、造氛围,确保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区委副书记、区长瓦庆超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专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等篇目相关内容。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中央和省、市有关换届选举重要安排部署进行集中传达。

会议通报了市纪委相关文件。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按照县委组织部文件通知,《临猗县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临猗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村“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统领,以推进我村基层民主政治、小康建设进程和构建和谐农村为目的。遵循《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党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村党组织书记。

把坚持党的领导、农民当家做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积极推进农村两委主干“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依法推进大学生村官和妇女进“两委”。努力把农村“两委”班子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村“两委”换届工作从2014年11月开始,到2014年底基本结束,一般不超过2个月。要坚持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同步运转,穿插进行,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力争实现配齐配强“两委”班子、无群众上访、配备妇女干部、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11月5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我村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本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设办公室专人报送资料。

2、做好宣传发动。为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省、市、县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文件精神,宣传村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法律法规上来,真正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派、派别的影响,按照真实意愿进行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按照区党委、政府要求的时间,及时召开支、村委以及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全体村民换届选举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本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4、做好届末考核。区党委政府要对现任村“两委”班子和“两委”主干任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对上届支、村委工作进行评议。

(二)选举实施阶段(2014年11月5日—12月31日)。

1、严格选举程序。坚持把严格程序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支部换届全面实施“两选一推”办法,按照民主测评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投票选举、批复等程序进行。村委换届严格按照《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及《临猗县村民委员会换届流程》开展工作。

2、严把资格审查。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德为先,以廉为基。把那些政治素质高、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头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党员群众选进村“两委”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两委”主干。候选人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有带头致富的本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3、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乐于为群众办事,得到党员和村民公认的;。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突出“三有三带”条件。严格按照“十种情况人员”不能参选要求确定候选人。建立候选人、竞选人联审制度,初步候选人产生后在报区党委、政府初审的基础上,把名单报县纪检、检察、信访、公安、司法、计生、610办、综治等部门审核把关。

3、拓宽选人视野。要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现任村干部、优秀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教师中推荐村“两委”班子提名人选。大力实施“回归工程”,注重从土生土长、素质好、有见识、有本事、有业绩、对家乡有感情、愿意回乡服务的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

要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选、县乡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临村干部跨任等“三选三任”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创新选举模式。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确保“两委”班子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鼓励农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一肩挑”。

4、优化班子结构。明确村“两委”班子职数,均由单数组成。党员在7人以下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7至50人的党支部,设委员3人;党员人数51人以上的党支部,设委员5人。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其成员的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决定。

5、公布选举结果。支部换届选举完成后,对选举出的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区党委批复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应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选举结果报区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选举资料由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统一整理,区政府归档保存。

(三)建章立制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21日—2015年1月20日)。

1、认真进行总结。认真总结本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文字报告,报回区党委、政府,并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市委《关于大力实施三项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意见》,健全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落实。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定完善新一届村“两委”议事规则,重点健全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建立健全下属委员会和选举村民小组长。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的村务监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并在10日内组织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党支部委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长;20日内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4、做好新当选“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培训工作。对“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长进行任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本领。

5、强化目标管理。新一届“两委”班子产生后,结合实际,制定出“两委”班子岗位。

目标责任制并组织党员、村民讨论三年规划和年度目标规划,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

论通过后,实行公开承诺,采取固定方式公示与众。

6、搞好“两委”换届的总结验收工作。区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临猗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验收标准》,对各村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比,并对先进村级组织进行表彰。

四、营造弊革风清的换届环境。

1、加强教育引导。要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有序参与选举。要加强对竞职人员的教育,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主要领导在选举前要与候选人、竞选人进行选前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签订竞职纪律承诺书。

2、强化全程监督。区、村两级要对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签字、录像,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开通专用举报电话,设立专门举报信箱等,由专人负责受理。

3、严格依法选举。严格按照《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民政厅印发的《选举规程》进行操作。在选举中要把住“五个环节”,坚持“七条原则”,做到“两个从严”。

4、严肃换届纪律。要严肃选风选纪,切实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弊绝风清的换届环境。自觉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秩序的通知》规定,并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贿选”、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张贴到各个自然村,严格执行“六个做到、六个严禁”。

5、加大查处力度。区党委、政府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严查严究原则。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换届选举一开始就形成严肃查处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迅速受理,深入核查,查实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对以不正当行为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农村两委换届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全村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我村要成立村“两委”换届领导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圆满完成。

3、建立追究制度。对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换届选举的,要追究村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我村“两委”班子依法、有序、扎实、高效,按时圆满完成。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月19日,儋州市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光平在会上强调,换届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要强化“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和“首战必首胜”的担当,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把人选精准选配到位、程序要求落实到位、换届纪律执行到位、风险矛盾提前化解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任务。

袁光平指出,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农村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是开启“十四五”新征程、加快建设西部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儋州人口众多、社情民意复杂,换届工作面临的形势也严峻复杂。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特殊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把准形势要求,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袁光平强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要研究吃透中央、省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要认真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总体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优化班子结构,严格选举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全力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袁光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严肃换届纪律,是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一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要严格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好各项工作。二要严防突发事件。要建立市、镇、村三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三要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省(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第三巡回督导组组长吴家杨到会指导并讲话。他说,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要明确目标任务,坚决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导的安排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反弹扩散风险。要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邹广主持会议。

市领导杨忠诚、纪少雄、张广英、吴振兴、王凌融出席会议。

海头镇党委、王五镇徐浦村党支部、光村镇泊潮社区党支部有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到各镇。

据了解,本次儋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共有276个村(社区)和2212个村(居)小组以及农垦退场改革新设的16个居换届,时间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下旬结束,分为动员准备、选举实施、后续工作三个阶段。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一是坚持调研摸底先行。7月份,镇党委针对全镇村级班子换届早谋划,开展了一次村级班子考察,派出了以镇党委副书记赖梅昌同志为组长的村级班子考察工作组,全面梳理、总结、掌握村党员干部思想、参选人员动态、主要遗留问题和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为镇党委下步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供了决策性的依据和参考。同时镇党委在选举前进一步加强了村级财务审计等工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二是坚持矛盾化解先行。在底数清晰的基础上,镇领导小组和区指导组依照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仁村村、二里村等选情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进行专题研究,加强领导力量,重点分析、重点走访、重点关注,并针对矛盾的焦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主要分管领导亲自与重点人物谈话,或深入党员群众中做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或缓解了矛盾,有序推进了这些重点村、难点村的选举工作。三是坚持重点整顿先行。针对村级换届中群众对村务财务高度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对仁村村、渡口村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村,组织专门工作力量进行村务财务问题进行重点审计与跟踪审计。同时,扎实推进问题较突出的仁村村的整顿工作,为推进选举工作,选好人、选准人创造良好条件。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1x年11月上旬起全面展开。目前,我镇11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正在进行“海选”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

我镇共有农村党员1022人,截止12月25日,11个村级党组织(其中红星村为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全面结束,共有33人当选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其中:女性委员8名,比上届多1名;委员平均年龄为50岁,比上届年轻了近3岁,35周岁以下的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名,高中、中专学历的12名;产生新一届村党(总)支部书记11名,新当选支部书记2名,平均年龄为51岁。

全镇11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x年12月底正式启动,“海选”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安排在2020年元月14日—16日进行,正式选举安排在元月28日至30日进行,截止元月14日,经过29000余名选民的认真参与选举,全镇11个村有4个村进行了“海选”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汇报

为加强对月晴镇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提高主动预防、及时化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和缓解各种矛盾,确保全镇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月晴镇综治办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法律约束、警力保障”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1、坚持组织领导,开展宣传。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访维稳工作小组,由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镇、村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了措施,将责任夯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人。月晴镇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在月晴镇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坚持“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包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镇级2013年全市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承担起本地区“三委”换届选举期间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2.坚持依法办事,教育疏导。为了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在法律的约束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平,月晴镇综治办成员带头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村入户讲解《组织法》。尤其对吉发办20134号文件提出的,不能推选为村“三委”成员候选人的“八种人”制度进行大力宣传讲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配合镇机关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排查;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区分不同性质,把握处置时机,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各类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选举要求,消除选举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3、坚持慎用警力、善用警力。与月晴镇边防派出所和红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村民报警系统,在处置因村“三委”换届选举产生的各类事件,既要防止因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又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贻误战机,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对在村“三委”换届选举期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二、坚持进村入户逐一摸查,及时备案处置。

按照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充分考虑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应急情况,强化领导,集中力量,深入村屯掌握一手情况,对以下突发事件和矛盾进行地毯式排查:1.换届选举期间出现的各类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冲击党委政府机关办公场所的事件;2.境外势力非法利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3.利用网络、电话、短信、信件、小字报等手段,恶意散布谣言,造假或夸大事实,毁损换届选举的行为;4.破坏选举或扰乱选举现场秩序的'行为,主要包括:换届选举中发生的群斗、群殴事件;雇请外地人员或社会黑(恶)势力干扰阻挠破坏选举的事件;选民罢选事件;以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威胁和要挟,迫使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选举工作中不能正常行使管理职责的事件;故意扰乱选举现场,起哄、辱骂、围攻选民、候选人或工作人员,致使选举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事件;故意撕毁张贴的选举文告或者哄抢、砸毁投票箱及其他有意损坏选举设施的事件;其他破坏选举或扰乱选举现场秩序的行为。

在处置月晴镇安山村村民在选举过程中由于选民资格限定有异议而延误选举的事件中,综治办积极配合驻村工作领导一同排查选民资格,入户动员,安抚村民情绪,确保选民登记等一系列村委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础,对重点人群、重点人了解到位,掌握到位。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群众。

为保持换届选举期间信息渠道畅通,月晴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开通24小时信访接待电话:0433—3850600,要求各村、各站办所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通;为及时做好信访工作,镇综治办向镇主管领导协调在月晴镇党政办落实安置一名信访接待员,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进行耐心的解释和说服,引导来访者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打消群众无序上访的念头,以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

截止目前为止,月晴镇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2个行政村完成了村党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干部“一肩挑”比例达到70%。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自今年1月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来,xx乡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过程平稳,效果良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月26日,按照县委安排部署,乡党委迅速召开乡村两级会议,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指导组,抽调年轻骨干全力投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换届指导组及时督促检查、指导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重视前期调研。为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保持选举期间的稳定,乡党委、乡政府做了大量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及驻村干部逐村了解村情民意,摸查选举工作落实情况、选情动态,解释选举政策法规。针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村,包村领导干部多次深入到村组,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对策,提前化解部分不稳定因素。

三是做好宣传发动。采用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方式对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工作安排以及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等进行广泛宣传,为营造良好选举工作换届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是严格遵循程序。为确保本次换届选举的成功,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抓好各个阶段工作,做到工作开展有记录、公示有图片、材料有备案,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严谨、有序、透明。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1、年轻有为的后备干部难以选拔。部分村由于许多有知识、有本领、有能力的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后,不愿意再回到村内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导致个别村出现后备干部储备及培养困难,村干部人选特别是年轻干部人选面较窄,对村“两委”班子的配备和整体素质的提升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出现“两委”干部人选缺乏的问题。

2、外出选民参选积极性难以调动。随着户籍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条件优越的地方人户分离和人居关系复杂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外出务工,子女上学等原因,农村群众不定期流动现象增多,给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的认定带来了难度,重登、漏登现象仍会出现。同时,由于外出打工的群众和党员较多,一部分长期在外打工的村民对村情村务了解较少,对换届选举工作缺乏热情,部分外出选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太关注。

3、部分村村情、选情比较复杂,换届选举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一是个别村遗留问题严重,村里派性势力介入选举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村由于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在建设中负债较多,加上经济经营管理不善,财务问题较突出。三是部分村涉及工程建设,受利益驱使,呈现参选人员多元化、参选现象多样化、竞争手段复杂化的特点。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乡换届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两推一选”的规定,根据靖边县委组织部印制的换届折页指导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方案,明确重点环节,严格按照“两推一选”程序,本着有利于交叉任职的需要,依法推进支部换届工作。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不同,分类加强工作指导。

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乡换届领导小组再三要求指导组成员在具体指导中,慎之又慎,严格依法办事。各项公告时间必须符合法定期限,内容必须规范,地点要醒目,要让广大村民都知道,推荐候选人、正式选举必须要达到参选率,代表会必须按要求开,需要通过代表会的内容一项不能少,所有选举工作必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自行操作,指导组不能包办代替,既使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都必须要经过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换届选举工作是推进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两委换届选举。

欢迎阅读。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和部署,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筹备,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分别于20xx年7月8日和7月12日进行了村(社区)党(总)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成功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区、镇人大代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通过这次换届,我镇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学历层次较高,并趋于年轻化。

换届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干部关心、群众关注。我镇党委高度重视,一是及时成立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5名精干高效、业务熟练的骨干力量,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二是及时抓好研究部署。坚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重要契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了多次镇党委会议,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保了换届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三是制定确实可行的。

工作方案。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支部、村委实际,制定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对整个换届选举的时间、方法、步骤和标准,都做了统一规定;四是落实领导班子包村负责制镇党委、政府、人大三套班子领导全部挂点包村,负责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四是落实换届工作经费镇党委在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换届工作专门购置了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落实了x万元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二、提前谋划,统筹抓好换届准备工作。

早在去年年底,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具体要求出台前,我镇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换届的相关工作。一是对村“两委”班子现状进行了科学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任职年限等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对空缺职位进行了核实,全面掌握了干部队伍基本情况;二是对全镇党员队伍进行核查。责成专人专项负责,对全镇x个党(总)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亡故党员、老弱病残党员、党员基本信息等项目进行核实,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科学的进行;三是进行财务审计。春节前,镇党委成立了由纪委、财会、经管站等人员组成的审计小组,利用x天时间对全镇x个村(社区)进行了财务审计,预防换届前突击开支,经审计,各村(社区)没有违反财务纪律的问题;四是开展换届工作培训。及时组织镇、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了区委的精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换届工作的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保证了培训质量。共开展培训x次,参加培训人员x人次。

三、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换届中的风气如何,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能否选出一个合格的领导班子,影响到一个地区的发展稳定。为遏制换届中可能出现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现象,我们狠抓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环节,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为有效防止换届选举中出现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镇党委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了中央提出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和自治区提出的“四要四不准”的纪律要求,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镇直机关正副职领导和全体村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明确了换届工作的纪律“红线”。共组织开展学习xx次,参加学习人员x人次。在换届前,及时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有关保证换届纪律的文件及《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流程图》等资料及时发到各镇直单位、村(社区),对全体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提前给干部打好“预防针”。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和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真正使换届工作家喻户晓,有效制止了跑风漏气、请客送礼、拉帮结伙、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共出版宣传板报xx期,拉横幅xx条,张贴宣传标语xx多张。

2、加大监督力度。一是专门成立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监督组。党委挂帅,纪委督导,并从非代表中选择了三名换届纪律督察员,负责对换届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调查分析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二是设立了专项举报电话:xxxxxxx和举报邮箱:xxxxxxx。责成专人进行换届工作接访,及时受理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开展问卷调查,检测换届纪律知晓率。印发了xxxx多份调查问卷发给干部职工及村干部、镇机关单位领导,检测他们是否知道“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让换届工作纪律深入人心,让干部职工记在心上,不折不扣地执行工作纪律。

3、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及广大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中央和自治区的换届纪律要求、《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与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经受住换届工作对自己的考验。镇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谈心活动,详细了解村(社区)两委干部对个人工作安排的真实想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有效维护了稳定和谐的工作大局。

四、严格程序,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选举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做到步骤不减少,标准不降低。一是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我镇把全体镇领导、干部分配到村指导、监督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抽调机关干部、老师到村,分配工作、落实责任,每一项流程都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规范选举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明确换届选举流程和规范,使纪律和规范贯穿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始终,赢得了党员和群众的好评;二是抓好选举村民代表这一环节,注重代表素质。各选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代表产生办法和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了xx名村民代表和xx名居民代表,平均年龄分别为xx和xx,女性村民代表xx名,居民代表xx名,在村(社区)内德高望重,并确定了联系户,选出的代表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又充分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三是严把村(社区)两委干部入口关。我镇党委挂帅、组织办、纪委主导,抽调派出所、计生办、综治办精干力量成立了村(社区)两委干部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对每一名候选人都进行了严格审查,取消了一部分有违法记录、违反国家政策、党龄不足等不符合规定人员的候选人资格,对个别德高望重、能力突出、模范遵纪守法的老干部适当放宽了条件,确保选举出人民满意,党委放心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五、建章立制,深入培训,谋求发展。

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顺利完成后,镇党委立即研究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7月底,我镇开办了两期全体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并积极组织村干部参加区组织培训班。在我镇举办的培训班中,镇党委对全体村(社区)两委干部提出了要求,寄予了厚望,极大的鼓舞了村干部干事业、创事业的决心。并在10月9日实施了《xx镇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责任意识,推动了我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的合理化、科学化。同时,镇党委深入研究了每个村(社区)两委干部分工和村(居)委未来三年。

工作计划。

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我镇在“”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主要成效。

在今年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我们总结了经验,解决了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优化了结构,提高了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通过村(社区)两委换届,我镇成功选举出xx位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把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了村(社区)两委班子中,目前,村(社区)两委班子中35岁及以下的x人,占5.9%。36—45岁的x人,占16.7%,45—55岁的xx人,占52%,55—65岁的xx人,占22.5%,70岁以上xx人。老中青结合,平均年龄x岁。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更加合理。班子整体功能得到增强,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得到党员、群众的拥护,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转变了作风,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进行的一次综合评价。通过换届选举,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心灵上得到了净化,理想信念得到了升华,践行“三个代表”自觉性得到了提高,村(社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3、理清了思路,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在两委换届中,村(社区)两委班子认真回顾总结了上一届任期的工作,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今后全村(社区)的发展方向和努力方向,按照“自强实干、融合共赢”的新时期钦州精神,紧密结合村(社区)实际,制定了未来三年的工作计划,提出新一届班子的主要任务,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有效地推动了村(社区)经济发展步伐。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党员、群众对选举积极性不够,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意识不强;换届工作经费缺乏等等。

下一步,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水平。以“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教育、引导、培训,提高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宗旨意识,把班子成员培养成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解决群众困难的知心人;不断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养,提高他们发展经济、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实现我镇工业强镇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2、进一步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优秀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注重干部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改进干部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评机制,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注重干部事业心、责任心的培养,增强党员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注重党员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切实增强提高乡镇干部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统筹发展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尤其要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贯彻执行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xx]24号)、英办发【20xx】13号等文件精神。本镇第六届村委会、第五届社区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xx月20日前顺利完成。现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英红镇基本情况:英红镇现有户籍人口11173户34490人;其中6个村委会有4531户17751个社区6642户16739人。12个村、社区共有村民小组168个;其中村委会有村民小组106个,社区有居民小组62个。本届选举登记村民13067人,实际参选村民12863人;登记居民13454人,居民代表224。

2、选举情况:英红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按照先村、社区委员会换届后,再到村、社区党支部(或党总支部)换届的次序进行。村委会换届采用提名大会与选举大会合并进行的“二合一”方式进行选举;社区居委会采用由居民代表会议提名大会与选举大会分开两次进行的选举方式;村、社区党总支部换届均采用由党员大会双直选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党(总)支部委员及党(总)支部正、副书记。顺利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村、社区有10个,需进行另行选举的村委有2个。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基本上实现了群众意愿和组织意图,达到预期效果。

12个村、社区实现了支书、主任“一肩挑”,而且一次选举成功。同时,确保了每个村、社区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以上女性当选为村、社区委员会成员,优化了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性别结构,使“两委”的交叉率达到97%。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为了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村(居)支书、主任任小组成员的英红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成立了三个专职小组。挂村、社区镇班子成员及镇选举办人员具体指导各村、社区选举工作,同时,各村、社区还安排一名镇干部为本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员,具体指导日常的选举工作,保证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有序、顺利完成。

2、加大宣传。为了营造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村(居)干部及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同时,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选民资格、“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选举办法、操作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舆论氛围。另外,通过致党员一封信,致选民一封信,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选举,切实提高党员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热情。

3、严格依照程序,做好选举规定动作。

(1)做好财务审计。村(居)财务问题是村(居)民特别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为此,镇政府组织有财务知识的人员作为审计人员,分成六组,二人为一组,对12委的财务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报告进行公示,由村(居)民监督村(居)帐目。

(2)做好民主测评和民主考察工作。我镇政府按照选举实施方案的规定动作,认真组织人员,对上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主要通过居住在本地的党员、群众、组长进行了解,考察上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情况。还通过驻村(居)镇干部、计生服务队、镇班子和全体村(居)民代表、党员等进行测评,最后镇党委、政府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确定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建议人选格依照法规,灵活采用有效的选举方式。在选举工作过程中,镇选举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地对各村(居)进行监督,指导村(居)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选举,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在合法的前提下,采用灵活有效的选举形式。例如,选举村、社区选举委员会时,采用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选举村、社区小组长及村、社区的村(居)民代表时,采用户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选举村委会成员时,则采用“二合一”的选举方式进行;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时,则采用有居民代表会议提名大会与正式选举大会分两次会议选举的方式进行。通过这些方式大大减少了会议次数,节约了选举成本。

4、开好选举办及指导员工作会议。根据选举工作进度情况,开好选举办及指导员会议,每个阶段的总结会,都由指导员先汇报,碰到问题都一一在会上解决。6、精心组织及部署、认真细致操作、保证选举质量。为了保证选举工作不出差错或少出差错,镇选举办人员有针对性地监督、指导各村(居)委的选举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具体到每一天,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做到依法依规、先培训后操作选举。20xx年11月前完成村、社区两委班子测评工作;20xx年12月12日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12月底前就完成了12月15日前,12个村、社区选出新一届选举委员会成员;20xx月20日前选出组长168人,村(居)民代表447人;20xx月15日前,选出12部成员,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在这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中,我镇12个村(居)委中,有12个实现了支书、主任“一肩挑”;并且在村(居)干部职数减少至3个成员的情况下,确保每个村(居)委至少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当选,优化了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性别结构。所有这些,除得益于选前宣传到位,以及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选民名单、党支部(或党支部)候选人、村委成员建议名单、选举日、投票时间、投票地点、选举人员、选举结果等,各个步骤始终都是公开、透明外;更是党委、政府高重视精心组织和部署,认真细致操作选举的结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个别镇、村干部责任心不够强,对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学得不够深、不够透,具体的操作规程把握得不够准确,致使选举小组长时,个别小组出现重新选举现象。

(2)大部分村(居)委的经济条件差,选举经费不足,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增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精神,雁宁路社区对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依法实施,整个换届工作于20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月20日结束,成功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我社区雁南街道雁宁路社区成立于20xx年1月28日,位于雁宁路199号2号楼一楼(荣达花园小区内),辖区总占地面积0.114平方公里,东至天水北路北段,西至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以河洪道以北为界,北以雁宁路以南为界。总人口为4474人,1486户。辖区单位70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5个,科级3个;按其性质分类:行政事业单位12个,民营企业3个,私营企业5个,股份制公司2个,个体经营户40个。辖区共有楼院6个,楼房26栋,88个单元。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整体结构较为合理,党总支成员年龄比上届平均下降了5岁左右,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高中以上9人;党支部成员女3人,男2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女7人,男2人,既有50岁左右从事多年社区工作的老党员,也有30多岁的中年党员,还有20多岁思想活跃,素质较强的年轻党员,做到老、中、青三结合,更趋年轻化。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成功选举产生,为巩固社区基层政权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和政治基础。

雁宁路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做法是实行“两个到位”做到“五个坚持”。

——组织领导到位。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协调、指导。采取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和进入社区检查指导。

——宣传到位。做好宣传,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基础。社区加大对宣传认识深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宣传,大造社区换届声势,尽力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召开会议5次,举办学习培训2期,宣传落实换届政策。社区在辖区内悬挂大横幅标语5幅,张贴标语43条,发放选举材料90份,出。

黑板报。

3期。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社区换届选举是居民自治的一部分,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社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对相关政策、法律的学习理解,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选举的认识学习,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民主中把热爱社区工作、有能力、能办事的人选入社区干部。整个过程,按照政策要求,做到指导与监督2并重,依法与民主并重,把党组织的意愿和选民的心愿有机结合,选举产生了党组织放心居民满意的社区干部。

——坚持吃透政策为首要条件。社区换届选举政策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指路灯,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非常强的工作,如果没有按照政策实施,而是想当然,就会造成大乱子,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在实施前,社区共召开专门会议5次,30人参加,对区委、街道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仔细推敲,把换届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意义、原则、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理解透彻,遇到难题及时请教及时解决,做到胸有成竹,然后按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操作。

——坚持依法民主按程序办事。社区的选举,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的规定。这次选举,大到从选举委员会的成立,到进行选民登记、推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再到产生正式候选人和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小到保障选民意志独立发挥的秘密写票处的设立、选票的设计、会场的布臵,都严格依照“一法一规定”实施,街道指导组深入现场督促指导保障“一法一规定”的顺利实施,杜绝违法现象的产生,保证了居民民主权利的发挥运用,使得选举一次性圆满获得成功。

——坚持居民是选举的主体。换届选举的主体是居民群众。没有居民的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就无从谈起,也就不可能有社区干部的产生。“一法一规定”明确规定,选举大会的召开,必须有应参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参加方能召开会议,当选者必须获得参加会议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才能当选,差任何一个条件都是选举无效。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居民委员会选举可采用居民代表大会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一切需要公开的事项,都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增加透明度,通过平等竞争,择优选拔人才。经14社区党员选举产生了1名社区党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3名委员;经42社区居民代表选举产生了1名居民委员会主任、3名副主任、5名委员,居民的积极参与,为顺利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起到关键作用。

坚持做好准备为选举成功打基础。搞好选举除了依法按程序把握好原则进行而外,还要考虑各种细节问题。从参加会议人员的通知、会议。

主持词。

等各种会议材料的起草、选票的设计印刷、票箱的准备、唱票计票用的黑板粉笔、写票用的笔、到选举委员会人员的安排使用、会场的布臵、秘密写票间的安排、选票的讲解填写等诸多问题,都必须周全细致考虑,缺一不可,差了那一项都会对选举产生严重影响,甚至无法进行。

总之,在这次社区换届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但是,离各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扩大民主、维护稳定”的理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完善居民自治,结合区情,着力建设文明祥和、有序和谐的新型社区。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致全村父老乡亲:

xxxxxx村自明朝永乐二年(1404)陈氏从山西迁来建村,至今已617年之久。岁月荏苒、时光如梭,xxxxxx村历经了明清封建君主制度和民国时期的抗日战争。在党的号召下xxxxx(第一任xxxx县委书记)以武术教员的身份为掩护,在xxxxxx村积极组织抗日救亡斗争。

在民不聊生的革命战争年代,xxxxxx村是xxxx成立最早的党支部之一,涌现出众多优秀的爱国人士,他们抛家舍业,在枪林弹雨中艰苦奋斗,有12位革命烈士为祖国和人民的幸福生活献出宝贵的生命,许多老前辈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人民功臣。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村两委干部组织成立了生产队,大家齐心协力抓生产搞建设。沧海变桑田,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xxxxxx村地处xxxx镇西北部,主要经济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其经济来源基本上是外出务工,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发展相当缓慢,整体仍是落后其他村,希望今后大家在村两委干部的带领下凝心聚力,共同出谋划策,积极组织考察调研,建立产业规划,发展大棚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等项目,考虑成立创业小组,组织成员外出参观考察,回村讨论研究做市场调研,村两委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产业扶持政策,邀请相关专家培训指导,生产出受市场欢迎认可的好产品,依托互联网宣传,保障好从前期的种植养殖和后期的线上线下销售工作。站在基层哨所前沿,三年看进展五年看成效,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努力让全村父老乡亲过上充足富裕的幸福生活。

在实现xxxxxx振兴的前提下,也请全村的`父老乡亲积极配合村两委会的各项工作,同时请大家共同监督和遵守垃圾不乱扔,尤其是不在坑里乱倒,让村里的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保持好xxxx城北最干净最整洁的村庄,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共同努力、做新时代文明的先行者,共同助力xxxxxx村变得更加整洁宜居!让我们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村两委干部衷心的向全村父老乡亲们和支持xxxxxx村发展的各界人士拜年,恭祝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欢乐共同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相关范文推荐
  • 11-12 表彰运动员的发言稿(专业24篇)
    在撰写发言稿时,要注意语法准确、用词得体、口语化,以便在演讲时流畅地表达观点。在以下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类型和风格的发言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借鉴和
  • 11-12 小学学校社团工作计划(优秀19篇)
    学校是一个实践的舞台,我们在这里动手实践,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范文,希望可以为你的写作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对于未来的工作计划,我觉得首
  • 11-12 会员制合作协议大全(14篇)
    在合作中,互相倾听、尊重和信任是最基本的前提,只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下面是几个团队合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
  • 11-12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模板19篇)
    工作方案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种详细计划,它对工作流程和任务分配等进行了规定。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优秀工作方案,希望能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
  • 11-12 高二年级工作计划指导思想(汇总19篇)
    思想是人类进步的动力源泉,它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思想表达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一、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发展学生
  • 11-12 牢记嘱托勇毅前行微党课心得体会(实用16篇)
    心得体会是对某一特定事件、经历或感受的深刻思考和体验的表达。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写心得体会的经典范文,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受益。通过微党课的学习,让我明白当前的任务
  • 11-12 细节决定成败读书心得体会(专业15篇)
    在工作生活中,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有助于提高自我认知和改进工作方法。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心得有所帮助。近日抽空拜读了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
  • 11-12 创城工作培训工作总结汇报(模板18篇)
    培训工作总结是在培训期间对所学知识、技能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份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培训的收获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培
  • 11-12 半年个人的工作总结范文(20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个人工作情况的一种总结和概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工作节奏和效率。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些许启示和新思路。
  • 11-12 翻译保密承诺书(模板19篇)
    范本通常是对某一种类型文体的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和概括。范文范本是指在某一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写作样本。为了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我们需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前期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