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实用17篇)

时间:2023-12-24 23:30:02 作者:笔尘

制定一个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让我们更有序地进行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和错误。如果你正在为编写工作方案而困扰,不妨看看以下范文,或许会有一些启发和帮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重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限用农药管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底以前)。

启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兽药市场、生猪养殖户、蔬菜生产基地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生猪养殖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兽药、是否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

三是开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增加对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场农兽药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巡查密度和频次,实时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源头农产品安全。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来,县市场监管局把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多项有力举措,不断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市食药监局关于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工作指导意见和“菜篮子”等供给安全的有关精神,积极安排部署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转发了市局印发的《宝鸡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下发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范围、食用农产品准入的要求等,启动了《凤翔县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共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11批次,水产品10批次,其他食用农产品28批次,结果均为合格。快检畜禽肉及副产品398批次,全部合格;快检水产品285批次,不合格为2批次;快检其他食用农产品1749批次,不合格为9批次,做到重点品种全覆盖。

三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食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易出现的问题,开展了畜禽水产品、生猪肉市场、冷冻肉品、病死猪肉、蜂蜜、豆芽、毒蘑菇的清查及专项整治,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同时在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发布了毒蘑菇和生鲜蜂蜜风险警示,做好相关风险预警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食用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提升市场销售环节管理水平,努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xx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要求市场开办者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进货渠道、产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留底,建立入场销售“一户一档”的管理档案,同时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分发并监督入场销售者使用。目前,该市批发市场统一制作的管理制度已全部公示上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经营制度措施已全部得到落实。

二是加强检验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批发市场农残快速检测室的建设和检验设备,确定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在市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食用农产品有关信息和投诉举报电话公示牌,及时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宣传、现场咨询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对批发市场进行针对性宣传,使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责。截至目前,该市系统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须知》等各类宣传手册1000多份,接受市场经营者咨询近120人次,张贴食用农产品宣传海报35份,宣传单张500余份。

镇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

各村(社区)、各农资门店、各专业合作社:

为确保2021年度市区人民政府能够顺利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和《市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达川府函〔2016〕9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特就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此项工作将纳入各行政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二)各行政村(社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村主任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一要负责向村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禁限用农(兽)药等知识;二要掌握本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生产主体的基本情况并建立花名册;三要协助上级对本村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抽样等工作;四要收集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五协助管理好区、乡镇交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监管任务。细化监管职责和年度监管目标任务,实行网格化监管。

(一)以源头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以投入品经营监管日志和经营诚信记载为主的投入品监管档案,推动投入品规范化经营,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门店的巡查力度。严查、严打在蔬菜上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严查、严打人药兽用行为;严厉打击“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强农(兽)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

(一)鼓励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主要生产基地配备农(兽)药残留速测设备,开展产品上市前自检;强化基地准出管理,对规模化种养殖基地农产品实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行上市前农(兽)药残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的开具产地准出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

(二)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要加强对区生产基地做好质量管控工作、如实记载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认真开展对企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和农产品上市前自律性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进一步强化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生产过程监管,指导和督促种植养殖企业、专合组织完善生产记录记载、建立生产档案;加大巡查力度,对未建立生产档案或记载不完整、不真实的要限期整改、对没有限期整改的生产企业进行通报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监管档案,重点载入监管日志、认证情况、检测结果以及不良行为等,探索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诚信体系建设。

(三)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以完善生产记录记载、严格产品检测、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产品认证,并将获证企业纳入追溯体系管理。

五、强化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舆情监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科学研判信息,对不实、恶意炒作的舆情要主动科学应对,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严防事件扩散,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对监管巡查和抽样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若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疑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主动妥善处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工作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三精农业”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农产品生产及经营行为,增强检测手段和能力,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将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7%以上,其中蔬菜及水果、食用菌合格率达到97%以上,畜禽和水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0,水产品孔雀石绿及抗生素等检出率为0,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将禁用、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作为监管重点,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各项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及农(兽)药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责任追溯等制度,扶持农资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展,建立农资示范点(窗口),促进农资经营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兽药cmp的'规范经营,建全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执法、透明监管,采取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寻找违法案件线索,并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局属相关单位参加。

(二)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建一批蔬菜、畜禽及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围绕“三精”农业,抓好标准化农产品安全区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加快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步伐。2015年全市计划创建10个千亩以上蔬菜标准化园区,10个奶牛标准化养殖场、20个肉牛肉羊标准化示范场;10个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渔场。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生产,检测设备齐全,规章制度完善,产地、产品全部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

此项工作由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推广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施。

(三)推进认定认证工作。按照“稳定总量、保证质量、强化监管”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做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无公害认证产品到期换证率达到100%;认证产品贴标率达到90%以上;批发市场、超市无假冒的“三品一标”农产品,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0个。其中西夏区、金凤区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1个;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2个。加强认证监管,对重点产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不合格“三品一标”产品及套用标志标识、冒充品牌产品等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无公害产地年检制度,全面完成已认证产品的到期换证工作;帮助、指导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高标识加帖率,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品牌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积极配合做好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认真完成区、市下达的各项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加大对基层农产品检测站点的监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完善三级检测网络体系。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点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人员的稳定、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联网。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双认”工作,提高检验检测结果的使用价值。督促其做好自律检测并落实检测记录和结果公示等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五)大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全力推进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抓好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同时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全面开展农残检测工作,超市上架的每个蔬菜品种必须实现批批必检的目标,同时公示检出结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索证入市”情况的督查,督促经营者索要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检证明;大力推行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检测结果公示等制度,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对检查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源头追溯和责任追究;对相关制度执行不规范、不按要求进行自检、委托检测和建立索证票等制度的市场主体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甚至停业整顿。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企业,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继续抓好基地产品二维码试点工作,扩大使用范围。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牵头负责。

(六)加强奶站监管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监督。继续加大对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力度,重点抓好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检查整治,努力规范生鲜乳收购及运输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及收购销售抗生素超标等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行为。使生鲜乳收购站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出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奶站标准化建设,指导奶站建立和完善检测仪器设备,切实抓好奶站“两证一单、三记录一合同”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奶站、农户之间签订购销合同与质量安全协议;继续推进奶牛“出户入园”,确保生鲜乳监管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强化养殖、屠宰、运输、市场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力度,对上市交易和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泔水饲喂畜禽等违法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行为,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上市猪、牛、羊肉及禽类产品安全。

此项工作由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牵头负责,畜牧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七)进一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确保县以上城市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病害畜禽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立完善对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屠宰企业发展“产销一体化”,加强外来肉品的监管,不断推进畜禽屠宰企业落实肉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及“瘦肉精”检测工作,建立肉品质量全程监控追溯体系;进一步推进畜禽屠宰厂项目和“放心肉”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加大对畜禽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项目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屠宰及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市场监管、食药、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依法查处畜禽定点屠宰违法案件,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的私屠滥宰窝点和注水肉,特别是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运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真正发挥乡镇(街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

(二)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农产品质量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实行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养殖场)进行全面登记,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辖区农户、社员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三)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继续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和容易出现隐患的蔬菜、水果、肉类等产品,采用关口前移、打防结合、检打联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质量安全问题及产品,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情况予以记录,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吊销许可证照,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

(四)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建立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反应、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稳妥、高效地处置质量安全事件,保护农业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五)抓好培训宣传。开展对农业部门监管和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和监管监测能力。组织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及种植养殖标准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对执法人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岗前培训和定期强化培训,对农产品监管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要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取得的成效,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星级评定、协会自治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活动。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各监管责任单位定期通报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促进工作。采用平时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农业方案】承德县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促进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

完善监管、检测和执法体系。

创新监管机制。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关键环节。

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有效遏制非法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合格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努力建立基层监管网络。

改善监管手段。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压任务、对口培训、开展大比武等形式。

重点提升监管能力。

按进度完成农产品及投入品专项监测、风险预警监测和主要节假日应急监测。

增加监测参数和品种。

改进抽样方式。

提高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强化检测结果。

健全检打联动机制。

明确监管职责。

构建各环节农产品安全体系。

落实监管责任。

局主管股站与农产品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协调联动。

细化责任分工。

1

探索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深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检验监测、执法监督相互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建设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农牧综合执法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

探索种植养殖企业、场户、合作社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内部质量安全监管员。

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

2

提高检测机构能力和水平。

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强化提高检测技术人才的业务素质培养

不断收集更新检测项目、标准和方法。

在强化自身建设和开展检测工作的同时。

要有计划地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3、

提升业务监管人员素质。

以提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监管能力为核心

通过定期培训、派出学习、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

全面提升队伍的法律意识、监管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能够切实发现问题。

妥善解决问题。

1

开展农药专项整治。

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登记农药行为。

净化试产秩序。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绿叶类、豆类等鲜食蔬菜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行为。

重点关注毒死蜱、克百威、多菌灵等农药的使用。

严格实行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农药安全间隔期管理。

建立和规范田间档案记录。

(

植保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2

“瘦肉精”专项整治。

在养殖环节开展隐患排查

查看养殖档案、“溯源单”填写和保存是否规范完整。

对辖区内牛羊养殖场全部抽检一遍。

以盐酸克伦特罗为主抽检比例不低于。

5%。

在屠宰环节开展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规范化行动。

全面落实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

提高待宰生猪沙丁胺醇的抽检比例。在市场环节开展“瘦肉精”风险预警监测。

并以此为照。

及时发现“瘦肉精”添加使用新动向。

提高“瘦肉精”专项整治的成效。

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

饲料办、动检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3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

建立档案。

强化日常监管。

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

经整顿仍不合格的。

坚决予以取缔。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

坚持监测和执法联动。

对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

畜牧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4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它药物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和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药处方药的行为。

(

兽医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5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定点屠宰企业非法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重点检查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全面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加大巡查力度。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

定点屠宰办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6

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为重点

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

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

提高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水产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7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全部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开展源头治理。

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

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

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和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

执法大队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1

开展专项监测及节日应急抽检。

结合本县种养殖优势品种和区域布局

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

实施农产品及投入品监测。以禁限用农药为重点。

开展蔬菜专项监测。

以违禁添加物和抗菌药物为重点。

1800。

个以上。

畜禽水产品检测样品。

1000。

个以上。严格按规范开展采样工作。

重点抽查“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县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

保证覆盖全部生鲜乳收购站。

围绕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

以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为重点。

在种植养殖基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市场。

(

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

)

进行抽检。

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应急检测和跟踪检测。

2

实施风险预警监测。

以近年来风险预警监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项目和参数为监测重点

调整风险监测项目和参数。

以蔬菜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为重点。

在种植业、屠宰和市场环节开展风险预警监测。科学运用监测数据。

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范围。

及时准确进行监测预警。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

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

及时联合研究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

建立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

建立违法案件信息互通制度。

密切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强化同公安部门的联系。

健全案件移交、联合办案和协调配合机制。

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技术支持。

形成监管合力。

1

积极探索推进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

(

农质发。

[2014]14。

)

(

农医发。

[2015]15。

)

有关要求。

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以“三品一标”、《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明》为抓手。

探索研究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具体实施机制。

努力做到分工明确。

有效衔接。

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内部运行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

构建从投入品到种养殖、收贮运等全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管“大安全”责任体系。

3

建立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

坚持“属地管理”和“抓产业必须抓安全”的理念

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实行常规信息季报制度。

监测和案件信息月报制度。

大案要案要报送详细案情。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农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和《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罗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监督抽查重点是主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三品”产地、屠宰场(厂)等,抽查环节主要是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督抽查对象以规模生产外销单位为主,监督抽查品种主要是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监督抽查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或产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产品为主,计划定性例行检测样品7200个,电子监测11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30个。

根据农产品上市时间适时抽查抽样送到罗甸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的样品须填写《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统计表》。

(一)种植业无公害产品抽查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以当地主要生产的种类为主,蔬菜主要抽查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菜薹、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黄瓜、辣椒等;茶叶主要抽查绿茶、红茶;食用菌主要抽查香菇、平菇、金针菇、双孢菇、黑木耳(鲜品)等;水果主要抽查草莓、葡萄、桃、李子、苹果、火龙果、橙、柑橘等。

(二)畜禽产品抽查猪肉、鸭肉、鸡肉、鸡蛋和生鲜乳。鸭肉、鸡肉、鸡蛋主要在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的养殖场抽样,猪肉可在屠宰场(厂)内进行抽样,被抽样单位为生猪货主。

(三)水产品抽查本地养殖场生产的草鱼、鲤鱼、鲢鱼、冷水鱼等。

蔬菜、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000克,茶叶和食用菌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猪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500克,禽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30枚(从鸡场产蛋架抽样),生鲜乳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ml,水产品(净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每个样品需平均分为3份,一份留被抽样单位,并按要求储存,另外两份送检测机构。

(一)种植业产品。

1、抽样方法。

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样按(ny/t789-20xx)规定执行,茶叶抽样按gb/t8302-20xx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的技术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三)水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水产品抽样方法》(sc/t3016-2004)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水产品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一)监督抽查结果确认及复检。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报告发送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抽检结果5日内向我中心书面申请复检并提供自己留存备检样,我中心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将被抽样单位提供的备复检样送复检机构。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复检分别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原检测机构收到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单复印件、受检单位复检申请复印件、申请复印件、样品备份样送到县农产品质检中心。水产品、茶叶产品复检由原检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留样进行复检。

(二)执法查处。

坚持“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个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监督抽查结果报送。

中心于每月8号前将上月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质量兴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企业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督抽查方案,规范抽样、送样,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检测行为规范,科学、公正检测,完成检测工作任务。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列入相关考核,请村各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任务分工。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抽查等,各村、各企业做好配合,并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工作。

(二)监督抽查、制样、送样。

监督抽样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和相关部门配合,抽样送样时间应与承担检测机构联系,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关文件和执法证,具有执法证的人员不得少于2名,规范填写抽样单和封签。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制备和封存样品,现场制备的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被抽样单位备复检。县级监督抽样单和封签盖监管站和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捺印,后按规定保存送到县质检中心检测。

(三)检打联动。

监督抽查过程中,凡经确认为不合格产品的,由农业执法大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与农业服务中心联系。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一是重大节日期间在农贸市场、超市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并发放宣传图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知识培训,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训5场次,突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等知识,指导示范户规范填写田间生产记录,建立了质量安全信誉档案;三是在我县蔬菜主要种植基地开展培训活动5场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今年来,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15场次,培训人数共计2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图册、宣传资料5000多份,现场咨询人数500余人。四是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注重实践应用。年初,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一年来累计参加学习12场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无公害检查员、内检员培训会4次,委派检测人员到市农检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次。

(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分工,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和执法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了,确保了我县今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95家。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我局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在种植的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次,了解掌握我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品牌农产品的认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

根据“加快基地建设,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局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支持农产品企业按照市场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培育名牌产品,采取现场指导、认证前培训等办法,使三品认证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个,超额完成了市农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达42个,认定面积18.09万亩,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53个,绿色食品5个。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授予“省设施蔬菜名优品牌企业”及“稞青”牌蔬菜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悠久的胡萝卜产品,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顺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专家组现场评审会评审和公示。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今年我县共建设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站,涉及6个乡镇。其中,鹿苑镇检测站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相关程序已落实到位,已正常运行。其余5个检测站,目前办公场所、相关制度、工作人员等已全面落实到位,只等项目设备发放,即可正常运行。同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下达,我局及时成立了项目管理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测力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今年来,我局加大了市场抽样检测力度,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测农产品13096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9.9%,并对检出的10批次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销毁数量162公斤。

同时,为了保证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加大了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猪肉的抽检数量,截止目前,共抽检猪肉样品1030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100%。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在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工作中,重点要求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档案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制度,以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农产品。同时,抓好阳光新生活超市的市场准入制度示范店建设,使市场准入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今年,共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检查活动4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

(七)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保障我县蔬菜顺利销售

为了确保我县冬菜顺利畅通销售,我局严格把好产地农产品质量关口,在蔬菜销售旺季,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出动流动检测车为客商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现场开具产地准出证明。今年共开具产地准出证明86张,销售蔬菜600余吨;同时,开通了蔬菜果品运销绿色通道,及时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经纪人、客商发放“县蔬菜果品销售绿色通道一卡通”102张,为我县蔬菜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积极完成乡镇监管站的建设任务并正常投入运行。

(二)加强品牌认证工作。拟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积极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从规范生产上抓农产品质量安全。

计划抓好1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在区域内加强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逐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试行产地编码制度,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达到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实现了质量的可追溯。

(五)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对已获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逐个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终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供您参考。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

工作计划。

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

工作方案。

》,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

应急预案。

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xx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这一年,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xx年,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严抓农资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源头、生产环节和市场等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在全县全方位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全县生产经营者、流通者及消费者要进一步认识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同心协力抓好菜篮子,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二是县农业局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中心,结合农技、植保、科教、经作等各业务站组成培训队伍赴各个乡镇对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县农业局印发了限禁用农药清单,分发给广大菜农果农,教育他们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自觉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放心果菜。三是对农资经营商进行规范经营农药知识培训,要求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农药尤其是限用农药,对农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份,出动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分别对全县64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

2、做好农产品生产田间指导,要求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药使用安全剂量、严格安全周期,保证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

3、对全县取得农业部“三品一标”证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加强管理,引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鼓励生产经营散户自觉建立生产档案。

4、对甘洛县三个大型水果蔬菜农贸市场及新市坝镇、田坝镇、两河乡、坪坝乡、海棠镇等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4批次,共计检测样品223个(其中基地检测抽样27个,市场抽检样品195个,无公害产品抽样1个),检测合格率为100%。

5、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20xx年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包括636平方米实验室改扩建和87台套仪器采购。目前实验室改扩建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二)农资市场监管方面。

1、在大春生产期间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质检局四家单位对县城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为期18天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大清理。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三类农资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查处违反《种子法》规定的不法种子,共检查农药经营户64户次、种子经营户70户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xx份,保证农资市场的安全。

2、我局积极组织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下乡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80多个,抽检农药标签70个,发放种子、农药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宣传车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开展种子、农药安全宣传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1、源头监管和生产过程控制难度大。

全意识不强,由于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2、检测机构基础薄弱。

农业部门检测检验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二)农资市场方面的问题。

1、农资经营环节不规范,虽经多次农资打假整顿,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这种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农药、种子、兽药等生产资料的标签不规范,商品名多、杂、乱,包装简陋,也很难分辨出其主要成分和用途,农民无所适从,很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2、执法队是农业部门非常重要的农业执法工作单位,随着农业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频率越来越高,但都是着便装开展工作,显得随便、管理混乱,不够整洁、整齐,而且缺乏取证设备,最大的尴尬是便装执法有时不被行政相对人认可,没有制服、没有工号,管理相对人很难感受到按章办事的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今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大批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确保了今年无农产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共同去解决。

总之,保障农产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保证民生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以农业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民参与的安全行动,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只有人人重视农产品安全,人人监督农产品安全,人人做到农产品安全,不安全的因素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温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终工作总结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职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检验监测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良好局面。在近两年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中,市农委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优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农业厅考核中两年被评为优秀。

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乡都成立或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市、县均组建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平定县和盂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全市建立了由107名政府及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210名企业(园区、基地、合作社)企业管理人员及农产品质量内检员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政府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任务,明晰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切实加强市、县、乡、企业(园区、基地)“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初步形成了全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在省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检测合格率达到98.6%,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位列全省第一;今年前两个季度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8.33%,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

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全市各级政府以治理整顿为抓手,始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先后对农药残留超标,禁限用高毒农药,生鲜乳和饲料,“瘦肉精”问题,畜禽屠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三品一标”管理使用和农资打假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仅全市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6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4起,为消除区域性、行业性的问题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

快速推进行业生产标准化进程。全市各级政府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因地制宜,探索制定并发布了农业地方行业标准20个,切实加强科学种养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申报认证,使广大生产者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为可追溯制度的推行创造了条件。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相对不足,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制培训教育相对薄弱,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

质量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级监管、检测、执法都存在人员短缺,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还不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登记以及信息网络还不健全。

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门槛低、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生产的农产品大部门走低端市场,对企业管理要求和约束较少,企业自觉进行规范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行动不够。

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是否达标,农药、化肥残留是否在安全范围,靠的是检验、检测。目前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尚能正常开展工作,也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而县、乡基层站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国家已经配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未能有效使用,基层检测这一环节基本空缺。农产品检测达不到全覆盖。

几点建议。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当前,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更为敏感和重要,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时期,粮食安全、餐桌安全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农业生产经营的种种弊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薄弱基础,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各级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执行生产经营者负首责、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规定,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政府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做好督导检查、交叉执法等工作,真正肩负起责任和义务,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以赴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乡、镇监管站的资金和人员配备,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联合督查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的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要联合新闻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从源头上堵死违禁品的使用。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向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要建立健全扶持政策,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大力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积极支持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名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扩大,素质提高,效益增加、市场竞争力增强。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农产品能力,教育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克己守法,同时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水平不容乐观,有毒有害食品时有曝光,生猪“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等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链条上重要的一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监管链中,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即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承担源头把关的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明确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过程是从农田到市场;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的主体地位,确立了监管体制与执法依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联合农业执法局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我县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较好保障了全县初级农产品消费安全。

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我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日益规范,有机磷、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逐年好转,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县农产品监管中心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原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建立了多级监管网络。

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局各科、站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每年由局一把手与各科、站和街道乡镇农业科、办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

(二)加强检验监测,提升监管实效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明确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监测覆盖面和时效性,在江店梅山建立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置速测和自检设备,加强蔬菜的农残检测。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推广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同时,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药、肥料等农资店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实行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统一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分发到经营主体手中,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并利用现场监管、技术培训等,加强督促指导,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安全

近年来,县农林局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昆虫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单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市场主体,发挥他们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的有效载体作用。目前已创建县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个,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3。29万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介和农技下乡等方法加强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向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编印发放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畜禽、水产养殖基本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做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同步宣传。针对产业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一)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来进行分工,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界定还不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哪些类型的标准和哪些级别的.标准,以及它们之间的适用原则,实际工作中参照标准不统一。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有很多农产品没有对应的检测标准,比如目前常用的杀菌剂腐霉利,经常检测到药物残留,但国家标准里没有相应的叶菜类蔬菜的残留标准,而只有茄果类蔬菜、黄瓜以及韭菜的残留标准,而这三者之间的标准值差距很大,很多时候叶菜检测结果参照茄果类蔬菜就是合格的,参照韭菜的标准就超标了,这给监管工作带来困惑。

(三)散户生产经营主体管理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规定,而对家庭散户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机制。我县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很大一部分还是种植、养殖散户,而且外地人租地种养殖的比例越来越大,人员流动大,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此外,有一部分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实际上也是散户生产,根本做不到企业化生产的要求,其登记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需要,而是为了征用赔偿和银行抵押贷款使用。对于农产品生产散户,其数量多且相对弱势,在依法监管上存在监管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细则。

(四)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不足

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量大面广,而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偏少,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而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只是增挂牌子、明确职能,没有编制人员增加,很多监管职责没有落实到位。

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基层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目前常用的监管手段就是抽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以及定量检测。我县目前主要是快速定性检测,但是实验结果误差大,可能导致误判,损害被检测者的利益,难以全面评定农产品安全。而定量检测时间长,费用高,时效性不强,由于农产品的流通很快,等检测结果出来时农产品早已销售出去并可能已造成危害,检测结果往往只能作为事后警告或责任追究的依据。

另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只能查封、扣押,不能采取其他处理手段,而农产品很多都是鲜活产品,比如蔬菜,不及时处理就会烂掉,而生猪圈养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以上这些经济损失或经费由谁来负担,在执法实践中都很难操作。

(五)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问题追溯难

初级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的种类少,除了猪肉等个别农产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外,许多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或未经质量检验便进入了市场。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水平还较低,市场准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加上来自我县区周边的河南、湖北农产品的涌入,对农产品市场造成冲击,销售的农产品来源更难监控,目前,我县虽然已经建立农产品之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但是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一些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尤其对于那些散户生产、品牌市场知名度还不高、生产规模不大的农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难以进行质量追溯以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的核心,需要有统一、权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首先,要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包含的级别和种类,从而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其次,根据农产品标准的特点及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确定一个起草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统一农产品的定义及检测标准;再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这些标准家喻户晓、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广泛采用。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有效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应该以清楚、合理、科学的职责分工为基础。事实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农产品安全监管也是由多部门共同完成的。这说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多头管理,而在于部门之间是否有合理而明确的分工。而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恰恰就在于部门分工不明确,时常出现扯皮现象,食品安全管理中出现漏洞和脱节现象一再说明了这一点。必须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理顺管理体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真正实现“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3、创新监管执法联合执法手段

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快速检测可以作为执法的依据,最大限度防止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流向市场,保障公众的消费安全。农业监管部门与农业执法联合,针对市场监管出现的问题,查出一件,处理一件,这样针对检验结果能够及时、快速的杜绝问题农产品流入销售渠道。如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4、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制度,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上限,这样才能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从而更好地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

我国的农业尚不发达,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规模小和分散性强等特点,责任追溯难度较大。对农产品致人损害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需要规定一些免除责任的法定情形。可以更好地确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而且可以敦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农产品信息的记录、收集,从而保障了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真正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25)》,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x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3月5日我中心组织10余名技术干部在县门街进行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明白高毒农药危害的严重性并能够自觉抵制。现场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21日组织全县农药经营单位90余人进行了农药经营与安全使用和农药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80余份。会上认真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髙了农药经营人员科学运用农药,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知识。

3、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的舆论作用,截止3月底共印发传单2000余份;累计出动宣传车12辆次,积极有效的宣传和贯彻了《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农药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低。为切实搞好我县农药管理工作,我局在农药管理工作中,着重加大了农药监管力度,切实把打假扶优护农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维护了我县农药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

1、1月中下旬和2月中旬,分别开展了农药市场检查2次,以小麦除草剂及蔬菜用药为监管对象,重点对通远镇、湾子镇、耿镇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农药经营门店40余家,检查农药种类13种,检查农药品种38个。

2、3月7日,由县农林局组织我中心及种子管理站等相关执法单位,邀请市植保站、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整治。此次检查由县农林局王春雷副局长、雷景峰总农艺师带队,抽调执法人员10余人,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0余家,重点对农资经营大户及有不良记录的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本次联合检查共收缴了3家农资经营单位违规农药15公斤,对锦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金线一号”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其它不规范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

1、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囯种子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髙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杜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等行为,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髙、业务过硬、职业道德强的专业化农业执法队伍。

2、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执法性质、种类、权限,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髙执法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和执法人员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落实了执法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办理各种案件有始有终,提髙办案监管工作效率。

目前,我县辖区内未发现有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但一些新开门店的从业人员对农药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植物保护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不断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效果。

(一)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组织农药执法人员采取自学或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理解农药管理的内容,深刻领悟和贯彻农药市场监管年的精神实质。

(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效果

一是加强农药标签治理,严格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重点清理无证、冒证产品以及非法使用商品名等标签不规范的产品。二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以及搀杂禁限用高毒成分农药的行为。三是将禁用高毒农药的查缴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我县农业的安全生产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职能

在对农药市场严格监管,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多与农药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沟通交流,了解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的现实困难,积极探索为守法经营企业搞好帮扶的方式,全面促进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近年来,xx市农业农村局以“四个一”(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精准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制定《xx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规范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体系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20xx年确定1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制度,强化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生产经营主体设置质量内控员,在醒目位置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信息。

一是以标准引领,近年来,制定省级农业系列团体标准2个,xx市地方标准1个,xx市级4个,参与制定国家级农业行业标准1个。让标准落地服务农业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二是以示范引领,在茶叶、铁皮石斛、杨梅、枇杷、葡萄等品种上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模式,带动小农户步入绿色发展轨道,近年培育47家“998工程”示范创建主体,培育省“一品一策”示范基地17家,有效期内“二品一标”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77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56%以上,xx杨梅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

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定量抽样检测,近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180批次以上,20xx年全年共完成监测量2194批次,监测量达1.5批次/千人以上,20xx年1-9月已完成1588批次。健全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网络,于20xx年10月12个沿海镇街全部设立水产品快速检测室,定人定岗,加速了有场地、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仪器、有记录的“六有”标准的推进,是xx市率先拥有水产品快速检测网络的县市。对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由农业综合执法队跟进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处置,形成风险监督处置全闭环,一产品一档案的常态化制度。

大力推广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为主的追溯平台,实现入库主体可以正常免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共录入877家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总量41.48万张,开具量居xx第一名。20xx年1-9月年已开具261678张,发放量位于xx榜首。铁枫堂铁皮石斛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入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典型备选案例,20xx年全市5家主体入选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五个一”和"五进"活动为载体,多方面多层次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围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粮食等主导产业,分产业举办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开展10期以上,发放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农产品禁限用药清单、水产品安全用药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需知等资料,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不定期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在xx市政府网上向全社会公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农业局文件百农办发[2020]11号《百色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百色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切实加强对辖区农药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农药产品集散地、农药仓储单位及分布于各乡(镇)的农药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共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市场进行全面检查26次,检查了农药品种265个,代表数量70多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高毒、高残留和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违禁农药产品违法行为;其次是检查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存在假冒或无登记证;以及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整个活动共纠正违规销售除草剂原药、原粉等行为19起;完成农药市场领域质量监督抽样送检5个,经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有1个样品检验结论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依法立案查处经营劣质农药案件1起,没收违法农药4.9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000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争取局党委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的投入;三是健全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干网络,22个乡镇都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四是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0xx年,建设投资304.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4.48万元。五是派出人员赴省学习检测技术和赴外地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xx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xx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

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为突破口,认真贯彻省市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检站、畜牧局、水产局、果业局、执法大队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今年,我局按照省农科院专家来我县调研意见,对检测室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同时,加强专业检测队伍建设,明确专职检测人员。7月份,我局派了3名人员到永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参加上机操作业务培训,为完成今年检测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今年,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安排,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速测,在种养环节对蔬菜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进行抽样检测,目前已完成了检测蔬菜500批次,检测猪尿450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今年,我局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组织了xx县绿丰果业、xx水稻、xx蔬果和xx果蔬4家合作社进行无公害认证,并已邀请市“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来我县开展现场检查。同时,我局联系市绿办做好我县xx省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认证后续工作。

五、落实农产品属地管理责任。今年年初,县政府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与乡镇政府签订下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在规划制订、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六、开展农资市场监管。按照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了3次农资打假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涉及17个乡镇场、45个村组级集贸市场,查处了未经审定或无引种审批的水稻杂交种子3个品种计300公斤;查处标签不符合法定规范要求的水稻杂交种子14个品种计1600公斤。抽检肥料产品36个品种,查处质量不合格的肥料6个品种计30000公斤,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

七、加强宣传,做好预警监测。今年,我局通过送科技下乡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打假维权的积极性,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揭发。同时制定下发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措施、健全应急队伍。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专项工作经费不足。目前我县财政仍未落实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无法开展定量检测工作。

2、继续开展农残速测、“瘦肉精”检测,上半年检测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下半年的农残速测工作,按进度10月底之前应该能够完成所有快速检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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