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3 10:25:39 作者:翰墨

工作计划书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实用的工作计划书模板,可以帮助大家更便捷地编写自己的工作计划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按照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保险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在首都之窗发布了《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其中明确,养老金计发设立2019年过渡期,以保持待遇不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方案则明确指出,本市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2019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2019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设立2019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本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019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方案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具体包括: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相同)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本办法实施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

此外,方案中还提出,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项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

答: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编制内工作人员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之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如何参保?

答: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其分类类别确定并改革到位后,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

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单位中原编制内退休人员,随本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

离休人员不列入这次改革范围,仍按照原规定发给离休费,今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相关待遇。

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应先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并经机构编制部门确认后,再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

答:按自然年度一年一定。个人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具体细则如下:

1.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3.个人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答: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为保证增值,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并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

3.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增减变动等手续。

答:机关、参公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答:如果该单位没有在京参保的话,可以在广西参保。

编制外的工作人员参加什么养老保险?

海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殷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xx年5月20日正式启动,8月份开始正常征缴发放。截止目前,殷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共计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616万元。初步实现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平稳过渡,打破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员合理流动的制约机制,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交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3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9号)。

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机关养老保险?

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新的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参保需缴纳的大致费用各单位都作了暂扣。经办工作启动后,就会进行2014年10月1日到启动前这一段时间的参保补缴。

答: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交

【单位缴费比例】:20%(部分城市为19%)。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规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政策以各省市规定为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二、职业年金缴费比例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以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费比例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

1、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2、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3、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4、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五、提倡社保与商业保险共同缴纳。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养老年金保险就是要为老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自主养老”的保险产品,对于目前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来说,只有提早做规划,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0.4%-2.4%(共六档),员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8%,员工个人不缴费。

事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构成;。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温馨提醒:每个城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大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都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高,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

答: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编制内工作人员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之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如何参保?

答: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其分类类别确定并改革到位后,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

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单位中原编制内退休人员,随本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

离休人员不列入这次改革范围,仍按照原规定发给离休费,今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相关待遇。

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应先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并经机构编制部门确认后,再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

答:按自然年度一年一定。个人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具体细则如下:

1.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3.个人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答: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为保证增值,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并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汇报精选_

南县工伤保险所:

人,月缴费基数。

元,参保期内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参保月平均缴费工资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而引发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时,由我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同时,到期未按时续保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范围内的所有工伤待遇由我单位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经办人:

__年__月__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汇报精选_

决而又无法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手段的情况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局党组交付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截止月底,征收保险金xxxx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发放保险金xxxx万元,发放率100%,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等责任目标全面完成。下边我把本年度具体工作安排及落实措施向各位领导同志们汇报一下,供大家评议。

一、主要工作和具体做法。

(一)按照局党组08年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了“六新”内容,并以实际行动实现了通过学习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实效,实现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基础数据整理,促进保险工作的开展。数据在养老保险工作,是一个核心、是决策的基础,也是我们经办机构的资源优势。数据不准、底数不清、也就谈不上管理和工作。因此,根据省厅2008年的工作安排和我局08年的工作安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96年至今所有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的有关信息数据,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核实,并对长期以来没有结算、暂交的有关单位进行通算核实,从而保证了参保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参保单位所报的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养老保险的征缴和五保合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加强调查研究,确保足额征收。为全面准确掌握和了解参保单位的机构编制、在职、在编、在册人员数、工资水平、离退休人员数、离退休工资水平、资金来源、单位效益及养老保险负担能力等相关信息数据的第一手资料,为参保单位缴费做好协调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在9-10两个月的时间内,对全市xxx家参保单位进行调查、协调和摸底。结果显示全市卫生系统参保单位共有xx家,其中xx家欠费,xx家受益,欠费原因。一是受地理环境限制,住院病人少,收入太底,职工工资难以保障。二是卫生系统领导岗位交流频繁,下届不管上届领导的事、相互扯皮。城建系统参保单位xx家,其中欠费的有7家,受益一家,欠费原因一是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人员过多收益较差,职工工资很难保障。针对以上调查情况,我们第一与困难单位一把手交流思想,提高他们对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争取得到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努力,大部分困难单位都能保证在当期不欠的情况下分时段补缴历史欠费;第二汇报主管局长。通过主要领导的努力协调,把机关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了济源市年终考核目标范围,从而对我市养老保险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今年以来通过摸底稽核和调查努力,在很大程度上讲,参保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这次工作在认识上有所提高,基本上都能做到当期不欠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但负担历史欠费从本身讲就不那么乐意,再加上欠费的原因是多方面造成的,谁也不想自己给自己找难受,所以清欠工作就成了我们社保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为此我们把欠费单位按班子成员职数分包到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并和劳动监察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一是利用事业单位每年到劳动监察部门年审时给于严格的把关,对欠费大户不清欠和未签定清欠协议的不预年审;二是联合组成征缴小组深入欠费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加大了清欠力度,效果比较明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汇报精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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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们单位的所有退休人员都能够享受一个安乐的晚年,我们必须要把我们单位的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做好,让他们老有所依,安静的生活,这是我们应该必须做的。

虽然做好这些工作时不简单的,但是我们还是要战胜一切阻挡因素,实现我们的工作完好的完成。为贯彻落实局党组工作安排要点及指示思想,确保本年度事业保险处工作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措施如下:。

一、加强团结发挥整体效应。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能产生力量,首先我们班子能搞好团结,大家要有团结的意识,维护劳动保障部门的整体形象,要强化集体主义观念,在工作中注意沟通协调,有事多沟通多商量,其次同志们之间要求增强信任,不要相互犯忌,多一些换位思考,增强协作意识,配合意识,并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人格修养影响人,要下决心把机关事业保险处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落实“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使保险处的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有一个新的开端和起色。

二、制定方法措施,完善考核办法。

1、要求每位同志下单位催缴养老保险金实行一日一汇报、一日一登记并填写催缴情况一栏表,发现难点及时处理,每周一下午召开征缴工作例会,认真听取同志们汇报和意见,安排下一步的征缴工作,每月公布上月征缴情况,每季度综合评比,并公布进展情况,让同志们变压力为动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管好用好基金确保基金人员安全。

养老保险金是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保命钱”是高压线、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保基金的安全性问题高度重视,管好基金不仅仅是个业务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所以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规范基金管理,并结合我处的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基金收支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努力从思想上、制度上、程序上堵塞漏洞确保基金人员安全,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决不给我局摸黑,并建立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稽核确保养老保险金应收尽收。

为保证养老金应收尽收,做到基金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基金运性良好,强化稽核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稽核工作可以讲是社保机构固根本、管长远、打基础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管理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增强基金支付能力的需要,也是管好用好、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需要。为此我处指定一名副处长亲自负责,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稽核工作。

1、稽核参保单位实际缴费人数的工资是否与档案工资一致,是否按规定缴费。

2、稽核离退休人员死亡不报虚报和冒领养老金现象,同时核查拨付的养老金能否全额发到里退休人员手里。根据稽核发现的问题和疑点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到参保单位调查研究、实地核实并立即纠正,对少报、漏报、瞒报缴费人员工资基数的要按重新核实的缴费基数予以补缴,对死亡不报、弄虚作假冒领养老--------金立即停发,并返回非发领取养老金确保基金的跑、冒、滴、漏。

五、积极协商,争取保险业务向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延伸。

我们单位的退休人员都是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奋斗了很多年的老同志,他们在工作了一辈子后光荣退休了,我们必须在他们退休后给他们一个安好的晚年,不能有任何的不良影响出现。每个人都会有退休的一天,如果你今天对待退休人员工作恶劣,那么你将来得到的一定是更坏的回报!

世间就是这样,不能因为你的问题而让退休人员的待遇优任何的不好,如果你做不好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那么社会就不安定,简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我们必须要做好我们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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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

备受关注的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出台,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2014年10月1号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和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养老保险缴纳情况领取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费缴纳由两部分组成,个人和单位都要缴纳,单位为个人缴纳的比例占大头。

南京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李春景表示,改革后,个人按照本人上一年度工资基数的8%进行缴费,单位按照该基数的20%来缴费。比如说,个人上一年度的工资基数是6万元,那么个人全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是4800元,平均到每个月400元,单位则每个月为个人缴1000元。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需缴纳4%】。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提到的“职业年金制度”备受关注。记者从南京人社部门了解到,未来退休人员拿到的养老金,就是由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两部分组成。

事实上,“职业年金制度”并不是新兴事物,企业从开始就有年金了。这次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个人按4%缴费,单位按8%为个人缴费,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一样。

如果还是以上一年度工资基数6万元为例,实行职业年金后,个人每月需要缴纳200元,单位为个人缴纳400元。也就是说,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个人每月一共要缴纳600元,单位为个人一共缴纳1400元。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比例:个人缴纳4%,上年度工资基数60000元/年,每年需缴纳2400元/人,每月需缴纳200元/人。

单位缴纳8%,上年度工资基数60000元/年,每年需缴纳4800元/人,每月需缴纳400元/人。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个人缴纳4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200元(职业年金)=600元。单位缴纳10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400元(职业年金)=1400元。

【缴满15年可支取养老金老人老办法待遇不受影响】。

据了解,只要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了,考虑到前后政策的衔接,这次改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14年10月1号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发放养老金,2014年10月1号之后退休的人员按照改革后的新政策发放养老金。

改革后的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确认由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组成,包括如何界定缴费年限等具体的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计划,事业单位工作计划

20xx年,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计划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三化”水平为目标,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局各项工作任务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以强化理想信念为根本,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加强理论学习培训。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将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列入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知识竞赛、个人自学等形式,探索通过微博、微信、彩信等新媒体新载体,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xx个学时。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和规划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努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增强机关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过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

3.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给机关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文娱活动、展现自我的平台。充分利用党建网、电子显示屏、宣传窗、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

二、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条例》、省《实施意见》和《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来抓,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落实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支部(总支)党建工作年度有经费预算,安排有专兼职党务干部;党支部(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得少于x次,支部(总支)年度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少于x次。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5.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做好党支部(总支)的换届改选工作,把年纪轻、熟悉党务工作、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同志吸纳到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中来,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总支)的活力,党支部(总支)换届改选工作于x月底前完成。

6.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强化和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调动支部(总支)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抓党务干部学习培训。重视党务工作者技能的提高,通过邀请专家来局举办党建实务讲座培训、配发党建工具书、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班学习,x月份,组织部分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学习培训,x月份,组织部分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学习培训,确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发展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培训、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20xx年做好xx名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x名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坚持原则,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教育服务工作。

7.规范基层党务工作。各党支部(总支)要严格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要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掌握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发展党员,党内统计等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加大对党建资料特别是图片资料的积累力度,做到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规范有序。

三、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8.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及时归纳总结活动有效经验做法,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

9.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联点社区当政策宣传员,技术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群众服务勤务员,认领导服务岗位,开展结对联系活动。真正为社区群众提供需要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关爱,为社区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10.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按照“工作有序,特色突出,资料规范,阵地标准”的要求,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在领导班子中开展“四讲一争”:(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争先进),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五比一争”(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争先进)活动,全力提升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为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1.倾力帮扶惠及民生。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继续认真开展帮扶活动,制定本年度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支部、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的结对帮扶,局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前往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解决相关问题。突出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着力解决上学、饮水、行路等民生问题,多办实事好事。指导村党支部建好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不断提高帮扶效果。

四、以推进党内民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形式,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13.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党章,深入贯彻党员权利,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党内生活各项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让权力在监督约束下阳光运行。

五、以创建文明和谐单位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机关文化。

14.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一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精文减会,杜绝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行为。二是围绕“四德工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开设“道德讲堂”讲座,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三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争创省、市文明单位活动,结合“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5.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一是重视组织建设,系统地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走访慰问、福利发放、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是做好群团工作。落实党建带“三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自身优势,以富有特色的活动为载体,深化“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创先争优成果,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结合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开展系列文体活动,提升机关文化品位,不断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并轨方案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比例

养老保险双轨制之所以称为“双轨”,不仅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养老金待遇高于企业退休人员,更因为这种高标准是建立在前者不用缴费的基础上。因而,养老保险的并轨,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也要和企业员工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根据国发2号文要求,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所需缴费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职业年金费用,比例共计为个人缴费工资的12%。

缴费比例确定后,个人缴费工资又该以什么为基准?根据《通知》,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四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员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则由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这明确了养老保险缴费的大基数,因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本来工资结构就不一样,加之前几年事业单位进行了绩效改革,所以两大群体的缴费基数构成不尽相同。”杨燕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资部分抵扣社保缴费后,有部分人反而工资下降了,所以后来针对这部分人群补加了100元。

那具体到个人,月均缴费到底是多少?陕西财政厅在年初解读国发2号文时,曾透露了中央设计的缴费水平。其称,为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中央确定,从10月1日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将提高1200元左右(平均数据,具体到个人会有所不同),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600元左右(缴纳个人账户养老金400元左右,个人缴纳职业年金200元左右),从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300元左右,实际净增资300元左右。

这也就是说,12%的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个人对应平均约600元的缴费水平,其中涵盖8%的基本养老金400元,4%的职业年金200元。

这与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平均工资,进而测算出来的数据基本一致。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346元,核算下来月平均工资4778.8元。若按此,则机关事业单位12%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573.5元。

但实施方案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后续仍需要一系列人事、工资等配套改革方案。

“并轨陆续实施后,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中人’待遇的衔接问题。”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认为,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入企业职工系统中,待在职的“中人”在改革后退休,“未来他们的待遇会不会向企业看齐而有所下降,之前视同缴费年限的部分又该如何计算,基本工资调整什么时候调、怎么调?这都需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让参保人员有明确的预期。”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汇报精选_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试点工作从1993年开始,1995年已全面启动。运行十多年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机关事业保险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和养老保险档案的记载管理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内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养老保险制度又由三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养老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二是养老待遇审核、计算;三是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养老保险部分。

一、基本情况。

老金由机关事业保险处支付,2011年全县累计收缴养老保险基金5829万元,支付离退休费5798万元,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518万元。为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具体规定。

(1)统筹范围:按照日政发[1995]147号文件规定,凡纳入我市各级政府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中央、省属驻日照的机关事业单位均应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目前我县未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固定工单位部分纳入养老统筹范围。

(2)缴费比例:1994年7月,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开始实施后,确定固定工缴费比例为23%(个人2%,单位21%),合同工为21%(个人2%,单位19%)。2007年1月,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首次调整,固定工由23%提高到26%(个人2%,单位24%),合同工与固定工执行统一标准。后随着事业单位退休人数逐年增长和养老金支付标准逐步提高,养老基金呈现收不抵支的趋势,2011年7月,缴费比例再次进行调整,由26%提高到36%(个人2%,单位34%),并实行至今。

(3)离退休费支付项目:包括基本离退休费、增发离退休费、生活补贴、职务补贴、地方福利补贴、物价补贴、护理费等项。

具缴纳证明,然后根据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未经审核的,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拨付退休费。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办理退休的,延期内的退休费由单位承担。办理程序是:当月到龄后,次月办理退休手续,下一个月发退休费。

(5)养老金领取资格证年度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龄退休后,必须到机关事业保险处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证》(享受遗属补助待遇人员需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领取资格证》)。资格证年度审核办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需本人持证办理;对异地居住或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其亲属持本人近期照片代办。对过期未办理年审的,停发本人养老金。

(6)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实行的是“先缴后拨”。按照日政发[1995]147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单位应先缴纳养老保险金,再办理离退休费的拨付手续。

失业保险部分。

一、基本情况。

根据日政发[1995]147号出台的《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暂行办法》,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工作从1996年1月开始运行。截止2011年12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4793人,累计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2066万元。

面,失业保险从开始运行至今始终为3%(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部分。

一、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

根据日劳社[2008]2号文件要求,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从2010年1月起开始运行,参保范围是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改企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缴费比例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0.5%,其他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1%。

二、工伤待遇支付认定。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的,社保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2010年1月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工伤待遇不变,有关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对办理工伤(残)鉴定的,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作人员,需带本人申请、单位事故报告、病例档案及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机关事业保险处申报,并统一组织鉴定。

如何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省委常委、副省长郝会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郝会龙指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建立全民覆盖、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有利于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权利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量力而行,平稳过渡,稳步推进。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即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同样的缴费标准、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省范围同步实施。

郝会龙要求,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专家表示,不是要将绩差公司都扫地出门,而是让该退市的公司退市。

为维护证券交易市场秩序,将一些不符合规定的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驱逐出去,沪深两市相继公布了上市公司退市方案,对退市制度做了进一步细化。

“虽然政策制度在进一步完善,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相关政策的漏洞很难在短时间内进行完善,修改退市制度审批过程较长;另一方面,退市的利益纠纷较多,即使在政策层面上对健全退市制度非常重视,但是推行起来并不容易,一些上市公司的利益既得者会对公司退市形成阻碍。

财经评论人皮海洲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市制度并不是要将绩差公司都扫地出门,而是让该退市的公司退市。

“连续三年亏损退市,属于各类指标设置的退市标准范畴,满足退市条件的公司就应该退市。目前的常规性退市主要是通过各种指标的设置来确定退市标准。如何使这些指标的设置更加合理,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皮海洲表示。

霍肖桦表示,要解决退市难的问题,就需要让中国投资者对“垃圾股”保持理性,投资者如果对“垃圾股”的炒作热情降低,许多业绩不佳的企业可能不会再押宝最后一搏。

此外,要降低“壳资源”价值,对借壳上市进行规整,控制“壳资源”溢价,同时尽快落实相关政策,加大监管、惩罚力度。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适应我省的明确意见及要求,旨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鲁俊介绍,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基金的转移额为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在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方面,参保人员在由相应的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时,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由转入单位采取记账方式管理。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参保人员由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后,原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接续,同时新就业单位后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可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此外,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清理。

延伸阅读。

1、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

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补发10元3、高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各地对已经高龄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

二、新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1、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2、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3、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会计内控问题分析论文

部分事业单位保险经办机构存在重视外部监督忽视内部控制的现象,把会计内部控制当做对自身的约束,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一些机构认为内控就是规章就是制度,并没有真正从内心贯彻内控意识和安全防范。

2.会计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在会计的业务上加大了培训力度,但是由于会计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加上事业单位经常忽视会计人员思想、职业修养、法制意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得整体而言,会计的内控自律意识淡薄。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内控效率。因此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同时,部分事业单位认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相对企业的内控工作内容少,便忽视了对内部会计人员的技能培训。这样,许多内部控制人员,由于入职后没有接收系统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训练,职业风险意识薄弱,导致养老保险的会计内控功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影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稳定健康。

3.内控制度不完善

目前,许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用现行的规章条例作为会计内控制度,没有一个专业系统化的会计内控制度;另外,一些事业单位虽然在单位内部也建立了一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所建立的制度并不完善,只涉及了养老保险会计工作的一小部分,并不能使会计内控的功能达到充分发挥。许多重要环节并没有实现真正的会计内部控制。当在实践环节中发现问题时才考虑修复漏洞,控制缺乏事前预防和事中实时控制。

4.执行不力,缺乏制约

一些事业单位虽然对养老保险有一定的内控制度和体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比较完善,也有较好的意识,但其内部在制度执行和监督方面缺乏力度。同时以国家和社会两方面为主的外部监督方面,也缺乏相统一的监管制度和标准,互相之间的信息沟通也较少,导致很难对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形成有效监督。其结果就是在单位实际工作中,并不重视制度的执行,有章不循。同时,部分事业单位不存在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监督班组,这样使得养老保险的内部控制未能在监督下更加有效的落实。

1.提高内控意识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应首先提高对内部控制的重视,提高风险意识,纠正自己在认识上的偏差。第二要加强单位养老保险负责人员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意识。采用多种措施和宣传手段,增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意识的氛围,提高整个养老保险办理环节中涉及的所有会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第三,通过提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培训,提高保险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注意养老保险内控制度的建设,业务和职业素质两手都要抓。此外,采取多种方法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的保险业务经办环境。

2.立足于防范,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事前监督,不仅是对整个业务操作的合规检查,更重要的是监督位置的提前,预见问题及时分析,遏制苗头的蔓延;遇到问题及时拿出可行的改进措施。事业单位必须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系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一方面要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落实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前提下对本部门的各人员各职权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形成科学有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机制,各个环节的保险经办业务人员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制约,由单位领导亲自监督或授权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同时,会计内控的监督应该做到交叉监督,不能权利集中,从制度上杜绝权利集中导致管理失控的现象。

3.提高经办人员职业素质

在养老保险内控管理中,制度建设往往治标不治本,究其根源,只有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才是从根本上实现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不仅要加强制度建设,更要使其做到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从意识层面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同时,还应该对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进行系统的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基础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从而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另外应该注意提升会计人员监督执行意识,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涉及工作内容的法律法规的事项,必须依法采用适当的手段进行制止和惩罚,避免未来工作中犯同样的错误。强化职业道德和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质量。

4.健全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作为养老保险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控审计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制度化的`内部审计也是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审制度也须得到加强,必须确保其执行时的独立性。采取独立审计的常规监督模式,定期审计,以确保对养老保险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平衡。采用严格的监督也能使得会计信息更为准确可靠。作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式,内部审计的审计对象主要是会计工作过程中的各类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凭证原件,账本,报表等,通过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从而实现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掌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所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反馈给单位领导,以便领导据此及时改进完善制度,长此以往还能使单位的财务工作事半功倍。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

5.加大惩戒力度,实施责任问责制度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内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个人或集体要给予严惩,经济处罚外涉嫌犯罪的应依法举报至司法机关。根据责任大小分清职责,明确责任,建立连带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问责制,对监督不力,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对检查人员追责;整改不力的要对相关负责人处罚,建立问责制。在具体工作中,事业单位领导应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通过适当的奖惩制度实现内控制度对会计人员的行为约束,多渠道保障会计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更应该不断加强,应贯穿养老保险工作的整体人员,整个过程,还应该伴随着改革的脚步继续在实践中深化提高,根据新政策及时调整和更新,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安全健康。

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并轨方案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比例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号文)后,青海、四川等地陆续出台贯彻意见,湖北、青海等地还专门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更是率先发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定下时间表:9月底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参保缴费、计发待遇。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认为,山东之所以有条件率先实施改革,是因为山东社保比较健康,到今年6月底,山东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50亿元,在全国排名前几位。

为了确保地方落实执行好这项改革,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国务院文件发布次日,人社部便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在今年5月底前把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向两部委备案。经两部委备案批准后,方启动实施这项改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多省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并表态年内要启动实施改革;有的省份流程已走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不日便可对外发布。

以东部省份福建为例,按照部署,福州市已于7月初基本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摸底、财政测算、政策宣传等,预计10月份将全面启动改革。

在西部省份贵州、陕西,这项改革都被列入了下半年任务清单中,要求“尽早推进和完成改革,确保年底前按时“销号”。

这意味着,以山东率先启动实施改革为序,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完毕后,呼吁10余年之久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将真正进入实际操作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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