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2 21:19:50 作者:雅蕊 2023年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汇总15篇)

在写学习心得时,我们可以回顾自己的学习历程,找出问题所在并加以改正。分享一下工作心得的重要性,以下是一些职场老兵的工作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借鉴。

法院院长表彰会议讲话

今天,很高兴参加这次表彰大会。特别令我们感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同志亲临我们此次表彰大会,宣读了表彰决定,并向合肥中院授予了“全国优秀法院”的奖牌。这不仅是合肥中院的荣誉,也是对全市政法干警和合肥市的鼓舞和鞭策。周溯院长也亲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此,我代表市四大班子,向合肥中院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法院多年来对我市政法工作特别是法院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合肥建设与发展史上的新辉煌。五年来,合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9倍,占全省比重由16.3%上升到22%;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24平方公里扩大到320平方公里,城市化率由55.8%提高到65%。在全国省会城市中,gdp总量由第18位升至第15位,人均gdp由第19位升至第11位,地方财政收入由第18位升至第10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第17位升至第13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第18位升至第13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第22位升至第17位。“”时期,合肥的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平均增速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合肥gdp总量已经从第75位上升到38位。这些都表明,合肥“”的发展,是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是一个地方宏观经济效益的真实反映。去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59.6亿,比排在我们前面的济南(266亿)只少了6个多亿。所以,我们的发展是真发展。正因为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民生工程“不差钱”、大建设“不差钱”。可以说,这五年,是合肥跨越赶超、加速崛起的五年,也是合肥工业经济大发展、县域经济大突破、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一个时期,为实现“”乃至今后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效益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肥的发展进步,是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合肥现阶段基本市情,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其中,也凝聚着法院系统全体同志的智慧和力量。这几年,全市各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为合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加快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次合肥中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就是对近年来我市法院工作业绩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合肥中院不仅本职工作出色,又好又快办案,公正高效司法,审判、调解、执行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而且改革创新力度大,在能动司法、审判管理、司法公开、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院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最突出的是,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全面提升法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在此,我代表市委向你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希望大家进一步发扬成绩、鼓舞士气,更好地立足本职、创新工作,为合肥建设与发展再立新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合肥跨越赶超、加速崛起的黄金机遇期。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建设,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方向阔步前进。今年是全面实施“”规划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在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进程中,继续走在前面,作出榜样,率先发展,又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率先突破。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也是大有作为的。关于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刚才省高院周溯院长提出了明确要求,许建同志作了部署,在此基础上,我再简要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在服务发展上要有新境界。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是当前我市一切工作的中心。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尽管这几年我们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和先发地区相比,底子薄、基础弱,发展不足、发展不快、发展不优、发展不强,仍是我市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市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发展上努力实现有更大的作为。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处理好独立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注重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使司法工作既对法律负责、对上级负责,更要对合肥发展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要进一步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体现在工作中,争当善于运用法治精神促进合肥建设与发展的“高手”,不做僵化套用法律条文甚至有意设槛阻碍合肥建设与发展的“专家”。要围绕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影响和制约企业的发展的不利因素,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将单一的审理案件过程转化为对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素的发现过程,及时为党委、人大、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前瞻性、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在发展问题上,没有局外人,发展和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包括我们的法院系统。不要认为经济发展和自己无关,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发展起来了,财政收入增加了,老百姓才能更多受益。发展工业是对一个地方长远发展真正负责的表现,对于拉动就业、创造税收具有重要意义。大家关心发展,就要把发展放到全市、全省、全国乃至全球范围的大局下来思考、来讨论,这样,对“工业立市”的战略才能理解更深刻。所以,在座的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外来投资者,只要它合法、合规,就一定要为其营造一个公正、高效、便捷的法治环境。

二是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上要有新作为。合肥“”发展如果说有一个什么根本举措的话,就是大开放。因为合肥既没有什么自然资源禀赋,也没有什么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的积淀。我们要实现新的跨越赶超,就必须坚持以大开放的视野,继续遵循以吸引增量为主、以提升存量为辅的基本路径,毫不松懈地抓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力求把全世界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吸引到合肥来发展,以“大招商”来支撑合肥“大发展”。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就是经济要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要素和资源。这就如同老百姓所说的,做生意要有“本”,本钱小你就只能做小本买卖,要做大买卖就要有大本钱。合肥原来就相当于一个本钱很小的地区,要想人民尽快富裕起来,城市尽快发展起来,怎么办?就要大开放,就要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真心实意的大开放,就要打破封闭狭隘的理念,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力求让全世界的产业和资本,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都到合肥来发展。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中部地区文化底蕴深厚,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观念上的封闭保守。20xx年,美菱、荣事达重组时,有不少议论,认为“葬送”了品牌。实际上,这两个企业当时都资不抵债了,就要破产了,如果破产,那么这个品牌就彻底没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美的洗衣机产量达710万台套,冰箱达900多万台套,并吸引了格力等大企业。现在合肥已毫无疑义地成为全国家电第一城,家电“四大件”产量从20xx年的1300万台套发展到去年的4224万台套,预计到20xx年可以增加到120xx万台套,靠什么?就是靠开放。为人民服务要有人民币。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主要责任就是要把经济发展上去,这样才能有更多的财力给人民群众办更多的事,所以一定要把大开放的观念渗透到干部的骨子里、渗透到干部的灵魂中。在招商引资中,曾经有这样一种说法“招来了女婿,冷落了儿子”,这话不对,外来投资者注册在这儿、缴税在这儿、消费也在这儿,这一来就应该是合肥的“儿子”。合肥本来就是一个移民城市,所以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对外来的投资者高看一眼,因为这事关合肥的发展环境。试想,如果本地的同志要创业都要反复掂量,何况人家拿着钱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呢!合肥要想更好地大开放,必须营造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当前,我们要抓住和利用好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等历史性机遇,就必须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以环境引投资、促发展。法治环境是一个地方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法院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强化以人为本意识,大力营造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和法制环境,对市里引进和扶持的重大项目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大力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和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对涉及投资与招商引资工作、涉及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案件,要快收、快审、快结。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帮助企业和当事人尽快解决债务纠纷,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中外客商来肥投资。

三是在坚持司法为民上要有新突破。人民法院不仅仅是个称谓问题,更体现着法院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性质。据有些基层法院的法官反映,有一些上级法院的法官总是以个人的名义给基层法院的法官打电话干扰办案,当然这只是极个别现象,但影响极坏。这种现象是严重违反组织规定的,即使是正常的要求也要通过规定以集体名义书面形式提出。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相关规定,如果今后还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将坚决按最高法院的规定严肃处理。各级法院接触人民群众最广泛、最直接、最频繁,而且面对的都是存在矛盾纠纷的群众,处理得好,能够增进社会和谐,处理不好可能就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在工作中必须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无论是审判、执行,还是信访、立案,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解当事人所难,真正做到亲民、爱民、护民。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学会换位思考,做到“无情”办案,有情为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坚持民生为本,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同时也要坚持法律至上,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坚决维护,但对非法利益,我们不能纵容。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只要是合法诉求,再少的人也要依法保护;对于不合法的要求,再多的人也要坚决打击,否则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怎么能够建立起来?我们坚决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

四是在秉持司法公正上要有新进展。法治的精髓在于公正。在英文中,大法官叫justice,其含义就有公正的意思。普通百姓虽然不像法官或法律工作者那样精通法律,但他们心中有杆秤。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平正义这条生命线,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律真正成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公平正义的保护神。要坚持程序公正,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健全完善公正、公开、民主、高效的审判程序,用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要继续探索“阳光司法”,把司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各级党委要大力支持人民法院排除各种干扰,依法独立审判案件;同时,要切实帮助人民法院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保证人民法院顺利开展工作。这里,我要说明一点,有时候,我会将写给我的人民来信转发或批给你们,因为人民来信中有一部分是涉法的。对此,大家不要猜测我会有什么个人倾向,我只是希望你们查清事实,依法公正处理。在合肥工作的这些年,任何一项工程招投标、任何一宗土地出让、任何一个规划审批,我都从不打招呼,司法工作也是如此,任何一个案件办理,我也从不打招呼。批转给你们的案件,所有要求的核心就是八个字:“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都要以实际行动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全社会都要树立法治意识,只有靠法治,社会生活才能简单化、和谐化。在前天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司法公正、公允,作为保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失掉公正、公允,我们社会的法治基础就坍塌了。司法公正对社会诚信的建立也非常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层面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达,市场交易必然越来越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也越来越多。什么叫合同?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的宪法。什么叫宪法?宪法就是全体人民之间的合同。所以,人民法院在处理经济纠纷时,一定要维护合同的神圣性,要秉持合同自愿、合同自由来审理,不能超出合同之外随意地自由心证,不要让“不可预见”、“情势变更”成为合同违约的代名词。现在我们的社会诚信成本很高,就是因为一些人、一些企业甚至是一些大企业,不把合同当回事,签订的时候就不想履行。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人喜欢把诚信和道德联系在一起,我认为诚信更应该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虽然我们国家经济发展起来了,但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法官在处理合同纠纷等类似案件时,多在法律上做对与错的判断,少在道德上做善与恶的判断,这样,社会主义法治才能建立起来。能不能建立法治基础上的诚信而非道德基础上的诚信,就有赖于我们法官的司法公正。合肥近年来的发展,靠什么?就是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治安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正因为这样,许多从合肥出去的企业又回到了合肥,使合肥成为一个“近者悦、远者来”的城市。

五是在社会管理创新上要有新担当。前不久,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合肥是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去年我们开了动员大会,中央综治办领导亲自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前几天的政法工作会议又再次进行部署。在这项工作中,各级法院该怎么定位,该如何作为,是作一个中立的旁观者,还是作一个积极的参与者?我觉得,中央把我们作为试点,也是希望我们创出一条路子。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法院不仅不是中立的旁观者,而且要担负的责任越来越重要,不仅要依法审判、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要平衡各方利益、宣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秩序。全市各级法院要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好司法调研、司法建议等工作,跟踪研究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人民法院的工作神圣、职责重要。希望全市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珍惜荣誉,加倍努力,为合肥“”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院长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基层建设,事关全局。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建设历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19,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20xx年和20xx年分别在长春和济南召开了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现在又在广东佛山再次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不到八年时间里召开四次法院基层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足见我们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视基层建设,特别是去年济南会议以后,各地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出现了喜人的局面。这次会议选择在广东召开,是因为广东法院的基层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做得很好,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等各方面成绩显著。这是与广东省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广东,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和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高人民法院重视基层建设的举措得到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先后四次出席我们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罗干同志昨天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昨天上午,黄松有同志就年以来全国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作了总结,并对今后如何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在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

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司法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宝贵经验。在不久前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一年来人民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这充分说明,我们坚持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是完全正确的。

多年来,人民法庭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大量案件,确保了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基本秩序;通过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等多种方式,积累了中国特色的处理和解决民间纠纷的丰富经验,使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不断改革,探索出一系列司法利民、便民和护民的新举措,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优良传统;通过审判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具体生动的案例中了解法律、认识法律,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多年的培养和锻炼,造就了一支甘于奉献、顾全大局、不计得失、淡泊名利的优秀法官队伍。昨天受到表彰的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在这里,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司法工作第一线的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当前,人民法院的基层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尤其自去年罗干同志在济南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基层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审判作风进一步改善,一些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基层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正在逐步得以解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人民法院的基层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稳步推进,重点突破,并向纵深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今后将继续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践行“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的有效途径。“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讲公正,是讲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相结合的公正,是依照法律程序的公正,是符合广大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公正;我们讲效率,是法定时限内的效率,是公正前提下的效率,是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效率。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已经逐步实现从简单追求案件结果的公正到追求“有效率的公正”的转变,这说明我们对司法活动规律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通过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实现公正,已成为人们解决各种纠纷的重要选择。但是公正的实现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甚至是高昂的代价,公正与效率往往成为一对矛盾。综观世界各国,面对案件数量的激增,也都努力在公正和效率、诉讼效益和诉讼成本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寻找一种既能实现公正,又简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在这方面,我国的人民法庭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人民法庭是革命战争时期人民司法制度的一大创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继续显示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尤其在实现“有效率的公正”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人民法庭是按照“便于群众参与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则和“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要求设立的。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既有一般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也有轻微的刑事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大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简便快捷;人民法庭审理案件的地点,或法庭驻地,或田间地头,可以减少群众来回奔波;人民法庭审理案件的方式,主要是独任审判和调解,当事人易于接受,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据统计,人民法庭办理的案件占全国法院受理一审案件总数的40%左右,99%以上的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绝大部分当事人服判息诉,上诉率仅为9.86%,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仅占上诉案件的16.13%;很多人民法庭近年来的案件上诉率为零,不少法庭几年来没有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可见,人民法庭工作做好了,不仅可以从源头上实现司法公正,而且可以实现“有效率的公正”。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坚持走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渠道。我们强调基层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因为基层工作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更重要的是,基层工作很大程度上是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做好了,我们的各项工作就有了取之不尽的动力和源泉。在幅员辽阔、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和部分城乡结合地区设立派出人民法庭,就地审理案件,及时调处纠纷,正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大创造,也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环节。

我们讲“司法为民”,不仅仅是方便群众诉讼的问题,更为重要的,它是人民司法的根本宗旨,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人民司法的各项工作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实现公正与效率,还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都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我们所讲的“民”,是指人民群众的整体,当然也包括诉讼当事人,但绝不是一方当事人。如果片面地把司法为民的宗旨理解为“司法为一方当事人”,就误解了司法为民的真谛,就把司法为民的要求庸俗化了,就会产生难以克服的矛盾,走人误区。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植根于人民群众中间,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联系最紧,是落实司法为民“关键的关键”。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需要人民法庭去落实,司法为民的新途径,也需要人民法庭去探索。多年来,人民法庭创造了许多司法为民的新鲜经验和有效措施。如就地审理,巡回审理,在广大的牧区设立帐篷法庭,在旅游区设立流动法庭,等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意义重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只有法治,才能实现民主,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只有法治,才能使社会充满诚信,充满活力;只有法治,才能使社会安定有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当然,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而是意味着有了矛盾可以依法有效地加以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各种矛盾、冲突、纠纷都将大量存在,作为专门解决社会纠纷的机构,人民法院的任务将会更加繁重,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将会更加重大。

人民法庭植根于基层,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和谐社会首先要求是一个稳定的社会,没有稳定,谈不上和谐,而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正如罗干同志在讲话中所指出的,“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暴露在基层,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的问题解决不好,局部性矛盾可能演化为全局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可能发展为对抗性矛盾。人民法庭的法官,既是定纷止争的裁判员,又是辨法析理的宣传员,还是社情民意的调研员。人民法庭的工作做得好,就可以构筑起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社会稳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就为构建和谐社会特别是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了重要条件。

二、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

几年来,人民法庭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人民法庭自身工作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当前,我们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人手,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问题。对人民群众来说,“打官司难”难在哪里?难就难在费时、费力、费钱。先说“费时”。案件的审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特别是一些案情复杂的案件,尤其如此。作为人民法庭来讲,要尽量缩短审理的时间,避免“马拉松”式的诉讼。应该说,人民法庭由于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间相对较短,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如实行立审分开,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有的法院没有正确理解和适用,简单、机械地进行流程管理,即使那些完全可以由人民法庭即收即结的简易案件,也要排期走完所有流程,造成时间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再说“费力”。当事人诉讼在人民法庭,但立案、交纳诉讼费用和退费却要到基层法院机关,尤其是在欠发达的地区、山区,交通条件落后,群众去一趟县城不容易,参与诉讼有许多不便。另外,一些群众缺乏法律常识,不知道如何取证、举证,打起官司就更加费力了。再说“费钱”。打官司要交案件受理费、要花交通食宿费,这是必要的,但问题是一些生活困难的群众拿不起这种费、那种费。如此等等。

解决“打官司难”问题,首先,要改进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管理,推广远程立案系统,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其次,在规范人民法庭的设置、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的同时,可以采取设立办案点等形式,加大巡回审理的力度。过去,针对林区、牧区和水上作业的特殊情况,各地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探索出许多切合实际的巡回审判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要继续探索,积累经验。第三,要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完善司法救助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公布《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涉诉的农村“五保户”等14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一律给予司法救助。同时,对涉诉群众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和诉讼引导,努力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二是要进一步解决极少数案件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灵魂和生命,也是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群众,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也是人民群众”的观念。客观地说,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总体上是公正的,这可以从我们抽查的结果中看出来;也可以从上诉的数字和改判的数字中得出结论。但是,少数案件司法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人民群众的反映还很强烈。

导致极少数案件司法不公的原因十分复杂,具体到人民法庭来说,除了法官适用法律水平不高等原因外,主要是“三案”。一是关系案,要坚决防止“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不良现象;二是“人情案”,要彻底破除“人情大于王法”的封建观念;三是“金钱案”,要绝对摒弃“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庸俗哲学。上述“三案”为数虽少,但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人民法庭的每一位法官都要意识到,案件标的有大小之分,适用法律有难易之别,但司法公正的实现不能有主次之分,公平正义的获得不应有先后之别。案件久拖不决,裁判不公,执行不力,不仅会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更重要的是,会加剧基层人民群众千百年来形成的厌讼、惧讼心理,进而动摇对国家法律和司法的信心。人民法庭的每一位法官,都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不为人情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权势所迫,不违法办案,不违纪办案,不违心办案,胸怀公正之心,奉行公正之举,以公正之能取得公正之效。

三是要进一步解决少数法官存在的作风不好、形象不佳等问题。作风问题至关重要。小到一个人、一个单位,大到一个党、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形象问题。人民法院的形象,是通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和作风反映出来的。而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在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眼中,人民法庭的形象,就代表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人民法庭法官的形象,就代表了广大人民法官的形象。我们的法官是热情周到还是冷若冰霜,是忠于职守还是敷衍推诿,是高效快捷还是疲塌拖拉,是清正廉洁还是贪污腐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心中有杆秤。审判作风不好,审判形象不佳,人民法庭的工作就得不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会降低整个司法工作的公信度。

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继续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一根本问题,以审判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要及时、热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防止和克服冷漠、生硬、粗暴、简单、推诿以及其他不良作风,始终保持一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甘于奉献、勇于进取,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要学习以宋鱼水、蒋庆、李增亮等为代表的新时期法官淡泊名利、甘于清贫、无私奉献的精神,将这些优秀法官信仰的“法不可偏、钱不可贪、官不可讨”的人生准则和“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为人民法庭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座右铭,做一名无愧于时代和法律的公正司法、倾心为民的好法官。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人民法庭处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人民法庭的法官要及时有效地化解这些纠纷,除了要精通法律,还必须熟悉民情。如果不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虑,不了解人民群众所欲所求,不了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原因,不了解当地风俗民情,要依法妥善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要处理和协调好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是不可能的。法官既要善于运用法律,又要考虑社会效果,否则案子虽然判了,但是矛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仍然申诉不止,案结事未了。因此,人民法庭的法官必须学会做群众工作,引导群众采用正确的态度理解法律、对待纠纷。每个案子不仅要公正审理,而且要把道理说清楚;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得到司法公正的结果,而且要让人民群众通过看得见、信得过的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诉讼调解。注重调解,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法庭工作的优势。调解集法、理、情于一体,能较好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有效节省司法资源,是解决基层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要善于分析当事人的个性特点,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地进行调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尽可能“化干戈为玉帛”,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民事关系的和谐稳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增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动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完善。

三、正确处理人民法庭工作中的几个关系。

人民法庭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关系。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是我国建立人民法庭制度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创造和贡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何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优化整合审判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将人民法庭设置的合理性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规范化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司法改革的力度、人民法庭的发展速度和广大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如何将减少人民群众讼累与保障当事人诉权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既便于当事人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审判案件,是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和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是辩证统一的有机体。在人民法庭的设置和调整问题上,要考虑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各地交通状况也相差很大等实际情况,防止一刀切。在司法权力的行使上,应当重视当事人司法救济请求权的依法实现,凡是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人民法庭管辖的民事纠纷,人民法庭不得推诿;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纠纷类型,人民法庭应当认真研究,不能简单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理由拒绝受理;对于不应受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具体说明不能受理的理由。

二是要处理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通过审判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庭的应尽职责。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在追求法律价值的同时,也不应忽视或不顾其他社会价值。人民法庭要通过审判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遵守社会秩序,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但是,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不是当地政府的下属部门,不能离开审判活动搞其他工作,不得超越审判职权介入行政执法活动和从事地方经济事务,不得参加行风评议等活动。

三是要处理好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的关系。审判工作是一种专门化、职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具有自身特有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审判程序应该规范,审判场所应该庄重,司法活动应具有中立性和被动性。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法庭不应脱离国情,超越政治、经济和自然条件,盲目追求“坐堂问案”。人民法庭要从实际出发,继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把纠纷消灭在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当然,绝不能够搞什么“主动挖案源”、“上门揽案件”等违反司法规律的做法;要尊重当事人对审判方式的合理选择,对有关程序进行必要的简化,但必须保证当事人诉权的充分行使。

四是要处理好司法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司法调解与判决,都是人民法庭依法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纠纷的重要方式。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强调依法判决,司法调解有所弱化,调解率有所下降。而判决的增加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果,如有些案件判决后上访增多,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一定影响。近几年,人民法庭开始重新认识调解的功能,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调解率不断上升,上诉率、申诉率、申请再审率下降,息诉率提高,逐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然,我们强调调解,也不应走向另一个极端,要注意把握好调解与裁判的辩证关系,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强制调解,不能久调不决、拖延诉讼,更不能以调解为名,片面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要注意把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提高调解水平,真正做到定纷止争。

五是处理好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的关系。今年5月1日开始,全国人大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施行,为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要认真贯彻《决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应当说,人民法庭制度与人民陪审制度,一个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制度,一个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制度,二者相得益彰。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最为了解,也更善于做群众工作。因此,人民陪审员既可以与法官一起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也可以帮助法官对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官精通法律,而人民陪审员则了解民情,二者有机结合,可以使人民法庭的力量更加充实,审判和调解工作更有成效,实现情、理、法有机结合,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遵循审判规律,规范审判管理,完善审判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布局,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经费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当前,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力度。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人民法庭,现有的人才留不住,新的人才不愿进或进不来,出现人才断层。人民法庭人员数量锐减,1998年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达75553人,现在只有41109人,下降幅度超过40%。这种情况必须引起各级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胡锦涛提出的对基层干部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想方设法替人民法庭的法官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依法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让广大法官意识到,“将帅起于行伍”,越是条件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和培养干部。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地区差别还比较大。作为人民法院的领导,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另一方面,要坚持用思想感人、事业留人、理想育人。要将政治强、业务精、会管理的优秀法官选拔为人民法庭庭长;人民法庭的优秀法官要优先提拔,在进修培训方面要优先考虑,真正将人民法庭变为人民法院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新进人员的培训基地。对于中编办为人民法院第一批增补的编制,要严格按规定分配和使用,主要补充基层法院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优先用于解决少数地区存在的“一人庭”、“两人庭”甚至有庭无人的问题。

二是要在人民法庭管理方面加大力度。我们经常说,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廉洁。人民法庭远离法院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外界干扰较多,因此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健全和完善人民法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制度。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下发的《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素质;要强化审限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严格按照《法官法》有关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的规定和《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人民法庭法官的业内业外活动,真正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保护人;要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经费管理,严格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不良现象,严禁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

三是要在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方面加大力度。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是基层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的共同职责。进一步健全对人民法庭的指导联系制度,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解决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促进人民法庭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的提高;要及时对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进一步贯彻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监督体系,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建设好人民法庭队伍。

四是要在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加大力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是人民法庭工作的基础。大力加强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不仅是为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基本的司法条件,而且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充分体现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战略性措施。最近,中央决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中西部地区“办公无房、审判无庭”的人民法庭建设起来,建设经费由中央财政在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解决,建设用地等其他配套投资由地方承担。这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对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问题的重视和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担有人民法庭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必须认真做好前期准备。东部地区的人民法庭建设虽然没有中央财政的专项补助,也应当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法庭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把人民法庭基本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审判和办公用房建设起来。在人民法庭的建设中,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地区,无论是使用中央财政的建设资金,还是地方财政的投资,都必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既要满足人民法庭的工作需要,又要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切忌贪大求洋,盲目攀比。对于人民法庭的专项建设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在人民法庭的建设中,基层法院要加强领导和管理,高、中级法院要加强检查监督,同时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这里我强调,对于人民法院的基建工程欠款,一定要依靠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尽快清还;今后各地人民法庭的基本建设一定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支出,不能形成新的债务负担。

经费保障问题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一大难题。目前,中央已经把制定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切实解决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列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抓紧制定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努力争取将人民法庭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基层法院的经费预算之中,由财政预算统一给予保障。在确定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人民法庭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优先给予保证。

同志们,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一项事关人民法院整体发展的大事,需要各级法院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本辖区人民法庭工作的重大事项,统一部署各个阶段人民法庭工作的任务,定期检查辖区内人民法庭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人民法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努力开创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局面。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院长表彰会议讲话

同志们:

昨天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今天上午,各中院院长全面汇报了本市法院系统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一会儿,少平同志还要代表省法院党组对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进行小结,并就后几个月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关于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

8月10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就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发表了重要讲话。胜俊院长要求,要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切实增强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同时指出,要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实现服从宪法法律与体现人民意志相统一、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相统一、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专门机关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统一、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广泛受益相统一。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对于统一和加深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人民司法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三个认同”,筑牢司法人民性的根基。在审判实践中,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以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为抓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将实现人民性转化为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一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要把人民性作为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牢固树立“一心为民”的价值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要遵循司法规律,又要坚持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智慧和答案,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二要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真挚感情。要大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把关爱、理解、体恤的美德融入司法过程,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要甘当“平民法官”,与群众进行换位思考,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切实对当事人负责,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三要积极创新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和建立确保严格司法的制度、机制,为方便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提供制度支持。要继续完善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要探索建立审判绩效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效率的监督评查机制,完善依法纠错机制和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遏制裁判不公现象。要完善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衔接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建立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要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构建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为人民群众及时反映司法需求提供有利条件。四要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服务举措。要按照“符合国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公正高效”的要求,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精神贯穿于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方式方法创新,认真落实省法院司法为民20条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到为民、利民、便民。在办案中,要善于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群众语言,既要争取最好的法律社会效果,又要让群众感到亲切。要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司法效率。五要努力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要坚持严格、高效、文明、能动、廉洁司法,注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既要提高法律素养,又要提高掌握社情民意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会在法律的框架内综合运用调解与判决等各种手段、动员借助各种社会力量依法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深入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模式,提高法院队伍的为民意识、理论修养和司法水平。要鼓励新进入法院队伍的年轻法官到基层、到一线去锻炼,到环境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去工作,体察民情,磨炼意志,改进作风,增长才干。六要不懈追求司法为民的良好效果。要追求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继续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司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把适用法律条文与实现司法目的结合起来,统筹多种调解结案方式,综合考虑多重涉案因素,既要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又要促进当事人互相理解、和谐共赢,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多从自身找差距、找原因,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全面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实践认同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具有重要意义。自“审判质量年”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机构设立上,各中院认真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先后有7个中院获准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机构,其余4个中院也正在报批中,多数基层法院也已经或正在参照落实,并积极推进审监庭职能由个案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管理的转变。在软、硬件建设上,整体来看,各中院网络等硬件建设动手早、抓得紧、进展快,多数中院的硬件建设基本能适应工作需要。175个基层法院中,有97个法院已购买了管理软件。石家庄两级法院网络信息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全市有23个法院安装了流程管理软件。沧州两级法院均使用了流程管理软件,部分法院已实现网上办公。在工作推进上,流程管理工作渐次铺开,案件质量评估和评查工作开局良好,司法档案工作进一步推行,绩效考核工作运行态势平稳,中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活动成效上,全省法院正逐步实现审判管理机构从无到有、工作力量从弱到强的快速发展,实现从传统机械操作到现代智能化操作、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精细型管理的巨大转变,审判管理在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1-7月份,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7610件,审结183401件,同比分别上升5.12%和5.38%;法官人均结案数为24.98件,同比上升5.36件;结案率为63.77%,同比上升3.74个百分点;改判发还率为24.55%,同比下降1.65个百分点;申诉率为0.44%,同比下降0.97个百分点。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审判管理是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手段,抓好审判管理就是抓住了审判工作的主动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地发展还很不不平衡,有的法院领导对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认识,重视程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二是有的法院工作停留在表面上,仅满足于在形式上符合上级要求,日常管理工作推进不够,抓落实不够;三是有的法院对法官绩效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不科学,不能客观反映法官的实际司法水平及案件质量,亟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有的法院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还存在着重排序、轻运用的现象;五是有的法院责任追究及兑现奖惩的力度还不够有力,审判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六是有的法院还存在着管理职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管理软件不统一等问题。对此,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性,体现在公正高效办案上,体现在良好的办案效果上,体现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上,体现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上,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上,而其中最重要、最根本、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能否做到公正高效办案。只要我们做到了公正高效办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的工作投满意票。今年,我们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就是要通过狠抓审判管理,大幅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以公正高效办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站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作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实践认同的具体举措,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努力构建新型公正、廉洁、高效、有序的审判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建立职能统一归口的单设审判管理机构。尚未成立的,要认真研究,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协调,尽快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也要争取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部门,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尽快实现审判监督庭的职能转换,并切实担负起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理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等审判管理职责。

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统一的审判管理制度,对于构建现代审判管理体制至关重要。各级法院要将制度建设纳入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和变化趋势,紧紧把握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科学界定管理职责,建立有效配套体系,规范审判程序运行,为实现审判流程的顺畅、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要遵循审判工作规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评查以及瑕疵案件和错案追究等制度,制定明确的公开化指标和效率目标,实行严格的分段管理,确保各个环节合理分工、紧密衔接和有效制约。

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推进。各级法院要强化程序观念,严格审判流程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规定项目内容,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活动的预期效果。审判管理机构要认真开展绩效考核、流程管理、案件评查等各项工作,强化经常性的动态跟踪监管,有效发挥审判管理的指导推动效能。要统一对审判动态进行分析,统一数据录入时间标准,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客观、准确。上级法院要继续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及时督促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努力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坚持软件、硬件建设并重,为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兑现奖惩。责任追究和兑现奖惩是审判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责任追究是否及时到位,奖惩措施能否严格兑现,是审判管理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档案,充分发挥司法档案的功效。要根据审判绩效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成绩优秀的要表彰奖励,成绩落后乃至造成瑕疵案件、错案以及其它严重后果的要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调离审判岗位乃至追究党政纪责任等方式进行督促和惩处。同时,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真正把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有效激发法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活动成果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勇气和动力,真正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流审判业绩。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法院要把那些既熟悉审判业务又敢于坚持原则、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充实到审判管理岗位上来,各级法院党组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审判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锻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不断增强这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不断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以一流的审判业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法院院长年终总结讲话

20xx已近尾声,20xx悄然而至。现将20xx年度**人民法庭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高效完成审判任务。

20xx年度,法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共计473件,较20xx年度增加140件。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案多人少的现状,法庭全体干警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将当事人按照地域分类,多渠道协调,打破送达瓶颈,为案件审理提供基础保障;将案件按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其它合同纠纷等分类集中办理,既统一了裁判尺度,又缩短了办案流程;全庭干警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在仅有一名审判员、两名法官助理的情况下全年结案467件,结案率高达98.5%,高效完成了案件审执工作。

二、利剑出鞘、强化执行,切实保障百姓权益。

法律是保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法院是实现权益的最后一关。全年法庭共受理执行案件78件,法庭执行人员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查询存款上百余人次;查封车辆,冻结、扣划存款十余次;将近20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通过多种管道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最大限度的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的实现,彰显了法律权威。

三、多管齐下、对症下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法院往往是矛盾最尖锐的聚集地,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往往源于一时之气。法庭充分联动人民陪审员、村社干部、亲朋好友,积极邀请他们参与到案件协调中来,以其在百姓中的威望和认同感,同法官一道与当事人真诚沟通,挖掘矛盾产生的原点,分析矛盾激化的后果,寻求矛盾解决的思路,达到求同存异的效果。通过联动调解,“好人”某、某解除收养关系案、某等返还房屋定金案、某等房屋权属纠纷案、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等一大批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护航社会稳定发展。

作为**镇的驻镇部门之一,法庭除做好案件审判执行的本职工作之外,积极配合支持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参与迎接农村清洁卫生国家检查、滨河路植树绿化等活动。针对涉及安全稳定大局的涉诉信访案件、人数众多的集团案件,做到专人专办、特事特办,并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衔接。为本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防微杜渐,廉洁自律,打造优良法官队伍。

20xx年,法庭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最高法院的各项规定和禁令,继续落实三条“禁酒令”。做到了“不碰高压线、不越红线、坚守底线”。不断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定期开展党风廉政以及廉洁司法自评互评,以高标准出发,从细节处做起,不留死角,不留情面。全年全庭干警拒绝吃请十余次,拒收红包五人次,塑造了法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

诚然,20xx年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普法宣传不够广泛、巡回审判次数不多、执行力度有待加强,这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故,20xx年**人民法庭的工作思路没有变化,标准要求只能更高。狠抓落实,积跬步以致千里。路,就在脚下。

法院院长表彰会议讲话

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市法院在这里召开20xx年度总结表彰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这对于进一步开创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是“”的最后一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重点行业司法保护,保障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二是争先创优硕果累累。去年,市法院再次荣立省高院集体一等功,10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表彰,市委市政府专门发文为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市法院的争先创优工作不仅为某某赢得了荣誉,增添了光彩,更为我市的“三争一创”活动树立了典型。三是为民司法关注民生。市法院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巡回审判不拘泥时间、地点,有效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构建,开展和谐共建、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切实承担起司法机关的社会责任。四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坚持业务与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一起抓。狠抓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学历提升、专业培训、司法调研、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法院已经成为一个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一块高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警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辛勤工作的法院全体干警以及长期在法院工作,并退下来的老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进入“”时期,我市的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法院一定要充分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努力使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开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局面,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发展的战略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引导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的加速。在案件审理中,既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传统主导产业、新兴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又要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中小企业经营秩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要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推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淘汰落后产业、抑制过剩产能,又要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升级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切实履行职能,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要正确处理预防与打击、教育与疏导的关系,切实把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有效分流、共同化解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着力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执法办案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要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扎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花大气力,在加强源头治理上下硬功夫,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努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又要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理。要抓好重点领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管理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履行好新阶段人民法院担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迫切需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全体法院干警要深刻认识法院自身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个目标,坚持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来赢得司法尊严和司法权威。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大力畅通涉诉民意表达渠道,积极组织法官到基层群众中间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征询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把案件处理的过程变成思想疏导的过程,变成理顺情绪的过程,变成感情交流的过程,努力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要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依靠群众有效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不断加大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利用庆祝建党90周年的契机,结合即将在政法系统中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科学配置,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纪违法案件,一经发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希望全体法院干警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我党成立90周年,为把某某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院长新年讲话稿

一元复始,岁律更新。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党组,向一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向辛劳一年的全院干警及默默奉献的干警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你们致以新年最美好的祝福。

回顾20xx年,这一年,我们以法治护航区域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25件,审执结496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4.97%。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稳妥化解民商事纠纷,持续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实现辖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一年,我们以公正捍卫司法权威。在案件增幅13%的困难形势下,全院干警奋勇拼搏,主动担当。“打伞破网”,除恶务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网络执行、传统执行,双措并举切实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规范审判、阳光司法,质效双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司法救助、困难补助,双渠道衔接彰显司法温情。

这一年,我们以效率深化司法改革。全院上下精诚团结、迎难而上,率先完成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第三批法官遴选工作,速裁团队应运而生,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启动,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开启了全新的司法历程。

这一年,我们以坚定信仰助推社会公正。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院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贯穿于各项司法实践活动中。我们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无怨无悔继续前行!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使命,要有新担当。20xx年,我们期待新的转折、新的机遇、新的挑战,用坚守诠释初心,以行动践行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院长表彰会议讲话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与河北省委隆重召开表彰大会,授予任秋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首先,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任秋华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始终关心和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河北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政法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耕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河北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云川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任秋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了河北省法院近年来的工作。我完全赞同。近年来,河北省法院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委的有力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精诚团结,锐意进取,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新的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秀法官,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任秋华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她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始终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成功办理了上千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上访,为当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积极向任秋华同志学习,要把学习任秋华与学习宋鱼水、陈燕萍等先进典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素质、提高司法能力、改善工作作风,振奋精神,不畏艰难,开拓进取,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工作业绩。

学习任秋华,就是要像她那样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政治素质问题至关重要,对于人民法官来讲尤为紧要。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政治过硬、立场坚定、理念正确,才能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任秋华同志始终对党和国家充满忠诚与热爱,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情感,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政治品行和坚定的法律信仰。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任秋华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坚持运用先进的科学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不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为社会主义司法事业无私无畏、无怨无悔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学习任秋华,就是要向她那样始终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全体法官共同的价值追求,是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任秋华同志认真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以公正司法为生命,视人民群众如父母,甘当平民法官,真心实意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是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光辉典范。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任秋华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确保渗入思想、融于行动。要以追求公平正义为己任,始终坚持秉公办案,切实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要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把好欲望关、交友关、情趣关,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廉如水;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增进群众感情,真心听取群众意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始终做到心里装着人民,凡事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

学习任秋华,就是要向她那样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重大创新,是建立在中国国情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人民司法事业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的必然选择,也是人民法官必须牢固树立的重要工作理念。任秋华同志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主动服务、积极作为,除了坐堂问案之外,经常深入社会调查走访,尽最大努力还原案件真相,尽最大可能搞好司法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任秋华同志为榜样,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围绕中心,着眼大局,更好地将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及时准确地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妥善协调各方关系,审慎平衡各方利益,高度重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学习任秋华,就是要向她那样切实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重视和加强调解,是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重要司法原则。这一原则实践证明正确,社会广泛认可。任秋华同志在办案中特别重视调解,也善于调解,既解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当事人的心结,她所办的上千件民商事案件中,绝大部分是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从根本上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任秋华同志为榜样,切实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不断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要准确理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做到只要具有调解可能的要先行调解,不能调解的要尽快裁判,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学习任秋华,就是要像她那样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司法能力是司法理念、业务知识、群众观点、社会经验等方面的综合体现,良好的司法能力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保证。司法能力的提高离不开学习,学习是增长才干、积累经验、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一个人非常可贵的精神品格。任秋华同志非常注重学习,始终坚持汲取新的法律理论和其他学科有关知识,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深入社会了解情况,潜心探索新类型案件的解决办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能力。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任秋华同志为榜样,积极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树立自觉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锻炼,认真探索社会矛盾发生演变的规律特点,研究应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能力。

任秋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可亲、可敬、可学,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希望河北省各级人民法院以这次表彰会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的伟大精神和崇高品格,培养和造就出更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任秋华式的好法官,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当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面临的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正确把握、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找准人民法院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顺利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键是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切实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学习宣传任秋华这样的先进典型,引领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党员干警努力争当先进、积极建功立业,在司法实践中倾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严格保证公正廉洁执法。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满怀信心,同心同德,不断谱写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华章,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院长总结表彰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岁月的刀痕在我们的身上、心上又刻划上了深深的一道印迹。

20xx年,我们中院全体干警在党组的领导下,全院干警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区和全市的考核结果,虽现在还未公布,但是我和党组的其他同志实事求是的评价和预测,应该是全区全市名列前茅。在这里我代表党组向全院所有干警及11个基层院的所有干警表示由衷的祝贺和诚挚的感谢!

同志们,朋友们,现在我国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各类矛盾的高发凸显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各种利益互相叠加碰撞,所以说我们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干警工作压力也是巨大的。同时我们干警在工作中也面临各种考验,有金钱的,有利益的,有人情的、有关系的等等。在如此的情形下,我们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

我们的立案法官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熟练的告知要诉讼所进行的每一个程序,对弱势群体打开了一扇扇方便之门,对困难家庭免、减、缓诉讼费,对老年人和第一次进法院门的当事人真情的引导,对来访的上诉人无论态度如何,始终热情接待,不厌其烦的进行法律讲解。我们中院的立案大厅,不愧为是全市12个法院的标准化、规范服务、热情接待的示范大厅。

我们的民商事法官释法明理、明察秋毫,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严格按照证据规则来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使我们的一审调解息诉率,与去年同期比下降了3个百分点,二审调解结案率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我们的刑事法官,严把证据关,恪守诉讼时限,不辞辛苦,长期在基层一线开庭办案,尤其在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以“不处理被害人尸体”为条件,长期滞留在本院立案大厅,来要挟办案法官和院领导,我们的分管院长和庭领导多次耐心细致的多方面循循善诱,并帮助解决能做到的当事人也确需解决之事,化解了一起又一起隐形的重大事件。尤其是今年成功的审理了原海拉尔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郝志国重大职务犯罪案,锤炼了我们的法官,更丰富了刑事的审判经验。

我们执行局的全体干警,不畏艰难,不怕困难,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去执行每起案件,使我们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今年全部执行完毕,而且花费了大量心血执行完毕了十四年前二百多万元的原集宁市委统战部旧存积案,化解了当事人因此案多年长期在京上访这一重大的涉法涉访积案。

我院各个岗位的其他干警都是在用良心办案,依法尽职尽责,全部完成了党组交给你们的各项任务,20xx年我院的各项工作都全部圆满完成,党组是满意的,我是高兴的。咱们乌兰察布老百姓和市委、高院会对咱们的工作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的。

同志们,朋友们,今年工作干的再好,再有成绩,人民再满意,市委各大班子和高院再赞同,也都成为过去。新的工作正在等待着我们。20xx年改革任务之艰巨,审判任务之繁重,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平、公正审判期望值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习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今后长期坚守的信念和工作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要告诫大家几句话,一句是做事要认真,另一句是办案要用良心,再一句是做人要老实,最后一句就是心态要平和。

做事要认真,就是指无论大事小事,都要用心去做,按照规矩去做,按照规律去做。用心就是认真,不用心就是对付,毛主席说“世界上就怕认真贰字”,世上无难事,就怕不用心,用心去做就能持之以恒,就能坚持到底。俗话讲的好,成功往往取决于再坚持一下的最后努力之中。办事对付是能应付一时,但最后往往是害人害己害事业。所以说做事要认真就是首要条件,不会可以学,不懂可以问,只要认真,什么事都能做好。

第二句话是办案要用良心。这句话我给大家讲过多次,在锡盟中院也讲过多次,为什么在岁末年初再讲,就是因为我院在一年之中新进干警近40人。什么是良心,简单说良心就是善良无垢之诚心,它是人类至真至性的流露。良心就是善悲之心、仁义之心、怜悯之心。良心会改善人性,使人变得仁慈、厚道,使人富有同情心、怜悯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句话正是良心的体现。只有以良心为标尺,才能对善与恶进行公正的裁判。良心就是要使人爱其所爱,恨其所恨,具有是非感与正义感,具有恻隐之心、羞耻之心。莎士比亚曾说“无愧于心的人什么也不怕”,良心是人的根本,良心包含着良知,一个有良心的人在说话做事与人相处方面,都能本着良知去做,人活一世,凡事都得凭自己的良心,如果你所做所为问心无愧,那你就不会觉得有恐惧感,相反你会有一种心安理得的坦然,有一种海阔天空的胸襟,有一种对人生执着的磊落。一个对自己良心并不看重的人,就不会有正直的时候,良心与你的尊贵、卑贱都无关,有良心的人是高尚的人,最终将是好心获好报。所以说用良心办案,一定是忠于事实,又忠于法律;一定是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的铁案;一定是案结事了,社会和谐,老百姓满意的好案。

第三句话就是做人要老实。老实是做人之本。老实就是诚实,老实就是厚道,老实就是认真,老实就体现了良心。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就一定能成为老实人。法官说话不可不说,但不能乱说。首先对人要平等,不能高人一等;说话要和蔼,不能盛气凌人,讲道理和法理人情要循循善诱,不可急于求成,漫不经心;对当事人态度要诚恳,不能敷衍了事应付对付等等。法官就是做人的工作,方法甚多,就不一一列举,但关键一点就是实事求是,用良心去说该说的话,有啥说啥。说话要讲艺术,因人而异,但是绝不能胡说乱说,欺骗当事人或他人。这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就是份内的工作一定做好,份外的工作尽力为之。第一,要想事,无论大事小事,只要是你的职责所在,就必须用心去想;第二就是自觉自愿去做,让别人赶着你、催着你去做,那你虽然也做了,但效果不会太好;第三是用良心去做事,这事一定是好事。大家切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一件一件地去做,凡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有的人往往不愿做小事,只想做大事,殊不知,小事乃大事的基础,没有若干小事哪有世间大事。常言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就是这个道理。做事要做一件成一件,再去做别的事,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最容易的事做起,人们才能积累经验,将军是从士兵中成长起来的,万里长城也是一石一砖砌成的,只有一件一件从点滴小事做起,才有可能将来干成世间大事。同志们,干事不能贪多,要完成一件再做下一件。千万不要事事都想做,那样只能事事无成。为什么愚公能移山,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所以说,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就是做老实人的最基本的条件。

最后一句话就是心态要平和。当今的社会利益叠加、物欲横流,各种诱惑无时无刻在影响着我们,如果心态不平和,为不当利益触动,那我们手中的审判权就会出现偏差。人生还是淡泊一点好,少一点烦恼,就会多一点快乐。不要追求过分的权力,不要盯着别人的位置心有不甘,不要为了发财而绞尽脑汁,因为人性太软弱了,经不起功名利禄的折磨。如果你贪恋富贵,就会被富贵搅得寝食不安;如果你迷恋酒色,就会跌进酒色的陷阱;如果你追求金钱,就会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如果你热衷名利,那就会被套上名缰利锁,那样定会依附权贵,看脸色行事。适当的淡泊就是认同生活,认同环境,认同自己的位置,不再因为功名利禄而斤斤计较。这里要同大家说的不是不奋斗,不拼搏,不努力,得过且过,而是让大家放下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让大家放下不必要的烦恼,让大家放下那些不应有的私心杂念。从而让大家轻装上阵,用心工作,老实做人,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充分的过好充实的每一天,那你明天的梦想不就可以实现了吗。我希望大家想开一点,豁达一些,不去攀比物质的奢华,不去攀比官位的高低,不去为了身外之物尔虞我诈、拼个你死我活,而是学会放松自己,学会欣赏生活、欣赏艺术、欣赏身边平常事物的美丽可爱,这对我们的身心健康是绝对有益的。我们所希望目标,只要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就一定会实现。

这四句话,就是我们做法官的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牢记于心的,只要做到了心态平和,为人老实,做事认真,用良心办案,那我们还会有冤假错案吗?还会有瑕疵的案件吗?乌兰察布市近300万人民一定会对我们各项审判工作表示满意的,市委也一定会对我院工作放心的。

同志们,朋友们,新的一年就要来了,新的希望,新的梦想又在召唤着我们。我们又迎来了一大批年轻干警,就在本月又有15名80后年轻人被任命为审判员。他们是乌兰察布市中院的希望。希望老同志搞好传、帮、带,让他们尽快成长,担当大任。中年同志忘我工作,不要辜负这个伟大时代,年轻人奋发拼搏,努力工作,乌兰察布法院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让我们记住今天,去拥抱充满了希望和挑战美好的明天吧!谢谢大家!

法院院长表彰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法院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广大干警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xx年法院工作的简要回顾。

20xx年,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狠抓基础建设,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有了显著的进步,20xx年,我院被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公正树形象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全市法院法庭建设优秀奖”、“先进基层党校”等荣誉;××法庭、××法庭分别荣获“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五好人民法庭”称号;在全县综合考评中,我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工作实绩突出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另外,我院多个庭,十多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法院记二等功、三等功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具体名单已经下发,希望全院干警向他们学习。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和广大干警家属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党组,向全体干警、向全体干警家属表示深深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法院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收结案数量、结案率大幅度提高。去年全院共计受理各类案件1466件,审结1417件,结案率96.66%,收结案数量、结案率均创历史最高记录;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58件,审结155件;受理民商事案件950件,审结926件;受理行政案件84件,审结82件;受理再审案件27件、审结27件;受理执行案件247件,执结227件,执行率91.90%。

——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由于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确保公正司法的措施,广大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识和审判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年所结1417件案件中,改判5件、发还9件,占0.95%,低于上级法院规定的不超过3%的要求,为历年来最低。

——为维护社会稳定尽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严打”工作的战略部署,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做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严厉打击了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维护了全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55件,其中公诉案件90件,自诉案件65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172人,召开公判大会3次,教育了群众,震慑了犯罪。

——为经济建设服务迈出较大步伐。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保护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护力度;抓好“涉企”案件的审理,始终把为企业服务做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尤其对化工总厂等一批县支柱企业进行重点保护和服务。全年共办理商事案件363件(其中“涉企”案件314件)及大量的债务案件,执行各类案件227件,为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挽回损失4800余万元。

——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努力把“司法为民”思想落实在行动上。制定了保护农民增收的十项措施,积极促进和保护全县农民增产增收;出台了“便民措施”28条,全面、系统地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开展了“帮扶特困群众家庭”活动,全院每个干警都与一个困难群众结成对子,建立一对一的帮扶。

——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重点抓了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解决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努力,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显著的变化,法院形象在群众中有了较大的改变。

——“两庭”建设再上台阶。在法院经费严重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不断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了××、××两个法庭,结束了两庭自建庭以来一直靠借房办公的历史,改扩建了××法庭,四个法庭已全部达到省法院规定的标准,全面完成法庭建设任务。

二、关于今年的法院工作。

20xx年是贯彻实施党的xx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全面做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因此,今年法院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具体到法院,就是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肖扬院长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真正弄清为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个根本问题,要把目标细化、具体化,同时找出司法能力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影响司法能力建设的主要因素,研究提高司法能力的办法措施,把党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从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把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推动人民法院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实现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建设“素质效能型”干警队伍结合起来,努力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过程成为人民法院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广大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过程。

(二)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审判队伍。

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开展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依照《法官法》的规定,切实加大审判队伍管理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

一是要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我们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巨大动力和根本保证。因此,对这次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效果。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摆单位和党员个人在宗旨意识、思想认识、司法观念、司法作风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开展“两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审判作风建设)、“两高”职业教育(法官的高尚职业、高危职业)和“两好”争创活动(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为载体,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在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在推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二是突出地抓好廉政教育。廉洁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队伍不廉,公正就难以保证。我们多次提出并反复强调:法官职业是一个“两高”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更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法官因为掌握着审判权,更容易成为一些人拉拢腐蚀的对象,稍有不慎,就可能由一名执法者变成阶下囚。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保持头脑清醒,真正做到德正风清,志存高远,修养勤廉的法德,当好人民的法官。今年要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要充分发挥好党员学校的阵地作用,坚持上好党课和廉政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层层签订责任状;突出地抓好“法官不得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这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和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等各项廉政制度;建立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对于有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查处,以纯洁法官队伍。

三是积极开展帮困助残活动。按照市、县委政法委的安排,在去年开展帮扶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帮扶对象中残疾人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院里已经同残联联系,帮我们联系一批残疾人帮扶对象,每个干警都要积极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通过经济助残、医疗帮残、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形式,为残疾人送温暖、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要树立审判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服务稳定的意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突出服务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要把“严打”作为维护稳定的重中之重,要把刑事审判作为各项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当地的状况,突出打击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惩处各种称霸一方、危害群众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严惩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各种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二是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加快我县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民商事审判中,要坚决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精心审理好各类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要积极稳妥审理好行政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年执行率不低于75%;要不断加强和规范立案、审判监督工作,做好案件评查工作。

三是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站在全局的高度,依法审理好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审判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向人大会汇报,及时反映审判情况,争取支持。凡受理、审理、执行此类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允许擅自作主,否则,出了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要特别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是农业和农民问题,可见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可以这样说,“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紧迫问题。除了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和农业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外,还要及时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民商事、行政案件涉及三农问题的,也要谨慎处理。

(三)加强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率。

注重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一大特色,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被誉为“东方经验”,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合东方人的文化观念、心理和价值观。但实行审判方式改革后,调解的比重下降,判决的比重上升。实践中,一些案件由于简单下判而带来的上诉多、申诉多、执行难乃至无休无止的上访等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今年,市政法委提出了调解率85%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调解工作。

一是要在诉讼调解方面加大力度。要树立诚信、效率、民主的司法理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水平。要积极贯彻依法调解方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既要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带来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又要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更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在坚持依法、自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适用调解,增加调解的透明度,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注重调解效果。

二是要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要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要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建立民调组织联系网络,努力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形成。各法庭和各审判庭个要在辖区的每个村庄、居委会、厂矿、机关等聘请一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和公益事业的符合条件的公民担任民事调解员,参与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形成民事审判大调解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民调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不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调解社会和民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四)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我县的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涉法上访数量不断上升,一些上访当事人,其要求的合理性与其行为的过激性交织在一起,处理起来难度加大。还有少数当事人,根本就是无理上访、闹访、缠访,借上访寻衅滋事,企图实现其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而不能实现的过分要求。信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不安定因素,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也都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地处理好群众上访问题。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依法解决什么问题。信访已经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光靠被动应付是交不了差的。推、拖、转,会更复杂。对涉及我院的案件,要实行院领导包案,庭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办法,查清问题,找准原因,限期结案。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对无理上访的,要态度明确地告知其就是无理,说服其罢访息诉,闹事的,要教育、批评直至依法制裁。不管如何解决,都要力争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地,防止越级上访,坚决避免进京上访,更不能激化矛盾,造成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重复上访,进京赴省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指导和促进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去年,我院的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是与全院干警尤其是各位庭长的努力分不开的。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并力争有更大的突破。继续实现信息、宣传和调研奖惩和通报制度,继续实行上稿奖励制度。各庭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充分反映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人民法官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报导力度。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好人民法庭建设。

一是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改善装备,努力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司法保障水平。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各法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以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并抓好落实。三是要抓好基层法庭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开展以“三化”、“六无”为目标的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即“基础建设标准化、审判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化”,“无错案、无超审限、无民转刑、无矛盾激化、无涉案上访、无违法违纪”,不断促进人民法庭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在全面做好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在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时,要善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涉法上访事件发生。通过加强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八)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

要主动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院领导要定期走访辖区内的省、市人大代表,一年不少于两次。各法庭也要加强与当地的人大代表团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多汇报,多沟通;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

同志们,我们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任务目标已经明确,措施方法也已经明确。可以这样说,我们面对的形势很好,面对的任务也艰巨和繁重。我们有决心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长征心得体会

在法院工作多年的经历中,我有幸参与了一次以“法院长征”为主题的体验活动。这个活动是为了让法院干警们亲身体验红军长征的艰辛与磨砺,增强团队合作和坚韧精神。通过这次活动,我深深体会到了长征对我们的启示与教育。

第二段:长征的磨练与坚持。

长征是一次漫长而艰辛的行军过程,法院长征也不例外。从一开始的疲劳与不适,到中途的遭遇困难和挑战,再到最后艰难地突破了一道又一道难关,我们经历了一系列的磨练和坚持。这也正是法院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情况,有些案件可能耗时耗力,但只有坚持下去,才能真正达到我们的目标。

第三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长征过程中,团队合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互相支持和鼓励,相互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团结。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法院工作中,只有各个岗位的干警密切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段:挑战与压力的应对。

长征是一次抗击自然灾害和敌人的伟大战斗,法院长征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压力。我们需要不断地面对和应对这些挑战,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只有敢于迎难而上,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更大的成绩。

第五段:从长征中汲取力量与启示。

长征是一次伟大的历程,它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历史经验和启示。在法院长征中,我们也应该从中汲取力量与启示。不仅要通过磨练和坚持培养出坚强的意志和毅力,更要重视团队合作,勇敢面对挑战,以及始终坚守信念和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责,为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总结:

通过法院长征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长征带给我们的磨砺和坚持的重要性,以及团队合作的力量和挑战与压力的应对。长征是一次伟大的历程,我们应该从中汲取力量与启示,为了公平正义而不断努力奋斗。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责,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院院长工作总结讲话材料

同志们:

就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我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今后,院长每月至少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2—3次,副院长每月至少对分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2—3次并向院长汇报。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要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在教育内容上,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个别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省高院确定的专题教育,教育干警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教育方法上,要打破“老框框”,坚持倡导性教育和警示性教育相结合,不间断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个别教育要坚持预防性教育与提示性教育相结合,针对干警容易犯错误的环节和时间,采取个别谈话、适时告诫等措施,敲警钟、筑防线。对于一个时期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第三,要加强监督,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纪检监察室、政治处等部门要对我院干警的执法行为、工作态度进行监督,促进执法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执法人员的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枉法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纪检监察要重点监督我们的执法人员是否严格秉公执法、是否廉洁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是否欺压群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发现,一律严肃处理。

法院长征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200字)。

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在深化改革、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法院干部,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名为“法院长征”的学习培训活动,深入了解了法院改革的重要性和法官的使命。在这个长征的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心得体会,今天我将就此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法律传承与司法公正(200字)。

长征过程中,我深刻领悟到法律的传承和司法公正之间的紧密联系。合理的法律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而完善的法律制度离不开司法公正的保障。在长征中,我接触到了很多案例,深感司法公正对人民群众的重要意义。无论当事人的地位如何,法官都必须站在中立、公正的立场,依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公正的司法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幸福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段:司法改革与法治信任(200字)。

长征中,我还深刻体会到司法改革对法治信任的重要性。当人们对司法系统充满信任,才能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然而,在长征中我也发现,有些法院仍然存在着司法不独立、不公正的问题,这对法治信任构成了巨大的破坏。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司法改革,推动司法公正,以增强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只有建立起人民对法院的深厚信任,才能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第四段:法官职业素养与责任(200字)。

在长征中,我深感作为一名法官,职业素养的培养和责任的担当至关重要。一个合格的法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高尚的行为操守和坚守原则的勇气。法官要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办案,无私无畏地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公平的司法服务。同时,法官还要不断自我提升,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为深化司法改革贡献力量。

第五段:展望未来(200字)。

通过这次长征,我对我国法院工作的未来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未来,我们要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加强司法公正和法治信任的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官,推动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要努力实现法院的公正廉洁,确保司法公正不被干预和损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中,法院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健康有序运行。

总结(100字)。

通过这次法院长征,我进一步认识到司法改革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明确了作为法官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只有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和法治信任,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官,才能为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稳定的实现提供坚实支撑。我将不遗余力地投入到司法改革的事业中,为我国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院院长表彰会议讲话

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市法院在这里召开20xx年度表彰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这对于进一步开创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重点行业司法保护,保障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二是争先创优硕果累累。去年,市法院再次荣立省高院集体一等功,10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表彰,市委市政府专门发文为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市法院的争先创优工作不仅为某某赢得了荣誉,增添了光彩,更为我市的“三争一创”活动树立了典型。三是为民司法关注民生。市法院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巡回审判不拘泥时间、地点,有效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构建,开展和谐共建、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切实承担起司法机关的社会责任。四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坚持业务与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一起抓。狠抓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学历提升、专业培训、司法调研、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法院已经成为一个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一块高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警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辛勤工作的法院全体干警以及长期在法院工作,并退下来的老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进入“十二五”时期,我市的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法院一定要充分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努力使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开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局面,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的战略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引导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的加速。在案件审理中,既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传统主导产业、新兴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又要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中小企业经营秩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要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推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淘汰落后产业、抑制过剩产能,又要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升级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切实履行职能,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要正确处理预防与打击、教育与疏导的关系,切实把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有效分流、共同化解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着力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执法办案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要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扎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花大气力,在加强源头治理上下硬功夫,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努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又要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理。要抓好重点领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管理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履行好新阶段人民法院担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迫切需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全体法院干警要深刻认识法院自身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个目标,坚持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来赢得司法尊严和司法权威。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大力畅通涉诉民意表达渠道,积极组织法官到基层群众中间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征询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把案件处理的过程变成思想疏导的过程,变成理顺情绪的过程,变成感情交流的过程,努力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要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依靠群众有效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不断加大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利用庆祝建党90周年的契机,结合即将在政法系统中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科学配置,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纪违法案件,一经发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希望全体法院干警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我党成立90周年,为把某某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院长工作总结讲话材料

同志们:

在世纪更替的重要时刻,我们怀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集一堂,共商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大计。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与会全体同志,向全国广大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致以新世纪的新年问候!

令人振奋的是,在新世纪的第一天,江泽民对人民法院工作做了非常重要的指示。李鹏、朱镕基、李瑞环同志也做了重要指示。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表明了党中央、全国人大会、国务院和全国政协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为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开好这次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为了进一步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五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就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主题、奋斗目标讲几点意见。

一、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基本任务。

过去的一年,我国国民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各项事业全面推进。国际形势总体对我国有利。在这样的国内外环境下,全国法院的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清理超审限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得到进一步体现。基层基础建设受到重视。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发生了积极变化。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提高。法院改革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人民法院运用审判职能惩治犯罪越来越有力,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指导思想越来越明确,调节经济关系、社会关系、促进依法行政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所有这些都为做好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去年人民法院审判事业所取得的进展来之不易。我们按照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下功夫,注意在确保公正裁判的前提下,把法律效果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确保司法公正为主线,以法院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组织保证。以建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我们采取的这些重要举措是正确的、坚决的、得力的,也是符合人民法院实际的。全国各级法院要按照江泽民关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振奋精神,继续前进”的重要指示,认真提高和深化对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在新世纪全面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国家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如何为“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人民法院在开局之年的重大任务。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同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关系十分密切。“十五”期间,我国将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其中主要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逐步推进城镇化,努力实现城乡经济良性互动;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继续完成工业化,同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跃式发展。要完成这些重大的经济发展目标,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实施“九五”计划的进程看,现代化经济建设越发展,人民法院对各类矛盾纠纷终局裁判的地位和作用就越受到重视,对人民法院依法疏导、依法调节、平等保护、公正裁判的需求就越强烈。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案件,对于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将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实施“十五”计划期间,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经济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审批。这样,过去以政府为主处理解决的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将进一步转为主要通过司法介入,依法加以解决。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公正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同时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种深刻变化,符合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加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任务,对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国的社会治安状况总体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各类犯罪不断增多,尤其是出现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新类型的犯罪活动,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人民法院必须强化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的职能。据联合国专家对29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与犯罪率进行的相关计算,发现经济发展速度与刑事案件增加之间,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存在某种同步增长关系。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看,大体也是这样。因此,我们对于改革开放条件下同各种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充分的认识,要自觉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惩处各种犯罪分子,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宁,同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做好包括司法在内的法律方面的准备,是做好入世准备中一项最为紧迫和突出的任务。这是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同时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世界贸易组织核心是《wto协议》,其中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规定了解决争端的程序和规则。但这一规则,是在美国及西方发达国家主导下制定的,在适用这些“游戏规则”,通过国际市场在全球配置资源,在经济全球化中更多地赢得“红利”方面,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具有丰富的经验,占据法律制度的优势。他们同时占有经济、科技方面的优势,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将长期存在,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因此,人民法院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熟悉并掌握世贸组织规则,充分利用我国法律资源,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做好相关司法工作,对于我国入世后趋利避害,投入竞争,在“引进来”的同时,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并在世界上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法制形象,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全国法院要竭尽全力,为迎接这场世纪性的挑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21世纪,我国社会将继续经历深刻的变化。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生产力布局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参与经济全球化潮流,都将牵动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市场经济主体和社会利益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会引发社会思想观念的巨大碰撞和变化。毫无疑问,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为主旋律的全社会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一定会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但是,不可避免地,在这种变化中也将滋生和繁衍出拜金主义、追求享乐、贪污受贿等腐败的思想和行为,并且会渗透到法院队伍中来。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将受到严重挑战,国家的司法权威将受到严重挑战,社会正义将受到严重挑战。这是全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问题。

概而言之,人民法院面对的机遇与挑战就相生相存于这些新情况、新变化之中。我们要树立起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做好各项必要的准备,开拓进取、努力作为,挑战就转变成机遇,不利因素就化为有利因素;反之,思想模糊、消极应对、无所作为,就会丧失机遇,陷入极大的被动之中,就会辜负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庄严使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法院队伍,只能做出前一种选择,切实履行新世纪的庄严使命,把人民法院工作搞得更好。

立足现实,展望未来,科学地分析形势和任务,可以确认: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提出和确立这一主题,这是人民法院在20世纪后半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丰富实践的科学结论,适应了新世纪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全社会的殷切期待,反映了人民司法事业的本质特征。“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这是一个法治化的科学命题,其基本内涵是: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要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合法,审限严格,裁判公正,依法执行。

实现这一主题,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三个代表”和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依法监督下,全面做好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这三件大事。一个主题、三件大事,是个有机整体。一个主题之下,审判是中心、队伍是关键、出路在改革。这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抓紧抓好的工作,也是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人民法院必须完成的根本任务。

二、切实抓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必须要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不断更新执法观念、提高司法水平。

首先。要强化大局意识。人民法院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才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贡献。这是人民司法工作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扬。增强大局意识就要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和服务大局。只有胸中有大局,把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与大局联系起来,认清自己的方位,工作才能有方向、有意义、有章法。“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谋势,就是谋大局,就是要跳出一时一地的局限,以宽广的眼界审时度势、权衡利弊,自觉服务、力求实效。对于关乎全局的大事,我们要做到见微知著,处置得当。如果处置不当,就会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强调大局意识,是因为在少数法院领导和法官中存在着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的现象,有的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有的心胸狭窄,以邻为壑。不仅有可能使庄严的司法工作堕落成为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工具,而且有可能造成枉法裁判的严重后果,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贻害社会主义大业。

增强大局意识,就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中国要不断发展生产力,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如果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贯穿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这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的重大职责,必须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调节各种民事关系,排解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要立足审判工作需要,深入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内容、新特点,通过审判工作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和服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与此同时,对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向我推行“西化”、“分化”战略,要保持高度警惕,对各种敌对势力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扰乱社会安定,破坏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其次,要强化服务意识。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不少地方特别是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人民群众依靠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明显增强。“有纠纷找法院”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这是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增强的标志,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然会出现的局面。案件增多的压力,案件结构的变化,案件所涉知识和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都会给司法观念、审判方式等方面带来影响。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是人民法院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必须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依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少数案件裁判不公、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问题,自觉落实和强化为民、爱民、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既严肃执法,又热情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必须不断丰富法律服务的内涵。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发布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正是一个重要体现。我们建立的司法救助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成果,是人道主义精神,维护社会正义,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深化法院改革的重要方面。我们现在实行的司法救助,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诉讼费的减、缓、免,更主要的是体现了国家审判机关对贫弱的当事人的救助职能,切实使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是对封建诉讼制度的辛辣讽刺和鞭挞。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对社会上的贫弱群体予以司法救助,使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既是一种司法保障,也是一种社会保障;既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我们建立起的司法救助制度,与以往减、缓、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已经有了根本的不同。第一,从制度上确保了贫弱群体行使诉讼权利,排除了随意性;第二,形成了规范的操作程序,实践中能很好体现司法救助的全部内涵,体现了科学性;第三,填补了法制建设中的制度空白,具有开创性。因此,司法救助制度一经公布实施,就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在司法领域进一步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一定要强化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审判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减少诉累;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提高裁判的准确性。通过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树立司法权威。

再次,要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的意识。要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对各类市场主体,要始终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是宪法和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我们必须始终坚持。

树立主体平等的司法观念在涉外审判中显得尤为重要。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将进一步融入国际市场体系,我国政府承诺遵守国际经贸规则,世贸组织成员的企业在我国从事经贸活动,如果发生诉讼,只要符合我国法律,人民法院都应一律与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同时要通过审判工作,保障和促进对外开放,依法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国家经济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从根本上增强国外投资者对我国司法的信心,树立我国司法公正的国际形象。

做好新世纪的审判工作,不但要立足于国内实际,还应该注意世界形势发展变化对审判工作的影响,以便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案件,依法维护国家利益。涉外审判的效果是全局性的,既有国内影响,也有国际影响。因此,各级人民法院在涉外审判中要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现象,自觉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和干扰。不仅要胸怀祖国,更要有宽广的世界眼光。这就要求从事涉外审判的法官既要有法学家的素养,有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也要有依法治国和放眼世界的胸襟。

做好新世纪第一年的审判工作,搞好司法保障,还必须注意做好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与台湾地区的司法互涉工作。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妥善解决好内地与香港特区、内地与澳门特区的司法协助,这是在司法领域切实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祖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的密切联系,保障香港、澳门特区的繁荣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与香港特区签署了关于民商事司法文书相互委托送达的安排,关于仲裁裁决相互委托执行的安排两个司法协助文件;与澳门特区有望在近期签署关于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这是在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之间开展司法协助的新成果,是规范内地法院与香港、澳门特区法院开展司法协助的重要文件。全国法院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好这些文件内容,切实履行文件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近几年,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司法机关之间的人员、资讯交流不断增加。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引起了很大震动和影响,执行的情况总体是好的。人民法院要继续推进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司法交流与联系,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做出积极贡献。

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关键在于继续狠抓法院队伍建设,提高人民法官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法官队伍。法官队伍建设加强了,法官具备了很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才能有根本的保证。

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仍然是新世纪第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也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不反复强调这个问题,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抓它个十年八年,我们队伍的素质就难以得到全面的提高,队伍的面貌就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我们在新世纪也就难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也难以真正树立起来。要树立人民法院的权威,就必须对人民法官的素质有比常人更高的要求。因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品德好的队伍,才能真正赢得社会的尊重。我们有些同志常常抱怨司法缺乏权威。这是事实,也是现实。我常常为此感到非常焦虑和忧心忡忡,也常常思索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现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如果队伍素质低下,如果工作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满意,又怎么能有权威呢?因此,要树立司法权威,必须从我们自身做起,从提高队伍素质做起。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首先必须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把这个根本抓住了,抓好了,队伍建设就有了前提和基础。要继续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武装各级法院领导和全体法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着力在解决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问题上下功夫,督促和帮助广大法官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理论修养,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精神境界。不管世界风云如何变幻,这些都决不能动摇。不坚持这一点,就不是合格的领导者和合格的人民法官。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全国法院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握精神实质,用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指导法院工作。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看看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符合的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不符合的就要坚决纠正。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进一步推动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保持司法廉洁。反腐倡廉是一项重大的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战略任务,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常抓不懈。许多国家的历史经验证明,在现代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社会发生着深刻变化,利益格局调整加快,腐败现象往往易发多发。对此,既要正确认识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和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采取严厉措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又要看到当前正处在腐败现象容易滋生蔓延的特殊历史时期,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决不能因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就放松反腐败斗争,也不能因情况复杂,对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产生畏难情绪或者时紧时松。如果对队伍中发生的腐败现象不作坚决斗争,就会失去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威的信赖,就会降低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就会从根本上动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地位。因此,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江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继续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要将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寓于法院各项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积极探索建立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全国法院的领导必须在司法廉洁方面作出表率,同时按照各项廉政制度的规定,对法院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切实提高法院队伍抵御各种腐朽风气侵蚀的能力。

法院院长新年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全体干警及家属:

大家晚上好!

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20xx年的帷幕已经拉开。在此,我谨代表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向全体员工及员工亲属致以最诚挚的新年祝福!

过去的xx年,是我院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

全院职工同心同德,坚定信心,坚持把贯彻为民办院宗旨,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病人负担,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放在首位,优质服务体系建设不断迈进,医疗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医疗技术有新突破,业务量快速增长,社会综合满意度持续提升。全院上下隆重庆祝建院70周年,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成就感到无比自豪,决心在新的起点上把创建浙中名院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顺利承办’全国医院院长高层论坛,推广我院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温州医学院附属东阳医院顺利挂牌,医院凭借自身实力跻身大学附属医院行列,促进了教学、科研长足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医疗综合大楼成功奠基,北区第二住院大楼如期竣工,技术、服务、设施、规模又上新台阶。

职工生活继续改善,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提升,技术队伍和谐稳定。举全院之力,积极参加应对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东阳地区的人民健康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医院荣获全国医药卫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建设与发展成就受到广泛关注。20xx年是我国推行新的医药卫生改革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为民办院的宗旨,坚持低成本广服务的经营策略不变,继续实施均次费用控制、药品控制、缩短平均住院日的措施,让病员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水平。

继续以重点项目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医疗技术进步。强化青年医护人员的培养教育,提升高素质人才的培育进程。构建新的护理队伍管理体系,推行护士职业阶梯制。进一步加强科研、教学工作,争取在医学科技进步方面有新突破。

引入品管圈、丰田生产方式(tps)等先进管理工具,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做好医疗综合大楼工程项目的管理,为建设一流的医院建筑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标准化保障管理与服务体系,提升后勤工作效能。

在当前新医改形势下,医药卫生体制将进行重大变革,我院的建设和发展面临新机遇,也会遇到新挑战。我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一定能够在新的一年里,克服时艰,获得又好又快发展。

最后,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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