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治理工作方案(通用12篇)

时间:2023-11-06 12:22:13 作者:笔尘 乡村基层治理工作方案(通用12篇)

一个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以下是经过认真筛选和整理的精选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因地制宜,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二是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平台的群众基础,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三是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都配备至少2名后备干部。设立乡村振兴专干,每个村(居)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名乡村振兴专干。深入排查、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加强对有困难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査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报数。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逐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深化村级民主协商,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推进农村协商示范点建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等平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系列宣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示范、人人守诚信、村村讲信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志愿服务经常化。不断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宣传部、农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道徳模范引领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宣传部、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技防系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层救灾减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査和专项治理。(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经科信局、公安厅、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行太湖支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驻村法律服务、巡回法庭等方式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合等多元化解平合建设,推动调解、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街接、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民法庭与地方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将“茶室文化”、“六尺巷文化”等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纠纷处理中,促进法理情的通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明确小微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把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加强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委监委、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合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吸纳农村妇女群众中热心村务、影响力强的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妇女代表担任村“两委”。拓展村级团组织服务阵地,激发和增强村级团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返乡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及其他贤达之人发挥价值引领和文化治理作用,参与乡村治理。(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重心下移,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完善乡级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提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能力。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政法委、编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工作安排。

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1.开展治理宣传。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2.指导示范创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结合优势,充分挖掘长处,发扬自身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新手段。县委农办适时组织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互看互学,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强化落实措施。省级试点示范乡江塘乡和14个省级试点示范村(具体名单附后)要先行先试,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示范典型。

4.总结典型经验。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认真总结乡村治理的创新做法,认真提炼总结,形成试点乡镇,试点村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要紧扣乡村治理有效的主题,突出主要做法和重点工作,彰显地方特色,侧重于乡村治理某一方面典型做法与经验的总结,避免面面俱到,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文字凝练、形式多样,引领性强,保证典型经验的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县委农办将各地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5.组织评先评优。县委农办将根据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和单位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评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乡村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镇村,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时间安排。

试点周期3年,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全面调查摸底,优选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制定《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项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负责工作人员,各乡镇、各试点村要结合自身典型做法,明确试点思路,明细试点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各试点乡镇、试点村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在全县推广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典型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对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县复制推广,形成我县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4.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1-3月,申请对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委将把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县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纪委监委、民政、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形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制订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适时督促检查,查找剖析问题,开展研究会商,推动促进工作进展。对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将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纳入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两查一考”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乡村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专题研讨班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创建经济强县、美丽武强,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

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协助乡镇、村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确立了“乡村振兴先行镇”发展目标。为确保我镇鸣鹿村创建示范村按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特制定“乡村振兴先行镇”建设实施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创建示范县目标,牢牢把握富泉镇的目标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先行镇战略,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产业兴旺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走符合宝城实际、具有富泉镇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循序渐进,扎实推进。

1、实施沿湖风貌塑造工作。抓住兰家湾大桥建设机遇,逐渐改善鸣鹿村现有沿湖观湖岸风貌,使鸣鹿村旅游资源提档升级。

2、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在全村范围内居住点和公路沿线均完善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机制。各畜禽养殖点,禁止直排直放,对排放物必须进行达标处理,实行达标排放,严禁乱排乱放,倡导进行循环绿色利用。全面深化河长制,深入开展“河畅、水清、岸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完善水源地和“禁养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实施农村户户通工程,确保鸣鹿村每一个主要聚集点都有公路直达,进一步拓展乡村道路生命安防工程,加大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路口警示装置、波形护栏安装力度,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使下符桥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能力持续强化。

(一)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一抓双促”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建“四提四增”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合适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发挥基层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村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四联四帮”工程,有效融合“双培双带”先锋行动、党员承诺践诺、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推动党员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发挥积极作用。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民生工程、阳光村务、村民救助和保障等突出领域,完善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全覆盖,把小微权力行使纳入巡察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二)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4.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参事议事,推进村委会班子和村民小组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5.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以提案、会议、座谈、听证、论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等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引导村民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级事务。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6.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加强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7.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台等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杜绝“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8.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吞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四)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9.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平台作用,大力宣讲好人好事和革命故事,弘扬体现下符桥镇的红色基因、时代精神和改革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10.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把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11.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健全“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引导群众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积极推行“文明银行”做法,褒扬善行义举。及时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2.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进“送戏进村”、送文化(图书、电影)下乡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做好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旅游的有机结合,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3.发展富民特色产业。加强乡村特色产业规划引领,支持各地利用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推动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带动更多群众发展。鼓励和支持通过“电商+”“文旅+”等渠道,融合发展乡村富民产业。

1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下符桥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督查考核。

1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整治“三大革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加大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力度,推深做实林长制,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和“五绿”工作,持续推进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提升村庄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家园。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镇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召开动员会议。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明确一个乡村治理示范村先行试点,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适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对各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估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归纳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拓宽乡村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严格督促检查。强化开展督查指导,查找剖析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推动工作进展。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佳,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问责。

(四)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和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形成乡村治理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15个选派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13个脱贫村和2个乡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县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有效、扎实推进xxxx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依据xxxx县20xx—2020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典型引路、连线扩面”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20xx年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城乡共建”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县域经济富强、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美、生态环境优美”新xxxx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20xx年全力抓好36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县级以上重点示范村12个,示范村12个,巩固提高村12个。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重点示范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比重达到30%以上,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或其他技能。

(三)农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上,且具有抗御本地区基本烈度地震能力,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电话(含移动电话)入户达到全覆盖,人畜安全饮水率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农村绿化面积,建设美丽新农村。

(四)村庄建设有序整洁。合理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村间街道实现硬化、美化、绿化、新化、净化、亮化等,建有基本排水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五)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80%以上,村两委会班子团结和谐、制度健全,“双高双普”目标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有完备的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图书室及健身设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节约土地、完善功能、方便群众、超前发展”原则,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村庄建设及旧村改造规划,切实增强规划连续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实用性。(牵头单位:住建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住建局、新农办、农林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引领发展产业。根据各示范村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规划猕猴桃产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手工布艺等一批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引领全县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一村一品”彰显特色,产品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新农办、财政局、发改局、畜牧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发办、科技局)。

(三)建设完善阵地。阵地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基础、促发展、壮实力、构和谐的重要载体。20xx年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完成村级两委会阵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组织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新农办、住建局、民政局、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

(四)建设文化广场。以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综合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20xx年全面建成15个示范村文化广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农家书屋,充分发挥其作用。(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财政局、国土局、文广局)。

(五)强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达标,实现“六化”和“六个一”的目标,“六化”即:道路硬化,边沟围墙一体化,村道路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文化活动经常化。“六个一”即:有一个科技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有一个幼儿园,有一个休闲健身场所,有一个便民超市,有一个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发改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发办、国土局、电力局、卫生局、教育局)。

(六)整治村容村貌。结合“四城联创”目标,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积极实施“五化”、“一池四改”、“绿色家园”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实现村庄美、环境好,辐射带动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卫生局、创建办、农工部、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财政局)。

(七)强化技能培训。按照各村产业发展实际,因村、因人、因时而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和乡土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对猕猴桃产业和手工布艺从业人员的培训,实现“一户一策”、“一人一技”,提高广大农民实用技能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人社局、畜牧局、科技局、农发办、财政局、教育局、科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党校、教育局、工商联)。

(八)创建学习型村镇。按照《创建学习型村镇实施方案》要求,以“一镇两村”示范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指导、强化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群众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新农办、信息办、广播电视台、妇联、团县委)。

(九)提高农民素质。利用春节、农村古庙会、夏日纳凉晚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按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全县12个重点示范村进行精神文明户创选评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好公婆、好媳妇、十大孝子”进行表彰。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身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等行为宣传报道,加大群防群控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文明办、计生局、广播电视台、信息办、团县委、妇联、信访局、文广局)。

(一)规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31日)。按照新农村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选址、村庄建设、旧村改造、产业发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各个项目的前期资金筹措等工作。特别要做好猕猴桃产业发展前期的土地流转、规划、苗木购置、栽植及春季田间管理工作,以及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11月10日)。具体实施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是推进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建设,积极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发展“一村一品”。要根据农时气候及猕猴桃生长特点,及时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结合“三夏、三秋四禁止”活动,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村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确保乡村环境卫生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31日)。对新农村建设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和考核验收总结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继续采取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各镇(中心)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包抓机制。牵头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各级干部要带头宣讲新农村建设理论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美丽新农村、新风貌、新农民、新科技、新政策等。及时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融入新农村,丰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三)加大投入,增强后劲。县上继续按照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部门帮扶、项目捆绑”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阵地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涉农项目和补助资金,重点向示范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引导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夯实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逐步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真正实现农村农民共享改革成果。同时,要严格按照《xxxx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xxxx县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类规划设计指标完成情况,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投入情况等全面进行考核。

(四)合力共建,齐抓共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地缘、亲缘、人缘等关系,组织引导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企业帮扶,增强村企之间的联系,共同发展实现双赢。通过“同乡联谊”活动,吸引县外能人回乡投资建设,为家乡做贡献。邀请曾在我县工作过的领导干部回乡视察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帮扶单位与镇(中心)、村的联系,充分调动帮扶单位和包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明确主体,发挥作用。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谁投资谁受益等奖补政策,调动农民群众自己投入发展产业、改善环境的积极性。对于村内集体公益项目建设,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坚决杜绝村集体举债搞建设,倡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六)示范引领,树立典型。县、镇(中心)、村都要着力培养和选好各类典型,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以典型示范、典型带动促进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

(七)加大督查,严格奖惩。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镇(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年新农村建设成绩突出的镇(中心)进行表彰,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镇(中心),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对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排在最后一名的镇(中心)给予经济处罚,由纪委、组织部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帮扶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显著的包扶单位,在次年农业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乡村基层治理方案

根据《**委组织部关于抓紧上报“难点村名单及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镇村级管理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对照省委关于难点村的界定标准,我镇高皇村属于“班子建设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类型村。高皇村总人口1700人,耕地面积2080亩,8个村民小组,36名党员,该村由于村干部不团结,宗族势力较大,村党组织号召力不强,导致该村三年未能发展党员,村级集体经济瘫痪。

力争用3年时间,使现有“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提高该村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解除宗族势力对级公共事务的影响,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消除“发展党员空白”现象;促进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镇党委成立把“难点村”治理领导小组,把“难点村”治理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党委副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加强村领导班子力量,镇党委从政府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到村任挂职支部书记,从本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中选拔一名干部充实到村班子中去。

2、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引导村民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

3、健全制度,综合治理。

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群众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依法打击村黑恶势力维护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强化问责,加强督查。

治理工作组加强督导,每月一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难点村”治理台帐,实行销号制度,做到治理工作不达标,工组不离村。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整顿工作责任制办事,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镇领导小组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负起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具体指导的责任,要根据工作的进程,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注意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有序向前发展。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xx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xx-20xx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

(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xx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

(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xx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xx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xx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xx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xx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为引领,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污水治理与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搞“大干快上”“硬干蛮干”。优先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村庄,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分类分步、循序渐进,稳步有序推进污水有效治理。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5.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治理目标。

xx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力争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已经改厕的村庄灵活运用简便、易行、有效的处理工艺和模式,使改厕后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全县农村村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规划引领,科学推进污水治理。

6.开展治理状况调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村庄名称、居民户数、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条件,村庄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类别、排放要求(执行排放标准),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实际处理水量、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运维费用等,形成现状基础台账,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于xx年5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报告和台账(填报附件)报送县环境攻坚办土壤工作部。

7.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结合村庄实际,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和落地,合理确定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模式、项目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通过规划实施,使改厕、污水治理、坑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8.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序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以城带乡(村)模式,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外延伸覆盖;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附近村庄,酌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人口较为集中,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在完成改厕的基础上,要对其他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简易生态处理;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小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选择分散式、单户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缺水或污水产生量较小村庄,以及暂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重点推进厕所改造,明确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排放要求,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9.灵活选择治理技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度、环境约束条件、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灵活运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治理工艺。要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效益高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自然生态条件,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方式,确保治理方式经济、简便、适用、有效。

10.防止“一刀切”。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要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街道)要突出重点村,稳步梯次推进。

(三)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11.突出重点区域。在力争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治理目标的前提下,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附近、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村庄,以及“千万工程”示范村、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

12.分类分步实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开展污水的初步收集和简易处理,不求一步到位,在防止污水乱排乱放的前提下,预留下一步污水治理提标提质的空间。

13.把握时间节点。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重点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定本年度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协调资金到位。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庄及农户,建立农户电子档案,并完成建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县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组织人员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市直相关部门将开展抽查。

(四)统筹兼顾,形成污水治理合力。

14.加强工作统筹。在工作安排、资金保障、督导落实上,生态环境要与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统筹;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村庄实用性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的衔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5.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相衔接。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整合使用相关项目资金,推进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后期污水处理预留建设空间。已改厕的,将厕所粪污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充分衔接。

(五)建管并重,确保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16.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17.开展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对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装置)全面摸排,逐一查明原因,分类整治。9月底前,省市将组织开展一次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出现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维的问题,将向县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

18.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县级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前上报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县政府将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工作;乡镇(街道)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乡镇(街道)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等活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建成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提请约谈。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筑府办函[20**]132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科技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园林城市特色区、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立即对全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

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x、**x、**x、**x、**x、**x。

(一)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阶段(20**年6月8日至7月10日)。

公司各工程处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并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以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脚手架、模板工程、卸料平台、深基坑(边坡)、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

(二)全面整改和治理阶段(20**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各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料,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排查、并做好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方案,24小时监测监控。

(三)全面督查和督促整改提高阶段(20**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对所属项目部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工程处要100%进行督查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综合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

(一)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证是否相符。

(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在生产作业场所上墙。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演练。

(四)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此项工作,是否有记录、有台帐。

(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六)项目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的方案及措施。

(七)项目是否制定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

(八)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形成良好的安全环境。

请各处、项目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时每月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xx〕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一)培育申报(20xx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xx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xx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xx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努力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xx市、安宁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制订xx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基本方略,以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为新起点,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奋力开创滇中产业高地、现代花园城市建设新局面,将连然农村地区建设成为现代与古朴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新农村。

(一)农村改路。全面实施我街道“十三五”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逐步启动有重要经济作用、对路网功能作用较大大联网公路,进一步完善连然街道公路路网。全街道自然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及10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率巩固在100%。(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二)农村改房

1. 积极组织开展《安宁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xx—20xx)》专家评审及规划报批工作,以便能尽快对我街道新一轮乡村建设工作予以指导;制定、设施《安宁市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有条件办理规划手续的农房建设100%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继续完善《村庄规划专管员制度》,不断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结合连然街道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确定连然域村庄建设体系布局图及各片区村庄产业、村庄特色风貌发展方向,指导好各行政村、自然村村庄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圆满完成安宁市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安宁市临危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好“控增量、消存量”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拆违任务。(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三)农村改水。有效解决0.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街道自来水覆盖率达100%,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在93%。(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四)农村改电。巩固提升农村通电率100%、1户1表改造率100%建设成果,完成投资702万元,因地制宜地做好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农村电压合格率达98.5%,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87%。继续巩固行政村100%通光纤成果,力争70%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农村改圈。积极做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工作,禽类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畜类达60%以上,处理利用畜禽粪污12万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六)农村改厕

1. 农村公厕。按照《安宁市城市公厕管理服务标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农村免费开放公厕管理服务质量达标并长期保持。(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以整村推进方式,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74座。(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委会)

(七)农村改灶。推广农村省柴节煤炉灶200眼。(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八)清洁水源。依法依规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严禁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水源地村庄污水处理100%覆盖。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设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九)清洁田园。做好秸杆还田示范推广工作,全年完成秸秆还田300亩,完成饲料化利用100吨,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率达95%。

全面推进农用薄膜资源化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因品种、因覆膜时期、因薄膜寿命对废旧农用薄膜进行综合治理,采用机械净化和人工净化等形式,对废旧农用薄膜进行清洗回收,防止随地丢弃形成白色污染和焚烧造成大气污染。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化体系,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宣传废旧地膜残留污染危害的严重性,提高回收残膜的自觉性,使地膜覆盖和设施栽培的增产、增收潜力得以长期发挥,同时根据资金配套情况逐步推广生物降解膜覆盖技术,全街道农用地膜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十)清洁家园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100%的建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15%。

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积极推广示范村建设经验做法,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推进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优先在农业比重较大的街道办开展农村阳光堆肥房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以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标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巩固在100%,继续实施连然街道整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3个建制村、12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制村100%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中心、各村委会)

(十一)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安宁市关于xx-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要求,今年全街道力争创建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0月底前进行初验收申报。

(十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的基础上,持续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力抓手,重点做好清理陈年垃圾、整治“四乱五堆”、整治村庄道路环境、整治乱贴乱画四项清理整治工作,着力健全完善村庄保洁队伍管理、农户“门前三包”、农村公厕管理、保洁收费四项制度。推行农村环卫保洁划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乡村环境卫生网络化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各中心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人员配备,安排充足经费,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各项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全面落实街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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