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冬流感防控知识 秋冬季学校疫情防控方案(模板5篇)

时间:2023-10-07 19:47:29 作者:琉璃 2023年秋冬流感防控知识 秋冬季学校疫情防控方案(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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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流感防控知识篇一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秋冬开学专项督导和“三服务”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转)发的《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绍兴市教育系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切断校外感染输入校园和防止校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防控和返校开学“两手抓、两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做好组织领导准备。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思想,制定建立“三案六组九制度”。周密制订学校开学师生返岗复学工作方案,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师生“违禁返校”事件处置预案,围绕“防输入、防感染”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并开展演练。建立体温检测、疫情摸排、后勤保障、教学管理、联络接待、应急处置等六个工作组,建立属地派出所、疾控中心、社区(村)、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和学校领导、班主任、校医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做、环节无疏漏、流程相衔接。细化环境清洁消毒、错时错峰返校、体温一日两测、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分散进餐、缺课登记跟踪、师生关爱帮扶、疫情信息报告、一例双查追责等九项制度,抓好制度机制防疫。

(二)摸准受控返校人员。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窗口期,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申报制度,做好“一人一表”健康登记。每天摸排师生“健康码”赋码、居家体温检测等状况,摸清有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的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等动态信息,摸清从绍兴市外返绍后接受医学观察情况。各校要根据“一人一表”摸排出不能返校的师生名单,名单要同时通报当地镇街、社区(村),并借助校地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医学观察工作。掌握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港澳台师生等拟返绍和购票信息,妥善做好信息比对和劝阻返校工作。

(三)预备防控物资设施。各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在开学前一周配置到位疫情防控所需足量物资,主要包括口罩、体温检测仪、隔离线桩、洗手液、消毒液等,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与完备,因需设置好校门以内区域的体温检测点及风雨棚、检测分流通道。在离校门口最近处设置好至少一个临时隔离室,有住校生的学校还要在宿舍区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要有明显标识,数量应参照住校生人数按比例设定。临时隔离室可参照省教育厅《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设置,在当地卫健部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设置运作。

(四)开展环境清洁消毒。开学前一周,各校要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对校园内大门、门卫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包括功能教室、实训场所)、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会议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清洁,卫生间配备足量的洗手液。要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合理安排消毒间隔次数,按规定做好消毒后地面、台面等残留物的清洁,并做好室内场所通风工作。

(五)提前告知开学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全市中小学原则上实行分类、错峰开学(具体开学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开学时间正式明确后,市教育局提前一周通过越牛新闻、绍兴教育公众号、中小学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各地各学校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将错时错峰开学时间告知每一位师生,提醒学生一律不得早于规定时间返校,强调“绿码”按时返校和“黄码、橙码(即境外来绍人员)、红码”医学观察的规定。

(六)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学校要根据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在开学一周前做好对教职工以及相关工作组成员的防控知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防疫培训,指导做到规范值守、温情劝导、刚性执行。学校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标语等途径,做好国家防疫政策、科学防疫常识的校园宣传工作。要通过短信、微视频等提前向家长推送学校开学疫情防控规定、受控返校措施、测温流程、日常卫生习惯、活动就餐规定等,确保早知晓、早准备。

(七)引导教师提前返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引导离绍教师及时返回绍兴,并按规定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按照“留足预留量、保证线上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原则,分批分类有序做好教职工的返校工作。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前返校,统筹做好复学准备工作。符合返岗条件的教职工原则上至少在学生返校三天前全部到岗到位,并统筹开展专项培训、防疫准备。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受控”教职工,学校要做好岗位补缺等相关准备工作。

(八)调整优化教学计划。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线上教育教学与线下常态教育教学的统筹衔接工作,通过对学生线上居家学习情况的科学测评、诊断摸底,及时调整好新学期的教育教学计划,科学确定教学起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工作,适当增加户外体育活动和自习时间,并切实加强近视联防联控工作。开学后将统筹相应时间弥补教学时间不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有序组织错时返校。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研商后,统筹离绍学生返绍返校时间,科学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根据错时错峰要求,组织学生分批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批次安排另行通知。各校实行“一校一策”错时上学和弹性离校,尽量错开上下班高峰,尽力避免校门口家长大量集聚,原则上500人以上学校应采取分年级错时上、下学办法,尤其是开学第一天上午要有充裕时间用于安排学生有序错峰返校,确保进校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井然有序。

(十)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各校要加强开学返校时校园周边的交通组织工作,在当地交警部门的支持下有效疏解开学交通压力。全力做好离绍返校师生从车站到学校的接运工作,不提倡师生员工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班)。校车按国家疾控中心相关技术方案消毒和组织乘坐。公交专线或校车司乘人员防疫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强化全员体温检测。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检查点,按照“不漏一车、不少一人”要求,对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严格实施“一问、二测、三查、四处置”的“受控进入”校门检查流程。根据市教育局《师生体温检测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另发,具体流程见后),细化本校的操作办法和应急处置流程,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必须逐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进校。校内宿舍楼、食堂入口也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对住校师生实行每日晨、午、傍晚、寝前体温四检,对其他师生实行至少每日晨、午体温两检,对员工实施每日晨、午、晚体温三检。非本校师生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要落实专人接待,控制在校时长。

(十二)严格落实“七个一律”。各地各校要坚持师生员工返校条件,严格做到:无“健康码”绿码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有发烧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曾被确诊、疑似或接受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且无医疗机构治愈证明或无当地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规定需要隔离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另外,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家长一律不得入园;中小学家长一律不进校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式配送,一律不得进校园。

(十三)精准实施应急处置。学校如发现教职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按照“第一时间隔离、送医、报告”的原则,对有发烧或咳嗽症状的学生,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并引导至校内“临时隔离点”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教职工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直接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近期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的师生员工,直接拨打120处置。做好有发烧或有咳嗽等症状师生员工离校情况登记,并当天录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如果出现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按照《指引》采取措施,并及时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人员马上实施隔离措施,及时将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救治等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十四)强化违禁处置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强行返校的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拨打110处置或拨打120送医;若体温正常的,通过校地联防联控机制直接送回其家庭。如遇学生或家长不配合检查、挑衅滋事、干扰学校秩序的,则会同当地公安、疾控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其进校,并及时向属地防控指挥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突发情况和处置信息。

(十五)实施校内网格管理。全面实施校内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班级、每个教室、每间宿舍划分为网格单元,落实班主任、宿管员、寝室长为网格员,指导师生在疫情期间不串门、不在校外租房居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和温馨提示。校医务室要做好医务人员值班值守安排。建立疫情期间学生出校门登记基本信息制度,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出校门,尽量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

(十六)坚决做到“八个暂停”。各校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体育课尽量安排户外空旷的场地进行。同时,落实“八个暂停”要求,即暂停学生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暂停组织学生参加离校类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生除外);暂停走读生晚自修;暂停组织教师参加离校教研活动;暂停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如家长有强烈需求的,学校可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托管,不宜安排跨年级班级组班避免交叉接触);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暂停中小学校内超市营业;暂停使用所有空调(预先切断电源)。

(十七)强化饮食卫生管理。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定期科学安排环境消杀工作。废弃口罩放置在设有标志的带盖垃圾专用桶内,校内医疗废弃物、隔离观察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设施消毒每天2次,食堂、餐厅每日至少消毒一次,严防环境消杀带来的次生灾害。加强对食堂、饮用水和校外配餐等检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与存储、加工,食堂员工体温检测,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推行分餐制或食堂送餐制,可通过统一配餐、错时用餐、单边隔位就座、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集中就餐人员密度。督促学生餐前餐后勤洗手,每批用餐结束后对餐桌位等做好清洁。暂停校外人员在学校食堂用餐。

(十八)强化师生住校管理。师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每个宿舍区要安排专门人员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落实一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带班,做好住校师生的身份检验和体温检测工作。要教育指导住校生做好寝室卫生,做好寝室定期通风;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牙刷等用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严禁非本宿舍区住宿师生进入,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暂不住校。各地各校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开学后的两周内是否安排住校生回家。要切实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十九)强化健康教育管理。各地各校要引导师生按照《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引导师生员工在疫情解除前不去疫情重点防控地区,避免接触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减少外出活动,不集会、不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充分运用“开学第一课”等手段,将防疫知识教育结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引导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交谈、就餐等保持适当距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师生养成勤洗手、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的卫生礼仪。

(二十)强化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严格返岗复学审查制度,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属地防控指挥部等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证明返岗复学。严格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报告属地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二十一)强化师生关爱帮扶。整合学校心理工作力量,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心理支持。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正常开学后要建立关爱台账。对接受隔离的学生组织开展定人定时访问,做好居家生活、心理疏导和学习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返校后,学校要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予以帮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援鄂医疗队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坚持“一人一案”落实日常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

(二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个学校及时宣传疫情情况、最新政策,深入挖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大国担当、全民抗疫、一线战疫”等生动事例,因校制宜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生命观、价值观。做好家长和学生中对防控措施有情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到可疑对象一个不漏,尽力打消不具备返校条件师生的返校念头。加强网络谣言的动态巡查监测,教育师生员工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组织专人关注各类舆情,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置。

(二十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市)教体局应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开学师生返校工作方案,加强对所辖学校的疫情防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执行“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会同当地卫健部门组织审定各校开学工作“一校一方案”并进行开学准备工作到位情况的评估验收,未能通过的坚决不予开学,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十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围绕开学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相关校领导任组长,各司其职做好预案制订、职责分解、工作培训、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建立学校、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收集和确认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按规定渠道和要求及时报送。

(二十五)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学需要凝聚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力量。各地各校党组织要统筹调动整合基层党组织各方资源,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包干责任。充分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力量,提高全校防控积极性和有效性。及时关注和掌握“返校”人员情绪动态,深入细致排查疫情和不稳定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各类涉疫涉稳纠纷,真正让师生“足不出户”即可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严防发生因疫情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责任。

(二十六)严肃实施督查追责。各区、县(市)教体局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督导部门、责任督学要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对未如实上报健康信息的学生家长和教职工,要敦促其如实按时填报,必要时可通报属地防控指挥部协同做好工作。对摸排工作出现漏报、瞒报或工作不到位的教职员工,对未按本方案规定擅自组织学生返校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师生大面积交叉感染的学校,对督导力量不到位的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问责。

以上工作方案具体结束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秋冬流感防控知识篇二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期通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形势后,我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措施认真部署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3月3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我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后,卫生局朱宁政局长非常重视,要求主管局长认真部署防控措施。4月5日,主管局长单玉兰(负责卫生应急和疾病防控工作)在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局各股室的周例会上,从“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医疗救治工作,配合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4个方面做了部署安排。强调要密切关注、并认真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行全面监控,并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势,正确舆论引导,宣传预防知识,做好自我保护。

(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措施落实

4月16日,县卫生局制订下发了《西吉县卫生系统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确立了西吉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为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医院,成立西吉县卫生系统人感染h7n9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组,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医疗救援和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成立组织,落实工作职责。

转发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强化人员培训,做好应急保障

根据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对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针对疫情的判断、流调、采样、消杀、医疗转运、应急防护、医疗诊断、治疗等应急处置能力。并要求各级医疗(特备是定点救治机构)和疾病防控、卫生监督机构,强化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充足。

目前,县人民医院贮备隔离衣20套,消毒器材2套,病房2间,病床2张。中医院贮备消毒液5件,隔离衣10套。两院分别贮备了心电监护仪、呼吸机、紫外线灯、除颤仪、救护车辆等设备,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四)、强化预警监测,做好信息报告

进一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强化流感、不明原因发热、不明原因肺炎和人禽流感等疾病的诊断和研判,并针对疫情迅速进行网络直报,并报告当地疾控和卫生行政部门,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早治疗,把疫情消灭于萌芽状态。

西吉县卫生局加强卫生应急值班制度,实施24小时值班抽查和报告制度,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值班情况良好。县卫生监督所与4月8日至4月15日对全县25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部分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进行了传染病执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

文档为doc格式

秋冬流感防控知识篇三

2021年秋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性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秋冬流感防控知识篇四

为做好全县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和幼儿园中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均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防控工作专班。

(一)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学生应急演练。同时,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

(二)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积极排查各类危险因素,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同时,按照中小学校学生人数翻印《致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并做到每位中小学生和幼儿及其家长人手一份。

(一)晨检

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以班为单位每天开展晨检(包括问、看、查),各班班主任为晨检责任人,晨检工作的重点人群为有外籍人员接触史及国外旅游史者;晨检时发现有症状(咳嗽、咽痛)的学生要进行体温测量。晨检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晨检和午检工作日志》(附件2、3)中备查;对因病缺课学生要查明原因,并做好登记。

(二)午检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做好晨检的同时,要进行午检。中小学校下午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随时关注学生及幼儿的健康状况,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为午检责任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托幼机构要在中午或下午第一节课时进行午检,中午午休的保育员和下午第一节任课教师为午检责任人。午检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晨检和午检工作日志》(附件2、3)备查。

(三)医学跟踪观察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从疫区国家和地区归来的师生进行医学跟踪观察,准确掌握其回国时间、路线等信息,并要求其居家观察满7天。跟踪观察责任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回国人员回国后的健康状况,并记录观察情况(附件4)备查。

(四)信息报告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报告,各校班主任为晨检和午检的信息报告责任人,学校每天汇总附件2、3、4的信息备查,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随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

晨检和午检发现有症状者和医学跟踪观察中发现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外宾、学者及归国人员,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要在第一时间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局报告,县教育局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六)健康教育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使用〈甲型h1n1流感防治手册〉(学生版)的通知》(鄂教体艺函[20xx]8号)的要求,做好该《防治手册》的征订和使用工作。

1、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所有班级均要上一节甲型h1n1流感防控为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举办一次以“了解甲型h1n1流感”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3、办一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刊(宣传板报)。

(七)环境卫生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彻底清除校园垃圾、消灭蚊蝇滋生地、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学校教育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

(八)做好中考期间的防控工作

高考刚刚结束,中考时间临近,县教育局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病例,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各地在中考过程中,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要督促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和及时询问监考人员和考生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病例,按照防控工作预案,采取措施,科学处置。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工作日的当天14时前,将附件5报至县级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县防控指挥部;县防控指挥部将附件4、5审核汇总后,于当日16时将附件5报市防控指挥部。

秋冬流感防控知识篇五

依托县疾控中心成立县级疫情防控专家队伍,专业涵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xx县卫生健康局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xx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组关于印发xx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20xx版)的通知》(x新冠肺炎防指综[20xx]68号)《xx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xx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和《xx县新型冠状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xx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当前县内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本地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力争不发生本土病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和散发病例,严防聚集性疫情,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1.坚持防控指挥体系不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抓紧完善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等方面的工作,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2.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局机关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相应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合理调整充实防控队伍,保持防控力量,做到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督促指导各行业、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二)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各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门诊要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挂号、收费、化验、影像检查、医疗处置、取药在该区域独立完成,规范院感、诊疗布局,完善就诊管理。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落实查验健康码,加强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做好规范诊断排查。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常规监测,大力推进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与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实验室检测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与报告、实时预警。

(三)强化核酸检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全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做好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核酸检测工作。

1.落实8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莲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8类重点人群要做到“应检尽检”,并根据不同情况定期检测。

2.强化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各医疗单位结合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从事冷链人员名单,每周三落实从事冷链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3.强化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县疾控中心定期对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外环境(含食品)进行抽检,对监测检测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并加强专业指导。

(四)加强高风险人群管理。加强对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入莲返莲人员排查、核实、管控,严防疫情输入。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实施境外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境外入莲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x+7+7天等防控措施,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返莲人员,落实省内“点对点” 接回、社区(村)登记、“7+7”后续医学观察(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管理条件的,必须落实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管理的, 居家隔离期间必须单人单间、戴口罩和严格落实7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参加聚集和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外出必须经过挂村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才可外出,且外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者,要主动报告至村(社区),第一时间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管理条件的,必须落实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确保落实“四早”要求。

2.加强高中风险地区入莲返莲人员管控。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莲返莲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要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入莲返莲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分别在观察第1、3、7、9、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3.自中高风险地区近邻低风险地区的入(返)莲人员。一律实施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观察 第 1、3、7、14天各进行 1次核酸检测,第 14天由市、县级疾控中心落实“双采双检”,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五)做好应对疫情准备。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全力做好医疗救治等工作。立足秋冬疫情防控需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专业队伍、备用医院、隔离场所、医疗物资等各项准备,做到秋冬季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1.提升核酸采样、检测能力

(1)场所准备。各医疗卫生单位科学预设核酸采样点,合理安排采样流程,做好预案,避免大规模采样时造成人员聚集。

(2)队伍准备。根据当地核酸检测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实核酸采样、检测等力量,综合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做好相关专业人员储备。各医疗单位按县防控指挥部要求建立核酸采样应急队伍,目前全县已经储备219支应急采样队。

(3)能力准备。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要求。进行大规模人群检测时,按全县人口测算,可按5至10份标本混检,要具备2天内实现辖区常驻人口全员核酸检测能力。同时,按照计划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用量做好核酸检测试剂储备。县总医院、疾控中心要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优化检测流程和操作规则,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2.医疗救治准备

加强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改造。县总医院为定点医院,指定县妇幼院作为后备收治医院,收治床位要按照本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的收治床位病区按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落实病房“三区两通道”改造,做好隔离病区准备,可遵循平战结合原则建设医疗机构外挂式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两通道”;同时加强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3.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准备

(1)组建专业流调队伍。依托县疾控中心成立县级疫情防控专家队伍,专业涵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和心理干预等,每队由10-15人组成,作为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力量。县疾控中心要统筹各乡(镇)公共卫生人员,建立不少于30人的专业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要对辖区流调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才储备库,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并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和交通工具。

(2)建立乡村三级流调协查制度。要按照以专业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的原则,组织疾控、村(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行动小组,必要时公安部门要派员协助配合。按每个乡(镇)至少1个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的标准准备,按照每村(社区)3-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建立人员名册、联系电话。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可以加入。

4.医疗物资储备。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医用物资的储备,县级医疗机构要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县疾控中心重点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实验室检测试剂、消杀器械和药品等物资储备,至少满足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

5.开展培训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员“大培训”,做到全覆盖。疾控中心等部门要制定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及实验室检测人员梯队管理方案,要加强疾控机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加强疾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特别关注边远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全县疾控大培训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强化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秋冬季是秋泻、流行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季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统筹做好秋冬季传染病、台风等灾后防疫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处置。发生本地病例时以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直至最小单元,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范围要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延伸到与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加强对患者活动区域的监测和相关人员健康随访,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苗头,快速处置,严防发生家庭和村(社区)聚集性感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物资保障。完善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 30 天使用量进行储备。要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流调、医疗救治等所需的各类医疗物资储备与供应,加强检查核实,确保储备充足,有效规范及时更换过期物资。

(二)加强物资保障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要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和组织工作保障,对核酸检测能力进行再摸底再提升,力争在 2 天之内完成全县域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统筹各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力量,迅速补充人员、物资设备的缺口,提前制定组织工作预案。

(三)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做好核酸检测试剂质量评估,确保检测结果准确,防止出现假阴性、假阳性。严格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严防出现污染、泄露事件。疾控中心要提升实验室复核检验能力,指导。组建专业采样队伍,推进采样环节和流程标准化、信息化,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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