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投标服务方案篇一
及时与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沟通,是我们招标代理机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程序,也是保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成功的基础。
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与业主单位的沟通主要包括事前沟通、始终沟通和事后沟通几个阶段。其沟通方式包括正式沟通、非正式沟通、项目会议和项目情况报告报表等,将沟通贯穿于整个项目代理全过程中。
1、向业主单位介绍我们公司的情况,包括人员结构、技术力量、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以增强业主单位委托我们进行招标代理的信心。
2、与业主以会议或其他形式了解宿城区耿车镇大同村秸秆气化入户管网工程建设背景、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以及业主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设想等一系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情况,为制定招标代理方案做准备。
3、了解工程项目的筹划进展情况,如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手段的办理情况、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委托代理单位开始招标的阶段性起点等等情况,为进一步细化招标代理工作方案取得依据。
1、工程招标代理方案的沟通。
2、工程初步发包方案制定的沟通。
3、招标代理时间安排的沟通。
4、招标方式的沟通。
5、关于招标公告发布方面的沟通。
6、资格审查方式的沟通。
7、资格审查条件的沟通。
8、评标、定标办法的沟通。
9、合同草拟过程的沟通。
10、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编制过程的沟通。
11、关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和澄清的沟通。
12、开标、评标、定标前的沟通。
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方面的沟通。
2、协助招标人催缴履约保证金、中标差额保证金。
3、及时进行招标投标备案。
4、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5、工程施工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6、合同条款的事后服务。
7、工程预算期间的后续服务。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三)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资料的目录。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等;招标人允许投标申请人选择招标标段的规定(如有标段划分);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确定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且被确定为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的方式、方法;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及资格预审的时间安排、预审结果的通知与确认等。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包括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招标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设置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并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应与招标公告中的要求相一致。
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发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将更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更改涉及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还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将更改的内容在重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明确。
招标人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已经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当重新报名、重新获取新的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已经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免费获得新的资格预审文件。
(一)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概况;
(二)企业及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及以上工程情况;
(三)在建工程一览表;
(四)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
(五)拟分包企业情况;
(六)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八)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当提供联合体的情况。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至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时间应视工程情况及资审内容多少确定,应当给投标申请人准备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留出合理的时间。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并可对重要的内容进行核实。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必须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所有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许可的从事建筑活动范围的规定,合理设置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以及企业的资质类别要求。若因工程技术原因,需要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一个等级要求的,必须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是指:除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招标人必选的必要合格条件外,招标人可以全部或部分选择、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的条件。
小型工程的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一)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二)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一般工程的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一)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二)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三)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或省优工程;
(四)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或省优工程;
(一)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工程投标服务方案篇二
您好!
本企业郑重承诺: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x市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x市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中心、x市招标采购中心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工程投标服务方案篇三
3、带给咨询:在不泄漏我公司技术机密的前提下,为用户带给技术咨询;
4、用户培训:项目实施后,对用户进行使用培训。
“创造时尚热水文化、享受绿色热水礼貌。”
本公司创办十年以来,已拥有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透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每户一张保修卡,其卓越的品质让你无后顾之忧。为方便用户,本公司实行三级售后服务体系,在全国各地均设立办事处。当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时,请拨打本公司当地代理的服务电话,4小时带给上门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排除故障。个性说明:公司客服中心设立有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800—828—5488和400—8899—428,可随时答复用户提出的问题。公司还为客户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进行质量跟踪、上门检查服务。
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太阳能设备主机(水箱、太阳集热管(器)、支架)保修叁年,管路配件及电器部分保修壹年,终身带给维修服务。
以下是我公司具体的保修范围:
1、真空管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2、储热水箱出现漏水现象,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3、储热水箱保温层失效,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4、支架变形无法正常使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2、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承诺
对保修期外的系统维修,贵方需承担零部件成本费及维修人工费,维修人员在维修前会向贵方说明并出示收费标准,征得贵方同意后,我方实施维修。收取的维修费用我方将向贵方带给有效收费发票或收据。
3、售后服务工作安排
(2)应急维修。
4、维修或维护服务收费标准
(1)用户自我拆动造成损坏或经非特约服务单位拆动造成的损坏;
(2)用户自行运输、保管不当或未按说明书要求使用造成的损坏;
(3)主要部件超过相应的保修期的;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如天灾、供水不正常造成太阳能不能正常工作等)。
对由上述状况发生的系统维修,贵方要承担零部件成本费及维修人工费,普通配件以市场价格为准,专用太阳能配件以我公司的带给的售后配件价格为准,所有收取的维修费用,我方均出具发票或收据。
5、人员培训安排
时光: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
地点:具体地方需要贵方协助安排;
对象:设备管理人员、水电工及相关用户
资料:(1)本太阳能热水器的运行原理及控制过程;
(2)太阳能热水器各设备大体结构和工作原理;
(3)控制系统的参数设置及操作;
(4)太阳能热水器运行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系统常见的故障及解决办法。
(2)使用户能够正确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避免对太阳能热水器造成破坏;
(3)使设备管理人员及水电工能够详细了解太阳能热水器的运行原理及运行方式,并且能够对简单故障进行维修。
工程投标服务方案篇四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公章)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素材本站
工程投标服务方案篇五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定义及解释
l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