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工作方案(模板19篇)

时间:2023-12-22 17:41:54 作者:BW笔侠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当具备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清晰的执行步骤,以及合理的时间安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2017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17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16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17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扶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颜色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颜色行动”的全县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

“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查处染发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严格进货查验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提升化妆品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提高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水平,规范我县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

5

家美发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单位(其中乡镇美发场所数。

1

家),并由县局保化股将重点检查名单上报崇左市局。

2

具体内容如下:

规范染发类化妆品经营行为,查处经营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和无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三无”化妆品严查染发类化妆品的合法性,规范经营染发类化妆品行为查处经营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和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等“三无”进口的染发类化妆品

根据国家总局。

2016。

年度化妆品生产许可换发证公告,产品生产日期在

2017。

1

1

日后的,应查询国家总局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有产品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凡是在国家总局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没有查询到产品标示生产企业名称的,一律按无证生产化妆品进行查处。

督导经营单位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规范索证索票行为督导经营单位索取和完善产品供应商及产品资料,索取有效营业执照和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对相关资料建档留存备查督导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化妆品台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台帐记录,对来往票据建档留存备查核查产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严查无批准文号(备案号)而宣称染发功效的染发类化妆品。严查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

“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

-->。

染发类化妆品的行政许可批准文号是按颜色区分的,一个批准文号只对应一种颜色的染发产品。

-->。结合年度我县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开展染发类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全县计划完成监督抽检染发类化妆品共计

13。

批次,具体任务实施按照《。

2017。

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初步建立美发场所等经营单位信息档案,确定辖区内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名单,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实施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按方案要求对辖区重点检查对象名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规范美发场所经营化妆品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经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完成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抽样任务。崇左市局将组织监督抽查组,对我县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进行督查。请各乡镇食药监所及相关股室要落实好年度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一定整治成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相关经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染发类化妆品经营行为,及时查处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监管工作建议和意见,探索建立染发类化妆品监管有效工作机制。

2017。

年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各乡镇食药监所及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照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要提高监管责任意识,落实具体执法人员,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应做好监督检查记录(附件

3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化妆品,要及时采取没收、销毁等有效监管措施。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经营“三无”、假劣等违法化妆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自查和整改督导经营单位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进货渠道和进货票据管理,提升化妆品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加大

4

5

),加强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提升诚信经营意识水平,推动化妆品经营行业诚信建设。

按时落实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食药监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报送县局保化监管股方玫颖需要报送的工作材料及时间点:

4

20。

日前,报送辖区内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美发场所名单(附件。

6

);

11。

10。

日前,报送本辖区年度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信息汇总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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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希望对您有帮助!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十x大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努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度,逐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营造我市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一)“阳光抽检”活动开展情况;。

(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开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效;。

(五)基层典型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八)有重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九)基层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与媒体建立良好协作关系。平时,与在眉主流媒体加强沟通和相互协作关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亮点工作、突出成效及时发给媒体,以便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对外宣传。

(二)在主流媒体上设立专栏。在《眉山日报》、《眉山广播电视报·都市周刊》上设立“眉山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与群众的良好互动。

(三)运用新型媒介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政务微信、官方微博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的实时发布、“12331”投诉举报宣传;设立“科普宣传栏”、“法制宣传栏”等,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的认知度和知晓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严格规范把关。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要不断增强对舆情的预判能力,防患于未然。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相关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科技与宣传科要与各在眉主流媒体协作,设立专刊(栏),统一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外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导向。各科室(队)要注重对本业务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自己业务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要进行总结和提炼,对需要进行对外宣传的工作,要认真撰写宣传材料,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至科技与宣传科进行对外宣传。

各区县局要加强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在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信息上报市局科技与宣传科。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需要,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适时向全市推广。

(五)抓好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加强对辖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农村协管员队伍等宣传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

(六)确保经费投入。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为督促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和追责工作。

(一)专项考核。将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实行计分量化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报送得分,各县局(分局)每月至少报送4条,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报一篇得0.1分;二是选用得分,市局选用一篇得0.5分,省局选用一篇得1分。二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二)综合评估。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县食品药品宣传情况,采取随机走访调查和查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对照工作要求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进行评分评估。

(三)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其真正抓在手上,做到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宣传不力,或出现明显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计入年终考核减分范畴。

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下面是关于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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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李桥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李桥实际,特制定李桥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政府成立由乡长鲜承红同志任主任,副乡长包士圣同志任副主任,党政办、卫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学校、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包士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庆林、王桥同志任成员,具体事务由赵庆林同志负责。各村聘请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报告。

(一)开展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农村集体聚餐期间快速检测和日常监管抽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辖区内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对学生食堂、超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地沟油”的监管,强化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等“四小”和保健食品店管理,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违法加工、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违法药械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二)实施村聘请协管员收集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区域负责制,负责具体承担流动餐席(坝坝宴)的登记、指导工作,向乡人民政府、乡食安办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预防、控制和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强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开展“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食品药品基本知识,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农村和企业,引导公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乡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0xx年,乡党委,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经费。在党委、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水平。

20xx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xx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xx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xx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xx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6、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在20xx年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新增部分食品摊贩疏导点。镇市场监管所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镇市容管理部门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镇城管中队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各村、社区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环卫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镇社发办、新翔公司、镇教委、各村、社区)。

7、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8、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将蔬菜准出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展到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各标准化菜场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gsp认证检查员及监督检查员,通过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购销渠道、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执业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10、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组织开展高风险的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及时发现产品隐患,排除行业风险为目的,以质量体系的规范性和追溯性为重点,严查产品出厂检测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购销渠道不正规、验收出货记录不完备、无法追溯等行为,加强惩戒,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四)依托科技提升效率,强化食药科学监管。

1、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能力。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卫计办)。

2、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地图建设,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起食品安全网格化电子监管地图,实时更新监管数据,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五项事件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进行严格排查和动态跟踪,发挥科技化监管作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深化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食品重点和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视频监控三年规划,20xx年计划完成9家。推进远程视频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可追溯,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中的突出作用。普及移动执法建设。完善一线监督执法装备的配置与应用,通过食品药品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加快全镇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控建设,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食药安办)。

(五)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诚信信用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等重点行业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加强企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粮食及制品、畜类及制品、禽类、蔬菜、豆制品、乳类、食用油、水产品和酒类等九大类食品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档案记录的检查;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同时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3、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尤其提高在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者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大型餐饮、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投保覆盖率,有效利用商业保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5、建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根据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6、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继续在大中型餐饮、旅游景区、重点商圈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市民,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六)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创辖区食药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推行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明确投诉举报核查回复及时率100%工作要求,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完善与食品安全职业举报人沟通交流机制。(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管志愿者、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家庭小药箱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做到每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l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4、健全食药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公众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广泛应用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使公众及时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培养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效率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群办(宣传)、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药品安全。

应急预案。

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成员单位)。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党群办(宣传)、各成员单位)。

(一)进一步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配备、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推进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监管机构执法标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配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落实电子化监管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日常监管实务培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由区、镇两级食药安办组织对村、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进行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加强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进一步加强食药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并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对接,借助公安部门的刑侦力量,线索共享双向交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1、开展绩效考核。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责任。

2、加强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20xx年1月。

年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平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1月21日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制定园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2021年1月21日—2021年3月20日。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园区管委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管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结合园区实际,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风险。

1、重点区域:农村、学校及周边、药品食品经营区域。

2、重点品种:乳制品、饮料、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熟食卤味、茶叶、调味料酒及药品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等。

3、重点单位:企业食堂、副食经营店、小超市、食品摊贩、小饭馆、村卫生室。

四、工作任务。

本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从以下几个环节或方面进行集中整治:

1、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重点部位的综合整治。一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部位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与整治。以农村、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摸清监管底数,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等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户逐品牌进行排查,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乳制品、儿童(学生)食品以及其他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加大风险预警和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追溯力度,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

2、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对园区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包括证照过期)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销毁及召回、信息公示等制度。三是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和逐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食品市场社会监督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3、餐饮消费环节整治。一是对餐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原料进货索证监管,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开展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卫生集中检查。二是对监管重点的规范整治。以卤制熟食、快餐盒饭、冷(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饮具和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等关键控制点为重点环节,加强检查抽检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小餐饮集中整治,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持证率,严防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通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园区党委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保证经费投入。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密切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开展整治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引导社会监督,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学校、机关单位的作用,引导食品相关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四)规范信息报送。

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信息周报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17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17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坚持科学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工作目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执法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度减少,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工作任务:

1、加强药品的法律、法规的的宣传教育。搞好3.15、9.15、12.1“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积极协助市局搞好专业培训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涉药单位和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营造依法治药的良好经济氛围。

2、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制、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信用体系、评价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摸底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围绕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积极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整治。加大对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制定有关指导性意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3、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搞好农村药品定点配送工作,每季度对涉药单位购药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向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反馈情况,规范好药品购销渠道,建立起具有活力的药品供应系统。继续抓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规范药房”建设,鼓励在农村开设药品零售企业,简化审批手续,完善服务体系,争取在农村增设10家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扩大药店的幅射面,确保农民群众购药方便、快捷。发挥好“四员”在监督中的作用,规范农村涉药机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4、加强药品监管力度。加强药品打假治劣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疫苗、一次性医疗器械、专科“特效药品”专项检查。加强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认真做好药品抽检、药品快速检验工作。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的作用,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adr监测、报告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确保对所有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5、认真开展gsp认证工作。严格按gsp认证要求,抓好药品分类管理,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人员的培训,完善企业与经营单位设施与设备,规范药品陈列与储存、经营与管理,组织完成好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进行一次督查,防止通过认证的企业则产生一劳永逸的思想,放松管理,背离gsp认证的宗旨。

7、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正规机关的日常工作;加强机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机关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创先争优”活动,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各级反映情况,争取资金,建好办公用房。

9、优化医药经济发展环境,为医药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来县医药投资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积极引进药品零售企业来县落户,促进我县医药经济的发展。

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6。

2020。

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局。

1.

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食品药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总结等成果检验材料。)。

2.

进一步提升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应急管理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方案、图片、总结等成果检验材料。)。

3.

建立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公开透明。(责任部门:行政审批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图片、内容等成果检验材料。)。

4.

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5.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6.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责任部门: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7.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8.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本部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9.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前,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10.

(2016。

2020。

)

》的具体方案,明确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

6

4

日前,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1.

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2.

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完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图片、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3.

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局办公室。完成时限:

11。

31。

日,要求有图片、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1.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局所属各股室、县稽查大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各牵头股室、责任股室、县稽查大队应当将相关的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将相关的检验材料报送至政策法规股。

联系人:张铭浩。

电话。

:17878567020。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撑起食品药品安全的一片蓝天》。

人们都说,--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个难得的'好地方。的确,巍巍---神秘故事;滔滔--水,讲述着一代伟人---的英雄传奇。在这片美丽富饶的热土上,多少革命先烈为了共和国的解放而英勇捐躯,多少仁人志士为了新中国的富强而忘我奋斗,多少劳动人民为了---的更加美好而默默奉献!

我为自己是---人深感骄傲!我更为自己是--食品药监战线的一员而倍加自豪!

____年、____年,是食品药监系统不平静的两年,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药品注册审批事件等等,面对严峻考验而复杂的形势,我们--食品药监人振奋精神,变压力为动力,尽心履职,守住了这片红土地的宁静与平安!

想当初,我们局没有办公房,没有执法车,就连极普通的办公桌椅也要靠借,但没有一个人气馁过、叹息过、怨恨过。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带领下,艰苦创业,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始终坚持以监管促发展,确保了履职六年来无一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的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成绩。

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来,我们相继召开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订出台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部署安排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签订了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牵头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湿米粉、湿面条、熏腊制品、农产品质量等5项专项检查,与县教育、卫生部门联合对学校食堂、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对3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整改,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今年来,我们对涉药涉械单位658家涉药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809个药品进行了快检,对17个批次药品进行了抽检,检出不合格药品4批次,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1件,简易程序案件187件,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28种次,罚没款到位××万元,完成委托检验××万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1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95份,对21种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违法广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经营、中药注射液、生物和血液制品、疫苗、医疗器械等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生产厂家生产的人用狂犬疫苗、氯霉素滴眼液、双黄连注射剂、舒血宁注射液、妇炎胶囊、降脂排毒胶囊等不合格药品进行了重点清查。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养护员200多人次进行了药品养护知识培训。新开设药品经营企业9家,变更9家,gsp认证17家。经××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办公大楼国债项目艰难起步。xx年10月我局成立至今,一直租房办公,为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省、市局将我局办公楼建设列入了“xxx”规划,通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通过今年艰苦细致的工作,我局终于在××洲镇小荷堰村11组征地5.5亩,现已基本办结征地手续。

机关干部素质大幅提高。今年年初,我们又重新研究修订了机关各类规章制度18章156条,汇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行政执法规定27项,限时办结制度等行政监督制度10项。组织全局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和《××市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请县法制办干部就《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药品日常监管、组织涉药人员健康检查、药品委托检验等工作。圆满的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中,我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9次,召开了专题会议2次,座谈会1次,走访了15家企业,开展了4个课题调研,撰写了4篇调研报告和1篇药监工作分析报告,学习实践活动在××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受到表彰。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食品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

一是形成合力,强化综合协调。我们充分利用县食安委办公室工作平台,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工作、通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协调工作机制。今年来,我们在牵头组织开展学校食品、湿米粉、湿面条、熏腊制品、农产品质量等5项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了各个重大时期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春节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对各大超市、宾馆、农贸市场以及食品加工点8家、卤味加工店2家、烤鸭店1家、鲜肉销售摊点1家进行了严格检查。高考期间,组织卫生监督所,采取蹲点的方式对考生的餐饮点进行监管,确保了考生的食品安全。国庆和中秋节前,我们又组织县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进行了节日食品安全整治。仅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台次。在开展清理工商户主体资格专项行动中,我们和工商的同志一道,共检查1185户,其中,取缔无照经营55户,对13户发了行政意见指导书。会同卫生部门对餐饮业进行了依法检查,并公示了检查内容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时限,督促餐饮户依法经营。××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的'通告》。在开展对全县幼儿园的大检查中,规范165家民办幼儿园,关闭不合格幼儿园15家。

三是深入宣传,强化法律意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中,县里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分管法制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组织领导,县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分管法制的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的授课辅导,县广播电视开辟了专题宣传栏,各有关部门还开展了的集中培训,对照《食品安全法》,对以前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卫生、药监、工商、质监、计生、物价、工业等各有关部门和县级医疗机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二)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专项整治扎实。今年我们先后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违法广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经营、中药注射液、生物和血液制品、疫苗、医疗器械等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动中,对4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调查,整理上报资料87份。根据××公布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目录,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历时三个月的药品医疗器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车辆49台次,行政检查人员147人次,检查涉械单位194家,抽查医疗器械产品1780余种次,纠正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经营管理问题,对3起未经注册的避孕套、隐形眼镜进行了立案查处,较好地规范了经营、使用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是日常监管深入。一年来我们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药品安全检查,全面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售企业等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先后发现和查处了假药案1起,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购进药品案5起,向无证户提供药品案3起,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案3起,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留存有关资料票据案1起。特别是在清理有关厂家生产的人用狂犬疫苗、氯霉素滴眼液、双黄连注射剂、舒血宁注射液、妇炎胶囊、降脂排毒胶囊等不合格药品中,都是举全局之力,有效的防止了药害事件发生。

三是行政许可规范。根据市局行政许可要求,认真审查药品零售企业的申报资料,重点是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兼职等敏感问题的核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做到申报资料不符合的不受理,现场检查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于新开办的经营企业,我们组织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gsp认证,对已取得gsp证书的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重点监管药品购进验收、储存条件、分类管理、人员资质等,做到依法许可,不走过场。

四是应急预案完善。为了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组织专门的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先后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五次修改。7月20日,经××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建立健全了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增添了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目标,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我们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上狠下功夫。新年伊始,局里就组织全局人员对药品法律法规和《××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请县法制办干部就《××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组织机关干部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药品日常监管、组织涉药人员健康检查、药品委托检验等工作。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我们又及时从网上下载印发至各股室学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县开展后,我们又迅速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召开学习动员大会,组织全局干职工完成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内容。学习活动转入第二阶段后,为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好整改措施,我们及时召开了行政监督员会议,向人大、政协、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行政相对人以及局机关发放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函,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6月8日和10日,分别召开了机关党员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员干部在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组工作提出了6条意见和建议。生活会后,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分析报告,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提升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形成了机关党员干部谋事、想事、干事的良好风气。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既面临机构改革的重大转折,又面临着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繁重任务,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监督、检查,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性发展。不断加大执法监督,促进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

(二)加强监管,强化措施,提升药械监管水平。

坚持分类监督、突出重点,加强药械生产监管。全面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严格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许可证、出租柜台等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抓好企业认证前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我市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药品诚信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行政相对人诚信档案,增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自律意识,促使企业合法、诚信经营。

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街道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餐饮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社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工作氛围。

一方面是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制作宣传展板2个,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次。另一方面是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果及工作动态,为我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为抓手,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管理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二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加强对辖区内二类精神的药品、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时上报了各类检查报表。三是开展了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药品(基本药物)购进、使用、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覆盖率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成工作简报,及时进行通报,要求他们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力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地沟油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食品油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类专项检查,消除了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辖区居民餐饮服务环节饮食安全。

(一)广大居民用药安全意识不高,社区居民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

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局党组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适应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加强政治素养和品德素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刻苦学习业务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技能。在巩固所学专业知识的同时,为适应岗位要求,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式和新情况,我认真学习药学常识、药事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知识。深入学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工作中,我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御商业贿赂的侵蚀。

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业务知识。同时,积极参加药监系统的培训学习活动,提高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强烈的责任感,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年来,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积极开展了对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单位的培训、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20xx年共报告药品不良反应219例,为药品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提供了有力保障。

2、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先后参与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骨科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两节期间专项检查等工作,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认真按照效能建设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监管、和谐监管,提高工作效率。

一年来,我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勤俭节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没有发生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现象。在工作中,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以礼待人,热情服务。在单位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并虚心向同事学习。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大同市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五条禁令”。自尊自爱、不贪不占、不放纵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

通过一年学习和工作,也反映出自身的一些不足:一是政治和业务学习抓的不够。主要精力针对于实际工作,对政治和业务学习的重视不够。二是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虽然狠抓业务学习,但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继续加强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坚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为促进局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个人的一份力量,确保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药监卫士。

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长效监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夯实“三网”基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不断深入。

(一)全面展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在全市9个县(市、区)广泛开展争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县活动,有48个乡镇通过示范乡镇验收;大丰市向农村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盐都、亭湖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接受了省级验收。其他县(市)也按省级标准积极开展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三网”建设水平。一是监管责任网更加完善。市、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列为“三个文明”建设重要内容,部分县(市、区)还实行“一票否决”制。监管责任网覆盖率100%。二是现代流通网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现有镇级店458家、村级店2435家,镇村覆盖率100%。三是群众监督网建设更具活力。全市共续聘、新聘协管员和信息员2611名。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奥运食品供应基地进行督查指导、驻点巡查。二是加强重点监管。以粮、油、肉及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开展绿色菜篮子安全行动;开展元旦、春节及高、中考期间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共检查食品单位2827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530户次,查处案件210起,查获不合格食品1700余袋、假冒白酒300余箱等。三是筹备开展应急演练。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计划选择一个县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监管人员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二、落实综合措施,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有序展开。

(一)继续强化全覆盖监管。一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制定了驻厂监督员管理办法,向所有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员。二是加强经营环节监管。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对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巩固规范药房建设成果,全市“合格药房”覆盖率80%;扎实开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年”活动;adr监测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在线呈报单位712家,上报报告2506份,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321.32份,新的、严重病例报告584份,均居全省首位。

(二)大力推行远程化、视频化监管措施。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的药械生产企业覆盖率达100%、器械批发企业覆盖率80%、单体药店覆盖率100%。启动涉药单位视频化监管工作。有665家涉药单位安装了视频监管装置。

(三)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得到强化。在已建成4个“两网”示范县基础上,全力推动其余5个县(区)的省级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市协管员1421人,信息员3170人;乡镇药店781家,村级药店377家。

食品药品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制定了食品药品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食品药品。

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通过广泛动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目的。

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三、组织形式。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下,由广告公司及各食品、药品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为使宣传活动能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将长期的有步骤、有计划在各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如下活动:

(一)举办广场(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1、组织单位。

协办:农业、经贸、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等部门。

2、活动内容。

a、图片展:可通过图文并茂的图板宣传食品、药品知识。

b、现场咨询:联合各承办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投诉咨询。

c、文艺演出:排演与之相关的文艺节目,通过文艺节目宣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常识。

3、活动时间:另定。

4、活动安排:略。

1、宣传内容以食品安全宣传内容为主,根据不同季节针对性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宣传规格及宣传周期。

通报规格:8开折页,157克铜板纸,全彩。

宣传周期:每月1期。

3、发放范围(途径)及数量。

可通过分众传媒在丽水各餐饮单位设置的宣传盒宣传(全市区共计800只)。

数量:20xx份/期。

4、宣传费用:编辑(设计)xx元/期。

印刷:xx元。

发放:xx元/月。

合计:xx元。

积极利用这一信息平台,向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我市食品安全信息。

(三)、制作无纺布宣传购物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20xx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根据这一政策可在全市各药店、菜场、餐饮单位开展一次制作无纺布宣传购物袋活动。

(四)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会。

活动安排:略。

(五)开展发送食品安全手机短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为群众送上温馨的食品安全提示。

(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刊播公益性广告。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专题策划、大力宣传我市近年来食品安全、食品市场整顿的成效,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动态和进展,宣传我市优质食品、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传播食品安全信息及科普知识,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七)各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商场、集市、学校、机关、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出刊板报墙报等宣传形式,形成浩大的宣传声势,充分展示我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舆论强势,努力实现宣传能力有新提高,宣传载体有新拓展,宣传成效有新进步,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出特色、树立亮点,确保安全、维护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紧扣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要部署、重大行动、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评估。

(二)结合工作职能。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反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典型,深入普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自觉把职能宣传有机结合进去,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的认知度,不断提高作风行风评议的满意率。

(三)深入社会民众。下更大力气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新闻宣传的频次、覆盖率和影响力,发挥好新闻宣传在整个宣传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咨询服务、橱窗展板、讲堂讲座、手机短信、网站媒体、药店企业等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使之渗透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

(四)构建整体合力。健全机制,整合资源,挖掘潜力,充分调动信息员协管员、执业药师、医药质量协会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参与宣传、人人为宣传贡献智慧力量的局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使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得到更多的资源保障,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三、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设。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宣传主体、处处都是宣传场所、时时都是宣传时间”的理念,共同努力做好我局的宣传教育工作。局综合科是我局食品药品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应牵头组织好20xx-20xx年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各类活动策划及总结。各科室应积极配合,指定一名宣传工作人员,负责相关食品药品宣传和培训活动,并及时与综合科沟通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情况。惠山区医药质量协会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组织好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统一宣传口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涉及敏感热点话题,关系社会稳定,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综合科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三是完善。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2、继续加强阵地建设。一是深化宣传载体互动。着力提升《惠山新闻》等市、区级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率。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动策划、组织好对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取得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显著提高行风评议满意率。同时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重点工作跟踪,及时报送阶段性的工作成效,总结报送反映工作成效、亮点的经验性材料;加强综合信息、监管信息的报送力度,争取区领导指示肯定,借力推动工作。二是拓展媒体宣传渠道。丰富区食品药品安全网、局文明网和“中国惠山”“三网”内容,及时报道我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新思路、改革新突破、工作新举措,推出一批有深度、有特点、有影响的宣传精品,形成立体网络宣传新优势。同时对我局网站进行全面改版,进一步充实网上的信息内容,吸引广大网民,引导外界全面、客观地认识惠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展示惠山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三是发挥新兴平台作用。继续加强与区普法办、科协等单位的合力宣传,充分发挥“社区橱窗”和“街道长廊”第一线的宣传作用。进一步发挥手机短信平台作用,以“企信通”、“飞信”、“无线无锡”为载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药监论坛平台。四是开设药店宣传站点。在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并在每个镇(街道)联系一家药品零售企业长期开设“安全用药服务点”,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药学常识指导和进行药品不良反应收集,集中为市民解答有关药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真假药材识别、举办科普讲座等。

3、抓好宣传队伍建设。一是组建两员宣传队伍。依托以往食品“三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平台,建立镇(街道)、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站点,组建一支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宣传队伍。根据两员特点,走村入户,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解答老百姓关心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提高老百姓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使两员真正成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抓手”。二是发挥执业药师优势。组织执业药师深入社区、乡镇,通过进家入户走访、开展广场咨询服务活动、组织执业药师讲堂、媒体宣传报导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普及安全合理用药科普知识、增强公众依法维权意识、了解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设,达到不断提升社区、乡镇群众安全合理用药水平、不断扩大执业药师的社会知晓度。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注重加强管理相对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培训,增强辖区内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镇(街道)、村两级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及执业药师等义务宣传员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

4、深入推动品牌建设。一是编印宣传资料展板。结合我局实际和辖区特点,组织编印“三品一械”宣传材料、宣传画册,制作宣传展板。对食品药品宣传的内容进行精心编排,突出最新政策法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职能、食品药品误导消费新情况、食品药品真假鉴别、打假成果典型案例展示,力求易读、易记、易上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帮助群众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六进”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和执业药师深入社区、乡村、机关、学校、企业、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咨询,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六进”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实物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三是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结合《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每年举办2次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启动仪式、关注食品药品系列访谈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活动,组织企业签名倡议活动、举办食品药品安全座谈会及专题讲座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维权意识,擦亮惠山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品牌。四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组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我局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的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传播局机关文化理念、文化产品,展示打假治劣业绩,广泛征集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提振消费信心。

四、工作要求。

1、思想认识到位。各科室要克服以往宣传工作只是“设点摆摊”及宣传工作是形式性工作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务必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

2、责任落实到位。成立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把宣传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3、工作措施到位。要将宣传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加以研究,统一作出部署。一要体现持续性,切实作为一项常规性日常工作来抓好、抓紧、抓出实效。二要体现针对性,应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客观反映实际工作。三要体现层次性,在宣传对象上,要分清受众层次,有的放矢地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方式推介监管工作。四要体现多样性,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电视、网络为主,扩大受众面。在宣传形式方面,要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形象宣传和执法打假宣传,以执法打假宣传为主,直观地反映监管工作;在宣传内容方面,要集中宣传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办案工作,以稽查打假为重点,曝光一批大案要案,让群众看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假治劣的决心和力量。

4、保障工作到位。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宣传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配齐配强宣传力量,构建业务指导、绩效奖励机制,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宣传各项正常支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工作。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适时向全市推广。

(五)抓好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加强对辖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农村协管员队伍等宣传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

(六)确保经费投入。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核及追责。

为督促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和追责工作。

(一)专项考核。将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实行计分量化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报送得分,各县局(分局)每月至少报送4条,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报一篇得0.1分;二是选用得分,市局选用一篇得0.5分,省局选用一篇得1分。二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二)综合评估。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县食品药品宣传情况,采取随机走访调查和查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对照工作要求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进行评分评估。

(三)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其真正抓在手上,做到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宣传不力,或出现明显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计入年终考核减分范畴。

食品药品安全方案

20xx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xx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xx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xx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6、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在20xx年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新增部分食品摊贩疏导点。镇市场监管所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镇市容管理部门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镇城管中队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各村、社区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环卫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镇社发办、新翔公司、镇教委、各村、社区)。

7、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8、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将蔬菜准出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展到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各标准化菜场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gsp认证检查员及监督检查员,通过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购销渠道、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执业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10、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组织开展高风险的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及时发现产品隐患,排除行业风险为目的,以质量体系的规范性和追溯性为重点,严查产品出厂检测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购销渠道不正规、验收出货记录不完备、无法追溯等行为,加强惩戒,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四)依托科技提升效率,强化食药科学监管。

1、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能力。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卫计办)。

2、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地图建设,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起食品安全网格化电子监管地图,实时更新监管数据,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五项事件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进行严格排查和动态跟踪,发挥科技化监管作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深化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食品重点和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视频监控三年规划,20xx年计划完成9家。推进远程视频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可追溯,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中的突出作用。普及移动执法建设。完善一线监督执法装备的配置与应用,通过食品药品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加快全镇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控建设,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食药安办)。

(五)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诚信信用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等重点行业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加强企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粮食及制品、畜类及制品、禽类、蔬菜、豆制品、乳类、食用油、水产品和酒类等九大类食品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档案记录的检查;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同时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3、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尤其提高在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者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大型餐饮、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投保覆盖率,有效利用商业保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5、建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根据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6、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继续在大中型餐饮、旅游景区、重点商圈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市民,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六)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创辖区食药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推行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明确投诉举报核查回复及时率100%工作要求,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完善与食品安全职业举报人沟通交流机制。(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管志愿者、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家庭小药箱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做到每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l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4、健全食药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公众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广泛应用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使公众及时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培养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效率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群办(宣传)、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成员单位)。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党群办(宣传)、各成员单位)。

(一)进一步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配备、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推进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监管机构执法标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配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落实电子化监管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日常监管实务培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由区、镇两级食药安办组织对村、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进行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加强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进一步加强食药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并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对接,借助公安部门的刑侦力量,线索共享双向交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1、开展绩效考核。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责任。

2、加强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为中心,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x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xxxx年4月29日下午,区召开xxxx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xxxx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精神,部署xxxx年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解读和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四员”职责,与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南瑞社区签订了xxxx年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各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均已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二)积极落实“一大三小”和明厨亮灶工作。

1、根据市食药局文件要求,印发了《区食品药品“一大三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xx年-xxxx年)》,全面推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228”、食品生产小作坊“119”、小药房“134·222”、小餐饮“353·122”治理模式。截至目前,正着手整治6个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8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小微餐饮规范管理示范街)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诚信)单位达标整治,力争年底前完成小微餐饮示范街和示范店工作任务。

2、根据《关于印发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采用“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两种模式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我区已在银泰城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明厨亮灶推广单位。

我局认真落实市食药局印发的《市食品药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暂行办法》,已组织开展了全区xxxx年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费(使用)企业(单位)现场检查量化分级工作,正逐步建立起xxxx年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台账。同时,按照市食药局要求,按月公示公开动态评级结果。截至目前,已经开展量化分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58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8户,食品流通经营户637户,大中型餐饮191户,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46户,小微餐饮334户,保健食品食品经营户59户。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共有73户,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户,药品流通经营户39户,药品使用单位8户,小微药房24户。

(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6月16日上午,我局参加了市在区举行的xx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在活动现场设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村(社区)活动,发放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图册,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解读新法突出亮点,引导社会公众学法、懂法、用法,并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五)认真做好食品药品方面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和监督抽检工作。

1、上半年共处理食品药品举报投诉25起,查处案件14起。

2、流通环节第一季度完成校园周边“五毛”“一元”的油炸食品,豆制品、膨化食品及饮料共10批次抽检任务,第二季度完成10类食品共50批次抽检任务。消费环节完成辣椒、花椒7批次和发酵面制品9批次抽检任务。

(六)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及关键人员培训。

1、承担了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各街道(南瑞社区)食品药品“四员”参加市食药局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街道方面包括管理员8人、宣传员8人、协管员61人、信息员63人,共计140人参加了培训。重点学习市食品药品现场检查量化分级表(xxxx年版),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2、我局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全区开办食堂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45人参加了培训会议。在培训会议上,针对近期在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及如何预防食物中毒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促进了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

(七)开展省、市食药局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行动主要包括: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校园及周边劣质小食品整治、餐饮服务环节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专项整治工作、银杏叶药品召回工作。

(八)全力完成中、高考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为保障考试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xxxx年中、高考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于xxxx年6月3日至6月25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对考生集中住宿宾馆(含餐饮)、辖区内各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宿宾馆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食杂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通过定点、定岗、定人的方式,进行驻点监督、全程保障。着重以食品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食品原料加工、备餐、供餐、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环节为监管重点,及时排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切实做到餐餐监督、顿顿安全。

(九)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区和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1、4月29日组织召开xxxx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会议,解读了《区xxxx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估验收标准及任务分解表》,将创建工作任务详细分解,责任到人;5月29日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推进会,进一步布置落实创建相关工作。

2、对照《区xxxx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估验收标准及任务分解表》,进行资料的补缺补差和整理装订工作,主要包括整理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费(使用)企业(单位)监管档案,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农贸市场开展重点达标整治工作。

3、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等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存在问题。

1、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调整后,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人员主要由原工商分局人员组成,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并未增加很多,并且需要承担市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职责,任务繁重。另外,全局监管人员年龄老化、执法车辆不足、专业知识不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方面问题难以满足现阶段食品药品监管需要,监管力量急需加强。

2、监管对象门类齐全,任务繁重。我区处于城乡结合部,情况复杂,辖区范围内有国际会展中心、奥体中心、大学城、国家级开发区、寺庙,有众多批发市场、超市、商业综合体、企业食堂,监管对象数量多,监管难度大。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监管存在难点和瓶颈。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国家立法层面上没有予以明确,在地方上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由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点和食品摊贩点多面广,规模较小,生产条件差;经营者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具备产品检验能力,产品出厂无法检验;生产经营管理混乱,不按标准规范生产甚至无标准生产;部分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生产“三无”产品的行为。对其监管与执法中,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能力滞后以及缺乏法律法规支撑等问题。

(二)下一步打算。

1、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新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摒弃不适应现阶段监管工作需要的旧观念,掌握新技能,适应新领域,加快磨合。

2、继续开展食品药品现场检查量化分级工作,建立起xxxx年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台账。

3、扎实开展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4、以两个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抓手,继续重点推进“一大三小”和“明厨亮灶”工作,年底前完成整治达标任务。

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为认真做好全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族公民国家安全法律意识,xx食药监局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这个主题,以国家安全形式教育为核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一是提高重视,精心组织。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此次活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领导开展专题讲座,以《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内容为重点,专题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利用晨会学习、以会代训、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学习等方式,以《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为重点,专题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全体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为扩大此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和宣传范围,州食药监局在监管的药店、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利用led屏、微信、短信、qq等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发挥监管企业和监管对象的主阵地作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广泛普及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部署和要求。让更多人了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熟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四是开展国家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牧区活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要求,州食药监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双覆盖等系列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为维护我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凝聚了力量。在下沉的银河社区、xx市小银盘青得里浩特呼尔村,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讲座,给农牧民和社区居民重点宣传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在青得里浩特呼尔村依实际行动开展演练,落实总目标。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族公民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全球性食品恶性事件频发,怎样做好工作。下面是有20xx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

承诺书。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

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

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

黑板报。

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三、消除校内外食品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夏。

沈文霞。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夏。

沈文霞。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

说明书。

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张文萍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许巧巧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沈文霞后勤保障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曹艳华联系并安抚家长。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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