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乡镇双拥工作活动简报篇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慈利县溪口镇党委政府积极部署,全面展开“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为开展好活动,溪口镇于8月16日召开了相关的会议,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细致的部署,要求全体干部干职工统一思想,深入到村(居),通过会议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宣传形式,让每一个家庭都了解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开展的意义。据悉,截止日前,全镇12个村(居)都已经召开了相关的会议,通过宣传,全镇村(居)民的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也充分调动了起来。
家庭“小平安”构筑社会“大稳定”,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成为建设平安溪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创建平安溪口奠定坚实的基础。
乡镇双拥工作活动简报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满城路社区社区平安创建工作,切实提高辖区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营造安全平安的良好环境氛围。10月19日上午,吉木萨尔县满城路社区社区积极响应镇党委、镇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中,满城路社区结合实际情况,社区干部以网格为单位,每个干部在自己的片区走访入户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手册,同时大力宣传平安创建、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电信诈骗、防传销及不参与邪教组织等各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不断提升了辖区居民共保平安、共建文明、共谋发展的观念。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入户宣传工作,使辖区居民对“平安创建”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使辖区居民对平安创建相关基础知识有了深刻的掌握,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起到了明显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居民踊跃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
乡镇双拥工作活动简报篇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慈利县溪口镇党委政府积极部署,全面展开“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为开展好活动,溪口镇于8月16日召开了相关的会议,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细致的部署,要求全体干部干职工统一思想,深入到村(居),通过会议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宣传形式,让每一个家庭都了解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开展的意义。据悉,截止日前,全镇12个村(居)都已经召开了相关的会议,通过宣传,全镇村(居)民的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也充分调动了起来。
家庭“小平安”构筑社会“大稳定”,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成为建设平安溪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创建平安溪口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满城路社区社区平安创建工作,切实提高辖区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营造安全平安的良好环境氛围。10月19日上午,吉木萨尔县满城路社区社区积极响应镇党委、镇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中,满城路社区结合实际情况,社区干部以网格为单位,每个干部在自己的片区走访入户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手册,同时大力宣传平安创建、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电信诈骗、防传销及不参与邪教组织等各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不断提升了辖区居民共保平安、共建文明、共谋发展的观念。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入户宣传工作,使辖区居民对“平安创建”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使辖区居民对平安创建相关基础知识有了深刻的掌握,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起到了明显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居民踊跃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
近日,马坝镇妇联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弘扬了正气,抵制了歪风,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该镇首先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平安家庭”创建氛围。该镇在镇村两级先后召开了动员会,印发5000余份平安创建明白纸,用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大造声势,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出浓厚的活动氛围。
其次是做好“五个结合”,推动创建活动全面展开。该镇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实行“五个结合”。即将创建活动与学习身边先进事迹活动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xx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救助弱势群体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相结合。
此外该镇还做到严格考评,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该镇对“平安家庭”评选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考核评比,采取群众评议、张榜公示,领导小组考察、党委政府审核的方法,层层选拔,确保真实有效。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全镇的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控制,矛盾纠纷发生率明显下降,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乡镇双拥工作活动简报篇四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被申请人:xx省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申请人就xx省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x年6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xx)合民一初字第03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 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年八月十二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前文已经述及,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问题在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有上诉权。 实践中出现的情形是,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被告一方为数人,其中一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共同被告没有提,该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共同被告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是否应当对其上诉进行审查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对其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可行使也可放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处分行为法律就予以认可。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行使管辖异议权,这是其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应当推定其放弃该权利。法院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作出裁定后,如果赋予没有提管辖异议的共同诉讼人享有上诉权,实质后果是令其再次取得在期间届满后丧失的管辖异议权,也即延长了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这与设置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精神是不相符的。因此,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主体应当是异议申请人及其相对方,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不得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
乡镇双拥工作活动简报篇五
近日,马坝镇妇联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弘扬了正气,抵制了歪风,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该镇首先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平安家庭”创建氛围。该镇在镇村两级先后召开了动员会,印发5000余份平安创建明白纸,用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大造声势,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出浓厚的活动氛围。
其次是做好“五个结合”,推动创建活动全面展开。该镇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实行“五个结合”。即将创建活动与学习身边先进事迹活动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六五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救助弱势群体有机结合,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相结合。
此外该镇还做到严格考评,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该镇对“平安家庭”评选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考核评比,采取群众评议、张榜公示,领导小组考察、党委政府审核的方法,层层选拔,确保真实有效。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全镇的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控制,矛盾纠纷发生率明显下降,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