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 执行工作计划(优质6篇)

时间:2023-09-15 15:30:20 作者:MJ笔神 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 执行工作计划(优质6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 执行工作计划篇一

每周、每日都在列工作计划,但是经常会完成率不高,可以说是效率不高。也在思考为什么计划会那么容易改变,时间管理有问题是一个方面,实际上看来,与工作经验不足、没有好的工作习惯、自我控制能力不够也有很大关系。

小结一下自己计划泡汤的几种情况:突然插入若干件小事情而占用完成重要任务的时间;在进行一天的工作时比较少参照自己的计划来进行;定的计划较多就难以完成;计划中的某件事情较难处理而延期甚至放弃;……如何能让每周的工作更高效呢?光想也没有用,针对自己来说,还是需要从实际中吸取经验。本周计划实施中有一些心得,就此来小结一下,希望能提醒自己摸索些经验。

我们一般在周末时就拟定了下周的整体计划,并规划出了预期处理的时间,本周有些不同,主管将工作计划单独提取出来,加入了主管的提醒,然后,发给了我们每个人,并要求我们在周末参照此表进行自评。在计划开始阶段主管给了我们一个压力——工作检查,说大一些可以说加大了考核力度。

周计划确定后,再来规划出每天的计划,肯定要以周计划为准,但实际上,每天会有很多小事情插入进来,如,部门的协调工作就不知不觉占用了不少时间,而若不协调这些工作就容易耽误部门的工作进度,所以,采取的办法是非重要事情快速并集中处理,确定没问题后,再快速进行一些联想:是否会对其他的工作有影响,如果想到了,就马上一并处理。

随时查看计划的效果也比较好。每天将自己的周计划打开(如果是电子版),对照实施,也能随时记录,如做完一件事情后就记录,就写下自己联想到的与之相关的另外一些事情(以备在其他时间进行安排),还可以根据具体的实施情况,随时更改日计划,可能预计周二处理的事情,发现实际情况并不如某些事情更着急,可以安排在稍晚一些的时候处理,以便调整工作节奏。

周二下班前和周三下班前就要安排时间仔细看计划进行实际安排的调整了,周三前重要工作要有一定的进展。

见缝插针地将计划中的事情处理掉会让人感觉到一些些轻松。有些计划中的事可能并不会花费很多时间,一有空闲就可以处理掉,剩下的“艰巨”的项目再安排单位时间处理。

这些是本周对于计划的执行的一些心得。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很重要,但也只是工作的一个方面,自己要清楚执行的目的:有成效、能带来效益,这个目的需要的是工作的方方面面付出更多的努力。

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 执行工作计划篇二

一、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切实关心干警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了解干警的具体困难,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干警在生活中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从工会角度配合党支部作好干警的思想工作,解决干警思想上出现的问题,推动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充实干警的文化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进全院的文化建设。

1、我院在现在已经组建的合唱队、舞蹈队、乒乓球队、戏曲爱好小组的基础上,准备根据干警兴趣的意愿,利用本院所拥有的物质条件,成立自己的台球队、桥牌队及其他兴趣小组,建立本院的文化活动中心。同时,在院外聘请有经验的老师作指导,以提高整体水平。

2、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时间定期、不规律地安排各队和兴趣小组进行活动。

3、举办春节联欢会,并邀请干警家属参加。在这次联欢会上,将演出一场集演唱、舞蹈、戏曲、朗诵、技能表演等各种形式的文艺节目,同时进行进行一场趣味运动比赛。全干警家属参加的.目的,是在展现我院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精神面貌的同时,感谢家属们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并了解我院以及开发区的情况,以期他们能够给予更大的支持和理解。我工会准备在这项活动中,使用200年工会小组经费。

4、利用适当时机,在工作相对来说不太繁重的上半年,从爱国主义教育出发,组织干警进行春游或参观等活动。

5、举办台球、桥牌、乒乓球等比赛。

四、积极参加并完成机关工会组织、交办的工作,为全开发区的工会工件的进一步开展和提高作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 执行工作计划篇三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1983年9月2日修改)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十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项)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款)

第二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条 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第二十八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二十九条 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_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的审判庭。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四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1983年9月2日增加本款)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_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_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_每届任期相同。

各级_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_之间,如果本级_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_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1983年9月2日修改)

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第三十八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

第三十九条 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由原工作单位照付工资;没有工资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给以适当的补助。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法医。

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

第四十二条 (1983年9月2日删去)

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_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3年9月2日_主席令第五号公布施行)

一、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专门人民法院”修改为“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删去第三项“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职权范围内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 执行工作计划篇四

谈工作计划

谈执行力

2011年10月18日中午12时,金审学院团学社科四部门针对莫愁校区本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执行力等方面内容召开主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院分团委副书记杨玲玲老师,08级辅导员吴翔老师以及团学社科主席团全体成员。会议由吴翔老师和杨玲玲老师主持。

会议在吴翔老师的一番陈词后正式开始。首先,团学社科各部门代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依次进行阐述,他们不仅指出了接下来的具体工作计划,还总结了本学期前期工作,通过工作中的正反面案例等形式强调了实际工作中执行力不足的问题。针对问题与不足,各部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解决方案,并表示在接下来的会议交流中进一步探讨。接着,两位老师与主席团成员进行密切交流。针对各部门工作计划的不足以及实际工作执行力问题,两位老师不仅仅是简单地提问,而是从高角度、深层次与各部门成员进行交流沟通,并向他们传授工作经验,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最后,吴翔老师对四部门的发言进行点评,他强调了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时效性的重要性,指出学生干部要深刻理解“上、下、轻、重、缓、急”的内涵,从而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同时,在团队沟通交流中,要注意个人情感的把握。经过近2个小时的畅谈与交流,会议圆满结束。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对团学社科学生干部的培训,让学生干部能够更准确的进行自我定位,同时明确了本学期的工作重心,认清了工作任务,指明了工作方向,有利于团学社科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分团委宣传部

工作与执行力的关系

工作的成功是要靠出色的执行力来作保证的。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也就没有发展力。很多的工作实例证明:执行力抓得好,职工队伍就充满朝气和活力,工作就能顺利开展完成;执行力抓得不好,干部职工就缺乏朝气和活力,工作就会受到延误或挫折。因此,要想真正把工作搞好,提高执行力是关键。

个人执行力的体现首先是对工作的态度,就是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能认真的做好小事情。再就是对工作的激情,有创新的思想观念,富于想像力且要注重每一个细节,做好小事,成就大业;还应有对知识学习的追求,才能富于创造力,工作才能得心应手。

一、态度决定成败。日常工作中,人的态度决定了对事业的责任心,对工作的使命感,这是个思想境界问题,是“想不想干事”的问题。惟有积极的工作态度,才能树立拼搏意识、开拓意识、争先意识,始终做到对事业有激情、对工作有热情、永不满足、永不懈怠,才能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一个人用健康的或不健康的心态对待工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是截然不同的,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作任务的成败。可以这样说,态度决定成败。

二、细节决定成败。在工作中,绝大部分人员做的都不是战略、规划这样的大事,而是一件件看起来非常平常的细枝末节的小事。可是,如果我们没有把这些小事做好,单位的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做任何事情都要结合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要靠众人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做好每一件小事,注重每一个细节,才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才能提高执行力的效果。

三、提高执行力,仅靠提升思想境界、强化责任心是不够的。现实中,绝大部分人都想把工作干好,都想在工作上取得突出业绩,没有谁真正想甘为人后,但为什么实际工作效果有非常大的差别呢?这里面除了思想境界不高、责任心不强以及环境差异外,个人业务素质欠缺、能力难当其任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业务素质是执行力强弱的基础,执行力强的人或团队必定是善于学习的人、学习型的团队。因此,提高执行能力需要努力学习知识,不断提升执行者的自身修养和业务素质,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除了提高个人执行力,一个团队提高执行力还需要加强纪律性,也需要职责分明,明确奖惩,激励到位;要有和谐的工作氛围,还需有良好的相互沟通和默契的配合。

一、严明的纪律是执行力的保障,没有纪律性就没有执行力和战斗力,缺乏组织纪律性的单位是一盘散沙,工作也不会有创新和优异的成绩。

二、明确职责、权力、利益,责权利不明确是影响执行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明确奖惩。在制度制定中,要有明确的奖励和惩罚措施,这样才能激发个人干事创业的激情。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结果会严重挫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很多部门工作忙碌,没有双休日,节日不休息,繁忙的工作时间长,日复一日单调的工作,很多人意识到能够得到升迁的人毕竟是少数,工作的激情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退。只有激励到位,才能保证工作的激情。

五、执行力度大、执行效果好,一定有一个良好的履职环境。单位要为干部职工创造氛围和谐、人尽其才、激励到位的履职环境,主动关心干部职工,尽力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以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激发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平时工作中大家各忙各的事务,缺乏交流,有的同志不了解其他部门的事情,彼此的情况都不够了解。遇到某些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的事情时,就出现了配合不到位的现象。所以需要通过一些必要的活动来增加交流的机会,以达到和谐氛围的目的。

执行目标和自己需要执行的内容。工作完结后进行沟通,总结下次工作应该注意什么,哪里没有配合好。通过这个沟通的过程加强大家之间的联系,增强大家的协作精神,进一步提高执行力。

总之,提高执行力是科学发展的要求,是我们必须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须倡导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工作水平,认真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提高执行力的要求。

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 执行工作计划篇五

坚持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如何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

(一)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党员为骨干的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服务推动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机关管理和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机关党群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特色更加鲜明。

(三)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探索建立一整套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管事。

(一)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

(二)要在党建工作中立足于“创”,突出于“新”,针对党建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谋划、抓载体、抓典型、抓亮点,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只注重完成任务而没有特色的情况,做到有基础、有创新、有提高。

(三)要把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党建工作要融入法院改革发展的大局,改变就党建抓党建,只抓党建不顾现实工作的做法,使党建工作与法院其它工作融为一体,做到思想、目标任务、行动三同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

(一)坚持理论武装党员头脑。过好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v^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的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生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形成党支部抓措施落实、机关党委抓监督检查的良好格局。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任务上来。定期邀请党建专家或知名学者、教授到我院举办党建专题讲座、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前沿理论。联合院纪检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月”活动,提高干警党性修养。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党的理论知识竞赛,用竞赛的方式加深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抓好2—3个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经验的和宣传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工作计划并执行情况 执行工作计划篇六

1)每月按时完成新客户开发统计报表和工作小结,六月份执行每日汇报制。

2)开展crm系统进行初始化工作。

3)送样客户60家,并做到及时跟踪和反馈试用情况,但这些客户都较小,大部分是电话询问要样,有的联系半年才有少量订单(如双良、科亮),可见开发比维系难度更大。成功开发新客户40家,但点多量小,客户群采购也不稳定性。

4)合研发部新产品开发寻找市场:gmt纱、中碱smc纱;对变压器及卫生洁具市场展开调查。

2、任务承包期:xx年7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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