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优秀22篇)

时间:2023-12-25 09:39:04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运作流程,保证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组织内部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种规则体系,它可以约束和规范成员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明确规定相关的违纪处罚措施。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修订的实践经验,希望能够提供一些思路。

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楼道内。

17、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8、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直接责任人:各寝室宿舍长。

宿舍总负责人:公寓辅导员,楼管,材料工程系社区管理部。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寓辅导员定期组织公寓防火演讲。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9、对违反宿舍防火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辅导员、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负责保管学生钥匙,不得外借。

1、公寓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公寓辅导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公寓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去动宿舍配电装置,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辅导员和舍务老师、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12、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制度执行处理。

学生住宿保证书。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副组长:xx。

组员:全体行政人员、班主任、医护人员、保安人员。

为了严格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播散,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根据不同传染病病原体的排出方式与传播途径,采用不同的隔离措施。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并善于应用有关的各项隔离技术。一经发现有发烧、咳嗽、呕吐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立刻采取隔离措施。

1.隔离室放置口罩、帽子、手套和隔离衣等必须用品。2.专用洗手设备消毒液、洗手液。3.配备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

1.进入隔离室均要戴口罩、帽子、手套、穿隔离衣、换鞋,登记好详细信息。

2.物品一经进隔离室即视为被污染,均应严格消毒处理。

3.污染的敷料、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物和生活用品要立即装在双层有警示标识的感染性废物垃圾桶封闭,按规定运送处理。

4.病人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要用5:1份含氯消毒液混匀消毒处理后再倒入下水道或厕所,经密闭管道到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5.接触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或污染的敷料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要洗手。

6.隔离室实行定时消毒和随时消毒制度,每日定时消毒两次。地面及距地面二米以下的墙壁、家具等用消毒液每日擦洗(喷洒)两次。人员出入后立即消毒。

中学教师年度诚信考核制度。

指导思想。

学校全体教师职工。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五、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撤离现尝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件。无特殊原因女*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7)私自调换宿舍或将自己的床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

(8)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只能在学校安排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其情况给与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3.要爱护公物和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脏水,严禁向外扔杂物。

4.严禁在食宿饮酒、吸烟、赌博、斗殴。不看黄色的书刊、淫秽录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拆卸、更换插头、插座、灯泡等电器设备。

6.不准在寝室点蜡烛、油灯、蚊香,不烧电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不准在宿舍内打闹、追逐、剧烈运动或做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8.防挤压。关门窗时应该小心,以防造成伤害。

9.防坠落。不得将身体伸出阳台或窗户外面,谨防不慎,发生坠落危险。

10.防意外伤害。不得将小刀、剪刀、棍棒等带入寝室。

11.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寝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寝室。

12.离开寝室或晚上睡觉时,必须关好门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学生的上机实习:为了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及电脑的正常使用,现作以下规定:

一、上机须按指定位置入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换位。

二、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带磁盘及光盘进入电脑室。

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带食物进入电脑室,禁止乱丢乱吐。

四、电脑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四处走动、随意进出。

五、进入电脑室后要按规定填写好上机登记记录册。

六、电脑出现故障应立刻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私自修理。

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教师机及服务器。

八、离开电脑室前,必须按正常程序关机、关闭电脑电源。

九、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电脑。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一、备餐应在专间内进行。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宜戴口罩。

二、备餐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备餐无关的活动。

三、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对专间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消毒的',应在使用近前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

四、备餐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五、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六、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八、上菜通道必须与餐具回收通道分开,上菜时必须加盖保洁。

九、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各项操作规程和有关要求。

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有关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等,取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

十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方能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具体时间由生指导老师制定),熄灯后不准讲话,不得听收录机(耳机),不得打手电,点蜡烛;不得洗衣服或离开寝室干其它事情。

2、床铺美观整洁,棉被折叠整齐,床上无杂乱衣物。日用品摆放井然有序,无脏鞋、臭袜。按照学校要求,作好个人卫生。

3、寝室墙壁整洁,不在墙上打钉挂物、乱涂乱画,不粘贴明星画像;门窗及墙面整洁无尘,无脚印、球印及其它印痕;角落无蜘蛛网。保持原教师的面貌,不得私自改变原来的教师布置。

4、住宿生除周末外,不得随便外出,如需外出应向生指老师请假,征得同意后报教导处。严禁住宿生夜间外出,严禁将外人带入寝室,严禁擅自留宿别人。

5、不得在寝室放现金,有现金可交生指老师代管;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寝室内;箱子必须加锁,严防失窃,如有失窃应及时向生指老师、教导处报告。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用品,否则以偷窃论处。

6、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动用灯管、插座等。

7、爱护寝室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寝室内玩牌;不得在寝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走廊、楼梯口打闹追逐。

9、寝室卫生及楼道卫生由各寝室负责打扫,禁止用水冲地。垃圾入袋,严禁向窗外扔瓜皮果壳、纸屑及倒水、倒垃圾。

10、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保持好自己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将课桌椅搬回寝室,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学校同意。

11、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室员要服从寝室长管理,不无理顶撞,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生活上相互关心照顾。寝室长忠于职责,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12、学生在指导的地点洗脸、洗脚,节约用水。除了学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学生准备一个暖壶。

13、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师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学生宿舍内务标准

1、整体布局:整洁、美观、空气新鲜;

2、地面: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杂物;

3、床上:被子叠放整齐,枕巾整洁,无床帘;被毯叠放整齐,并放在统一位置;床铺整洁无杂物、无悬挂物。

4、床下:物品摆放整齐,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及纸箱等;鞋子整洁干净,统一鞋跟向内整齐排放床头下。

5、门窗:门窗玻璃明亮,门窗框干净;

6、墙壁:干净,无张贴,无刻画;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戒教育。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旗集中办学目标的实现,苏木学校全部撤并到镇区,住宿生数逐步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加之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到位,学校无法对学生在校外时间进行管理。因此,校外住宿生存在交通、住宿、餐饮、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旗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创建“平安学校”、“平安新右旗”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尽量住校。学校宿舍确实已住满或因其他原因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学校进行登记备案。辖区派出所与租房户、学生家长与学校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必须准确掌握本校校外住宿生的基本情况和人数进行重新登记核实备案。同时,要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外活动情况、食宿情况及租房户的居室安全、环境卫生、生活设施等具体情况。对食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强行更换住宿地点或搬到学校住宿。

三、不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要求各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四、切实加强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建设

旗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学校要相应成立校长负总责、1名副校长专门负责的校外住宿生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同时,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政府职责

要督促公安派出所、消防、文化、卫生防疫、工商等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纳入日程,依法进行管理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停止营业,以达到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教育局、文体广电局职责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中小学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三)卫生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饮食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以确保防疫、食品卫生安全。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对以赢利为目的'的校外住宿生房户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实施管理,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应依法取缔。

(五)公安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将校外住宿生纳入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及时排查消防、治安隐患,严密防范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

(六)学校职责

学校要安排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校校外住宿生档案,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班主任协调,与当地派出所、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在校外食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活动,注意安全。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食宿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七)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对住房情况、户主姓名、位置、门牌号、就餐以及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注意与学生住户做好沟通工作,督促其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建立有效联系,并象家访走途生一样进行专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八)住户职责

学生住户要切实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为住宿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总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本着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和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新右旗做出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在校外的住宿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12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 教思政厅(2015 )4 号 ﹞ 等文件精神,经与总务处、保卫处商议,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我校在学的普通本科和高职(含海峡学院)全日制学生,按教育部规定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按下列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一、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1 、居住地点离学校或实习地点不超过3 公里;

2 、有充分理由证明不适合在集体宿舍住宿;

3 、学校认定不适合在集体宿舍住宿的学生。

二、申请和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程序

2 、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4 、双方签署协议后到总务处宿舍管理科办理手续;

5 、《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统一由各学院存档;《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一式叁份,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持一份.

三、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

1 、校外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的规定,在校外住宿期间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参加各项教学和集体活动。

2 、学生家长应定期与学校及子女联系,了解其子女校外住宿的情况。

3 、学院应认真核实校外住宿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对学生校外租住房屋和周边情况做必要的了解,确认学生家长已同意学生在校外住宿,并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学院还应定期了解学生在校外住宿情况,做好家校联系,及时将学生住宿地址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4 、凡未经批准擅自校外住宿的学生,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规定中“校外住宿”包括走读和校外租房两种情况。

五、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卫生的良好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学生之家,现规定如下:

1.住宿学生要按班级编定寝室、床位住宿,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换寝换位。

2.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安静,不准外放音乐,不玩弄乐器。上课期间(含晚自习)不许回寝,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或带班领导的签条,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后,由管理员老师陪同进寝室。

3.未经班主任批准并履行请假程序,不得擅自回家或留宿在外。

4.外来人员不得擅自留校,擅自接待外人留宿者,按治安管理法规处理。

5.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发生矛盾时多谅解,多做自我批评。

6.其它寝室无人时,不得擅自入内,借别人的东西,应先征得物主同意,并按时归还。

7.发现同学有病,应随时报告管理员、值班老师、班主任或送医院。

8.要讲文明,不说脏话,不打仗斗殴,不私拿别人钱物,禁止男女生串寝,禁止到录像厅、游戏厅、网吧等学生不宜场所活动。

9.宿舍内不得搞不健康的活动,上下楼梯脚步要轻,禁止有跑动、喧哗、打闹等一切干扰宿舍安静的行为。

10.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不得吸烟、酗酒。

11.要认真整理内务。被褥每天叠放整齐,(要求统一,一个方向)床面拉平。不用衣物应叠放或悬挂到各自柜子里,不得乱丢乱放。要罩统一床单,室内一切器物安放整齐,鞋要放到床下(要求统一,一个方向)。

12.经常开窗,保持空气新鲜,寝室长和值日生要工作到位,督促他人整理内务及放置物品,负责清擦地面,擦净窗台、书桌、柜面和卫生间,最后离寝关灯、锁门。

13.养成文明习惯,不要向窗外乱扔杂物或乱倒水。不要在寝内拉绳、乱挂衣物;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不要在走廊内泼水、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随地吐痰。

14.本地学生周六、周日应离校回家住宿,如需留宿须在周五前填申请表,经班主任批准交生活服务管理中心方可执行。外地学生周六、周日应在校住宿,如需回家须在周五前填申请表,经班主任批准交生活服务管理中心方可执行,班主任要从严控制。

15.周六、周日为外地学生家长探视日,探视的家长可到值班室等候并进行登记,随学生回寝,但不得留寝。

16.学校每天上下午都要对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打分,并在告知栏和提示板上及时公布,每月末进行评比,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年级、各班级,每半学期在文明寝室中评出文明寝室标兵并给予奖励。荣获文明寝室和文明寝室标兵的学生,学校推荐给班级作为每年度班级评优候选人。

17.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8.根据作息时间,做好就寝准备。就寝铃响后一切洗都要停止,迅速进入就寝状态。想学习的同学,可到自习室,但不得说笑,干扰他人。

19.要注意防火,禁止在寝内点蜡、不许私接电源,禁止用电褥、电炉、电热水器等,要注意防盗防火,个人钱款、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许放在寝室,否则后果自负。

20.要积极支持管理员和值班教师的工作,服从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严重扰乱、妨碍正常舍务管理的学生,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周日回校要统一自习,并做点名考核。

营地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4、统一礼仪规范。见面说“您好”;遇见教官敬礼;离时说“再见”。 

(二)晨练活动制度 

1、早晨起床后迅速在规定时间及指定地点列队集合,等待教官下达口令。 

5、晨练结束后,教官要清点本队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带回至宿舍门前解散。 

(三)活动安全制度 

1、营员入营即进入相对封闭管理状态,禁止营员私自出入营地大门。 

2、训练、活动期间,营员要特别注意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保护。 

4、不得擅自触摸电源,严禁私自接线连接电源。 

5、不吃保质过期食品,生食瓜果要清洗干净。 

6、保持个人卫生,寝室及活动场所要保持空气通畅。 

7、注意防火,禁止营员抽烟、使用打火机或火柴照明玩耍,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四)内务卫生制度 

1、内务包括营员个人卫生、被褥整理、物品摆放及房间物品摆放和房间卫生清扫等。 

2、所有营员入营后必须自觉学会整理各项内务。 

3、教官要为营员提供必要的内务整理参照标准,全体营员统一仿照执行。 

5、营地定期或不定期对内务整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表现突出者给予鼓励。

 

1、严格遵守《地震勘探卫生管理制度》。 

2、营地小组长每天安排一人负责营地清洁卫生工作。

4、内务整洁、卫生,衣物放置整齐,地面无污物、污水及杂乱工具 

5、要专门设立垃圾坑,所有生活垃圾、废水、剩饭菜倒入垃圾坑,焚烧掩埋处理。 

6、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废物。 

7、防止食用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 

8、所有食品,加工食用前都必须经过认真的清洗。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在住宿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常生活平安无事、人生安全,避免和减少住宿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特签订本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说明:此责任书要三方签字,自签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

住宿部(签字)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制度审批流程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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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一、总则 公章是我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公司法人、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经理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公司法人、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或授权业务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三)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1、负责公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使用规定

(一)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专项业务章。

(二)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由人事行政部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3、专项业务章(各部门用章等)由各专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章工作用个人名章两枚,分别由公司指定人事行政部、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三)未经股东会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 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北京市****局备案。

(四)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使用《公章审批单》。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六)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见《公章审批单》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八)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并会签(合同、协议会签单),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九)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人事行政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登记。

(十)任何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十一)对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十二)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十三)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章备案单位报失。

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三、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四、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具体时间由生指导老师制定),熄灯后不准讲话,不得听收录机(耳机),不得打手电,点蜡烛;不得洗衣服或离开寝室干其它事情。

2、床铺美观整洁,棉被折叠整齐,床上无杂乱衣物。日用品摆放井然有序,无脏鞋、臭袜。按照学校要求,作好个人卫生。

3、寝室墙壁整洁,不在墙上打钉挂物、乱涂乱画,不粘贴明星画像;门窗及墙面整洁无尘,无脚印、球印及其它印痕;角落无蜘蛛网。保持原教师的面貌,不得私自改变原来的教师布置。

4、住宿生除周末外,不得随便外出,如需外出应向生指老师请假,征得同意后报教导处。严禁住宿生夜间外出,严禁将外人带入寝室,严禁擅自留宿别人。

5、不得在寝室放现金,有现金可交生指老师代管;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寝室内;箱子必须加锁,严防失窃,如有失窃应及时向生指老师、教导处报告。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用品,否则以偷窃论处。

6、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动用灯管、插座等。

7、爱护寝室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寝室内玩牌;不得在寝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走廊、楼梯口打闹追逐。

9、寝室卫生及楼道卫生由各寝室负责打扫,禁止用水冲地。垃圾入袋,严禁向窗外扔瓜皮果壳、纸屑及倒水、倒垃圾。

10、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保持好自己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将课桌椅搬回寝室,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学校同意。

11、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室员要服从寝室长管理,不无理顶撞,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生活上相互关心照顾。寝室长忠于职责,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12、学生在指导的地点洗脸、洗脚,节约用水。除了学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学生准备一个暖壶。

13、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师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负责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履行接送制度,不乘坐无客运资质车辆及超载车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学校加强食堂管理,严格依有关规定去做,严把进货关、存储关、清洗关、消毒关,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禁止学生买小商贩的`食品。

4、学校每周对学生的活动、学习、生活场所普查一次,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路安全。

7、住宿生有事必须请假,除集体组织活动外,个人不得私自出大门外玩或买东西。

8、住宿生不随意回家或到亲戚家吃住,不准引非住宿生进入校园、宿舍,有事到值班教师请示。

9、定期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厕所进行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10、宿管指导教师指导好学生的生活。

11、教师不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在校期间离开学校。

12、宿舍值班教师遇孩子生病及时送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向主管领导汇报。

13、学生有事不上学要写请假条,教师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向学校汇报。

14、住宿生饭后活动时间由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15、冬季取暖、夏季防汛,学校做好宣传,制作提示牌,教学生一些简单的防御知识。

16、住宿生课余不得在校园内骑车、追逐、打闹。

17、教师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师生安全管理规定”。

18、住宿生如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开除住宿资格的处罚。

小学生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 、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生管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3 、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4 、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 、学生宿舍实行舍长安全负责制,舍长(或轮值的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7 、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8 、我校为住宿制学校,除学校划定的周边社区外,其它区域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况要申请外宿的,应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安全责任,到政教处领取《季延中学外宿申请表》填写,班主任、年段长核实申请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应到学校生管组先注销内宿床位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3.2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总  则

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

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采 购

第三条、购买放射源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四条、购进的放射源应做好登记,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以备随时核查。

使用存放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第六条、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根据辐射源防护最优化原则,各单位积极做好防护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状态,达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条、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岗位,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熟悉操作,尽量减少操作时间,没有操作任务时,不准在放射源周围停留。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放射源损坏、丢失或恶意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符合辐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动、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第十二条、放射源属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应经常检查,对于长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与其它杂物堆敬在一起,必须装箱入专库,由防护安负责人负责保管。

废源处理

第十三条、由于工艺的改变,退役的放射源必须,应尽早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联系,送交废源库或退回原销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  退役后的放射源处置后20日内应向环保部门备案。

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发生如:泄漏、丢失等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辐射环保领导小组和公司安全环保科、保卫科部门,同时启动《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员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hr)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 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 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 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 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此责任书要三方签字,自签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住宿部(签字)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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