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主观的表达方式,每个人的感受和思考都是不同的,因此每个人的读后感也是独特的。超过十人阅读本书后,他们各自给出了自己独特的读后感,让我们一同来看看他们心中的故事。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文章介绍了鲁迅先生童年时爱看书,爱买书,爱护书这三件事。鲁迅真不愧是一位大文学家,对书也特别爱惜。
鲁迅先生小时候很爱看书,对想得到的书总是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后就如饥似渴的阅读。相比之下,我就没有鲁迅先生这么爱看书了。对着书柜,我常常只找哪些漫画看,那些上百上千页的科学文库、名著大辞典和成语故事从来只是作为摆设罢了。课余看书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时间不是在电视机旁度过,就是对着游戏机,根本没有时间和书在一起。还有,当爸爸送的礼物是什么百科全书、作文辅导而不是我想要的汽车模型时,我就会几天几夜不去理会爸爸。看来我还没真正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还没和书交上朋友朋友,这点我应当向鲁迅先生学习。
说到爱护书籍,我更是惭愧之极。不说别的,看看我的那些课本就可以知道了。刚发的新课本,没过几天,书脚全折了,封面几乎脱开了。这可就让妈妈又多了些工作,到了学期末,几乎所有书本都换了封面。而鲁迅先生就不同了,他总是仔细地检查刚买的书是否有毛病,好尽快把有毛病的书拿到书店调换。他更要为买来的书包上封面,重新装订,好让这些书能保存得更久.还有他从来都是“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指是不翻书的'”。这更体现了鲁迅先生是很爱书本的。
鲁迅先生从小就养成了爱书如宝的好习惯。我也要和他一样,多和书籍交朋友,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精神粮食,做知识丰富、精神富足的人。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读《匆匆》有感。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叙的是:鲁迅师长教师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少小时代的鲁迅,非常爱惜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清洁,战战兢兢地捧着书,收视反听地浏览起来。成年之后,鲁迅把念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奇迹。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睦。以是鲁迅收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形,他愿意把书借给他人,但归仍是看到破坏,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朋友、寄出去时老是细心包扎妥当。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地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浏览1遍,看完后顺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砚借我1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入手下手浏览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效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毫不在意,(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黉舍,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念书的最大缺陷。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坏之迹。我要向鲁迅师长教师学习,做一个爱念书、爱护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文章简介: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习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没有读过这篇课文,那未免有些太遗憾了。这篇课文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特别喜欢书,他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更爱护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以前,我特别不喜欢看书,自从学了这篇课文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看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读书是我知道了什么是真,什…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习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没有读过这篇课文,那未免有些太遗憾了。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特别喜欢书,他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更爱护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以前,我特别不喜欢看书,自从学了这篇课文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看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读书是我知道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叫善,什么叫恶……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感到乐趣无穷。
现在我上小学5年级了,虽然每天的课程安排的很紧,但我还是尽量挤出时间来看一些课外书籍,如:〈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等等。虽然这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我一时弄不懂,但它激烈我要好好学习,将来掌握更多的知识。读书,给我带来无限的欢乐,同时也丰富了我的知识。
一本好书似一艘小船,带领我们驶向知识的彼岸;一本好书如同一盏明灯,指引我们为理想而努力;一本好书如同一位知心朋友,在和它的谈心中我若有所悟。和书交朋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
鲁迅一生清贫,却总是喜欢收藏书。他爱买书、看书、抄书,养成了爱书如宝的习惯。
我觉得鲁迅这么爱护书,是因为他把书当作一种财富。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让自己懂得的知识多,就要视书为宝,把书当作一种财富,像自己的钱一样保护它。这样一来,只要书没破,你就可以一直去读它,一直发现取之不尽的知识和道理。
在我自己买了新书后,我也会很爱护书。平时,我看完新买的书或旧书,都会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架;特别是自己喜爱的书,我还要用包书纸包好,放进书架最干净的一层,以免弄脏、弄破。正是这样,两年前我买的书到现在依然完好如新。
所以我相信,只要你把书当作财富,就一定会有许多收获。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本文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做宝贝的事,鲁迅先生小时对于书籍,他特别的爱护,他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
鲁迅先生他热爱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读过的书都经久不忘。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帐”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得井井有条,这能看出他对书籍的爱护。
读完此文后,让我想起了一个和鲁迅先生恰恰相反的人——我的表弟。他读书常是囫囵吞枣,张冠李戴的。
前一段时间,他们班举行了读书比赛。我常见他刚吃完饭,就抱着书看,一边翻,一边数,然后得意洋洋地说:“哈哈,这个礼拜我读两千多页的课外书,这次我一定能获奖了!”我也和他说过,刚吃饱饭,应休息一下,让血液跑到肚子里。不要急着看书,这样看书,读书效果也不好!表弟看书是为了能获奖,能说是只求数量,不求质量。
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也不能张冠李戴。我们要像鲁迅先生学习,不求数量,只求质量和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
小学作文om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是怎样爱书的。这篇文章使我对鲁迅又有了新的认识。
鲁迅在看书的时候,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的,看看手指脏不脏。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还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读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羞愧。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管这些。不管手指脏不脏,桌子脏不脏,随手拿起来就看,看完了就随手一扔,要用的时候就满房间找,把房间翻的乱七八糟的,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一个人,不仅要爱读书、爱学习,还要懂得爱护书。
小学作文om
鲁迅故事读后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革命文学家。他在30年间,为我们写作和翻译了600多万字。大家都说鲁迅有天才,可是鲁迅自己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鲁迅为了爱惜时间,总想在一定时间内多做一些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省时间,就等于延长了一个人的生命。”
鲁迅工作起来是不知道疲倦的。他常常白天做别人的'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到天亮。到了老年的时候,对时间抓得更紧。在他逝世前不久,生着病,体温很高,体重减轻到不足40公斤,仍然拼命地写作和翻译文章。他临死前三天,还替别人翻译的一本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逝世的前一天还写了日记。鲁迅一直工作到他离开我们的那一天,从来就没有浪费过时间。
鲁迅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他从来不迟到,绝不叫别人等他。就是下着大雨,他也总是冒着雨准时赶到。他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有两样。”
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先生爱惜时间的精神,要有计划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也要爱惜别人的时间,不让宝贵的时间浪费掉一分钟。
鲁迅故事新编读后感
故事新编供收录了鲁迅在1920xx年-1935年间根据古代神话、传说、传奇所改写的短篇小说八篇。那么,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故事新编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20xx年的这个夏天貌似也是特别的热过往年,照长辈们的说法,当是“现在条件好了有空调了”之类的缘故,独自在家也多少有点闲得无聊,于是乎拿来鲁迅全集翻了几页,看了其中的一章《故事新编》,觉得还挺不错。
首先让我感受到的是故事新编的幽默(幽默似乎是鲁迅先生的作品的共性)。我觉得故事新编中的幽默主要来自于古今结合,有语言上的结合,也有内容上的结合,想必这正是“新编”的魅力所在。如《补天》一节中,女娲听着那些小人儿的官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如《奔月》中,后羿与嫦娥天天吃着乌鸦炸酱面。《采薇》中的钟表仿佛早已全用烙饼的个数来代替,“约摸有烙十张饼的时候”,“约有烙三百五十二张大饼的工夫”,“大约过了烙好一百零三四张大饼的工夫”,忍俊不禁。
看了一遍《故事新编》,发现不少篇幅中出现了死亡的描写,分别是《补天》、《采薇》和《眉间尺》,占了我看的六分之三(《起死》一篇为剧本模式,我没看,《理水》一篇则未收入我所看的版本内)。而这三篇中,每一篇都有好人和坏人出现,《补天》中的女娲和愚昧无知的人类,《采集》中的伯夷叔齐与性恶的人们,《眉间尺》中的黑衣人、眉间尺与国王,都构成了对比。可能是鲁迅用来讽刺他所在的时代的那些阻碍时代进步的人的吧。女娲拯救大地,到头来却是在被误解的荒古的气氛中默默死去了。眉间尺则是痛快地报了仇,但似乎新编的力度不甚大。《采薇》读着感觉是最有深度的,“不食周粟”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已是一对辩论的课题,当事人在左右为难之际,用最简单也是最无助的死得到了两全。如主角伯夷所说的,“近来的烙饼,一天一天地小下去了,看来确也像要出事。”最终也出了事。
《奔月》中让人印象较深的一编,看到嫦娥奔月去了以后翻回前面看到嫦娥说的一句话:“你不能走得更远一点的么?”让人不禁猜测嫦娥美人是否早的预谋。看到最后后羿对着月亮射`了三箭,终于发现,这毕竟还是一个战士,他的肉体里还涌着战士的血液。但他老了,“若以老人自居,是思想的堕落。”“这一瞬间,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廉颇老矣,这历来是让人感到惆怅的,一种对时间的恐惧感。奔月奔到最后终于也来了点起伏,写此文时尚在1920xx年十二月,离鲁迅逝世还有十年。
《出关》写的很有意思,老子的人物很鲜明。跟《补天》中一样的,也出现了两类人言语不通的情况。《非攻》感觉基本上就是翻译了一下,看着没什么意思。
鲁迅写的小说,就像一个最高级的时装设计师,用的是最粗粝的布料,最简单的黑白二色,最基本的裁剪手法,但是模特向你走来时就觉得冷风嗖嗖,直挂得腮帮子疼。读他的小说,总觉得这人实在是偷懒,从来不肯多用一个词,用来不肯透露一分感情,没有闲适清淡的传统文人气,又没有热情洋溢的感染力,像是一个江湖刀客闲适时用刀尖在石板上乱划的呓语,但是偏偏入木三分,过目难忘。
万不可小觑了这本薄薄的集子,鲁迅新编了十个神话故事,颇具颠覆性,并不能完全读懂,读的时候还要时时对照文后的注释,才能了解一点鲁迅的写作意图,其中还顺便暗含了对论敌的嘲讽,绝妙之极。个人最喜欢其中的三篇:奔月,采薇,铸剑。
奔月的故事已经在中国人尽皆知了,嫦娥贪图长生不老,抛弃后裔跑到月球上去做她的神仙。鲁迅在这个故事里编派了一个后英雄时代的裔,自从射死封冢长蛇以后就无事可做,方圆五十里的动物都被他射完了,每天只能射到些乌鸦带回家给嫦娥做炸酱面。。因此每天备受嫦娥嫌弃,偶尔射到一只母鸡,还是人家蓄养的,遂被村民敲诈10个炊饼当赔偿。。欢天喜地的提着鸡回到家,发现嫦娥已然偷食了不死药升月去也。可怜一代英雄,只能对着月亮愤然拉弓……可怜贫贱夫妻百事哀,人比黄花瘦的嫦娥也只能为自己的命运做最后一搏了。
再来讲采薇,这个耳熟能详的传说也被鲁迅搞的很有意思,说伯夷叔齐哥俩为逃避继位东躲西藏,其实是怕被周王捉到以后小命不保,俩人的逃亡生涯并不低调,沿途不断放话说自己是因为让位才一同逃到这里,后又发觉形势不妙,于是走而入山,发誓再也不食周粟,只靠采薇维生,但那漏嘴的毛病仍是不改,继续到处宣传二人的身世,制造舆论。一日被一过路女子讥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二人当时就震惊了,薇自然也就吃不下去了,眼看就要饿死,此举得到了老天的同情,吩咐母鹿用奶去喂他们,谁成想哥俩喝着鹿奶,打起了小算盘:“这鹿有这么胖,杀它来吃,味道一定是不坏的。”这心里话被鹿听见,于是一溜烟的逃了,最后俩人只好饿死在石洞里,后人有时想起伯夷叔齐来,还能恍惚好像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看后大笑,没想到伯夷叔齐的故事被鲁迅这么一编派,二人形象反而有血有肉起来,更符合人性化特征了,完美写出了喜剧人物的悲剧性格。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集,其中大部分是根据老故事改编而成。
鲁迅先生的作品寓意深刻,杀伤力强,历来都是讽刺文学史上的经典,就像锋利而且带钩刺的弓驽,直刺敌人的心脏。一直以来,鲁迅先生都以大文豪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每一个年青学子的偶像位置,但是自从读了这《故事新编》之后,我忽然有了一种很失望的感觉。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根据我国古代一些著名故事改写而成的。有些文章,例如《铸剑》,便是改自《干将莫邪》,只是将故事背景、少数情节略作改动。评心而论,改写是成功的。改写后的故事更加完美生动,也更吸引人了。但是,《奔月》却是令人(或许只是我)大倒胃口。《奔月》会使读者联想到故事的本体——“嫦娥奔月”。在《奔月》中,鲁迅变得有些“恶搞”,把射日大英雄塑造成整天怕老婆、只会打乌鸦的“窝囊废”,把大美女嫦娥写成唠叨罗嗦、不善解人意、不理解丈夫,而且泼劲十足的妇人——这完全颠覆了后羿嫦娥英雄美女的良好形象,就连情节也由“嫦娥偷仙丹是为了永葆青春而守护在爱人身边”杜撰成“嫦娥嫌后羿无能而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读到这里,我真有一些鄙弃这位享誉几十年的大文学家了。嫦娥奔月的故事为何能流传千古?只因它情节优美,寄托了古代劳动人民大胆而美好的愿望。可鲁迅先生的《奔月》却完全背离了这个美好传说的创作初衷。大概鲁迅是想让读者耳目一新吧,但我读后却总觉得太像周星池的恶搞。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知名作家用新起的笔名向某出版社寄出了他的新作,却以某些情节有缺陷而被退回。他却认为正是这些情节才使作品完美,于是接着连投了几家出版社,都被退回。最后,他便用原笔名向该出版社投稿,没成想作品很快出版了。名人的某些错误和不足也常常被人们热捧为经典?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共产党革命不成功,毛主席会受到万人敬仰吗?连他晚年犯的错误也会同样受到礼赞吗?答案就在人们内心当中最公平的地方。名人伟人也是人,也吃五谷杂粮,也有生老病死,自然也有缺点和不足。现在多数人,一边宣传“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大道理,一边又向名人的一切包括缺点和不足看齐,还一边说这并不矛盾。假如鲁迅先生活到现在,他是否也会否定自己——因为他是以“严于自我解剖”著称的。
这就是我对《故事新编》的肤浅认识。或许有人会对我大加鞭挞,指责我对大人物的不敬,但我“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还是把心中的话说出来了,敬请前辈学人也以同样的心态来讨伐我。
鲁迅故事新编非攻读后感
《非攻》出自鲁迅先生的小说集《故事新编》,是根据春秋时期的一个故事改写的。主要讲的是,楚王让大夫公输般造云梯攻打宋国。当时的思想家、军事家墨子主张各国和平相处,不要打来打去,他知道这件事后,便来到宋国。墨子看到了饱受战争之苦的宋国的贫穷,又来到楚国,看到了楚国的繁荣。于是,墨子找到了公输般,劝他别再帮助楚王攻打宋国。公输般说不过墨子,只好带他去见楚王。楚王也被墨子说得无言以对,只好让墨子和公输般用皮带当城池,木片当武器来比试攻城。公输般攻了九次也没成功,墨子只攻了三次就成功了。楚王只好暂时不攻打宋国了。墨子完成任务后又回到宋国时,在城门口被宋国“募捐救国队”抢了包,想到城楼下避避雨,也被宋国士兵挡住。
这篇小说明是写春秋时期的宋国、楚国、墨子和公输般之间的事,其实是在讽刺国民党“九·一八”事变后卖国求和、不思抵抗的丑恶行为。表面上国民党发表过不少收复失地的言论,像小说中“我们给他们看看宋国的民气!我们都去死!”这句话,看上去很有气概,事实上却丝毫不采取行动。“募捐救国队”其实在春秋时期没有,文中提到它是为了揭露国民党借救国名义搜刮民财,用来享乐的丑行。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借宋国人对墨子的忘恩负义,写出了国民党嫉贤妒能、忘恩负义,自私自利的本性。
这篇小说也表达了作者对自由、民主和光明生活的向往,对国民党独裁统治黑暗的憎恶和他的爱国情怀。生活在新世纪的我们,要做正直、有思想、辨是非的人,要懂得感恩,不要做忘恩负义的人。
拓展阅读:原文节选。
子夏(2)的徒弟公孙高(3)来找墨子(4),已经好几回了,总是不在家,见不着。大约是第四或者第五回罢,这才恰巧在门口遇见,因为公孙高刚一到,墨子也适值回家来。他们一同走进屋子里。
公孙高辞让了一通之后,眼睛看着席子(5)的破洞,和气的问道:
“先生是主张非战的?”
“不错!”墨子说。
“那么,君子就不斗么?”
“是的!”墨子说。
“猪狗尚且要斗,何况人……”
“唉唉,你们儒者,说话称着尧舜,做事却要学猪狗,可怜,可怜!”(6)墨子说着,站了起来,匆匆的跑到厨下去了,一面说:“你不懂我的意思……”
他穿过厨下,到得后门外的井边,绞着辘轳,汲起半瓶井水来,捧着吸了十多口,于是放下瓦瓶,抹一抹嘴,忽然望着园角上叫了起来道:
“阿廉(7)!你怎么回来了?”
阿廉也已经看见,正在跑过来,一到面前,就规规矩矩的站定,垂着手,叫一声“先生”,于是略有些气愤似的接着说:
“我不干了。他们言行不一致。说定给我一千盆粟米的,却只给了我五百盆。我只得走了。”
“如果给你一千多盆,你走么?”
“不。”阿廉答。
“那么,就并非因为他们言行不一致,倒是因为少了呀!”
墨子一面说,一面又跑进厨房里,叫道:
“耕柱子(8)!给我和起玉米粉来!”
耕柱子恰恰从堂屋里走到,是一个很精神的青年。
“先生,是做十多天的干粮罢?”他问。
“对咧。”墨子说。“公孙高走了罢?”
“走了,”耕柱子笑道。“他很生气,说我们兼爱无父,像禽兽一样。”(9)墨子也笑了一笑。
“先生到楚国去?”
“是的。你也知道了?”墨子让耕柱子用水和着玉米粉,自己却取火石和艾绒打了火,点起枯枝来沸水,眼睛看火焰,慢慢的说道:“我们的老乡公输般(10),他总是倚恃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兴风作浪的。造了钩拒(11),教楚王和越人打仗还不够,这回是又想出了什么云梯,要耸恿楚王攻宋去了。宋是小国,怎禁得这么一攻。我去按他一下罢。”
他看得耕柱子已经把窝窝头上了蒸笼,便回到自己的房里,在壁厨里摸出一把盐渍藜菜干,一柄破铜刀,另外找了一张破包袱,等耕柱子端进蒸熟的窝窝头来,就一起打成一个包裹。衣服却不打点,也不带洗脸的手巾,只把皮带紧了一紧,走到堂下,穿好草鞋,背上包裹,头也不回的走了。从包裹里,还一阵一阵的冒着热蒸气。
“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呢?”耕柱子在后面叫喊道。
“总得二十来天罢,”墨子答着,只是走。
鲁迅故事新编非攻读后感
鲁迅写的小说,就像一个最高级的时装设计师,用的是最粗粝的布料,最简单的黑白二色,最基本的裁剪手法,但是模特向你走来时就觉得冷风嗖嗖,直挂得腮帮子疼。读他的小说,总觉得这人实在是偷懒,从来不肯多用一个词,用来不肯透露一分感情,没有闲适清淡的传统文人气,又没有热情洋溢的感染力,像是一个江湖刀客闲适时用刀尖在石板上乱划的呓语,但是偏偏入木三分,过目难忘。
万不可小觑了这本薄薄的集子,鲁迅新编了十个神话故事,颇具颠覆性,并不能完全读懂,读的时候还要时时对照文后的注释,才能了解一点鲁迅的写作意图,其中还顺便暗含了对论敌的嘲讽,绝妙之极。个人最喜欢其中的三篇:奔月,采薇,铸剑。
奔月的故事已经在中国人尽皆知了,嫦娥贪图长生不老,抛弃后裔跑到月球上去做她的神仙。鲁迅在这个故事里编派了一个后英雄时代的裔,自从射死封冢长蛇以后就无事可做,方圆五十里的动物都被他射完了,每天只能射到些乌鸦带回家给嫦娥做炸酱面。。因此每天备受嫦娥嫌弃,偶尔射到一只母鸡,还是人家蓄养的,遂被村民敲诈10个炊饼当赔偿。。欢天喜地的提着鸡回到家,发现嫦娥已然偷食了不死药升月去也。可怜一代英雄,只能对着月亮愤然拉弓……可怜贫贱夫妻百事哀,人比黄花瘦的嫦娥也只能为自己的命运做最后一搏了。
再来讲采薇,这个耳熟能详的传说也被鲁迅搞的很有意思,说伯夷叔齐哥俩为逃避继位东躲西藏,其实是怕被周王捉到以后小命不保,俩人的逃亡生涯并不低调,沿途不断放话说自己是因为让位才一同逃到这里,后又发觉形势不妙,于是走而入山,发誓再也不食周粟,只靠采薇维生,但那漏嘴的毛病仍是不改,继续到处宣传二人的身世,制造舆论。一日被一过路女子讥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二人当时就震惊了,薇自然也就吃不下去了,眼看就要饿死,此举得到了老天的同情,吩咐母鹿用奶去喂他们,谁成想哥俩喝着鹿奶,打起了小算盘:“这鹿有这么胖,杀它来吃,味道一定是不坏的。”这心里话被鹿听见,于是一溜烟的逃了,最后俩人只好饿死在石洞里,后人有时想起伯夷叔齐来,还能恍惚好像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看后大笑,没想到伯夷叔齐的故事被鲁迅这么一编派,二人形象反而有血有肉起来,更符合人性化特征了,完美写出了喜剧人物的悲剧性格。
鲁迅故事新编非攻读后感
故事是人说出来的,有的是事实,有的是一派胡言,更有粗鄙之语。说故事的人不一定要有文化,也不一定要是一个普通人,只要你讲出来的故事足够吸引人,或许可以表达你的想法和主张,你也可以试试。
对于听故事的人来说,故事要流畅,读书也是一样,那一本故事编成的书呢?
每一个故事都有作者当时写作的情感,然而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在多个不同的时间段写出来的。每个故事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自成一派。
前面的几篇文章如《补天》《奔月》《理水》,大多是改编神话和一些传说、历史故事。神话是反映原始先民对世界起源、自然现象及社会生活现象的原始理解的故事。在思维方式上,神话充满了原始先民那种大胆、奇特的想象和幻想,与对现实的真实反映是两码事。就像一个歌手改编老歌一样,对于一个有超高才华的艺术家来说,他一定会给读者、听者耳目一新的感觉。《补天》这篇小说中女娲的抟土造人和炼石补天虽于古籍有据,但在具体的描绘中,作家以浓墨重彩有力地渲染了浪漫主义的氛围,创造出了奇异动人的艺术画面。
最后一章《起死》中的结局很有意思,使这一故事陷入了一段死循环,但鲁迅先生他一定是因为他已经知道到了自己时日不长,所以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领悟死亡。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运用了两段出自《庄子》的文言文,而且它的形式也很特别,很像剧本。有一句我很好奇,就是“自杀是弱者的行为”,让我感到被“中年油腻”(油滑)到了。
谢谢鲁迅先生,讴歌了光明,鞭挞了丑恶,激发了人们的爱和憎。
你不仅是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有最大领土的作家,也还在二十一世纪开疆拓土。
鲁迅爱书的故事教案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是怎样爱书的。这篇文章使我对鲁迅又有了新的认识。
鲁迅在看书的时候,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的,看看手指脏不脏。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还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读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羞愧。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管这些。不管手指脏不脏,桌子脏不脏,随手拿起来就看,看完了就随手一扔,要用的时候就满房间找,把房间翻的乱七八糟的,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一个人,不仅要爱读书、爱学习,还要懂得爱护书。
鲁迅爱书的故事教案
一、导入:
1、同学们,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许许多多了不起的大人物,你们都知道谁呢?
3、看来课前大家查找了相关的资料,在查找的过程中相信大家也体会了他的不同凡响。其实鲁迅先生能够具有如此高的成就,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与他从小的学习习惯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今天就让我们走进鲁迅先生的童年,去体会它是怎样爱书的。
4、板书课题。指名读,重读并重点体会“爱”字。
二、讲授。
1、那么现在就请大家快速浏览课文,说说看课文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写鲁迅爱书的?
(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爱护书)(板书)。
2、鲁迅小时候不但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爱护书,而且还把书当成了——宝贝(板书),现在就让我们从鲁迅爱看书学起。
快找找看,课文哪几个自然段在写鲁迅小的时候爱看书呢?(第二、三自然段)。
现在选择你喜欢的方式来读读课文的第二、三然段,动笔画画看,哪些具体的语句可以看是鲁迅小的时候爱看书,然后同桌之间说一说。
3、汇报: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欣喜若狂、赶紧。
(其实啊,《山海经》是先秦古籍,是一部富于神话传说的最古地理书。它主要记述古代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也包括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这也告诉我们,对于知识要充满着好奇心,才能有更多的收获。
(总结学习方法:找、读、画、议)。
5、现在就请大家找到鲁迅小时候爱买书、爱抄书、爱护书三部分的内容,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学习,一会说给大家听。开始吧!
6、汇报:爱买书(结合生活实际)。
爱抄书(讨论:抄书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吗?)。
爱护书(从几方面汇报)。
7、鲁迅爱书如宝的好习惯使得他受用一生,现在让我们来齐读课文的最后一个自然段。
三、总结。
同学们,不论你曾经是一个爱书的孩子,还是你今后想成为一个爱书的孩子,相信在学习了这篇课文以后,你都会有所收获。那么谁想说说,从今天起,对于一本本带给我们知识与智慧的书籍,你打算怎么做呢?(学生谈体会)。
那么就让我们带着本节课的收获,带着对于书籍的这份爱,来读一读著名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下课)。
观鲁迅的故事读后感
慢慢地翻开那本厚重的《呐喊》,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上——《明天》。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鲁迅故事新编非攻读后感
《故事新编》这本该是自己的一页作品或一纸感想,只因成了作业,就显得无聊或无趣了,更是无语了似乎。于是乎我看到了其他同学的类似作业,且不论内涵,单说字数就足以让我自卑到更无语。加之我本人自我感觉又似乎类属有事说事,简洁明了的,所以我很无奈。而这毕竟是老师三嘱三托的,所以这应该算作补充。
首先这部集子是鲁迅写的,所以对于我们这辈,似乎好当然是好,不好亦是更好。作品嘛,自然可以寻根寻背景,寻到优点为止(说这话,并不包含于我对作品的评价之内)。
《故事新编》,手法与思想结合上自然是新颖独到的,这亦或是一种反衬的技巧,语言写的很美很单纯,思想却可能在暗自嘲讽传统与腐朽。这是鲁迅惯用的方式,但也不拘于《阿q正传》中的鲜明与强烈。我其实是喜欢这种似笑非笑,是纯非纯的感觉的。
然后这部集子很长见识,也或看做我的无知。如果看一部小集子可以了解那么多典故,自是收获的事。鲁迅确实很有才,通过作品我们可以看到这位现代作家对于历史的涉猎。看集子,看故事,看思想。
女娲竟可以不懂人语(甚而是厌恶人语),后羿竟要追随嫦娥(虽有忠实却没有思念),伯夷和叔齐竟然不是因志饿死的(欲念惹的祸)。对于这种改写传统故事的写法,我持中立态度。暂时不发表任何感想,可算作凑字数。
借此,我想到了新文化运动,特别是这其中的鲁迅。我个人认为他的许多作品太尖锐或太极端。封建与传统本是有界限的,鲁迅彻底反封建的同时总喜欢把几千年的传统一并带上。似乎这辉煌5000年一无是处,总是腐朽,可知一个文明古国积淀下的也有精华。人们用“孤独的巨人”来评价他,我想如果是贬义。他的作品里,总是把马克思所称的推动历史车轮的大众看的愚昧不堪,不识时务。我想说,我生在光明里,可能不理解,愿恕。
又是一纸,如有对鲁迅不该言或言不对的地方,希望不管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