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桌椅采购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1-03 14:10:40 作者:念青松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模板14篇)

学校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也是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机构。快来看看以下学校教育的发展模式,为我们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为了做好学生校服订购工作,本着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做到物美价廉,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基本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校服订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1、参加投标厂家必须具有资质证书,保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且有售后服务承诺;

2、学生校服分为初中、高中秋装两类,可同时投标;

3、服装式样:用厂家自行设计的式样,但投标时均需做出样品;

4、缝制做工:和样品一致,符合检测要求;

5、印字:上衣左胸前印福州八中校徽;

8、交货时间:签约后三十日内;

9、投标人须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于开标前交付,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留作保证金,交货验收合格后退还。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应行业及与此相关的报价编制依据资料文件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编制竞争性报价。

投标时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不能亲临须有其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

5、生产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密封进投标文件袋(投标报价表一并封入,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原件携带至投标地点,以便查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开标时间:20xx年9月27日下午3:30(投标文件必须于20xx年9月27日下午3:00之前送达,逾期不候)。

学校采购校服的谈判方案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渝教财发〔2016〕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渝教财发〔2017〕3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綦江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教〔2019〕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二)采购小组。

组长:xxx。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5%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服采购的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新四项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冬季校服(两套)。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一旦确定样式,该样式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新四项国家标准。

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营业范围中须含有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3、生产厂家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必需全部具备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1、参加学校校服采购的企业须在9月13日下午6:00前在学校学生处张绍海主任处登记报名,同时递交上述资质条件材料。并与学校签订校服设计方案转让承诺书,即承诺一旦学校选中设计方案,则其知识产权和,即使在后阶段未中标都务必放弃追究学校或者中标企业责任的权利。

2、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綦江区教委服务中心报备且具备上述第六项所有条件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9月22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綦江中学学生处张绍海处(联系电话:15826094967)。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评标活动。

3、20xx年9月22日下午2:30召开“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小组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

4、20xx年9月22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立即对每一企业的每一项目进行评分,教师代表组评分占60%,学生和家长代表组评分占40%,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按照学校规定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一套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9月30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綦江中学躬耕楼104张绍海,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640元/生(两套),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黑校服、毒校服流入校园,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0%。未参加方案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评标活动。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评分方式。

(1)为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2)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学校纪委临时随机抽取。

(3)综合评价内容明细。

所有评分结束后,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统计得分情况,按最终得分确定1家中标企业。

3、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綦江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凡是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及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3次。

4、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5、选定款式设计。

1、根据评选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方案1000元的设计转让费,未中标的方案设计企业将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归綦江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5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学生按照采购价格自行在网络平台购买,中标企业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或者送检报告(达到gb18401gb31701gb/t31888标准)送达学校张绍海处。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和网络购买平台资料。

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组长:皮涛(校长)。

副组长:陈立志(家委会成员)。

组员:梁燕弟(副校长)。

陈灿星(采购工作组成员)。

刘现(老师)。

梁建民(采购工作组成员)。

黄春秀(家委会成员)。

郑文雯(家长代表)。

梁志霞(家长代表)。

蒋炽恩(家长代表)。

刘妙芬(家长代表)。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组长:陈慧(校务监督委员会组长)。

副组长:方丽华(家委会成员)。

组员:蒋仲仪(党支部宣传纪检委员)。

杨冬怡(党支部组织委员)。

李芳(家长代表)。

黄林英(家长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办学校校服采购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采购小组。

组长:

成员: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5%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服采购的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新四项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冬季校服(两套)。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一旦确定样式,该样式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新四项国家标准。

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营业范围中须含有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3.生产厂家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必需全部具备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1.参加学校校服采购的企业须在9月13日下午6:00前在学校学生处张绍海主任处登记报名,同时递交上述资质条件材料。并与学校签订校服设计方案转让承诺书,即承诺一旦学校选中设计方案,则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属于学校所有,即使在后阶段未中标都务必放弃追究学校或者中标企业责任的权利。

2.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綦江区教委服务中心报备且具备上述第六项所有条件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9月22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綦江中学学生处张绍海处(联系电话:15826094967)。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评标活动。

3.20xx年9月22日下午2:30召开“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小组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

4.20xx年9月22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立即对每一企业的每一项目进行评分,教师代表组评分占60%,学生和家长代表组评分占40%,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按照学校规定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一套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9月30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綦江中学躬耕楼104张绍海,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640元/生(两套),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黑校服、毒校服流入校园,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0%。未参加方案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评标活动。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评分方式。

(1)为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2)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学校纪委临时随机抽取。

(3)综合评价内容明细。

所有评分结束后,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统计得分情况,按最终得分确定1家中标企业。

3.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綦江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凡是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及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3次。

4.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5.选定款式设计。

1.根据评选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方案1000元的设计转让费,未中标的方案设计企业将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归綦江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5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学生按照采购价格自行在网络平台购买,中标企业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或者送检报告(达到gb18401gb31701gb/t31888标准)送达学校张绍海处。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和网络购买平台资料。

学校采购校服的谈判方案

学校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统一领导,规范操作。

组长:王奕敏(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校长)。

副组长:汤婉芬(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导副主任)。

成员:罗定邦(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冯永昌(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庞子妍(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学校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并负责学校校服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吴永韶(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卢永标(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总务处干事)。

组员:黄薇(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团支部书记)。

吴金玲(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少先队辅导员)。

李媛(家委会代表)。

郑金(家委会代表)。

夏媛媛(家长代表)。

王芳(家长代表)。

林丹玲(家长代表)。

彭萍(社会代表)。

杨涵晞(学生代表)。

林思宏(学生代表)。

廖元菲(学生代表)。

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校服采购负责人担任组长,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人数不少于小组教师成员的50%。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三)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黄凯玲(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成员:杨锦标李岱李秋虹麦小凤。

校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监督程序和流程,监控校服质量,监管廉政风险。

1、学校要根据九年一贯制学校实际,深入论证评判,与学生、家委会、家长代表等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款式、采购方式等,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2、学校主动会同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预算等。采取自行采购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同时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让学生家长知晓。

3、学校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进而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4、学校家长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学校定期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生及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以发挥校服穿着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落实有关精神。制定《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制度》,同时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初步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6月11日前完成)。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20xx年6月16日前完成)。

3、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

4、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20xx年6月22日前完成)。

(二)招投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6月30日前完成)。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全区各采购单位于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内完成校服招标所有工作。)。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番禺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供应货品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

2、实施供货,争取20xx学年秋季入学新生尽早穿着新校服。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预算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1、要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要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投标时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3、要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4、要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5、要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要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预算、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各单位要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020—84641619、84641696),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群众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区教育局将设立投诉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区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校服生产企业、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

3、加强廉洁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为有效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我国肺炎疫情流行情况和研究进展,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多举措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武汉发生肺炎疫情以来,疾控中心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专项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落实到人。明确了专家组、流调组、检验检测组、消杀组、后勤保障组的成员及责任。

及时订购了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多重核酸检测试剂。针对火车站、机场客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订购了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能有效监测到体温异常的流动人员,为及时发现可疑患者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对储备的应急物资进行认真的梳理,储备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疫情处置的需要。

疾控中心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强化疫情监测应对,密切关注疫情上报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时时保持备战状态,随时迎战。

1月21日,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个案调查表、实验室检测方案、消毒技术方案、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地。

加强宣传工作,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通过多途径向社会公布和讲解,强调正确引导,宣传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讲清疫情特点、防治要点,让群众安心。市疾控中心专家队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时刻准备着打赢这场没有硝烟战争。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疾控中心的医护人员们冲在前,做表率,切实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学校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为向教师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合法餐饮业资质且具备良好信誉和业绩优的饮食服务企业经营食堂,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目前学校在校教职工为230余人,绝大部分在校用餐,临时有公务接待以及培训人员工作餐大概200人次需求。

(二)现有食堂一座,设施设备均按卫生饮食合格标准设计,餐厅提供200余个座位。各功能用房齐全,厨具、餐具添置完善。

公平、公正、公开。

(一)投标企业具有外商独资或合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企业代码证。提供厨师资格证和员工健康证。

(二)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2年以上的经历,并能组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三)投标单位必须按时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规章制度,实施措施。

(2)人员配备。

(3)经营方略(含管理、采购、检查检验、卫生保障、工作人员服装等)。

(4)配菜方案(饭菜品种、食品价格等)。

(5)用工制度。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一)承包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二)承包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

(四)承包者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学校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

(五)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

(六)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承包者负全部责任。

(七)提高服务效率,以电脑ic卡方式售卖饭菜(系统由校方负责建设),网络化管理。经营数据以电脑数据和其他校方认可的方式为准,学校根据以上数据按月支付费用。

(八)承包方保证师生晚餐、午餐和教师早餐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价格优惠。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九)学校后勤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承包者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十)学校有义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由学校和教师代表参与的物价听证会,未经学校同意之前,食堂不能擅自抬高价格。

(十一)厨房设备学校已一次性投资到位。如今后承包方需进行设备添置及维修的,待与学校协商后决定。

(十二)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一年。

(一)网上发布招标信息时间:20xx年10月9日。

(二)投标报名时间:20xx年10月9―10月14日接受报名、现场考察、答疑。

(三)接受标书截止时间:20xx年10月15日上午11:00前。

(四)评标时间:20xx年10月15日下午2:30开始。

(五)实地考察及价格谈判时间:20xx年10月16日。

(六)公布结果时间:20xx年10月17日。

(七)报名及上交资质材料地点:黄平县中等职业学校总务处,联系人:时宏祥,联系电话:13985818330。

由黄平职校、黄平且兰高中学校领导、后勤人员代表、教师代表(共9名评委)所组成的评标小组,综合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评定,确定名次。再按照名次顺序对投标单位所承诺的服务条款进行实地考察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一)内部管理(20分)

1、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4分)。

2、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重视宣传工作,有员工培训计划,食堂管理规范(5分)。

3、推行全成本核算,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现微利的要求(5分)。

4、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员工的签约率100%(4分)。

5、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2分)。

(二)安全卫生(15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5分) 。

2、实行集中采购,有进货渠道正规(5分)。

3、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每天检查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5分)。

(三)伙食质量(30分)

1、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的要求(10分)。

2、菜肴品种丰富,高、中、低档搭配合理(10分)。

3、菜肴货真价实,质价相符,符合微利要求(10分)。

(四)服务承诺(10分)

1、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5分)。

2、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3分)。

(五)文明共建(15分)

1、有形式多样的食堂和学校之间共建活动方案(4分)。

2、提供就餐区环境布置,进行营养和节约方面的教育(3分)。

6、加分项目(最高10分)

有其他管理创新特色亮点(最高2分)。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单位的评审方法。

评标流程如下:

(一)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二)按照投标顺序依次对投标单位进行质疑,投标单位可以进行答辩、说明,并将相关承诺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三)每位评委综合投标文件和答辩结果,独立评分。

(四)综合评分。投标单位得分=总得分/评委人数。

(五)公布结果。

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0xx年11月2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17时止。

报名地址:xxxxxxxx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x。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食堂采购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标的设置。

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第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20xx年1月6发布《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10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人)留存):

(1)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xx年1月8至14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xx年1月16日下午前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xx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校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食堂管理质量,完善食堂服务功能,有效控制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制订招标方案如下:

1、招标类别:大米类、猪肉类、禽类肉品类、豆制品、蛋类、淡水鱼、虾、蔬菜等食堂主副食品。

2、供货时间:20xx年5月1日――20xx年6月30日。

3、资质要求:投标单位(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4、质量要求: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本次招标分十大类(详见一、项目综合说明第一条),一个投标方只可投其中的一类,多投无效。

6、中标后,为保证食品安全,中标方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刻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7、由于中标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的,每拖延一次罚款500元。

本项目根据下列采购内容、要求自主报价。

(一)大米类(含面粉)

1、所提供的米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及中标样品标准;提供商品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税务发票等单据。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数量,按时送至招标方食堂仓库。

(二)猪肉

1、所提供的猪肉类肉品必须是当天屠宰的新鲜肉品、无异味,并提供防疫部门的检疫证书,肉品溯源单、提供当天快检报告等如果检验检疫证上不是投标本人姓名,还必须提供上一级批发上和我校供应商的供货协议和该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备查(提供的检验检疫证上的姓名必须和身份证上姓名相一致)相应单据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将所需品种整块送至招标方食堂,小排骨的整匹长度不得低于45公分,切块、碎肉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在招标方食堂现场加工。

(三)禽类肉品

1、所提供的禽类肉品,必须是当天屠宰的新鲜肉品,并提供防疫部门的肉食品检疫证书,肉品溯源单等相应单据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规格要求供货,将所需品种送至招标方食堂。

(四)豆制品

1、所提供的豆制品必须保证是经过卫生部门检验合格且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豆制品并提供溯源单等相应单据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招标方规定时间送至招标方食堂,并及时处理配送的筐子,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五)蛋类

1、所提供的鸡蛋必须保证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且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鸡蛋并提供蛋品溯源单等相应单据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招标方规定时间送至招标方食堂,并及时处理配送鸡蛋的筐子,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六)淡水鱼类

1、所提供的淡水鱼类,必须保证是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安全产品。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时送至招标方食堂,对需要粗加工处理的按招标方的要求在招标方食堂现场加工,并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七)虾类

1、所提供的虾必须保证是经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安全产品。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时送至招标方食堂,对需要粗加工处理的按招标方的要求在招标方食堂现场加工,并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八)蔬菜类

1、所提供的蔬菜类,必须保证是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安全产品同时要向学校提供蔬菜类的快检报告、特别是生姜、大葱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时送至招标方食堂,每周一向学校提供一份批发市场的各类蔬菜报价表,以供学校询价的一个依据。

1、供货质量要求:按食品卫生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扣除供货方保证金的20%―100%,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禁止中标单位(人)提供以下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无qs标志、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

3、货款支付方法:每月结算一次,实行转账支付,中标单位(人)须提供相应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4、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

5、中标单位(人)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购销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

6、中标单位(人)接到招标方的送货通知后,于次日7:20前将货送达招标方食堂;如不要求7:20前送到的,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7、运输及洗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8、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费用。

1、投标要求:

a、投标方须带齐相关证书原件。是单位的,还需随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是个人的,还需带身份证原件。

b、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承诺书,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附投标承诺书样式

c、投标方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3000、00),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送货保证金、证书保证金、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2、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查验资质时间:20xx年4月26日下午13:00―13:30

开标时间:20xx年4月26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海门市实验小学食堂底楼餐厅

3、注意事项

a、开标时,不带证书或证书不全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无论投标过程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的全部费用。

b、本招标方案和投标承诺书构成中标方与招标方的实际购销合同意向,然后双方签订合同。

c、盖有招标单位骑缝公章的招标方案为有效方案,否则为无效方案。

学校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昌教发〔20xx〕120号)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和从业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昌教体电〔20xx〕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监管,规范学校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经20xx年12月14日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进行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公开招标。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肉类及蔬菜、水果、佐料、辅料(米、面、油除外)采购项目。

各种肉类、蔬菜、水果、辅料及佐料。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授权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持有授权书原件。

3、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参与宰杀、加工、送货、购货的工人身体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6、提供公司对公账户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其报名。

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中标后每月一结账,结账后转账付款,不可提前预支费用。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应具有完善、高效的配送和服务体系,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配送车辆、人员能满足供应需要,符合配送安全条件。配送运输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供货商自负。

4、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商必须对中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负全责。

5、应急处置要求: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师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6、中标人须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若出现产品配送、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接到学校电话后应在 15 分钟内回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投标单位必须符合及遵循《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xx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招标方案》的规定和要求。

8、招标过程邀请县教育局纪检组到场监督。教育局营养办、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部分成员、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所参与竞标的供货商的竞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企业。

9、投标单位中标后,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将对中标单位的设施设备、管理运营等相关资质进行实地核查。核查通过后举行合同签订仪式。如果存在虚假行为,学校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标资格由分数第二顺位高者获得,学校启动相应程序。

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21日。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20xx年12月21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5、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报价表、承诺书、配送管理方案、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设施设备情况、项目管理人员情况等资料及图片。

7、企业对公账户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恕不退回。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渝教财发〔20xx〕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渝教财发〔20xx〕3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綦江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教〔20xx〕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秀鹏。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采购小组。

组长:彭善毅。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5%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服采购的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新四项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冬季校服(两套)。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一旦确定样式,该样式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新四项国家标准。

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营业范围中须含有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3.生产厂家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必需全部具备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1.参加学校校服采购的企业须在9月13日下午6:00前在学校学生处张绍海主任处登记报名,同时递交上述资质条件材料。并与学校签订校服设计方案转让承诺书,即承诺一旦学校选中设计方案,则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属于学校所有,即使在后阶段未中标都务必放弃追究学校或者中标企业责任的权利。

2.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綦江区教委服务中心报备且具备上述第六项所有条件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9月22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綦江中学学生处张绍海处(联系电话:xx)。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评标活动。

3.20xx年9月22日下午2:30召开“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小组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

4.20xx年9月22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立即对每一企业的每一项目进行评分,教师代表组评分占60%,学生和家长代表组评分占40%,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按照学校规定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一套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9月30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綦江中学躬耕楼104张绍海,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640元/生(两套),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黑校服、毒校服流入校园,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0%。未参加方案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评标活动。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评分方式。

(1)为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2)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学校纪委临时随机抽取。

(3)综合评价内容明细(略)。

所有评分结束后,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统计得分情况,按最终得分确定1家中标企业。

3.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綦江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凡是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及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3次。

4.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5.选定款式设计。

1.根据评选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方案1000元的设计转让费,未中标的方案设计企业将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归綦江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5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学生按照采购价格自行在网络平台购买,中标企业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或者送检报告(达到gb18401gb31701gb/t31888标准)送达学校张绍海处。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和网络购买平台资料。

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并监督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学校代表:xxx、xxx、xxx、xxx、xxx、xxx。

家委、家长及社会代表:xxx、xxx、xxx、xxx、xxx、xxx。

学生代表:xxx、xxx、xxx、xxx、xxx、xxx。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管理,并且制定好采购方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一)认真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方案。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确定校服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售后服务要求等详细需求内容,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

(三)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四)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集中采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五)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采用全区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与中。

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中标供应商校服供货完成前,由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的报告。所有校服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校服费用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

(一)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由校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做好校服采购的全程监督工作。

(二)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三)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服务期三学年。

采购预算清单:

(一)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采购。

(二)第三方机构根据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讨论确认后的需求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并且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评分标准选择综合评分法,选择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三)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认招标文件内容,并确定招标公告挂网时间。(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四)第三方机构在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及参与投标活动。

(六)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评标会议,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完成项目评标工作,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派成员代表参加见证。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顺序,确认中标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集中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校服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服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二)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时,重点考核校服供货商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三)预算最高限价:校服采购预算参考20xx年番禺区教育局合同价。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四)合同期限:按学年与中标人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周期为三学年。

(五)合同格式:校服采购合同参考20xx年版《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格式,预留质保金。

(六)校服费用收取方式:由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校服供应商直接向购买校服的学生或家长收取,之后学生如需再购买则自行前往商家提供的采购点进行采购;学校和教师不得进行代收。

(七)校服质量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一)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三)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投标时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一)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

(二)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设立学校投诉电话:xxxx,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群众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三)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食堂采购计划方案

1、成立学校食堂伙食委员会。

校长(xx)、教导主任(xx。)、报账员(xx)食堂管理员(xx)、食堂炊事员(xx)组成学校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

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校长:负责审批学校食堂经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对食堂重大事情的决议进行审批、审批食堂帐务。

食堂管理员:负责制定食堂食谱,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负责召集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对食堂重大事情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决议,监督伙食质量,组织伙委会全体成员每月定时召开安全、卫生及伙食营养搭配的专题工作会议。核对炊事员所购买食品的重量、价格,不定时到供货店铺核查;如有出入,需将核查情况报校长处理。

炊事员:负责食堂的具体事务,负责食品的购买、加工、烹饪、分发;食堂卫生打扫。

1、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要注明品名、重量、价格、总价、供货方、需有经手人(如食堂管理员或炊事员等)签字,证明人(学校老师)签字,交学校校长处审批,方可报帐。

2、大米、油、调料品、煤气等储备物资由学校(xx负责)定点采购,与供方(xx琳琚超市)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食堂管理员(xx)、炊事员签字的发票到报账员(梁建英)处结帐,每周五定期结算一次,校长负责不定时核对。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的采买,由校长、食堂管理员负责列出一周食谱,再在每一天前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列出购买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炊事员(两人)负责共同采买;发票(或购买凭证)在第二天交到食堂管理员(xx)处核对重量和价格后,再由食堂管理员将票据拿到校长处审批后,方可拿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4、炊具或其它厨房用具的添置,须由炊事员列出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一起购置,发票必须手续齐全,再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5、食堂帐务独立,专款专用,多还少补,每月由报账员结算一次,再由校长审核后公示食堂账务情况,接受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教师、家长的监督。

1、食物采购尽可能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应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尽量签定合同,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采购时须向货主索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肉、禽类食品必须是经过有关检役部门检验的,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

2、供应商送米、油、调料品等食品到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xx核准数量和检验质量后签收,然后送进保管柜,由炊事员验收签字。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采买回来后,由食堂管理员xx核准数量(重量、价格)并检验质量后签字验收。

4、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提交校长处理。

5、事务管理员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督促供货商和采买员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以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1、食堂管理员(xx)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食堂管理员(xx)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食堂管理员(xx)应做好保管食物柜子的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食堂。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消毒柜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源开关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食堂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每天的“试吃”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样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4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停放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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