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督报告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工程监督(优质10篇)

时间:2023-10-04 08:25:36 作者:字海 工程监督报告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工程监督(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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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督报告篇一

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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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述职述廉报告2016(一)

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以“创先

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复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反对“四风”行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的落实得到了不断增强。作为我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廉洁从政为重点,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一年来,我个人围绕年初制定的环保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切实做好自身的廉政建设工作。现将过去一年本人在履行职责、个人品德、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方面:

(一)坚持理论学习,始终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

治病”的总要求,以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为突破口,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改进作风30条意见及市委36条、县委8个方面等有关规定为切入点,进行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认识,通过书面、走访、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以及自查的方式虚心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并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达到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通过学习,坚定了本人忠诚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信心。

(二)认真履职,积极承担岗位职责。

管的工作,从不推诿扯皮,无论是大事难事,都能主动承担起岗位职责,想方设法完成工作任务。几年来,作为我个人分管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上,我个人也积极作为,不断深入到有关乡镇和企业了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加以解决,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施工,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并接受验收。由于工作的投入,我县迪沟和新集两个镇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而且新集镇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迪沟镇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也已经扫尾,正在准备申请验收,这两个项目的实施运行,已经取得了明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个人品德方面

本人能够不断加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政治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求真务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工作中坚持不断学习本职业务,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形象,讲品行、做表率,从不参与社会上不良风气,也没有不良行为,平时注意社会影响,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上班按时到单位,下班按时回家,对于8小时以外的生活本人也能够遵纪守法,按章办事,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家庭和谐和睦,夫妻互相尊重。我本人一直坚信,家庭和谐,心气舒畅,是干好事业的前提和基础。

三、廉洁自律方面:

徇私情,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勤勤恳恳办事,踏踏实实做人;坚持严以律己,不谋权谋私,做到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立足当前,着眼防范,始终保持一颗为人民服务之心,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孜孜不倦的追求之心,始终保持对党的纪律敬畏之心。在岗位上做出最大努力,释放出正能量,不断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新期待,力争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工程监督报告篇二

二、权责 监督人员:组织实施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三、内容

(一)房建和市政工程开工前质量措施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包括:

1.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2.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二)质量保证措施检查程序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委派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由质量监督员在首次进场监督检查时,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对建设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

(2)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或授权书;

(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2.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记录;

(3)重要技术方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报告;

(4)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授权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6)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7)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主要原材料、构件进场情况。

3.对监理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

(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记录;

(4)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资格证书。

(三)对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监督小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立即督促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检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司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机制,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二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公司派职能管理部门(工程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的抽查活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目的

1、发现和纠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2、为综合评价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3、部分检查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

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依据

1、公路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2、工程合同文件;

3、其它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第六条 监督检查实行监督责任人负责制

监督责任人是指公司委派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人或组织,应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第七条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责任人应根据受监项目工程特点和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完成后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台帐。

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是每次监督检查的时间、主要内容、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效果的汇总记录。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八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

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项目部合同履行情况、执行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人员素质,工程自检、抽检资料等。

规范化施工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规范化操作程度等。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及已完工程的外观质量等。

第九条 结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所列的关键项目应进行重点抽查。各抽查项目的检测数量应相对平衡,权值为3的抽查项目的抽查点数应不少于每次抽查总点数的15%。

第三章 监督检查方式

第十条 对项目部的检查,检查频次为每季度检查一次。 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

全面检查是通过巡视、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样检测试验等措施检查受监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化施工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掌握全面质量状况。

专项检查是通过查阅资料和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对受监项目某建设环节、特定工序或工程部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深入检查。专项检查可分为对项目部履行合同情况、内业资料、、原材料、施工工艺、工序或部位的检查。

巡视检查是查看施工现场,检查规范化施工情况、工程外观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全面检查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受检项目部。如有特殊要求,可不予通知。

第四章 监督检查资料分析与反馈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完成后,应按抽查项目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整理数据,向分管经理反馈。

第十三条 抽查项目实测值评价标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在工程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下发《现场审核检查单》、《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质量、安全、环境检查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工程经营部要求受监项目部对《质量、安全、环境检查记录》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六条 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按项目单次检查数据汇

进行汇总。并可定期将有关抽查数据汇总,作为分析动态质量状况的依据。

第十七条 受监项目完工后,宜将部分监督检查数据汇总、整理,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监督检查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 工程经营部对每个受监项目应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所有监督检查资料由监督责任人负责收集、管理、保管。

监督检查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工作台帐、检查通知、检查数据汇总表等资料和必要的声像资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不适用于工程质量鉴定检测。 第二十条 质量监督人员须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监督检查中须坚持科学、公正的工作原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工程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监督报告篇三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对其监督工程项目的质量负监督责任,对所承揽监督业务的工作质量负责。

二、认真审阅、熟悉监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掌握受监项目的监督难点和重点,提出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结合监督工程的性质、技术特点和设计要求等,按照本站制订的有关细则、措施、规定等编制监督项目的质量监督计划;在施工前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监督交底,并按照监督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三、审查受监项目的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技术文件的内容和审批手续的合法性是否符合相应管理法规要求。

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实施重点监督。

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抽查。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齐全、完整、准确、及时”原则,收集整编质量保证资料。

五、负责对分管理项目实施监督抽查,发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应督促责任方迅速消除质量隐患,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的质量验收标准。

六、接受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参加受监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处理工作。

七、认真填写监督记录,及时报告在建工程质量情况,参与起草受监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完成监督的项目应将质监员资料分工程整理归档,存档案室。

八、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按时提交业务考核总结。

建设工安全监督主要职责

淳化安全监督室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宏观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为:

(2)、负责建筑施工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测;

(6)、组织开展本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8)、配合县市有关部门开展本县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站 长 岗 位 职 责

站长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实行站长全面负责制。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全站行政、业务、技术经济工作全面负责。

二、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组织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抓好本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本县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和不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查处工程质量事故。

四、在履行行政处罚时,负责审核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的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建设局。

五、组织制定全站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工作,全面做好质监、检测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站行政机构设置、任务划分、人员调配、人才选择和财务审批及各项建设工作。

七、全面准确掌握本县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八、负责职工的考核,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关心和团结全体职工,努力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副 站 长 岗 位 职 责

副站长在站长的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站长开展管理工作,对分管部门及分管业务的工作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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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确定站的监督工作方针、站的远期发展规划。参加编审站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计划,协助站长检查各种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定期组织工程质量专项大检查;定期检查质监员工作手册和监督计划落实情况。

四、协助站长做好站内工作人员的政冶思想工作,抓好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组织参与工程监督计划的审定和站内职工培训方案的审定工作。配合站长做好监督工作人员的考核鉴定工作。

五、参与审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测计划。参与制定站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协助站长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配合站长进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协助站长处理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和仲载有争议的建设工程质量纠纷。

七、配合站长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受监项目的质量状况。

八、参与本站员工的技术、业务工作考核。

九、负责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审核,保证质监结论真实准确;完成上级和站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1、确保政令畅通,做好上情下传和下情上传工作。

2、起草文件和核改文稿,文件收发工作和印章使用管理,并按时立卷归档。

3、做好接待工作及时将来信、来访、来电和投诉问题交由领导处理。

4、负责日常学习和站务会议的记录工作。

5、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计岗位职制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向领导汇报。

3、负责编制每位职工工资的核算表,严格桉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准确无误地核算职工工资和代扣款项,及时上缴各种税费等和做好政策宣传。

4、每月按时做出财务报表,便于领导及时掌握单位资金、财产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各报表真实、准确反映财务状况,不得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告。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及时装订,保存备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我站的车辆是全站的公有固定资产,为管好车,用好车,真正发挥车辆的保障作用,特定以下制度,望认真执行。

1. 车辆的派遣

1.1 各种用车均需使用派车单,由站长批准,办公室安排并办理派车手续。

1.2 业务用车,行政用车,领导用车,用车人须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的用途、地点、往返时间,否则不予保证车辆。

1.3 凡车辆外出都必须持有派车单,方可出车,无派车单司机出车,按私自出车处理。

1.4 夜间特殊情况出车,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出车,第二天补办派车手续。

1.5 司机本人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私自出车者按违反规定论处,并追究司机责任,发生一切事故由司机自负。

2. 车辆保管与维护

2.1 驾驶人员必须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干净卫生,做到出车前收车后擦洗,保持车辆整洁。不得私自在外洗车打蜡。

2.2 车辆零部件损坏确实需要更换时,由驾驶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购买。

2.3 经常保养检修,坚持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4 爱护公物、节约用油、管好材料和工具,做好防火工作。

3.其他注意事项

3.1 车辆出现故障,驾驶人员要及时说明情况,防止用车时误事。

3.2 车辆发生事故,确实属于非本车机械事故,相关人员负担10%以上

损失费。

3.3 擅自出车而发生事故,完全由司机本人负担全部损失费。

3.4 如出现罚款项目,若是操作不当造成,罚款数目将由相关人员承担。

3.5 司机差费、过桥费、汽油费每周报销一次。

3.6 驾驶人员圆满完成任务,保养维修车辆好,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无擅自出车现象,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以上是我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望全站周知,监督执行。

1、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安排实施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

3、受理政府委托监督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监手续,收取监督费和实施质量监督。

4、向政府报送受委托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

5、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措施;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与建设各方,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6、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

7、不断完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

8、完成上级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监督报告篇四

(3)参与起草有公路工程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4)具体负责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工作;

(5)落实完成指令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

(6)组织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7)负责审核上报重大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8)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9)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10)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11)其他职责。

工程监督报告篇五

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建设主体的多元化和建设程序的规范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完善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形成科学管理的新模式,努力适应新形势对工程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动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那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督机制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是避免质量事故,提高监督执法透明度和工程质量的一种有效途径。工程开工之前需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各类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相应的技术性文件,明确工程质量监督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这些统一的技术性文件的实施不仅规范了质量控制的程序,而且有利于监督人员规范操作,统一监督尺度,阳光执法。从而使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享有了知情权,了解了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便于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实行工程质量连带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积极推行固定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固查和巡查环环相扣,互动互促,有利于充分调动团队的力量,克服目前存在的弊端。两种监督方式相互补充,实现对工程质量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同时采取巡查和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工程地点往往点多面广,与有限的监督力量形成矛盾,为此应实施工程差异化管理。根据建设主体责任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质量的优劣,实施标准、规范、法律的情况以及社会对其评价,将各方的质量行为分为好、中、差三级。本着特点决定重点的原则,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重点就是那些差的项目,除了固定监督和不定期巡查外,更重要的是加大检查的频率和处罚的力度,督促其规范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对好的工程项目,只进行例行的检查,做好服务工作,促进质量更上一层楼。这样,可将有限的监督力量用在刀刃上。

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一方面要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加强执法,强化监督。另一方面要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工程质量进行曝光。根据巡查的结果,定期对社会公布近期巡查的工程质量状况,让广大的购房者放心消费。媒体宣传中也要扬优抑劣,对于评为“省优”、“市优”以及在监督过程中质量管理较好的示范样板工地,要大力地宣传和推广。对于那些有着不良行为记录、野蛮违法施工、对政府监管置若罔闻、不重视工程质量的单位,要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批评。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大大提高参建工程责任主体各方和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质量监控局面。

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目前,钢筋扫描仪、激光测距仪、钢化玻璃辨认仪等检测仪器已应用于工程质量的检测中。这些仪器不仅轻便、快捷、准确,能在工地现场立即对工程质量作出科学的判断,而且都属于无损检测,不会对工程的质量产生损坏或者造成质量缺陷,大大提高了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及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建设主体的多元化和建设程序的规范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完善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形成科学管理的新模式,努力适应新形势对工程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动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工程监督报告篇六

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中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统称为分包队伍,包括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直属企业所属和所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力建设项目和多种产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 集团公司对建设项目使用的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项目公司对建设项目使用的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发包方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各级安监部门必须将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禁发包单位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四条 项目公司应建立对使用分包队伍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发包单位使用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二)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对分包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情况;发包单位与分包队伍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三)发包单位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班前会三交执行情况。

(四)分包队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发包单位与其分包队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和落实情况。

(六)分包队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七)职业危害防止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和使用情况。

(八)分包队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九)分包队伍内部开展安全检察和隐患整改情况。

(十)分包队伍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十一)监理单位对发包单位使用的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理监督情况。第五条 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采取的主要方式为:

(一)听取发包单位及所使用的分包队伍的工作汇报或情况介绍;

(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资质资格证明;

(三)考察、问询有关人员;

(四)检查施工现场,检查有关人员履行责任情况;反馈监督检查意见。第六条 发包单位招用分包队伍必须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要求,必须对其安全施工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禁使用未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严禁转包,工程分包只能进行一次。

第七条 发包单位招用专业分包队伍时,必须将其资质审查情况、拟分包的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报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公司审批同意;招用劳务分包队伍时,自行组织资质审查,报监理公司审核备案。

第八条 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或新队伍准备进场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任意降低标准,不得简化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在上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劳务分包队伍不得留用;对专业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得留用,确须留用时,必须加强队伍整顿,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认定,必须严格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保证施工安全。

分包队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和有效性;

(三)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四)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

(六)保证安全施工的施工机构、机具、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

(七)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第九条 发包单位应严格审查分包队伍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人的技术素质,其中,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安全施工经验。安监部门应配合劳动部门对应招工人进行目测审查,老、弱、病、残及童工严禁招用。发包单位应对分包队伍的成员建立有安全教育、安全考试成绩、体检情况等内容的花名册。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 已被录用的分包队伍,在开工前或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由发包单位牵头负责,必须组织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首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应及时备案登记。未接受教育培训或安全考试不及格人员不得录用。凡补增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发包单位应定期牵头负责组织对分包队伍人员进行体检。新录用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录用。身体状况不适合本工种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凡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坚决清退。

第十二条 全部手续合格人员应发给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上岗必须佩戴。胸卡证严禁转供他人。

第十三条 专业分包队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单位的施工、技术及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发包单位审查,报监理公司审批。发包单位应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及时编制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工伤事故,发包单位应负全部责任。

劳务分包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原则上由发包单位负责,如由劳务分包队伍编制时必须报发包单位审核批准,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不得施工。

第十四条 分包队伍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等,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业主单位、发包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

第十五条 分包队伍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接受项目公司、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发包单位的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工作。

第十六条 分包队伍的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队人员的安全施工负全责。队伍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明显的袖标。队伍必须按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划分班(组),班(组)名单应报安监部门备案。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兼职安全员。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的安监部门应组织分包队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例会。安监部门应及时向其传达上级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或通报,并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部门应协助分包队伍按“规定”的要求填写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时派人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的落实,保证其施工的安全。

第十九条 发包单位与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和义务,明确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的数额可参照有关规定。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并按“事故统计范围”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第二十条 发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考核,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活动,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及时兑现奖惩。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队伍或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制止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重奖。负责人不服从安监部门管理的分包队伍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队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第二十一条 分包队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本队施工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二十二条 对项目公司指定的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本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执行。项目公司在与其指定的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指定的分包队伍必须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接受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下列用词是指:

发包单位:指与项目公司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单位。

专业分包队伍: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某一部分,并与发包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独立承担安全责任、自行统计事故范围的单位。

劳务分包队伍: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与发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提供劳务服务,其产值、产量由发包单位统计上报的队伍。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监督报告篇七

1、全面领导和负责站内的工作,履行站长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行政技术质量经济等工作中的一切责任。

2、参与审核本站人事配置事项和财务支出。

3、协助局主要领导完成本局重点工程工作。

4、掌握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动态,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措施。

5、做好全站的管理工作。

6、定期总结工作,充分调动全站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签发站内颁发的文件、查处通知、停工令、质量鉴定意见和各种证书。

8、负责本站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工作总结及站内各项建设工作。

9、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工程监督报告篇八

造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但分析其成因,理不善”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即多数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因为技术解决不了而造成,而是因违章所致;比如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全技术知识、不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对施工安全管理有了明确的要求,把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部分列为保证项目,要求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jgj59-99检查标准已实行了近十年,本人在从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知如何确立安全管理目标,如何分解目标及考核目标是否达到等等。对此谈些个人观点:

一、确立“目标”

很多施工项目不知到如何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了应付检查而确立的安全管理目标“五花八门”,有的是“保证生产安全”,有的是“杜绝所有伤亡事故”,更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定为安全管理目标,他们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基本一口号居多,当检查到时,自己都说不清“目标”能否达到。

上述情况的发生,说明施工项目部或施工企业对“目标管理”不是很清楚,不知到他所建立的“管理目标”应是一个“看的见,可以量化”的东西,而不是喊口号。作为施工企业,为保证本企业的生产安全,首先应根据自身多年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以及主管部门所提出的要求等因素,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本企业长远的和短期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这些目标应可以量化,可以分解。比如:一个施工企业如果连续三年无死亡事故,但每年均有三起以上重伤事故,五起以上轻伤事故,只能有50%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40%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依据jgj59-99要求)。那么第二年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相关要求制定出当年的以及三年后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保证目标实现的相应措施,第二年可以建立当年死亡事故零起,重伤事故不超过两起,轻伤事故不超过三起,70%以上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60%以上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等等。三年后达到死亡事故零起,重伤事故不超过一起,轻伤事故不超过两起,90%以上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80%以上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

二、分解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它带有一定的指令性,可以体现出企业及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及综合实力,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是:制定出合理可行的“大目标”,再将确保目标实现的“小目标”或各项条件措施分解到各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人员,只有这样方能体现出目标管理的先进性。本人经常在施工现场看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死亡事故发生率为零,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也是故发生率为零,再往下就不知如何分解了。有些项目部给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班组、操作人员分解的安全目标都是“死亡事故发生率为零”,其考核也简单,只要无死亡事故,考核即合格,“一零”到底。

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总的安全目标及本企业的安全管理综合实力水平,针对所承接的施工任务规模及工艺的复杂程度将目标合理的分解到施工项目部。同理,项目部根据企业下达的管理目标及自身的管理水平确立管理目标后,应根据施工工艺的要求及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分别确定安全管理目标,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比如:项目部确定的目标是“脚手架工程安全达标”,那么技术员针对其目标应为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并经审批,及时书面交底,口头交底或不及时交底不超过几次,安全员的目标是每层脚手架验收前检查不少于几次,发现隐患后整改通知书的下达时间不得迟于多少时间,且工作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作业班组的目标是确保每层脚手架的验收按检查标准得分在多少分以上达到合格(优良)标准;依此类推,根据责任的划分及总的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

三、目标考核

所以,首先得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目标”,然后合理的分解“目标”,才谈得上“目标”考核,施工单位应以责任书的形式给项目部下达安全目标管理任务,同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对项目部及项目经理进行考核。而项目部同样要根据目标分解及安全责任书、岗位职责以及工程施工特点,阶段制定出目标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来确保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比如考核制度中可以规定按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分几次对所定的“目标”进行达标考核、考核多少分为合格、一次考核不合格怎么办、多次考核不合格怎么办等等。考核办法中制定出具体的评分标准和考核得分办法。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而科学的工作,一些企业、地方根据jgj59-99检查标准编制出了目标管理记录表,而一些施工项目就将目标管理变成了填表以应付检查,使此项工作与现场安全完全脱离,本末倒置。另外,所有好的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的实现,均离不开“人”的因素,人员素质低下,任何“管理”均是“纸上谈兵”。目前我们的管理人员普遍素质较低,操作人员多为农民工,要想真正做好施工安全,还有待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工程监督报告篇九

在市规划建设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府及省建设厅的指导下,我站以20xx年省厅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为契机、以“安全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监督站自身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建筑节能、稳定推进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工作,坚持“五星级服务”效能建设,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工作总结:

2、监督竣工验收103项,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总造价82亿元,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

3、发出《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248份,质量问题处理合格率100%。

4、1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专项检查以及汇报工作;

5、2月份,全面启动xx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6、4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启动“安全年”活动;

7、5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8、6月份,开展抗震排查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9、8月份,派员参与省厅组织的全省建筑工程节能检查工作。

10、9月份,积极做好xx工作;

11、11月份,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12、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全面加大“创卫”检查工作力度;

13、全市进一步开展对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5、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质量监督站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2、为了迎接省监督局对我站的监督机构考核,我站认真学习了“省监督局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通过积极认真的准备工作,我站顺利地通过了考核。

(三)、进一步开展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

(1)首问责任制;

(2)一次性告知制;

(3)服务承诺制;

(4)限时办结制。

(四)、继续坚持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专项验收制度,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加强了对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全年有15项二次装修工程委托了质量监督。

(五)、节能工作监管开展情况

上半年,省厅出台了《xx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我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

(六)、存在的问题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地巩固和深化。以下是存在的问题:

3、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

(七)、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依法监督,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促进建设和谐xx。

1、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安全工作研讨学习,开展各类质量安全讲评活动,提高全员素质;

3、继续深化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加强部门监管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

5、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

6、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

7、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监管,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进一步强化施工图审后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

9、积极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工程监督报告篇十

本人在建设局党委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系列文件精神;认真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依法监督,创新监管模式,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端正职业态度,遵守职业纪律,强化职业作风,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业务学习方面现阶段正在对强制性条文、新版验收规范、建设部5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重点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工作的空隙,采用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查阅资料,深入进行研究探讨,使本人加深了对标准、规范的理解,统一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效率。

严格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同志,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时间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串岗、溜岗,不无故请假;节假日加班、值班无怨言。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无脸难看事难办,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现象。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服从领导分工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按照建设局和领导的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经验丰富的站领导和老同志的带领下,坚持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护栏和扶手、住宅低窗护栏、建筑散水、建筑变形缝、砌体结构外观质量以及影响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为监督工作重点,严格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有关规范文件,结合实际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和停止施工通知单,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平稳可控。

2、认真对待每一例质量投诉,工程质量投诉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本人高度重视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投诉及时处理,达到用户不满意,没有造成用户反复投诉甚至集体上访等恶劣事件的发生。

3、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分部、分项工程的备案管理及施工监管,备案率要达到100%。杜绝随意变更图纸,改变铝合金门窗材料,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4、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为重点,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整治做为监督主线。具体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手册》认真治理住宅工程中屋面渗漏、厨卫间渗漏、墙面、地面非结构性裂缝等影响使用功能、群众投诉较多的质量通病。

由于本人建筑工程技术理论水平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开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胜任监督工作,才能成为合格的监督员。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中还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建设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又快又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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