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通用17篇)

时间:2023-11-06 10:48:04 作者:笔尘 传染病疫情报告(通用17篇)

报告可以帮助我们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和教训,为未来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下面是一些精心挑选的报告范文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可以借鉴和参考的内容。

传染病疫情报告

成立了以孙海波校长为组长,王海军、张光明为副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积极将我校卫生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了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2.认真落实,重在预防。

我校认真落实了师生健康状况每日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求班主任教师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必须对该班学生进行晨检,午间对学生进行午检。内容主要包括:对每名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统计出勤率,追踪缺勤原因,统计生病学生。在“三检”的过程中如有发现学生发热、疱疹、恶心、腹泻等病症时,必须及时告知学校主要负责人,学校将进一步进行排查,以确保对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期识别。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及时告知家长,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卫生部门,以便调查处理,对于患病学生,实行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学生复课时必须有医院盖章和主治医生签名的康复证明方可返校。

3.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在三月份的卫生宣传日中,根据上级防疫部门、教育局的有关精神,狠抓了传染病防治工作。我们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作了甲肝、乙肝、结核、流脑、乙脑、流感、腮腺炎等传染预防知识宣传。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狠抓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主题班会、升降旗时间、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宣传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提高防病意识。并且在三月、九月的家长大会上,对家长也进行传染病防治宣传。

4.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

我校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大扫除,消除垃圾、污水、污物,实行垃圾袋装化。每天利用课间,各班派学生对校园进行清扫,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污物,不参与聚餐活动,不到马路摊点进食。学校在四月份、十月份,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灭鼠、灭蝇,消灭了蚊蝇孳生地,切断了疾病的传播途径。

5.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以及环境卫生。

求全校师生注意教室清洁卫生,教室每节课间进行通风换气。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大扫除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

如学生中患有传染病,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登记并督促学生办好休学手续,由家长带学生入院治疗,等学生完全康复才转校上课,以免传染病在校园内扩散,并同时做好教室消毒工作,消灭病菌的繁殖。工作中,我们不仅对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还对师生员工进行了及时的宣传和教育,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真正做到了重在预防,消除了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

传染病疫情报告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疫情管理员:xxx。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月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疫情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副院长、防保科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

第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

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

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条。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第十九条。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第二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

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

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布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第四十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可以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其经营者、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传染病疫情自查报告

为了控制以霍乱,感染性腹泻,手中口病为主的肠道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类管理,使我院的传染病管理纳入规范化。我院针对传染病管理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医院领导对传染病管理非常重视,成立了以院长、副院长为组长、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相应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传染病管理科,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传染病的规范化管理。

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依据,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包括:“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登记制度”、“门诊病历日志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查制度”、“传染病疫情资料建档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制度”、“发热门诊工作制度”、“隔离留观室工作制度”、“肠道门诊工作制度”、“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等,做到了对传染病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从院领导到传染病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做到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职责分明。

为了规范传染病的管理,规定了全体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定期培训,组织全体职工反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传染病相关的理论知识,反复学习我院有关传染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专业水平。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相关人员立即报告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措施。

根据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疫情有专人负责。门诊、急诊室,均填写了门诊日志,若发现传染病人或可疑传染病人,填写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疫情报告卡,送本院防保科,各登记本均逐项详细填写。

每季度接受市疾控中心对我院的`疫情管理及报告质量检查一次,接受主管部门的批评指导。业务院长、防保科科长对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进行了不定期检查。

医院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订了处置予案,必要时可立即启动预案。

医院成立了以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和护士长牵头的消毒管理小组,与各科室部门密切配合,使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消毒监测,保证了消毒效果。

我院由基层卫生科主办传染病宣传板报,定期更新,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1、人员学习不够,决定以后在每年定期培训学习的基础上适当增加。

2、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

3、有关传染病管理的硬件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

4、门诊日志项目不齐,现已按排重新印制。

传染病疫情报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保证师生的健康,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我校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工作。现将学校传染病工作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学校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落实上级预防传染病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预防传染病的具体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并成立了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各项应急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对传染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

1、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在学校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力争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上报。并做好记录。

2、建立了晨检制度。我校加强了晨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班主任首先检查学生是否正常到校,有无发热现象,其他症状。认真执行晨检制度,有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记录。

3、加强学校的消毒、通风工作,制定消毒通风制度,学校所有需要消毒场所都有专人负责。

4、进行家校沟通,行车我那个防控合力。

教育。真正使每一位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有高度的认识,上下一致,齐心协力,严防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流行。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进行病媒生物消杀灭活动。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吐痰,保证了校园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每周开展1次大扫除,每日开展2次小扫除。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教育学生生病时及时让家人陪同就医,对疑似有传染病的学生先劝其先治好病再上学,并及时与家长沟通,防止发生学生因带病上课而传染他人的现象。

3、建立和健全家校联系制度,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与家长随时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教育学生有事要请假,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打电话告诉老师,因病请假的要把病因告诉老师,并做好记录。

学校配备了充足的84消毒液,每个班级配备了消毒壶、拖把等物品。设立了隔离室,配备了温度计,口罩等物品。

总之,我校进行一系列宣传预防传染病措施,今后我们依然会严防死守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传染病疫情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涂阳、仅培养、菌阴、未痰检)、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每半年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登记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要与网上录入相一致。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成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预防保健科科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医院感染控制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疫情管理工作,保健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的质控医师为传染病监控医生,负责本科室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月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

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每月与医务科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9、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县疾病控制中心,经县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12种)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2008年5月2日新增手足口病为丙类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各年级班主任与教师。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谢江武),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流程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立。

一、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由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二、各种疫情报告员均应法定传染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

三、各科门诊大夫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医务科。

四、临床科室医师,应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

1、门诊、病区建立疫情报告登记本。接诊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书写工整,无涂改,及时准确、完整,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2、医院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到各科室收取疫情报告卡,及时核对,登记。

3、接诊医务人员对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疫情直报人员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立即通过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盒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由疫情直报人员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5、对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由疫情直报人员于6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6、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由疫情直报员每日上午9点前收集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整理、核对后,10点前必须登陆报告系统,按照系统有关提醒,首先检查前次报告是否审核通过,然后完成上网录入报告,并在相应传染病报告卡顶端注明“已回报”字样。

7、网络报告完成后,疫情管理人员将疫情卡集中统一保管。

8、需要对已报传染病做出订正报告和死亡报告时,由医务人员填写订正卡或死亡卡。疫情管理人员改卡,网上直报,做好登记后集中收集管理工作。

(见下页)。

预检分诊流程。

分诊。

非传染病患者。

疑似传染病患者传染病人陪护者。

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首诊医生医护。

分诊。

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首诊医生医护。

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

传染病疫情自查报告

20xx年第三季度全院共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卡53张,其中肺结核未痰检37,乙肝10例,甲肝1例,流行性腮腺炎3例,水痘1例,其它感染性腹泻1例。甲类传染病无报告。

1、肠道传染病:发病0例。

2、呼吸道传染病:发病0例。

3、自然疫源及虫媒传然病:发病0例。

4、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发病0例。

本季度与上一季度相比,霍乱、狂犬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无报告,也无新发传染病的报告。手足口、菌痢无报告、流行性腮腺炎增加3例、其它感染性腹泻增加1例,与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特征吻合。

1、第三季度我院共计报告乙类传染病27例,丙类19例,其它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7例,合计53例。

2、报告病例均登记在各相关科室传染病登记簿,登记内容与报告卡内容一致无差错现象,无诊断不符现象。

3、个别科室传染病报告卡,存在报告不及时,有漏填等现象发生。

1、督促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提高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传染病上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科室人员的宣传教育。

2、进一步就传染病相关知识,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与培训,使科室医护人员能熟练掌握传染病登记上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3、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并加以落实。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报,同时需填报传染病卡。

(七)凡漏报、漏项者,按传染病防治法细则及本院有关规定处罚责任疫情报告部门及报告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区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1、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管理,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室,固定专用微机和设备用于网络直报工作。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1种)。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4、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临床科室、化验室、放射室等要按要求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为加强我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我园设置园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园内的保健医、班级教师、保育员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社区医院,医院联系电话:。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要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2、对患传染病儿童返校情况进行管理。(如要求提供病愈证明)。

3、建立并保管在校学生健康档案。配合医院做好每年新入园儿童的接种证查验工作。

4、做好托幼儿童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各班教师、保育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四、园长作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严格控制进出校园的人员。

5、教师要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幼儿家长的思想工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2)乙类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相关范文推荐
  • 11-06 银行工作讲座心得体会范文(18篇)
    工作心得体会能够帮助我们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实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
  • 11-06 才艺少年自我介绍(热门19篇)
    自我介绍是建立人际关系、展示个人价值和引起他人兴趣的重要手段。在下面,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自我介绍的模板和示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尊敬的各位评委:您好!我是xx
  • 11-06 新房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大全(21篇)
    培训心得体会是通过写作来记录和分享自己在培训过程中的收获和成长的一种方式。以下是一些关于培训心得体会的精选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随着社会的不断
  • 11-06 学生抗击疫情演讲稿范文(16篇)
    演讲稿的结构一般包括开场白、主体内容和结尾,每个部分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和要求。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筛选的学生演讲稿样本,希望可以引发大家对演讲写作的兴趣。
  • 11-06 孩子打架赔偿协议书范文(19篇)
    合同协议的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并经过双方认可和签字确认,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合同协议示例,希望能对您的合同撰写有所帮助。甲、乙双方于____年__
  • 11-06 幼儿园义卖心得(优秀18篇)
    写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自己,提高自身素养。接下来,小编将分享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大家好!为了践行本
  • 11-06 古诗心得体会及感悟(优秀16篇)
    10.心得体会是通过总结和概括,让我们对所学内容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小编整理了一些写心得体会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起到一些指导作用。
  • 11-06 热力事故心得体会(通用22篇)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成长的记录和见证,每一篇心得都代表了我在某个阶段的成长和进步。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激发大家的思考和创作能力。
  • 11-06 新型流感心得体会(专业14篇)
    撰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反思,从而更好地改进和提高自己的表现。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写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写作技巧和方法
  • 11-06 中韩文化交流心得体会(精选22篇)
    在解决这个难题的过程中,我触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并学到了新的解决方法。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包含了各种不同领域和主题的思考和总结。作为一个中国人,在参加了多次中非文化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