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通用5篇)

时间:2023-09-14 02:39:36 作者:纸韵 2023年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通用5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我办*工作在区委、区*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在区*局的正确指导下,我们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以宣传贯彻新的《*条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工作的管理力度,强化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基层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致力于降低越级*,降低重复*,控制集体*,稳定*老户。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行为,畅通*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了*工作水*,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我办的*工作任务。

今年,我办受理群众反应*问题的*事项共xx起。群众来信x件,其中立项查办x件(其中市交办信x件),重信x件。群众到区以上机关*x起xxx人次,其中进京*x起x人次;来访转送x起xx人次,其中省转送x起。目前现处结xx起,xx起正在处理,处结率达到xx% 。处理*公开电话急办件xx起。

从今年的*数量来看,虽然比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个别村居的旧村改造、项目开发等原因,群众没有及时的了解情况,从而引起群众重复到办事处进行*。

把*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办事处党工委和各部门领导对做好*工作认识到位,始终把*工作放在一个大局中去认识,把它作为一个部门、作为一把手、作为党政领导的主要工作去抓,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年初办事处领导对全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分析等*工作会议,把*工作摆到党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分管*主持召开*工作协调会,部署*工作,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解决重点*事项和*老户问题,并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出面,妥善处理,并多次带领*办和其他部门同志,进村入户,听取意见,协调多方关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如拓宽拆迁,党工委领导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在村里设立办公室,通过及时的调查,及时的掌握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及时了解掌握村民的想法,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抓好*工作。年初,办事处与各单位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并签定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负责本单位范围的*工作,通过领导接待日、*首问负责制等方法,认真处理每件*事项,做到了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诿。

当前,全办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热点、难点问题多,*工作面临的矛盾较为集中,困难也很大,仅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为此,我们对内充分发挥各各部门和各单位作用,对外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共同做好*工作。一是建立部门内部工作联动机制。首先,我们在全办范围内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对首问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如涉及本单位范围的*问题,热情接待,全程处理;如不涉及本单位范围的*问题,则将其转到负责办理的部门处理。其次,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对跨部门及多个部门的*案件,由党工委召开会议,以主要负责单位为主,其他涉案单位协助,共同负责办理。二是建立部门之间*工作联动机制。对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工作的支持,切实解决一些涉及面广的重大、疑难、群体*案件。

对群众来信,着重把好三个关:一是呈报阅批关。所有来访信件全部呈报主要领导阅批,尽快落实,由分管领导直接包案。二是案件处结关。初信抓快办,做到一次性处结,避免重复*;重复信抓细办,找准症结,分理*人员提出的要求是否有合理成分,做到有理有据,明确答复。三是答复口径关。有些来信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敏感,我们在答复时注意把握分寸,前后连贯,口径统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专办、跟踪管理,一经形成明确意见,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群众来访,我们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热心接待。对*人员做到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情接待,仔细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二是耐心解答。对*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接待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耐心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说服教育工作,疏导来访人员心态。三是细心办理。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能办理的及时协调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全面排查,全力调处,努力做到对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的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各类问题化解在本办,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到市去省进京集体*和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坚决维护七贤办事处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实现四个转变,增强服务意识。 变坐门等访为公开接访。实行了分管领导公开接访,领导直接包案,做到随访随接。 变群众*为干部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一线研究,在 一线调处,在一线化解。例如今年月份xxx村xxxx开发前期准备工作,办事处领导靠上前成立工作组,深入村居爱家每户做工作,宣传xx地征地手续的合法性,征地开发的一系列程序,并将签订的征地合同进行张贴公开,让群众明白实情,知道来龙去脉,经过深入细致地做工作,广大群众都表示认可。

三是抓好四项工作,化解突出社会矛盾。

抓好敞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工作。建立了村(居)事务受理中心,把一门式服务中心模式向村(居)延伸。 抓好排查调处工作。抓好畅通*渠道工作。建立了村(居)*工作直报、周报等制度,设立了群众*信箱。

抓好依法*工作。四是坚持四个结合,积极构建社区工作新*台。坚持*工作与村(居)党建结合,夯实群众思想基础。

坚持*工作与村(居)服务结合,消除*不稳定因素。

坚持*工作与村(居)宣传教育结合,引导群众依*。

坚持*工作与居民自治结合,化解突出矛盾。

我办为深入贯彻*新修订《*条例》具体内容制度规范化,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和村干部会议学习《*条例》;二是以村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学习《*条例》;三是利用宣传车在公路沿线村寨进行宣传;并将新《*条例》的具体内容张贴到辖区各村居重要街道、重点位置,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书写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系统学习《新*条例》的具体内容,*事项的签定程序和方法,成为解决实施逐级*的明白人,使基层*工作人员端正态度,明确职责,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

健全*工作制度。为规范*工作程序和*人行为,我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接待制、岗位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制,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制等,使全办*工作开展更顺利,更及时。

我们建立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的,以各级领导为主体,以政法科为龙头,以具体职能部门为载体,以制度作保证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例如今年月份xx村的旧村拆迁任务,就是在区委区*的领导下,办事处领导深入村居,联动各部门整体制定方案,研究落实措施解决了问题。联系工作实际着重抓了四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信息排查制度。对各村居的稳定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并随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把问题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给各村居建立了*排查登记表,并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有效的预防了各类矛盾问题的激化。二是领导包案制度。对重要的*案件,坚持领导谁包案、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我办建立干部包村制度,对每个村居定出责任人,分工负责,配合村里的工作,对村里的重大问题及时参与解决.三是联合办案制度。在接访时,对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涉及到的科室、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形成了强大合力,共同处理相关问题。通过狠抓四项制度的落实,作到了四个及时:及时排查矛盾、及时掌握动态、及时交流沟通、及时控制趋势。

在加大*问题的源头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事件发生的同时,提高开展创四无活动水*,把群众*引导到法制化轨道上来。充分尊重并确保群众*权利依法得以实现,杜绝无视*人权利现象。规范和公开处理*事项的程序,实行*案件听证办法。规范*秩序,引导群众依法*。可依照法律解决的问题,引导群众走法律渠道。建立为*人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对需要法律帮助的特困*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区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对辖区内有*问题的特困人员进行指导帮助,共同抓好社会稳定工作。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二

上半年,全县政法各部门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总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第二次全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按照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狠抓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复查和处理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件,即*、*信访案,涉及法院的*件,即*信访案,没有中央、省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另外,顺利办结去年遗留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起,即*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

政法各部门把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集中处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在认真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宣传《信访条例》,深入开展了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上访群众理性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处理自己的诉求。在做好重点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信访案中,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和县法院立案庭多次做好周本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对被执行人*晓之以利,使周的安置补助费顺利执行到位。

县直政法单位负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部门在做好接访工作、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同时,建立了由县联席会议、县委政法委统一牵头、政法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组织机制。县委政法委先后2次组织县直政法各单位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工作,采取清理信访台帐、走访乡镇和有关单位的方式,将清理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个建立个案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加强与县委、政府以及各乡镇的联络,实行信访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前移,掌握上访动态,建立预警制度,做到有的放矢。通过超前预测民意、畅听民言、分担民忧,使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申,下情上达。特别是在重大节日、两会期间,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把握信访工作的规律性,坚持依法信访、负责到底的原则,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入手,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努力克服什么问题,什么问题棘手,就认真处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办,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把焦点化解在萌芽,把矛盾解决在一线,把问题处理在基层,把法律政策落实到上访人员的心坎里。

针对涉法涉诉上访人员多在重要敏感时期上访这一情况,县联席会议和县委政法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调动各涉案单位和上访所在乡镇(单位)及其亲属共同参与涉法涉诉上访的处理工作,严格实行五个一的包案处理制度。对每一起案件,县直政法各单位均明确了一名副职领导专抓,一个部门专管,其他部门协助的齐抓共管、责任包干的工作局面。如处理*信访案件中,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多次听取县公安局处理情况汇报,督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多次带领有关人员到上访人所在地听取意见,做好协调和劝访工作。县公安局、县安监局、黄兴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别做好依法处理、质量鉴定、包干稳控等工作,最终使该案顺利办结,当事人息访息诉。

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县直政法各单位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法处理、逐案消化的原则,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正确的维持,缠访缠诉的予以依法打击处理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依法维护上访者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案件处理工作。为确保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到位,县委政法委每季对县直政法各单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如处理*案中,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的班子,集中处理,坚持有错就纠,对原治安案件予以撤销,对3名被羁押的涉案人予以国家赔偿,对涉案的原林业系统公职人员和龙家滩村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使历时五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圆满解决,得到了省、市联席会议的充分肯定。7月5日,省联系会议下发第*期简报,对我县顺利办结该案予以通报。同时对*等通过依法处理仍缠访缠诉,我们也拟按中政委有关规定向省市报结。

县直政法各单位坚持实施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零距离接待制度。所谓零距离就是接访干部和上访群众直接正面接触,有话说在当面,有诉求答复在当时,有问题解决在当场,与上访人员交心、交谈、交底,赢得上访人信任,取得上访人理解,博得上访人支持。如建立信访接待室(庭),明确专门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制定一整套信访处理工作程序等。县法院、检察均建立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县公安局开展了大接访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做到尽人皆知。在接待日和大接访活动中,明确一名领导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做到以五心对待来访群众,即热心、耐心、细心、关心、诚心,同时要求作为首办责任人,依法受理,负责到底。对于涉法上访案件,做到一案一档(或一人一档),定期回访,消解矛盾,维护稳定。对问题已解决、群众反馈意见表示满意的进行归档。对于虽然问题得以解决,但群众仍不满意的,要继续做好思想工作,直至群众满意才能归档。如县公安局通过大接访共接访50起,其中局长接访15起,已办结36起,停访息诉16起。对未办结的案件,由信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相关所队对信访问题的落实解决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调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一是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是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经济、促发展、办实事、暖人心、注实际、讲诚信、重信访、保稳定。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涉法信访部门接访人员要继续坚持五心四一样,做到四专一提高,即:接待热心、交谈诚心、询问耐心、记录细心、息诉有信心;初访重访一样热情,干部群众一样真诚,辖内辖外一样认真,本地外地一样对待;专人接待受理,专人审查分流,专人初查督办,专人归档上报,提高息诉率。使本部门处访的案件一次得到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三

三跨三分离

跨地区:一件案子涉及两个地区,比如移民问题,就可能涉及户籍地和投靠地两个地区。

跨部门:就是一个案子涉及两个或者多个部门。跨行业:同理。

人事分离:人与事分属两地,如信访人在别地发生案件,却要户口所在地解决,即为人事分离。

人户分离:常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一致,案件处理起来很难划分责任。

人事户分离:更为复杂,案件发生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均不在一起。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四

1、个别政法干警执法办案不规范,存在保而不侦的问题。如:8月22日,原分局派出所民警张某、吕某办理的陈某涉嫌诈骗一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陈某被取保候审后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2、个别政法干警对工作要求不高,疲于应付,办案质量较差。如:执法执纪民警在对派出所民警牛某、李某6月6日办理的宋涉嫌盗窃一案评查时,发现该案存在告知笔录未填写告知人、记录人姓名,复印材料未注明出处,笔录末页未签署办案民警姓名等问题。

3、个别政法部门监督力量薄弱,工作疲于应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例如:2019年11月15日警务机制改革后,各派出所不再单设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而是由市局派驻各派出所2名负责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工作的执法执纪监督民警,由于人员少,多头管理,导致执法执纪工作疲于应付,难免出现监督“盲区”。

4、部分政法部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等不作为情况仍然存在。例如:法院在办理马怀军故意伤害一案,应当逮捕而未逮捕;在办理的王智勇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导致案件无法起诉。

5、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的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主动启动监督少等现象。经常疲于应付处理涉法上访个案,普遍担当“消防员”的角色。

1、执法主体方面。

(1)部分干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队伍中有一定数量的执法干警不学法、不懂法、凭感觉执法办案,头脑中缺乏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信访案件,一部分案件在办理初始,就由于违反程序不及时收集证据,导致案件事实不清,甚至办成难案死案,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例如派出所民警张某办理的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办案民警工作不认真,未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导致9月1日该案终审判决后,的胞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9月经省委政法委对该案评查后认定,派出所民警张某等办案人员存在现场勘查不认真,未制作勘查笔录和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未对现场血迹进行提取等问题。

(2)是执法为民态度不端正。主要是对工作不负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采取等、拖、哄的做法不及时处理。

2、涉法涉诉上访人方面。

(1)上访人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上访人对法律道德区别认识模糊,认为有些事情合情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把一些道德范畴的问题弄成法律范畴的问题。

(2)上访人员的心理因素。部分上访人心里偏执,以自我为中心,难以交流。上访人称其儿子因受到环境污染而导致脑瘫,而又找不到相关切实的证据证明,而政法系统本着帮扶就弱的原则对进行救助了4万元,并写出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后又反悔再次提出赔偿要求,多次进行缠访、闹访,政法系统为此举行了多次调解,多次做工作,王仍不满意。

以上存在的执法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说明了我区执法质量不高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我区执法队伍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必要性。要彻底改变我局执法质量落后的面貌,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政法委政治部拟定于今年9至10月份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轮训,轮训覆盖面达到100%。此外,还将定期 举办小规模的执法知识培训班或执法座谈会,邀请法律专家来举办讲座,集中培训执法水平落后的政法干警等等具体措施。

2、健全和完善个案质量评判机制,完善每月案件质量评比、通报、分析制度,每月定期对办案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评判。确定执法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执法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执法监督责任。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化执法档案,及时将政法部门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的情况、执法存在问题的情况、导致投诉、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况在网上予以公示,直接反映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

4、完善外部监督。区政法纪工委拟定于今年10月前制定完善政法系统的外部监督工作,包括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领导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等方面,制定规范执法行为的硬性规定,针对政法干警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违背办案基本要求等执法不规范行为,订立明确的惩罚措施,为民警执法划定禁区。

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成为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表率。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拟定于今年10月前完成。同时,对执法过错情况开展清理整顿,责任倒查,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

1、通过广泛宣传、普法教育,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信访。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及各方面的宣传阵地,大力《信访条例》等依法信访的知识。

2、更新信访理念,牢固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建立信访工作应“增强忧患意识,确立社会危机感”的意识,引导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核心问题。

3、加大队伍建设,严防因队伍问题引起上访。将案件责任与信访责任对接,谁承办的案件引起的问题谁负责,让每位干警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力争把正在办理的案件办成“铁案”,并且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4、集中精力,强力攻坚,严格按照“两查一访一满意”的工作目标,精细排查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狠抓源头治理,严控信访案件增量。

(一)开展全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在全区政法部门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和“大练兵”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项工作规范,是提高政法干警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维权意识,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

(二)解决对群众的感情问题,兑现接访承诺,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增进党群感情,对大接访中群众提出的合理求诉,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依法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

(三)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工包干负责,政法干警对自身执法过错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执法行为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是搞好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

1、业务技能、执法理念及职业道德培训1个月。(6月)

2、作风整顿1个月。(6月)

3、建章立制,巩固成果1个月。(7月)

1、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接访人员素质1个月。(6月)

2、化解积案,消化处理1个月。(6月)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1个月。(7月)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解决执法中出现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把关不严、监督不力、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等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政法干警的的公正执法意识得到增强。宗旨意识得到提升,执法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执法能力得到建设,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对排查出的问题六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五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制约,人的思想观念变化发生了巨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现,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自20xx年2月13日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活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最终目标,按照12346(一个统一、两个深入、三个明确、四个结合、六种方法)的工作思路,不等不靠,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发生涉法涉诉案件49件,已办结49件,结案率高达100,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就要统一思想,树立“大信访”观念。只有牢牢树立起这个观念,才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因此,自去年2月13日省、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及时组织召开由县政法委、信访局、公、检、法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分析我县涉法上访工作形势,对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县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从县公、检、法、司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项活动办公室,各政法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

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部门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自觉性。落实了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政法各部门一把手为涉法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作为当前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工作中,全县政法各部门统一了思想,树立了“大信访”观念,密切协作,加强联系,妥善办理每一起涉法上访案件,确保了涉法上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党中央提出了要坚持以人为本,构造和谐社会的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就是以以认为本的具体体现。做好当前涉法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也是定纷止争的重要途径。工作中,我县坚持 “重疏轻堵”原则,全方位多层次接待群众来访,县里有公民恳谈会,政法委成立了涉法信访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政部门均有专门人员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真正为来访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信访环境”,实现了接访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坚持做好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来访群众,不管是有理来访,还是无理上访,我们要求全县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都要认真耐心接访,善待每一位来访者,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给来访群众一个明确答复。特别在全国“两个会议”期间,要求政法部门每天都保证有一名班子成员公开接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20xx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众围堵党政机关大门现象,没有发生一起因涉法案件处理不当而形成的集体上访事件。

2、坚持深入开展公民恳谈日活动。

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自20xx年6月份开始,我县于每月25日定期召开公民恳谈会,会前在每个行政村显要位置张贴出告示,于恳谈日前两天在县电视台公告恳谈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每次恳谈会前,我县及时组织政法机关有关人员,针对上次接访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了解上访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重访现象。恳谈会上,县主要领导同志按各自分管工作积极参加接访,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零距离对话,做到了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如乡村村民代反映,其95年因违犯计生政策被乡政府工作人员没收身份证至今未还,因宅基地纠纷无法盖房,且被人数次殴打无人解决。

首次接访后,立即责成该乡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到会,要求落实三点意见:1、如身份证无法追回,乡政府负责办理新身份证。2、如政策允许,乡政府要解决好宅基地问题。3、上访人被打一事,当事是否有伤情鉴定,再派人详细调查。要求乡党委、政府对以上意见要专门研究,并及时将情况反馈上来。上访人听了上述处理意见,表示非常满意。问题虽然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我们认真分析看,代一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宅基纠纷调解未果,且被打后难以取证形成此上访事件的。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处置的涉法涉诉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就必须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从五个方面加强排查:一是从各乡镇记录的不安定因素排查;二是从全县公民恳谈会案件卷宗排查;三是从政法各部门信访案件登记表排查;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排查;五是从上级领导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排查,在排查出的49起涉法涉诉案件中,上级督办的案件13 起,自查案件36起,49起案件中有赴京的6起,赴省的5起,赴市的1起。

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案件,我们逐案甄别,从基本案情、原处理结果、目前上访人的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实行一案一表,按上访性质和案件性质,分类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处理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我县公安局在集中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摸底排查工作中,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成功息诉一起涉法信访案件,并从中带出一网上抢劫在逃犯。

乡村民周,曾多次到县公安局控申科反映,其夫翟被本村翟*打伤,翟*不但没有被追究,近期还多次到家中闹事。周情绪激动,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处理,否则,将进京上访。县公安局控申科根据这一具体情况,在耐心做周思想工作的同时,向派出所及时通报了情况。

派出所经网上查询,得知翟*系负案在逃犯,遂周密部署,于近日一举将翟*抓获,并依法将翟刑事拘留,周对该案处理结果十分满意,表示不再上访。当事人虽然表示不在上访,但从此案来看,我们认为,周案件的形成,主要是案件发生后,当时难以取证,凶手认为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助长了凶手的威风,使上访人连续受到伤害。因此,我们应加强对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觉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及时破案,使凶手及时归案。这是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也是人民群众自己对自己保护的重要手段。

为使排查出的案件尽快得到解决,我们强调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将这些案件分解到政法各部门,规定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包案副职和办案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定结果的“四定”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县主要包案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乡镇、村,逐案听取汇报,现场进行协调,及时拿出处理意见。

如因镇储金会非法吸储案及县工商联武金融诈骗案引发的上访案件,涉及面较大,影响面较广,极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并已引起了市政法委领导的密切关注。为加快办案进度,我县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并深入到镇和县工商联亲自督导,与专案组人员一道分析案情,研究如何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及对赃款、脏物的追缴力度。同时,亲自接见广大储户与其交换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为加快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速度,我县要求办案单位和人员以及督导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和“四个见面”。“四个结合”即办案人员一是要和省、市督导组结合,做好协调工作,把问题彻底解决。二是要和涉案的乡镇或局委结合,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三是要和上级本系统领导部门结合,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

四是要和案件当事人结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四个见面”即督导人员一是要与包案领导见面,即到办案单位了解其主要领导对该部门所包案件的整体情况掌握如何,工作是如何安排的等情况。二是要与案件当事人见面,即到涉案单位、乡村走访当事人,询问案件是否有人在办理。三是要与案件具体办理人员见面,询问办案人员对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

四是要与市、县下派的督导工作人员见面,了解他们所掌握的情况与办案单位所说的是否一致。“四个结合”与“四个见面”的实施,有效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案件办结率。

信访工作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涉法涉诉工作更是这个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个难点,只有对症施治、选准工作切入点,有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采取化繁为简,逐个破解的方法,以“三个步骤”为切入点,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开展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置工作。

“三个步骤”即对49件涉法涉诉案件,按照案件复杂的程度进行三个层次的分类:一是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除的;二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时单个部门不能完成,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才能结案的;三是案情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于上访人主观上的不懂法或客观上的原因才上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全县49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类排队,采用六种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逐个破解。一是“单刀直入法”。

即对那些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就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还当事人一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由县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四长”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为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还应当事人要求,适时举行上访案件听证会,让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在近期内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涉法涉诉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

即对那些想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用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亲情感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在说服教育仍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轻装上阵,放下架子,紧紧贴上,真心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白天帮助干农活,夜晚陪着聊天,以融融亲情去感动群众,使之主动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个别钻政策和法律空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犯信访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在上述诸法均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处置,绝不手软。由于措施得力,市督办的13起案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了100,县里自查的 36起案件,已结案36件,结案率达100。

随着涉法信访案件的增多,我县政法机关的信访工作已成为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积极探索涉法信访工作新路子。在处理涉法问题中推行“四制”:一是推行首接首办制。哪个政法干警首接的涉法上访案件,就归谁办理,且要负责到底,不得中途无故换人,直到案件息访为止。二是推行案件倒查制。在哪个单位形成的涉法上访案件由哪个单位主办,不管将来人员如何变动都由原办案单位责任人负责。

三是推行案件回访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定时不定时回访上访人,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稳定其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访现象的发生。三是推行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制。不论有无新发涉法上访案件,政法各部门每月都要召开一次涉法信访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不足。随着“四制”的落实,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规范化。

1、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素质低。某些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追根溯源,就在于基层办案人员素质低下。如某些派出所正式干警过少,警力不足,思想及业务素质又跟不上,在首次接触案件时就为群众上访埋下了隐患。

2、政法机关办案人员常被社会其他因素所左右。如行政干预,碍于人情和关系,致使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效率下降。

3、公、检、法、司机关对某些个案存在分歧意见,工作不能达到协调一致。从不少上访个案中可以看出,造成上访的原因就是执法机关之间相互推诿所致。

4、法制宣传不到位。许多上访者法制观念淡薄,不懂依法办事,依法上访。而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倾听民声,关乎民情,真正弄清上访案件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才能分辨出哪些是依法有理上访,哪些是无理乱访、缠访。

5、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与法律作依据,以至于遇到某些无理上访、缠访者,处理结果显得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涉法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县先后组织实施了涉法信访攻坚、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排查处理活动,工作中,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积极稳妥地原则,针对不同的涉法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来没有解决的涉法信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据统计,今年我们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300余人次,重点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进京12案,县35案,目前47案已结40案,结案率85%。下面,我将我县今年的涉法涉诉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层层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确定了由县委副书记李百选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及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专抓副职为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组,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工作中,我们根据个案案情的发展趋势,多次召开“三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亲自出面、约见当事人、参予协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案制宜,对症下药。涉法上访案件千差万别,实际工作中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该赔偿的给予赔偿,对那些虽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的案件,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视情节采取经济补偿、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对结案而不息诉罢访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说透、说细,防止简单行事,以势压人,对缠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公开训诫等多种方式,伸张正义,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9月29日,县公安局针对王万万上访一案召开听证会,就王万万提出的县公安局存有两份鉴定书和办案不公及徇私作弊等问题进行对证,王万万对自己提出的问题举不出任何证据。 月 日,县法院针对刘慧多次无理缠访一案,在其安峪镇董封村公开审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转变观念,实以人文关怀。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还能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被关怀”的司法人文氛围,由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达到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访案件中,当事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信访接访人员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我们在接访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的关心细节,实行人性化办案,包括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从而拉近了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为涉法上访案件的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家住绛县针织厂家属院的王廷玺老人因不服县交警大队对自己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责任认定,先后多次越级赴市进京上访,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廷玺老人,耐心细致、入情入理跟他谈心,王某深为邵书记的真情所动,最终表示息诉罢访。 县法院在处理周丁山涉法上访一案中院长张永平高度重视,先后五次约见当事人,当面进行解释说服,又安排纪检书记侯小旺驱车5小时上门做善后处理工作,周丁山感激万千,主动向县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并表示再不上访。

加强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实践证明,加强与各方联系,争取支持,齐心协力,才能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基于这一认识,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三联”。一是加强对上联系,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听取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及时上报结果,防止重复上访,形成及时、迅速、准确的信息渠道。二是加强内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全县政法各部门将涉法上访工作与侦察、起诉、审判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以信访室为龙头,协调涉法上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三是加强对外联系,争取多方配合。在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中,依法办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访,根据不同涉法上访当事人的案情,通过当事人的家庭、所在单位领导、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明确职责,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涉诉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实信访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统内部实现信访“进口”是信访室、“出口”是纪检组,使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案件督查工作协调统一,避免了久访不决等问题的发生。二是于7月份出台《中共绛县政法委员会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引发谁解决”的原则,由案件承办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对发现典型的执法不公案件,严肃处理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以案示教,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畅通信访工作工作渠道,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制度,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县公安局法医董在20xx 年的一起伤害案件损伤检验中,由于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错误引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条文,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证实后,及时给予该董行政记过处分。一石惊百鸟,通过个案责任的追究,用身边的人和事,扭转了以往执法随意,粗心麻痹的不良风气,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司法现象。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县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访大量增多的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难”案件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新的涉法上访案件还在不断产生,已经息诉罢访的案件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涉法上访问题仍将处于高发态势,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自满、厌战情绪,坚定信心,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认,政法干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涉法上访的重要原因。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实践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细致、不作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针对这些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的典型,对广大干警进行执法为民教育,切实解决对群众的感情和工作责任心问题,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错案责任追究,《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虽然出台了,但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重点、有影响的案件,政法委要重点监督、重点跟踪、重点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对每项执法活动和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对执法质量检查通报,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

三是推行案件回访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定时不定时回访上访人,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稳定其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访现象的发生。三是推行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制。不论有无新发涉法上访案件,政法各部门每月都要召开一次涉法信访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不足。随着“四制”的落实,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规范化。

1、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素质低。某些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追根溯源,就在于基层办案人员素质低下。如某些派出所正式干警过少,警力不足,思想及业务素质又跟不上,在首次接触案件时就为群众上访埋下了隐患。

2、政法机关办案人员常被社会其他因素所左右。如行政干预,碍于人情和关系,致使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效率下降。

3、公、检、法、司机关对某些个案存在分歧意见,工作不能达到协调一致。从不少上访个案中可以看出,造成上访的原因就是执法机关之间相互推诿所致。

4、法制宣传不到位。许多上访者法制观念淡薄,不懂依法办事,依法上访。而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倾听民声,关乎民情,真正弄清上访案件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才能分辨出哪些是依法有理上访,哪些是无理乱访、缠访。

5、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与法律作依据,以至于遇到某些无理上访、缠访者,处理结果显得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涉法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县先后组织实施了涉法信访攻坚、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排查处理活动,工作中,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积极稳妥地原则,针对不同的涉法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来没有解决的涉法信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据统计,今年我们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300余人次,重点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进京12案,县35案,目前47案已结40案,结案率85%。下面,我将我县今年的涉法涉诉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层层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确定了由县委副书记李百选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及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专抓副职为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组,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工作中,我们根据个案案情的发展趋势,多次召开“三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亲自出面、约见当事人、参予协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案制宜,对症下药。涉法上访案件千差万别,实际工作中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该赔偿的给予赔偿,对那些虽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的案件,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视情节采取经济补偿、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对结案而不息诉罢访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说透、说细,防止简单行事,以势压人,对缠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公开训诫等多种方式,伸张正义,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9月29日,县公安局针对王万万上访一案召开听证会,就王万万提出的县公安局存有两份鉴定书和办案不公及徇私舞弊等问题进行对证,王万万对自己提出的问题举不出任何证据。 月 日,县法院针对刘慧多次无理缠访一案,在其安峪镇董封村公开审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转变观念,实以人文关怀。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还能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被关怀”的司法人文氛围,由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达到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访案件中,当事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信访接访人员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我们在接访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的关心细节,实行人性化办案,包括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从而拉近了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为涉法上访案件的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家住绛县针织厂家属院的王廷玺老人因不服县交警大队对自己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责任认定,先后多次越级赴市进京上访,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廷玺老人,耐心细致、入情入理跟他谈心,王某深为邵书记的真情所动,最终表示息诉罢访。 县法院在处理周丁山涉法上访一案中院长张永平高度重视,先后五次约见当事人,当面进行解释说服,又安排纪检书记侯小旺驱车5小时上门做善后处理工作,周丁山感激万千,主动向县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并表示再不上访。

加强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实践证明,加强与各方联系,争取支持,齐心协力,才能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基于这一认识,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三联”。一是加强对上联系,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听取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及时上报结果,防止重复上访,形成及时、迅速、准确的信息渠道。二是加强内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全县政法各部门将涉法上访工作与侦察、起诉、审判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以信访室为龙头,协调涉法上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三是加强对外联系,争取多方配合。在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中,依法办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访,根据不同涉法上访当事人的案情,通过当事人的家庭、所在单位领导、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明确职责,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涉诉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实信访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统内部实现信访“进口”是信访室、“出口”是纪检组,使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案件督查工作协调统一,避免了久访不决等问题的发生。二是于7月份出台《中共绛县政法委员会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引发谁解决”的原则,由案件承办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对发现典型的执法不公案件,严肃处理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以案示教,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畅通信访工作工作渠道,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制度,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县公安局法医董在20xx 年的一起伤害案件损伤检验中,由于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错误引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条文,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证实后,及时给予该董行政记过处分。一石惊百鸟,通过个案责任的追究,用身边的人和事,扭转了以往执法随意,粗心麻痹的不良风气,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司法现象。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县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访大量增多的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难”案件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新的涉法上访案件还在不断产生,已经息诉罢访的案件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涉法上访问题仍将处于高发态势,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自满、厌战情绪,坚定信心,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认,政法干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涉法上访的重要原因。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实践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细致、不作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针对这些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的典型,对广大干警进行执法为民教育,切实解决对群众的感情和工作责任心问题,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错案责任追究,《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虽然出台了,但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重点、有影响的案件,政法委要重点监督、重点跟踪、重点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对每项执法活动和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对执法质量检查通报,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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