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运作的基石,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纠纷非常重要。通过遵守规章制度,我们可以在有序的环境中更好地发展自己的才能和潜能。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查。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4.1.3岗位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4日常性检查。
4.1.4.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4.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4.1.4.3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坚持了领导值班,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4.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4.1.4.5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4.6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4.1.4.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1.4.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4.1.4.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
4.1.5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
4.1.5.2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4.1.5.3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4.1.5.5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5.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5.8专业性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4.1.6季节性安全检查:。
4.1.6.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
4.1.7节假日安全检查:。
4.1.7.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4.1.7.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4.1.7.3.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1.7.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1.7.3.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1.7.3.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4.1.7.3.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1.7.3.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1.7.3.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4.1.8不定期安全检查。
4.1.8.1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1.9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
4.1.10事故现场调查与属实: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调查属实,在调查时,各单位负责人配合,并实事求是的介绍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不得隐瞒事故的真相。
4.1.11其它安全检查。
4.1.11.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4.1.11.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做好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探放水现场图牌板包括探放水标志、探放水管理牌板、探放水设计牌板、探放水设备管理牌板和探放水钻孔卡片等。
1、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由集团公司统一规范,符合集团公司统一要求。
2、集团公司未包含的属矿创新内容的其它各类图牌板由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设计,经审批后交承印部门印刷使用。
3、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由钻探队统一管理,水害防治中心负责监督使用。
1、探放水工作人员对采掘工作面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相关原始记录。
4、安检员交接班时,监督施工队组交接和填写图牌板。并在图牌板上签字认可。
5、准备回采工作面或无施工队组的作业头面,需要探放水作业时,由钻探队通知水害防治中心、安全检查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图牌板。
1、防治水中心所属的牌板防治水技术员管理,5号煤层由地质技术员刘伟负责,10号煤层由水文技术员范永乐负责。
2、所有探放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都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牌板的日常管理由探水队技术员吴建忠负责。
3、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放水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队长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4、无法明确施工队组的探放水作业地点的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钻探队负责管理。
5、掘进工作面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并当日汇报队值班室。
6、队值班室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后两小时内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下发到掘进施工队组。
7、掘进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准掘图牌板。
8、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行人帮侧距离工作面迎头50米的范围内。
9、钻探队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0、钻探队负责对工作面图牌板的随机检查、指正、考核。
11、安全检查科负责对探放水作业、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
1、损坏或丢失探放水图牌板一次,处罚损坏人500元,无责任人者,处罚施工掘进队组队长200元。
2、探放水图牌板内容填写错误,相关原始记录或通知单填写错误,不能指导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处罚责任人200—300元,情节严重进行事故处理。
3、探放水图牌板填写不完整,每有一处处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
4、违反其它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300元,对相关单位处罚200—5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能完成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从重处罚。
5、为矿井防治水工作做出贡献的责任单位,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管理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来制定,应使作业程序规范化、设备与工具使用规范化、作业(施工)现场规范化,确保作业按操作规程进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作业程序规范化。
危险作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作业、监督、总结等过程,整个程序一定严格、规范。对于危险性大的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证制度。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应首先提出申请,说明要求作业的理由、时间、地点、规模和作业内容。申请一般应逐级进行,即班组向车间,车间向厂提出申请。
作业审批,根据作业的危险等级由车间级或厂级进行审批。审批应主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进行,并按安全检查表进行。作业审批合格后,发给作业证,明确作业时间,参加作业人员,作业分工以及指定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在开始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前的培训,熟悉作业标准,掌握安全要点和异常情况的对策等;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工具设备准备;服装护具准备;确定并熟悉作业中的指挥、联络方式等。作业前的检查包括:自检、领导检查和安技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中,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严格按预定方案要求进行;监护人员应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作业安全。
(2)设备与工具使用的规范化。
作业中使用的设备与工具应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配备,并严格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工具完好情况、作业场所清理整顿情况、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配备情况等。
(3)施工(作业)组织设计的规范化。
施工(作业)组织设计是整个施工或作业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危险性作业开工前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应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并做好技术交底。
(4)作业(施工)现场的规范化。
危险性作业很多带有临时性,其作业(施工)现场的布设、安全防护、作业过程等,通常不像固定地点的重复性作业那样规范,这也是造成危险性作业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作业环境布置及防护要规范化,应根据作业内容,合理确定各种设备、构件等大件吊装的走向路线;作业中需临时拆卸的栏杆、扶梯和翻移开的格栏板等部位,应及时拉上警示栏绳,铺垫行走跳板;作业中的各种工艺孔、洞必需加防护盖或围栏;使用的电焊机、废物箱等设备或物体,必须放在现场安全员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人员的安全通道;对所有使用的高压线应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氧气、乙炔气胶管应架空,防止破损造成事故隐患;高空作业下部应设置警戒区域,拉好防护栏绳。
作业(施工)现场监护管理要规范化,专职安全员应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管理、监督、检查,对于立体交叉作业负责下部人员的监护。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高处向下抛物。吊装作业专职人员应对索具等部件进行检查。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凡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本制度。
二、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现场状况,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的危险作业实施方案,报安环部和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三、进行吊装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至少一人的现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进行爆破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专职、兼职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五、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六、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的,要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对于重大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人员研究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重特大危险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的,应立即撤离现场和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九、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生产现场指车间内外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职工除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外,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措施。
一、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穿拖鞋、凉鞋、裙子等进入生产现场。车间作业及吊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二、生产现场严禁会客。不准将小孩带入生产现场。
三、班前四小时内和班中严禁喝酒,禁烟场所严禁吸烟。
四、工作中应坚守岗位,精神集中,单人操作设备,因故离开岗位必须停机断电。
五、严禁无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
六、严禁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和不符合安全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如钢丝绳、拉链、滑轮等。
七、严禁在生产现场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动火证而擅自动火。
八、工作地点和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
九、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性能必须良好。
十、检查维修电器或电动机械,电动设备时,必须停断电,挂警示牌,做到谁挂谁摘。
十一、各种设备及工具均应按设计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十二、不准在交通道上坐卧,行走要按规定的通道,不准图近路通过危险区域。
十三、高处作业执行《高处作业规范》;吊装作业执行《吊装作业规范》。
十四、两人以上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密切配合。
十五、任何个人不得在车间内存放汽油、酒精、易燃、易爆物品。
十六、保证自己不违章,对指挥者的违章指挥要加以抵制,不要盲目服从。
十七、当班作业完毕,切断电源,熄灭残火,清理卫生,消除隐患,方可离去。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原国家电信总局《市内电话线路维护手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结合上海电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员工及外协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线路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辅以红白带),晚间必须增加使用红灯等警示标志,以便行人和车辆注意。
二、为了保护行人、车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在下列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1)在道路拐弯角处;。
(2)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
(3)跨越道路线,需要车辆暂停通行处;。
(4)挖掘的坑、洞、沟处;。
(5)揭开盖的窨井处;。
(6)架空电缆接续处;。
(7)敷设人井、架空电缆和光缆处。
三、在铁路、桥梁及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作业,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以免引起误会而生意外,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四、车辆及其它物品不能代替安全警示标志。
五、在道路上进行占路施工必须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第八章第五十条规定,在“道路上的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急需抢修时,抢修单位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市政、公路管理部门;两日内不能完工的和按施工本施工的,须申办或补办《道路施工许可证》”做到合法施工。
六、施工班组或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了望和其它现场安全事项。
七、占路施工前必须首先做好场地护栏警示标志,根据需要做好护栏工作,尽可能少占场地,确保道路畅通。
八、在人行道(包括行人任意走动的场所如集市等地施工)、应在四周设立护栏,不留间隙。
九、在快、慢车道上施工时,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来往车辆方向设立1—3个方向护栏。
十、施工现场如遇环境复杂、交通繁忙,应指派专人维护秩序。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不留遗弃物品和液体,保障道路畅通、市容整洁。
十一、施工现场的护栏必须使用颜色鲜明、涂有反光漆的路架和红白带、夜间红灯须悬挂在醒目处。
十二、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夜间在交通繁忙路段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
(1)人行道、车行道;。
(2)行人任意走动的场所,如集市、商场等;。
(3)新村、住宅区内人员和行走区域。
十四、在占路施工时若本规定与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有矛盾时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十五、在施工中的其它安全如:器材搬运、挖沟、打洞立杆、登高和井下作业等均按《市内电话线路维护手册》中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地面固定作业机械设备均按要求搭设工作防护棚,(如砼搅拌台及其它作业等),工作棚由钢管、槽钢、钢板搭设而成,工作棚应满足工作安全、采光、通风、实用等要求。
b、环境保护。
a)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b)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晚间作业如超过22:00时,提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c、防止空气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较多,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利用翻斗车,推拉至地面,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水泥采用专库室内存放,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并随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动火,要控制烟尘排放量。
d、防止水污染。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搅拌作业时,在搅拌机前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
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及道路放坡,使整体流水至水沟,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内。
现场存放的各种油料,要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在生活用水及施工作业时,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自来水龙头。
食堂用水排放要合乎要求。
e、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
工地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检查一次,凡违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进行每月两次的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用“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工作。
f、建筑垃圾。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之类的送废品收购回收;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物,要通过施工电梯及时清运,严禁从楼层向外抛掷。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装卸危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四、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
七、装运危险品时,驾乘人员应对危险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同车运输不同品种危险品时应按《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在施工过程当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以下是一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施工方员工管理者参考,希望大家从中了解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
上班者罚款50元/人次,不扣帽带3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20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
任自负,并罚款10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0。
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未办理动火证违。
者罚款50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
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
等杂物。
3、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美丽・阳光家园a组团项目部。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2、各工种材料,质量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
3、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4、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
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5、由项目部每月六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
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美丽・阳光家园a组团项目部。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
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
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罚款200元。
4、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
域的照明用电。
5、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
100――5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6、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或者。
裸插电源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美丽・阳光家园a组团项目部。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
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
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
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广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美丽・阳光家园a组团项目部。
一、场容场貌:
1、场内施工道路必须平整、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为生产所设的坑、池等,应该有围栏或盖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
和装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排水沟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1、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
2、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3、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二、机械设备:
1、专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
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
3、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卷扬机应。
4、机械操作者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三、电气操作: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主要体应安。
装于是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
根据技术条件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查。
5、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美丽・阳光家园a组团项目部。
1、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操作工、塔吊信号工、施工。
升降机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重庆市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劳动防护操作规程,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教育”。
3、执行企业安全制度和现场劳动纪律。
4、利用各种机会学习本工种的新技术、新方法和安全知识。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美丽・阳光家园a组团项目部。
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规范粉尘作业岗位操作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粉尘作业防护的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
4.1.2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4.1.3负责对粉尘治理项目的确定落实;。
4.1.4负责对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2机动部。
5.1.1人员要求。
5.1.1.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5.1.1.2有下列情况的劳动者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a)各种类型活动性肺结核病。
b)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
c)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d)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5.1.1.3对接触粉尘作业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5.1.2防护要求。
5.1.2.1凡涉及粉尘作业的工作岗位,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器具、通风设备应齐备。
5.1.2.2员工进入粉尘作业岗位之前必须佩带公司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具(防尘口罩)和预防性药品。
5.1.2.3在进入粉尘工作岗位作业之前,必须降低粉尘浓度,不应在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1.3过程控制要求。
5.1.3.2凡进入粉尘作业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防护要求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等,作业人员使用的防尘保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防尘设备必须落实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和保养。
5.1.3.3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岗位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5.1.3.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1.3.5员工离开粉尘作业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5.1.3.6安全员根据公司车间自身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危险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监督限期治理。
5.1.3.7在粉尘作业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5.1.3.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禁止进行吹扫。
5.1.3.9若粉尘岗位起火,应正确选择灭火剂。
5.2健康管理严格依照《尘肺病防治条例》对公司粉尘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健康管理,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培训。
6.1粉尘作业安全培训应当作为企业岗位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规划。
6.2对各级管理人员应进行粉尘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有关劳粉尘作业危害预防知识的培训。
6.3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法规、卫生防护知识、岗位安全操作及培训。
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察管理。
3.2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
4.3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4.4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5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
4.7企业应配置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4.8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9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4.10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订本公司粉尘清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并按照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4.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
4.12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部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4.1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14作业人员尽量减少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4.15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4.16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一、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清除工作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二、气焊工所使用的设备工具一律不准粘有油脂,调节器、割枪、焊枪与软管的接头不准漏气。
三、焊、割枪的嘴子避免撞击,使用前检查有无堵塞。如果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将乙炔阀门关闭并及时检查。
四、橡皮导管的长度应在15米以上,两导管颜色要有区别,绝对禁止调整使用,导管横过马路时要加防护。
五、在焊割铜、锌等金属物或涂有漆颜料的工件时,工作地点要选择在通风良好,并戴好口罩。
六、不准割、焊受力的物件或有压力的容器,内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或油类的桶,焊接时,应先除压,清洗干净凉干,打开所有口,倒口向上,方可焊接。
七、高空作业时,必须采用安全措施,使用安全带等。
八、在工作时,注意勿将皮管扭转弯折,严禁在工作时将皮管绕在身上、踏在脚下或夹在两腿中间。
九、皮管不可与火星、高热溶渣、高热物体接触,以免灼坏皮管而引起危险。
十、如发现氧气管着火,要立即将氧气瓶总阀门关死。
十一、使用切割机时,必须注意名牌上规定的气压,不要随便乱调,不正常时应立即修理。
十二、乙炔发生器要严加保管和使用,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发生器、安全器、压力表应保持良好方可使用。
十三、清洗发生器,不得用金属棒敲打,清洗和装电石时不得站在发生器上面,禁止向桶内投掷或用力过猛,以免碰击引起危险。
十四、开启电石桶时,要选用适当工具,不能猛砸猛打,以免发生火花爆炸伤人。
十五、乙快发生器及导管等与乙快接触的任何部分,禁止自己用紫铜作零件。
十六、工作时,先开焊抢上的乙炔阀门,其次开氧气阀门,适当调整火,熄火时,先关上氧气阀门,再关上乙炔阀门。
十七、水封安全器应支枪各装一个,共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焊枪,又必须另装一个总的水封安全器。
十八、工作时,在未装调节器前,首先吹净气门嘴,方可使用。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能业务科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外委队组现场施工过程中人、设备、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提高作业现场本质安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xxx矿现实际情况,特编制《xxx矿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外委单位)》。
第一条、全矿外委掘进队组、矿各职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需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确认职责。
第二条、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实行签字责任制,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原则进行安全确认,责任落实至相关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及落实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确认制度是各业务科室针对掘进工作面本专业的安全要点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进行确认,确认期间必须做到现场认定、确认可靠、确认准确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业务职能科室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于现场存在隐患对其当班管理人员说明,规定整改期限,根据所检查隐患填写安全确认结论,确认结论需阐述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所存在隐患产生何影响。若现场存在隐患不影响正常生产及安全,业务单位下发“四定表”勒令施工队组整改,同时业务单位需按所下发“四定表”要求时间追踪落实,落实后将已签字落实“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施工条件现象,业务单位现场勒令该施工队组停产整改,下发“四定表”令其整改,待施工队组整改完毕后,工程科与业务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将落实后已签字“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
第五条、外委施工队组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班班进行自我排查,施工队组当班负责人员于接班过程中根据《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排查,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当班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确认表,每天三班确认表需当班跟班队长、项目部生产经理、项目部经理签字后报至工程科,每周确认表需于周一前报送至工程科进行存档、保存。对于现场存在隐患不得未整改即进行生产作业,自我排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未查填表现象。
第六条、外委施工队组针对各职能业务科室所查出安全确认隐患内容,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生产经理、现场跟班队长三人联合跟踪落实、按照求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各业务职能科室必须每周至少深入各外委掘进工作面一次,进行本专业安全确认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后,业务单位安全确认人、外委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工程科科长三方于安全确认单上签字后,此安全确认单方可生效。
第八条、各业务职能科室每周周五前需将已生效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表交至工程科进行存档、备案及总结。每月28日前针对本月检查内容及队组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同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及阅读总结一同交至工程科进行备案、存档。
第二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外委施工队组当班自我安全确认安全后,业务科室安全确认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确认整改情形,对外委队组项目部经理、安全经理及当班跟班队长各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