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社会调查报告(精选16篇)

时间:2023-12-23 11:18:38 作者:笔舞

调查报告可以是基于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的,根据研究目的和需求来确定具体的调查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弱势群体调查报告

中国富强起来以后,职业的岗位也多了起来。不少远在天边的民工呀,或是农村出来打工的呀,都来到了我们美丽的浙江,漂亮的杭州。千里迢迢来到这来,就是为了老老实实地赚点钱养家糊口啊,可是,有一些人偏偏看中了他们的老实,坑害这些弱势群体。在我们进入正题之前,先看一看那些弱势群体的呻吟。

2、现在粮食、水电、燃料、商品价格是只会涨而不会跌,政府是否有出台政策来保障我们离退休、下岗、生病、工伤职工弱势群体的问题,让我们的生活不至于因为价格的上涨而下降。

3、我们省有那么多农民,他们有小病就在家忍着,大病实在没法才去一次,劳动保障部有没有什么措施让他们有病的时候能够走进医院。

现在我们再看一看那可怕的调查表的数字:

月收入就221元,也许那些大老板一顿饭就超出这个数额了。要知道,那可是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这221元要用来吃饭,要用来给他们的子女交学费,也许还要给他们的老父母治病。可那些老板,包工头还故意拖欠工资。也许他们想一想那些弱势群体的处境,就不会拖欠工资了。但从调查表上看,这种情况还是如此之多,为什么?最后还是三个字“太贪了”

希望以后那些坑害弱势群体的老板,包工头们多想想那些弱势群体的感受,也希望社会上多一颗关爱弱势群体的心。

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青木关位于106°17′35″~106°19′45″e和2°47′~29°49′49″n之间,在地理单元上包括缙云山中段、川东平行岭谷区;在行政单元上包括重庆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凤凰镇,北碚区歇马镇。

青木关地区处于缙云山背斜地带,背斜成山,向斜成谷,多浅丘平坝,平均海拔225米,地势北高南低,山峰与谷底的相对高差在200米—300米之间,地势起伏和缓。属于西南岩溶区,岩溶地质环境特殊。

青木关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以温暖湿润的气候为主,多云多雾。冬暖夏热,气温年较差大,多年平均气温为16.5℃,无霜期达360天,降水丰富,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250mm,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流域面积达13.4平方千米。

青木关地区多发育地带性土壤黄壤和非地带性土壤石灰土,植被主要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覆盖率较高。自然资源丰富。

青木关是重庆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总人口3.5万人,下辖两个社区和五个村。农业主要有林业、水稻种植、以及蔬菜种植,实习过程中我们还看到了渔业。青木关镇工业基础雄厚,以摩托车、汽车配件为主导产业,有建筑、建材、有色金属铸造、表面出理、纺织业等企业128家,各类技术型从业人员18932人,其中在乡镇企业的有6000人。镇内文化、教育、医疗、通讯、交通、供水、电力、天然气等基础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交通便捷。319国道横贯全镇,湘渝线回龙坝火车站、国家渝怀铁路西南编组站距该镇仅10余公里,渝隧高速公路、重庆外环高速公路在青木关镇交汇。

青木关地区位于缙云山背斜轴部,其中发育有断距不大的横断层,在须家河组砂页岩地区的单斜山地貌,发育了一系列次成谷和汇水洼地。地区内断层区构造裂隙多,长期受溶蚀作用,形成了良好的下河管道系统。因此地下水多沿断层分布。该地区碳酸盐岩分布,水热条件利于岩溶作用的发生,岩溶地貌大量分布,易于地下水的赋存。须家河组砂页岩一般呈中粒至细粒结构,质地疏松,裂隙多,利于蓄水。青木关地区全年降水丰富,利于地下水的蓄积。青木关地下水多以上升泉的方式出露,实习过程中,我们看到的地下水出露有风化裂隙水水井、遛公桥温泉水、青木关温泉游泳池、马家湾溶洞、姜家龙洞等地。(见附页调查区简要地质地形图)。

(一)裂隙水:实习中,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口风化裂隙水井,该裂隙水发源于缙云山背斜一翼上,存在于三叠须家河组砂岩中。该地下水赋存于岩体的风化带中,水量较为稳定,但也随降雨的变化而变化,有季节变化,夏季水量较大,冬季较小,且随着压力的抬升,渗透出地表。水呈酸性,离子含量较多,水质较好,当地居民有直接取水作饮用和生活用水。

(二)承压水:青木关地区承压水多有出露,温泉水资源非常丰富,实习中主要考察遛公桥、青木关温泉游泳池、田坎间等处出露的承压水。该地处于破碎断裂带上。由于构造运动的发生,存在于岩层空隙中的泉水随着地壳的下沉而随之下降,越下地温越高,泉水温度也随之增高,在承压作用下,便以上升泉的形式出露,形成温泉。温泉温度多在30℃左右,并不算高,水量较大,水中含硫较多,离子丰富。

(三)岩溶地下水。

青木关处于西南岩溶地区,考察地区又石灰岩分布。实习过程中,主要考察了马家湾溶洞中的地下河。溶洞中有落水洞,无卵石,可判断地下河是从缝隙中流入溶洞。洞内多石钟乳、石笋,有部分岩层可看出背斜构造。由于实习是在冬季,水量较小;据观察,地下河曾淹没溶洞内的河漫滩,因此判断夏季水量较大,受大气降水补给,水量年变化大。地下河循环较快,水质较好。

青木关地下水资源非常丰富,风化裂隙水水井由于水质好,附近居民有部分取用,温泉水利用也较广泛,如遛公桥处,居民用温泉水进行洗衣服等日常生活,另一处是将温泉水引出,修建游泳池。刘家湾地下溶洞也有人出入的痕迹,判断附近居民也有取用地下河的水。

青木关地下水虽有利用,但利用得并不是很到位。比如风化裂隙水水井,曾经有人利用水质酸性的特点做豆花,现在已经没有了,并且由于自来水的普及,除去少部分农民引水灌溉之外,风化裂隙水、地下河等已经少有人取用。温泉水开发利用也不到位,如温泉游泳池由于水温不高,修建环境不好等原因,客人并不多,盈利也比较微薄。还有许多地方的温泉水流入肮脏的小河沟,被污染了。

1、充分利用地下水资源,尤其是青木关丰富地温泉水资源。但要注意利用的适度。

2、积极治理水污染,保证地下水的水质。

3、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涵养水源。

4、有关部门加强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形式的探索,加强对地下水利用的监测。

弱势群体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上也出现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和诉讼能力(诉讼容忍度)相对较低,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就像自然界一样,总会有弱者,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不经论证是无法消除的。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通过制度保障真正承认和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能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不能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需要在更新法律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面、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实现社会的实质性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从民事审判实践的角度,以劳动者、消费者和事故(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医疗事故和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人三个弱势群体为典型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更属于社会学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所以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按照一定标准对社会群体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异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能力的共同特征,即身份认同,表现为贫困;水平低;脆弱。它主要涉及穷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和失业者。法律中的人是由各种权利和义务组成的抽象复合体。法律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上的弱势群体。它们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的,而是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社会现实主观设定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承包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难以实现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认为,从法律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就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越来越强,各种工业事故越来越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和事故受害者成为现代社会中最典型、数量最多的弱势群体。

上述法律主体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在形成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它们主要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隶属关系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会产生从属关系,一些契约关系也会产生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从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在期间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

2.信息不对称。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但双方对信息掌握的差异导致了其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比如,虽然消费者和经营者,尤其是处于垄断地位的消费者,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的主体,但是消费者获取销售信息和技术知识的能力相对于经营者是非常有限的,这就导致了双方的交易地位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与掌握专业技术和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相比,事故受害者在信息方面明显处于劣势。

3.经济实力的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实力的不断增强,自然人与经济实体之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加悬殊,从而导致其在法律关系中实现权利的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导致的脆弱。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业事故和触电事故的日益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了大量的群体。由于身体和精神的脆弱性,事故受害者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面临许多困难。

5.系统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容忍度而言,需要的是一个及时、高效、简单的纠纷处理机制。但是,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高,不利于对其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从审理情况来看,我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病例数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诉诸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增加。从1995年到xx年,全省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受理量增长38.67%,其中xx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新案件×××,比xx年增长×××%,比1995年增长×××%。

二是案件种类和分布相对集中。劳动争议案件大多发生在工资支付、保险、赔偿等主要方面。案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其他不发达地区相对较少。其中,劳动者与非公有制企业或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较多。前者多表现为因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产生的纠纷,约占一半;后者表现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此外,劳动争议案件大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中,劳动争议发生在加工制造、建筑、服务业等领域。

第三,办案难。受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关系的影响,我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呈现出“多、新、难”的特点。第一,案件种类越来越多。除传统案件外,近年来出现了劳动合同续签纠纷、住房公积金纠纷、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补贴纠纷、工龄纠纷、职工档案纠纷等新型案件,对传统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提出了挑战。第二,调查取证难。由于大多数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纠纷较多,双方难以取得证据。第三,案件难以适用法律。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多层次的法律规定,往往相互冲突。不同法律法规在适用中存在衔接协调问题,法律适用难以把握。四是审结案件执行难。许多案件因用人单位逃避或转移、隐瞒财产等原因而无法执行,难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主要问题。

首先,劳动仲裁程序的制度设计是劳动者及时寻求法律保护的最大障碍。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首先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一般在当事人起诉后自然失效。然而,劳动仲裁优势原则给司法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由于仲裁的优势,形成了实际的“第三审终审”。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一次裁决、两次审理,一般情况下需要一年以上才能解决。与普通民事案件中的“二审终审”制度相比,增加了劳动者的诉讼负担。一旦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的审判工作就必须重新开始,原来的仲裁裁决实际上就成了一纸空文。劳动争议案件的重复处理造成了有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对于那些在劳动争议中需要救济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他们无法承担这种方式造成的诉讼延迟,一些用人单位还利用这一制度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法律责任。(2)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脱节。在仲裁前阶段,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权力提前查封、扣押和执行财产,劳动者没有法律依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给了一些企业主逃跑和转移财产的时间。当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企业的投资者已经消失,企业的财产已经转移,所以工人们最终得到的只是一纸空文。(三)造成法律适用混乱的。在劳动仲裁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倾向于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而法院在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只能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而且由于两个部门对法律的认识不一致,导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混乱。

其次,申请仲裁的时间短,成了劳动者索要工资的“死穴”。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原劳动部相关意见将“争议发生之日”解释为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因此,相当一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同志认为,工资应当依法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当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所以一般只支持劳动者在申请仲裁之日前60天提出的工资请求。在拖欠加班费比较普遍的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以拖欠职工人数多、拖欠工资数额大为由,单方面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这种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雇主拖欠的工资越多越有利,助长了拖欠工资的趋势,忽视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实。

(三)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工业事故的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工业事故诉讼的主要特点:。

一是诉讼总量明显增加。广东省各级法院受理上述xx一审案件,比xx增加xxx%。

二是各类事故诉讼数量增长不均衡。其中,由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工伤事故诉讼数量没有增加多少,而交通事故数量近年来增长迅速,成为事故诉讼比例最高的。xx年,我省受理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比xx年增加xxx%。

第三,案件审理难。由于事故赔偿对事故受害者的未来生活影响很大,赔偿项目繁多复杂,劳动者对诉讼的期望很高,经常会发生上访、投诉、诉讼甚至过激行为。

2.寻求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保护的索赔人遇到的困难:。

首先,工伤事故的外部程序过于冗长。关于工伤赔偿案件的处理,《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一是要认定工伤(30天内提出申请,60天内做出认定)。对工伤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60日内申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5日内提起,3个月内审结)。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15日内上诉,2个月内审结);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30天内提出申请,60天内做出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检(15日内提出申请,未规定复检期限的,从60日起计算),对鉴定结果不服的,也可以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15日内提出申请,未规定复检期限的,从60日起计算);然后是仲裁阶段(60天内立案,60天内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15日内提起,3个月或6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也实行二审终审制(15日内提起,3个月内审结)。如果重复以上所有程序,最多需要1050天,接近3年,扣除申请时间2年以上。

其次,医疗事故鉴定难。目前,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管机关虽然从卫生行政部门转变为医学会,但其鉴定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存在行业保护的倾向。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虽然明确了医疗事故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应当倒置,即医疗机构应当举证,但最终还是要进行事故责任鉴定,但医疗机构已经成为更多申请事故鉴定的主体。对于极度虚弱的索赔者来说,往往很难得到对自己有利的医疗事故鉴定。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该法规定的一些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严重影响了事故损害赔偿请求人的利益。由于规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迟迟未出台,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的责任性质和范围不明确,导致各地司法标准不一。而且,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社会救助基金尚未建立,无法及时获得民事赔偿的受害者也无法实现法律规定的从救助基金机构获得救助的权利。

第四,事故损害赔偿的请求人难以获得充分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现行法律的不合理规定和一些法官的保守司法理念,事故损害赔偿的请求人往往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第一,我国医疗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有特殊规定,其赔偿标准远低于普通人身伤害。在实践中,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与不构成医疗事故而仅构成医疗过失的案件相比较。因为后者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前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往往比前者付出更多。二是部分法官在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判决中,未能充分考虑事故赔偿请求人的弱势地位,过度限制其赔偿请求。例如,一些法院不考虑支持当事人为简单处理案件而提出的合理、可预测的后续治疗费,这给当事人造成了诉讼疲劳。

同情弱者,帮助穷人是人之常情,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显然不能仅仅停留在静态的立法层面,还可以在法律的运行中寻求切实可行的法律措施,促进权利的实现,从而实现全方位的保护。

(一)确立实质公平的理念,确立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社会弱势群体的现状和保护,这是文明社会道德水平和法律演变的产物。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体现了法律正义,这是人道主义消除个人痛苦和功利主义减少社会痛苦的双重要求。现代法律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在追求平等保护的前提下,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优先保护,这一点从劳动法在没有私法的情况下独立发展可以看出。好的法律必须是正义的法律,正义的法律必须是关心和保护弱者的法律。而我国现行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大多只确立了平等公正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导致在处理现实中各方地位极不平等的各种法律纠纷时,只注重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而不能保证弱势一方得到“特殊保护”。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确立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方面,保护和救助社会弱势群体能够体现对弱者的人文关怀,改变弱者的弱势地位,保障其生存,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它可以整合社会矛盾和和谐的社会关系,为经济健康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创造条件。

(二)建立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体系。

目前,强制仲裁程序的存在使得部分案件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或裁决消化,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件数量过度增加的压力。另一方面,相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案件简单、对象小的特点,以及劳动者无法承担高额诉讼费用和较长诉讼期限的事实,有必要修改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为了建立公平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必须对现有制度进行立法改革。关于处理方式的选择,可取的是建立“仲裁或审判,各有目的”,即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允许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有效分流案件压力。但是,在目前的现实下,这种假设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体制改革既要实现高效率,又要保证公平。原因如下,现有劳动仲裁机构不完全符合这一要求:。

第三,劳动争议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和对劳动关系的强力干预。法院应作出终局判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作出终局裁决不合适。

其次,这种假设不能有效实现案件分流。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缺乏中立性和权威性,提前收到的仲裁费用远远高于法院的诉讼费,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大多数劳动者不可能提前与用人单位达成仲裁协议,最终大多数案件反而会涌向法院。因此,在实施这一改革之前,有必要改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使其成为一个更加独立的仲裁机构,并建立一个更加全面和严格的仲裁程序。同时,可以借鉴人民法院关于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相关规定,建立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

由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诉讼容忍度较低,他们所能接受的司法救济必须高效廉价,而现有诉讼程序甚至简易程序的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都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同时,据统计,从xx年到xx年,我省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已达到70%左右,说明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例如,进一步建立小额债务案件快速裁决机制,真正实现案件处理的简化和分流,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我省珠三角地区案件过多的困境。

由于大多数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题材小、事实简单,当事人强烈要求快速处理,我国迫切需要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建立一种新型的小额诉讼程序,建立一种比现行简易程序更快、更便宜、更短的诉讼制度。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小额诉讼程序应体现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禁止律师代理,以降低诉讼成本;

第二,应采用当庭一次性结论和判决原则,保证质证和认证的灵活性,判决书制作要简洁;

第三,对判决不满的司法救济应尽可能简单,即采取一审和终审,以保证小权利的快速实现。

(四)在实体法的适用中,对法律的理解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

要真正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在诉讼程序中保护他们的权利,还要在实体法的适用中充分保障他们权利的实现,从而实现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比如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虽然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举证倒置,举证责任由弱势方承担,可能造成不公平的后果,但是可以根据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强势方。再比如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间的理解,因为领取工资和加班费是劳动者的重要权利,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权。从拖欠工资之日起,60天不申请仲裁就得不到保障,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是苛刻的,也会促使不良企业向劳动者支付越来越多的工资,危害太大,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拖欠工资的追诉时效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可以理解为从争议发生之日起算。但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法〉的意见》解释为从我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这与法律的立法精神不符。作为行政法规,法院不得适用。

(五)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援助。

为了保证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实现,法院必须向弱势社会群体提供各种有效的司法援助。

第一,进一步完善弱势当事人诉讼指导制度。明确法官有义务向缺乏诉讼能力的弱势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说明证据、说明法律。

第二,进一步完善法律费用减免。属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不得提前收取律师费或收取诉讼费。

第三,研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诉讼制度。对于涉及弱势群体的诉讼,检察机关可以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相关社会团体可以出庭支持诉讼。

弱势群体调查报告

早在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就已明确提出了“和谐社会”的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思想先驱们的理想,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所决定的。需要达到一个和谐社会的标准最重要的就是要去除那些不和谐因素,如今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我国的弱势群体也在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隐患。如果我国要继续发展经济,那弱势群体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温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也指出过:“我们的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都要更多地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因为他们在社会中是大多数。”弱势群体中大多数人没有稳定的收入,生活相对贫苦,很少能够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样一个群体,如果没有社会和政府的关怀与扶助,单靠他们自身努力,受条件限制,很难从生活的困境中摆脱出来。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善,必将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

改革开放三十几年以来,我国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使许多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提高,让我们以身为一名中国人而感到万分自豪。然而在当下,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城市弱势群体的生存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救助措施,但由于财力有限、弱势群体庞大等原因,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并未得到很大的改善,从长期来看那只是一种亡羊补牢的做法。之所以称他们为弱势群体,不是因为他们的自身原因而贫困的,更多的是因为缺乏就业机会,如今,大学生的普及更使得那些低文化群众难以立足于当今社会。

因此我小组就学校中的弱势群体——保洁员进行了采访调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保洁人员。

同学当面询问。

由于时间、空间等条件的限制,本次调查范围十分局限,也十分仓促。本调查小组将调查对象对准了校园保洁员,他们是当代社会大城市中极具代表性的社会底层小人物,他们的生活状况十分能反映当代弱势群体的生活现状,同时也映射出了当代不断进步的和谐社会中存在的亟需改进的问题。

针对调查,我们设计了以下调查问卷,问卷问题如下:

1.你们为什么选择离家到杭州来工作,又为什么会选择大学而不是到别的地方?

2.你们是否满意现在的工资,理想工资是多少?

3.每天干活累吗?有什么不满意的情况?生活和工作待遇怎么样(住房,伙食……)?

4.有无在工作中遇到让你气愤或是伤心的事情?

5.你觉得在杭州生活最大的困难是什么?想家吗?

6.你在做这个工作前是做什么的?

7.家庭情况如何(家庭人口、年收入情况、学历……)?

8.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健康、赚钱、孩子……)?

根据群众走访的回答,我们得出了以下结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essay。gzu521。com果,并对结果进行了客观的分析。

文盲(无文化):25人。

小学文化:18人。

初中文化:2人。

从数据和图表中,我们不难得出,大多数校园保洁员都是文盲,最高的文化水平也不过是初中文化,且数量极少,而剩下的都是小学水平。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她们大多没文化或者低文化,没有资本和能力去从事其他高技能的行业,她们只能成为城市中的低收入低待遇的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同时,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泛滥和教育资源困乏的农村地区,这些女性的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和实现,而家庭收入的窘迫也不允许她们去受教育,而是间接地将她们早早的推向了打工大军浩浩荡荡的行列,从而间接地造成现在的情况。这无疑是个恶性循环,这种状况大多只有在下一代是男子的情况下才有反转的可能性。

1100元(即实际工资水平):7人。

1200元:0人。

1300元:28人。

1400元及以上:10人。

从表中的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大多数校园保洁员的理想工资停留在1300元,这与实际工资1100元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而实际上,她们的最低工资是960元,而所谓的1100元也只是最近刚提升的还未确定的工资水平。她们都是因为老家经济不发达而贫穷才离开家乡,到遥远的大城市来打工,目的很简单就是赚钱!然而,在杭州这个高消费的地区,单单是每月的房租就要400~500元,再除去必须的生活费和伙食费,实在是所甚无几。令人吃惊的是,即使是这样的情况,她们仍然固执的留在了这里,而非回家,这从一个侧面深刻的反映出了当今社会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的严重程度。每月的三四百元钱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对她们确实一月所有的积蓄。

关注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在为期三十天的假期中,我先后来到了乌鲁木齐市的几所老年公寓,新疆乌鲁木齐市老年病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及市和水磨沟区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向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与老人进行访谈,进行资料整理等方式对家乡养老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的家乡乌鲁木齐位于天山中段北麓,准葛尔盆地南缘,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中国西部的枢纽,气候属于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全市现辖7区1县,拥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等49个民族。总人口208。2万人,是个远离内地其他城市的大城市。

它的发展与中国其他大城市不同,受到了地理位置、交通、环境、人口、宗教等因素的制约。相较于内地其他相同规模的大城市,我的家乡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家乡在发展,在变化。新一代的人口开始进入老龄化。其独立消费的能力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再固守“能吃饱穿暖就行”的消费观念。他们愿意为自己的健康和娱乐支出更多的费用。老年市场的服务需求也将随之不断的增大,可以说这个市场的开发潜力巨大。此次回乡调查,通过走访及查阅相关资料,我发现家乡的老龄产业服务与开发远远落后于市场的要求,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以养老院的发现现状来说,就有以下几方面引起了我深深地思考。

一个有着20多万老龄人口的城市里,只有19家养老院,且鱼龙混杂。民政局公布的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的年检结果显示,其中只有16家机构被认定为养老“正规军”。公办企业两家,公办民营机构四家,其余为民办机构。按照全国约有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的愿望计算,这些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入住的需求,有大量的老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先现今都找不到合适的住所,这样的现象数见不鲜。

这个假期,我来到了新疆民政厅老年公寓,在那里。我看到了全院近一百多张床位几乎全部都有人住。在这里,我从一位姓张的老人那里知道:张爷爷已经73岁高龄了,前几年张爷爷的老伴离开了人世,而家里也什么人也没有。所以,就入住了养老院。可是,在住之前,光是等床位,就足足等了三个月。随后,我向院里的负责人了解情况,童主任告诉我,现在全院的136张床位已经全部住满。而在20xx年来报道的老人已经超过了200多人。许多老人还在不同的地方等着入住。与此相比的位于市郊安宁渠的一所民营老年公寓,在那里的50多个床位只住了8个老人。经过一些资料的显示,由于历史原因,乌鲁木齐市老年公寓分布不合理,老城区养老设施需求量大,而养老公寓少。偏远城区需求量小,而新建老年公寓多。一些民办公寓由于建在离市中心较偏远的地方,社会认知度较差,交通不便,影响了老人入住。而在市里,民办养老机构并不能在房屋建设、用地、征税以及天然气、煤气、暖气费等相关费用上有太多的优惠政策。其次,在和一些老人及家属的交谈过程中,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的人还是认为“公办养老院比较正规,收费合理,入住放心。”对民办公寓还有戒备的心理,所以,他们宁愿在家等公办公寓的床位也不愿意入住民办的养老机构。加之,一些民办公寓的收费并不合理,影响了老人们的入住积极性。由于民办老年公寓入住条件低,投资大,大多负载累累,经营举步维艰。

在上网看相关资料的同时,这样的一所养老院引起了我的关注。那就是位于我家所在区域的爱心老年偏瘫护理中心。它主要以生活困难、无人照顾的偏瘫老人为服务对象,整个公寓都是为老人的生活起居而精心建造,有专门的轮椅通道,由于一些原因,我没有身临其境去感知,通过媒体的相关报道,可以感受到这样的一所兼有医疗服务的机构受到了公众的青睐。与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老年病医院做护士的小姨的.聊天中,我读到了一些信息另一方面的意义。就医难、看病贵是现在公众多普遍反映的问题。那么,一些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的医疗费用将成为家庭的大包袱。一个很简单的事例,现在,许多大的医院都不再使用尿布,而是改用了一次性的尿片。这样,无疑增加了看病的成本。因此,在我小姨所在的医院,许多病人家属都表示,对于医院这样的举措,他们不能接受,特别是一些医院里的常驻户更是有苦难言,唯有联系一些具有医疗条件的养老院。减小家庭的经济负担。而无奈,市里具有医疗条件的养老院少得可怜且常年爆满。这样的状况,医院里同样有难言之隐。护工的常年缺失,加剧了护理的难度。而作为公共事业及健康事业的人力资本保障,国内现今的护理人员培养还处在摸索的阶段,其次,受到环境的影响,人们对于护理人员这个职位在思想认识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学历低、薪酬少,劳动量大,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专业护理人员的严重缺少也阻碍了养老院构筑医疗体系的进程。就我看来。除了人力资本,设施、地理环境、资金等方面的因素也是其发展的重要条件。毕竟,具有福利性质的医疗机构不是如此容易就能发展起来的。

政府意识到了这些方面的问题,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促进并保障着我市养老服务也的发展。20xx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转发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和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57号中指出,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认真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鼓励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这些政策无疑对我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在我回家乡的前不久,在我们水磨沟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了一项关于此方面的提案。就是将位于水磨沟区七道弯路50号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所遗留的旧址改建成为一个大型的综合性养老院。这里原先是一所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省级综合医院,也是国家卫生部首批评审认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在20xx年,该院迁址。而遗留下的原先的院址里设置病床600张,有较为优越的硬件设施。而医科大学所培养的专业护理人员成为了未来养老服务业的后备军。我区的人大代表在征求了民意之后,将此作为一个提案想上一级的部门进行了反映,为民众解决了一些切身的问题。

关注弱势群体社会实践报告

近些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而随之而来的一些附加问题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据调查,中国60岁的老年人已达1.44亿,老龄人口问题步步逼近,成为了全国的公共问题。在假期,我回到家乡新疆乌鲁木齐市,对当地的养老服务行业进行了相关的调研,认识到了家乡养老服务业的现状及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增进了我对家乡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的认识及家乡的老人们现今的生活水平及发展趋势。

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在我脑海中一直好像都离我们好远,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现状。直到在前不久看到了一则报道:按照国际标准,我国1999年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型社会。才发现我们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来到了我们身边。而在20xx年底,6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1.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65岁以上的老人968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7.6%。进一步超过了老年型的标准,呈现了老人基数大,地区不平衡,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老”的特点。

我的家乡乌鲁木齐也和全国一样,现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全市现有60岁以上的老人20多万,并在以年均3.34%的速度增长。一些资料显示,约有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的愿望,而实际入住率只有0.86%。可见,为保障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探索适合现状的养老方式,是亟待解决的。

在为期三十天的假期中,我先后来到了乌鲁木齐市的几所老年公寓,新疆乌鲁木齐市老年病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及市和水磨沟区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向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与老人进行访谈,进行资料整理等方式对家乡养老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的家乡乌鲁木齐位于天山中段北麓,准葛尔盆地南缘,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中国西部的枢纽,气候属于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全市现辖7区1县,拥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等49个民族。总人口208.2万人,是个远离内地其他城市的大城市。

它的发展与中国其他大城市不同,受到了地理位置、交通、环境、人口、宗教等因素的制约。相较于内地其他相同规模的大城市,我的家乡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家乡在发展,在变化。新一代的人口开始进入老龄化。其独立消费的能力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再固守“能吃饱穿暖就行”的消费观念。他们愿意为自己的健康和娱乐支出更多的费用。老年市场的服务需求也将随之不断的增大,可以说这个市场的开发潜力巨大。此次回乡调查,通过走访及查阅相关资料,我发现家乡的老龄产业服务与开发远远落后于市场的要求,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以养老院的发现现状来说,就有以下几方面引起了我深深地思考。

一:养老服务机构单一,不能满足大众需求。

一个有着20多万老龄人口的城市里,只有19家养老院,且鱼龙混杂。民政局公布的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的年检结果显示,其中只有16家机构被认定为养老“正规军”。公办企业两家,公办民营机构四家,其余为民办机构。按照全国约有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的愿望计算,这些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入住的需求,有大量的老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先现今都找不到合适的住所,这样的现象数见不鲜。

二:老年公寓分布不合理,民营机构举步维艰。

这个假期,我来到了新疆民政厅老年公寓,在那里。我看到了全院近一百多张床位几乎全部都有人住。在这里,我从一位姓张的老人那里知道:张爷爷已经73岁高龄了,前几年张爷爷的老伴离开了人世,而家里也什么人也没有。所以,就入住了养老院。可是,在住之前,光是等床位,就足足等了三个月。随后,我向院里的负责人了解情况,童主任告诉我,现在全院的136张床位已经全部住满。而在20xx年来报道的老人已经超过了200多人。许多老人还在不同的地方等着入住。与此相比的位于市郊安宁渠的一所民营老年公寓,在那里的50多个床位只住了8个老人。经过一些资料的显示,由于历史原因,乌鲁木齐市老年公寓分布不合理,老城区养老设施需求量大,而养老公寓少。偏远城区需求量小,而新建老年公寓多。一些民办公寓由于建在离市中心较偏远的地方,社会认知度较差,交通不便,影响了老人入住。而在市里,民办养老机构并不能在房屋建设、用地、征税以及天然气、煤气、暖气费等相关费用上有太多的优惠政策。其次,在和一些老人及家属的交谈过程中,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的人还是认为“公办养老院比较正规,收费合理,入住放心。”对民办公寓还有戒备的心理,所以,他们宁愿在家等公办公寓的床位也不愿意入住民办的养老机构。加之,一些民办公寓的收费并不合理,影响了老人们的入住积极性。由于民办老年公寓入住条件低,投资大,大多负载累累,经营举步维艰。

三:针对老人的医疗服务机构较少,护理条件令人忧。

在上网看相关资料的同时,这样的一所养老院引起了我的关注。那就是位于我家所在区域的爱心老年偏瘫护理中心。它主要以生活困难、无人照顾的偏瘫老人为服务对象,整个公寓都是为老人的生活起居而精心建造,有专门的轮椅通道,由于一些原因,我没有身临其境去感知,通过媒体的相关报道,可以感受到这样的一所兼有医疗服务的机构受到了公众的青睐。与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老年病医院做护士的小姨的聊天中,我读到了一些信息另一方面的意义。就医难、看病贵是现在公众多普遍反映的问题。那么,一些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的医疗费用将成为家庭的大包袱。一个很简单的事例,现在,许多大的医院都不再使用尿布,而是改用了一次性的尿片。这样,无疑增加了看病的成本。因此,在我小姨所在的医院,许多病人家属都表示,对于医院这样的举措,他们不能接受,特别是一些医院里的常驻户更是有苦难言,唯有联系一些具有医疗条件的`养老院。减小家庭的经济负担。而无奈,市里具有医疗条件的养老院少得可怜且常年爆满。这样的状况,医院里同样有难言之隐。护工的常年缺失,加剧了护理的难度。而作为公共事业及健康事业的人力资本保障,国内现今的护理人员培养还处在摸索的阶段,其次,受到环境的影响,人们对于护理人员这个职位在思想认识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学历低、薪酬少,劳动量大,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专业护理人员的严重缺少也阻碍了养老院构筑医疗体系的进程。就我看来。除了人力资本,设施、地理环境、资金等方面的因素也是其发展的重要条件。毕竟,具有福利性质的医疗机构不是如此容易就能发展起来的。

政府意识到了这些方面的问题,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促进并保障着我市养老服务也的发展。20xx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转发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和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熜抡办发〔20xx〕157号 中指出,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认真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鼓励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这些政策无疑对我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在我回家乡的前不久,在我们水磨沟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了一项关于此方面的提案。就是将位于水磨沟区七道弯路50号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所遗留的旧址改建成为一个大型的综合性养老院。这里原先是一所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省级综合医院,也是国家卫生部首批评审认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在20xx年,该院迁址。而遗留下的原先的院址里设置病床600张,有较为优越的硬件设施。而医科大学所培养的专业护理人员成为了未来养老服务业的后备军。我区的人大代表在征求了民意之后,将此作为一个提案想上一级的部门进行了反映,为民众解决了一些切身的问题。

春节将至时,我在市里的有关新闻中看到了领导们走进养老院对孤寡老人嘘寒问暖的身影。大中专院校的慰问小分队也会定期的走进老人们的身边,为他们带来歌声与欢笑。人们在关注着这个弱势群体,在逐渐改变着他们的生活,我的家乡在变化,家乡的人民在为家乡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社会在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我衷心地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忘记了弱势群体的存在,不要忘记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不要忘记为了祖国的和谐、昌盛而担负的责任与使命。相信,通过社会的关怀与帮助,家乡的老人们定会在那里找到幸福的港湾。

关爱弱势群体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了解海口市弱势群体的生活现状,分析弱势群体在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研究解决弱势群体生活问题的措施。

二、研究阶段。

准备阶段(7月15日-7月25日):制定研究计划,设计问卷。

收集阶段(7月26日-8月15日):发放问卷,深人调查,开展采访,从网上收集资料、图片等。

整合阶段(8月16日-8月25日):对问卷及采访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讨论,提出观点和建议,形成研究报告。

三、研究步骤。

问卷调查、资料收集、实地采访、统计分析、研究整合。

四、研究过程。

(一)问卷调查。

在国贸路、解放西路、明珠广场等比较繁华的路段,我们小组的成员对90位海口市民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问卷共有10个选择题和2个问答题。

(二)实地采访。

我们小组成员走访了许多地方,并对一些民工、残疾人、单亲家庭和老人等进行了采访,以下是其中的几个采访摘录。

我们首先采访了本组的成员李博文,他来自于单亲家庭。

问:你觉得你现在的生活过得怎么样?你家的房子是租的还是自己买的?

答:还不错啊。是自己买的。

问:你妈妈是在单位工作还是自主经营呢?收入怎样?

答:单位。每个月工资3000元左右。

问:你是单亲家庭,你的同学或是其他人有没有因为这个而不太愿意和你交往呢?

答:好像没有。

采访二:

我们在东湖那边采访了一位民工。他介绍自己姓王,湖南人,35岁,去年跟随别人来海口打工。

问:你在海口的生活好吗?你住哪呀?

答:不是很好,有时候连填饱肚子都成问题。我跟同伴一起在外面租房住。

问:那你不去找工作吗?

答:找了,但是还找不到,今年2月份在一个工地打工,但是后来却拿不到工资,多次去找老板商量,可是老板就是闭门不见,不然就是找借口推辞,我们也没办法。

问.-你们没有去寻求帮助吗?

答:我们这些身份卑微的人,找了又有什么用呢?

问:那你打算以后怎么办?

答:还能怎么办,继续等工地老板拿工资和继续找工作!(他很无奈地回答我们。)。

采访二:

我采访了我的一位邻居,几年前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以致他成了残疾人,他姓王,今年40岁,海口本地人。

问:您现在的生活过得还好吗?

答:一般。

问:您一个月的工资有多少钱?

答:我没工作。

问:你不去找工作吗?

答:不是,我去找过很多了,但是他们都因为我是残疾人而不愿意让我在那里打工!

问:政府没有什么条文规定不能歧视残疾人吗?

答:有,但是那又有什么用!(他一脸茫然的样子。)采访四:

我们小组在万绿园采访了一位盲人,他自我介绍说今年已经62岁了。

问:您的生活方便吗?-。

答:不方便啊,特别是走路,都不知道哪里是哪里,所以一般都不去人大多的地方,过马路都还要别人牵着。

问:政府为了照顾盲人,现在路边一般都会有盲人道了,这样走路还不方便吗?

答:盲人道又有什么用啊,都被人们给占了,而且有些地方都用来停车了。

数据分析。

市民问卷及分析。本次问卷共发出90份,收回90份。

你是否坐过公交车上标明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的专座?

经常坐1333%从未坐过36.67%偶尔坐50.00%。

你知道我国法律法规中是否有关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具体条例?

有48.89%没有51.11%。

在日常生活中,你觉得自己在关心弱势群体这一方面做得怎么样?

很好15.56%—般55.56%较为冷淡28.88%。

一定会4.44%根据乞讨人的情况而定62.22%绝对不会33.34%。

在这种背景之下的乞讨团伙,你认为还能称作是弱势群体吗-。

算5.56%不算58.89%不是很清楚35.55%。

社会观念的进步82.22%政治文明的表现58.89%。

是历史的退步5.56%是多余的行动0。

你是否去过老人院看望老人?

是由于经济不发达造成的48.89%。

愿意46.67%尽力而为50.00%不愿意3.33%。

五、研究总结。

资料显示,弱势群体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它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属于弱势地位的人等。

低职化或无职化;2.贫困化;3.脆弱化;4.边缘化。

大多数人认为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属于被歧视的地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从调查和收集的资料来看,弱势群体的生活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着许多问题:

社会地位低,生活水平差。调查表明,很多人认为弱势群体毫无发言权。他们的生活水平大多都比较差,很多都是租借别人的房子来住,有些民工甚至只住在工地。

专业技能差,受到的教育水平低。调查表明,大部分的弱势群体懂得知识并不多,多数是做体力活。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和尊重。调查表明,弱势群体常得不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比如付出辛勤劳动却拿不到工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处在一种被冷落的状态。从问卷最后两道题的答题情况来看,弱势群体没得到足够的重视。

首先,政府要改善弱势群体找工作难和无工作的.现象。经过我们小组的讨论,我们认为政府的就业部门要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并免费及时地向弱势群体提供就业信息,让弱势群体有工可做。

政府要加强关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实施,并逐步完善这些制度。

政府虽然颁布了许多关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等,但是有些人却对这些法律视而不见,拖欠工资、歧视残疾人、不尊重弱势群体的现象随处可见。我们建议政府要加大实施这些法律的力度,依法惩治那些违法人员,并逐步完善这些法律制度来保护弱势群体,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让弱势群体可以感受到社会带给他们的温暖,从而可以提高他们生活的自信心。

政府要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成立救助基金会。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大部分都是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艰难,饱受歧视,无发言权……政府要更加关注他们,及时给他们送去关怀,政府要成立救助基金会,及时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问题。

全民都要行动起来,帮助弱势群体,关注弱势群体。

解决弱势群体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社会应该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用平等的眼光看待他们,不能歧视他们,多帮助他们。

关爱弱势群体,解决好弱势群体的问题,可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道德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避免一系列的问题发生,可以使弱势群体更好地生活,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通过这次的研究调查,我们了解了弱势群体的生活现状,体会到了他们的艰辛,对社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这次的研究调查,还提高了我们的社会调查能力和实践能力,也学会了如何与别人交流,受益匪浅!

关爱弱势群体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当深沉的夜幕降临,熙攘的人群散去,月,高悬天际,俯视大地:不只是一方歌舞升平,不只是一方灯红酒绿,夜深处,还有一群人日落不息。

天寒地冻时,他们只能蜷于帐篷里;炮土狼烟的工地,只冒有一两个水龙头;随便抓过一只手,那些又黑又紫的血泡和填满泥垢、尚未痊愈的伤口叫人触目惊心。

我清楚记得贾平凹先生曾说过,人心间的一泓清潭里也该有这样一道月辉的呀!然而,当看到河南大平、陕西铜川、辽宁阜新、山西朔州接连不断的特大矿难报道,当目睹民工但求讨回血汗钱,一次次爬上高高的塔吊以死相逼的情景时,我们——或已司空见惯而熟视无睹,或铁石心肠而掉头离去,更有甚者爆出一句“跳啊”,此时我们才蓦地发现,自己俨然成了只会“咀嚼赏鉴”的看客。倘若先生有知,又该“哀其不幸”了。竟至如此,为何呀?!

月恻然而泣。

莫忘记,中国有3亿多民工,我们所安逸居住的城市正是在他们的肩膀上建起。他们,让城市豪迈,而城市让他们豪迈了吗?兴许除了偶见几个吊于高空的蜘蛛人,我们只在漏水或装修时才想起还有这样一个群体。媒体确实关注他们,却只使我们不止一次听到“民工进城,犯罪率提高”的怨言。试问,难道除去民工,城市就没有犯罪了吗?更何况,农村本身犯罪率并不高啊。

月,高悬不语。

千百年前,古人就有“达则兼济天下”的追求;半个世纪前,罗素亦道:“爱情与知识总引领我到天堂的境界,可对人类苦难的同情又会把我带回现实世界。那些痛苦的呼唤常在我内心深处引起回响!”半个世纪后,孤独、贫穷、痛苦依然存在。我们身边,还有饥饿的孩子,还有孤苦无依的老人,更有为省钱而情愿盖十几块钱黑心棉被的工人。我们心中善良而敏感的一隅又怎能封闭?这种善,是看见贫穷而情不自禁产生同情,是看见寒冷而愿意雪中送炭;这种爱,是博大之爱,是温暖善良的承担。倘若爱的需求或力量一旦死去,人,就成为一个活着的墓穴,苟延残喘的只是一副躯壳。而人类社会,正是因为有爱与善的紧密联系,绵延交织才得以繁衍至今,这种情感是时间无法磨灭、地域不可割裂,浩然塞乎人世之间。

正如我们头顶上的一弯月亮即使悬于静极高远的天,也不忘回眸这亟需怜悯的人间。

关爱弱势群体调查报告

学生社会实践是一项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活动,它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形式,为了积极响应十八大的号召,学校开展了“鼎力中原梦 青春勇担当”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其中的志愿者,我们光荣的开始了我们的社会实践。

现阶段,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日益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促进弱势群体的就业,生活,福利保障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了。同时对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的对策研究,现在已经成为当下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于是,我们小分队,也决定亲自去体验,调查,感悟一下弱势群体的相关生活。所以,我们的调研主题就是关爱弱势群体,我们选择的实践地点就是许昌市社会福利院和许昌阳光敬老院。本文试图从大学生的视角去解析一下有关弱势群体的问题,希望能有不一样的想法,擦出不一样的火花。

我们去了许昌社会福利院看脑瘫儿童,那里的环境和基础设施还算是不错的,首先许昌社会福利院,坐落在相对偏僻的地方,没有喧闹的环境,对于那些儿童的恢复是不错的,内部的布局,卫生看上去也蛮不错的样子。我们志愿者陪孩子玩的时候,心里还算踏实一点。后来我们又去了阳光敬老院,一进走廊,我就闻到了刺鼻的味道,是的,我承认,老人年纪大了,可能会有味道,可是不是与洗的不勤也有关系呢。其次,我看到了,做饭的'地方,当然厨房是不能进的,外边的洗菜池看上去真的不干净。由于暑假天气酷热,敬老院的人员也为他们准备了绿豆汤,看上很欣慰,但是,满满一大锅,放到室外,我看到了苍蝇。总之,敬老院的环境说不上脏乱差,至少不敢恭维。这是我们调研的两个地方,那么,我们能不能以此去猜测一下其他的相关机构呢。是不是和它们有相似问题,或者更严重呢。为此,我还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就有相关报道说敬老院是饲养场,虐待老人,虐待儿童等问题。目前来看,敬老院老人们和福利院孩子们生活状况确实值得担忧。

关于福利院

6.所以我觉得这个时候可以提倡一下,少生优生。

对敬老院的建议

1、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尽早出台现行《敬老院管理办法》,要从管理模式、管理渠道、管理途径、管理办法上,使其能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合法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强化政府职责。多部门多渠道投入资金,鉴于目前各敬老院供养标准偏低,日常开支有困难,有缺口问题,财政应继续加大对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资金投人,让五保老人享受到社会温暖,在这片福地安享幸福晚年。

3、树立服务工作新理念。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我认为是否让五保对象都能到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首先取决于五保对象的自主选择和意愿。对身体条件差、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人照料的老人即使他们不愿人住,仍应全力动员,确保对象入住。同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注意提高集中供养的管理水平并予以稳定的财力保障。

4、动员全社会上下增强慈善意识。扶老帮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美德。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培育人们的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的广大公众认可度。并树立慈善典型,激发人们参与慈善的热情,培育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感。

在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资金上应该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新格局。因此,一方面应该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另一方面,调动各界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在全社会为农村五保供养事业进行积极募捐,鼓励企业,公共机构等群体组织,发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踊跃捐赠钱、物品。

5.不断提高和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实行院长负责制。采取竞聘和任命相结全,管理人员采用聘用制,首先选配好一位好院长。院长必须具备热爱敬老事业心,乐于吃苦、勇于奉献。具备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的基本条件,做到文明办院,民主办院的理念。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能者上、庸者让的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管理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老人们心情舒畅,安度晚年,应在院内增加一些老年健身器材以及娱乐设施,并经常组织参加一些老年人力所能及的文化活动,充实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6.政府支持号召年轻力量进入敬老院,特别是护理专业,更好的让大学生走基层,服务大众。大学生树立了良好的职业意识,老人们也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老人们也接受了新的思想。

资料显示据联合国预测,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人,约占全世界老龄人口6.98亿人的24%,全世界四个老年人中就有一个是中国老年人。同时,据1991年统计,全国共有儿童福利院62所,收养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6000多名,其中自费入院的残疾儿童800多名。所以敬老院的老人和福利院的孩子,这些弱势群体的问题已经日益严重,我们应该好好的去思考和解决了。

当前的中国有很多问题,除了弱势群体的问题,还有反腐,道德滑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经济发展需求不足,产能过剩。承认中国的不完美,但是,我们也应该相信国家,相信政府,相信未来。因为我们不是实实在在地生活在国外,所以不应该盲目的去喜欢和崇拜外国资本主义的政策,生活等。相信,每一种体制的发展在历史的潮流中都会遇到问题和挑战,如今,我们政府换届,新的血液的存在,我们应该客观的看中国,理智的看社会,剖析社会热点,分析社会问题。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关注国家大事,多看相关新闻,好好学习,学好技能,毕业的时候找个工作,踏实工作,在某个角落,安静的建设我们的祖国。拒绝做无所事事的愤青,只有满腔热血,却在大学里荒芜,自己不努力去抨击体制和社会。成熟的标志就是接受社会的磨砺,在成长中学会忍耐奋斗,但要保持赤子之心。

1封闭式管理。我看到那些脑瘫儿童,衣食住行都在院内完成的,连他们学知识也在院内,除非有工作人员的带领,他们都不能去院子里,更不能说院外玩耍了。如此一来,他们的社交范围都在福利院内,几乎失去外界的接触。封闭的环境不利于孩子们的人格培养,或许会孤僻,更容易出现自闭吧。

2长期探望者少,儿童缺少与人交往的经验,沟通能力差,社会适应力差。问及工作人员只有14%的人会长期探望,43.7%的是随着单位来的一次性活动。

3缺少正规的亲子交流,无法提供持续性的照顾,真正愿意领养的少之又少。仅有18.9%的表示愿意真正领养。

4工作人员性别比例失调,专业程度差。我看到福利院清一色的都是女性。是的,女生更细心,但是这个问题正如幼儿园老师大部分是女生是一样的,孩子身上缺少阳刚之气。只有女性的陪伴对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好的。

5所接触的传媒比较少,知识面狭窄。他们大部分时间看动画片。图书也少。

关于敬老院

1、敬老院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

资料显示民政部1997年出台过《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至今已有16个年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急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虽然近期出台了新的《老人权益保障法》,从管理机构方面是健全了。但敬老院管理模式还没有列人规范化、法制化。

比如:敬老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还没有具体化、法制化、有条件地方办起来了,没有条件的地方也办起来了。只不过是条件标准有差异。这只能是因地制宜而罢。住宿生活条件存在着区别很大,没有形成统一管理章程和模式。

3、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老化、待遇低,安全措施、硬件服务跟不上。我看到阳光敬老院都是老人服务老人。据调查了解,有些敬老院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病。具体表现在供养服务队伍偏低,缺乏必要的专业护理知识,业务不熟练,服务工作不到位。有的敬老院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规范,硬件建设与内部管理不够衔接。

对福利院的建议

1.福利院尽量多组织活动,让儿童有给你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增加其社会交往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力。

2.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家庭寄养,使其充分的感受家庭的温暖

3.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招募有知识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使其福利院儿童得到很好的照顾。

4.政府加大对福利院的建设,提供更好的岗位报酬和政策的支持,这样既可以提供更好更全面的人才服务福利院,顺便还可以当前一些人就业难的问题。

5.我看到有些很小的孩子就被抛弃,他们有不同的疾病。我看到的就是脑瘫儿童。那么,能不能减少脑瘫儿童的出生率呢。杀死一条生命看上去好邪恶的样子。但是对于结婚的人们,是不是可以做好婚前体检,定期去检查宝宝,宝宝有病果断听医生的,该打掉的就打掉,是不是太邪恶了,可是减少这些儿童的出生率,对于家庭和社会都有利。有时候,妈妈一个不忍心,结果造成了自己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所以,生个健康宝宝很重要的。

弱势群体及其保护性社会政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上也产生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及诉讼能力(诉讼承受力)相对低下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如同在自然界一样,都会有弱者存在,这是不需争论也无法消除的客观事实,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确认并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足以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无法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故需在法律理念更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以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三大弱势群体——劳动者、消费者及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典型,从民事审判实务的视角来探讨上述课题。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而更多地属于社会学领域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因此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是对社会人群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别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力三个方面的共同特征即同一性,这种同一性表现在: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主要涉及贫困者群体、残疾人群体、精神病患者群体、失业者群体等。法学上的人是由种种权利和义务构成的抽象综合体,法学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并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而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现实情况而主观设置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缔约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以致不易实现自己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以为,从法律的发展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雇佣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类工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事故受害人成为现代社会最典型和数量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

上述法律主体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隶属关系的存在。

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产生隶属关系,一些合同关系同样可以产生隶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续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处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

2、信息的不对称。

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由于双方对信息掌握程度相差较大,造成双方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如消费者与经营者特别是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虽然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主体,但由于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在销售信息、技术知识方面的获取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导致双方的交易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掌握专业技术及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事故受害人在信息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3、经济力量的差距。

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的实力不断增大,自然人与经济实体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显悬殊,导致两者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实现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的脆弱性。

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不断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一个数量众多的群体。因自身生理及精神上的脆弱性,导致事故受害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面临诸多困境。

5、制度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承受力而言,需要的是及时、高效、简便的纠纷处理机制,但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大,不利于弱势群体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涉及弱势群体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从审判的情况看,我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1995年至,全省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增幅达38.67%,其中,20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件,比增长××*%,比1995年增长××*%。

二是案件类型和分布相对集中。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多发生在工资支付、保险、赔偿等主要方面。案件分布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欠发达地区相对较少。其中劳动者与非公有企业或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较多。前者多表现为拖欠工资、加班费产生的纠纷,约占一半左右;后者表现为劳动合同解除后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金的支付等问题。此外,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中发生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劳动争议案件居首位。

实劳动关系纠纷居多,诉讼双方取证困难。三是案件适用法律难。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多层次的法律规定,则往往相互之间存在冲突,在适用上存在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问题,法律适用难于把握。四是审结案件执行难。许多案件因雇主逃逸或转移、隐匿财产等原因而得不到执行,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于保障。

2、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劳动仲裁程序前置但不具有终局性的制度设计成为劳动者及时寻求法律保护的最大障碍。按照我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仲裁裁决一般在当事人起诉后自然失效。但是,劳动仲裁前置原则给司法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由于仲裁前置,形成了事实上的“三审终审”。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一裁两审,在正常情况下结案也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与普通民事案件“二审终审”的体制相比,增加了劳动者的讼累。一旦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的审理工作必须重新开始,原有的仲裁裁决实际上成为一纸空文。对劳动争议案件重复处理,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对于那些在劳动争议中需救济的劳动者,特别是外来打工者,更无法承受这种处理方式造成的诉讼拖延,而一些用人单位也利用这一制度,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法律责任。(2)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存在脱节现象。在仲裁前置阶段,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查封、扣押和先予执行财产的权力,劳动者也无法律依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给一些企业老板逃匿与转移财产提供了时间。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企业出资人早已不知去向,企业的财产亦已转移完毕,劳动者最终得到的无异于一纸空文。(3)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劳动仲裁时,劳动仲裁委倾向适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依法只能适用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且由于两个部门对法律的理解往往存在不一致之处,造成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法律适用混乱。

我国弱势群体社会障问题探析

1.社会原因 4。

2.个人原因 5。

1.法律体系不完善 6。

2.救助对象存在不公平性 6。

3.救灾救济面还存在很大局限性 6。

4.救助水准偏低 6。

1.传统法律观念的影响 7。

2.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7。

3.权力异化现象的影响 7。

(一)就业保障机制 8。

1.政府推动:积极预防失业 8。

2.社会保障:失业补救 8。

3.提高个人素质:积极寻找再就业途径 8。

(二)医疗保障机制 9。

1.应建立对危、急、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制度 9。

2.要建立法定传染病免费医疗制度 9。

3.健全适用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的社区卫生保健制度 9。

(三)完善教育机制 9。

(四)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 10。

五、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得资源配置的方式由行政命令手段为主转向了以市场价格机制为主。这一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使社会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城市出现较严重的失业、下岗问题,形成了众多的弱势群体。这既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在建设和谐社会这一大背景下,弱势群体令人堪忧的生存状况引起了全社会的热切关注,也引起了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探讨。

目前,我国学者对弱势群体的研究还仅仅处于初级阶段,各种理论观点层出不穷,观点的分歧也导致了不同的政策建议,这些研究还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我国目前包括残疾人、农村贫困户、灾民、城市低保对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城市失业者等社会弱势群体已经高达3.5亿以上,并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至今尚没有一个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健全的综合保障体系。如何加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改善其生存状况,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

学界关于弱势群体的理解有很多,“弱势”在经济学上意味着基本生活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和保障的困难者。这种理解是建立在人是“经济人”这一经济学假设之上的。然而实际上人从出生起就注定了不可能再是自然人,而是一种在社会中扮演各种角色的社会群居动物,即人是社会人。从社会学角度来理解,所谓弱势群体应当是指在政治权利、经济条件、社会地位、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

本文将弱势群体定义为:由于某种因素的缺陷或匮乏,导致部分群体在激烈社会竞争中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依靠自身力量无法保证个人和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帮助和保障的社会群体。

社会弱势群体,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界定和理解的一个概念。绝大多数学者都承认弱势群体是指在物质生活方面、社会声望方面、权力和权利方面、竞争能力方面以及发展机会方面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群体。有人将弱势群体分为两大类:即社会性弱势群体和生理性弱势群体。社会性弱势群体包括城镇下岗和失业人员中的贫困群体,农村贫困群体以及正在形成的弱势群体。其中,正在形成的弱势群体指困难企业的贫困职工、贫困单亲家庭、贫困劳改犯家庭、犯罪及处于犯罪边缘的青少年、戒毒者群体、居无定所和无固定职业的城市流动人口等等。生理性弱势群体主要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处境困难的儿童等。

社会弱势群体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因为不论在任何时代的任何一个地方,总有一部分人处于社会的最下层、最低层。目前,中国的弱势群体主要集中在城市贫困人口和失业下岗的贫困职工、老年人、孤寡贫困者、残疾人、失学儿童、农民工以及农村的贫困者。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构成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情况来看,最具有代表性的构成就是城镇贫困人口和农民工。

我国弱势群体产生的原因有很多,这里主要从社会原因和个人原因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社会原因。

(1)经济体制转变及其引发的社会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劳动密集型产业也逐渐为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所取代,对劳动者的技术、文化等个人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弱势群体的经济优势在一点一点地消失,其生存的压力必然加大。长期看来,弱势群体的规模必然会继续扩大。

(2)分配机制的转变。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日渐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也因此发生了明显的转变。目前,我国初次分配领域的秩序还处于比较紊乱的状态,垄断行业的存在及我国税收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违背市场经济法制原则和市场原则的行为屡禁不止;在再分配领域,分配政策和福利制度存在着逆向调节和向强势群体倾斜的状况,形成了在收入分配上的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新弱势群体的产生和老弱势群体境遇的恶化。

(3)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

社会保障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撑,也是社会弱势群体主要的避风港。近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三条保障线”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社会保障对象狭窄、覆盖率低。

2.个人原因。

就内在原因说,弱势群体中大多数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身体较弱、观念守旧,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和能力,其中也不乏一些正派老实的劳动者。大部分失业者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偏低、谋生渠道单一、择业观念陈旧,这是形成弱势群体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社会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在经济上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有的甚至还徘徊在贫困线边缘。经济上的低收入决定了其物质财富的匮乏和生活质量的低水平。在消费层面上,绝大部分收入用于食品消费。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他们在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后,几乎很少有多余的购买力去满足精神、娱乐等其他层次需要。他们在政治、社会等方面占有的资源也非常匮乏,政治参与的机会少,对政府形成公共政策的影响力低。就普遍层面上看,弱势群体大多数没有技能特长,科学文化素质较低,因而参与就业的竞争力不强,改善生存现状的能力差。弱势群体由于在现实生活中长期处于不利的社会地位,所以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社会歧视,在社会生活中缺乏安全感和支持感。心理上常处于抑郁、悲观、焦虑等消极状态,多疑、自卑的不良心理变化,使得其社会承受能力十分脆弱,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的修养观念比较淡薄,容易走上偏激的道路,犯罪行为也往往大多在这种背景下发生。

具体说来,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身心弱势、经济资源的弱势(匮乏)、社会权力资源弱势(匮乏)、社会关系资源弱势(匮乏)、社会声望和职业地位弱势(匮乏)、教育和培训资源弱势(匮乏)这六个方面。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问题。以人为本,关注人权,要平等地保障每一个人、各个社会群体的人权,但是,相比之下,保障弱势群体的人权具有更为迫切的现实意义。如果弱势群体生存状况恶化和基本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就会加剧劳资之间、穷人和富人之间、农村人和城市人之间、公民和权力机关之间的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弱势群体面临的问题,应该上升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高度来认识。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而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状况是衡量社会和谐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差别的社会,但一定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尊严可以得到起码维护的公平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不会自发地带来所有人的发展,有些人可能会随着发展而受到损害。国际经验告诉我们,能否妥善处理弱势群体的人权问题,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极大。

社会保障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与百姓的期望相比,只能说刚刚起步,一些制度的设计还存在着缺陷。

1.法律体系不完善。

现有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对生理性弱势群体的保护上,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保护仅限于法规和政策层面,缺乏对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体系。

2.救助对象存在不公平性。

目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适用对象狭窄,可操作性不强,农村绝大多数人口仍然在社会保障覆盖之外,农村弱势群体往往因没有工资收入也就难以享受到现有只针对城市的救助保障,即使得到救助,也并非“应保尽保”。

3.救灾救济面还存在很大局限性。

我国现有社会救助制度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救,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不管是救灾、社会救济,还是扶贫、助残,面对的都不是全体弱势群体,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

4.救助水准偏低。

全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很低,农村的社会救助水平更低。传统的社会救助除了使鳏寡孤独病残者维持基本生活外,大多数其他救助仅仅是象征性的,或者是一种道义上的支持和帮助。

1.传统法律观念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法律从来就是作为统治工具出现的。这种传统定势思维在当代主要表现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思想意识深处有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特权观念。在执法过程中漠视法律的存在,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干扰司法权力,伤害公民合法权益,片面追求社会稳定目标而忽视个体权利的维护。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应以保障人权为其核心,法治的主体应是人民,客体应是国家权力,但在现实中却经常被扭曲。

2.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人权的实现和发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在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国家里,建立人权保障制度,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从历史上看,人权保障制度的完善是一定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因此,还不能为改善弱势群体的人权提供足够而有效的物质保障。

3.权力异化现象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社会上的一些不健康现象对社会的和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我国弱势群体人权保障制度的完善。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借鉴和吸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现代文明成果,同时也容易使外国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虚而入。受这些不健康因素的影响,在一些意志薄弱的干部身上发生了权力异化现象,以权谋私、腐化变质。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权力异化现象严重削弱了国家分配有限资源的公平性,严重影响了我国弱势群体人权保障制度的完善。

为弱势群体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对弱势群体合理有效的社会关怀体系和宏观经济政策支持,增进弱势群体对社会发展的认同和提高对未来的生活预期,进而有助于和谐社会进程的平稳推进和健康发展。具体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就业保障机制。

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解决其就业问题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解决就业问题,构建合理的就业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具体可以通过政府推动、社会保障、个人素质提升三个方面缩小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减少两大群体之间的矛盾和摩擦,进而加速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1.政府推动:积极预防失业。

政府可以依靠其自身的强制力和推动力,颁布出台降低失业率和保障失业人口基本生活的政策法规,通过政策引导、扶持等宏观调控手段,平稳降低失业率。

拓宽就业领域,鼓励就业方式多样化。大力支持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尤其是非正规部门,鼓励非正规部门就业。鼓励劳务输出。国内劳动力供过于求是导致就业率低的原因之一,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融合,将视野转向世界,跨国就业,也成为缓解我国弱势群体就业压力的一个有效方式。

2.社会保障:失业补救。

仅仅依靠政府的单方努力,完全解决失业问题难度很大,还需要整个社会形成合力,为失业者提供保障安置措施,尽可能降低由失业引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

依靠社会,制定健全的失业保险制度,一方面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另一方面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3.提高个人素质:积极寻找再就业途径。

弱势群体本身也需要转变观念,改变以前坐等国家政府补助的态度,积极寻求再就业途径。通过积极参与教育培训等方法,改善自身境遇。

(二)医疗保障机制。

在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背景下,医疗上的弱势群体带来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要解决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应逐步建立对危、急、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制度、对法定传染病的免费医疗制度、适用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适用城镇的社区卫生服务制度,改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医疗体制。

1.应建立对危、急、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制度。

对危、急、重病人的救治,国家必须提供及时的、无经济条件的救治保障,不能因无支付能力而不救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要普及医疗保障问题的根本之道应是建立普遍的医疗保障制度,但国家不可能全部承担普遍的医疗保险费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国家应首先承担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费用的主要部分。

2.要建立法定传染病免费医疗制度。

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国家应逐步对法定传染病实施免费治疗措施。

3.健全适用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的社区卫生保健制度。

2003年底我国启动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合作医疗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农民医疗保障的新制度,筹资实行了政府承担大部分,农民承担小部分的原则,初步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特别是大病统筹问题。

另外,要实现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除了建立医疗保障的三大制度外,国家还应当继续加强农村、社区和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改善不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使弱势群体的医疗服务具有可及性。改善医疗运行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完善教育机制。

增加教育投资力度,有助于提升弱势群体整体的综合素质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教育和职业培训对于提升人们的就业能力、改善自身的经济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城镇登记的失业原因,多半都是由于文化水平偏低。文化水平低下,成为制约失业人口再就业的瓶颈之一。因此,发展教育和培训事业,增强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解决失业问题、缩小两极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从1990年到2008年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3.4%提高到23%,但是从全世界范围内看,我国教育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对经济的贡献率也尚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因此,要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力度,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资力度。根据舒尔茨的研究,发展中国家对小学、初中的教育投资比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更有效(舒尔茨,1990)。因此,要尽快提高我国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水平,以保证包括农民在内的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从而提高国民素质。

其次,大力扶持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是包括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在内的系统工程。要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对于年龄层偏低的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文凭考试等培训形式,提高其文化水平,而不是应急式培训;对于年龄层偏大的失业人员,则着重其技能培训,使其能够在短时间内掌握技能,走应急式培训的道路。

(四)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脆弱的环节,国家应当担负起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适度责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国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因此必须重视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在制度建设上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

由于公共资源投入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一整套相对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根据农民对保障的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而“择优选择”。目前,最急需建立的保障项目是社会救济性的低保制度,而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是资金的来源。政府财政投入应该是低保资金来源的主体。

正确定位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职责。

政府是收入分配的调节者政府介入社会保障领域的首要和基本的目标是进行收入再分配,追求社会公平,以维持社会可以接受的收入分配差距。政府在建立公平的制度方面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政府是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提供者资金筹措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基本来源均是由政府拨款或由政府和雇主出大头、受保人出小头这无疑构成了社会保障的一个根本性特征。政府是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实施者、监管者政府应当利用其强制权为社会保障提供一个相对完备的法律环境,通过国家立法形式,明确社会保障的权利义务关系,矫正市场失灵,并将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制定合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原则。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农村社会经济的特点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合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原则。比如确立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原则、公平与效率原则、事权和行政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保障水平低起点、广覆盖原则、因地制宜的原则等,使得社会保证更具有可行性。

总之,在拓宽农村社会保障金筹措渠道的前提下,农村社会保障不能完全依靠自愿,要考虑其社会性,国家应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对落后地区也要逐步推行。同时,在经费投入和政策制定上要与城市社会保障一视同仁,特别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初期,国家应该更多地反哺农村,造福于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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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高尚全。

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他们处于绝对贫困线与相对贫困线水平。同时,我国每年出现数百万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达4000万—5000万人。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业有所就、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均gdp翻了两番多,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地区发展不够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比较明显,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收入很低甚至没有收入,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还有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属于相对贫困,而且,以上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标准明显偏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目前,包括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市低保对象约2200万人。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任务还很重。

近年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三条保障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城市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也取得了较大进展,救灾救济制度日益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正在全国积极推进。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333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8040万人,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32.83亿元,5200多万农民得到合作医疗报销补偿。

但是,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是缺乏对贫困农民家庭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救助办法,传统的定期定量救济工作力度有限,很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营养状况堪忧。

二是城市困难群体和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缺乏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覆盖了城镇从业人员的1/3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全面推开,且受筹资水平的限制,报销比例较低。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得他们无法负担疾病费用,形成因贫致病和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

三是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且难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要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已经实施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运行和管理中也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本身与农民之间缺乏良性互动,筹资、管理和监督成本偏高,人均30元的筹资水平过低。下一步,应注意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和运行的参与,加强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切实体现其“合作”特色,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民适当提高缴费水平。此外,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二者进行整合,以简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具体可考虑将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合并为农民医疗保障补助资金,与农民个人缴费一起建立农民医疗保障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障贫困农民(包括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减轻农村养老工作面临的压力。各地可积极探索对特困户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口粮救济等制度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2610万绝对贫困人口脱贫。

(二)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产物,从本质上是与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不相容的。目前在我国大规模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具备经济实力。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养老保障仍应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制度相结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解决。

(三)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既要针对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也要立足于现有的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首先应着眼于促进其就业。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以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来解决其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符合条件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若领取土地补偿费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可优先考虑将其转为城镇户口,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未转为城市户口的,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还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探索在整合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功能的基础上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失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在农民失地后逐月向其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农民工,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首先应该尽快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必要的财力支持是关键。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障支出在很多国家是财政支出的最主要部分。近年来我国财力已经有了明显增强,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规模和比重是有可能的。

《人民论坛》(2005年第九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弱势群体;法治;权益保障。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的理论分析。

二、当前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现状及其与构建和谐社会不相符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作者:高尚全。

来源:《人民论坛》2005年第九期。

来源日期:20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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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他们处于绝对贫困线与相对贫困线水平。同时,我国每年出现数百万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达4000万—5000万人。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业有所就、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均gdp翻了两番多,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地区发展不够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比较明显,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收入很低甚至没有收入,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还有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属于相对贫困,而且,以上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标准明显偏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目前,包括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市低保对象约2200万人。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任务还很重。

近年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三条保障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城市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也取得了较大进展,救灾救济制度日益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正在全国积极推进。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333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8040万人,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32.83亿元,5200多万农民得到合作医疗报销补偿。

但是,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是缺乏对贫困农民家庭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救助办法,传统的定期定量救济工作力度有限,很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营养状况堪忧。

二是城市困难群体和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缺乏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覆盖了城镇从业人员的1/3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全面推开,且受筹资水平的限制,报销比例较低。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得他们无法负担疾病费用,形成因贫致病和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

三是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且难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要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已经实施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运行和管理中也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本身与农民之间缺乏良性互动,筹资、管理和监督成本偏高,人均30元的筹资水平过低。下一步,应注意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和运行的参与,加强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切实体现其“合作”特色,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民适当提高缴费水平。此外,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二者进行整合,以简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具体可考虑将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合并为农民医疗保障补助资金,与农民个人缴费一起建立农民医疗保障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障贫困农民(包括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减轻农村养老工作面临的压力。各地可积极探索对特困户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口粮救济等制度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2610万绝对贫困人口脱贫。

(二)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产物,从本质上是与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不相容的。目前在我国大规模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具备经济实力。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养老保障仍应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制度相结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解决。

(三)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既要针对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也要立足于现有的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首先应着眼于促进其就业。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以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来解决其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符合条件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若领取土地补偿费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可优先考虑将其转为城镇户口,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未转为城市户口的,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还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探索在整合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功能的基础上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失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在农民失地后逐月向其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农民工,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首先应该尽快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社会调查报告

我参加了广平乡大曲村的几项调查活动。在调查期间让我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在实践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我们调查了大曲村受教育状况,村民中有30%的人受过初等教育,10%的人受到过高等教育。现在村里只有20个高中生。如今儿童的上学年龄限制到6岁,但有80%的孩子八岁才上一年级。

我们还调查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据调查村民的粮食、蔬菜、肉制品都自给,只买一些油盐酱醋。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生活费在200元左右。

经过这一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不及。甚至越是贫困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强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

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70%的家庭的2/3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向你们一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啥也不图,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一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汉对我们说:俺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

渴望受到教育,更渴望个个都考上大学!当你看到大曲村的乡亲们省吃俭用供孩子们上大学的时候。你还会说他们不重视教育,还在扳着手指头数有几个失学儿童吗?那么盲目的地给老少边区扣上不重视教育,教育意识淡薄之类的帽子是不是过于武断,是否含有某种歧视成分呢?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农村的学生,我才说这样的话,而这是我们调查的真实情况,而且在这一方面我有过亲身的体验。

从开始调查到调查结束。我的心情经历过一次次的万千感慨,一遍遍的心潮澎湃。在与乡亲们从接触到磨合再到打成一片,乡亲们对我们关怀备至,待我们如亲生儿女,我们体会到乡亲们淳朴的情怀,也感受到农村对知识的渴望,对富裕的渴望。面对这份慎重的情谊。我们都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大曲村的乡亲们做出贡献。但是对于有一些想法的我只是想得到却无能为力帮助他们。然而现今我们只能在宣传大曲村成功的经验同时,提一些不够成熟的建议。

以前该村是连乡村公路都没有通。目前,村民们的收入主要是靠养猪和种粮食,公路通到村公所,这样就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赚钱机会。比如,他们可以种更多的粮食,还可以养猪,养牛销售出去。当然,这取得的一切成绩离不开村领导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广大村民的辛勤劳动,通过几天的实践,我们发现该地农民的经商意识非常淡薄,或许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太深。其实,逐步使他们转变观念对经济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在我们调查完了以上项目之后。我们还参加大曲村旱灾的调查。自xx年10月以来,持续的干旱,无有效降水。使大曲村遭受了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在我和村委会成员参观过程中。我们主要调查了,旱灾对越冬作物的影响,如何应对特大旱情。目前为止,随着春灌的展开,小麦的干旱可以得到有效地缓解。

在抗旱一线,大曲村委书记,他是全村的榜样。在田间地头,他身先士卒,带头苦干,在办公室他通宵达旦,不知疲倦。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一名领导干部敢于战天斗地的勇气和魄力。他忘我的工作的精神深深感染和鼓舞了农民的斗志,在他的带领和指挥下。参与抗灾的广大农民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一场又一场攻坚战的胜利。他不仅是我的偶像,而且还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准备。这是我参加这次社会实践的目的之一。

社会的很多东西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增长我们的才干。

还有醇厚民情和朴素民风的情感滋养,难以尽得于书本。贫困母亲脸上的愁容和失学儿童眼中的渴望所激发的力量,取之于校园。走出象牙之塔,融入坚实的土地,贴近农民的心,才会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会真正把成长的根源深深植入祖国的沃土。

实践以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从与人们群众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增强,在实践中,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弱势群体及其保护性社会政策

弱势群体的存在,是由于不合理的社会分配造成的,并已成为实现社会正义、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障碍,值得公众关注。而经济法调整目标的确立,应当同时着眼于经济性与社会性,即在保障市场正当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同时,更需要保障基本人权、维护社会稳定,这同当代国家主要承担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是一致的。

“弱势群体”是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所出现的新词,它也被称为弱者群体、社会弱势群体,它主要是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不合理的一个概念。一般情况下,弱势群体是那些经济困难、社会地位低、生活质量差、生存性较差、不参与政治或享有更少的权利的人,他们的利益总是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或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公平。其特点如下:

1.贫困化。弱势群体往往生活水平条件远远低于平均水平。80%~100%的恩格尔系数,食物消费占大部分或生活的所有收入。

2.脆弱化。弱势群体一般在社会和政治层面的竞争上地位低下,没有发言权。心里承受能力低,社会基础薄弱,难以承受风险,工作压力大等。

3.边缘化。与权力、金钱和流行的行业沾不上任何关系。弱势群体难以融入主流文化和生活的主要方式,甚至总是在社会的边缘。

二、形成弱势群体的主要因素。

总体上来讲,弱势群体包括生理弱势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这两大类。其中,生理弱势群体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这些不幸者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并不直接和密切。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弱势与社会有着直接且密切的关系,从而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由于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因此,我们主要考察社会性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弱势群体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就我国现有弱势群体特点加以分析,其形成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自然环境因素。农村出现弱势群体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自然环境的制约。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资源分布不均,各种危害人民财产的自然灾害层出不穷,因而使得当地人民困苦不堪。

2.经济条件差。在市场经济中,由于自力更生、自我发展能力弱,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在农村地区较为常见。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关系使得知识和技能并不丰富的农民工难以有效地经营自家经济,外出打工也难以找到合适的职位,而只能在家从事原始低效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这更加使得人民贫困。

3.教育落后。造成农村弱势群体的根本原因是教育的落后,文化水平的低下。只有人民的文化水平提高了,才能保证国家的富强。因为知识的匮乏导致农村务农人员不能在钱财收益方面得到有效的`竞争力,这成为了他们不能脱离贫困生活的主要原因,而这在当代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中显得更加明显。

1.经济水平。平均收入差距不平衡,各个地区经济增长差距很大,人均收入不平衡。东部地区各个产业发达,交通顺畅,因此经济发展较快,人均收入较高。而在中西部地区,由于工业基础薄弱,交通闭塞,相对落后,收入增长相对缓慢。

2.生活质量。

(1)医疗健康。由于经济困难,导致许多贫困人民难以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只能在病情相当严重时进行轻微治疗,甚至使用“土方”进行治疗,这存在很大的风险,严重危害了自身的健康。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实施后,许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经济的严重滞后性导致很多贫困地区的人民在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事件中,积极性并不高涨。很多农民因为常年疾病缠身使得自身更加贫困,而贫困又导致病情加重,因而导致弱势群体的恶性循环。

(2)消费水平。由于许多农村家庭的偏远,所以他们的食物主要来源是粮食和蔬菜生产。常年可能吃不到几次肉或者好的食物,因此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体力劳动,但由于贫困的原因会去选择用最节约的方式选择最廉价的食物来补充一部分能量。由于经济上的不宽裕,很多贫困户并不能按照身体所需来选择自身需要的食物,而只能依靠自己种植的大米、小麦等富含热量的食物来补充营养。而在服装以及娱乐等方面,农村贫困人民显得更是严重匮乏,而仅仅是在孩子的成长发展阶段有一大笔费用支出。因为孩子正在长身体因此需要频繁的购买新衣服,同时还要考虑到他们面对学校以及同学的看法,因此家长为他们必须购买更多的合体服装。

3.文化教育状况。

(1)文化水平。常年忙于工作,忽视了孩子的教育。农村弱势群体的自身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而且还整天忙碌地工作,容易忽略孩子的教育。有些人由于生活困难,还会导致家庭矛盾,甚至离婚,从而危及孩子。据教育部门反映,一些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的孩子们其性格更加孤僻。

(2)子女受教育机会。国家大力发展推行的“两免一补”政策,使得很多贫困家庭摆脱了沉重的教育负担,很多贫困的学子也因此得到了更好的受教育的机会。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家庭条件稍微优越的家庭就会将自己的子女送到比较有名的学校进行学习。而在孩子就读过程中,父母陪同租赁房屋等会产生一系列的花销。所以,这就降低了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也使得那些生活非常贫困的弱势家庭的儿童教育处于两难的地步。如果你没有为孩子提供上学的机会,那么就意味着你白白放弃了国家为普及义务教育所给的优惠政策。但是,如果你可以继续供养孩子,就会出现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支付租金费和其他费用,使自己的孩子能够在师资力量更好的学校学习生活,得到更好的教育的情况。

1.不完全自由公正的竞争环境。就业能力差,竞争无优势。弱势群体中有相当多的老年人,文化和技术水平较低,缺乏就业竞争力,导致就业困难。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并且不希望依法雇用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障金,让失业的工作者更加困难和不稳定。这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在住房问题上,往往会出现弱势群体遭遇不公的待遇的现象,甚至有的为此献出生命,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

(1)社会保障无法保障方方面面。企业承载着职工的养老医疗以及失业后的各个问题,甚至保险金的发放以及下岗工人的管理也由企业独自承担。这势必造成某些困难企业难以支撑,从而无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就算是在城市之中,社会保障范围也有待扩大。

(2)成本高昂的社会保障制度。随着我国老龄化加重,养老金等方面的支出越来越大,但是目前的社会保障却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保障。同时,养老保险的普及率低,加之企业效益低下使得养老保险金难以收缴,大量资金没有统一管理。

(3)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不规范。首先,由于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相对分散的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因此,掌握资金的各部门之间容易处在相互竞争、相互推诿责任的矛盾中。其次,整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资金的规范性弱,分散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目前,一些地区仍实行差额缴拨的方式,企业要转移养老保险欠费等。最后,由于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各省区之间的资金转移有显著的局限性。企业和政府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社会保障也是职责分工不明确。

(4)社会保障执行成本高。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成本很高,因此社会保障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成本高。由于其收费强制力不足,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福利和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所得到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难以提供足够多的社会保障,再加上群众基础薄弱,很难获得被征收机构和个人平台的支持。

法律应当采取社会的利益为标准,以达到利益平衡与和谐。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提高经济立法与有效系统的开发,切实加强弱势群体的保护,其主要对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法律依旧有着或多或少的漏洞,虽然短时间内无法出台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但是,可以依据当前社会所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来制定相应的法律。其基本内容应该包括:范围和实施对象的保险项目,相关的系统和操作,以提高保险资金的保险金,享受条件和待遇,相关的法律权威和处理监管机构的责任。在制定法律时,应该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注重城乡之间的差别,分别措辞。

2.增强法律的执行力度。一方面,要使得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生活得到相应保障,要以社会发展的标准制定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科学计算最低工资的合理调整,满足低保对象的基本需求,并结合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政府要尽快解决农村低保人群的问题。目前,我国还有着相当大基数的一批贫困者,要根据我国经济总量不断增高的比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城乡低保一体化体系。

最后,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对象,以供审查意见严格的最低目标,公众的意见,并保证及时接纳新的贫困人员进入保障范围;同时还要对原有的低保对象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联系制度。

3.倾斜性保护弱势群体。社会利益的体现并不是一个人所能决定的,只有整个群体都能够得到保障,才能实现社会的利益。所以,必须要为大多数人谋幸福。我们要将社会中那些形式上的平等,逐渐转变为实质上的平等,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要进行倾斜性的保护。法律应更贴近现实生活,更贴近具体的人与事。考虑到法律主体有着各个方面的差异,因此需要特别对弱势群体进行更多的保障。中国目前的《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污染环境防治法》《妇女和儿童权利的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都是专门针对这些特定的弱势群体制订的法律,其立法技术的精神演示和立法理念,标准语言已经成为一个明显的趋势,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实施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作文

每天在上学的路上,我们都看到有捡垃圾的,手里拿着袋子,还有棍子,在垃圾筒里搅来搅去,弄得臭气熏天,我们看到后都捂着鼻子,躲的老远,就像躲瘟疫一样躲着这些人。那天,我把喝完的矿泉水瓶在脚下踢来踢去,这时一个满脸脏兮兮的中年妇女走过来跟我要,我看到她的手不但脏兮兮的,而且还裂了很多口子,恶心坏了,你要,我偏不给,就使劲一踢,踢得老远,没想到她跑过去追,我和同学们哈哈大笑。

亲爱的同学们,不要只去仰视那些成功的人住豪宅、开好车,而鄙夷那些做着低微工作的人们,比如那些农民工、那些在街头卖烤地瓜、那些清扫工-----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方便,是他们清洁了我们的城市,而脏了他们自己。我知道我自己的力量是微弱的,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给他们一个微笑、一点便利、一点理解、一份宽容,一点关爱,当看到他们艰难地推着车时,请伸出你的手推一把,我相信你的一点关爱可能温暖他的一生,我们的社会也将其乐融融,生活将变得更加温馨、和谐、美好!

社会调查报告

临沂,地处山东省东南部,东部连接日照,地近黄海,西接枣庄、济宁、泰安,北靠淄博、潍坊,南邻江苏。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拥有纵贯鲁、苏的交通要道。依托其独特的地理优势,依靠其大力发展的步伐,近几年内各种产业迅速发展,尤其以各类小商品生产批发为主的产业迅速繁荣,有北方义乌之称。在我国增进进出口,扩大内需政策方针引导下。山东正着力打造环渤海金融圈。如何招商引资,打造新形势下城市竞争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地级城市的表率。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和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代理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税务审计学习,深化对会计知识的了解。我作为一名实践生,来到了临沂春光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五个月的实践。

临沂春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三个部门:总部、河东区分部与兰山区分部,此次实践我主要在河东分部工作。

河东分部主要业务是为河东地区企业做涉税服务,其中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

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为企业提供减、免税申请报告;。

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

6、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清算;。

7、税务筹划。首先,刚进公司我就体会到了公司严明的制度。在去事务所的前一天晚上,朋友电话问我想不想到临沂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实践。其实,我当时有些犹豫。因为年前在韩姐的帮助下,我已经在济南信诚达会计咨询公司实践了一段时间。并且跟公司里的领导和同事相处的很融洽。尤其是公司领导姜老师、韩姐和李姐,总是热心的解决我所遇到的任何问题,总是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并且公司工作环境舒适,工作时间也很短,周六周日双休,所有法定假期都有休假,过节还有过节费。这一切多少让初来乍到的我感觉有些不舍。

当然考虑到事务所可以学到更专业的知识,培养更具有挑战性能力,我还是作出了。

艰难的决定。朋友告诉我,如果做出选择,就必须在大年初六上午八点之前赶到事务所里。因为我家离临沂市区比较远,要坐一个半小时巴士才能到达。最让人嗤之以鼻的是,虽然身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临沂人,虽然家住临沂的表姑和表姐也邀请过我好多次,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去过临沂。所以我早上六点早早起床之后,收拾好东西带着兴奋和激动坐上了车直奔临沂市区而去。还好我在七点四十五便已经赶到。正在我从出租车上下来,并暗自庆幸自己到的比较早的时候,却发现公司门口已经很多人了。这时,我忽然认识到,同事们对时间是那么的注重。虽然说是八点上班,但是大家都在八点之前就都已经到达了事务所。没有任何迟者,不留一个落后者,已经成为事务所大家公认的圭臬。当然,这与在学校上课迥然不同。在学校的时候,同学们一般都是拖到八点才到教室。更有甚者,老师都已在讲台上开讲很长时间,刚一宣布要进行点名。这时,有些同学才拖拖拉拉赶到教室。首次开会,领导并没有照本宣科,而是完全凭借自己所掌握的丰富的税务知识和大量的实践经验像我们深入浅出的讲解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鉴证过程和以前涉税服务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案例。并且针对行业特点,要求我们在关键的几个月份一定要不畏艰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最后,鼓励我们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拥有高级国家公务员所具有的综合素质,向着专家型人才方向迈进。其次,地方性、区域性的纳税政策决定了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特点。我们所在的河东区,每年度的一月份到六月份是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期。

因此这段时间的各部门的业务也是最繁忙的。当然,刚过大年初六,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开业。这就给我这只雏鸟留下了一段抓紧时间学习飞翔的机会。正巧,办公室里有一份年前企业留下的报表、账簿和凭证。于是,我便充分利用这有限的的时间和资源开始了税务鉴证工作。就这样一遍一遍重复进行数据录入、数据核算、数据比对、数据分析,一直加班加到凌晨5点,总算把报告给做出来了。报告是醒了,我却再也坚持不住呼呼倒头睡了。

听到这句话,我立马就晕倒在床上。没办法,干一行爱一行嘛。反正领导说了这份报告收费1万。不赚白不赚。我赶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仅用5分钟就已经洗刷完毕,匆匆坐车奔办公室而去。这个企业是相当的难做。其一,购进的原材料特别多。单单只是彩盒就有十多种,还有各种型号的立铣刀、纸箱。原材料中拥有润滑油、燃料油、火碱、氧气、甲醇对于机械制造企业来说可以理解,但是我真不知道它们购进花生油做原材料干什么用,难道机器饿了要用花生油来填饱肚子?这一切都为我之后进行投入产出率计算和成本结转分析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其二、它的短期借款并没有明细分类账。仅仅用一个上年结转12万,完全不足以说明借款据实存在这一问题。在账务处理的时候,该公司把应收账款直接进行了转付。

员工都是机器不成。在查看企业凭证的时候,我还发现企业存在在小副食店开具的大额办公用品发票的问题。这些问题,使我跟同事小李不得不选择进行实地查看和询问。在实地查看和询问过程中,同事小李感觉企业不大可能仅存在这以上几个问题。因为企业收入1,7,.元,成本却高达1,4,.元。企业会不会在产品成本结转上做文章呢?带着这一疑问,我们调阅了该企业产成品明细帐和设在车间的产成品台帐。问题发现了,硫酸亚锡和硬脂酸两个产品的年末产成品明细帐余额低于车间产成品台帐上年末余额。硫酸亚锡产品年末余额还出现数量为零、金额为红字的记录。于是,我推测要嘛是记帐错误,要嘛是企业在产品的成本结转上动了手脚。利用计算成本结转的简捷方法计算,发现硫酸亚锡产品多转成本58427.88元。找会计一谈,他顿时目瞪口呆。对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和固定资产折旧等问题上同事也是非常认真,不但翻出了国税总局的批文,还出据了相关文件证明资料证明。这些行动不仅没有引起企业的反感,出乎意料的是反而赢得了他们的尊重。

事务所里的生活是紧张忙碌的,五个月的实践几乎每天都是从早上8点半上班到一直忙到晚上11点多。或许我们已经习惯,但所有我们去过的公司的会计们都被我们拖累的疲惫不堪。虽然事务所里的同事看上去都比较成熟,但这个群体却保持着这个行业旺盛的精力和敏锐的洞察力,确实无愧于精英的称号。在短短五个月的实践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寻求一种更好的制度,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我想只有质量和效率作为税务师事务所的强大发展动力,才能够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籁霜天竞自由。总之,这次实践是充实而有益的,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积累了很多良好的知识与经验。

社会调查报告

中国人民由屈辱的封建礼教到现在在及一个多世纪的贫困中走过来,特别是处于底层的劳动人民,祖辈们过着困苦的,衣食无着落的日子。而今经济发达了,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意识、觉悟的渐醒,经济的快速增长,它们之间出现了许多的不和谐,因而“一见识少”的中国人受社会迅速发展的负面影响也就特别多。这些负面影响影响了整个社会气候,也影响着那一片净土——校园。

首先,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西方思想和生活方式使人产生迷茫和困惑,尤其在长期贫困后对经济利益的看待,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潮逐渐蔓延,也让学生耳濡目染,许多学生也认为有钱就好办。有的学生在家干点家务也讲价钱,更有学生父母给的饿零花钱少了就以不上学来威胁父母。比如20xx届的尹同学,因家长只给5元/周的零花钱(农村)而不到校读书,将书扔到家门口的水沟,后经家长请其舅舅及其他亲戚来调和,父母答应10元/周才来上学。再如20xx届的曾同学,因家长给的零花钱少了而离家出走,父母找了三天,最后在一亲戚家找到。再如一经济条件好的高同学,学习成绩差,因而常常用钱来请人帮着做作业。更有许多学生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比如一次听课中(地理课),老师讲到水资源的短缺时,提到应珍惜每一滴水并为“后来的人”想想,为世界想想,班上几个调皮的学生却说:“管了我们自己就好了,这是个现实问题,我们可管不了那么多”。或许这是个玩笑话,但出自十四五岁的孩子之口,是不是让人有点心寒呢?这许多新的问题,新矛盾的出现,给教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而在此过程中就要把握育人方向,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金钱与情义,奉献与索取,个人与集体,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增强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外,在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各种个人利益和诱惑下,在社会道德,思想觉悟还较低的情况下。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假”,面对随处可见的违背社会公德的事,世人蔽而不见,而在蝇头小利面前却又必争,。还有就摆在孩子们眼前的麻将声,以及“斗地主”,这种种社会消极现象都影响着孩子们。比如,在公车上能给老弱妇孺让座的孩子仅会占少数,而精通于打麻将,“斗地主”种种的学生却占绝大部分。如20xx届1班是个优秀班集体,20xx届2班以及20xx届1班,都发现有学生在寝室里“斗地主”,并且特别优秀的20xx届2班也在课堂上发现三个学生在后座“斗地主”,而在较差一点的班中,则会经常发现扑克。再如社会上的“拳头”解决问题也发现在学生中,因为一些小事,或是一个小玩笑,或是一次不小心招惹了他,则会导致其大打出手。如20xx届2班的袁某与黄某大打出手,袁某并叫20xx届1班的陈某帮忙,而陈某在不问青红皂白之下就动手与黄某大干。而针对这种现象,闲观的学生却持这样的态度:或迅速离开现场,避免误伤了自己;或为其加油;或于旁也偷偷支几招。在他们眼中:人际的平等,生命的尊重丧失,“勇者胜”“强者胜”,一小部分学生就会如苍蝇一样跟在几个“大哥”身后,或寻其庇护,或崇拜他们,这许多社会上带来的负面影响已不能使学校再是“纯粹的'净土”不能再是“孤岛”。因此对学生的教育应符合社会,应生活化,人性化,把人的道德生活,人的道德发展作为道德教育的核心,自觉反对伪人道德,提高人的地位,尊重人的权利使教育多些人情味,尽量避免学校班上的强制,学校课堂的暴力。对学生的不尊重要用宽容心来对待学生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学校班上建立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尽量做到保持学校的纯洁性和超乎于世俗关系的高贵精神。让学生真正领略到道德的内涵,做人的根本,生活的本质。

最后,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通讯,电讯事业,网络事业迅猛发展。有人预测,到20xx年我国的网上用户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多的国家。随着网络事业的迅猛发展,它使学校教育有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和挑战,面对网上言论,信息污染,网上聊天,网上交友,网上游戏,敌对文化等的负面影响,目前要进网吧“闲”的学生占绝大部分,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如走读班的学生,每天早早出家门,揣着早饭钱,他们却背着书包进入了网吧,直到上课铃声快响之时,才匆匆赶往学校,而在课堂课下均讨论着游戏的精彩。更甚至于早上五六点时,就有学生背着书包倦蹬于网吧门口等着开门,或放学后迅速闪入网吧,直到天黑更有通宵。如20xx届8班段同学伙同另一同学揣着生活费进入网吧,直到第二天其父才找回。再如20xx届1班王同学,于假期中成天泡在网吧,甚至晚上等父母睡了就偷偷溜出家门,第二天早上其父才去找回。再如20xx届2班乐同学,同样等父母晚睡后,自己再将被子做成有人睡状,溜出家门进入网吧,第二天十点过还不见起床,其父敲窗进入发现根本无人在家,后在网吧将其找回……。王同学曾说,网上打游戏真的过瘾,因为可以做(社会上不允许)自己想做的事:如杀人,娶媳妇,每次去上网均是怀着去见媳妇的心情而去。再如20xx届的雷同学(女生)于20xx年国庆大假中,三天没回家也无音讯,后来其父于网吧找回。十几岁的孩子,只会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他们不知是非,他们不晓何为错事。面对这种种难以心安的事例,我们心惊而又担心,面对网吧主的昧良心挣钱,面对家长的无力,我们只有也应该担负起这一艰巨的任务:针对不同学生的情况,争取集体教育成个别教育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会选择,学会分析,学会判断,学会控制,增强网上的自律意识,或通过实例教育,或通过兴趣转移等方式来调节学生,这仅是教师们力所能及的事。这更希望社会多关注,网吧主更有良心,法制和监管更严格,还学校周边环境一个清静之地;还学生一个单纯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面对这种种社会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教师们无可推卸地应担负起缓解社会环境给学生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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