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成立工作小组的方案要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实用5篇)

时间:2023-09-29 00:16:41 作者:JQ文豪 最新成立工作小组的方案要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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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工作小组的方案要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工作的`领导,加快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步伐,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商城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王某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负责协调处理企业上市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企业上市工作日常事务;拟定全县资本市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上报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各有关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和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全县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涉及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办理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办理,确保全县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xx年9月30日

成立工作小组的方案要篇二

各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市镇党建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市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亚江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 田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 达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罗自荣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治国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

姜庆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 月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宏伟    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徐紫然    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月同志兼任。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抓好党建工作统筹规划。

2.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指导和督促完成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了解实际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工作。

6.执行和落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成立工作小组的方案要篇三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我县中医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成立工作小组的方案要篇四

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经办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史志办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建工作的精神,拟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成办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

2.坚持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着力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教育上下功夫,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3.积极推进先进典型培树“十百千”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4.加强党建研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深入研究机关党建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探求解决问题的措施,选择调研课题,力争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5.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逐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构建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抓好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6.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党支部汇报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机关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工作职责主要是:

1.为党建领导小组做好服务,负责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的收集、会议材料准备、会务安排、会议记录等工作。

2.牵头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党建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3.对领导小组部署的党建工作及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

4.组织协调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分析全办党建工作形势,研究掌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小组提供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重点研究涉及各个部门的党建工作重要文件和重大活动安排,听取有关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2.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党员干部列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会议制度

1.联系会议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办公室召集并主持,机关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党员干部列席,重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

2.专题会议制度。由办公室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党员干部列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具体事项。

(三)领办重点项目制度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围绕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找准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领办项目,组织开展调研,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汇集各方力量创新实践。

(四)督查指导制度

由办公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全办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五)情况通报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办党建工作重点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交流,认真查找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通报。

(六)定点联系制度

办领导根据分工定点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到联系点宣传党的政策法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导推进党建工作、指导落实中心工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成立工作小组的方案要篇五

根据市卫生局中医工作目标考核要求,今年我区启动省级中医工作先进区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创建目标

三、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局: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区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或近3年年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二)区发改委: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投入上给予倾斜。

(三)区卫生局:1.将中医药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协助组织实施。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3.把中医先进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医疗业务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以及院长绩效考评内容。4.制定全区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5.定期召开中医工作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全区农村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6.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建档建账工作,建立健全全区中医药工作综合台账。7.负责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四)区人社局: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方案,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采取倾斜政策,充实补齐中医药人才缺口。把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时提高报销比例。

(五)区药监局: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六)区中医院:1.床位数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3.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4.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5.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6.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7.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8.区中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9.开展3个市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含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形成两个以上在我区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10.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11.制定并实施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12.中医类别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等)。13.积极采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14.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15.积极使用中药饮片,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16.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17.在区中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8.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19.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1)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2)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区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20.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21.区中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22.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划、系统化,近3年辖区内区医院、区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100%。2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负责资料提供和组织乡镇人员培训。2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七)区人民医院:1.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3.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执行有关中医药标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4.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5.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全院平均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6次/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80%。6.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人民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八)乡镇卫生院:1.全区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以上镇卫生院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3.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4.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6.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7.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8.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9.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乡镇卫生院能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10.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11.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12.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农村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13.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九)农村卫生室:1.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以上的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其它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3.每个农村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5.每个农村村卫生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6.农村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天30%。7.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十)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将区中医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农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10个百分点,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12月28日-2013年1月30日):成立区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相关政策和措施,召开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本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营造创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3年2月1日-2015年2月1日):分解指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要求分年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三)验收评审阶段(2015年2月1日-2015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自查整改,查漏补缺,形成自查评分及自查报告。市创建工作办公室于2015年2月对全区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初审验收。2015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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