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篇一
用人单位:
职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因生产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企业劳动合同范本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乙方生产工种:_。
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项规定限制: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篇二
你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_______________,本公司职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在过去的_____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
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篇三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甲方按月发放。加班工资按 /小时计算。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工厂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论处。
八、乙方如在报到后的第一月内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费用共 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见公司用工制度)。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篇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了可以订立、应当订立和视为订立三种情形。以下是详细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主要有三种情形: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十加十”)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针对上述三种情形,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上述三种情形,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主动权在劳动者一方,即上述情形出现后,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那么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则不得拒绝,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该条款中第三种情形中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各地区的理解和适用是有所不同的。在上海是在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则不适用该条款;而在北京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过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对于第三次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否,用人单位已经没有选择权。其他各省也有所区别,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适用该条款前要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再行判断是否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那么从用工之日起第二年开始,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具备第二项中的任何一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