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入党动机实用(模板17篇)

时间:2024-01-23 09:03:01 作者:飞雪

入党动机是对党员基本条件和党员标准的一种验证和检验。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入党动机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因此,企业完全可以依照以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相关违约条款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一些掌握企业重大机密的员工,可以约定保密事项或竞业禁止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以上这些条款的事先约定,可以极大的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反之则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由于企业不是公安机关,对于员工入职之前的历史无法全部掌握,如果遇上某些应征者刻意隐瞒事实,有可能被欺骗,导致在将来因竞业禁止等原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预先在劳动合同上添加免责条款,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企业免受伤害。以下范例供参考:乙方(劳动者)向甲方(用人单位)保证,乙方在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之前,与社会上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无任何的民事与刑事纠纷,无其他违法行为。如有隐瞒,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据此终止本合同,且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起草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起草合同是普通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实践。起草合同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在此介绍起草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方法,以便通过无可挑剔的合同,免受诉讼的困扰。 这些方法适用于各种合同,比如,租赁合同、不动产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在诉讼中所起草的和解条款与协议也可以参考这些方法。

一、动笔之前的准备工作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即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哪些重点。

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双方的立场和解决办法。通过经常向有关专业部门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发现一些可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3、查找类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使用这些合同范本可以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起草合同时,可以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

往往急于签署某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急于签署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双方为了更好地沟通协商,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二、起草合同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6、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首先为合同建立一个基本框架。像房子一样,一个合同必须有一个牢固的根基。

7、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这是个简单而又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和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如果是法人,为避免弄错,写名称时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对一下或查看营业执照。

8、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为便于阅读,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为双方弄一个别称或简称,如:将某公司简称为“甲方”。

9、要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其别称。同样,除非想让一方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否则不要称其为“代理人”,如果坚持要用,最好明确一下代理范围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将来争议的方案。

10、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时间”留下空格。

常指合同双方,法官,仲裁员等)很快地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双方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签订合同,等等。合同主要内容的第一段也可以加上引述语并表明是真实准确的。这样,合同双方将来就不会争执:引述语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是否自愿签署、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问题。

12、按逻辑顺序列出合同段落的标题词。合同的段落是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起来。参照《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内容的规定,这些标题词要力求总结出每个段落或相关段落的内容。比如:撰写租赁合同时列出下面这些标题词: 引述语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13、在撰写每一段落时要内容集中,不要东拉西扯,一段一段地分别说明合同双方同意做什么,不同意做什么。

14、随时记下一些需要添加条款、措词和问题。另外,将对方列出的要点和一些类似的合同范本也放在跟前,以便在起草过程中随时查对。

相符性。

三、起草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6、标题上注明“合同”两字。不要写“备忘录”、“建议书”等其他名称。

17、尽量写短句子。短句子比长句子让人更容易理解。

18、尽量用主动语态而不用被动语态。相对来说,主动语态的句子更简短,措词更精练,表达更明白。对比下列例子:主动语态的句子“卖方将把此物卖给买方”;被动语态的句子“此物将被卖方卖给买方”。

19、在整个合同中,对合同一方只能用一个别称(或简称)。

20、写数目时要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如:拾(10),这可以减少一些不经意的错误。

21、如果用“包括”这个词,就要考虑在其后加上“但不限于”的分句。除非能够列出所有被包括的项,否则最好用“但不限于”的分句,来说明只是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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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3、在工资的约定上,要注意试用期的工资与转正后的工资是不同的。

4、在工作内容上,要注意看自己所在的岗位,负责何种性质的工作。

5、在用工时间上,要注意单位是实行何种工时工作制,避免签订不定时工作制,而单位又正好有批文的情况下,你到时是没有加班工资的。

6、注意一些额外条款的约定,一般在合同末尾出现。

其它的问题如果其条款违法的话,你随时可就该合同违法而主张无效。

根据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就职之前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上合法订立的,是彼此确认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明。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劳动合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第三法定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第四意定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

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笔者诚望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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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关键词:劳动合同应该几份,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关系,发生薪资纠纷或者工伤,也应当由公司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至少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有些省市还有劳动合同鉴证或者用工机构也需要一份,那就签署一式三份。按照中国的惯例,劳动合同应当盖章。至于在已经盖章的前提下,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仅有签字的,一定要注意是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因为如果是其他人签字,还需要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才行。

有些公司比较大,公章很难拿出,因此一般都盖人事章或者合同章。理论上来说,这是有瑕疵的。不过如果所有员工的合同都是这样处理的,若发生纠纷,公司也不会否定用章的效力。但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这样的做法需要有所注意。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应该几份,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啦~。

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用工实践中,可能有些人认为,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相互考察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均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个错误认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预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即便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会被劳动仲裁或法院裁决撤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应具备以下要件:

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4、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者试用期内。

以上四个要件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所以企业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评价,并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合同决定。如果不能满足其中任一项的要件,试用期辞退员工都是不允许的,须继续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或给予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应当注意您的辞职书面文件的措辞,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因此,为确保您辞职无碍,宜用“通知书”。

二、解除通知一定要送达公司,您保留送达的证据。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如果公司不签收,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ems,您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您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系公司拒签。

温馨提示

个别地区仍支持“脱密期”的规定,如果您正好处于该地区,且公司与您约定了超过30天以上的脱密期,需注意风险。

一、应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情形

(一)协商一致解除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可分为三种情形。即:提前通知解除、可以解除、可立即解除。

1、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样本见附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可以解除(无须提前通知)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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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可立即解除(无须通知)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企业。

(三)企业单方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可分为三种情形。即:可以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经济性裁员。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1、可以解除(无须提前通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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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提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书面通知格式见附件)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 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裁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和实施步骤,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企业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照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禁止解除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劳动合同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以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做的工作

1、企业提前30日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劳动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企业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3、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还员工的有关证件,支付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解除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6、企业对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

六、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纠正。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现在不少单位只知道要求职者为他们卖命,一旦求职者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他们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求职者踢开,因此用人单位在起草合同时,为逃避承担的责任,要求职工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与国家法定的偿付标相关很远。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8、最后求职者还应该了解一下其他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今后用以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对待。xx认为,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四、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超过)

三个月到________年

一个月

________年到________年

两个月

________年以上

六个月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六、劳动者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时,应当认真阅读,知晓内容后再签字。否则,容易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第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防止日后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

3.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自己定额内及定额外的劳动均可获得法定报酬。4.了解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防止日后在劳动报酬、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等方面,陷入举证不利。

5.了解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对已有或潜在人身危险及风险有足够把握。

二、看清劳动纪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何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做出具体规定和细化,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因此,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多多少少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的签收较为程序化,只履行程序,不知晓内容之后,莫名其妙即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大学生张某称,自己是在网上找到的工作,“5月26日去公司面试的,面试合格后,有5天培训期,然后就开始试用期。”赵某6月1日正式入职,入职前,她与所在公司―――长春市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员工试用期合同》,合同标注第一个月基础工资1750元。

“我提出底薪2500元,他们同意了,然后试用期按照70%发工资,就是1750元。”赵某表示,入职后公司负责人告诉她,工资是根据绩效算成绩的,“就是每个月会给我布置一些任务,后面标注每个任务哪天完成,如果完成好,计1分,没完成就是零分。”

“第一个月给了我30个任务,工作量特别大,通过率很低,后来还经常临时添加工作。”赵某说,6月29日,负责人找到她,表示她工作干得不好,双方协商后,赵某选择了辞职。“30号我正常是休息的,其实就算干满了一个月。”然而,让赵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到了7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她只拿到了160.25元,这让她很气愤。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近日,记者从本市多家中基层人民法院了解到: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上升幅度最大的民事案件之一。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一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因为没有与被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对自己不利,而在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之后,处于被动地位。记者在对审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兴区人民法院蔡继征法官的采访中,蔡法官根据自己多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提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六大注意事项。

蔡法官说,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遇事不明勤咨询。

劳动合同的签订,涉及诸多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劳动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会有许多不明之处,这时候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士虚心求教显得十分必要。

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什么可能出现的漏洞,如何辨别劳动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目前寻找工作压力偏大,有些企业为降低用人成本而有意侵害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以避免合法权益受侵害。

一、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

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二、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

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三、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

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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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细读合同条款,莫签条款不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

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五、重要条款纸上约定,莫签模糊不清合同。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工资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具体岗位、报酬、试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时说明并要求修订才可签订合同。

六、牢记基本权利,莫签侵犯权益合同。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标准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还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其他法定休假日应安排休假。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

安排加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掌握录用条件,莫签拖欠克扣合同。

用人单位随意设定“录用标准”,就可能出现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随意降低、克扣工资或延长试用期限。

所以,签订合同前,还要详细了解录用条件,最好书面确认录用条件。

八、拒绝违法行为,莫签卖身合同。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打工者要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费用、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证件及“一切行动听从单位安排”等违法行为严词拒绝。

因为,一旦签订,就如同卖身一样会失去行动自由,可能会出现加班加点、强迫劳动,甚至任意侮辱、体罚等严重侵害权益行为。

九、平等协商签订,莫签生死不管合同。

平等协商签订合同。

签订前,也可向有关部门或公共职介机构咨询,确认合法性、公平性。

要及时提出取消“工伤概不负责”等逃避责任的不平等条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

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

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

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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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xx)。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一年一签的惯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长期合同,应届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签约期限。

违约金以及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并非毕业生违背了用人单位的意愿就要交“违约金”或者“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类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类是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另一类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济赔偿金主要是企业给劳动者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包括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造成劳动者不再续订)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经济赔偿金。

试用有时限有工资。

虽然在试用期难免如履薄冰,毕业生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

2、书面合同为准。现在有些不规范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近将福利待遇、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口头形式约定。这是对劳动者极度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说,有权要求与工作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的话,一旦有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3、注意无效合同。签订合同不合法、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意思表明不真实等都会使签订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有规定吗?

一般对于初入职场或是跳槽的人来说,双方还处于考察期,签订的大多都是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如果双方都比较满意的话则可以选择续签。至于续签的年限没有固定的限制,可以是一年一签、可以是两年一签。

如果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在《劳动合同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前两次除外)。这里的无固定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合同期满想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三十天,只的是合同未到期,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而对于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来说,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期满终止合同即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有的会在合同中约定续签时间和合同期满离职的要求。如果有要求的,则要根据合同中签订的要求履行内容。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会对离职前申请的时间卡的太紧,要求员工提前申请,只是为了能够在合同期满或是你离职前夕能招到人来解题你的岗位。如果离职时间不是特别着急的话,可以和用人单位商量一下,他们还是能够理解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怎么办?

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7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双方感觉良好,继续合作的话,那么就必须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期满没能得到续签或是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工作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的话,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以上的,则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享受《劳动法》保护。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劳动关系存在所带来的混乱。

1)合同文本全部用黑色水笔填写,合同签字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合同封面甲方栏信息由各部门抽调的专人负责填写,乙方栏信息由续签员工本人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通讯地址等必填项。

3)本次续签合同的所有文书必须本人签字确认,代签、冒签视为无效,将按公司制度处罚。

4)合同文本中除封面和个人签字栏外的其他内容由人力办填写。

5)合同文本每人一式两份。

6)《续签通知书》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各部门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备人力办存档。

7)合同续签的各项工作全部在10月23日(周五)前结束。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证件号码。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对上面条款还有什么具体问题还可以再问本市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将达到95%以上,到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小企业自主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的良性局面。这是市总工会、市人保局及市企业联合会近日联合制订的《关于〈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的三年目标。

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小企业签劳动合同一直是劳动合同制度推进过程中的一大难点,据统计,当前本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8。2%,而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8%企业中,小企业占了相当一部分,职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根据人保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联合下发的《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精神,近日,市总工会、市人保局和市企联联合制订实施方案,并发文到相关部门。

据了解,在规范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过程中,本市将进一步加强用工登记、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管理与调控能力,促使小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于规范。

另据了解,根据市人保局、市总工会及市企联的要求,各级三方组织将结合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等活动,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和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积极深入小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比例较大的小企业,主动联系小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小区,引导小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完善内部劳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今后用以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对待。网认为,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四、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如下:

试用期(不超过)。

三个月到一年。

一年到三年。

三年以上。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六、劳动者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何认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作出具体规定,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总裁学习网认为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时,应当认真阅读,知晓内容后再签字。否则,容易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扣押劳动者的证件;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总裁学习网建议大家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大意签下了陷阱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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