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模板5篇)

时间:2023-09-26 00:40:05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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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篇一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乡风文明,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镇村文明程度,为打造新时代杨侨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和坚强思想保证。

围绕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目标要求,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培育新型农民,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域环境整治热情,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具体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具体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生态建设星、环境卫生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

(一)实行基础星制。基础星为三颗星,即: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只有先荣获这三颗星后,才能评选其它星。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因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3.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4.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勤俭持家,艰苦朴素;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年平均水平;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6.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依法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7.生态建设星: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环境卫生星: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鬼神,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各办事处(社区)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发生家庭暴力行为,不赡养老人的;

3.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镇党委统一部署,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各办事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以自然家庭户数的10%为基准。基本程序为:

1.成立组织、动员发动(5月7日——5月13日)。各办事处(社区)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同时,利用支委会、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大会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农户自评(5月14日——5月20日)。村民以农户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办事处(社区)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5月21日——6月3日)。成立村民评议小组,由村民评议小组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出本村民小组“星级文明户”并将名单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

4.星级审定(6月x日——6月17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办事处(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办事处(社区)正式确认并报镇党委审批,审定后的“星级文明户”分别在各办事处(社区)进行张榜公布。

5.授牌表彰(6月22日前)。星级审定为6星以上(含6星)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举行授星挂牌。

6.资料存档(6月26日前)。办事处(社区)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星级文明户”申报表、会议记录等活动和其他原始留痕材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理汇总后报县文明办备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是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办事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

(二)充分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办事处(社区)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要根据“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标准,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主着力点,设计开展相应主题创建活动,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真正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日常农村工作相融合、相统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乡风文明。

社区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篇二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社区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篇三

全镇农村居民户

1.守法诚信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诚实待人,恪守信用,无哄骗欺诈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2.洁净优美星:讲究卫生,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整治,家庭内外环境整洁,不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因地制宜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3.文明新风星:移风易俗,倡树新风,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反对高价彩礼;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和谐友爱星: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家庭美满,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注重身心健康。

5.爱心义务星:主动履行应尽义务;自觉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乐善好施,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扶贫济困,见义勇为。

“星级文明户”创建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镇上统一部署,村级(自然村)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认星、村级定星、表彰授牌、监督管理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评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标定位,自我认星,填写申报表,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级“定星”。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经党支部研究确定星级,并张榜公示,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四星级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5%,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5%以内)。

4.表彰授牌。村党支部要根据评议结果,举行五星级文明户表彰授牌仪式。事迹突出的,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文明家庭评选。

5.监督管理。“星级文明户”评选命名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化管理。凡命名后出现问题,经村党支部复查确认,摘去相应星级。拟新增星级的农户,经自己申请、村党支部评议确认,可增加相应星级。

1.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石莲花开”品牌创建、乡村文化振兴擂台赛考核和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凡创评活动开展不力的,不能评为文明村和文明和谐星党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发动,扎实开展,务求实效。要严格按照步骤有序开展创建评选工作,于7月2日全面完成。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在创评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村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广泛宣传发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关心、户户参与,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按照创评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社区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篇四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社区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篇五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请各村(社区)在9月15日前将《星级文明户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星级文明户参与情况汇总表》(附件3)、《星级文明户评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街道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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