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喜欢(通用17篇)

时间:2023-11-27 15:25:36 作者:BW笔侠

优秀作文是对文字的驾驭和戏剧性的体现,它通过言辞和段落的安排来打动读者的心灵。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范文的亮点和特点,希望能够启发大家在写作中发挥自己的创意和才华。

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我在图书馆借了本高尔基的《童年》,在家津津有味地看着,我被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所深深地折服,我沉醉在其中无法自拔。“女儿,吃饭了。”楼下妈妈扯着嗓子大喊。“我应声喝道:“知道了,待会儿就来。”说完又继续看起了《童年》,我脸上的神色被《童年》任意摆布了,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已经被书深深的吸引住了,以至于连吃饭这种头等大事也给忘了,老妈再次催促道:“再不下来今晚饭就别吃了哦!”人是铁,饭是钢啊,一顿不吃饿得慌,我赶紧跑下楼,手里拿着本《童年》,我吃一口就看一点,老爸很无奈的'说道:“你要是把这种精神发扬到学习上就好了,现在快点吃饭!”被老爸的毒舌一顿后,我加紧了吃饭的速度,不过这顿饭仍是我最长吃饭时间的保持者。走上楼,读着读着,我突然想起了林海音,我终于能体会到她对书那种如狼似渴的感觉了。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头凶猛的狼,而《童年》就是那只柔弱的小绵羊,我想撕尽、咬尽书中的精华。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身体在向我宣战。我终于支持不住,沉沉的睡去,梦里仍是那书中似曾相识的场景。

作文我喜欢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的书名很长吧?不只是题目,内容也是十分多。这本书记载了从盘古开天地到玄武门之变,到虎门销烟及新中国成立的完整内容,只是目录就整整十四页,可想而知,这本书有多么厚了。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让我印象深深的片段不多,都是历史上的著名故事。玄武门之变、安史之乱都是发生在唐朝的兵变事件。虎门硝烟、鸦战片战争等皆在清后期发生,这能说明那时清政府十分无能,才导致清朝灭亡。

这本书带给我的知识很多,比如盘古开天地的另一个传说,比如萧何月下追韩信的故事,又比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典故,还有一代枭雄曹操的事迹。

我喜欢这本书,原因很多,最主要的还是能够了解中华的悠久历史。读完后,任谁都会感叹一声:中华真是伟大!

中华文华化历史悠久,有记载以来的历史就有几千年,在华夏土地上演出了一幕幕激动人心的故事,出现了一个个叱咤风云的人物,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而《中华上下五千年》中都有记载。所以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不仅可以了解更多的知识,陶冶情操,对成年人也是大有裨益。

历史不可能重复,但它却是一面镜子。在这本书所收集的故事中,读者也不难找到一些有借鉴作用的东西,虽然过去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但至今仍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总而言之,这本对于少年、成年人都有益,适合多读。

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我有一本书,是我在九岁生日时叔叔送给我的,现在我已经十岁了。

其实那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日记本。之所以叫它书呢,是因为里面有我写的许多小时候的记忆。现在都快记满了。看看小时候的事,达真有点傻。

每天晚上,我都要把书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看一遍,前面的我差不多快会背了。晚上我还要抱着它睡觉,生怕把它丢了。我也常常在书上画画,上面画的是每天发生的最有趣的事情。

有一次,我的书包被树枝挂了个洞,晚上,我给妈妈说了,说妈妈帮我缝了缝。但是在睡觉的时候我准备拿书看,却发现书不见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洗漱完后顾不上吃饭,拎起书包就往外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就垂头丧气的回学校去了。到了学校,我的后桌王晗就赶紧把书拿出来,还给我,还说是捡到的,昨晚看到我回家了,没追到我就说今天还给我。我终于又拿到了我的宝贝书,开心不已。

你们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吗?一起来分享吧!

我喜欢这本书4年级作文优选

书,是信息、知识、内容最丰富的精神食粮,是人的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人的一生中总不会少了书的影子,在看过的许多书里,必然有一本书是你最喜欢的。

接下来我要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喵喵物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小脏猫水晶被丫丫一家收养后,蜕变成华丽的类波斯猫,并且结识了喵生唯一的真爱——中华田园猫绒绒。从互不相识到相亲相爱,水晶和绒绒的甜蜜故事接连上演。

更令人欣喜的是家族添丁,五只性格各异的小猫——棉花糖、奶油、奶昔、奶酪、蛋白让这个家热闹异常。

这本书从猫的角度来写了猫咪眼中的生活与世界,从猫的自我角度讲述了喵生。

这本书带我更进一步地了解猫,也成了我心中、记忆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猫眼看世界。

我喜欢这本书4年级作文优选

我看过许多书,《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断魂枪》等等,在这些读过的书中,我还是最喜欢吴承恩的神魔小说《西游记》。

《西游记》是古代神魔小说的代表作,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这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四人取经路上都有不同的精神。

唐僧,他是“坚”,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遇上多么强大的妖怪,都在坚持去西天取经,从未退缩过。

孙悟空他是“勇”,即使他遇到百鸟之王的儿子,鹏也丝毫不退缩,正如书上所说的,管他三七二十一,举起金箍棒就打。

猪八戒呢,是“忠”,说八戒忠,大家可能会笑,但是八戒自从被降服之后,他就认真地保护师傅,尽管偶尔会有私心,但从不曾对唐僧有意见,师父的形象在他心目中是无可替代的。

沙僧是“诚”,取经路上从不说谎,有什么不对的情况就如实汇报。

他们师徒四人团结在以师父唐僧为领导的周围,精诚协作、排除万难,最终取得真经实现了高远的理想,这四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西游记》这本书既展示给我一个庞大而完整的神话世界,又带我经历了一段荒诞而魔幻的环球旅程,还带给了我胸怀理想当全力以赴的勇气,更告诉我在群体生活时团结协作极其重要的道理,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作文

夜空,月光,轻寒如水,明净如纱。

“妈妈,星星是不是晚上就会出来的吗?怎么不见星星了呢?……”孩子牵着妈妈的手,闪亮的眸子真挚的望着妈妈。妈妈微笑着,俯下身,把嘴轻轻凑到孩子耳边:“走,妈妈带你去找星星去!”

多么真切的情感啊!童心真纯!

夜风送来了远处的笛声,悠扬,婉转,心儿随着曲韵飘到了记忆中的夜晚,记不清有多少星儿了,只记得是灿烂的天幕,记不清大柳树底下的故事了,只记得讲故事的爷爷很慈祥,胡子里总有讲不完的故事,梦里依稀闪动着泪花,耳边仍回响着那苍老的声音。斑斓多姿的童年已经悄然逝去,那打着蝴蝶结的红头绳,也不知去哪了。光阴似箭,人事已非。心中忽地划过一片记忆的落叶,飘动着,如梦的昨天,依稀可见。

生活的重压,世俗的.荒诞,冷漠的面孔,勾勒了一个与梦想完全不同的世界。孩子们依然嘻笑着。而我们不知何时已将真挚、活泼给丢弃了。儿时的伙伴都已渐渐长大,当我们用审视的目光看世界时,却悄然发现其实很多大人都戴着面具去演生活。几分彷徨,几分狡黠,几分刻薄,但无法掩饰自卑,在这张人皮面具上显得淋漓尽致。

因为年轻,有人还叫我们娃儿,尽管我们有点嫩,但我们并不娇。因为年轻,我们会有自己的性格,尽管没有了童真,可是我们不会画上世故的脸谱,因为年轻,我们不断受挫,但我们都知道,谁都是一边受伤,一边学着坚强。光阴似箭如梭,匆忙之间,我们发现青春是本好书,它的内容是青春的奋斗和奋斗的青春,磕磕绊绊,让人百看不厌。

青春是我们的本钱,追求是青春的个性,因为年轻,让我们珍惜青春这本书去!

作文我喜欢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

五千年的历史积淀了源远流长的华夏文明,从远古的炎黄部落到今天的大国,从灿烂的青铜时代到经济、文化发达的唐宋,再到近代的兴衰荣辱,一场场惊天动地的历史变革,一项项震惊世界的发明。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神农氏尝百草。它主要讲:

远古的时候,人们不知道什么是粮食,什么是花草,他们每天食肉饮血,生活十分艰苦,有人因为误食了有毒的花草而死去,有人得了病,因为不懂如何医治,只能听天由命。

有一个部落的首领名叫神农氏,他看到百姓的疾苦,便下定决心尝遍天下所有花草。白天,他在山上采摘各种花草,晚上便在火堆的旁边的旁边把采摘的花草分好,哪些能充饥,哪些能治病……他都分得清清楚楚。

神农氏历经了千辛万苦,翻了许多座山,走了七七四十九天,最后尝出了麦、稻、米、高粱、豆子可以充饥。他把种子带回去,教人们如何种植,这才有了后来的五谷。他还尝出了三百六十五种草药,写成了一本《神农本草经》,为天下的百姓治病。

我喜欢这篇文章的理由是:神农氏有一颗仁爱之心,为了解除百姓的疾苦,他不辞辛劳,亲自尝遍了天下所有百草,发现了五谷和草药,让人们健康生活,他那伟大的牺牲精神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既然先辈为我们打下了基础,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的我们衣食无忧,但我们要记住先辈的不易。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从远古到现在,在五千年的历史中,发生过一场场悲壮的战争,产生了一项项伟大的发明。

这是一本好书,我们在成长的路上不断吸收阳光、雨露。希望你们翻开这本书,穿越历史的时空,去寻找智慧之花、思想之花、成功之花!加油!

我喜欢这本书的作文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它叫《兔子坡》。

《兔子坡》的内容主要是:新居民要搬来了,小动物们既兴奋又不安,兴奋的是新居民有可能是一个种菜的人,不安的是新居民有可能带有猎狗、猎枪和毒药等等。

为此,小乔其的爸爸妈妈特意去请了非常聪明的阿那达斯到兔子坡,新居民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小动物吃,新居民还立了一块保护小动物的牌子。

本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运动健将—小乔其。他聪明可爱、机灵又帅气,称得上是一流的美男子。他还善解人意、孝敬父母!我也要像小乔作文吧其一样对爸爸妈妈尽一点孝心!

读了这一本书,我知道这本书是罗伯特·罗素写的,在他笔下的小动物们个个生龙活虎、栩栩如生,罗素先生不愧是文学大师,他把小动物们盼望新居民到来的心情写得很认真、生动和有趣。

主人公小乔其是一个乐观、淘气、善良、勇敢,还为山地上的居民带来快乐的小兔子,我为什么会说它勇敢呢?因为它跳过了死亡溪,死亡溪有五米多宽。兔爸爸是一个善良、喜欢怀旧的绅士。阿那达斯叔叔是一个德高望重又有点倚老卖老的兔子。

大家是不是感觉这本书很有趣,那你也看一看吧!

作文我喜欢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是《中华五千年》。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有:

隋文帝励精图治、司马迁写《史记》、秦始皇一统中国、

大泽乡起义、越王勾践、商鞅变法、周武王讨纣、玄武门、女皇帝武则天、昭君出塞等等一些有趣的故事了。

每个故事都描写着一个个英雄人物,他们各个都是那样爱国。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昭君出塞;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王昭君。

匈奴打不过汉朝,便打起了内战,一个单于呼韩邪败了下来,便投降汉朝。

呼韩邪想和汉朝结亲,一名叫王昭君的宫女愿意嫁给呼韩邪。

到了成婚哪天,汉朝还给了匈奴很多东西。王昭君来到匈奴以后,改善了匈奴许多落后的方面,使匈奴人口增多了,牛羊处处可见,变繁荣了。

60年了,双方一直这样友好,在也没打仗。这里面有王昭君很大的功劳。

王昭君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汉族和匈奴族人民不在发生战争,自己远离亲人,远嫁北方。她永远活在人民心中。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希望大家都来看看,了解一下中国的历史。

我喜欢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作文

有一个来自童话世界的小女孩,她可爱、风趣、顽皮,能想出许多有意思的点子。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不过,他却希望自己的雀斑越长越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就是《长袜子皮皮》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我喜欢他!

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小镇旁边第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爸爸没和他在一起,是黑人国国王,而妈妈佷早就死了,听说成为了天使。因此皮皮的生活完全是自理的,她会做许多好吃的,会大扫除,还会做衣服,非常独立。他还有两个动物朋友——一只猴子和一匹马。但在小镇这里,他结识了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友谊也是坚不可摧的。最后,她们还去了黑人国旅游呢?打败了偷珍珠的两个坏蛋基姆和伯克。

在《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向往的东西,比如说:小镇的老橡树,树干上有一个大洞,皮皮她们经常钻进去玩耍,可以从树缝看见外面的东西;还有皮皮的野游,吃许多美味的食物,观赏美景,和公牛打架,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皮皮是个奇特的女孩,力大无穷;最刺激的还是皮皮们学鲁滨孙去无名小岛冒险,虽然我不可能跟他们一样,但是我依然可以学习他们在小岛上勇敢、机智、顽强与乐观向上的精神。

好了,讲了这么多关于皮皮的故事,也该说说自己了。皮皮的童年发生了怎么多的神奇事件,我们也有自己的童年啊!皮皮的百宝箱装满了新奇的玩意,我们也有对童年的回忆啊!

还记得又一次,我去外婆家玩,外婆家种了许多向日葵,我看着向日葵,不停地指着说:“妈妈,妈妈,为什么这个树不长树叶,会有那个••••••那个圆圆大盘子呀!”妈妈“噗”地一声笑了,说:“这叫向日葵。”我想:这一定是长鸡蛋的树,我也要种。便让外婆拿了一株给我,回到家,我用土小心翼翼地把向日葵种了起来,并对妈妈说:“妈妈,明天我煮早餐给你吃。”到了第二天,我欢天喜地的跑去看向日葵,上面什么也没有,“哇”的一声哭了,吓的妈妈急忙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迈跟妈妈讲了一遍,妈妈刮了刮我的鼻子,又笑了。虽然我的童年跟皮皮一样美好,但是,跟皮皮相比,我却十分惭愧。因为我已经读六年级了,生活上十分不独立,妈妈经常为我操心,自己的事情做不好,生活上更是一团糟。

如今我已经长大了,下定决心要向皮皮学习他的独立,今后不再让妈妈烦恼、操心,而是让妈妈多笑笑。谢谢你——《长袜子皮皮》,让我懂得了这么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阅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创造文字到今天,当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人们都在阅读。客机上的创新让阅读变得更容易,但是今天,各种各样的信息已经席卷而来,让人们眼花缭乱。人们也是如此阅读”,但它不是真正的“阅读”开始吧。

说到阅读,人们必须想到书。是的,书是最好的阅读工具。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鲜红的夕阳余辉轻轻地落在院子里。这时,一把藤椅被移到葡萄架下阅读。也许这是现代人最想要的阅读方法。当然,许多人没有院子、葡萄藤或这么多闲暇时间,但他们也可以享受阅读。为什么?因为阅读不在乎环境,只在乎心情。心一平静下来,这些书自然变得更易读了。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没有耐心在夏天的晚上享受阅读,通用手机已经成为书籍的替代品。中国人每天都生活在微博和帖子这样的虚拟世界里。手机上零碎的阅读时间比吃饭还要长。零散阅读的成本比纸质书低得多,受到人们的欢迎。零散的阅读不仅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也导致了知识来源的随意性和不可靠性。零散的阅读不能使读者走进严肃的文本,使人们习惯于口语,并使网络语言的形成更加猖獗。它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规范和标准,侵蚀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

在以色列,平均纸质阅读量是64,日本是40,韩国是11,而中国只有4.35。这反映了现代中国人对纸质阅读理解不深,只知道盲目阅读。省钱。当你面前有一个屏幕时,你可以快速阅读一本书,但你不会再去品味它。当你手里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不可能很快读完,但是你可以随便翻一页,然后提醒你这本书,仔细阅读,甚至在白天、太阳、月亮和月亮的时候阅读。阅读打破了所有的书籍。看完一本书,你得到的是一种文化美和阅读美!

朋友们,让我们拿起书本,感受阅读的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今天我要介绍:世界未解之谜。我也忘记是哪个时代老妈给我的书了,总之有一定历史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在有时候会看的毛骨悚然,也会看得津津有味。原因尽在其中。我在每天写完作业的时候就来翻翻这本书。书的第一篇是宇宙奥秘——奇妙的天外世界。第二篇是异域魔境——带你穿越神秘地带。第三篇是生物猎奇——千奇百怪的动植物。第四篇是奇闻怪事——无法解答的人类谜团。第五篇是难解数理化——探究科学的秘密。第六篇是历史追踪——没有谜底的悬案。及最后一篇神秘宝藏——惊心动魄的寻宝故事。我就不再多说了一起来看看吧。

在第一章里面主要讲的是关于宇宙的知识及奥秘。比如ufo、神秘消失的月球磁场等等等等。一些知识。第二章讲了比较离奇的事件,像百慕大三角区、亚特兰蒂斯这些时件。第三章有许多关于动物的的谜像恐龙是怎么灭绝的、毒蛇朝圣之谜和具有传奇色彩的人蛙大战。既有趣又好玩的故事。第四章主打怪事、怪动物。世界上有狼人吗、小人国存在吗的一些故事。第五章有关于科学的怪问题,像筷子真的能超光速吗、热水比冷水结冰快吗。第六章是历史故事,像林肯遇刺之谜、真假公主之谜的一些故事。最后一篇是和宝藏有关这篇全是宝藏,如神秘的橡树岛宝藏等等等等。

我的书就是这么多故事想看就去买吧,还是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市买书,有一本,书一下就吸引了我,《百科全书》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20元,好便宜啊!妈妈我要买这本书!”“行,多少钱?”“20。”“给你钱。”妈妈痛快的答应了。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区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吹牛。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_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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