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工作方案(实用21篇)

时间:2023-12-21 19:45:42 作者:曼珠

工作方案是为了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或完成特定任务而制定的一套详细步骤和方法。这份工作方案范例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可以给你提供更全面的参考。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学校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分管副院长直接负责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四个工作组:

(1)考核小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的题目制作、流程确定,组织面试和笔试,汇总面试和笔试成绩。

(2)招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3)后勤小组:负责医疗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4)监察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让每一个幼儿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1、双语综合主题活动。

以双语教学为主题,注重英语在一日活动中各环节的贯穿,充分体现了双语活动的游戏化,自然化,生活化的特点。使幼儿在游戏中愉悦,兴趣中开发,在双语同步的主题活动中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全面和谐的发展。

2、个性化特长培养。

3、启蒙式经典诵读。

通过日常有节奏有韵律的诵读《弟子规》《三字经》《百家姓》等经典著作,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国学经典,领悟传统文化,启蒙人生智慧,积累人文素质,提高人格素养。

4、全天候爱心呵护。

保教结合,爱是一切教育的基础,优秀的幼儿教师,细腻的保育教师,专业的厨师全天候陪在您孩子的身边,用爱心为您的孩子营造一个活动科学化,生活舒心化,教育游戏化,营养标准化,多样化的生活环境!

培养健康、独立、自信、活泼、积极向上、有创造力的'好儿童!

培养儿童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与人相处、合作、互助的良好品德。

培养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扩展幼儿知识,启发幼儿智力。

亲子班:两岁以下。

托班:2——3岁。

小班:3——4岁。

中班:4——5岁。

大班:5——6岁。

(一)报名时间:

07月30日开始报名,办理幼儿报名及交费手续。

(二)所需证件:

1、需携带户口册等有效证件。

2、幼儿接种证。

(三)需交费用:

(四)报名地点:xxxxxxxxxxxxxxxxx。

(五)联系电话。

0317——xxxxxxx。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学峰;

成员:韦春江、张战胜、黄亚其、殷和、秦泰。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报警服务:110。

急救中心:120。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人才的新途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制定单独招生章程。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决落实“招考分离”,严格考试招生程序,严肃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

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名录取组、命题阅卷组、保密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纪律监督组五个工作组。

(一)报名录取组。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宣传组织、咨询和录取;考生报名、确认及准考证发放;负责联络、接待省教育厅、省招办巡视人员及高中、中职学校送考人员;负责录取结果的上报、考生试卷封存、新生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二)命题阅卷组。

负责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考试相关的考务工作;负责试卷命题人员、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的选拔和培训;负责组织笔试命题、试卷印制和移交等;负责考场的布置,负责制定阅卷流程、规则及笔试成绩的录入;负责免考项目的审核。

(三)保密保卫组。

负责考试试卷的看护、运送;考区治安保卫;阅卷区域警戒巡视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负责考试、阅卷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纪律监督组。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工作,确保落实“阳光招生”。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

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2017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43个、招生计划3000人。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1.资格审查:审阅考生报名信息,确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1月1日前通过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

考试时间:2019年1月8日。

考试地点:包头考区、集宁考区、赤峰考区、通辽考区。

(具体考区考场,学院将在考试前公布在学院官网上)。

考试科目:普文、普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综合卷;对口中职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各科类综合卷。

考试范围:普通高中基础知识、职业高中基础知识+技能。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不享受其他政策加分。

(1)笔试(满分200):考生根据自己所报专业答题。

(2)面试(满分100):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7日。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7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今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在教育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领导和监督下进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务、招办、纪检和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

报名网址()点击报名。

3、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缴费、看考场时间:3月10日。

4、确认地点: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5、报名费:120元。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审核内容:报名考生信息。

3、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已报名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

1、考核时间:3月11日。

2、考核地点: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3、考核科目:

(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

(2)综合技能测试:计算机基础、素描(二选一)。

1、录取原则:考生成绩达到我院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拟录取公布时间:3月16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被我院拟录取考生须在公布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我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放弃录取。

3、录取时间:3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负责报名费的收取和有关解释工作,命题和评卷等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部费用由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承担。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将于2月26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严格执行。

招生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要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招生工作各项规定。招生部门要做到“四公开、两监督”,即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参与此项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包括监考老师、评卷老师、计算机统分人员等)都要执行回避制度和有关纪律、规定,都要坚持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回避徇私舞弊。如发现舞弊者,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招生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有关精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搭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确保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通知》(甘教发[2018]1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概况。

【学校代码】10838。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1539号邮编:73006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简介】。

学校位于兰州市西固区,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有57个校内实训基地、150个实验实训室,在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知名企业建有154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校资产净值超过7亿元,各类实训实验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设有石油化学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印刷出版工程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及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和石油化工技术等6个研究所(室)、15个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35名,其中教授68名,副教授230名,博士、硕士360名,“双师型”教师322名,兼职教师208名。4名教师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称号,教师获得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甘肃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敦煌文艺奖二等奖、铁人文学奖等多项奖励。

建校60余年,为祖国石化行业和甘肃省地方建设培养了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10万余名各类建设人才,涌现了一大批专业成才、精神成人的工匠人才。正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副书记曾坚等业内行家所言:“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石油与化工行业社会影响力最大、专业最全、学生人数最多、就业最好的学校,是石油化工职业教育名副其实的‘工匠摇篮’和‘黄埔军校’”。

学校坚持“遵循规律,追求特色,产教结合,突出技能”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可招生专业和专业方向为84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4个、甘肃省示范专业5个、甘肃省特色专业8个。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名,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学员6000余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7%。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星级示范学校’”“2009年中国十大最具特色高职院校”“2010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贡献50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首届甘肃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执行。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者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和企业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及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协调接待小组、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财务工作小组、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单独测试招生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方案,加强单独测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执行教育部关于单独测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单独测试招生全面工作,审批录取名单。

2.招生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实施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方案,策划单独测试招生宣传、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组织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咨询接待、成绩汇总、录取、通知书邮寄等具体工作。

3.考务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文化测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考场的编排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测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测试评分和统分等工作。

4.纪检监察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监察督控,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受理各类投诉。

5.宣传报道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测试招生整体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6.协调接待小组。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报考费用收缴工作,确定考生缴费信息等。

7.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招生录取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提供相关设施。

8.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测试招生综合素质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工作及应急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考点设置。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校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测试继续在兰州(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庆阳(陇东学院)、张掖(河西学院)、天水(天水师范学院)四地设置考点:

1.兰州考点(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地区考生及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全省考生。

2.庆阳考点(陇东学院):庆阳、平凉地区考生。

3.张掖考点(河西学院):武威、张掖、酒泉、金昌、嘉峪关地区考生。

4.天水考点(天水师范学院):天水、陇南地区考生。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凡报名参加单独测试的考生,须是已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校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3)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会考成绩等级均达“c”或“c”以上。

(4)“中职生”需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5)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达到下列条件:

c.听力正常,口齿清楚;。

d.无“x”形腿、“o”形腿;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疤痕,无腋臭;。

e.视力: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

f.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正常。

注:嗜烟者慎报。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校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专业42个。(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2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实行“学校自主测试,综合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招得进、下得去、留得住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更好地为湖南的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刘启华史明清。

副组长:刘晓魁付爱斌谢仲桂。

成员:杨仁彪李倩兰刘国庆刘羽平罗欣刘鹤翔。

胡诗云谢勇邓建平刘红梅邓灶福刘晓峰王少华。

白长城杨培刚何代进谭黎明刘林段益群刘爱民。

唐年青单武雄。

2、现场工作总指挥:刘晓魁、付爱斌。

主要负责协调、督促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

3、综合知识测试组。

组长:李倩兰。

成员:黄建科各二级学院院长。

负责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包括笔试命题、试卷保密及组考工作,撰写笔试组考方案、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笔试阅卷、分数统计和按类别进行排名。

4、宣传录取组。

组长:杨仁彪。

成员:易波李燕红。

负责接待来校、来电、来函咨询的考生及家长,反馈咨询信息,统计汇总单招报名情况,负责笔试考场分配和发放准考证,电话联系入围考生进行预录取确认,公布预录取结果,上报学院单招预录取情况并到省考试院进行单招录取备案,组织打印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5、财务收费组。

组长:刘羽平。

成员:赵海波周春华。

负责按标准收取单招报名费及办理预录取手续确认工作等。

6、综合素质测试组。

组长:刘国庆。

成员:李程勇杨漾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负责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包括撰写面试组考方案、面试命题、心理测试,负责面试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和面试结果提供,负责单招现场的引导和设立志愿者咨询服务点。

7、信息技术组。

组长:刘鹤翔。

成员:黄益鸿陶甲寅。

负责单招现场工作场地网络维护、设备正常运转及安全管理,保证网络畅通和技术支持。

8、安全保卫组。

组长:谢勇。

成员:胡嵘陈小勤。

负责对考场进行封闭管理,维持单招现场安全及交通秩序等。

9、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诗云。

成员:徐柏嘉。

负责单招现场工作场地水电的正常供应、环境卫生清洁和全院卫生保洁工作等。

10、监察督导组。

组长:罗欣。

成员:徐睿。

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对单招考试及录取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招生对象。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发改委2018年度核定标准执行。

2.招生计划:1500人。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4月9日。

2、网上报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考生也可以直接进我院学院网站(http:///)或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点击2018年单独招生浮动图标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每个考生可填报我院两个专业志愿。

4、已经完成网上报名且填报了我院志愿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于4月15日到学院财务处阳光服务大厅缴纳考试报名费80元后,凭缴费单到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再了解熟悉考场。

六、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两部分。其中,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在面试前必须先经过专业老师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我院综合知识测试(笔试)。

1、考试科目:采取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模式。

(1)综合知识测试(笔试):采用一套试题(考试前在两套试卷中任抽一套,综合知识测试不区分考生类别),测试时间2小时,总分20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专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文体特长及职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应由面试监考人员写明具体原因。

4、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的结果评价,通过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按普高、职高不同类别进行高低排序,依照考生笔试、面试综合考量划定录取线,录满为止。

2、我院种子生产与经营、休闲农业、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动物药学、水产养殖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食品加工技术、农村经营管理和空中乘务等10个专业按考生志愿单独划线录取,其他专业按类别统一划线排序录取。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4、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按上级规定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和考生号登录查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公布时间内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8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学。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全体师生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考试期间安全,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王利民。

二、职责: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特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全员参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认真分析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特点,促进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受导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真诚关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整体性原则。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发挥团队的力量开展指导工作。

1.组织建设。本校在区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并具体落实德育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全校建立德育导师工作团。

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年级组长。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2.摸底调查。

(1)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学校教职员工。

(2)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后,班主任要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形成包括学生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弱势、学习风格、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初步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特别要关注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

3.选配使用。

(1)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2)确定:我校将遵循自主、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个人的特长、个性、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导师,明确工作职责,并颁发聘书。

(3)使用:德育导师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原则上1位导师可指导3—5名学生,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

1.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1)关心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帮助并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特长发展,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成长。

2.德育导师工作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凡被聘任为德育导师的教职员工均由学校颁发聘书,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2)学生档案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或每一月的表现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3)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4)谈心交流制度。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较深入的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台帐,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5)小组活动制度。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组间活动: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6)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7)考核奖励制度。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导师工作的日常工作运作记载、结对学生的反馈和发展表现、查看学生成长档案袋材料和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等对受聘的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条件,学校也将对优秀德育导师给予表彰奖励。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__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__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__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六、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七、特长生培养。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依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教基〔〕191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学试行集体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教基〔〕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为重点,切实做好2017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加快实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少年儿童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公开公正原则。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办学行为原则。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均衡。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提倡小班化。

(四)促进教育公平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学区设置及划分。

根据《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2017年继续在许昌市主城区部分初中实行集体化办学、学区化管理,设置四大学区,即:许昌市一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十二中教育集团学区。除此之外,魏都区、建安区老城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管辖初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实际住址划定。许昌市直初中、魏都区部分初中(以下简称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情况见附件2.

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魏都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办法:

(一)报名。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确定每位学生所在的片区(登录网址:)。报名工作由魏都区教体局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

(二)审核与录取。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许昌市区初中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各教育集团学区由市中招办根据各片区有效报名人数及教育集团招生计划(见附件1)统一划定,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划片投档,各教育集团按照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调剂,由市中招办依据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调剂,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审核学生信息时,依据以下标准:

1.网上报名类型为“正常”的,进行网上审核、认定并录取。

2.网上报名类型为“务工子女”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安排。

3.网上报名类型为“借读”“租住”、“挂靠”以及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出为虚假信息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各初中不得拒收由市中招办认定调配的学生。

4.网上报名审核为“不合格”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有学位学校入学。

5.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参加分配。对有特殊情况的可分派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就读。

2.7月17日―7月18日,各集团和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3.7月19日,新生报到。

4.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学前的军训。

(四)自主招生。为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允许各初中教育集团拥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招生名额控制在本集团招生计划的5%以内。各集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民办初中招生。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负责审批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自主录取新生。招生时根据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招生,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新生入学籍时,各民办初中按照隶属关系将新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上报审批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提交学籍管理部门导入学籍系统。

(六)学籍注册。市中招办根据各初中学校审核、认定情况,确认录取结果,注册学生电子学籍,并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未经市中招办网上录取、初中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得在借读学校参加中招报名、考试和评估,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区教育部门和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集团要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落实政策,规范操作。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市教育局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对各种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2.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徐江荣。

副组长:郭化山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单招考试报名窗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xx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的总体成绩情况决定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录取人数不超出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参加考试人数的75%。

(二)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

4.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专业名称考生类别学制收费标准招生人数。

临床医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5000元/学年80。

康复治疗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护理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80。

助产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

元/学年70。

药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医学检验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影像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放射治疗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美容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生物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10。

药品生产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10。

合计500。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2月18日。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精神,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我县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县户籍回宜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学校同意后上报县教科体局审核存档,延缓入学期满后督促办理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学区范围,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

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一)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县教科体局为每一所初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四证”审核制度。须向县教科体局提供“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教科体局在审核“四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须按照县教科体局派位意见,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县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县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我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县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见附件3):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和流出区县教育部门流出登记表(开出流出登记表需审核户籍、居住、务工证明)。

(四)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科体局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根据我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1.核定招生计划。5月20日前,县科体局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编制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

2.划分、公布学区。5月25前,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修订各公办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做到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6月3日,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

3.资格审查登记。6月22日至6月24日,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登记。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到注册。20xx年秋季开学报到时间,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主任具体负责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要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县教科体局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照就近原则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乱收费及提前招生等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6月3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6月3日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加强学区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招生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宣传。县教科体设立咨询电话,明确负责人员,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回应关切。

(三)依法保障入学权利。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六册五表一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要准确掌握在户籍地外入学学生情况。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市区以外借读的学生,必须持由户籍所在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外地借读流出证明。

(四)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处罚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招生工作方案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招生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以“感恩、关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知行相统一、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学生懂得自己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学校、家长的付出,社会的关爱,学会对别人为自己的付出要感恩,懂得回报他人。把感恩之情化为强烈的责任感,并付之于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培养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忠于祖国、道德高尚的有用之才。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种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开展感恩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需要。

1、提高感恩素养。明确什么是感恩?为什么要感恩?如何感恩?

2、促进校园和谐,融合师生关系,促进校园平安。

3、促进家庭和睦,完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4、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具体要求:学生从最基本做起,懂得知恩图报和施恩不图报的道理,既有报恩心,更有感恩行。在家庭尽孝心,在学校献关心,在社会献爱心。即至少做到:在家庭,孝敬父母,孝敬前辈,孝敬老人,讲文明礼貌;在学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社会,遵守公德,遵纪守法,尊老敬贤,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爱护自然。

感恩父母——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学会孝敬父母长辈;。

感恩师长——感谢老师的教诲,尊师重教;。

感恩社会——感悟社会的馈赠和祖国的关爱,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报效祖国的思想;。

感恩自然——感谢大自然的赐予,热爱自然,增强环保意识;。

感恩他人——感谢同学、朋友(包括学校等集体组织)爱心相助,促进互助互爱。

1、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有序进行。

各年级各班班主任根据本方案,在班级中具体落实。各班把感恩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报德育处。

2、宣传发动:主要通过班会、学校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该项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印一封告家长书、播放有关感恩电影等,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学院招生工作报告

在这秋风荐爽,丰收吉祥的九月,我们迎来了新的学年。今天,我们欢聚在莆田南山广化寺,隆重举行福建佛学院xx级新生开学典礼。在此,我谨代表福建佛学院(男众部)教务处全体法师、老师向今秋入学的新同学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在百忙中光临大会的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市宗教局各位领导、来自全省各地的诸山长老、以及一直关心与支持佛学院教育发展的大德法师、护法居士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福建佛学院创办于1983年,是一所集教育、弘法、修学为一体的僧才培育中心。福建佛学院的办学宗旨,是“有系统地培养和造就爱国爱教、修学并重、具有较高佛教学识、道心坚固、具足正信、能适应现代社会,立志于从事佛教事业、住持佛法的青年僧才”。在学诚院长的领导下,学院倾心打造“学院丛林化,丛林学院化;修学一体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僧伽教育模式及修学体系,为铸就“志、道、德、才、学”兼备的青年僧才,秉持着“悲智愿行”的院训,继承佛教优良传统,发扬人间佛教的精神。学院在创建和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解行并重的基本信念,特别注重道风、学风的建设、以“不忍圣教衰,不忍众生苦”的精神,为佛教在福建乃至全国树立了一座时代的丰碑。福建佛学院从83年创办至今已毕业、结业十一届学僧共1708人(其中男众部823人)。今天,福建佛学院xx级新生的开学,标志著福建佛学院沿著健康有序、务实求真的良性发展之路坦然直进!值得欣喜的是,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及所有教职法师的辛勤努力下,从今年开始,学院由原来的三年大专学制试行提升为四年本科学制,这将使学院的教学规划及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

下面,我就福建佛学院男众部xx级的师资情况和教学计划,及本届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向大会作简要的报告:

本届男众部共有法师22位,在家老师7位,在本院任教达5年以上的法师、老师有13位,其中任教时间最长的已达25年,师资数量及稳定率为历届之最。

由于学制的调整,本届班级设置分为研究生三年、本科四年、预科两年。

根椐教务处制定的教学计划,本届三个层次的佛学课程共开设了唯识学、俱舍学、中印佛教史、净土宗、天台宗、道次第论、戒律、禅宗、中观等相关经论,及基础经典选读等佛学课程共46门;社会学科方面,分别开设了历史、哲学、政治、法律、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英语、计算机、书法等社会学科共14门。

本届招生工作,于xx年1月份开始启动,在福建省佛教协会的领导下,由福建佛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面向全国各寺院及佛教团体招生。经过四个多月的筹备计划,共有来自于全国各地22个省、市、自治区的150多名学员报名,经招生办初步审核后,于5月中旬开始组织新生进行学习培训,经过一个多月的考察后,准予参加招生统一考试的人数为135人,考试科目有:佛学基础、语文、历史、地理、政治、英语、二时课诵等课程。考试后,根据其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表现,遵循本院“志、道、德、才、学”的评定标准,经过筛选,实际录取学生总数为108人,分为三个班,其中:研究生班30人、本科班40人、预科班38人。

学僧的文化程度:大学、大专(含佛学大专)程度有26人,约占录取总人数的24%。中专、高中程度40人,占38%。初中以上程度者42人,占38%。学员最大年龄36岁,最小年龄17岁,平均年龄24岁。

本次招生工作准备充分,对新生的审核考察认真详细,录取时按照“志、道、德、才、学”作为综合评定的依据,严格把关,杜绝了信仰观念淡薄、道心不坚、品行不严、动机不纯等方面的学员。使真正有志于佛教事业的僧青年,能在陶贤铸圣的大冶烘炉中得到锻炼,为开创中国佛教的新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人的一生有很多的选择。昨天,我们选择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的出家生活,我们无怨无悔;今天,福建佛学院,更将是我们的明智之选择!经过不懈的精进与努力,大家终于成为福建佛学院的一员。从今天起,我们将开始一段新的学习生活,不论是三年或是四年,对于我们的人生来说都是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在无尽的生死长河中更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但这对我们现有的人生而言却将是极其宝贵而重要的,它将可能决定我们的人生取向,将决定我们的生命价值是否能够得到最大的体现。因此,我们将以塑造新世纪青年僧人的现代形象为目标,牢固树立爱国爱教、与时俱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思想观念,以人人为师友,以事事为教材,以处处为课堂,以时时为考试,把困难当作提升自我的机会,将磨难化为砺练僧格之精品。从日积月累中增长福慧资粮,在寒暑迭迁中勤奋学习,加强实践,完善人格,健全僧德,努力练就无私无畏的胆识,培养理性严谨的思维、宽广博大的胸怀及勇于承担的精神,实现生命内在的超越与升华!

做为佛学院的一员,我们来自五湖四海,有著不同的人生经历,但相同的志愿把我们凝聚在一起,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切磋琢磨、共同提高,充分发扬佛教六和敬的团队精神是我们应有的认识。面对时代快速发展的需求,以长远的眼光审视中国乃至世界佛教的现状,我们任重而道远。

同学们!我们为追求人生解脱的理想,与实践菩萨大行的愿力来到福建佛学院,明天的福建佛学院、明天的佛教,将因我们的努力而变得更加辉煌灿烂。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二十一世纪佛教美好的未来!

最后,谨祝院长、各位领导、诸位法师、老师、工作顺利、身心康泰、六时吉祥!

祝各位同学:法喜充满、学业精进、早成佛道!

招生工作方案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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