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 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精选13篇)

时间:2023-10-14 05:37:44 作者:梦幻泡 最新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 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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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一

广大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20xx—20xx年,我省因扫墓祭祀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近75起,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云南,生态文明的云南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倡议人:

时间: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二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管好星星火,护林靠大家”这几个显然易见的大字经常出现在我们眼前。时刻提醒着我们保护森林,管好火种。

有了森林,我们呼吸到了新鲜空气。有了森林,为小动物们创造了一个可爱又温暖的家。还可以调节气温、防风固沙、蓄水防洪……作用还大着呢!

可想而知,森林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

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是森林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引起水涝、干旱、山洪、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他自然灾害发生。

如今,为了保护森林,人们又有了新的规定:

一、在山上扫墓时禁止烧香烧纸。

二、禁止在山上生火、吸烟、燃放鞭炮。

三、教育老人、小孩不随意用火等许多新的规定……一旦森林没了,就会造成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的自然灾害。大家都动员起来,积极参与到保护森林的行列中吧!

倡议人:

时间: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三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倡议人:

时间: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四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里,人们都会以各种文明方式祭扫灵墓、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但是,还有人仍然延续传统习俗,上坟烧纸、燃香烛。这种祭扫方式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预防清明节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体公职人员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严防山火,保护森林。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8901531)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社会各界人士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不在山里、林边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三、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贵安的行动中来。

建设生态新区,需要大家的精心呵护。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贵安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五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倡议人:

时间: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六

广大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每年这时候,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气温急剧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祭祀用火、农事生产用火、旅游用火三峰叠加,防灭火任务艰巨。我们要自觉遵守全面禁止野外用火、祭祀用火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及易燃品进入林区、林缘地、坟区、墓地;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农事农耕活动不私自烧秸秆、烧荒草、烧田坎。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要积极倡导安全文明绿色殡葬、祭祀,转变传统祭祀观念,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倡议人:

时间: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七

火灾猛于虎——冬季来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激增,历来是一年中火灾事故多发的季节;预防和减少火灾,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全区人民要携起手来,共同打造冬季防火安全网,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同时,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构建和谐社会,共享美好生活,《倡议书》积极倡导全区人民做好以下八点: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61号令,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严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和单位,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

三、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在全县城乡构建严密的.消防防控网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力推进社区和农村防火工作,确保社区和农村火灾形势稳定。

四、大力开展消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人人会报火警、人人会使用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五、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以“四进”为着力点,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结合冬防工作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防火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六、建立冬防奖惩机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考核。

七、爱护消防设施。不损坏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水源充足,确保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

倡议人:

xx年xx月xx日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八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

时间: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九

全县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冬季天气干燥,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全县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林农的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县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清除林间杂物,如地表杂草和玉米秸秆、枯枝落叶、凋落树皮等,这样既可以可以预防火灾发生,还能够把在枯枝落叶上越冬的美国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虫害的发生机率。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因未消除隐患林地、造成毁林的林户,将延期或不予办理采伐证。

严禁任何个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在有林地周围进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开展冬季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专项行动,对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严肃处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希望林农抓紧时间,及时清理火灾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防火观念,群策群防,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共同营造全县上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倡议人:

xx年xx月xx日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十

尊敬的全区广大居民: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全区居民过一个祥和文明的端午节。在此,呼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区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安全过节。请居民到指定的地点游玩踏青,要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出门必须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带火种入山、不随地烧烤,不要随意折枝、践踏草坪。踏青时请自带垃圾袋,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不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刻画涂抹。

二、强化森林防火意识。端午节小长假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三、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弘扬传统文化,通过包粽子、佩香囊、挂葫芦等传统形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利用节日孝老敬老,开展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等活动,将节日活动和提升文化修养相结合。

呼中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响应文明过端午的倡议,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遵守防火防疫各项规定,为我区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做出积极的贡献。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十一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2022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保护我区青山绿水、开展清明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祭扫新风尚,确保度过平安、健康、节俭清明节,我们倡议如下:

一、注重疫情防控,过“健康清明”。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全区上下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大力倡导在祭扫中戴口罩、少聚集;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扫健康码、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要劝阻中高风险区或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华祭扫,主动为其提供代扫服务,确保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倡导绿色祭祀,过“节俭清明”。继续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和改变烧纸焚香、点烛点烟、燃放鞭炮等不良祭祀方式和陈规陋习,大力倡导“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及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重温家训等生态文明的新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做到绿色祭扫、节俭祭祀,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以推动全区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三、倡导网络祭祀,过“开明清明”。新时代新风尚,新观念新形式。大力倡导利用微博、微信、“时空信箱”等网络平台,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祭祀方式,传播故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追忆故人生前的感人故事,表达对故人的思念、感恩和敬仰,教育后人,继承其坚强意志、传承其优良美德、广大其光荣业绩、完成其未竟事业,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多做奉献。

四、倡导安全祭祀,过“平安清明”。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多发期,星星一点火,可毁万亩林。大力倡导在林区祭祀不烧纸焚香、不点烛点烟、不燃放鞭炮,禁止任何火源进入林区,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实行错峰祭扫,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祭扫人员要做好个人人身安全防护,做到安全文明祭祀,守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

全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党员、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绿色文明祭祀和疫情防控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争做守护秦岭生态安全卫士,为推进全区殡葬改革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做出贡献!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十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我们共同的'财富,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当前,森林草原防火进入高风险期,森林草原火险隐患较多,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我们特此发出如下倡议: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请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

森林防火期内,大家进入林区要提高森林防灭火意识,自觉接受防灭火检查,严禁一切在林区吸烟野炊、烧香祭祀等用火行为,让火源远离森林草原,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

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经专业扑火培训的人员请不要参与直接灭火。坚持从我做起,提倡以清扫墓地墓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等雅致方式寄托衰思、缅怀先辈,把文明祭扫活动与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结合起来,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自觉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守护者请大家积极配合森林防灭火安排部署,齐心协力、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控工作。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共同携手,争做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防火于“未燃”,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筑绿色生态家园。

清明预防森林火灾倡议书篇十三

全区广大居民: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全区居民过一个祥和文明的端午节。在此,呼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区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安全过节。请居民到指定的地点游玩踏青,要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出门必须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带火种入山、不随地烧烤,不要随意折枝、践踏草坪。踏青时请自带垃圾袋,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不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刻画涂抹。

二、强化森林防火意识。端午节小长假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三、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弘扬传统文化,通过包粽子、佩香囊、挂葫芦等传统形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利用节日孝老敬老,开展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等活动,将节日活动和提升文化修养相结合。

呼中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响应文明过端午的'倡议,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遵守防火防疫各项规定,为我区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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