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政府单位合同篇一
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xxx政府采购法》和《xxx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五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与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双方的共同责任
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单位合同篇二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政府单位合同篇三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政府单位合同篇四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政府单位合同篇五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_____》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_____》有关条款执行。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政府单位合同篇六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 条款执行:
a、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 元。
b、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四)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三)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期间的工资。
(六)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本合同不得涂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政府单位合同篇七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政府单位合同篇八
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工人类。
(三)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乙方应服从甲方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注: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依据法律规定安排乙方进行加班。 (注: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其加班费。支付加班费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安排休息、休假,依据法律规定给以乙方相应的假期待遇。
(注: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注: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
(四)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支付上个月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4)劳动者死亡的,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
(二)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交接的情况下为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结算工资。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另行约定服务期;
如未另行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为培训完结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届满日止,乙方应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的;
2)乙方聚众停工、怠工、闹事,时间长达半天,经劝阻无效的;
3)乙方擅自离职3天的或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6 天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6、乙方在合同期间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送劳动教养等的;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注: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应付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须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2、双方约定,甲方就规章制度及各项通知,只要在单位的公告栏内张贴公告,视为乙方已收到。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声明:乙方签约时已知悉本公司《规章制度》,并承诺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单位合同篇九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