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专业23篇)

时间:2024-02-21 22:17:01 作者:琉璃

范文范本是提高写作水平的有效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拓展表达能力。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精选的范文范本,欢迎大家一起来欣赏。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演讲稿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思维导图

《旅游政策与法规》是旅游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也是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从而具有理解、判断与实际解决旅游法律问题的能力,依法做好旅游管理与服务工作。

本课程教学内容较为复杂且抽象,包括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旅游饭店管理法规制度等。

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来说,这些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较为枯燥、难懂,如果在教学中单纯以理论为中心来强调法律知识点,容易造成“教师满堂灌、学生满堂输”的现象,难以收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因此为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必要对本课程的教学进行探讨,下面分而述之。

1课程设置。

1.1在课程设置时间上。

大多数高职院校将《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开设。

之所以在时间上做此安排,主要考虑到有利于学生参加考证。

因为导游资格考试时间是在每年11月,在考证之前系统讲述过本课程,无疑有利于提高考证通过率。

相反,如果课程安排在第三学期开设,那么距离考证仅有两个月时间,课程教学安排就会很紧张。

如果课程再往后开设,对学生来说,意味着在校期间将失去一次考证机会。

这一点大部分院校在课程设置上都会考虑到。

1.2在课程设置先后顺序上。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心得体会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聆听了专家王海英主讲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专家针对学前教育政策和学前教育政策对教师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结合祥实的案例进一步的分析,听后受益匪浅。

通过培训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教师不但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教学技巧,更要具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状态。

教师不仅向幼儿传授丰富的科学知识,重要的是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美国心理学家巨匠廉、詹姆斯有一段对学习的经典注释:“种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行为;种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种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种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由此可见,教师的师表作用是对幼儿的最好的教育。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幼儿都有巨大的影响。

因此在幼教工作岗位上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心得体会

带着激动、愉悦、迷茫的心情我步入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大门。激动,是因为进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实现了当年的梦想——成为一名经济与管理学院项目的学生;愉悦,是因为可以在这样久负盛名的管理学院学习,是一种莫大的荣幸;迷茫;是因为对于前途的未知,以及对叫色的转换,存在一些不适应。但是经过了学校组织的学前教育课程,我深信我当初的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学校组织的学前教育,首先培养了我们新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是我们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将与自己共度两年半的同学。在团队协作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不同同学身上的各自优点,反思自身的缺点。这对自己来说是一个自醒的过程,只有发现差距,才能改变自己。同时我从中还学到了,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相互鼓励、相互帮助。当我越来越融入这个集体之后,我开始越来越爱我们这个集体。

学前教育的第二阶段,是对学生自身能力、习惯的培训。从这样的培训中,我通过老师的教导,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同时勾起了我深深的反思。在过去,我们可以说是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比较的优秀的一帮人,随着职位、薪金、声望的增长,我们有时会迷失自己,被虚荣、浮夸、世俗的东西所蒙住双眼,内心的贪欲和自富无限扩大。但是进过这样的培训,我再次找回真正的自我,发现自己的不足,抛去那些世俗的价值观,从新找回了自己、发现自身的不足。这些不足对于我们来说,将会对未来的事业形成瓶颈效应,有时可能是致命的。这样的教育,给我们起到了警示作用。

展过程,以及他对我们学院,做出的贡献。能在这样的闻名的经管学院里学习、能接受这样优秀的教授的指导,那种感觉只能用无比骄傲来形容了。

学前教育只有短短六天的课程,但是他给我了很大的帮助以及启迪。使我心理上很好的从一名在社会上工作数年的人员转化成一名学生。放弃社会上的很多不良习性,重建价值观,放空心理上的焦躁情绪,静下心来苦修学问,修炼良好品行。我已做好了准备去迎接未来两年半学习上的挑战。

同时我还想说一些在学前教育过程中,使我感受最为深刻的一点。那就是从我们mba的学生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极强的执行力、以及极高的智商。他们真的是社会上一圈优秀的人,任何一家企业、事业、政府单位有了这样的人,都应该感到自豪。因为和他们工作、生活在一起,那是一种享受、一种快乐、一种激情。我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如果我过去领导的团队,每个人都能具有这样的优点,那我所控制的市场份额每年可能都会有成被的增长。从他们的身上我可以看得出,一位领导所应该具有的素质。能和他们一起共事,对我而言,也是一种无比的荣幸。我想试问有哪一家企业不会对这样一圈人心动呢?我同时也为能是其中的一员而感到高兴和自豪。

最后我要对未来畅想一下。的两年半的时间,会是忙碌的、激情的、富有挑战的;我会在学校给我们创造的环境中、优秀的同学中蜕变——成为一名具有国际视野的制造与运营领域高端人才、管理与技术复合型人才、具有极强领导力的人才。在此期间我会秉承上海交通大学所有师生所倡导的理念“修一等品行,求一等学问,创一等事业,成一等人才”提高自己。以一名优秀毕业生的身份重返社会。将在校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社会主义建设之中,将在校所培养出来的优秀品质传播到社会之中,发扬我校优良传统,为上海交通大学在国内、国际上的形象在加一笔光辉。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演讲稿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思维导图

1.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神圣使命和处理我国民族关系的最高准则是(b)。

a.坚持民族平等。

b.维护祖国统一。

c.坚持民族团结互助。

d.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2.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a)。

a.发展生产力。

b.消灭剥削。

c.共同富裕。

d.民主法制建设。

3.下列地区中,未列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是(a)。

a.山西。

b.陕西。

c.云南。

d.重庆。

4.我国民族政策中,民族团结、民族繁荣的政治前提和基础是(d)。

a.反对民族分裂主义。

b.民族互助。

c.祖国统一。

d.民族平等。

5.(c)是每个旅游从业人员的首要条件。

a.讲究职业道德。

b.敬业,精业。

c.爱祖国、爱人民。

d.关爱旅游者。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最核心的一项原则是(c)。

a.公平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d.自愿原则。

7.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的`受益人是(a)。

a.旅行社。

b.旅游者。

c.旅游主管机构。

d.旅行社或旅游者。

8.国内旅游业务,仅限于(d)。

a.入境旅游业务。

b.出境旅游业务。

c.国际旅游业务。

d.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9.《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c)。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0.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旅游,发给团体旅游签证的团队人数须在(b)。

a.5人以上。

b.9人以上。

c.12人以上。

d.16人以上。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心得体会

我有幸参加了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认真聆听韩博士的讲座,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

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高中学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演讲稿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思维导图

2、考试考的是考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考生最重要的是加强基础知识的训练,基础知识加强了,才能以不变应万变,应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考题。而基础的训练是做大量的练习考题来提高的,就象高考的尖子生都是题海战术训练出来的一样,你也要做大量的相关配套的练习题。所以你不光要听课,看教材,你还必须做大量的有针对性的练习题。

因为导游考试一本通上的练习题是根据书本的章节按顺序编制的,考题的内容都是本书上的基础知识。训练的目的就是要加强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按上面要求系统做完分章节的练习题,你会觉得自己几乎可以把这本书背下来了,从而学习的兴趣和信心大增,能力大为提高。

4、接下来你就可以做一些历年的真题和模拟题,仔细的做,思索着做,进一步加深和提高对书本教材中基础知识的阅读,理解和背诵能力。做完了所有的练习题、模拟题以后,相当于你把旅游职业道德与法规教材又反复的看了几编,这样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就在你的脑海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基础知识体系。

最后要强调的是,或许你有更好的复习方法,也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复习,但任何一种考试都没有什么捷径,只有认真准备,有计划的反复练习才能取得好的成绩。预祝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

为您提供更多的免费阅读资料: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心得体会

最近认真学习了《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让我感受颇深。此条例共六章五十七条,让我印象较为深刻的是第一章中的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强调教师们在组织幼儿一日活动时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把游戏的权利还给孩子,注重活动的生活性、趣味性和多样性。

幼儿的天性就是爱玩,幼儿通过游戏能够非常简单的认识和了解世界和大自然的变化。同时从游戏中学到的知识也会比平时学到的知识更多的,在游戏中可以很好的激发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幼儿在游戏中不受他人的约束,在游戏中是自由的、快乐的,无拘无束的,可以很容易的说出自己的想法,实现自己心中的愿望。

我们班有一个小故事让我感动至深。争对小班孩子的特点,在下午的游戏活动中安排了《抢椅子》。这个游戏很简单,不用孩子们去硬记游戏规则,很容易的就可以再玩的过程中明白怎么玩。

通常孩子们会在老师的带领下去进行游戏活动,而这个游戏活动不用老师的介入,孩子们自己玩就可以玩的很好。我先是在大家面前请五个孩子与我配合示范游戏的玩法,播放音乐,我和五名孩子就围着桌子转圈跑或者走,(桌子的旁边有三张椅子)在音乐结束的时候,快速坐到椅子上面,没有抢到椅子的小朋友,就只好被淘汰了。前后的内容很简单,示范一遍孩子们就懂了。

孩子们听到老师的下令解散去游戏。大家很快就开始进入了游戏。我看到有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在音乐停止的时候,小女孩先做到了椅子上面,但是这名小男孩又快速的也坐到同一把椅子上面,谁也不让谁。在游戏时常会有等不及音乐停止就坐到椅子上面的现象发生,还有情况是,音乐停止了,还有的椅子没有人坐。

在游戏结束的时候,我找到那两个同时坐到一把椅子上面的幼儿聊天,“为什么要枪同一把椅子,而且谁也不让谁呢?”“我不想被淘汰,我想继续玩这个游戏,我喜欢这个游戏”另外一个幼儿的回答也是如此。

他们们的回答让我很震撼,是啊,爱玩是幼儿的天性,他们在游戏中是最投入的,他们谁也不想被淘汰,他们都想一直在这个游戏中玩下去。他们在各种游戏中慢慢明白游戏的规则,不同的游戏都会有不同的规则。

在学前教育特别是幼儿园教育的各项活动安排中,教师既要创造条件保证幼儿有充足的时间、场地来开展自由的、自选的创造性游戏,同时也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有规则游戏。把游戏既作为学前教育的内容又作为学前教育的形式或手段,这符合学前幼儿学习和发展的特点和需要,也是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重要途径。我们要把游戏还给孩子,让孩子真正成为游戏的主人,孩子们一定会在游戏中愉悦身心,体验生活,积累经验,得到真正的快乐!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培训心得体会

有幸参加了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认真聆听韩博士的讲座,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

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高中学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心得体会

孩子到了小班的年龄了,似乎不如以前听话了,想干什么,就非坚持,若是阻拦他,他就发脾气,着实让人费心,不过,家长若能正确处理,孩子发脾气的可能性就会相应减少,对孩子的将来也有一定益处。

小班的孩子想自己干事情,是其独立意识增强的表现,家长应该表示支持,"事属可行,就让他行"。孩子想干什么,只要没有害处,就可以让他自己来,家长及时加以指导。他想开电脑你应该告诉他如何使用,并带他开一开,试一试(注意:电源开关要放在孩子放不到的地方,大人不在时最好切断电源),虽然他做的不如你好,还可能出点小乱子,但是孩子通过动手不仅增长了知识,而且由于得到了满足,也不至于发脾气了。

小班孩子分辨对错的能力还很差,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做出不合情理的事情,家长要加以制止,但不要总是强硬地阻拦(强硬地这不准那不许往往使孩子产生对抗心理),可以讲清简单的道理或采取转移注意力的办法,找些他平时喜欢的玩具(或其他物品)、讲个有趣的故事来将其注意力吸引过来。如果这样还不奏效,你不妨将其抱到别处,在保障其安全的情况下,下下狠心暂时离开他让他独自发泄,待平静下来,再晓之以理;不能做的事情,不论怎样,家长也不应答应。这样他就会逐渐地放弃自己的无理要求,变得听话了。

总之,小班的孩子,要寻找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教育手段,达到既满足了孩子需要,又教育了孩子的目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心得体会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我对学前教育有一份难舍的情怀。幼儿教师,是一个奉献爱心和拥有责任的名字;幼儿教师,是一个活力四射和永远年轻的名字;幼儿教师,更是一个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名字。

在刚来幼儿园的日子里,我没有任何经验,通过学习,我逐渐做到了眼勤,腿勤,手勤,还拥有了爱心,细心,耐心,童心。

记得有一次,我给小朋友洗手,发现有个小朋友的手指甲长长了,而且里面还藏有黑乎乎的脏东西,我马上想到要给他剪,等给他剪好,洗洗干净,却发现所有小朋友都围着我,要给他们剪,我想:这正是教育他们讲卫生,爱清洁的好时机,我不仅给他们全剪了手指甲,还教会了他们正确的洗手法,并与他们约定,要做个清洁宝宝,以后老师会经常给他们剪的,他们个个高兴地点头,看着他们如此乖巧,所有的劳累都值了。

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性格,在我们班里,有个好动的小男孩,刚来幼儿园时,爬高爬低,跑来跑去,而且对其他小朋友,稍不注意,甩手就打。其他小朋友都不喜欢跟他玩,当我告诉他打人是不对的行为时,他说: “每次我做错了事,或者爸爸心情不好时,都会打我!”我知道,我需要和孩子爸爸沟通了。通过了解,我得知他的爸爸脾气有些暴躁,有时会因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打孩子。我委婉地告诉孩子爸爸,养育孩子的过程其实也是父母自我成长的过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在家庭中会模仿父母的行为。如果爸爸不注重细节,孩子也会受到爸爸的影响。从这以后,在家长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孩子的行为逐渐改善,经过几个月的细心引导、共同夸奖等家园共育模式,他终于有了转变,开始坐在课桌旁听我讲故事了,在集体活动时,也能和其他小朋友做游戏了。作为一名幼儿教师,看到孩子如此转变,我感到无比欣慰。

对幼儿的爱心不仅体现在言语上,更要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并在幼儿身上得到传承,例如:我们幼儿园老师都会趁孩子们午休的时间,帮助幼儿把他们脱下来的小鞋子拿到窗台上晾晒,一开始都是老师晒,现在都是后脱衣服、鞋子的小朋友帮先脱衣服的小朋友晒,他们互相帮助,并且起床的时候也是互相帮着拿,这不仅是教育的力量,更是爱的力量。

我很欣慰,感谢你们,我可爱的孩子们,是你们让我变得善良,勇敢,自信,快乐,感谢我所热爱的幼教事业,使我收获了与人沟通的勇气与能力。有人说:我们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有人说我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认为我们更像是他们游戏中的伙伴,生活上的慈母,行为习惯上的指明灯。虽然,一天的忙碌,我们累得疲惫不堪,有时嗓子都哑了,甚至穿不了漂亮的衣服、高跟鞋,化不了漂亮的彩妆,就连手指甲都不能留,更别像其她爱美的女孩一样佩带各种饰品了,但是,我们将自己的一颗诚心换得了家长的一份信任,我们无怨无悔。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共同努力,让他们从小学会用爱的眼睛看世界,做他们生命中的贵人。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演讲稿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思维导图

在我国,学前教育既不属于义务教育,也不属于学历教育,长期被边缘化。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诸多条件无法得到保障,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格局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我国目前有1.3亿6岁以下的学前儿童。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我国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657.81万人,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仅50.86%,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也没有完成《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到实现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的目标。

2、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截至20底全国共有幼儿园13.82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8.9万所。[1]公办幼儿园总体数量偏低,民办幼儿园两级分化严重,高端园所收费昂贵并且大多集中在城市,低端园所规模小,办园水平和保育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导致“农村差、城市贵,人民群众意见大”。

3、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划拨不合理。

在我国,学前教育经费完全来自地方财政,仅占总体教育经费的1.3%,[2]而且主要用于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和机关办的幼儿园,农村及城镇普通幼儿园长期享受不到政府的经费资助。

在十二五期间,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这一政策由国务院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是介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一总政策和各地方为贯彻“纲要”和“国十条”精神所制定的方面政策之间,属于公共政策系统当中的基本政策,是各地方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学前教育政策的根本依据。具有以下特点:

1、有效性。

“国十条”旨在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3]自颁布以来已初见成效。

首先,7月公布的《20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显示:2010年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976.67万人,比上年增加318.86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56.6%,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按照这一速度,可以轻松达到《规划纲要》中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其次,、2009年全国新增幼儿园分别为0.46万所和0.45万所[1],而2010年全国新增幼儿园1.22万所,增速提高了近3倍。

2、公益性。

明确政府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系统,强调“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3]2010年中央财政为学前教育安排经费30亿。国家已投入5亿启动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在中西部61个县建设乡村幼儿园。并且明确提出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政府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购买民办幼儿园对低收入人群的公共服务,来降低这些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实现学前教育的社会公共福利性。

3、公平性。

促进公平已经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在“国十条”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促进均衡发展,保障每一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例如: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3]等等。

第二、财政全覆盖。在“国十条”中,除了从总体上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还特别指出“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4、充分性。

“国十条”内容涵盖学前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对教育资源、教育投入、园所管理、教师培训、教师待遇、保教方法等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另外,通过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健全由教育部门主管、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卫生、民政等十余个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合力优势,为各项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

由此可以看出“国十条”中关于学前教育的各种政策措施是比较到位的。如果这些政策措施能够如期落地,应该能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新政策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防止出现盲目追求普及的数量指标,忽视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现象。

“有园入”保证教育起点公平;“入好园”则要求各类幼儿园教育质量达标,是实现“入园”的根本目的。[4]因此,要制定配套、完善的幼儿园办园质量标准,从设施硬件和师资软件两方面对教育质量予以保证。

2、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时,一定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政府应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中考虑和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的优先目标。[5]使得教育经费的投放,能够惠及每个家庭和幼儿,避免公共财政经费只向少数公办幼儿园倾斜的模式。要大力发展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6]切忌建豪华的、高标准的幼儿园,人为加大幼儿园园际差距,尤其是要着眼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

3、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的同时,扩大培训覆盖面。

以“国培计划”为例,其培训对象多为各地名优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有“干部培训”倾向。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政府应该调整培训对象,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作为主要培训对象,使之与农村学前教育推进项目配套。

各省也应在财政预算留出专项培训经费,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方案,在加强对将当地农村幼儿教师、中小学转岗教师和骨干教师进行系统培训的同时,兼顾民办幼儿园教师,使得教师素质能够整体得到提高,不仅做到“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

【参考文献】。

[4]范明丽,庞丽娟.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挑战与改革方向[j].学前教育研究,2013(6).

[5]刘焱.对我国学前教育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兼谈我国学前教育未来发展思路[j].教育发展研究,2009(8).

[6]切实贯彻落实“国十条”加快学前教育发展[j].幼儿教育(教育教学),2011(5).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演讲稿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思维导图

旅游政策与法规是旅游专业一门专业核心课程,特别是投诉旅行社纠纷的问题,涉及面广、复杂,往往涉及组团社、地接社、酒店、运输企业、景区、导游服务、餐饮服务等,涉及多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规章制度。

但职业学校的大部分学生文化基础薄弱,普遍觉得法律法规及政策枯燥乏味难以理解,提不起兴趣。

而且学生理解授课内容并不难,但面对具体问题时,难以应用学过的知识来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为此,央视《今日说法》的演绎手法令笔者思考,设想可否在教学中,将教材中按章节编排的若干大块法律法规知识和纠纷案例重新编排整合,根据纠纷案例适用的法律法规分别归成几大学习任务模块,通过情景教学方式,让学生以双方当事人、法官的角色视角来学法、析案、用法、判案,达到提高学生(扮演当事人双方)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兴趣?这完全是可行的。

它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也能激起扮演行政执法人员或法官的学生树立起用法律为纠纷双方解决的问题的责任感。

具体说来,从正在处理的纠纷案例入手展开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有以下七个课程环节:

一、教师提交案例模块。

笔者此次打破通常提交已有定论的案例给学生,将笔者正在代理的一个组团社a社的纠纷案子提交学生,学生们兴趣大增,简况如下:

组团社a社于8月31日收到某市旅游局[2012]第xxx号旅游投诉电话记录传真件,反映客人龚先生等3人提出的三条投诉事项:

第一,投诉组团社a社未亲自履约,私自“卖团”交由第三方(地接社b社)执行。

龚先生等3人认为a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及《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涉嫌合同欺诈,要求双倍退回旅游团费1200元。

第二,投诉地接社b社在线路游览安排时对其有歧视,未能将他们3人和其他客人一视同仁。

龚先生等3人认为b社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涉嫌歧视消费者,要求b社赔礼道歉,赔偿3人精神抚慰金各300元,a社负连带责任。

第三,投诉地接社b社安排的酒店早餐标准未达到合同的约定星级酒店标准,违反了与组团社a社所签旅游合同对餐饮的约定,要求a社或b社双倍赔偿餐费。

某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依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要求被投诉者组团社a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二、学生自主选择角色扮演,领受任务。

笔者告诉学生,组团社a社经过3天和消费者3人代表龚先生商谈无果,现将投诉案子书面委托笔者代理处理。

目前还剩余27天,笔者决定将全班学生分成3大组,各组学生经过认真阅读旅游局转来的龚先生等3人的投诉状,根据兴趣,各自选择代表旅行社a、投诉者、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3个角色,领受任务,分别提出自己诉求的法律根据(旅行社a、投诉者),或裁决的法律依据(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

三、教师先行指导、学生带任务自主学习。

学生法律基础薄弱,不知如何下手。

笔者先行指导,指出该投诉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请学生带任务先自主学习。

达到让学生在大脑里先有基本法律知识及概念。

而扮演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的这组学生还需学习《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四、当事人维权的法律依据。

该课程是一周4节课,但笔者每周只能用其中2节课来上,4周也是只有8节课的时间。

3组学生兴趣盎然,努力想在以上几部法律法规当中找到支持自己诉求的条款,分别摘录部分条款下来作为维权的依据。

初步达到笔者使用该教学模式的目的,即让绝大部分学生发自内心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学法律,在大脑里先有基本法律知识及概念。

笔者每周都和投诉者代表龚先生联系,将初步商谈的进展、矛盾焦点、双方使用法律依据的认识都实时如实在上课时告诉学生。

然后笔者先听3个模拟组的基本看法,以及对3个投诉事项进行法律适用的分析,逐条引导学生通过现象看本质,即民事纠纷无非违约类纠纷和侵权类纠纷。

在签署旅游合同的情况下,如产生纠纷两类,尊重及遵守合同的约定是双方维权的重要法律手段及依据。

基于此,学生的思路开始清晰起来,初步分析出客人龚先生等3人提出的三条投诉事项哪些属于违约,哪些属于侵权。

笔者趁热打铁,告诉学生,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对某事的民事纠纷的诉求,当事者只能在违约和侵权之间二选一,请同学们认真细看龚先生等3人提出的三条投诉事项中,是否存在同时提出违约和侵权的诉求,如有,请3方角色扮演的学生指出来,法律只能满足其投诉对方违约和侵权之一的诉求。

经过指导,扮演龚先生的学生觉得以侵权告组团社a社划算,而扮演组团社a社的学生觉得以合同部分违约对维护自己划算,而扮演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的这组学生也在思考如何选择适用法律来公正公平的处理,因为旅游行政机关可以有3个处理选项,分别是指导纠纷双方之间签署:a.和解协议;b.旅游行政机关调解纠纷双方签署调解协议;c.行政裁决。

这些知识点是学生很难一下子在一大堆法律条文中学到的,经过点拨,学生们豁然开朗,视野开阔起来,解决问题的思路也清晰了。

学生们经过用法律的博弈,慢慢有一种学以致用的自豪感和学习的成就感。

平时见面,喜欢问笔者:“事情进展如何,对方有何反应,我们的思路和适用法律条文对吗?”学生们积极的求知欲为上下一节课打下了好学求知的学习氛围。

五、析案及判案。

经过3周的实时跟踪事情动态的发展,角色扮演的学生们在笔者的指导下,以当事人的心态,学法、析案、用法,期望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扮演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的学生们,你们是以一种准法官的身份来断案,笔者提醒到:“法律则是人类自己造出来的条条框框,其释义与运用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正更需体现在程序方面”。

首先要让另外两组学生充分表达理由后,才能做初步的行政裁决。

为此,扮演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的学生们认为:客人以侵权投诉a社,是适用法律不当,而且事实并非客人单方面描述,经过对合同约定及旅游行程单的安排的审阅,认为是客人违约在先,导致a社无法满足其过分要求。

客人抓住地接社b社导游的不恰当言辞引发争吵,导致客人投诉,以解心中怨气。

初步认定,纠纷双方最好和解,旅行社a社毕竟是组团社,和客人签有合同,虽未违约也未有实质性侵权,但地接社b社的导游服务态度及言辞不当,使得客人感到未得到尊重,引发客人不满而投诉。

学生们决定:旅行社a社负连带责任,应首先向客人赔礼道歉,并要求b社做出对导游的处分(旅行社内部停止其带团一个月)并通过a社也向客人赔礼道歉。

最后事实结局:经过笔者和旅游质量监督所对客人大半个月的法理情的宣讲,客人也意识到自己的不妥,最终接受与旅行社a社签署和解协议。

一个月后,课堂模拟与现实结果基本一致,学生高兴不已,有一种能学以致用的自豪感。

六、对学生的评价标准。

一种教学模式使用的'效果,主要看学习者是否能理解、明白其中的基本原理,具备运用原理能处理基本简单的问题,也就是岗位技能。

文科类的法律服务岗位能力和理工科类以动手为主的岗位操作能力的评价模式是完全不同的。

因为评价旅游专业学生的法律服务岗位能力,主要看学生是否掌握涉及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是否能使用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常识来解决一些基本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程序,知晓相应的具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机关等即可。

旅游行业属于服务业,旅游专业属于文科类,如果学生能达到以上基本处理问题的能力,已经难能可贵,毕竟他们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

笔者认为,一种让学习者易于接受的教学模式并能让他(她)从学习中感到有趣的经历是教师终身努力的方向。

七、共同反思。

笔者引导学生对此次的角色扮演实景教学模式给大家带来哪些认识和值得的反思。

有学生提出,客人在此次投诉中,要求过分,小题大做,有过度维权的现象。

笔者很高兴学生能说出“过度维权”这个词。

笔者然后进一步问:为什么近年来,在旅游市场上,特别是每年的旅游“黄金周”,在全国一些热点旅游城市及热点旅游景区,当一些问题出现后,部分客人不理智的过度维权时有发生?“原因是复杂的,首先,维权过度源于维权成本过高。

当然,大多数学生也注意到:通常情况下,随着社会及媒体对法律的宣传,客人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提高了维权意识。

但伴随维权过度现象也屡屡出现,是整个社会值得思考的问题。

笔者通过将正在处理的纠纷案例运用在角色扮演的情景教学中,让学生实时参与到处理案子中来,有临场感和现实感,激起学生为解决真实的问题而自主学习法律的兴趣。

笔者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该案例给大家的启示,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即对一件事要有自己的看法,不盲从,不随大流,会辨别真伪,达到开拓学生视野,促使学生学会举一反三、透过现象看本质、思考案例给自己的认识及触动,这才是教师实施任何教学模式和手段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朱伟一.走过法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2]邝俊凌.消费者过度维权现象的法律思考[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11)。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体会

摘要:本文通过幼儿园对小学富余教师资源的充分利用、禁止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及禁止园内兴趣班收费三个方面,运用理性的思维,对国家先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解析与完善。

一、充分利用中小学的富余教师资源。

2010年11月21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让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是充实学前师资队伍的措施之一,在保证富余教师生计的同时,又增加了幼儿教师的数量,其转岗过程应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选择合适的中小学教师转岗,把好“三限”(限年龄、限学科、限比例)这一“转入关”。鉴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内在需要,转岗教师的年龄与学科特征应以年轻、艺术、人文为主,应优先让起始学历为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转入”并控制转岗教师的比例。

二是注重转岗培训的有效性,严把“培训关”。培训应以师德建设为首位,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做到“经培训”与“合格后”。经培训合格后,应继续给予再教育机会,并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为他们提供广阔的专业发展空间。

三是要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允许不适合的转岗教师做出二次选择,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促进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禁止幼儿园“小学化”现象。

为了禁止长期存在的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以下简称“小学化”),2011月28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小学化”的形成有以下原因:一是一些家长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学到东西,才能“不输在起跑线上”;二是有些幼师的工作态度存在问题,认为像小学生那样上课比组织做游戏省事、或者自身水平有限,除了教小学课程不知道还能安排什么活动;三是某些幼儿园不懂或违反幼儿教育规律,为满足家长让孩子“学到东西”的需求,而对幼儿进行过度教学,甚至直接提前使用小学教材。

克服“小学化”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小学化”的出现实际上是错误教育观念影响下的产物,要解决“小学化”必须首先转变教育观念,必须认识到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中的启蒙教育阶段,其任务是为幼儿未来的学习奠定基础,而不是成才教育。

二是开展家长教育活动,让家长充分了解幼儿教育的规律。“小学化”的产生,与一些家长的错误看法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幼儿园应重视对家长宣传幼儿教育理论,让他们通过教育讲座等各种渠道,学习正确的教育理论,了解幼儿教育阶段的主要任务与一些基本的幼儿教育方法。

三是走出“幼小衔接”的误区。禁止和纠正“小学化”,并不意味着不考虑“幼小衔接”问题,而是强调幼儿园应将“幼小衔接”的重点放在培养幼儿入读小学的适应性上,针对幼儿特点和实际需要,重点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独立生活的能力、健康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为幼儿适应小学教育打好心理和行为的基础,而非单纯地提前教会小学课程。

三、园内兴趣班禁止收费。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可以收费与禁止收费的范围,明确指出兴趣班等成为幼儿园规范发展中必须禁止收费的项目。

这一政策的发布得到了很多家长的支持,认为这样有利于规范幼儿园收费,也避免了那些不想上收费兴趣班的孩子被区别对待。也有一部分家长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不上兴趣班孩子会吃亏,与其到园外上,园内更让父母放心;对于双职工且无老人帮忙的家庭来说,兴趣班的设置使得接孩子放学不再是难题。

虽然园内兴趣班得到了一定规范,但园外依然存在着大量由社会机构举办的兴趣班。园外兴趣班的繁荣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其收费仍十分混乱,有待相关部门的管理。

参考文献:

[5]杨如.如果不收费了,还会有幼儿园的兴趣班吗?[db/ol].省。

教育政策与法规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与运用能力、科学素质和个人修养,自主学习了《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法规》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文素养》,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究实效,提高了专业知识水平和科学素质,使我了解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政策动态,掌握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涉及专业技术人员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条款。通过这次的自主学习,我提高了个人素质,增强了责任意识,确保我能够以端正的态度,过硬的能力,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使我感到收获颇丰。现就本次职称继续教育自主学习的知识进行概要回顾: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就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结构逐渐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专业技术人才截止2003年底已占到“五支队伍”人才总量的73%。

职务是指工作中所规定担任的事情。而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但职称不是职务,它是资格,与工资挂钩,与岗位挂钩,分专业、分等级。通过对本章节的学习,使我对职务、岗位与职称的关系得到了系统性的认识。

2011年,新中国自建立以来发布了第一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六大专项配套规划之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我了解了我国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划建设、岗位设置、考核和继续教育方面的规定,清晰的认识到我国在专业技术人员方面的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在此就不作赘述。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我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资格评审及聘任的规定进行了系统的认识,了解了各个环节的条件和要求,认识到了担任专业技术人员是非常严格和慎重的,并严格坚守各项法规政策,努力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荣誉感。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章通过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旅行、变更、接触和中指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讲述,使我对涉及自身权益方面的法律条文加以掌握,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特点,在大树情况下,都会产生一定的知识产权,所以需要法律来加以保护。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使我清晰地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懂得了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有六个方面,而根据这六个方面得保护箱浸透、互相配合,形成了社会综合治理的立体防线,以此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并且本章使我树立了知识产权意识,也正因为有了这种知识产权意识才能使我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本章主要是通过《合同法》的角度,来阐述怎样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并为我们讲解了与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的各种形式的合同。例如,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以及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使我对合同的多种形式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弥补了我对合同这一块的一些认知,使我加深了对各类合同的了解,明白了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类合同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合法的权益。这对我今后的工作生活有着非常巨大的帮助。

这次继续教育自主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与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的政策法规有了系统全面的了解,为我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年,教育政策法规工作将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依法治教,积极开展政策研究,进一步突出政策法规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教育改革与创新,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南通教育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加强以责任为导向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执法实效,坚决制止侵犯学生、教师、学校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市民受教育的合法权利。建立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以贯彻落实教师法为重点统一组织开展1-2次教育执法检查。

2.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以贯彻实施《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为抓手,针对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等重要环节,严把法律审核关,努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开展1-2件规范性文件试评估工作。

3.提高机关学法活动实效。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将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作为机关读书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方面,重点学习和宣传的《行政许可法》、《教师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4.完善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开展现有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打造“阳光校园”,提高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确定2―3所市直学校开展章程修订审定工作试点。

5.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召开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典型示范作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确认第四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所左右。

6.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途径。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把建立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职业学校理事会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抓手,理顺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畅通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校务管理的渠道,形成学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相制衡的机制,依法落实办学自主权。举办依法治校校长培训班,提高校长依法决策、依法办学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以项目为抓手的法制教育制度建设。

7.精心安排法制教育项目。按“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创造性地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课程建设、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制教育课堂教育主渠道以及学科教学渗透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发行、使用《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读本》,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月和学法小童星、知法守法好少年、优秀法制教育活动项目评比表彰。

8.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普法社团活动,通过法制诗歌、漫画、小品等文艺创作、表演等形式,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以“唱响法治、畅想明天”为主题,组织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

9.开展“六五”普法中期评估。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干部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和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推进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一次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考试。

四、加强以开放为特点的科学决策制度建设。

10.重视决策咨询。召开第一届南通市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完善教育决策的程序与机制,推动教育政策尤其是重大教育政策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教育发展模式、管理方式、服务领域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对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主要成效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下一阶段政策建议。

11.做好政策解读。切实加强各项教育政策的解读与说明工作,帮助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准确理解入学、招生、考试、收费等政策。按照教育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教育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政策的接受度。

12.开展重点调研。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开展重大教育政策调研与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教育改革创新经验。重点围绕教育现代化提升工程、构建“学有优教”体系、城镇化背景下的教育发展策略等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以满意为目标的行政服务制度建设。

13.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创新优质服务方式,加强行权运行、在线咨询、“教信通”、公益助学、校企对接等“五合一”教育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巩固提升“四零”服务品牌,打造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窗口。整合“教育为民服务中心”和“南通教育网”咨询投诉功能,进一步丰富“教信通”内容和功能。组织开展“让社会了解教育、让教育服务社会”系列公益活动。

14.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调整行权网内办件事项人员信息、办件时限,完成提速增效要求,确保行政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15.加强教育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处作为局法律顾问和参谋的积极作用,为局领导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广大学校和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权利救济,指导解决有关涉教、涉校法律纠纷。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作业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行为表现容易对学生造成侵权行为,因此教师应该注意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从表现形式看,教师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教师教育过程中的显性侵权行为。

(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是目前较为常见的教师教学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首先,随意让上课违纪的学生离开课堂。如有的教师因为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就随意让他们停课回家去“请”家长到校一起接受“批评教育”,否则继续不让学生进教室听课,或者不准学生来校上课。甚至,有的教师在课堂上与学生发生;中突时,即使是寒冷天气,也生气地将学生赶出教室“面壁思过”。

第二,不准迟到的学生进教室。如,有的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为了显示他们的“师道尊严”,或为了班级在学校的量化考评中不扣分,规定让迟到的学生在教室门口罚站,等到下课后才允许进来。

第三,为提高升学率,不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升级、参加升学考试或在临考前将其劝退或令其转学。据媒体报道,陕西某中学为了提高来年高考“上线率”,强迫高二年级百余名学生留级,引起学生和家长的强烈不满。

第四,重难点内容故意不在课上讲授,而是私自组班进行辅导,致使没有参加该班的学生无法听到这些内容。如有的教师为了提高升学率,在课堂上只讲授教材基本内容以完成教学任务,而对于重难点内容只对升学提高班的成绩优秀同学单独讲授,或留于私设的家教辅导班给学生“点拔”。

(2)侵犯学生的身心健康权。首先,使学生遭受生理损害的直接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教师对违反学校或班级规定、干扰教学秩序的一些学生进行谩骂、罚站、罚跪、提重物或殴打等直接体罚;罚学生一个字重写几十遍几百遍,让学生用休息时间补作业,不准成绩较差的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等变相体罚。

(3)侵犯学生财产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在学校里学生的财产权却常受到教师的侵犯。如教师对违纪或有不良学习习惯的学生进行罚款并据为已有;为应付考试让学生购买大量参考资料;向学生硬性推销各种文具或参考书;主要教学内容不在课上完成,使学生不得不花钱参加他的辅导班,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等。[3]更严重的是,不少学校借口为了学生的人身和饮食安全,不轻易让学生出校门,关住学生,好让他们在学校小卖部购买比校外价格高的学习和日常生活用品,获取利润。

2.隐性的教师侵权行为。

除了教育教学中的显性侵权现象外,在学校教学中还存在教师教育教学的隐性侵权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易觉察,而其危害却是持久而普遍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

(1)教育教学中的不公平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要求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然而,不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偏爱成绩优秀学生,教师的偏爱行为会导致对学生的关心程度、期望程度、要求标准与管教方式的差异,并使一些学生远离教师的关心,不断地边缘化,最终造成了教育教学的不公平。如教师对成绩好、“懂事”的学生倍加偏爱,课堂提问时经常喜欢提问一些“优等生”,并且不吝赞美之词鼓励他们,甚至当他们出现违纪行为时也只轻描淡写地给予批评或偏袒;而对于后进生或各方面表现平平的学生则不很喜欢或施以冷眼,认为对“差生”的提问只是课堂的点缀,与“差生”的交流只是迫不得已,而一旦他们有违纪行为时,则可能遭到教师的严厉“打击”。教师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其危害不容小视。

(2)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不作为”。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是教师的职责所在,然而在教育教学中经常会出现“不作为”现象:教师漠视、无视学生,对学生的积极变化不予表扬,对学生的消极行为不予改善,对学生的错误行为不予纠正,两耳不闻学生事,把完成教学课时视为唯一目标。这实质上是一种未履行好教师职责的渎职行为。比如,一些教师不管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顾学生的接受程度,不关心学生的个体全面发展,总之不愿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草率地完成教学时数,应付了事。甚至少数班主任也存在教学“不作为”,他们对班级管理放任自流,不给予必要、适时的指导和管理。有的班主任只关注自己眼中“尖子生”的学习发展,为这些学生“开小灶”,而对一般学生的学习则漠不关心、置若罔闻。即便是对于“尖子生”,老师关心的往往也只是智力的发展、成绩的提高,对于学生的思想品质、情感意志、道德情操则少有关心。教师的这种失职行为,同样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体会

在我国,学前教育既不属于义务教育,也不属于学历教育,长期被边缘化。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诸多条件无法得到保障,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格局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我国目前有1.3亿6岁以下的学前儿童。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我国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657.81万人,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仅50.86%,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也没有完成《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到实现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的目标。

2、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截至20底全国共有幼儿园13.82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8.9万所。[1]公办幼儿园总体数量偏低,民办幼儿园两级分化严重,高端园所收费昂贵并且大多集中在城市,低端园所规模小,办园水平和保育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导致“农村差、城市贵,人民群众意见大”。

3、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划拨不合理。

在我国,学前教育经费完全来自地方财政,仅占总体教育经费的1.3%,[2]而且主要用于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和机关办的幼儿园,农村及城镇普通幼儿园长期享受不到政府的经费资助。

在十二五期间,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

这一政策由国务院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是介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一总政策和各地方为贯彻“纲要”和“国十条”精神所制定的方面政策之间,属于公共政策系统当中的基本政策,是各地方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学前教育政策的根本依据。具有以下特点:

1、有效性。

“国十条”旨在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3]自颁布以来已初见成效。

首先,7月公布的《20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显示:2010年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976.67万人,比上年增加318.86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56.6%,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按照这一速度,可以轻松达到《规划纲要》中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其次,、2009年全国新增幼儿园分别为0.46万所和0.45万所[1],而2010年全国新增幼儿园1.22万所,增速提高了近3倍。

2、公益性。

明确政府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系统,强调“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3]2010年中央财政为学前教育安排经费30亿。国家已投入5亿启动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在中西部61个县建设乡村幼儿园。并且明确提出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政府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购买民办幼儿园对低收入人群的公共服务,来降低这些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实现学前教育的社会公共福利性。

3、公平性。

促进公平已经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在“国十条”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促进均衡发展,保障每一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例如: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3]等等。

第二、财政全覆盖。在“国十条”中,除了从总体上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还特别指出“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4、充分性。

“国十条”内容涵盖学前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对教育资源、教育投入、园所管理、教师培训、教师待遇、保教方法等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另外,通过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健全由教育部门主管、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卫生、民政等十余个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合力优势,为各项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

由此可以看出“国十条”中关于学前教育的各种政策措施是比较到位的。如果这些政策措施能够如期落地,应该能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1、防止出现盲目追求普及的数量指标,忽视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现象。

“有园入”保证教育起点公平;“入好园”则要求各类幼儿园教育质量达标,是实现“入园”的根本目的。[4]因此,要制定配套、完善的幼儿园办园质量标准,从设施硬件和师资软件两方面对教育质量予以保证。

2、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时,一定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政府应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中考虑和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的优先目标。[5]使得教育经费的投放,能够惠及每个家庭和幼儿,避免公共财政经费只向少数公办幼儿园倾斜的模式。要大力发展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6]切忌建豪华的、高标准的幼儿园,人为加大幼儿园园际差距,尤其是要着眼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

3、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的同时,扩大培训覆盖面。

以“国培计划”为例,其培训对象多为各地名优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有“干部培训”倾向。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政府应该调整培训对象,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作为主要培训对象,使之与农村学前教育推进项目配套。

各省也应在财政预算留出专项培训经费,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方案,在加强对将当地农村幼儿教师、中小学转岗教师和骨干教师进行系统培训的同时,兼顾民办幼儿园教师,使得教师素质能够整体得到提高,不仅做到“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

【参考文献】。

[4]范明丽,庞丽娟.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挑战与改革方向[j].学前教育研究,(6).

[5]刘焱.对我国学前教育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兼谈我国学前教育未来发展思路[j].教育发展研究,2009(8).

[6]切实贯彻落实“国十条”加快学前教育发展[j].幼儿教育(教育教学),(5).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在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这一章节中,详细的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权利:自助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利、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有关权利。同样的,学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高等院校作为当代的“象牙塔”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只有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高等教育才会高效率,从而让高等院校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作为高等院校的教师,身上有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为了我国国民教育的持续的发展,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就逐渐显得越发的重要,只要教师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得到相应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热,才能让高等教育的学生在社会上立足,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作为学生和社会连接轨道的一座桥梁,也有教育教学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更清楚的让教师明白自己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让自己的工作范围得到相应的确定,这样让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培养。

学校总的来水说是由教师和学生来两个大的群体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那对学生的权益和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学生与老师的冲突,这样矛盾才能能到解决,找到一个调和点。高等学生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的评价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阅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于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让自己和社会接轨的方法。学生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团体权,这样可以扩大学生的交友面,让学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统的提升,但是学生的活动应该最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领导。特殊学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权利如女生、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权利和义务从来对等的,学生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承受一定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的义务,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应该接受学校的处分。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策略,首先对与学生的管理制度,应该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让学生从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几个方式。让学生的能力等到相应的结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实现高校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统一,让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不仅仅只是知识面的拓展,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虽然贵州的高校近几年来有了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和其让省份的高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需要老师的共同协作,也需要学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这样为贵州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一种机遇。

就我近几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认为目前就贵州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一些方面还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够完善,高等教师和高等学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我们学校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学,有来自贵州乃至全国五湖四海的学生,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中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例如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方面要适当的倾斜,要顾及到这一部分学生。

学校在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特别的重视,我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之中找到自己归宿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成为社会的“弃儿”要让学生成为这个专业的“宠儿”。在社团方面学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视力度,让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业余生活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个高校的老师,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教学的规程中贯彻实行,这才是学有所教,学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中,为贵州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应该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作为教师的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也要具备可树性,知识的更新,也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

(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二、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

(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三、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教育法学是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之间横向联系而形成的学科。它以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制、对国外教育法的研究为内容,通过社会调查法、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进行研究,揭示了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国家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制提供理论依据;并通过研究教育法律规范在执行和监督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教育执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通过对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制和教育法实施体制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和经验。

此外,高等教育工作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实质,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增长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五、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六、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具体体现在:

(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

(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八、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九、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规矩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作为以教育法为基础法规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作为一名高教教育学的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其作用是举足轻重的,高校教师作为人才的培养者,又肩负着人才强国的重任。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分别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校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七个方面探讨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每一位高校教师都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第一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高等学校的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阐述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作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学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问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社会生活中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高等学校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各自具有相应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对其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从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救济进行了论述。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高校学生是指在高等学校中和各级高等教育机构中接受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并取得一定学历的人。学生是教育活动中最广泛、最活跃的主体。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学校学生的入学人数增加、学生的身份复杂、学生年龄增长、当代高校学生出现如下特点:一是学生家庭结构复杂化;也就是高校学生来至不同阶层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赋予了学生不同的价值观。二是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简单与复杂、纯真与成熟并存的环境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在人生的转型阶段,他们渴望社会、渴望实践、渴望成长,却脱不了学生的稚嫩和单纯;他们急欲表现自尊、自立、自主,却往往在关键时刻不知所措。由于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三是大学生的特殊地位来说,当代大学生处在信息、知识、潮流的最前沿,对国家政治、社会利益导向极其敏感,怀着一腔热血和献身国家、献身社会的雄心壮志,准备凭青春和精力在社会建设事业中大展身手,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的知识分子,其地位和权益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保障。

首先,明确了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学生享受了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获得奖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及组织和参加学生全体权6项教育权利,据此,学生拥有了实体制权利;其次,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管理和教学均以“学生”为中心,高校明确规定学生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则等,在这种环境下,高校是权力的主体,学生是义务主体,服从学校管理师学生的义务。第三,高校与学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平等;大学生的身份逐步转变为自主人员,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相应地从管制与被管制演变为相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责明确、依法究责。

第四章从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进行重点论述,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简单地说,学业证书就是受教育者按规定完成相应学业而获得的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

学业证书制度是保证教育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体会

自去年12月份以来,市局机关开展了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活动。陆续学习了《专卖法》、《合同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省局李局长讲话、上级通报、省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和行业制度、上级文件精神,通过不断认真的学习、仔细的领会,我在法律法规的掌握上、在上级制度的理解上均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现将我本人的学习体会作以大家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法律法规、行业制度的学习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必然要求。

我自参加工作就一直在审计科做一名审计员,审计工作专业性强,同时涉及面广,但无论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工程审计,还是日常的审计监督活动,都需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为依据而开展。例如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过程中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也必须引用具体法规制度条款予以定性。再如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不仅要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规则,而且要从项目的立项批复、招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结算全过程监督中所涉及的法规制度都要掌握和运用。可以说,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是审计人员判断的唯一标尺,是开展审计工作的执行依据,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本功。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活动也会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审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和新挑战也会层出不穷,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在熟练掌握审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做到行业制度了然于胸和融会贯通,并与工作实践、经验教训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保证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创新发展。

二、对法律法规、行业制度的遵守贯穿于工作的每一环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依法行政”工作要不断深入推进,我们烟草行业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因此我们每一个烟草人都要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做任何工作或处理任何事物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有没有按法规规定程序办理,要将法制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做到依法、守法。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和扎实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重要做到知行统一,用学到的法律知识、行业制度和党的方针路线指导我们的工作和行动,将遵守法律制度贯穿于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整顿工作作风,期间,不少“老虎”“苍蝇”纷纷落入法网,这完全是因为他们不知法不懂法吗?不是,是他们从内心并未真正树立起法律观念,对法律存在侥幸心里,被私利和贪念冲昏了头脑,而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比如上个月发生的“上蔡事件”,中央及行业三令五申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且醉驾已入刑,也正值行业上下严查作风纪律期间,如此顶风违纪,是他们不知法不了解工作纪律吗?不是,是他们始终未严格树立起法律观念、纪律观念,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给自己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必然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心怀敬畏,令行禁止,做一个知法懂法,且又依法守法的人,这不但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三、进一步对法律法规、行业制度融会贯通,提升业务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过此次学习,我强烈的感到自己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的严重不足,对一些法律条款的认识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平时大多关注于审计专业知识和行业制度,对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未能认真系统的学习,工作中时有现用现学的情况。认识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学习的紧迫感随之而来。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规章制度,着重加强对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理解和掌握,并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在审计工作中,正确引用法规条文,避免审计定性和评价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不恰当等情况,促进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的规范化,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保证审计质量,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详实有力的依据,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号召,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具体安排部署,集中深入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扎实深入的学习,广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决心以实际行动确保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促清风、扬正气,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

一、选人用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是确保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有效落实的保证。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各个方面,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三、坚持以科学的标准评价人,大力选拔符合党和国家建设事业需要的“健康人”

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各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就要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坚持以德选人,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选拔靠得住的人,不以一时一事为标准,而以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综合表现为评价;不以平时表现为重心,而以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率为要求;不以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为依据,而要全面了解其在工作、生活、社交等各个领域的综合表现。二是要坚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注重潜质,大力选拔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要提高选拔在现实工作中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力度。三是要坚持以实绩为先,注重选拔有真本领的人,要提高政绩区分能力,大胆提拔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防范政绩平平、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四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以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低、作风好坏、政绩突出与否的重要标准,积极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四、积极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克服“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以开放的人才观广揽人才,择优录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以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为核心,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五、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我们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作业

法治思维是指将法治的各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调节着我们高校的内部行为。

规程第六条规定学术委员会一般应该由学校的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且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来参加。

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的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领导核心和保证,也是教育事业顺利发展和成功的根本所在。38教育公共性指教育应服务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人民的普遍、共同的利益。39教育内容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学制是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

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培养受教育者某种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以满足社会生产实践需要的教育活动。

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两类。

受教育权是公民通过学习知识和技能,自我成长和自我完善,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硕士与博士学位的授予单位是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

高等学校与受教育者之间属于教育行政管理关系,受教育者对高等学校涉及受教育者基本权利的管理行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高等学校是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学术委员会在高校占据重要地位,其主要负责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200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的启动。

现行《高等教育法》第48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

聘任制的主要特征有主体的自主性关系的合同化形式的可选性。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教师以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任期聘任。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9条第1款规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0条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高校学生受教育权受到侵犯后所能寻求的申诉包括校内申诉行政申诉63《教师资格条例》第6六条规定: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教师法》第11条第2款中规定,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属于《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权利。

职业高中是在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等职业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以3年为主。

中等职业教育是在初级中等普通教育基础上实施的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

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体系从层次上看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征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可以专项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触犯法律的违法,责任承担方式有通报批评。

赔礼道歉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对职业培训机构的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对不同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具体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后果。

《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据宪法制定。

为了提高综合国力和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强调以教育为本。

《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为下位法,不得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相抵触。

本次修改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最大的亮点在分类管理。

正式批准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1/390招生自主权是民办学校持续发展、逐渐壮大的重要保障。

相关范文推荐
  • 02-21 画社团制度实施(优秀14篇)
    通过阅读范文范本,写作者可以学习到不同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方式。如果你对范文范本感兴趣,可以继续阅读以下范例,相信会有所收获。
  • 02-21 最新新能源汽车行业工作总结(优秀22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表现的分析和总结,为了更好地改进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提高工作效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月工作总结的实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 02-21 下一步指挥中心工作计划(模板23篇)
    范文是写作的经验总结和实践应用,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重要资源。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参考。4、每两个月部门制作至少一次的心理
  • 02-21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模板17篇)
    生产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它需要通过不断的创新和改进来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生产管理的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
  • 02-21 计算机劳动课心得体会及收获(通用21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中领悟到的宝贵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类似的问题或情境。下面是一些与大家共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积极的思考和行动的动力
  • 02-21 大学家务劳动心得(通用19篇)
    大学假期是所有大学生们最为期待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他们可以进行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放松身心,但同时也可以腾出时间来进行一些家务劳动。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够锻炼自己的身
  • 02-21 青年教师观摩课心得体会范文(15篇)
    编写教师心得体会对于教师个人来说,是一次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通过尝试各种教学手段和策略,发现不同学生有不同的学习方式和接受方式
  • 02-21 节约用水志愿者心得大全(18篇)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反思经验,巩固经验教训,为未来的行动提供指导。通过阅读别人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了解不同人的不同观点和经验。我们居住这个地球,它还有一个美丽名
  • 02-21 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心得体会大全(21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某个经历、活动或学习过程所得到的收获和感悟的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正式踏入了
  • 02-21 大学生职业规划书大全(21篇)
    职业规划是一个人在职业生涯中所制定的目标、计划和行动方案,它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通过职业规划,我们可以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了解所需的技能和知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