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资源和设施,为他们的学习成绩提供了保障。敬请阅读以下的学校总结文摘,或许有你需要的参考内容。
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模板
一、为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应履行的.防火安全职责,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生活学习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防火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三、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五、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防火安全。
第二章各项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抢险物资。
六、图书馆,计算机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酒精炉,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每学期召开两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春冬重点防火期都要提前召开大会,严格要求,全面布置,具体安排落实防火应急预案。
三、每月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要点,提出整改意见。
四、每周一各系负责人和各值班人员将上周检查情况做以汇报,并具体安排本周消防工作重点。
五、会议记录齐备,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
八、节假日之前召开全校安全工作大会,落实校安全防火应急预案,做好排查隐患工作,确保学院安全,杜绝一切火灾事故。
第三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值班员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每天下班前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三、保卫科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应经常巡查学院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四、学校每月由学校主要领导带队,保卫科,学生科,各系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五、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消防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六、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事故发生。
七、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八、安全管理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第六条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三条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招待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近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
第四章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防火重点。
第二十六条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xx元。
2、大专及以上学历xx元—xx元。
3、基本工资按xx%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xx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xx—xx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xx—xx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xx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xx元课时计算。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xx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xx元课时计算。一对一课时费:小学xx元每课时,小升初xx元每课时,初中xx元每课时,初三xx元每课时。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xx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xx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xx,小升初xx,初中xx,初三xx)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xx%发放给科任老师。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xx%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xx%奖励。续班人数超过xx%的按实收金额xx%奖励。附件一:xx招生奖金发放及分配标准为激励老师招生热情,本着多劳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招生老师实行奖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点较多,为了避免因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特别制定此标准。奖金严格按标准公开发放。分配标准:
1、本班学生续学,本班学生家长介绍,本班学生介绍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2、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门并未经试听即交费的学生归招生老师。
3、自动上门未经试听即缴费的归接待老师。
4、经xx招生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的学生经试听后缴费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5、因试听不满意或不通过无法讲试听课而由其他老师带课的学生奖金归代课老师。
6、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平均分配。
7、经老师个人沟通上门试听其他老师课的学生奖金归两人共同平均享有。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能够使您顺利的完成学习课程,我们除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外,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故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谦虚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聊天、走动、不嬉戏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教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告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安排教师将学生送回家。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都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2、请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填好,经家长或与当事人有关人员证实后方可按事假办理。到负责老师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4、有事来不及请假的学生,请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凡因特殊情况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学都应提前向负责教师登记。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对培训班的教学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我们全体教职员工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批评,并认真聆听你们的建议,尽快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大家才到翰林来;为了改变自己的学习习惯,大家才到安亲班里来;为了能让自己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提高,大家才到一起来。那么,既然有着这么多的共同目标,大家都同在一个教室里,更应该相互关照,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故制定安亲班教室管理规则,希望同学们能自觉遵守:
1、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如果故意开,关门发出很大的声响,影响到其它同学的学习,请站在教室门后写作业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以后再犯,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2、不能在教室里吃东西,尤其是边做作业边吃零食,如果被发现,零食无条件被没收。如果吃晚饭,一律到休息区就餐,就餐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3、请自觉的维持教室里的秩序,保持安静,如果在问老师问题,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严禁大喊大叫,捣乱其他同学的思路。
4、如果要喝水,上厕所,出教室前要告诉老师,并且进行登记,清楚地注明离开和回来时间,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
5、没有经过老师的同意,不得随意窜班,在每个教室里逗留一段时间,浪费了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以至于作业不能按时完成。
6、教室里出现跟学习无关的东西(如:玩具,毽子,游戏机,手机等),拿出来后自己玩,借别人玩,被老师发现后,无条件没收。
7、自己作业完成后,按照老师的安排自觉复习,如果打搅到其他同学们的学习,罚站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屡犯,则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教学及体育活动正常进行。
(二)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器材存放规范、有序,特殊器材有专用设施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专人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三)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提醒学生注意。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四)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五)室外场地、设施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安全要求。
(六)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艺术专用教室(含音乐、美术、地理、历史专用教室及器材保管室等,下同)供学校学科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要制定有关使用、保管及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艺术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室内布置营造较强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室内要及时打扫,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四)使用时要爱护器材。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六)认真做好艺术专用教室及器材使用记录。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教师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上课铃一响,教师应迅速赶到教室上课。教师早读前十分钟赶到学校指导学生早读。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下课铃响毕,教师方可下课。如教师迟到、早退和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出教室,扣工资5至10元。
2、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私自调课。调课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包括临时性任务)。
3、仪表端庄。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男教师不染发。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学生做作业时要巡视辅导。
4、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5、教师一律向校长或教导主任、年级组长请假。教师除住院外一般不请假,请假须具备书面假条,病假须具备镇以上医院的证明。代假、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天灾人祸除外)一律作为旷工。请假期间无工资,旷课一节扣工资10元,旷课一天扣工资30元。
6、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7、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8、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9、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发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板书工整。要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10、及时布置作业。作业分为课堂和家庭作业,主科每周均要安排家庭作业,但每次不能太多。主科教科书和练习册的作业要全部评讲,全部批改,严禁错误批改。学校不定期抽查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对做得不好的,每次罚10元至30元。
11、认真检测学生成绩,以考带练,并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单元考试和半期考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期末考试参加区教育局统一考试。各班检测的内容要全面,突出“双基”。严格考试,认真阅卷,认真评讲,查漏补缺,改进平时的教学工作。半期考试成绩要交学校审查。学校期末统一考试及阅卷必须严肃认真,严格作弊。如发现作弊,根据严重程度,罚教师工资100元至300元,学生成绩要稳中有升。
12、各科都要提前两周(至少也要提前一周)结束新课,最后一两周作为期末总复习,但教师的教学进度不能过快。小学英语、微机教科书每期均学一半,音乐教师每期教会学生10首以上新歌,美术教师每节教会学生一幅以上新画。
13、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管理,不以旁观者姿态指责学校工作,不得拉帮结派。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话不说。教师之间要互相团结。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严禁打牌。
14、各班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学校结清账目。学校如果临时收费或补收学费,班主任要按时按量收取。班主任、科任教师一般不另收费,特殊情况需要收费的要先经校长同意,教师另收费跟必须跟学生结帐。
15、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6、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xx市明星学校学生常规制度》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班主任要抓好班级常规工作和偶发事件的处理。培养班级正确的舆论环境,经常与学生个别谈话,定期召开班委会。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同时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每期家访10人次以上,要有记录),评定学生操行。
17、班主任要督促学生搞好大小扫除和个人卫生。教室每天打扫,保持地面、桌面、门窗干净,墙面无乱画痕迹、屋顶无蜘蛛网。公地每周二、五两次打扫,保持地面清洁、无杂草,垃圾要倒到指定的地方,不能乱倒,班主任还要对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18、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微机、桌凳等设备设施,不准在上面写字、画图、雕刻等,更不能损坏。学校平时和期末对各班桌凳等物品进行检查,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各班赔偿的金额。
19、教师下课要监督学生不出学校范围,不搞激烈和危险的活动。课间操要督促学生认真做广播体操。放学要让学生扫完地,离开学校后才回家。
20、教师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制意识,依靠群众和学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经常检查易出事故的设备设施,特别是危房、用电线路,消除隐患。维护学校的财产,对学校财产的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学生不做激烈的活动,不搞危险的游戏,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教师一般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搞活动,属特殊情况的也须经校长批准。
21、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吸烟、喝酒;(2)旷课、夜不归宿;(3)携带管制刀具及较危险的`刀具;(4)打架、斗殴;(5)组织或参加不良行为团体;(6)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7)偷窃、故意毁坏财物;(8)参与赌博;(9)观看色情、淫秽的音乐制品,进入学生不宜进入的歌舞厅、游戏厅等;(10)受到坏人的教唆、胁迫、引诱。教师如发现学生有上核对述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迅速通知其家长赶到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情况严重的,教师要及时去家访。
22、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成长,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活动中贯彻思想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因材施教。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优秀生和特长生,主动热情的帮助后进生,不歧视差生。
23、学校的篮球、羽毛球等体育用品由体育教师到学校领取,体育课使用,体育课结束,由体育教师亲自送回。
24、控制学生辍学。教师应做好工作,不让学生流失。如有流失,教师要经常利用空闲时间,下乡去动员,直至学生归校为止。流失1人,罚班主任教师10元,增加1人,奖班主任教师10元。
25、值周教师要在校长指导下大胆开展工作,值周期间要有实在的工作举措,尽量要有新的举措。值周教师的常规工作为:教师、学生出勤登记,学生佩戴标志登记,各班纪律、清洁卫生检查和记载,全校集合、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偶发事件的处理,双周的周前周末会的组织和主要发言。值周教师在周前周末会上发言的主要内容是:(1)本两周学校开展的主要工作(含值周工作);(2)各班出勤、卫生、纪律等常规评比情况,教师出勤和工作情况;(3)上两周的成绩、经验和不足、教训;(4)对下两周值周工作的建议。
26、学校成立学生会。由各班各选出一名品学兼优、能干大方的学生组成。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学习部长、劳动部长、文艺部长、体育部长等职。学生会由校长负责领导,由值周教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式具体领导,值周教师主要指导学生会的常规工作,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主要负责指导其他工作。
27、每双周星期一校会课和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要进行全校性的升国旗活动。升旗活动由学生会主持,全校师生参加。升旗时要严肃认真,学校升旗队和升旗仪式由大队辅导员和值周教师负责训练。
28、各班成立班委会,由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文体委员等组成。班委会由班主任负责领导,科任教师协助领导。每个班又分成若干组,组设文科组长、理科组长各一名。小学文科组长负责语文、英语、思想品德、音乐等科的工作,初中文科组长负责政治、语文、英语、地理、历史、音乐等科的工作,小学理科组长负责数学、计算机、自然、美术、体育等科的工作,初中理科组长负责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美术、体育等科的工作。七年级英语暂划归理科组长负责。班主任所任学科的组长同时又是行政组长。组长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协商指导。各班每科设学生科代表一名,由科任教师负责指导。
29、学校的教研机构为文科教研组和理科教研组。每学期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要求订出教研计划,包括教材教法研讨、集体备课、公开课、教育教学讲座、教改实验等。教研教改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主持,校长批准和监督。教研组长还要了解和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参加教研教改的教师要积极配合教研组长的工作,教师要主动承担教研教改任务。
30、学校加强教师的教学效果管理。教学效果主要看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又主要看主科期末考试平均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为主科,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为主科,初三政治、历史也是主科。小学英语和学前班语文、数学成绩以50%计入平均分。中小学计算机暂只要求取得达标分,不计入平均分。教师所教主科平均分为所主科人平分之和除以科数(小学英语和学前班语文、数学人平分乘以50%,科数为0。5)。教师所教主科平均分55分为达标分(考虑到学生底子太差),平均分70分以上奖励100元,平均分85分以上奖励200元,平均分低于达标分惩罚100元,平均分低于40分惩罚200元。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点名制度,上课之前,各授课老师进行点名,如十五分钟后未到,学校将和班主任或家长联系,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
二、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知我们,并交请假条以便我们安排补课无故旷课,概不补课。
四、不在墙壁、桌椅上乱写、乱画。电教设备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五、在家自觉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自觉完成反馈记录。
六、教师日常细则。
七、课前应提前10分钟进教师,并做好备课等准备工作。
八、在课堂上要耐心教导每位学生,并培养学生的良好的艺术人格品质。
九、上课期间通讯设备应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
十、课后应积极与家长和学生沟通,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具备良好的师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十三、不在墙壁、桌椅上乱写、乱画。电教设备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十四、在家自觉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自觉完成反馈记录。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消火栓是消防供水的重要设备,它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两种。
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内的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及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建筑物内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室内消火栓由手轮、阀盖、阀杆、车体、阀座和接口等组成。使用室内消火栓时,应先打开消火栓箱,取出水带和水枪,把消火栓阀门手轮按开启向旋转,即可出水灭火。
维护保养消火栓应注意:。
1、定期检查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
3、消火栓阀杆上应加注润滑油。
4、定期进行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需要使用室内消火栓箱时,根据箱门的开启方式,用钥匙开启箱门或击碎门玻璃,扭动锁头打开。如消火栓没有'紧急按钮',应将其下的拉环向外拉出,再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旋钮,打开箱门,打开箱门后,取下水枪,按动水泵启动按钮,旋转消火栓手轮,即开启消火栓,铺设水带进行射水。
灭火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夹内,装好箱锁,换好玻璃,关好箱门。
消防软管卷盘和室内消火栓一样,是建筑物内的固定水灭火设备。
消防软管卷盘通常装在与室内消火栓供水管相连的支供水管上,它主要由转动部分、支撑部分和导流部分组成。
转动部分包括转盘、摆臂、轮壳支架,主要作用是将卷盘从墙箱内摆出,并能使输水管展开和收回。
支撑部分包括底座和支持架,卷盘安装在上面。
导流部分包括出水管、进水管、水密封套和连接件等,除了导流、喷射水的作用外,还可防止渗漏。
使用消防软管卷盘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打开软管卷盘箱门,将卷盘向外转动90度;。
开启出水阀,拉动软管,喷水灭火。
平时,应定期检查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
定期检查消火栓箱门是否损坏,门锁是否开启灵活,拉环铅封是否损坏,水带转盘杠架是否完好,箱体是否锈蚀。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修理。
室外消火栓与城镇自来水管网相连接,它既可供消防车取水,又可连接水带、水枪,直接出水灭火。室外消火栓有地上消火栓和地下消火栓两种。地上消火栓适用于气候温暖地区,而地下消火栓则适用于气候寒冷地区。
1、地上消火栓。
地上消火栓主要由弯座、阀座、排水阀、法兰接管启闭杆、本体和接口等组成。在使用地上消火栓时,用消火栓钥匙扳头套在启闭杆上端的轴心头之后,按逆时针方向转动消火栓钥匙时,阀门即可开启,水由出水口流出。接顺时针方向转动消火栓钥匙时,阀门便关闭,水不再从出水口流出。
维护保养地上消火栓时应做到:。
(1)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应对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
(2)清除启闭杆端部周围杂物。
(3)将专用消火栓钥匙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并转动起闭杆,加注润滑油。
(4)用纱布擦除出水口螺纹上的积锈,检查闷盖内橡胶垫圈是否完好。
(5)打开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要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2、地下消火栓。
地下消火栓和地上消火栓的作用相同,都是为消防车及水枪提供压力水,所不同的是,地下消火栓安装在地面下。
由于地下消火栓系安装在地面下,所以,不易冻结,也不易被损坏。
地下消火栓的使用可参照地上消灭栓进行。但由于地下消火栓目标不明显,故应在地下消火栓附近设立明显标志。使用时,打开消火栓井盖,拧开闷盖,接上消火栓与吸水管的连接口或接上水带,用专用扳手打开阀塞即可出水,用毕要恢复原状。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教室:
1、桌椅整齐干净,横列竖列对齐,椅子紧靠桌子收于桌子之下,抽屉内保证干净无物品;
2、地面整洁,无纸屑粉笔等垃圾,地面无污点痕迹;
3、黑板板面整洁,无粉笔遗留痕迹;
4、讲桌整洁,表面无灰尘,整齐放置粉笔与抹布;
5、墙面干净,无笔划痕与无污迹;
6、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7、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8、特殊:教室一:咨询室规格,桌面必备:日历、咨询册、计算器。
二、办公室:
3、地面:不得随意堆放物品,无垃圾无无痕;
4、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5、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三、前台:
1、上方台面仅放置两盆绿萝,一本台历,保持无灰尘无垃圾;
5、草稿纸放置到饮水机旁架子上,草稿纸和宣传页分门别类,整齐摆放;
6、棋子放置饮水机旁架子底格,棋盘置于小圆桌侧方靠玻璃墙;
7、托管举牌置于小圆桌侧方靠玻璃整齐摆放;
8、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9、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四、厕所:
1、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迹,早晚拖地,时时清理;
2、水箱早晚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
3、便池、拖把水池光洁无无痕,早晚清理,时时清理;
5、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6、垃圾桶早晚清空,跟换垃圾袋,时时清理,满8分便更换。
7、厕所间、洗手池早晚消毒水喷洒消毒,保证无异味。
五、书架、文件柜:
1、书籍按大小长短整齐排列,不得倾倒、凌乱;
2、台面早晚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
3、所有裝盒资料需放入相应文件柜,摆放整齐。
六、微波炉(微波炉、放置的桌子)。
1、微波炉表面、桌面清理,无灰尘无污痕,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2、桌子抽屉清空,早晚搽拭,无灰尘无污物;
3、微波炉里面,早晚取出托盘水池用洗洁精清洗搽干放回,内壁用干净抹布清理,保证卫生无异味。
七、绿色植物(室内室外)、圣诞树:
1、每日早晚叶片搽拭、清理黄叶,保证无灰尘,盆内无垃圾;
2、每周一早上浇水。
八、公共地面(室内:厕所到前台门口、室外:电梯间门口到大门侧方椿之生门口)、消防器物:
1、保证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早晚扫地拖地,时时清理;
2、拐角处、柜子侧方、垃圾桶后、室外绿萝丛中仔细清理,做到无垃圾、无灰尘、无污迹。
3、消防器物表面清理,早晚搽拭,前台一个,教室九外一个,厕所外消防柜。
九、卫生检查:
2、校长负责不定时抽查,不达标者乐捐10元/次。
十、负责人。
卫生区域。
负责人。
教室一+工位。
黄茜。
教室二+工位。
代友奎。
教室三+工位。
周华年。
教室四+工位。
刘庆荷。
教室五+工位。
徐红梅。
教室六+工位。
王蝶。
教室七+工位。
陈曦。
教室八+工位。
王蝶。
教室九+工位。
代友奎、黄茜。
前台。
徐红梅。
公共区域。
值班人员。
备注:
负责老师休息日,相应区域由值班老师负责。
日期
责任。
值班人。
星期一。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刘庆荷。
星期二。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王蝶。
星期三。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周华年。
星期四。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代友奎。
星期五。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辜泽兵。
星期六。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黄茜。
星期天。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徐红梅。
十一、值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