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合同协议书(实用17篇)

时间:2023-11-03 12:39:06 作者:书香墨 招投标合同协议书(实用17篇)

合同协议的签署应当是自愿的,并且双方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本,仅供参考,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合同的撰写要点。

招投标买卖合同

第一条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或服务。

第二条。

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三条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第四条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五条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

第六条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资金要求。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投标费用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3)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解释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修正。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组成标书的文件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2)投标保证书。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6.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第十九条供选择的方案。

(4)只有对那些在基本报价基础上提供另外的财务.经济和技术好处的供选择方案,招标人才在评标中给予考虑。

第二十条标前会议。

2.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3.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5.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

1.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第二十一条标书格式和签字。

1.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

4.每位投标者只能提交一份标书,不包括按条款下五提交的供选择方案。投标者对一个合同只能投一次标。

第二十二条标书封缄和标记。

2.标记。

(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a公司地址。

4.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xx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招标人或其代理人xx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逾期标书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第二十四条标书修改和撤销。

3.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4.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和标书有效期满之间的时间撤标将按条款十四的规定失去投标保证书。

第二十五条开标。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xx银行。

第二十六条过程保密。

2.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十七条对标书的解释为了帮助检查、评价和比较标书,招标人可要求投标者就其标书作出解释,包括单位价格细目表。提出解释要求和相应在回答均应是书面的,或通过电传或电报进行。除非按条款二十六的规定,应要求对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教学计算错误进行更正,不得对价格或其他标书要素进行修改。

第二十八条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1.在详细在评标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3.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将拒绝。

第二十九条改正错误。

2.招标人可按上述步骤对标书所列数额错误进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标者的首肯,则对投标者有约束力。如果投标者认为更正的数额会给其造成困难,可撤标。不过撤标使投标者面临失去投标保证书的危险。

第三十条评价和比较标书。

2.在评标中,招标人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5.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6.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招标人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提交的履约保函增加,使招标人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的权利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第三十二条授标通知。

2.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在成功投标者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第三十三条签订合同。

招投标协议书

附件1:

采购机构: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

投标供应商:

本协议书是对本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就此项目的招标与投标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招投标协议:

作为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采购机构、采购单位、投标的供应商),我们将完全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之规定,依法采购,依法履约。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完全依法接受采购机构提供的服务,接受并尊重采购结果,无条件履行招标文件(含招标方案)、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所明确的权利与义务。

三方当事人保证在签字之前已全部阅读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及各种须知事项。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和风险。同时保证不在文件、合同以外增加任何歧视性条款或为及时履约设置任何障碍。

三方当事人同意,如任何一方明显违背招投标文件、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严格按照文件和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三方同意在招标及履约过程中出现纠纷或其他问题的,完全按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规定解决问题。并不再寻求任何其他外部证据。

要求,并自投标活动开始不再就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提出质疑或投诉。事后质疑将失去法律效力,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有权直接拒绝。

本协议书的附件资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书;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出具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机构: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签字盖章):

投标供应商(签字盖章):

2009年12月28日。

招投标协议书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十九、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投标买卖合同

第二条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四条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六条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5、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6、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修正

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招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2、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招标人附录已收到。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组成标书的文件

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2、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3、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第二十条标前会议

1、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_________举行的标前会议。

2、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3、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5、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1、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第二十一条标书格式和签字

1、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1、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标书封缄和标记

1、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2、标记

(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a公司地址

3、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4、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a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逾期标书

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第二十四条标书修改和撤销

1、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a公司。

3、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第二十五条开标

1、招标人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办公地点_________当前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世界银行。

第二十六条过程保密

1、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2、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十七条对标书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1、在详细在评标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2、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3、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将拒绝。

第二十九条改正错误

1、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招标人检查是否有教学计算方面的错误。以下错误将由招标人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2、在评标中,招标人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3)其他招标人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4、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招标人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5、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6、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招标人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提交的履约保函增加,使招标人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第三十二条授标通知

1、在招标人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招标人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2、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在成功投标者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第三十三条签订合同

2、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招标人。招标人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投标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办理有关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授权范围(委托权限)。

1、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购入价应掌握在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之间。

3、所购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乙方如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委托事宜,甲方给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万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委托事宜,则按每件______元计算报酬;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购买到任何委托事项,则仅给付劳务费______元人民币。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必需之要求,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费用凭有效支出凭证由甲方予以报销,但是最高数额限定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之内,超过的费用部分由乙方自己负担。

五、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所需货品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有关甲方公司人员及客户,如果前来做商务考察及采购,乙方有协助派车接送及派员参与商务活动,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但不得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以随时研究协商。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区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所在区域的厂商和代理商。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通谋,欺骗甲方。

4、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八、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1、在货品出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具商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商品成货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

(1)若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

(2)若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得追究违约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对双方的合作资料及货源渠道负保密责任,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双方合作资料与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经甲方或乙方查实后并提供相关证据,泄露方需赔偿给被泄露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招投标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

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当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签名:

时间:

签名:

合同法与招投标法

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当我们利益受到威胁是要如何运用合同、招标法,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几篇有关于合同法与招投标法相关内容,提供参考!

《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而《招投标法》作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也规定了招投标活动中合同订立的要约与承诺阶段,但是两者的规定却存在一些不同。

一、关于要约在招投标过程中,从《合同法》意义上讲,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的形式,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要约邀请以吸引其投标的意思表示。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招标属于要约邀请的性质。

投标是一种法律上的要约行为,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投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的意思表示。

《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这条规定与《合同法》中关于要约的规定有三点不同。

一是《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而投标书作为要约,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可以处分投标书的效力。

二是《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而《招标投标法》中投标人只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就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就是撤回要约。

三是《合同法》并未规定要约可以补充、修改。

但《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书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最后补充、修改过的版本作为要约。

很难理解《招标投标法》中关于要约的这些不同于《合同法》的规定。

因为《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这就保证了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来考虑关于投标的一切事宜,作为要约人应该尽到自己的谨慎和注意义务。

而在投标之后赋予投标人无约束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权利,则会使投标人的义务几乎减低为零,这同时也降低了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二、关于承诺《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中标通知书从《合同法》意义上来说就是招标人对其选中的投标人的承诺,是招标人同意某投标人要约的意思表示。

但是《招标投标法》中对于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有两点不同于《合同法》中关于承诺的规定。

一是《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第27条规定,“承诺通知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这说明《合同法》采取的'到达生效主义。

而中标通知书作为承诺却是发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没有撤回承诺的可能,并且招标人和中标人均要受它的约束。

二是《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虽发生法律效力,但在书面合同订立之前,合同尚未成立。

《投标招标法》的这种特殊规定是为了适应招标投标的特殊情况,更加有利于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的约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上述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不包括因为合同的订立所期望得到的利益,仅赔偿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

“由于缔约过失造成的损失是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对这种损失的赔偿应以合同成立的可得利益为限。

”这种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也应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包括:1、缔约费用,包括邮电费用、赶赴缔约地或察看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等;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给付所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等;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推动的利息损失;4、其他直接的费用支出。

间接是指丧失了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

这些损失必须是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必须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损失。

如果不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损失,即使一方支付了大量的费用而造成了损失,也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如果仅有一方的过失行为,而无对方受有损失的事实,则无所谓赔偿。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损失的确定较难以把握,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赔偿范围过宽或过窄,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须有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信赖利益的损失,即使合同未成立、无效、被撤销,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必须是对方过错造成,也就是说必须有因果关系,如不是对方的原因造成的,即使有损失也不承担责任。

(3)损害发生后,如果受害方没有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就扩大的损失部分不得要求赔偿。

(4)一般而言,缔约人的信赖利益不能高于其履行利益。

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层次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规章。

本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法》是属第一层次上的,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招标投标法》法律。

《招标投标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是整个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一切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与《招标投标法》相一致。

(5)缔约过失责任中如果被害人有过错,则应适用过失相抵的规定。

(6)原则上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对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适用由于我国合同法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以此为依据,依据案件的实际来做出正确的判决。

三、法律适用既然《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关于同一问题的规定存在不同之处,那么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应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呢? 《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都是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从法律的位阶来看,它们属于同位法,也就是说它们是由同一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相同等级的法律,因而它们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又是同位法中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因为《合同法》中对要约与承诺的规定是一种普遍性的规定,属于一般法,而《招标投标法》则是针对招标投标这样一个特别的活动所做的规定,属于特别法。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特别法与一般法对同一问题出现不同的规定时,应该优先实用特别法的规定。

因此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首先适用《招标投标法》,在《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再适用《合同法》。

《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不同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两部法律关于要约与承诺的不同规定,并给出了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适用法律的依据,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帮助。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

(1)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

(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

(1)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美元。

(2)同意24个月工期。

(3)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

(1)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

(2)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

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案例分析:

(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而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商谈,一般承包商为了中标比较容易接受业主的要求。

可能本工程比较紧急,业主急于签订合同,实施项目,所以没来得及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认真的澄清和合同谈判。

药品集中招投标协议书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十九、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摘要: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主权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药品集中招投标协议书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十九、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药品集中招投标协议书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xx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xx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xx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xx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xx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xx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xx产品必须按中xx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xx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xx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二十四家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xx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自中xx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xx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xx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xx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

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

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

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

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务1.1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

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

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招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文件内容的合法性。

2)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

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

3)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1.2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程已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文件。

在招标投标阶段,业主必须要把握好阶段目标,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一定的规定,经过招标竞争争取一个经济合理的价格。

2)在承包商的选择上,要选择信誉度、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

3)为了保证能够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有效的对承包商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确定严格周密的合同条款。

一般来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是占主导地位的。

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和领导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起草招标文件;分析、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与它签订合同。

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标如下:(1)进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

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

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必须是有利的。

它必须要两部分,即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

毕竟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而获取利润的;2)应具有竞争力。

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

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

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

1)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2)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3)合同风险较小;4)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是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极为重要的阶段。

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为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

二是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

三是协助业主确定合同类型,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给业主提供专业性的参考意见,为今后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以上工作是保证招标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下面就这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业主的投资确定,是业主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

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

同时,以量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

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量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筑、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

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

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审核与审定两道程序才能出具最终造价文件。

对于造价文件的审核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

包括(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2)、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

3.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

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楚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一是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二是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三是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四是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二、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造价咨询工程人员在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除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外,还应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拟定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参与价格标的评审。

参与制定商务标评标办法时应注意,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管理简单的'项目可以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反之则应采用综合评估法。

作为造价咨询人员,参与制定招标。

一、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业主的投资确定,是业主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

以图纸、规范为依据并体现工程技术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工程量清单是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基础平台,其准确完备性直接决定了合同总价是否准确,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

同时,以量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

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量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筑、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

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

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审核与审定两道程序才能出具最终造价文件。

对于造价文件的审核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

包括(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2)、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

3.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2008)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

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楚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一是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二是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三是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四是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二、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造价咨询工程人员在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除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外,还应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拟定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参与价格标的评审。

招投标合同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xx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20xx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2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20xx。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20xx。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20xx。

招投标合同

一、单选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

1、()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以议标方式与承包商签订合同。(a)。

b、目标成本加奖罚。

满分:3分。

2、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为标的的是(c)。

a、智力成果。

b、合同法律关系的缔约人。

c、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d、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满分:3分。

3、普通诉讼时效为(b)。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满分:3分。

4、下列关于质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a、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d、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仍及于从物。

满分:3分。

5、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d)。

b、1年。

满分:3分。

6、合同订立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使合同不能成立,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这种责任属于(b)。

a、违约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满分:3分。

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通常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b、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满分:3分。

8、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是(a)。

b、实践合同。

c、要约合同。

满分:3分。

9、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d)。

a、5%。

b、10%c、15%d、20%。

满分:3分。

10、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在(c)内履行债务。

b、不少于一个月的期限。

c、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

d、1年内。

满分:3分。

二、多选题(共10道试题,共40分。)1、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的特点有(abcd)。

a、工程量清单中应有分部分项工程子目名称和预估的工程数量及报价格式的工程量清单表。

b、有对各子目的工作内容进行详尽完整描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说明。

c、明确规定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

d、投标人报价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和先后顺序报价。

满分:4分。

2、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要件为(acd)。

a、必须是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必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b、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c、必须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履行债务。

d、必须是后履行一方对于对方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尚未受领,或者标的物尚未转移。

满分:4分。

3、公开招标的优点是(abcd)。

a、业主选择余地大。

b、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c、缩短工期。

d、降低造价。

满分:4分。

4、以下情况要约不可撤销的是(bc)。

a、撤回要约的通知在先于要约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的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c、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d、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的人。

满分:4分。

5、合同解除的类型按解除原因可分为(bcd)。

a、单方解除。

b、协商解除。

c、约定解除。

d、法定解除。

满分:4分。

6、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为(acd)。

a、责任性质不同。

b、法律主体不同。

c、责任形成条件不同。

d、责任承揽方式不同。

满分:4分。

7、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在于(abcd)。

a、有助于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b、有助于充分维护发包人的`经济利益。

c、可以维护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合同的法律地位,提高履约效力。

d、有利于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满分:4分。

8、要约的特征为(abcd)。

a、要约必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b、发出要约的要约人需是特定的人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c、要约的内容需具有能够使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d、一经受要约人同意即受约束。

满分:4分。

9、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发生要件为(ad)。

a、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b、必须是后履行一方对于对方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尚未受领,或者标的物尚未转移。

c、必须是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必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d、必须是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满分:4分。

10、下列选项中,要约失效的情况有(abcd)。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满分:4分。

三、判断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

1、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a)。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b)。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b)。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4、公开招标的缺点为:选择余地小、竞争性差、要防止假招标。(a)。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5、建设工程合同按承包的范围划分为总承包合同、单项承包合同。(b)。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6、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b)。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7、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法人参与经济活动时,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a)。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满分:3分。

9、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按照管理内容可分为合同签订管理和合同执行管理。(a)。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10、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

a、错误b、正确。

满分:3分。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摘要: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平、有序进行,就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为确保建筑合同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性,就要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内建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无疑是更加规范化、公平化和国际化的。

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平稳而有效地处理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

本文讨论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分析了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并对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做出分析以及采取相应的对策。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

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

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四制”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

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

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2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

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

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

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2.3目前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是要约邀请方向投标方提出的具备主要条件的合同草案,通过学习和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可以对签订工程合同的要求及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具体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市场还是卖方市场,业主为用较小的投资换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在招标文件中反映出代表自己意志,因此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提高投标人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是相当重要的。

(1)市场开发阶段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工程招标信息,在综合分析工程的特点、自己的实力、承包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后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3)评标和决标阶段业主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最有可能被接受的几家承包商,以个别邀请的方式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和答辩,最终选定中标者。

收到中标函后双方还要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之前所有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并最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4结语。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有力保障。

为合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进行系统地分析,对于合同中的风险分析要由多方面专业的协作配合,并制定可行有效的风险分担方案。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两者密切配合,对管理好建筑市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几点思考[j].建筑.,(6):27。

3刘燕.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21):169。

4程国政.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5成虎,钱昆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药品集中招投标协议书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十九、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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