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专业19篇)

时间:2023-11-24 05:48:42 作者:书香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专业19篇)

规章制度是对组织或社会行为所做出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以维护秩序和促进发展。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只是依靠制度本身,更需要每个组织成员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1、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1、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2、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1、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2、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3、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

4、本卫生院要按月足额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首先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再次就是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催收,并经常核对余额;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应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有效控制坏帐的产生。

1、本卫生院设置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为会计人员安排合适的办公场所,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用具。报账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要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会计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实物保管、收费等工作。

3、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岗位要严格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实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主管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实物保管。

3、本卫生院保正会计人员工作的稳定性,会计主管调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造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本单位按月核算,每月及时报送会计资料至县卫生局。

5、会计人员要及时将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毁损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巳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建财务工作,保证正常基建项目所需资金,切实管好用好基建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核算、决算,依法合理的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专款专用原则和效益原则。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开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能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经学校党委批准下达后,全校基本建设各项工作必须围绕计划进行,财务核算对象要以计划项目为基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要以计划为准绳。校长对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责任,学校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务处是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报计划、组织实施、竣工决算等,审计处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各环节实施审计监督。

第五条基本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以及大宗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计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履约担保责任和违约处罚条款。合同签订后,应将正本一份交财务处存档,作为财务处控制预算及财务人员付款的依据。

第六条基建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工作。工程招标合同一经签订,要严格履行合同。

第七条按照财务收支规定,所有基建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后才可办理支出。

第八条根据财务管理和资金支付的要求,基建部门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2﹑省发改委签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及投资计划通知。

3﹑施工招标文件。

4﹑开工报告。

5﹑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

6﹑工程进度报表。

7﹑竣工报告。

1、国拨、自筹、信贷资金落实到位后,按资金来源渠道、工程项目分别入账核算,不得相互挪用。

2、基建材料处理收入、拆旧工程收入、对外服务收入等,要及时上缴给计财处,不得擅自挪用。

1、基建处应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经费审批人,在资金落实到位的额度内,全权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的审核工作。

2、工程正常费用的拨付:基建处应事前向计财处提供施工进度及资金需求月报表,财务处根据合同审核后,按实际进度办理拨付款手续。

3、严禁工程决算超预算。由于不可预测因素造成工程费用()确需变更的,基建处应事前向学校报送变更部分说明,经学校批准、审计后,方可办理变更所需资金的拨付。

4﹑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支付基本建设资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3)不符合批准建设内容或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

(4)有工程质量问题;

(5)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6)与合同条款规定不符合的。

第十一条往来款项的管理:往来款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学校的管理要求办理,各借款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及时清算。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基建处组织竣工决算,财务处清理合同执行情况和债权债务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十三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验收单、竣工决算单(包括工程中标价格、增减洽商等)、审计部门的结算审计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每个会计年度末应按要求编制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财产物资的清查、在建工程的清理、账务的处理、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1、卫生院设主管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镇各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卫生室配备兼职出纳员(收费员)、药品会计各1人,药房不得兼任出纳员和药品会计。

2、卫生院为各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出纳员负责现金日记帐,药品会计负责财产物资明细帐。

1、统一执行县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各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附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的出诊单,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簿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卫生室实行收费开据制度,收费员每收一笔款项均应开据正式的医疗收费专用票据。收费票据由收费员按规定从乡镇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主管会计负责各站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纳入医疗收入核算。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免接种、妇幼保健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列入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7、旬末收费员将本旬收入合计数报药品会计,药房将本旬所有收费处方装订成册并填制一式三份处方封面交药品会计,经药品会计核对无误后,收费员、药品会计、药房分别在处方封面上签字,并各留一份。

8、月末出纳员将处方封面汇总后报卫生院结帐。(处方封面代替收入报表)

9、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用赊欠的应由室内人员担保,并在一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10、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1―10倍罚款。

1、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支出事由,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人签字,经室长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出纳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主管会计审核,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准瞒报。报帐时出纳员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载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3、主管会计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退回卫生室更正补充。

4、审核无误后,主管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出纳员办理结帐、对帐手续。

5、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支出、药材支出、公用费、固定资产占用金、管理费、培训费、事业发展基金。

6、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负责人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卫生院长审批后发放。(卫生室某月可分配总额=当月收入总计-当月药材支出-当月公用费-事业发展基金、固定资产占用金、培训费)

7、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由负责人根据每人的工作实绩,拿出具体分配方案,报卫生院核准后发放。提留基金由院统管,归室使用,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8、药品材料一律进药房。医疗活动需领用药材的,应先开处方,经卫生室负责人审核后从药房领取。月末,药房将药材领用处方单独装订成册,交出纳员汇总后报帐。

9、药材支出平时由药品会计根据每日处方按进药均价计算,季末根据实际盘存数调整。

10、公用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室公用费支出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6%。

1、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含生物制品)、材料一律由卫生院统一按进药均价调拨,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违者按采购额1―5倍罚款,其中卫生室负责人个人占罚款总额的40%。卫生院设立中心药库,专人负责各室药材的调拨工作,卫生院要确保卫生室及时获得所需用药材。

2、药材调拨使用一式几份的调拨单,调拨单要载明药材的进价和零售价,同时注明药材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院室根据调拨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3、建立药品材料逐日消耗制度。药品会计每旬根据药房报来的处方册在消耗表上分品种消耗,同时按均价计算出每张处方的药材成本。

4、药品会计设立数量金额式药材明细帐,根据调拨单和消耗表记帐。月底根据明细帐编制并上报库存药材统计表,具体反映药材的调入、消耗、结存情况。药房另备登记簿,对进销存进行记录,以便核对。

5、卫生院不定期地组织药剂、财务人员对各卫生室处方划价、药材消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抽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季末由卫生院对各卫生室的药材进行盘存,发现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1、卫生室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单位价值在700元以上(含700元)的医疗器械。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帐卡管理制度。卫生院设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卫生室设置帐卡。每年末由卫生院对各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报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

3、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由卫生院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购建,归卫生院所有。卫生院根据各卫生室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收取固定资产占用金。

4、对于不需用和已不能使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卫生室负责人报告院长后按规定处理。

1、执业责任金、药品周转金、培训费、固定资产占用金、事业发展基金作为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由卫生院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主管会计应按月记帐、算帐,编报会计报表并及时反馈给各卫生室。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本局内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行政经费由区财政局结算中心统一核报。局内不准设立银行账户;不准自行收费;不准违规私设“小金库”;不准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2)本局内一切经费开支和资金往来,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实行局长按有关财务规定“一支笔”审批。

3)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购或政府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办公室经办进行政府采购。

4)各种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开支事由,上述三项不全者不予报销。所开支的原始票据,原则上必须使用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

5)出差或购物需借用公款,应填写《借款单》,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款,事后及时归还。未经批准,财务人员不得办理借款手续。

6)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未经局长批准不得随意调度资金。财务印章和有关票据管理要按规定分开保管,必要时归入保险箱。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卫生室执行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由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统一管理、分室核算,专职、专人负责。

卫生院要按照一室一账的方式建立总分类账、业务收支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实行卫生室与卫生院统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采取微机化、网络式管理。月度会计期间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按月核算并编制报表。卫生室业务收入应按日编制收入日报表,每10天编制一张汇总报表,每月编制一张月度总报表。现金收入每10天上缴一次,按照卫生院安排的报账时间,将现金和10天收入汇总表一起上缴(报)到卫生院。严禁坐支现金。

卫生院在银行开设用于卫生室经费收支的专用存折,用于核算卫生室所发生的各项资金。

其中,收入包括:

1、卫生室上缴的日常业务收入;

2、卫生院转入的上级补助收入(包括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及其他经费补助等)。

支出包括:

1、支付卫生室购药品及卫生材料款;

2、支付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各项收入返还;

3、发放村医财政补助;

4、发放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5、其他支出。

卫生院要建立卫生室固定资产明细账,加强对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集体财产安全。固定资产发生自然损耗的,必须填报书面说明,经卫生院核准后方可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发生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卫生院要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管,确保卫生室财务管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卫生室管理人员及卫生室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卫生院将不属于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收支范围内的资金转入专用账户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1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

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财务监督。

3.1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体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账套分项目核算。

3.2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3.2.1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通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

3.2.3.1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

3.2.3.4具体应按照《国投集团成员企业重大融资业务指导意见》执行。

3.2.4资产财务部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股东投资协议、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分项目编制项目投资融资计划,并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3.3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付款管理

3.3.1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法规,严格按照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办理。各项目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备)监理公司和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参与工程结算工作。

3.3.2建设项目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工程招标工作确定中标人后。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一经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支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3.3.4工程预付款应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通常情况下约定为合同总价的5%,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的原则上最多不应超过当年计划完成施工预算的50%。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的原则上最多不应超过当年计划完成施工预算的10%。特殊情况需超出上述范围的,应报告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3.3.5支付工程预付款应具备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向监理人取得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并经报经子公司工程部审核,按公司工程款付款流程批准后,提交资产财务部核准后付款:

3.3.5.1工程发(承)包协议书已经签订;

3.3.5.2承包人向公司提交的工程履约保函已经公司计划经营部和监理公司认可并送达资产财务部收存。

3.3.6工程预付款应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合同对扣回工程预付款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开始起扣,在累计支付的进度款达到合同总金额65%时扣清。

3.3.7扣回工程预付款有以下两种方法,公司可选择使用。

3.3.7.1分月平均法,即在工程进度达到规定起扣比例到扣清比例之间的个月中平均扣回。起扣时间和扣清时间可由监理公司查阅施工进度计划后提供给计划经营部核准。

3.3.7.2公式法,即每月应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4r=[(c-fs)/(fs-fs)]×a-kr――当月进度付款中应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c――累计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价款;f――工程预付款起扣比例(应在20%至40%之间);f――工程预付款扣清比例(应在65%至80%之间);s――合同总价;a――预付工程款总额;k――累计已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

3.3.8施工合同中约定材料预付款的,依照合同规定预付比例,按以下程序审核支付:

3.3.8.1材料已经到达工地并经承包方、监理方、子公司工程部共同验收入库,办理手续。

3.3.8.2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材料的订货单、材料合格证以及发票或价格证明文件。

3.3.8.3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要求并经监理方、子公司工程部书面认可后报公司基建管理部核准。

3.3.8.4按照公司工程款付款流程批准后,资产财务部核准后付款。

3.3.9材料预付款的扣回办法:该批材料在进场后6个月之内可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的,由工程部和监理方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供材料预付款扣回计划,报公司基建管理部批准后资产财务部按批准的计划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回。耗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从付款后的次月起在6个月内平均扣回。无论何种情况都应确保在累计工程进度款结算至合同总价的80%时将材料预付款全部扣回。

5

3.3.10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分月结算(或分工程部位结算),月工程进度款按审定的承包方实际完成进度金额的85%付款。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累计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应不高于合同总包价的85%,即竣工前保留金应控制在合同价值的15%或以上。

3.3.11工程进度价款的审定:

3.3.11.1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3.11.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月报表进行复核签字,并出具工程进度款付款证书。

3.3.11.3子公司工程部收到并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和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签注审核意见后按照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批流程报送投资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3.3.11.4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批流程:

a)子公司报送相关资料,并负责审核工程量;

d)计划经营部经理审核签字;

e)主管基建的副总经理审批;

f)大于100万元及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g)子公司将审批资料原件报送资产财务部核算已完工程成本并列入次月资金付款计划。

3.3.12支付工程进度款:

3.3.12.2子公司工程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表后编制“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执行工程款付款流程。

3.3.12.3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经审核确认的累计已完工程进度价款,其中当月已完工程进度价款;

b)工程预付款本次扣回、累计扣回和剩余金额;

c)材料预付款本次扣回、累计扣回和剩余金额;

d)甲供材料本次扣回、累计结算价款;

e)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f)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g)按合同规定应由发包方扣除的保留金额;

h)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它金额;

j)其他应抵扣项目(在付款申请单中应列示具体项目内容,不可以列示“其他”项)。

3.3.12.4工程付款审批流程

a)子公司(或项目承办部门)收集付款资料,填写“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

c)资产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

d)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

e)付款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f)资产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3.3.13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以下主要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3.3.13.1总承包人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相关资料。

3.3.13.2监理工程师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签字;

3.3.13.3子公司工程部复核工程量。

3.3.13.4公司计划经营部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签批审核意见。

3.3.13.5公司基建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3.3.13.6主管基建副总经理审批签字;

3.3.13.7100万元级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签字;

3.3.13.9资产财务部依据经审计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和审计8

报告确认相关负债和单项工程价值。

3.3.14竣工结算付款额的确定:

3.3.14.1根据经审计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按合同规定比例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低于竣工结算总值的5%)后为工程竣工结算后应付给工程承包人的累计应付工程价款,累计应付工程价款扣除已付工程款及各项预付款、代扣款、代缴款后的余额为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实际支付的竣工结算付款额(亦称完工结算尾款)。

3.3.14.3竣工结算付款额=竣工结算累计应付工程款-(已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甲供材料款+其他代扣代缴款)

3.3.14.4其他代扣代缴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工程用水费、电费;

b)施工单位使用建设单位资产价值及其使用费;

c)建设单位统一支付的保险费应向施工单位收回的金额;

d)代扣代缴的各项税费;

e)其他代扣代缴款项。

3.3.14.5支付竣工结算付款额的审批流程除按照上述工程进度款审核流程办理的同时,需要增加竣工结算会签表,要求施工单位取得所有之间和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公司主要领导的签字,间接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商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目的在于检查和防止非常规结算项目被遗漏。

3.3.15所有工程价款结算的原始单据,须经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签字,资产财务部审核确认后方可付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期间,基建管理部和计划经营部应配合资产财务部清理发生的所有工程支出。

3.3.16凡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国家统一调价及设计变更等追加费用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3.3.17工程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单位施工的,其行为应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工程合同的规定,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分包工程进度结算及工程款的支付仍然由总包单位向公司统一办理。

3.4大中型设备的采购付款

3.4.1大型设备采购按合同规定分次付款的,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分次付款通常分为预付款、进度款、交货款和质保金四段方式。

3.4.1.1设备预付款通常规定在合同价款的10%以内,应在满足以下条件后1各月内付款:

a)合同已生效;

b)供应商已提交10%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c)供应商已提供本次付款财务收据;

d)承办部门已填制“合同付款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3.4.1.2进度款通常为合同价款的30%,应在满足以下条件后1个月内付款:

c)供应商已提供本次付款财务收据。

d)承办部门已填制“合同付款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3.4.1.3交货款是在设备到货检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在满足以下条件后1个月内付款:

a)供应商已按规定时间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

b)已提供业主授权代表签署的该批设备的“验货证明”;

c)已提供业主监造代表签署的该批设备的“出厂前检验记录文件”;

d)已提供该批设备的装箱清单;

e)已提供该批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f)供应商已提供本次付款财务收据。

g)承办部门已填制“合同付款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3.4.1.4剩余合同价款的10%为设备保证金,应在满足以下条件后1个月内付款(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金额):

a)每套设备保质期已满且没有问题;

b)已提供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明;

c)供应商已提供本次付款财务收据。

d)承办部门已填制“合同付款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3.4.2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合同标的不同等原因,设备采购付款方式还有预付款、交货付款和质保金三段式等多种付款方式,采购中小型设备亦可采用交货付款、质保金两段付款,采购小型通用设备还可以采用验货一次付款方式结清货款。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主办会计均应认真审核付款依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依照合同审查是否满足相应节点付款条件。

3.5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特点

3.5.1公司在基本建设期间和投产运营以后统一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度。

3.5.2针对基本建设期间会计业务的特殊性,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部分会计科目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3.5.2.1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二级科目,其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应按单项工程设三级明细账核算。设备投资设置需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工具器具三个二级科目后再按单台设备建立设备台账核算。待摊投资设置建设管理费、建设场地征用费等三级明细账核算,为满足财务报告和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建设管理费等应进一步划分明细账户。

3.5.2.2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已为建设项目购入尚未领用的各种建材和设备等在库物资,本科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置建筑材料、待安装设备、仪器、电子设备和工具器具等明细科目分类核算,仓库应按资产品名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核算。

3.5.2.3应付账款科目核算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已完工工程价款和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设备、材料款。本科目应分别按施工单位和器材供应商设明细账户核算。

3.5.2.4按合同规定应预付的工程款和预付的器材款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按规定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的预付工程(器材)款项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3.5.3核算过程中,若工程物资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当月尚未收到发票账单,货款尚未支付的,按暂估价入账,下月初在用红字分录予以冲回。采用赊购或分期付款方式签订购货合同的,在工程物资到达并验收入库的当月,如无法取得发票,可根据购货合同、设备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金额确认资产和负债,避免形成账外资产和账外负债。

3.5.4按照新增值税法关于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规定,公司为建设项目购入的设备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设备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账户,设备的价款记入工程物资科目。

3.5.5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作为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为此,资产财务部主办会计应负责及时与税务机关及工程总承包人沟通,商定建筑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3.5.5.1无论建筑业营业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确定为工程总承包人或是建设单位,总承包方都应向公司资产财务部提交本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5.5.2代扣代缴义务人确定为建设单位的,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与税务机关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拟定《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操作规则》,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5.5.3代扣代缴义务人确定为总承包人的,公司资产财务部应向总承包人索取其在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5.6基本建设项目在验收前需要试运行的,在试运行期间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形成的产品可供销售的,在该部分产品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应按照产品的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扣税后冲减工程成本。

3.5.7因基建项目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工程验收之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基建项目成本。工程验收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5.8应合理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备品备件、仪器仪表、维护用工具等收益性支出不得列入工程成本。

3.5.9应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季度可以选择重点类别和品种进行抽查盘点,年终必须全面盘点。如出现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物资的,按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差额,工程尚未完工的应计入或冲减在建工程项目成本,已完工项14目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3.5.10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公司应当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月内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计提折旧。

3.5.11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基建项目已经发生了减值,应由基建管理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减值依据并测定减值金额,由基建管理部拟定在建工程减值报告报董事会批准,资产财务部据以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5.11.1基本建设项目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3.5.11.2基本建设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5.11.3其他可以证明基本建设项目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3.6建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

3.6.1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防范风险,公司基本建设应当全面实行保险管理制度。公司资产财务部作为公司保险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按照避险、高效原则制定并落实建设项目的保险管理方案。

3.6.2公司应当采用或比照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建设项目保险的承保机构。

3.7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管理

3.7.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是工程项目建成后,用实物和货币计量,报告竣工工程实际成本、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等各种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等各种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公司应高度重视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实事求是地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做到编制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3.7.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在上级公司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中委托一家中介机构对该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3.7.3公司向上级公司报送竣工结算报告,中介机构审核报告、竣工决算相关资料及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备案申请,经上级公司办理完有关备案手续后,应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批,由董事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批复确认。对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等应以董事会批复确认的结果为准进行账务处理。

3.7.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决算等有关资料以及财务核算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3.7.5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一般程序:

3.7.5.1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系统整理所有的技术资料、工程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及变更与签证材料,并分析其准确性。

3.7.5.2清理各项债权债务和节余物资,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并据此对各种实物资产逐项盘点核实。

3.7.5.3填写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3.7.6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3.7.6.1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摘要及正文;

3.7.6.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3.7.6.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状况说明书;

3.7.6.4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主要包括:

a)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表封面;

b)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总表;

c)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最加、减少汇总表;

d)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

e)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f)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

g)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明细表;

h)基本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收支明细表。

3.7.6.5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中介机构审核(审计)报告。

3.7.7向上一级公司申请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3.7.7.1关于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备案申请报告;

3.7.7.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备案表(一式三份,);

3.7.7.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含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3.7.7.4有资质审核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含审核机构资质证明、主要审核人员资质证明、决算审核委托书、竣工决算审核各方当事人的承诺函)。

3.7.8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目录的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准确分类,禁止对资产进行打包交付,确保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账卡实物相符。

3.7.9建设项目中涉及土地、房屋资产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取得相关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权属证明。如果确实不能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取得权属证明的,应当指定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办理。

3.8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管理

3.8.1公司应按照《国家投资开发公司财务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上级单位报送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情况报告,并单独编制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3.8.2基本建设财务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事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的数据统一通过公司信息采集系统报送。事件报告是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中应严重关注的事项以及为使项目正常运行必须立即加以注意和处理的事项的特别报告。

3.8.3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事项对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影响情况报送上级单位:

3.8.3.1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例如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工程事故;

3.8.3.2严重影响投资控制的事项,例如工程施工中的重大例外事项;

3.8.3.3合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3.8.3.4设计、采购、建造或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偏差、缺陷等事项;

3.8.3.5基本建设项目过程中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4附则

4.1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通称“公司”)所进行的基本建设活动。

4.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4.3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为规范坝塘镇卫生院财务行为和经济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湖南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1、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金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院长负责制,医院的预算内支出,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支出由医院财务负责人申请,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2、医院财务工作实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并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医院必须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除药品支出外,5000员以下支出由院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院委会集体研究审批。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医院支出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用途后交财务科审核,再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3、财务负责人必须对发票的用途明细严格审核,并对发票的真假严格查询。

1、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

2、医院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3、现金必须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5、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6、财务科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1、医院公用费用支出必须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体现勤俭节约,礼貌周到。

2、医院公用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尽量减少非生产性支出。

3、医院公务接待一般在医院食堂用餐,如需在外餐饮单位用餐,由医院分线负责人报院长同意后结账回单位报销。

4、医院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得在外签单,除重大接待活动外,中餐一般不饮用酒类,如需要酒也应适量控制。

5、医院接待用烟酒实行集中采购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室管理员对烟酒的收支进行登记,并记录使用情况。

6、医院接待用烟应尽量节约控制,医院分线负责人如需招待报院长同意后在办公室管理员处领取发放。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财务管理制度_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1、导向作用。财务管理是一项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协调企业同各方面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

2、激励作用。目标是激励企业全体成员的力量源泉,每个职工只有明确了企业的目标才能调动起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其潜在能力,尽力而为,为企业创造最大财富。

3、凝聚作用。企业是一个组织,是一个协作系统,只有增强全体成员的凝聚力,企业才能发挥作用。

4、考核作用。目标是企业绩效和各级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范文写作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班长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

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

思想汇报。

专题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_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条例精选

1、材料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每月项目材料、办公实际消耗费用表提供财务。

2、项目部在每月25前将本月考勤表交劳资财务。

二。财务成本责任。

1、依据财务收支口径的一致性原则,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成本子项的设置,计算口径要与概算定额计取的收入口径一致(包括其他直接费的个别项目调整执行财务核算规定)。在施工程的预算收入口径作到会统一致,竣工结算收入与工程结算造价一致。

2、汇编降低成本计划,进行预控。

3、严格成本开支范围,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费用划分标准。正确核算工程成本,定期编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4、建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根据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月份完成工作量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及时收取工程款。每月末将成本资金实际执行情况报给主管经理。

各部门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报交财务部门的时间:

部门内容转交财务时间。

劳资外用人工费当月23日上午。

当月自有人员工资当月23日上午。

材料暂估入库收料单当月23日上午。

当月耗料当月23日上午。

内、外部调拨单当月23日上午。

模板、架木租赁使用当月23日上午。

行政管理用具当月出库使用当月23日上午。

试验测量测量用具当月出库使用当月23日上午。

1、对于已领用的支票必须在当月25日下班以前办好手续后到财务报帐。

2、限额支票三日内报帐。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_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条例精选

一、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委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会计核算。每月1-3日为村级民主理财日,4-6日为村报账日。

二、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及时上交“三资”服务中心代理核算。严禁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各项债务做到日清月结,往来清楚,证、帐、表、实相符,严禁设立账外账。

三、村集体的各项支出,一律实行报账制,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开支项目、数额在500元以下的,由村民理财小组签字盖章、村主任审批,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报账业务、开支项目数额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在村“两委”商议后,可直接开支:村委会提出支出事项,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村级开支事项发生后,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上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盖章);由财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批,审核同意后,由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加盖监督组章;村书记审查:“同意”;村主任审批:“同意报支”字样后要署名,日期(开支5000以上,需驻村点长签字)。村报账员填写财务报账单,经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员审核票据签“审核”字样,并签名以示负责(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退回不报支),再经三资代理中心分管主任审查,并签“已审核,准入账”字样方可入账。

四、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和办公、报刊费用,坚持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_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条例精选

第一条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财行为,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关于在全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包括:

1、村级收取的款项: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含租赁收入、资产变卖收入)。

2、上级划拨的专项资金和代管经费。征占地补偿收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各部门的专项补助资金。

3、往来款项:各项应收及应付的款项。

第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于取得收入的当月,足额交存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专户。村报账员持收入票据记账联、银行缴款单(或银行转账存根联)、自制收入明细表或往来款项明细表,报镇(园区下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总出纳岗。总出纳核对票款无误后签字或签章,并转付“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账会计入账。

第四条村集体现金收入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缴交入户,所有的对公收入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缴存专户。非报账员代收的各种款项,应在收款后2个工作日内向报账员结清。

第五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收入核算,依据财政部财会[2004]12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按资金收入分类,明细核算。并按月对行政村反馈收入明细表或往来款项明细表,村报账员核对后报村主任签收。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包括:经营性支出、管理费用、代管支出及其他支出(含公益事业支出、福利性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本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收支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村集体组织依据年初预算跟踪执行。

第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要遵守厉行节约、为民办事的原则,大力缩减非生产性开支。

第九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的规范化要求:。

1、支出凭证要素齐全。村报账员在报账前要完善好报账手续,所有支出票据要有支出事由;经手人、证明人、财务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章。

2、支出程序依次为:经手人与证明人签署日期、事由,村财务审核人对票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核并签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章、村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名、镇包村干部对支出事项进行复核、镇纪检部门与“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加盖付讫章、最后交由代理会计入账。在各审核环节,如有不符合法规制度规定的单据,一律退回不得报销。

3、审批权限:1000元以下支出票据可由村级主要负责人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同签批。一次性超过1000元的大额支出由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镇包村干部加签审核意见,并上报镇纪检部门审核备案。

4、村级日常运转支出:

(1)办公费用。村级办公用品的购置及打字复印等办公支出按实际需要列支,事项明确清楚,采购手续完备。

(2)差旅费支出。村干部因公外出,县内需经村主要负责人同意,县外需报镇级政府批准同意。差旅费报销标准依据《含山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统一执行。

(3)电话网络报刊支出。村级因工作需要可安装电话、网络,但年费用支出额不得突破5000元;村集体征订的。党报党刊费用不得超过1000元。

(4)福利性支出及误工补贴。村两委工资福利支出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标,支付时要附镇组织办批复。误工补贴按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

5、村内公益事业项目支出。需在镇政府指导下量力而行,做到事先有预算,事后有决算,资金使用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外发包的所有工程类支出须由工程承包商开据正规建安税票方可报账,同时还应附有工程预决算、竣工验收等附件。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实行“零招待制度”。日常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公务接待。

第十一条村集体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截留、平调或者挪用。严禁收入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严禁村级收入的体外循环和设立小金库。

第十二条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专项管理,跟踪监督。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村组干部报酬及基本的办公支出,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必须取得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重大支出事项须附会议决议或书面报告。对数量少、金额小、难以取得原始凭证的零星开支,统一使用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专用支出票据,但票据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第十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复核后的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须在村务公开栏内逐笔逐项按季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清样及现场照片报镇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的代账会计备案。

第十五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于村级的各项支出,凭报销凭证和原始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作为支出和记账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及时登记“不规范票据退回清单”,并退回做出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实行村级财务电算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实行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建档,分村建账、分村核算,并负责各村会计账目、村集体资金、会计信息和档案等方面的统一编制和管理。

第十七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月核算账务,并于次月15日前将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反馈给村委员会;按季将村组的财务收支及公开公示情况录入上传至资金监管系统。

第五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收入,须使用税务发票;非经营性收入,一律使用县农经部门统一印制的“村级收入专用票据”。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非经营性票据的领销存制度,严格“统一供应,按月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管理原则。

第二十条月末或季末,财政所(分局)对各村结存的票据进行清查,查验票据的使用及收入缴存情况。当年未用完的票据应收回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_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条例精选

第一条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第四条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五条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第六条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第七条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第八条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第九条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_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条例精选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核算,为财务管理提供基础、可比的会计数据,根据《会计法》、《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工作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二条严格按照《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发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结合会计核算内容和中心财务管理要求,对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要求,设置和运用会计科目,开设相应的会计账户。支出类二级科目随每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记账采取借贷记账法;收支的计量采取权责发生制;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会计报表按《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规定的表式和填报时间、份数执行。

第五条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差旅费报销单、入库单、出库单、调拨单、收款收据、借款条、劳务(咨询)费领款单、内部费用转账单、费用开支证明等;外来原始凭证是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出具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

第六条凭证填制与审核: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由经办人或部门填制原始凭证,并签名或盖章。所有原始凭证须经计划财务处和有关部门的审核,并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第七条账簿登记:根据记账凭证,全面、连续、系统的进行登记。

第八条成本核算:对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全部费用进行归集、计算,并确定各对象的总成本。

项目收支分部门和项目进行辅助核算;管理费用和间接费用按部门进行辅助核算;各种往来款按照各往来单位和个人进行辅助核算。

第九条财产清查:通过实物盘点、往来款项的核对,检查财产和资金的实有数额。

第十条会计报表编制:根据账簿记录的数据资料,采用规定的表式,概括地、综合地反映各部门和中心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第十一条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十二条根据记账凭证记账后生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类明细账”和“总分类账”。

第十九条定期和不定期的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第二十条记账错误处理。

(一)记账前发现记账有错误的,由制单人重新填制记账凭证。

(二)审核后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的,由审核人取消审核,由制单人进行修改。

(三)已经记账的记账凭证发现错误的,由记账人取消记账、审核人取消审核、出纳取消签字后由制单人进行修改。

(四)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错误的,以红字冲减错误的记账凭证,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发现上年度的记账凭证错误,根据实际情况和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

第五章结账及对账。

第二十一条结账是各种账簿记录的结算。

(一)结账前,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

(二)在结账时,首先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账簿。

第二十二条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账账核对,一般为每月一次,各种资产明细账及各种辅助账与总账核对相符。

(二)账实核对:

1、每日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核对;

2、每月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3、定期不定期对资产明细账与资产实物进行核对,每年对“往来账款明细账”与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核对。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由主管人员监交,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这些管理,特制订本规则按照会计法律,公共机构(2013)的会计系统,预算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和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的特点。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幼儿园经费预算,加强财务核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幼儿园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与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制定财务发展规划,如实反映幼儿园的财务状况。

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

1.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2.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制度。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在总监的指导下,管理园区的财务活动,对园区内的各项账目进行检查和监督,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有权要求幼儿园的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金融活动相关单位准备的基金,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有权监督、检查财务收支,本单位资金的使用和财产的保管。

2、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当按照“控制预算,统筹安排,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预算。

1.制备方法:

收入预算: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营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计算编制。

经费预算:根据幼儿园自身的财力、正常的教育活动和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其他必要的经费。

2.预算编制审批:

每年年底,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讨论并批准下一学年预算的具体安排。(人事支出、日常办公支出、项目支出)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重大事项的预算调整,由财务领导小组讨论,报上级批准。

3、预算外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教育、食品和其他收入。

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合法票据。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幼儿园收入账户,统一管理和使用。

4、支出管理。

1.严格执行审批和报销程序,实行“法人”审批责任制。各项经济业务发生后,由经办人、会计、园长、副园长审批签字。报销内容包括:工资、社保支出、员工福利费、办公费用、培训费、修理费、营业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设备折旧费、固定资产投资等费用。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_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条例精选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等财会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会计政策。

(二)本会计政策的制订遵循以下九项原则:

1、适用性原则。即确定的会计政策必须适应本公司的所有权性质、经营规模及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管理水平等若干理财环境。

2、可靠性原则。本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3、相关性原则。本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公司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4、可理解性原则。本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5、可比性、一致性原则。本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公司不同时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在附注中说明。

6、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7、重要性原则。本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要反映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

8、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9、及时性原则。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会计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五)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采用未来使用法。

相关范文推荐
  • 11-24 春天在心中流淌(热门14篇)
    优秀作文能够展现出作者深入思考和独特的观点,给人以启示和反思。在这些优秀作文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情感和思想,受到启发和感动。“我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
  • 11-24 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看法(通用15篇)
    优秀作文是通过对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和独特思考,以文字为媒介进行表达和交流的一种方式。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选段,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方法。
  • 11-24 股权众筹协议书大全(21篇)
    合同协议应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任何潜在的纠纷和误解。下面是一些关于合同协议的示例范文,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范文的结构和要点。电话:xx-xxx乙方:x
  • 11-24 保护自己教案幼儿园(通用17篇)
    幼儿园教案需要考虑到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以及教学目标和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选的幼儿园教案,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灵感。活动目标:1、培养幼儿的自我
  • 11-24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类专业简历(模板17篇)
    个人简历的撰写应当针对不同的职位要求,突出相应的技能和经验,提高被雇主选中的机会。接下来,我们为你展示一些优秀的个人简历实例,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 11-24 汽车定点维修协议书(模板14篇)
    汽车的种类繁多,包括轿车、货车、客车、越野车等各种不同类型。值此之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近期一些关于汽车行业的总结和分析,探讨其对未来的影响和趋势。乙方:甲乙双方
  • 11-24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范文(22篇)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劳动权益、预防劳动纠纷的重要保障。下面是一些劳动合同的案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 11-24 阅读名著时间简史读书心得(热门16篇)
    读书心得的写作过程是一个对自己内心世界的探索,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理解他人。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推荐了一些精选的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 11-24 农村种玉米地心得体会总结(热门13篇)
    我通过反思和总结,提炼出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值得分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方面的参考和启示。第一段:引言(120字)。近日
  • 11-24 综合行政执法局半年工作总结(优质20篇)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都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和不足之处。以下是一些值得参考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总结有所帮助。(一)压实防汛责任。5月份以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