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总结大全(13篇)

时间:2023-11-19 06:08:43 作者:纸韵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总结大全(13篇)

通过社会实践报告的撰写,我们可以对自己的行动和思考进行反思和深化,达到进一步提升自我的目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社会实践报告的写作思路和写作技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20xx年x月-10月一个月的时间里,法学院组织我们11级法学专业同学进行了一次专业实习。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两周的实习时间已结束,现就本次实习作出以下报告。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经过两周的实习我的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仅巩固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还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我接触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使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具体实际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而是具体运用到案例上,联系实际情况,荷枪实弹。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加合理运用法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1、在实习态度上,我实习态度端正,尊敬单位领导,尊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做人诚信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学习勤奋上进,对于法律工作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实习纪律上,我严格按照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要求来鞭策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单位工作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养成科学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效率。

3、在实习能力上,通过指导老师细致耐心的讲解、引导以及自己认真努力的学习、领悟,我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都获得了巨大的提高和扩充。

在实习过程中,我先后参与了一些细致而具体的工作,比如旁听审理、整理判案卷宗、跟随实习老师庭外调查、对当事人进行访谈、协助记录调解及庭审笔录、特许参与合议庭的评议、法律文书的制作与校对等,以及独立完成所在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有意识地培养与锻炼,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文书写作、语言表达与沟通交流的基础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创新与协作的进阶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交往与活动的社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总体上我能够将学校里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与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瑕疵与不足。

首当其冲是缺乏更深的耐性。例如整理案卷的工作本身是繁琐枯燥的,有时候案卷包含。

内容比较多和复杂,整理起来难度大、耗时长,这时就易产生工作厌烦心理,这就需要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静心,进一步提升耐性。其次是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社会经验的欠缺暴露无遗,这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法律在社会实际运行中会受到诸如社会偏见、情绪、环境等影响,要求我们应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经验和应变能力。我想在今后我会更着重注意社会经验的积累和丰富,以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与进步。

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通过这次实习活动,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只有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从事好法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总而言之,此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更多的进行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我们的法学学习才能真正的出成绩、出实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像优秀法官、优秀律师那样有学识、公平、正义、诚实、知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尊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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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题目

今年暑假,应学院要求,我去了xx市公安局法制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星期的实习生涯,收获颇多,不仅巩固了我学到的法律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还汲取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暑假前一个月,我就联系好了两个实习单位,xx市公安局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考虑到公安局离我家比较近,而且还有免费的早餐和午餐提供,所以就选择了去公安局。放假后休息了几天,我就拿着学院签发的介绍信去公安局的组教科报到,科长看了我的介绍信想了一下问我有没有简历,我这才恍然大悟,竟然忘了求职时这么重要的东西。不过科长还是很爽快的把我安排到法制科去实习,我也不含糊,第二天我就补了一份简历给组教科的领导。这件事启发我做事要积极主动,特别是求职或者工作的时候,领导当然不会在乎一个大二实习生的简历,但小小的一份简历代表着实习生对这份工作的重视和对领导的尊重,或者这是求职时必不可少的程序,毕竟仅仅拿着一份介绍信就可以得到一份工作,哪怕是实习,会显得过于简单和草率。

实习期间,我谨遵实习承诺书上的规定,做到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安排,努力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四、虚心想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敬师长、诚恳待人、团结友爱。

我实习的单位是xx市公安局法制科,公安局法制科的职责包括:

l、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

2、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案件。

3、审核呈报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案件。

4、审核本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审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没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

5、办理本局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

6、对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公民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7、组织开展对科(股)、所、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负责对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

8、负责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9、组织执法检查、法制调研工作。

10、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可见,公安局法制科的主要职责是对案件的审核,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所以,公安局法制科是一个法律性质很强的部门,需要从业者具备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一开始我以为凭我大二下学期刚学完的三大诉讼法的知识,应该会很容易就进入角色,像其他前辈一样工作。可是当我第一次看完一份厚厚的案卷,才发现我学到的法律知识远远不够用,光是看懂一份案卷都难,更不用说要找出案卷中存在的错误了。而且面对一份份案卷,我几乎完全联系不到我曾经学过的法律知识,感觉脑袋空空的,就算偶尔联想到一个知识点,也会怀疑自己有没有记错或者是理解错,最终还是要翻书和咨询别人才能下结论。

我逐渐发现,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抽象单一的理论框架永远满足不了具体的、复杂多变现实应用,只有通过不断地理论联系实质,然后再回到实践当中,才能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我深刻地体会到此次实习的目的并不是去工作,而是去学习,学习课堂上的法律知识如何被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去,学习怎样去处理职场上同事之间、领导和下级之间的关系,学习社会上各种为人处世的道理。

我很幸运,我的实习时间正好赶上法制科对各单位执法质量的考评时间,所以,这三个星期以来,每天我都可以看到各种刑事和行政案卷。开展对科、所、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需要我们认真审查各类案卷来发现里面存在的错误,然后对执法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评分。虽然我是实习生,没有这方面的执法资格,但我每看完一份案卷,我把可能出现错误的地方标记出来,然后用一张纸写出我的修改意见,最后请法制科的前辈们给我把关。当我看到我的修改意见被前辈们所认可和采纳,心理就会涌现出一种非常强烈的成就感。

对比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我发现:行政案件比较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作出行政处罚前没有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刑事案件比较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对扣押的物品处理不适当、现场勘验没有见证人签名和按手印、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不合格等。在看案卷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或者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都会虚心地向大家请教,他们都很耐心地替我解答。我每天的上班时间是上午8点半到12点,下午是2点半到5点半,我大多数的时间是在看案卷和修改案卷。也许是暑假的缘故,双枪的案子特别多,作案分子大多是青少年,谁会想到一个年仅21岁的正值青春年华的人身上已背负了十几综抢劫和抢夺的案件。细看犯罪嫌疑人的资料,都是一些不学无术或者是游手好闲的人,有的虽然还是在校学生,但是由于抵抗不了金钱和吃喝玩乐的诱惑,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的原因存在于自身和家庭教育当中。就拿药家鑫的案子来说,药家鑫之所以会撞人之后再去杀人,一方面是他的法律意识淡薄和不敢承担责任的怯弱心理,另一方面是家庭教育方式上存在问题,苛刻严厉的家庭教育使药家鑫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他害怕犯错误,所以就想通过杀人灭口来逃避一切。在看案卷的过程中我发现,民警办案的效率比较低,一个像砍伤了一颗果树的侵权的行政案子折腾了好久都还没结案,受害人也曾提到过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案子竟然拖了这么久,给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了很多不便和烦恼。试想,如果类似于此类的案件在发生,还有谁愿意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所以,提高公安民警办案的效率是司法进步的重要指标。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xx一直的照顾和指导,无论为人还是处世,xx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刚来的第一天,还没来得及向饭堂那边打报告,xx就带着我去饭堂吃午饭,后来xx每天都会带着我去吃午饭。有一次xx有事不能去饭堂吃饭,他就嘱咐其他的同事带我去,生怕我自己一个人去吃不到饭。吃饭的.时候,xx会向我介绍同桌吃饭的其他人,还说有一些位子是不能随便坐的,比如说领导经常坐的位子就不能随便坐,要礼貌性的空出来。有一次我坐到了一个位子上,xx提醒我最好移位,他说这个位子是某个二十几岁就当了大队长的人常坐的位置,说那时候他很牛,想抓谁就抓谁。因此,光是吃饭这件小事都教会了我不少道理。xx不仅帮我解答了工作上的难题,还经常跟我谈到与人交往、就业、职场等方面的话题。他说考公务员最好是考纪委或者组织部,这些单位晋升的机会比较大,这为我今后我就业提供了很重要的参考。xx是官二代,却一点也没有摆出官二代的架子。在我看来xx是整个科室工作最认真负责的那位,仅举一例就可以说明,xx是科室中唯一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的人。此外,xx无论是对朋友、同事还是领导都十分的真诚和热心,有一次科长来我们办公室找我们聊天看报,xx很主动去科长办公室帮科长拿来了香烟、眼睛和水杯,不知道科长有没有被这一幕所感动,反正我是被感染到了。我问xx如何能做到这样,他说就是因为他爸以前是公安局副局长,所以他更要努力工作,不能让别人觉得他是靠关系混饭吃的;因为刚开始工作就有了房子和车子,这是别人打拼了很久都难以得到的物质生活,所以xx很乐意去帮助其他从外地来的同事们,为他们排忧解难。可以说,我从xx的身上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了许许多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些道理是我这一辈子都可以受用的,这也是我这个暑假实习最大的收获之一。

时光飞逝,三个星期的实习生活很快就过去了,但那种初入职场的心得和体会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感谢xx市公安局法制科提供给我这个难能可贵实习的机会,感谢法制科各位领导、前辈们一直的关照和指导。这次的实习经验使我对接下来法律知识的学习充满着兴趣,对未来的工作充满着期待,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再回来的。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第二次来到xx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题目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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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题目

1、本课题以缓刑制度的内容为核心,通过收集资料,了解缓刑制度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司法状况,分析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原因。

2、以中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为背景,探求我国缓刑制度的新趋势,结合所学的知识,总结经验,根据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予以丰富和发展。提出司法改革建议,以突显该制度的的现实意义及存在的价值。

(二)选题意义。

1、缓刑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我国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现代缓刑制度构建过于原则和抽象,加强缓刑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对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2、缓刑制度的立法、司法建设相辅相成,立法为司法提供依据,司法为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因此完善缓刑制度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本课题在缓刑适用和执行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对提高我国缓刑适用的质量,充分发挥缓刑能动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3、缓刑制度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深受世界各国的重视,在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中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各国司法改革,我国缓刑制度的诸多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举步维艰,为把握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值得且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研究。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国外发展现状。

1、英美法系。

正式的缓刑制度是近代才发展起来,但是它的早期萌芽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时期。而“教士恩赦”、“司法暂缓”和“具结释放”三项制度则被认为是现代缓刑制度的先声。

英美现代缓刑制度的诞生有赖于一批先驱者的热心和努力。其中首推被尊为“现代缓刑之父”的奥古斯塔斯。奥古斯塔斯对法院为“延缓判决”或“暂停判决”处分的是类犯人,多能提供保释机会。在保释期间,奥古斯塔斯运用个案工作及辅导功能,并改善其适应环境的困难。奥古斯塔斯对于缓刑事业的贡献是巨大的。这不仅体现在他所矫正的人数,而且体现在他所创造的一些社区矫正方法--例如调查与筛选、监督、教育和就业服务、提供帮助等等--至今仍被使用。更重要的是他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缓刑事业所持有的坚定信念。直到柯克由波士顿的萨福克县组成“儿童援助协会”支付薪金地从事犯罪人救助活动,才有了正式的缓刑事业之雏形。英美缓刑事业的发展是自下而上的。在诸多人道主义者的实践和推动下,政府开始制定相关的缓刑法律。英国1879年制定了《简易裁判法案》,规定对轻罪犯可以适用缓刑,这是英国关于缓刑的最早法律规定。1887年英国制定《初犯者缓刑法案》,将缓刑适用范围扩大到2年以下轻罪之盗窃以及伪证等初犯者,并可以适用于简易裁判法院以外的上级法院。1907年英国制定《犯罪人缓刑法案》,该法案最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将联合王国各州刑事法院的处置置于一项新机构的管理之下”。1948年《刑事司法法案》颁布之后,《犯罪人缓刑法案》被废止。美国的缓刑制度法律化与英国在时间上大体并行。1878年4月28日,马萨诸赛州议会通过了美国的.第一部缓刑法案,1891年又制定第二部缓刑法案,将适用缓刑的权力由行政部门移至司法部门。1898年,“马萨诸赛州扩大了本州所有法院雇用缓刑官的权力。根据法官的意志,缓刑可适用于所有的罪犯。随后,美国诸州也纷纷制定了类似的缓刑法案。直到到1925年,所有地区都规定了少年犯的缓刑,到1956年,所有地区都规定了成年犯的缓刑。1925年4月,联邦缓刑局成立,通过了“联邦缓刑法案”,建立了联邦缓刑制度。在20世纪,缓刑制度中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缓刑越来越多地用于重罪犯、缓刑人数的增多,导致缓刑官难以保证对每个缓刑犯的管理质量。“缓刑是美国最基本的社区矫正项目,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使用最广泛的非监禁措施。在整个世纪中,缓刑一直被认为是社会拥有的代替监禁刑的最好方法,但到了70年代,严惩路线的倡导者在缓刑对犯罪行为适用上提出了质疑。

2、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暂缓执行主义,一般选择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有的选择附条件赦免主义。

法国是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的代表。法国刑法典把缓刑规定在第二章刑罚制度中的第二节刑罚个人化方式中,区别适用不同的犯罪处遇。日本也是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主要国家之一,日本刑法有一历史发展的过程,在19前日本采附条件赦免主义,而逾1908年后转而采用了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相比于法国缓刑制度,日本规定的较为简单,只有六个条文,法国则较详细,用了29个条文规定缓刑制度。我国台湾地区刑法亦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意大利刑法典将缓刑制度规定为“消除犯罪”的原因之一,如缓刑在考验期内没被撤销,就产生消除犯罪的效果,但犯罪的消除产生阻却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的法律后果,但不消除有罪判决的其他刑事法律后果,因犯罪而产生的民事债务当然有效。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现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

德国是采附条件赦免主义的代表。德国的缓刑制度的最初形式是“附条件的赦免”制度。1923年,《青少年法院法》正式确立了德国的缓刑制度。针对罚金刑,德国刑法典也规定了保留刑罚的警告这一制度。另外德国还将类似于我国的假释制度规定为“有期自由刑余刑的缓刑”和“终身自由刑余刑的缓刑”,并相应地采用缓刑制度的有关规定。可见德国刑法典不但在采附条件赦免主义,还规定了对罚金刑的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并在这一保留刑罚的警告制度中创立了一些新规则,适应了刑罚功能的需要,增强了刑罚的社会调整效果。另一个采附条件赦免主义的重要国家是挪威,我国澳门地区也采用附条件赦免主义,但纵观世界上大陆国家,采用附条件赦免主义的并不多。

(二)国内发展现状。

一般而言,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本课题主要论述一般缓刑。相对一般缓刑,战时缓刑不仅在适用对象,条件和方法上有所不同,而且法律后果昂也不尽相同。一般缓刑属于执行犹豫刑,而战时缓刑则属于附条件赦免刑,是我国刑法中一种宽大处理的方式。我国缓刑措施源于西周,缓刑制度见于《大清新刑律》,经过不断完善直至19第一部刑法典首次较全面的对其作出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司法实践总的缓刑经验,并借鉴世界各国缓刑制度的立法概况。1979年正式通过《刑法》设专章节对缓刑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从而使我国缓刑立法司法进入新阶段,《刑法》再次对缓刑规定做出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使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的规定更加系统、科学、合理。为了应对新时期社会发展新情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完善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的规定看,进一步明确缓刑的适用条件,增强其实践可操作性,同时完善了缓刑的执行方式。然而我国的缓刑适用率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和日本,这意味着其他国家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大多数犯罪分子都使用缓刑,融入社会接受考察监督,而我国对于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犯罪分子采取社区矫正的形式进行教育,接受执行机关的监督。

(三)发展趋势。

2、缓刑适用的广泛性。基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限制死刑的立法背景下,广泛适用缓刑成为必然的选择。

3、缓刑类型的多样化。各国在保留传统的缓刑类型的基础上,又创制了不同类型的缓刑方式。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一)主攻方向。

1、了解缓刑制度的发展状况。

2、探究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其完善。

(二)主要内容。

1、我国缓刑制度的起源(古代至现代的重大变迁)。

2、缓刑的类型。

1)暂缓宣告缓刑。

2)暂缓执行缓刑。

3)不执行余刑的缓刑。

3、缓刑的适用。

1)缓刑适用的条件。

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

2)缓刑适用的法律后果。

4、缓刑的考验期限及监督考察。

1)缓刑的考验期。

2)缓刑的考察。

3)缓刑的撤销。

5、缓刑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1)缓刑的发展趋势。

2)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三)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方法。通过收集的文献资料,汇总,分析,对缓刑制度的历史渊源,法律价值,具体适用,进行理论界定和定性研究。

2、比较研究方法。探究我国缓刑制度相关理论知识,对比分析国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

四、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8月20日----209月20日:收集、整理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年10月12日---2013年11月20日:提交初稿。

1月26日----203月13日:分析结果,听取指导老师意见,修改论文。

年4月2日----2014年4月20日:加工、修改论文,最终定稿。

五、论文主要参考文献。

[1]苏惠渔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13年3月第一期,第四十五页。

[2]肖扬主编:《中国新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3]翟中东:《论缓刑的四大价值》第一期。

[4]左坚卫:《缓刑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5]张明楷:《刑法学》中国法律出版社第四版第541页。

[6]张慎佑:《关于完善我国缓刑考验制度的法律思考》载于青少年犯罪的问题1995年第1期。

[7]梅振中:“中国缓刑制度研究,《新学术》”,第一期。

[8]房清侠:“缓刑制度的理性思考”《中州学刊》,20第四期。

[9]刘守芬、丁鹏:《现代缓刑类型与中国的选择》,载现代法学第六期。

六、指导教师意见。

教师签名: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题目

四个月的法院实习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自己的实习工作,真的是有很多的值得我去总结的地方。我学习的是法律专业,法律专业在过去时非常热门的专业,可是现在越来越来的大学生选择法律专业,只要是高校就会有法律专业,所以想要去法院工作,成为一名律师,已经成为一项十分奢侈的想法了。去法院工作暂时不在我的考虑长范围之内,不说现在全国法院的编制已经满了,即使还要人的话,我也无法再竞争极为激烈中取得胜利,所以成为一名律师是我最大的愿望了。抱着这个愿望,我来到的法院,开始我的实习工作。

4月23日去法院院长办公室报到,4月27日在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正式上班。我的实习生涯开始了,推进门就看见姜庭长、张庭长、李哥在谈论案子。我就自我介绍一下是在民一庭实习的学生,当时姜庭长很客气的问我:“有没有什么要求?”我说:“没其它的要求,只求在民一庭多学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姜庭长面带微笑的对我说:“现在成为民一庭的一员,过两天给你配一张办公桌。”

在民一庭实习,最初做的工作就是填应诉文书,其中原告应填举证通知书、传票;被告应填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若是离婚案件,应多加一项离婚诉讼须知,至于份数且根据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人数而定。继续做的工作就是填邮递快件,打电话通知原、被告拿应诉文书。旁听开庭审判员、书记员的整个庭审纪实,民事案子到法院审判工作的流程,一起跟带我的姐姐记笔录。再继续做的工作是开庭之后结案以后,写法律文书。最先教我写法律文书的是张庭长,教我在写法律文书的时候要注意语句的简洁。

在叙述事实及理由的同时要简明扼要,在叙述原、被告身份情况要与户口薄的身份一致。每次都是自己先写写完之后,再经张庭长修改,纠正我书写的错误,让我从中学到知识获益匪浅。法律文书写完后去文印室打印出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来核定份数,再去办公室盖蓝、红两章,法院存稿的一份只需盖红章。法律文书签发给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时,必须得签送达回证。

204月27日—年6月18日,在这期间熟悉了民事案件的整个诉讼流程。在2016年6月18日正式跟随庭长开庭记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子。在紧张的气氛下逼迫着自己记下了第一份笔录,正式做一名书记员的工作。在以后的庭审中我记下了很多不同案由的笔录。庭审笔录是以文字载体形式对法庭审理案件的全过程所作的记录和再现,是重要的诉讼档案之一;准确无误的把庭审内容记录下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司法公开、体现司法公正的必备条件之一。

民事案件结案以后要填写报表拟文稿纸一份附文书一份、订卷宗,首先要整理材料,差材料的全部要补齐;其次整理卷宗目录,目录内容包括立案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民事诉状、受理文书及回证、诉讼费收据、应诉文书及回证、原、被告身份资料、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民事调解(或判决或裁定)书、送达回证。再次编写页码、折卷宗壳,卷宗包括正、副两卷(合议庭的案件才有副卷),分别填写原被告的名称、宣民一初字的案号、立案与结案的时间、一审法院归档的时间,订卷宗时如何订、装、串线的技巧。

民事案件进入基层法院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合议制)与简易程序(独任制)。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有三种形式即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附财产保全);民一庭案件的案由分别为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雇主损害(受害)赔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抚养费纠纷、名誉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宣告公民死亡、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财产损害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腾退房屋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恢复原状纠纷、同居关系抚养纠纷、继承纠纷、法定继承纠纷、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婚后财产纠纷、死亡赔偿款分割纠纷。

2016年8月23日我总结4个多月的实习期间在宣恩县民事审判第一庭,学到了很多业务知识。积极主动配合其他的同事完成了各种工作任务,在很短的时间掌握了许多审判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在学校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审判工作中去。通过实习觉得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更好的了解的案件进入法院的整个流程,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使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更清楚的认识到了法律怎样运用于社会,我将此次实习学的知识更深入、更全面的运用于实际生活之中,在以后学习系统法律知识同时,更好的更完善的结合。

四个月的实习期间,我成长了很多,我对法律的认识也是提高了很多。回顾自己的四个月实习,这将会是我人生中一次非常重要的宝贵财富。以后的路还要何去何从,我也无法知晓,能不能成为一名律师,还要求我在将来的工作中做到更加的努力,我坚信自己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功,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在前进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坚信自己在困难中会逐渐的成长的。这四个月的实习真的是令我受益匪浅,我相信自己会做的更加的好的!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xxxx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xxxx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起爆材料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起爆材料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起爆材料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起爆材料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起爆材料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起爆材料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起爆材料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习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习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律专业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上

法律专业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上)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践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 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2000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2000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法律专业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____年寒假,我有幸参加了__大学法学院组织的“法律乡村行”社会实践活动。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以期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此次社会实践的实践地是__崇左市__绥县。在具体的活进行当中,小组成员选择了在__绥县城以及岜盆乡和渠离镇等几个有代表的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调查。

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对法律在农村的宣传状况及其现实的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农村遇到不少关于法律的问题,其中很多正是我国普法特别是农村普法盲区。为此组员之间交换过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这就是农村普法调查的意义所在。在我国,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数精通某一类法律知识的农民,却是因为长期诉讼而不得不加以学习用以维护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和进步。在如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依法治国在农村仿佛还是空荡荡的口号。在此,我想有必要谈谈自己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思所想,希望能为法制建设尽一点点微薄之力。

(一)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首先,就法律的实用性这一点来说,我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在__绥县城发普法传单时,我们分发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群众大多乐意接受新的知识并为亲戚朋友传递法律知识。但我们同样面临着不解和拒绝,深层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们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实用性。例如,就婚姻法来说,有的群众认为自己已经结婚惑离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认为只有离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们抵触我们的普法宣传。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法律宣传对农民群众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实用性的,以至他们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就如上所说的婚姻法问题,很多农民群众或许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等行为是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家庭矛盾,威胁社会和谐的细胞。这种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宣传的缺失惑缺乏,无疑是农村普法过程中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其次,是关于法律宣传方面的问题。黄赌毒一直是我国打击的重点,但我们在渠离镇的集市上却很容易的发现很多农民群众显然沉迷于__的现象,而且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缔。这不由得让我们产生疑虑和忧患,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但精神文明的滞后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无疑将衍生一系列农村问题,进而影响农村地区的稳定。同样的情况我们在__绥县城也曾遇到过,一对夫妇向我们咨询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言语中透露,夫妇俩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可惜却因赌博导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婚姻的失败。试想如果农村法律宣传及时、到位,这种情况又如何会屡屡出现。

第三,是农民群众在看待法律的态度方面的问题。农村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条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潜规则。淳朴热情却又相对缺乏知识的农民群众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对他们有利或值得去干,他们便会给以衷心的支持和拥戴。相反他们便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并且在农民群众中扩散开来。这也许就是农村地区老大难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所在吧!在岜盆乡,我们遇到一位前来咨询的老大爷,向我们咨询土地纠纷问题。看得出老大爷很无奈也很无助。老大爷似乎并不满意我们给他解释的法理知识,摇着头说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弊病所在,认为这应该就是官官相互的结果。在他看来自己翻阅了各种法律条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纯属无稽之谈。看着老人家无助的眼神,听着他对时效的问题的不解和追问,我们隐隐意识到老大爷对法律的信心几乎已经丧失。交流的互动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们能帮他联系媒体曝光,或者帮他联系一下去高院上访的事宜。从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农民群众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弃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径,是因为缺乏对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应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终导致了维权的积极性受挫,进而产生对法律的偏见。在农村潜规则催化下扩散开来,又往往是百害而无一利,积重难返。

第四,是千百年来农民群众的很多固有观念与法制精神相悖。在__绥的几个乡镇中我都有做这样一个调查,即女儿在亲生父母家是否有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接受调查的中老年农民群众中,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女儿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能再继承遗产,除非家里没有儿子或者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数中青年农民群众认为女儿也应当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产生这样一种现象的原因无疑是缘于千百年来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这也许只是三农问题中冰山的一隅。但却是普法过程中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解决好农民群众的普法问题,是现代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

所以我们要对症下药,探寻普法的新思路,以达到在农村地区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与所想。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普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广泛地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也要强化服务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农村普法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其次,要进一步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及时有效地依法解决农村老大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让农民切身体验到法制的实际效果。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激励农民群众沿着法制建设的路线走下去,并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这样有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再次,要积极探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为农村地区普法行动开创新的局面。

一,要从改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观念着手,使农民群众愿意接受,乐于接受法律知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应采取农民群众最喜闻乐见、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紧紧地贴近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使他们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

二,要抓住普法的时机,针对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宣传法制应当避开农忙时节,并充分利用乡村市集或农民群众返乡赋闲这段时间进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要丰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创更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载体。在这一方面必须健全政府的服务职能,尽快将普法宣传纳入其公共服务职能当中去。同时也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的最突出问题相联系相结合,例如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土地承认承包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写适合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这些地区免费发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县等区域性的电视台、广播站等载体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地区进行汇报演出,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的基础上,使得农村地区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当然也应当鼓励农民群众或是民间自觉自发的宣传活动,毕竟他们是最了解农村地区的一份子。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xxx年暑假,我有幸参加了xx大学法学院组织的“法律乡村行”社会实践活动。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以期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此次社会实践的实践地是xx崇左市xx绥县。在具体的活进行当中,小组成员选择了在xx绥县城以及岜盆乡和渠离镇等几个有代表的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调查。

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对法律在农村的宣传状况及其现实的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农村遇到不少关于法律的问题,其中很多正是我国普法特别是农村普法盲区。为此组员之间交换过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这就是农村普法调查的意义所在。在我国,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数精通某一类法律知识的农民,却是因为长期诉讼而不得不加以学习用以维护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和进步。在如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依法治国在农村仿佛还是空荡荡的口号。在此,我想有必要谈谈自己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思所想,希望能为法制建设尽一点点微薄之力。

(一)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首先,就法律的实用性这一点来说,我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在xx绥县城发普法传单时,我们分发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群众大多乐意接受新的知识并为亲戚朋友传递法律知识。但我们同样面临着不解和拒绝,深层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们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实用性。例如,就婚姻法来说,有的群众认为自己已经结婚惑离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认为只有离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们抵触我们的普法宣传。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法律宣传对农民群众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实用性的,以至他们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就如上所说的婚姻法问题,很多农民群众或许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等行为是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家庭矛盾,威胁社会和谐的细胞。这种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宣传的缺失惑缺乏,无疑是农村普法过程中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其次,是关于法律宣传方面的问题。黄赌毒一直是我国打击的重点,但我们在渠离镇的集市上却很容易的发现很多农民群众显然沉迷于xx的现象,而且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缔。这不由得让我们产生疑虑和忧患,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但精神文明的滞后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无疑将衍生一系列农村问题,进而影响农村地区的稳定。同样的情况我们在xx绥县城也曾遇到过,一对夫妇向我们咨询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言语中透露,夫妇俩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可惜却因赌博导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婚姻的失败。试想如果农村法律宣传及时、到位,这种情况又如何会屡屡出现。

第三,是农民群众在看待法律的态度方面的问题。农村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条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潜规则。淳朴热情却又相对缺乏知识的农民群众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对他们有利或值得去干,他们便会给以衷心的支持和拥戴。相反他们便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并且在农民群众中扩散开来。

这也许就是农村地区老大难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所在吧!在岜盆乡,我们遇到一位前来咨询的老大爷,向我们咨询土地纠纷问题。看得出老大爷很无奈也很无助。老大爷似乎并不满意我们给他解释的法理知识,摇着头说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弊病所在,认为这应该就是官官相互的结果。在他看来自己翻阅了各种法律条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纯属无稽之谈。看着老人家无助的眼神,听着他对时效的问题的不解和追问,我们隐隐意识到老大爷对法律的信心几乎已经丧失。

交流的互动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们能帮他联系媒体曝光,或者帮他联系一下去高院上访的事宜。从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农民群众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弃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径,是因为缺乏对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应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终导致了维权的积极性受挫,进而产生对法律的偏见。在农村潜规则催化下扩散开来,又往往是百害而无一利,积重难返。

第四,是千百年来农民群众的很多固有观念与法制精神相悖。在xx绥的几个乡镇中我都有做这样一个调查,即女儿在亲生父母家是否有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接受调查的中老年农民群众中,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女儿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能再继承遗产,除非家里没有儿子或者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数中青年农民群众认为女儿也应当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产生这样一种现象的原因无疑是缘于千百年来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这也许只是三农问题中冰山的一隅。但却是普法过程中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解决好农民群众的普法问题,是现代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

所以我们要对症下药,探寻普法的新思路,以达到在农村地区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与所想。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普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广泛地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也要强化服务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农村普法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其次,要进一步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及时有效地依法解决农村老大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让农民切身体验到法制的实际效果。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激励农民群众沿着法制建设的路线走下去,并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这样有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再次,要积极探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为农村地区普法行动开创新的局面。一,要从改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观念着手,使农民群众愿意接受,乐于接受法律知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应采取农民群众最喜闻乐见、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紧紧地贴近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使他们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时机,针对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宣传法制应当避开农忙时节,并充分利用乡村市集或农民群众返乡赋闲这段时间进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要丰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创更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载体。在这一方面必须健全政府的服务职能,尽快将普法宣传纳入其公共服务职能当中去。同时也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的最突出问题相联系相结合,例如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土地承认承包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写适合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这些地区免费发放。

也可以充分利用市县等区域性的电视台、广播站等载体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地区进行汇报演出,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的基础上,使得农村地区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当然也应当鼓励农民群众或是民间自觉自发的宣传活动,毕竟他们是最了解农村地区的一份子。

但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就是这个道理。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改善他们的法制观念就必须要有这样一个内因在起作用。在这样一个环节上,我们可以寻求的办法有两条。一是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即靠农村地区的企业就地转移劳动力或是向发达的城市地区输送。二是提高农民群众的劳动技能,为农民群众勤劳致富寻找新的出路。这就要求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农村行政或自治组织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有了这么两个手段,提高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再配合前三点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那么我国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水平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未来的展望。

在社会实践的日子里,我发现农村地区法制宣传面对着许多的困难,必须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面对一些积重难返的问题,要有足够的耐心,也要有改变现状的决心,同样要有把工作做好做长久的恒心。只有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走下去农民群众才会心悦诚服的接受法律,相信法律;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才能旧貌换新颜;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拥有良好的法制环境。

同时我也在思索,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能为这些农民群众做些什么有益的事,以发挥我们所知所学。实际上,我们当中有很多是来自农村地区,对这块土地上的农民群众并不陌生。只不过我们对这块土地上出现的问题缺乏了解和理性的分析,更不用说是能找出其根本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所以我们应当发挥自身的优势,将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继续发展下去,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变“法律下乡”为“法律常驻乡”。另外,在鼓励法学专业学生扎根基层,参与农村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这样才能建立起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人才资源体系,并不断延续下去,开创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局面。

农村地区物质上是普遍落后的,精神文化水平也相对落后,面临的问题还很多。但我们坚信在三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只要我们能切实转变思维多真抓实干,那么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将不在是梦。而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也将蒸蒸日上迈上一个新台阶,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精神也将有一个质的飞跃。

法律专业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今年暑假,应学院要求,我去了____市公安局法制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星期的实习,收获颇多,不仅巩固了我学到的法律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还汲取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暑假前一个月,我就联系好了两个实习单位,____市公安局和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考虑到公安局离我家比较近,而且还有免费的早餐和午餐提供,所以就选择了去公安局。放假后休息了几天,我就拿着学院签发的介绍信去公安局的组教科报到,科长看了我的介绍信想了一下问我有没有简历,我这才恍然大悟,竟然忘了求职时这么重要的东西。不过科长还是很爽快的把我安排到法制科去实习,我也不含糊,第二天我就补了一份简历给组教科的领导。这件事启发我做事要积极主动,特别是求职或者工作的时候,领导当然不会在乎一个大二实习生的简历,但小小的一份简历代表着实习生对这份工作的重视和对领导的尊重,或者这是求职时必不可少的程序,毕竟仅仅拿着一份介绍信就可以得到一份工作,哪怕是实习,会显得过于简单和草率。

实习期间,我谨遵实习承诺书上的规定,做到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安排,努力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四、虚心想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敬师长、诚恳待人、团结友爱。

我实习的单位是____市公安局法制科,公安局法制科的职责包括:

l、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

2、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案件。

3、审核呈报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案件。

4、审核本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审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没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

5、办理本局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

6、对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公民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7、组织开展对科(股)、所、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负责对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

8、负责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9、组织执法检查、法制调研工作。

10、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可见,公安局法制科的主要职责是对案件的审核,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所以,公安局法制科是一个法律性质很强的部门,[莲山课件]需要从业者具备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一开始我以为凭我大二下学期刚学完的三大诉讼法的知识,应该会很容易就进入角色,像其他前辈一样工作。可是当我第一次看完一份厚厚的案卷,才发现我学到的法律知识远远不够用,光是看懂一份案卷都难,更不用说要找出案卷中存在的错误了。而且面对一份份案卷,我几乎完全联系不到我曾经学过的法律知识,感觉脑袋空空的,就算偶尔联想到一个知识点,也会怀疑自己有没有记错或者是理解错,最终还是要翻书和咨询别人才能下结论。

我逐渐发现,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抽象单一的理论框架永远满足不了具体的、复杂多变现实应用,只有通过不断地理论联系实质,然后再回到实践当中,才能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我深刻地体会到此次实习的目的并不是去工作,而是去学习,[莲山课件]学习课堂上的法律知识如何被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去,学习怎样去处理职场上同事之间、领导和下级之间的关系,学习社会上各种为人处世的道理。

我很幸运,我的实习时间正好赶上法制科对各单位执法质量的考评时间,所以,这三个星期以来,每天我都可以看到各种刑事和行政案卷。开展对科、所、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需要我们认真审查各类案卷来发现里面存在的错误,然后对执法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评分。虽然我是实习生,没有这方面的执法资格,但我每看完一份案卷,我把可能出现错误的地方标记出来,然后用一张纸写出我的修改意见,最后请法制科的前辈们给我把关。当我看到我的修改意见被前辈们所认可和采纳,心理就会涌现出一种非常强烈的成就感。

对比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我发现:行政案件比较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作出行政处罚前没有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刑事案件比较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对扣押的物品处理不适当、现场勘验没有见证人签名和按手印、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不合格等。在看案卷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或者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都会虚心地向大家请教,他们都很耐心地替我解答。我每天的上班时间是上午8点半到12点,下午是2点半到5点半,我大多数的时间是在看案卷和修改案卷。也许是暑假的缘故,双枪的案子特别多,作案分子大多是青少年,谁会想到一个年仅21岁的正值青春年华的人身上已背负了十几综抢劫和抢夺的案件。细看犯罪嫌疑人的资料,都是一些不学无术或者是游手好闲的人,有的虽然还是在校学生,但是由于抵抗不了金钱和吃喝玩乐的诱惑,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的原因存在于自身和家庭教育当中。就拿药家鑫的案子来说,药家鑫之所以会撞人之后再去杀人,一方面是他的法律意识淡薄和不敢承担责任的怯弱心理,另一方面是家庭教育方式上存在问题,苛刻严厉的家庭教育使药家鑫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他害怕犯错误,所以就想通过杀人灭口来逃避一切。在看案卷的过程中我发现,民警办案的效率比较低,一个像砍伤了一颗果树的侵权的行政案子折腾了好久都还没结案,受害人也曾提到过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案子竟然拖了这么久,给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了很多不便和烦恼。试想,如果类似于此类的案件在发生,还有谁愿意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所以,提高公安民警办案的效率是司法进步的重要指标。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____一直的照顾和指导,无论为人还是处世,____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刚来的第一天,还没来得及向饭堂那边打报告,____就带着我去饭堂吃午饭,后来____每天都会带着我去吃午饭。有一次____有事不能去饭堂吃饭,他就嘱咐其他的同事带我去,生怕我自己一个人去吃不到饭。吃饭的时候,____会向我介绍同桌吃饭的其他人,还说有一些位子是不能随便坐的,比如说领导经常坐的位子就不能随便坐,要礼貌性的空出来。有一次我坐到了一个位子上,____提醒我最好移位,他说这个位子是某个二十几岁就当了大队长的人常坐的位置,说那时候他很牛,想抓谁就抓谁。因此,光是吃饭这件小事都教会了我不少道理。____不仅帮我解答了工作上的难题,还经常跟我谈到与人交往、就业、职场等方面的话题。他说考公务员最好是考纪委或者组织部,这些单位晋升的机会比较大,这为我今后我就业提供了很重要的参考。____是官二代,却一点也没有摆出官二代的架子。在我看来____是整个科室工作最认真负责的那位,仅举一例就可以说明,____是科室中唯一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的人。此外,____无论是对朋友、同事还是领导都十分的真诚和热心,有一次科长来我们办公室找我们聊天看报,____很主动去科长办公室帮科长拿来了香烟、眼睛和水杯,不知道科长有没有被这一幕所感动,反正我是被感染到了。我问____如何能做到这样,他说就是因为他爸以前是公安局副局长,所以他更要努力工作,不能让别人觉得他是靠关系混饭吃的;因为刚开始工作就有了房子和车子,这是别人打拼了很久都难以得到的物质生活,所以____很乐意去帮助其他从外地来的同事们,[第一范文]为他们排忧解难。可以说,我从____的身上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了许许多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些道理是我这一辈子都可以受用的,这也是我这个暑假实习最大的收获之一。

三个星期的实习生活很快就过去了,但那种初入职场的心得和体会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感谢____市公安局法制科提供给我这个难能可贵实习的机会,感谢法制科各位领导、前辈们一直的关照和指导。这次的实习经验使我对接下来法律知识的学习充满着兴趣,对未来的工作充满着期待,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再回来的。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工作报告

为加强我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他们早日成为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我系领导在20__——20__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召开会议动员我系学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家走入社会、走向基层,深入了解社会动态。暑假期间,同学们积极响应系部领导的号召,纷纷走向基层单位开始实习。多数同学选择了与我校性质相符的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实习,部分同学选择了检察院、法院等行政单位或是进入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实习。

在公安局、派出所实习的同学表示,此次实践活动使他们了解到,随着社会信息化、动态化、市场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大,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规律和特点,公安执法规范化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无论是负责命案要案的刑警、特警,还是管理辖区治安、户籍的普通民警,都必须秉着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保护人民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同时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我们作为一名警校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安工作人员,就要加强公安基础知识的学习,加强公安技能训练,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持法律的理念为人民服务。

在法院实习的同学学习参与了案件卷宗整理工作,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的打印整理工作,跟随前辈们下基层解决民事纠纷,开庭时到审判庭旁听。学生们表示,通过实习,在自己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宝贵的实际工作经验。实习期间,深入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深刻感受到了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性。

在检察院实习的同学,协助参与了老同志的案件审查工作,并向前辈请教工作经验,翻看学习往年的案例。在检察院的前辈们的指导下,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结合,获得了极大的收获。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同学,协助整理了律师文件,深入了解了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工作,了解到一些有关工伤事故及法律合同等有关方面的知识。深刻体会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更有必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用法律去维护自身及他人的权利。

另有部分同学在暑假期间选择进入企业单位进行勤工俭学,在工作期间意识到了生活的不易,更加懂得父母的艰辛。勤工俭学的同学们表示,今后定会努力学习,珍惜生活,回报父母及学校。

总结此次社会实践活动,我系同学参与热情高涨,在实践过程中积极配合单位里前辈们的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但由于是初涉社会事务,经验不足,难免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状况。今后的学习实践中,我系会针对此情况作出专业指导,让我系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

总体而言,我系学生此次社会实践活动比较成功,我系学生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受到了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漯河市公安局空冢郭派出所特意发来表扬信对我系10级法学二中队的董建楠同学的工作进行表扬!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来函对我系10级法学专业陈敏同学的工作表示肯定和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定以更饱满、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在系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学好法律知识,结合社会实践,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法律专业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20xx年寒假汽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放寒假了,经人介绍,我来到了广州本田恒达特约销售服务店,开始了二周的学习实践。

第一天“上班”由于自己什么都不会而对汽车这个家伙的内容一无所知店里的主管领导便给我找了个师傅,他是个钣金工,叫马龙,人很和善,让我叫他龙哥就好,龙哥说我什么都不会,所以先学钣金以便对车有个大概的了解。

由于是第一天我的积极性特高,不管龙哥干什么,我都想帮忙,可无奈自己是个菜鸟,干什么都笨手笨脚的,也做错了不少,不过龙哥从不斥责我而是细心的教我,车间里的站一直都开着,所以车间很冷,温度和外面相差无凡,才半天的时间于冻得就麻了,但是一进烤漆房,里面60度的气温马上就让人大汗淋淋,感觉真是冰火两重天,好不容易熬到了午饭,吃过午饭休息一会儿便马上投入工作中了,下午可比上午强多了,不那么笨手笨脚的了,师傅也在空闲时给我讲很多汽车方面的知识。一天的时间很快就结束了,回到家,看到自己一天就把白色的工作服穿成黑色时,不免觉得愧疚,不过心里还是美的,一天的时间,我学会了很多认识了各种从前不知为何物的修车工具,对车身框架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在师傅的教导下,才三天我便可以一个人拆卸车门,给车更换玻璃了,看着第一辆自己修好的车开走心里有着莫大的成就感。

眨眼间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过去了,我从钣金部门换到机修部门,开始学习发动机,变速箱等部件的知识,在这里我认识了李单、一个同样是军需学院汽车系毕业的师傅,他同样细心的教我,各部件的构成和工作原理,让我这个门外汉也变成半个内行,并且还学会了电脑检测车辆故障。

两个礼拜很快就过去了,我因为有别的事不得不离开了恒达销售店。在恒达的半个月里,我学习了汽车各部件的常识,为既将开设的《汽车构造》课程打下了基础。此外,还学会了很多别的知识,学会了处事的态度,建立了正确的人生观,相信这些会对我以后的生活工作有很大帮助。

怀念在广本的日子,期待着下次实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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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第二次来到__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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