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通常包括商品描述、价格、交付方式、付款条件、合同有效期等重要条款。如果你对销售合同的具体格式和内容有疑问,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销售合同台账
为切实保护土地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抵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抵押当事人必须依法订立土地抵押登记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人(单位名称或姓名):债务人(单位名称或姓名):抵押权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一、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地块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该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号。该抵押土地评估价值为元,协议价值为元。
二、抵押权人经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已经查明该抵押土地权属清楚,座落、位置明确,四至界限分明,无限制该抵押土地权利情况,自愿接受上述土地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发生权属争议和限制权利等情况,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登记机关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在登记的抵押期限内负保全义务。
三、根据____年__月_日签定的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为%,债务金额为币,小写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人将土地抵押给抵押权人期间,其土地使用权证由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五、抵押人将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满前如需要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已抵押土地时,应事先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处置行为无效,如因抵押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抵押土地价值减少,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追加担保。
依合同规定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向中国保险机构投保。如遇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一)追加担保;
(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六、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到期不能还清债务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权。
人申请抵押延期,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的,抵押权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土地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申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抵押登记期满90日内既不办理变更登记,又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抵押登记机关将自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章并经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章并从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当事人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登记机关各一份。
抵押人(签章):债务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
销售合同台账
许多人在装修前都会根据自家的房间面积及自身经济状况算一下账:花多少钱就能把家打造得像个模样;也有许多人常常揣着这样的疑问:我花这么多钱,家装得值不值?那么,怎样充分利用资金及空间,把钱花在刀刃上,创造一个令人满意的装饰效果呢?记者采访了装饰业的有关专家。
一装修专家则表示,选择适合自己的装修方案很重要。无论是设计师还是装饰公司,出于盈利的本能,都会在最初的报价上列出一些可要可不要的项目。这时消费者就要擦亮眼睛,删去那些可有可无的项目,以节省开支,但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省,消费者在和装修公司谈合同时,事先要心中有数。住户应该在考虑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和体现家居造型氛围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事先确立一个合理的装饰费用投入。一般正规装修企业的毛利率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左右。有的消费者将一公司的管理费砍至工程总造价的5%,为了保持合理利润,装饰公司就只有在材料费、人工费上“偷工减料”了,最终受害者仍是住户。
其实,如果有设计师的合理设计,就完全可以从根源上避免这些问题。华浔装饰的夏工指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其实才是最基本的省钱方法,因为一般来说,设计师会将居室的功能、装饰、用材等都一一标明在施工图上,并可以经过修改,直到你满意为止,从而避免了在装修过程中边做边看、边做边改所带来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更何况设计不合理,会导致部分室内空间利用不上,那也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专家建议,装修前一定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把设计、用料、询价和预算做到位,前期准备的越充分,装修的速度可能越快。住户收到工程图和报价单,一定要仔细阅读,要留意你所要求的装修项目是否已全部提供:比如,有没有漏掉窗帘、少报了一扇门等,而不应该死盯最后的总价,因为若报价里不包括你要的全部项目,到最后还是要超出预算。况且这些漏掉的项目到了现场施工时肯定少不了,届时不仅要多增加开支,而且还“受制于人”。
用料做工,清楚明白。
现在有些装修公司为降低成本,往往在代购材料时选择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来牟取暴利,所以,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报价单,消费者一定要让装修公司列出能表示出项目的尺寸、做法、用料(包括型号、牌子)、价钱的单子,不能笼统地一说了之,一定要弄清楚,写明白,免得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然后找懂行的人咨询或亲自到市场上去调查,查清楚这些主材的是否货真价实。
在采购材料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同时尽可能请设计师或装修的工人同去,一来他们知道何处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材料,事半功倍。此外依托装修公司选材也是可行的。装修公司在选材上有固定网点,由于大批量选材,质量稳定且价格相对较低。
销售合同台账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乙方(项目实施单位):
丙方(技术依托单位):
经研究,决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为了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保证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业扶贫项目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负责实施,丙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从年月至年月。
二、项目主要推广技术:
三、项目完成目标(技术目标、生产目标、效益目标):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扶贫措施。
1、乡镇和村名:共个。
2、农户户,其中贫困农户户。
3、扶贫措施。
五、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六、各方责任1、乙方必须按合同二至五款的规定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2、丙方主要完成的任务为: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3、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联系,监督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项目财务报账的审核,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各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中途不得无故撤销或终止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三方共同商定后修改。如确实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项目实施(或技术依托)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
方、丙方自筹解决,并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甲方和财政部门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市区县(自治县、市)扶贫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合同到期后,乙方会同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按规定申请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十、乙方、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或发生违约行为,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或责令限期自筹资金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
年月日项目实施单位(乙方)。
技术依托单位(丙方)。
销售合同台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标的物:总计约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2、销售佣金: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台账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在办理委托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
(1)审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情况;
(2)准备上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资料;
(3)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请求;
(4)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计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乙方应指定本公司专职代理人进行代理,不得转交、移交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理人。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3、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事项内容,向代理人提供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4、乙方需在甲方提供真实准确材料情况下,积极为甲方办理申请,并在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通知书。
5、乙方在代理工作业务中所了解的内容,除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者泄密。否则要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本保密责任对乙方持续有效。
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所交代理费不予退还。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免收代理费用的责任。
7、甲方同意在签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著作权前期登记代理费共计:
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取得证书后3日内支付后期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注:乙方为甲方办理软件著作权加急业务,另加费用。加急时间: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下证。
8、乙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守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事项。
9、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代理甲方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止。
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和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销售合同台账
乙方:(会宁县小平窗帘店)(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检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销售清单及价格35669.3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陆拾玖元叁角整)(详见附件)。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交货验收合格后,分两次付清。
第三条售后承诺:保证质量、类型与指标规定完全一致;
第四条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合同总额每日5‰的违约金。
第五条解决争议: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提出异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销售合同台账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规格零售价代理价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120盒/件138、00元/盒元/盒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食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4、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5、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7、本公司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8、消费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9、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公司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须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4)、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
第三条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四条 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五条 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 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 1 –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 2 –
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 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 3 –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
- 4 –
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 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 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 5 –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 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 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第一条 为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经营单位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七条 本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第八条 本经营单位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蔬菜等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第五条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确市场内各方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必须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和落实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部门。
第三条 市场内经营者均应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任制。
第四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五条 市场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场内食品质量实施以下监督管理:
(一)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进场销售食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
(四)建立并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
(五)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实施食品准入的市场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场内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
第八条 市场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
第九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与本市场签定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条款。
第十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不得销售。
第十一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销货台帐。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当对所出售的食品质量向消费者做出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消费者有要求的,经营者在出售的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十三条 市场内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一、为保证食品的来路正、去向明、货物真,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在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购进时间、供货人、索证等内容。在本州内购进食品的,必须向供货人索取《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并按时间顺序妥善保存。
三、建立并如实开据《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购货人、购货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
四、进货和销货台帐按时间顺序先后按批次如实记帐,零售企业可以不记销售台帐,但大笔交易要如实开据《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使用台帐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台帐表册。
五、食品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做好食品进销货台帐,不得错记、漏记或弄虚作假。
六、食品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食品进销货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以备监督部门检查。
七、在区域内实施代理销售的食品,代理商实行向工商部门备案制度,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第一条 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账制度,食品从哪里来,什么时间销往哪里,要认真登记入账,所记载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第二条 购进和仓储台账应当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食品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供货单位、进货时间等,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可追溯依据。
第三条 销售台账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时间、数量、规格、食品流向等,记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内容。
第四条 凡经营食品的业户,在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发货票等相关证明材料。重要食品要将相关证明资料送交辖区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第五条 在采购保健食品、进口保健品、新资源食品时,同时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第六条 在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或者查看胴体上是否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采购进口鲜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 本单位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第四条 本单位应设立购销台帐,登记每次交易情况。
第五条 登记内容:
(1) 进货时间;
(2) 进货商名称;
(3) 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 进货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6) 进货商品的数量;
(7) 批发卖出的登记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
(8) 登记人签名;
(9) 其他情况。
第六条 购销台帐保存期二年,视相关规定而更改。
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具体实施。
第六条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解释修改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合同管理台账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
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约日期、期限、签约方、价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日常可能需要频繁查询的信息。
想要做好合同台账管理关键就是要勤快细心,合同来了及时编号、登记、存档。
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检查,对遗漏的信息进行补充,并根据合同台账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发现违约风险及时提示灯。
序号 | 合同 编号 | 签约 时间 | 单位名称 |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 合同履行情况 | 变更解除情况 | 备注 | |||||||||||||
合同标的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数额 | 提(交)货时间 | 提(交)货数量 | 付款时间 | 提(交)货时间 | 提(交)货数量 | 发货(入库)凭证号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凭号 | |||||||
序 号 | 合同编号 | 签 | 对 方 当 事 人 情 况 |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内 容 | 对方情况 | 合同履行情况 | |
时 间 | 地 点 | 单位 |
采购合同付款台账
签订时间:
买方(甲方):北京通州台湖建筑公司。
卖方(乙方):北京兰海瀛天南宏建材市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合同标的物、数量、结算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盘圆过磅、螺纹检尺,使用甲方的电子磅。
的相应损失。
甲方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由(张玉波)负责,其它任何人员验收签字无效,不能做为甲方收货及结算的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结算方式与付款:。
1、结算清单的确认:由甲方材料验收人员(张玉波)、经营副经理()、经理()签字后,结算清单有效。其它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2、无预付款。本合同应付帐款部分不计取利息。
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
由于乙方不诚信,弄虚作假,造成甲方材料数量损失的,一经发现,乙方按损失额的200%赔偿给甲方。
货物验收后,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货物的货款,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要保证该货物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因使用合同约定的货物而被第三方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追索,甲方由此所受到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均不得转让,转让无效。
供应到现场的产品必须是合同约定产品,不得使用替代产品。
乙方应加强对司机等有关人员的教育,杜绝利用送料机会从甲方工地偷盗或变相偷盗甲方财物。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因偷盗或变相偷盗甲方财物的,甲方对乙方本车次所供货物予以没收,并加罚5,000元,从已供货应付款中扣除。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甲乙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申请查封、冻结甲方财产、帐号。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即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再支付剩余款项。
合同台账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企业的人事档案主要要围绕档案的作用来建立。
企业人事档案的'作用大概有:
1、考证职工身份、资历,
2、预防发生劳动纠纷,
3、记载职工工作业绩,
4、确定职工工资待遇等。
对考证职工身份、资历需留存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注意法律规定不得扣留原件,企业不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会受到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罚。对预防发生劳动纠纷需留存失业证复印件或个人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申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续签的劳动合同原件,领取单位发放的服装、证件、办公用品、重要设备等的签收单据,证明职工个人已经知道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扣款)的证据(如签字的内部规章制度原件)等。对记载职工工作业绩需留存单位的奖惩情况,年度的总结和各部门的鉴定,重大业绩和过失的书面情况。对确定职工工资待遇需留存每次调整工资的记载等。劳动关系台账是便于企业人事管理和便于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监管的资料汇编,他是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又与人事档案不同。
劳动关系台账要在完善的人事档案基础上制作,并与人事档案的记载内容相符合。劳动关系台账以能够检索的表格为主要形式,内容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拟定,主要有: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参保种类、开始时间、缴费标准、个人帐户号码等)。
5、休息休假和加班情况(职工请假、加班天数)。
6、领取企业公用物品的情况等。
合同管理台账
合同物资的执行就是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内容的执行,物资合同应该指物资的买卖或物资租赁的合同,物资合同执行就是对合同的标的物--即某种规格的设备或材料的买入或卖出,或租出或租入,来看下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的说明
1、 按照登记表要求填写单位全称等内容,并牢记单位编号。
2、领回表后,将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信息填写。
以后只要有新招、调入、续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退休等情况,应将变化的内容填写。
同时制作电子版,表格用excel:8号字、行高14.25,列宽为最合适列宽,项目内容18项不能缺。
3、各代理单位每次办理劳动鉴证时应将电子版同时提供给四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合同管理台账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来看下面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合同台账精选
第一条合同的签订、履行由不同部门管理的,各部门可按照职责范围登记合同台帐的内容,但必须保证合同台帐内容相互衔接,资料查阅及使用便捷。
第二条合同备案台帐所涉及的合同范围,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为下列合同:
(一)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重要合同和重大合同;
(二)与同公司保持长期良好业务关系的重要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
(二)对公司的发展影响重大的合同;
(四)其他重大及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对合同备案台帐未涉及的合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合同流水台帐。
第十条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台帐管理部门。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备案台帐涉及的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十五日内,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将合同管理台帐及所附资料移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