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2篇)

时间:2024-02-25 12:22:01 作者:FS文字使者

拥有一个详尽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配工作,合理规划工作流程。看看下面这些成功案例,了解一下别人是如何制定工作方案的吧。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特制订安排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

;8、通过《关于工商联(总商会)第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9、工作人员宣读《致全县非公经济人士的倡议书》;10、县长做重要讲话;11、县政协副**、县委统战部长同志致闭幕词。

四、责任分工。

1、县长同志讲话、酒会致辞,由县政府办负责。责任人:

2、会议前所有文件印制及会议用品装袋分发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3、市委统战部、工商联领导的邀请和接送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4、县委宣传部、县广播局记者、大会资料宣读工作人员负责大会的新闻报道工作。责任人:

5、大会期间会场摄影工作人员确定,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6、会标的制作、悬挂,各乡镇、园区代表团,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以上人员桌牌打印、摆放,鲜花、绿植、桌椅、矿泉水摆放等,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7、**台桌牌、会议室话筒摆放,开、闭幕式国歌的播放,提前做好音响的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室内温度控制在25度左右,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8、县处级领导参会通知,由县委办负责。责任人:

9、其它参会人员的通知、签到,各乡镇、园区、县直会员代表推荐表、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0、会议室**台会议资料摆放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1、大会应到、实到代表人数、因事因病请假人数统计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2、会议期间,会议有关资料的发放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3、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会场为领导倒水,并注意不要随意走动、进出会场。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4、市、县领导照像的座次牌打印;椅子摆放,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5、午餐酒会,市、县领导,工商联(总商会)第届常委以上人员用餐桌牌打印、摆放,音响调制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6、会议室门前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7、电力保障工作,由县供电局负责。责任人:

19、午餐安排工作,统一安排用餐,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乡镇妇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妇联改革成果,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省妇联《关于做好全省镇妇联换届工作的通知》、县妇联《全县镇妇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就做好xxx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县妇联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妇联改革,全面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激发妇女参与城乡经济社会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选优配强基层妇联领导班子,适应新时代妇女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深化党建带妇建,扎实有序推进xxx镇妇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镇妇联领导机构。xxx镇妇联换届工作,要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一)选优配强镇妇联领导班子。把政治坚定,勤奋学习,忠于职守,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有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的优秀女性选进领导班子。妇联主席由同级党政副职兼任,同时配备专职副主席1人(中层正职),配备兼职副主席不少于3人。

(二)强化镇妇联工作力量。完善镇妇女代表大会,健全镇妇联执委会。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人数一般不少于25人。

(三)构建区域化妇建工作大格局。构建以镇妇联为核心,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女性社会组织、新领域、村(社区)妇联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妇建工作大格局。

三、实施步骤。

全镇妇联换届时间为2022年9月-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

时间:2022年9月一10月上旬。

主要任务:成立机构、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调查,摸清本地妇联组织、女干部和妇女的基本情况,为选优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奠定基础。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优势,深入基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镇妇联组织换届营造良好氛围。

(二)选举阶段。

时间:2022年10月中旬一11月中旬。

主要任务: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荐提名人选,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完成选举。要加强和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重视妇联主席人选的推荐工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开好换届大会,选举产生镇妇联班子。

(三)总结阶段。

时间:2022年11月下旬。

主要任务:选举结果备案、材料归档,开展新任妇联干部培训。镇妇联主席及班子成员的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妇联组织备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类材料的收集归档及总结,并有计划地对新任镇妇联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进镇妇联换届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要做好镇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夯实妇联基层基础、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熟悉掌握镇妇联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用足用好换届工作政策规定,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县妇联在县委的领导下,与镇党委紧密配合,按照基层妇联改革和换届选举有关要求,形成镇妇联换届工作方案,指导镇妇联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对换届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跟踪掌握妇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镇妇联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妇联组织汇报沟通,做到上下联动,保质保量完成换届任务。

(二)严格换届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国妇联新修订的《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镇妇联换届工作基本流程》,认真履行妇联换届选举的民主程序。换届人事安排,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确保各类提名人选及选举工作各项程序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则,确保选举结果体现党组织意图、符合广大妇女的意愿。要落实民主选举的各项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妇女正确行使权利,切实保障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的有关程序,维护换届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妇联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肃换届纪律,贯彻落实***关于换届纪律“十个严禁”的要求,教育引导妇女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教育引导妇联干部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做好履职培训。各级妇联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好镇妇联组织成员,特别是新当选妇联主席、副主席及妇联干部的培训。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结合,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妇联章程和条例、妇联业务知识等学习培训,帮助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掌握妇联工作职能和方式方法,提高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妇联要及时掌握换届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要准确掌握相关数据,做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执委等信息整理更新工作,对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全盘了解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做好换届后续工作,开展好妇联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研究制定新一届妇联班子任务目标。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安徽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2号)和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夯实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基础。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分别由3-5人组成,村“两委”可交叉任职,但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包括计生专干),具体人数由乡镇根据各村规模大小、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二)明确任职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进村“两委”班子。重点围绕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大力推选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型干部,选举产生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班子。要把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给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型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要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求理想信念坚定,乐于奉献;致富、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办事公道;行为正派;品德修养好;学历达到初中以上文化,整体班子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6岁,续任书记年龄一般不应超过6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干部: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查处、调查的;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纪大过以下处分不满一年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罢免行政职务后,不满两年的;4、受到党内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不满两年的;5、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或参加邪教组织的;6、届期内不能在任职地工作和生活的;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8、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成员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村“两委”成员,至少有1名女性村“两委”成员,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女性村级党组织书记,力争每个乡镇当选的女性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数量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优秀书记兼任、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大学生村官被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不占村职数。

我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6月开始到9月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应在7月中旬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应在9月中旬前完成。具体阶段工作内容和时间划分,由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一)做好换届准备。换届前,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对村“两委”班子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集中整顿后,再进行换届。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党委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察、审计、计生、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的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确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试行“一票”选举制度的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务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对村党组织书记登记造册,并对新进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轮训。要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提出落实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适时按照当地劳动力年平均收入水平调整村干部报酬,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要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待遇落实和关怀帮助等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同步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创新村团组织设置方式,配齐健全团支部班子。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村民小组组长,提倡从35周岁以下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致富能人中选配团支部书记。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继续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试点,具体方案由省民政厅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健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县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审计、信访、农委、财政、公安、司法行政、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综合组、信访组、秘书组、宣传组、督导组等5个职能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抓好全县村“两委”换届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乡镇从事组织、民政工作的同志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换届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按照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和保质量、保进度、保效果的“三包三保”责任制要求,书记是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要按规定认真落实选举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业务培训的重点是县乡两级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村“两委”选举有关规程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公示栏、明白纸、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抓住重点难点加强督查指导。坚持指导在先、一抓到底,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县成立指导组,重点加强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的督促指导。乡镇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选举工作重点指导村,县乡党委要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选举时,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监督,开通监督电话(组织部电话:xxxxxxx;县民政局电话:xxxxxxx),设立监督信箱等,并由专人负责受理。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查处程序和责任部门,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依法取消当选资格,宣布当选无效。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要加强对竞职人员的教育,乡镇党委要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竞职纪律承诺书。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我村换届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认可,干事创业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全面推进xx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任务: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职数,我村拟定为5人。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会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按照镇党委、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级组织成员中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交叉比例不低于80%。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把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具有一定财会、管理等知识和经验的党员或村民代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再村委会换届、后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18日——10月24日)。

1、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分析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因素,认真梳理三年来工作,排查矛盾,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2、制订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等。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序进行。

3、搞好宣传动员。及时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采取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和要求,掌握投票方法及选举有关规定。公布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动员他们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二)组织选举阶段(10月25日——11月24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严格任职条件、严格程序要求。村党组织候选人必须是又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还要重品行作风、重政治觉悟、重工作业绩、重工作能力、重群众基础。坚持“一好双强”的标准,注意村党组织成员年龄、学历、知识结构的把握。换届选举劝全面推行“三推一选”的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情况,由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出的问题。演说的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的实际,实事求是。禁止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严禁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得当选。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并张榜公布。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依法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7—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换届前的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家庭联户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得票数多得人员当选。主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不得指定。投票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发布公告,报镇党委备案。

(2)依法组织选民登记,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凡户籍在本村,截止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的2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张榜公务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村民对已公布的选民名单由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过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

(3)依法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

提名权。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过半数的选民参加会议有效;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获得提名票多的当选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之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发布公告;要引导选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4)依法组织选举日的投票,保证村民的投票权。组织大会选举要重点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大会组织程序。召开村民会议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要经过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工作人员和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与正式候选人有配偶和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提名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二是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发表竞职演说,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竞职演说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实际,实事求是。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履职设想或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由群众监督落实。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人员自觉履行承诺。三是规范投票行为。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

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选举结果应当及时报镇党委备案,选票由镇统一封存,期限3年。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决定,并宣布选举无效,依法重新组织选举。重新选举在宣布选举无效后30日内进行。

3、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1〕21号)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人口较多的村不超过5人,其中主任1名。

(1)资格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能正常履职等条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是中共党员,为便于开展工作,也可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从家庭联户代表中产生。

(2)选举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家庭联户代表大会或村党组织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镇纪委向村党组织提出,连同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正式候选人名单须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投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

(3)组织选举。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半数的,选举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当选条件同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当选条件。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纪委和民政部门备案。

(三)后续工作阶段(11月25日—12月15日)。

1、抓好思想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落选干部的生活安排好、思想疏导好、待遇落实好,帮助他们消除顾虑、放下包袱,正确对待进退流转,尤其是对那些长期在基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老同志,要千方百计地予以照顾,继续发挥他们在农村的骨干带头作用。

一届村级组织移交办公设施、财务账目、经营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交接的事项,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依法处理。镇纪委对移交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3、完善工作机制。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家庭联户代表,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民调等配套组织,健全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村民会议、联户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做好。

总结。

验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写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制定工作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在上届“两委”工作的基础上,尽快进入角色,自觉践行承诺,结合实际,制定本届班子的目标责任和工作规划,积极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稳妥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固定标语、创办村情民意小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有关政策法规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和谐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党员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参与率达90%以上。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在换届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和程序关。要积极探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换届选举过程的监督。要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在选举的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的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强选情监测与分析,分别建立选情台账,做到情况清、措施实、工作有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信访工作,做到有访必登记、登记必调查、调查必有果、结果必反馈。要建立换届工作应急管理机制,尤其是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置,确保换届选举期间农村大局稳定,保证换届的质量和效果。

xx镇xx村党总支。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0月。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在全乡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确保换届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规定,着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进一步激发创先争优意识,凝心聚力,加快发展,为建设富裕、人文、生态、和谐的新xxxx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换届工作安排部署、政策原则、基本要求和重大意义。

2、宣传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特别是严格落实“9严禁、9一律”纪律规定。3、警示教育宣传换届工作中发扬民主、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通过换届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新成效。4、将“两学一做”纳入到换届工作中来。

三、

宣传形式。

1、开辟换届工作宣传专栏,及时更新上传我乡换届工作的最新动态、工作进展等相关文字、图片信息,特别是要加大对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宣传,要设立固定栏目,在醒目版面反复滚动宣传。

2、发放甘洛县换届纪律及有关要求明白卡,群众知晓率100%(二)拓宽宣传载体,强化宣传效果。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格局。1、广泛悬挂张贴标语,着力提高换届工作知晓率。2、深入开展大宣讲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3、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着力激发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采取进村入户、上门走访、交心谈心等方式,与基层党员群众特别是村组干部广泛接触,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反复讲解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要求,增强党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换届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精心组织好各阶段的宣传工作,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党委、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紧扣主题,把握导向。整个宣传报道工作要按照换届工作的要求,统一宣传口径,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州、县委精神,紧扣换届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对敏感问题和把握不准的问题,要慎重处理,严格把关。

3、建立机制,抓好落实。一是建立宣传联络员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对一。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些重大信息、重要情况及典型经验随时上报。二是建立舆情监控处理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三是建立宣传信息通报制度。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各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局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支部委员的设置。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1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支部委员少的支部,可采取支部委员分工几项工作的办法。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每届任期三年。

为了便于管理和组织活动,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工作从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3月1日-3月7日)各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选举方案于3月7日前交机关党委办公室审阅。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3月7日-4月23日)。

21、公开推荐。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大会,公开符合党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初步人选推荐。按照要求,各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为6名。

3、组织考察。局机关党委对我局各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后批复的候选人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党内直选。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宣读机关党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全体党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再由新一届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出书记、副书记。

第三阶段:审批总结阶段(4月23日-4月30日)将选举结果报局党委审批,各支部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局机关党委。

四、有关要求。

3公室,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各支部要针对干部队伍可能出现的思想动向做好工作,做到思想不乱、班子不散、工作不断,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

2、严格要求,依法换届。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法制思维充分运用到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机关党委要加强监督,杜绝拉票贿选等违规行为,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残联转发中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县残联的工作部署,今年8月20日前要完成我镇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现根据县残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认真总结残疾人工作发展成绩和经验,结合实际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7月28日—— 8月18日。

1.推举产生代表人选名单。

2.酝酿推荐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

3.组织召开村(社区)残协换届选举会议。

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本辖区居民人数和残疾人人数、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的原则提出,一般不少于20人。

1.代表人选应包括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两委”委员代表、村(社区)民小组组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小组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2.代表人选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村(社区)民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群众会议(残疾人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选残疾人代表参加)协商推举产生。推举产生的代表人选名单应在本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代表名单。

1.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2至3名,委员3至5名,任期均为5年。

2.残协主席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担任,委员由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代表等担任。

3.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建议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镇残联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报镇党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

1.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2.印制的选票是“塔集镇××村残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票”,盖“×××村委会”印章方为有效。

3.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实行等额选举,由到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选举时,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5.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

6.在进行投票选举之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

7.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有困难的代表可以请其他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代填选票。

8.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对发票、计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票人员由领导小组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负责发票、计票工作。

9.由代表依次投票。

10.投票结束后,经监票人将投票清点结果报告大会,经确认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开始计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村(社区)残协换届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摸清本村(社区)残疾人底数,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宣传动员,确保村(社区)残协换届会议顺利召开。

2.村(社区)代表大会需按照规定议程进行,工作报告应提前报请村(社区)“两委”审定后提交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3.规范整理档案。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好换届资料的留档,保证资料规范齐全,将残协换届选举结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镇党委和残联备案。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局党组《关于整合组建(换届)**单位工作的具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局机关党委指导下,成立**单位党委、纪委,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创**单位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制定方案(2月中旬)。修改完善《中共**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局机关党委会审定并报**局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提交组建(换届)**单位党委、纪委的请示(2月下旬)。**单位党委拟设委员名,纪委设委员名,下设个党支部,分别为:**党支部、**党支部...........。报**局机关党委审定批复后实施。

(三)动员部署(3月上旬)。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等,统一认识,充分发动,使每名党员明确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注意事项和责任,从而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推选两委委员候选人(3月中旬)。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推选**单位党委委员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名。

(五)召开大会(3月下旬)。召开中共**单位第一次党员大会。根据大会议程,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邀请**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六)召开**单位党委、纪委第一届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明确委员分工。(3月底前)。

(七)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后,机关党委给予批复。

(八)做好**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文书档案整理工作。

三、党员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单位党委、纪委筹备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纪委班子。

四、**单位党委委员名额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单位党委、纪委委员会的设置。

1.**单位党委设委员名。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提名候选人名,差额名。委员会中,设书记名,副书记名,纪委书记名,委员名。

2.**单位纪委设委员名。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提名候选人名,差额名。委员会中,设书记名,委员名。

(二)**单位党委、纪委委员人选条件。

1.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重视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服务意识,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具有1年以上党龄,热心党建工作。

五、书记、副书记名额设置及任职条件。

**单位党委设书记名、副书记名、纪委书记名。

**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在具备委员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党委书记一般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二)**单位党委副书记一般由正处级或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三)**单位纪委书记一般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四)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六、确定应参加党员大会人数。

根据选举有关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结合**单位党员实际情况,为保证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局机关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七、两委委员会选举程序。

(一)委员产生程序:根据党内民主选举原则,在发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员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选**单位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在此基础上,**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党员意见后,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局组织部会同机关党委办公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单位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审议同意后,提交**单位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20%进行选举,由此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和纪委班子。

(二)**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产生程序:召开**单位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办法,分别选举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三)上报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后予以批复。

八、措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对于加强**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单位党组织工作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单位党委组建(换届),把组织满意、党员公认、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干部选进**单位党委,进一步增强**单位党委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成立**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在**局机关党委具体指导下进行。为确保**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组成。筹备组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抓好会议有关议程、会务、防疫等协调和保障工作的落实。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推荐和选举工作。

(三)严肃换届纪律。要认真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换届纪律,有效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风清气正心齐的良好环境,通过**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振奋精神,推动**单位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

工作筹备组年月日。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加强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明确班子职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结合我镇实际,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支委会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村委会由3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2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支委会由5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4人;村委会由5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4人。

(二)拓宽来源渠道。坚持标准选人和事业选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需求,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教师、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遴选,县镇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

(三)优化整体结构。实施“一村一年轻干部”计划,注重加大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村优秀青年培养使用力度,确保各村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倡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任村民小组长。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在村民委员会设妇女委员职位,实施专职专选,保证100%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100%的农村妇联组织负责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女性成员较上届有大幅提升,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正职。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按时完成换届任务,不留尾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不让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要通过这次换届选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2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先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3.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4.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一)严把条件标准。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2.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3.心系群众,办事公道,致富能力强,“三变”思路清,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5.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新提名村“两委”正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两委”正职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计算年龄、党龄时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

(二)从严审查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2.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3.三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4.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5.涉黑涉恶,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8.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落实审查责任。要严格履行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责任,首先要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的意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第一书记和省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

1.准备工作(2021年2月12日至2月24日)。换届前,镇党委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镇党委书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必谈、党委班子成员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必谈、包村干部与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必谈,重点强调换届纪律,引导现有班子成员摆正参选心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2.民主测评和党员群众推荐(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民主测评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民主测评后,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镇党委审核。

3.镇党委推荐(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按要求征求意见,审核预备人选资格条件,并对审核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8日至3月16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5天(公示截止日为3月1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6.党内选举(2021年3月17日至3月20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4)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经村党组织通知,本人确认不能返回参加换届选举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和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全面采取提名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人数一般为单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委员中除普通群众外,还应有党代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代表。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动员等形式,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制定村选举办法(2021年3月26日至4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各村要将“五选八不选”资格条件进一步细化后写入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截止本村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以上,本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或2人以上电话联系并登记确认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本次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前20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纠正或解释,并公布处理结果。

4.提名初步候选人(2021年4月9日至4月22日)。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先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提名前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应进行预选。

5.确定正式候选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委会职责要求、人选条件的法律规定和本村选举办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没有产生女性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女性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以提名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6.组织选举投票(2021年5月1日至5月16日)。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选举时,应设立主会场,居住分散的可设立分会场或投票站,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从严把控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按照“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确认选举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选宣布选举结果。

7.做好工作交接(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均由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党组织负责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符合“五选八不选”条件,其中有懂财会、会管理的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得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级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村民代表名额一般由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具体人数各村自行确定。根据经验,100户以下的村不推选村民代表,101户以上的村设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发布公告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镇政府。村民小组长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5日内,由村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按照规定,村会计人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不能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与主任、副主任不能有近亲属关系。

 (五)村妇代会、团支部换届选举。村妇代会与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村党组织一般应提名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作为妇代会主任候选人,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妇代会主任交叉任职。村级团组织建立3人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委员2人;提倡村“两委”班子年轻成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在村党支部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实施。镇党委决定成立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成立督导指导组,建立包村包片、联户联人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资格审核,对于在资格审核、选举组织等环节出现失职失误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扶贫。

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重点审计,审计时应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审计结果应当向群众公开。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通过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加强对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公布和报道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把选不准选不好选不强村干部的危害性告之广大村民,把违法违纪的代价告之村干部和候选人,把干扰或破坏选举的后果告之别有用心的人。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候选人围绕三年发展目标、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三承诺一宣誓”(竞选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和就职宣誓),其中“三承诺”内容要由候选人亲自书写签名并向选民公示,严防出现候选人“乱承诺、空承诺”现象。

(四)实行“四个全程”,规范选举程序。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各村务必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登记簿明确的换届选举重要阶段、重要事项和具体环节,做到一个环节一记,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竞职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全程纪实登记簿和选票由镇党委负责保管备查。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指导制度,镇指导组负责全程检查、督促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制度,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风纪监督员,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将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上将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难点村”、“重点村”要“一村一策”制定。

方案。

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五)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双承诺”活动,镇指导组成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竞选人员分别与镇党委书记,农村党员分别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纪律承诺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村霸”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各村要摸清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认真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矛盾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

(六)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搞好教育培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交接,完善落实村干部的补贴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切实做好离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和《中共四川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21〕40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17年3月总体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和总结收尾3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

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11月下旬为选举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是摸排整改重点村(社区)、部署选举工作,工作目标是健全内部工作机构,理顺外部选举环境。

1、建立机构。市、县、乡要尽快分别成立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县(市、区)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

2、调查摸排。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本地人口、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切实整顿和转化重点、难点村(社区)。

3、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下简称选民)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在县级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日期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延期换届选举不得超过三个月。全县(市、区)整体延期换届选举的,应由市(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上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

(二)全面实施。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重点工作是集中组织选举投票,工作目标是顺利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1、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登记选民。实行直接选举的,应当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实行间接选举的,只须登记并公布代表名单。登记分为初次登记和多次的补充登记。依据户籍进行登记的,要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实,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对于名单初登、补登和公布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要采取民主方式灵活解决,尊重和保护每一名具备选民资格村(居)民的民主权利。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社区,在要求居民主动登记的同时要加强小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宣传工作,依托驻区单位、物管企业等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

3、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体现德才兼备原则。如果群众对《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有较大意见,应暂停选举,倒查《选举办法》的制定过程,把矛盾妥善解决后再继续选举。

4、组织投票。要切实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5、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县级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换届选举不仅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还要注意在选举期间宣传好关于村(组)务监督和村(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村(居)务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6、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会计或村文书等的产生,各下属委员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产生,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要按照“四个自我”原则,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确定,体现群众当家做主。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7、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移交集体资产、办公场所、印章、账目、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拒不交接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收尾。

2022年3月上旬至月底为总结收尾阶段。重点是做好统计报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建章立制,工作目标是建立起规范和保证新一届村级组织正确履职的制度框架。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新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监督、议事、听证、论证、民情恳谈、民主评议、问责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进一步促进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对新任村(社区)干部开展任职培训。

(一)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85%以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集体资产未处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改居”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其它成建制整体“村改居”的社区如居民构成无重大变化也应当实行直接选举,上一届已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应继续实行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可以参考但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据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选人条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和川委办〔2016〕40号文件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应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地也应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具备履职能力等方面着手制定资格条件。、省政府明确要求由县级党委、政府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做出具体规定,请各地务必认真研究、尽快落实。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三)选举监督。为依法有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各地要建立健全选举监督体系,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选举监督员,换届选举全过程影音记录、电子存档等措施,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四)选举培训。今年是我省的换届年,各地党委、政府换届刚刚结束,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分类、分层次的选举培训工作。一是集中授课,各级要分别办班,层层培训,使每一级选举工作人员都能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二是布置作业。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政策问答等整理成册,要求选举工作人员认真自学。三是组织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战,以往届选举中发生的案例为题考查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考核不过关的,不得上岗。

(五)重点村(社区)。按、省政府要求,有问题的村(社区)必须先整顿再换届,整顿不彻底不得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排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不团结、“三宗”势力影响大、征地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以及信访多、网络负面信息多的村(社区)。对于排查出的重点村(社区),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解决的,要形成制度巩固整顿转化成果。

(六)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组法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选举条例》中对于确保妇女成员当选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多次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困难性,确定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可以适当增加名额,保证妇女正式候选人不少于2人。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举前要注意向广大选民充分宣传,并在投票开始前再次重申这一新的规定。多民族居住村人数较少民族的候选人,参照女性成员“专职专选”操作办法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承诺”。要抓住选举时机,大力规范和强化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把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设定为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候选人竞争承诺书》要明确拉票贿选、利用“三宗”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不当竞争行为和纵容或指使他人闹事等违反选举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要对任期目标、岗位要求、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划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退出、自动辞职处理的“红线”。

(八)信访和舆情工作。我省个别地方社情比较复杂,“四个民主”发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于选举带来的长期累积的问题,有可能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阀门”集中释放出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良性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着力防止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对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问题要及时核查、正面回应、澄清事实,缓和、消解群众的负面情绪。

(九)统计工作。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把确保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从每一个村(社区)的具体填报抓起,核实每一项数据。选举情况动态表在选举结束前每周报送一次,选举结果统计表在本地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报送。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的精神,全镇将全面开展村党支部换届工作。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党支部队伍,扎实推进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决定制定选举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设五好村党支部为目标,不断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坚决选拔政治可靠、工作能力强、群众威望强的优秀党员到村级领导岗位,为德安发展新辉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范围:全镇所在行政村党支部。

2.时间:全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将于10月28日全面启动,11月15日前结束。

3、选举方式:村党支部选举,本着扩大党着扩大党内民主、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选择一个村进行两轮票决试点。

(一)准备启动阶段(10月21日11月3日)。

举,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村推行两轮票决选举办法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时,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三培两带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党员致富能手选进村党支部班子。

3、进村指导。成立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等组成的驻村指导组,搞好调查摸底,把握思想动态,指导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4日11月15日)。

1、提交换届请示(11月4日11月7日)。各村党支部在换届前向党委提交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何时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大会主要议程、时间和地点,以及书记、委员的名额及选举办法。

2、发布会议通知(11月8日11月9日)。根据镇党委批复,拟定和发布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通知,确定日期、议程和选举办法等。会议有关通知要提前5天告知所属党员。

3、酝酿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1月9日11月11日)。(1)公开任职条件。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包括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组织能力、致富本领等)和职数,应在选举前向党员、群众公开。(2)组织民主推荐。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召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等多种形式,深入发动党员、群众荐贤。(3)认真筛选、平衡,提出初选候选人名单,并广泛征求意见。(4)认真考核。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党委对其进行全面考核。(5)经党支部集体讨论后,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党委审查。

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11月14日11月15日)。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主持。主要程序有:一、上届党支部负责同志作工作。

报告。

二、分组讨论工作。

报告。

三、上届党支部向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四、大会选举(1)宣布大会选举办法(2)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实行正式党员人数(包括受委托人数)超过应到正式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举行选举(3)上届党支部实事求是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4)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5)说明填写选票方法、投票顺序和注意事项(6)投票完毕后,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开箱清点票数,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实际到会人数有效,多于实际到会人数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先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清点票后,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五、召开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新当选党支部书记讲话通过有关决议,对全体党员发出号召或提出要求最后按选举结果填写选举报告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选举办法。

(1)采取党员差额选举支委,支委差额或等额选举书记,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支委的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2)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排列。(3)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写作。如外出党员与会确有困难,可由其通过电话或信函转告村党支部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投票,但每名受委托人员能接受一人委托。(4)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5)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相当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当先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选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加强领导。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包(挂)村单位和工作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支持配合镇党委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在时间进度上要注意把握,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夯实基础。一要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此次换届,要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村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名,最多不越过5名。原则上要求做到村党支部委员与村委会委员交叉兼职。提倡村支书当选后,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提倡村支部委员当选后,参加村委会委员竞选,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超过50%。二要把好任职条件关。(1)政治关。候选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2)能力关。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科学预见能力和农村工作经验,有带领群众致富的真本领。(3)文化关。支委成员原则上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4)年龄关。支部书记人选原则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放宽学历、年龄条件。三要抓好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整顿,通过换届选举,努力解决好党支部班子软懒散瘫的问题。四要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的工作,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

3、资料整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将选举工作情况形成局面报告呈报镇党委,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总结经验。在组织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实践,把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过程,变成培养党员民主意识,推进基层党内民主的过程。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发现,及时排解;对创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及时培植,及时推广。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要求,杭州市流动人才党委决定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组织力量,对党委所属流动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特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考虑到各流动人才党支部的党员人数较多,每个党支部拟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选举范围。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委员会纳入本次换届的选举范围。选举时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2016年底。

2、任职条件。为增强流动人才党员支部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各党支部应推荐党性强、觉悟高、肯奉献、品性好的正式党员出任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党委鼓励历年来为支部建设作出贡献的,尤其是为支部建设和党员团结付出心血并卓有成效的同志继续担任支部负责人,带领各支部和党员共同为搞好流动党员事业再立新功。对那些觉悟低、意志衰退、不愿奉献,对支部工作漠不关心,甚至不肯承担一个党员基本义务的党员,不能再留在支部担任职务。对过去在支部工作中有所松懈,但经教育和帮助能提高认识,愿意继续为支部工作贡献能力的,可继续在支部中担任职务。党委可根据各支部负责人的表现,对那些在先进支部中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有担当的同志,选派到其他支部任职。

1、选举方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结合流动人才党支部的实际,各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不低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程序。本届支部委员会于2016年9月20日前按附件一:《支部换届选举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的要求,向党委上报候选人名单。经党委审核同意后,各支部于10月20日前按照附件二:《杭州市流动人才党委所属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留存有关依据作为台帐,同时将附件三:《支部党员大会签到表》、附件四:《选票》、附件五:《支部选举结果报告单》及附件六:《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上报党委。为保障党员权利,如对支部人选有不同意见,且理由充分,可向党支部或党委反映。党委就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选用。

1、支部换届选举由流动人才党委集体负责,王坚铭同志负责具体工作实施,高健、傅仁辉、向克发、杜中华四位同志分片负责。

2、流动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人数多、牵涉面广,期间会遇到一些具体而复杂的问题。在落实换届选举期间流动党委各位同志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密切注意各支部和党员的动向,充分掌握和反映、交换有关信息,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发扬啃硬骨头的精神,将换届选举工作落到实处。

3、基层支部的换届选举是一次各支部对党员的再排查,对党员队伍的一次再融合,更是对是否符合。

合格党员。

标准的一次重要检验,各支部要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团结和带动广大党员,按时、按要求完成支部换届选举,为保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流动人才党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良好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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