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房产抵押报告篇一
甲方(借款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乙方(贷款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本合同各方根据《xxx合同法》、《xxx担保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甲方企业因生产经营之需,特向乙方融资借款,甲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逾期还款时,则自逾期之日起月利率调整为%。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质押权。
第二部分质押条款
第八条质押物
为担保全部还款义务,甲方自愿将其持有公司%股权全部质押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质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依法实际质押权。
1、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3、未按期支付借款利息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4、在质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质权、质押财产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其它违约行为;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份。
甲方(签字):
日期:
房产抵押报告篇二
〖案情介绍〗
1999年4月11日,被告因经营之需向原告借款42万元,双方约定:月息为25‰,2000年下半年归还35万元,余款本息于2001年下半年还清;如不能按时偿还,被告以城西餐厅房屋六间及房前土地抵偿债务。借款到期以后,被告未能归还,原告诉讼来院,要求被告办理六间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被告认为,双方虽然签订了协议,但是因为该协议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因而关于以房地产抵债的约定无效。
第35条,法院向原告释明,告之可变更诉讼请求。原告遂以借贷合同为诉由并申请对涉案房地产进行财产保全。法院依法保全并于2004年2月23日判决被告归还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因约定的利率超出了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无效,以月息‰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日。
〖评析〗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抵押协议会产生一个具有物权效力的抵押权,也使得抵押权具有了对世效力。正因为如此,各国在担保法立法中并不是放任当事人在协议之中的自由意志,而是设定了一些必要的限制,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因形式上的意志自由而遭受实际的损害。在本抵押权纠纷中审理裁判中其实就涉及了担保法上对于抵押的一些限制性规定,如关于流质契约的禁止。
迫,因此法律为防止债权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以及债务人的困窘情境,在设立抵押的过程中造成显失公正的情况,对于流质契约采取禁止性的规定。
其实从抵押权人的角度也同样可以看出法律禁止流质契约的合理性,那就是在抵押物的价值低于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价值的时候(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主要是在抵押物的价值贬值的时候或者在当初设立抵押的时候估值错误等情况下),这时如果还是按照流质契约的约定,抵押人仅仅需要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就清偿了债务,对于抵押权人显然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按照抵押的一般原理,设立抵押仅仅是使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权时,剩余的债权就转为一般债权,可以要求债务人以其他财产清偿。而流质契约显然是与此相背离的。
从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角度来看,也应该禁止流质契约。因为担保不是直接由担保权人享有所有权而是通过市场进行拍卖或变卖,那么通过变价以后,由担保权人优先受偿,有剩余可由其他债权人受偿。但如果标的物所有权转归担保权人所有,则其他债权人丧失了受偿的机会。
再回过头来看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的约定:“如不能按时偿还,被告以城西餐厅房屋六间及房前土地抵偿债务。”这是一个典型的流质契约,在法律上,有关禁止流质契约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加以改变。按照《担保法》第40条的规定,这一约定显然是无效的,原告在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债务的时候要求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是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其实除去本案中流质契约违反了《担保法》的禁止性规定,本案中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影响了该协议的法律效力。我们在前面的案例中已经多次阐述了《担保法》第41条关于以第42条所列财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规定,就本案而言,当事人在签订协议之后,被告以城西餐厅房屋六间及房前土地等不动产作为抵押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经过登记的程序,否则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案中的协议不仅仅是部分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为无效的问题,而是整个抵押协议就不成立,自然也就谈不上被告对于城西餐厅房屋六间及房前土地等物具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显然是一个明智之举。
房产抵押报告篇三
关于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进行排查的自查报告 联社信贷部:
根据联社下发的《关于对存单质押贷款进行风险排查的通知》的要求,我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针对此次检查,我社成立了检查领导工作小组:组长:***,成员:***。******。通过加强对存单质押贷款相关业务的学习,并按照《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进行排查,发现我社有一笔贷款用错会计科目:2009年4月30日,向玉为阁发放贷款12万元,用途建材流动资金,贷款方式:抵押,错用125502科目(农户质押贷款)经主任授权现已更正,调回正确的科目。
今后,我社要组织员工加强学习,强化管理,注意防范化解风险,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信用社
2011-3-3
房产抵押报告篇四
自查报告
自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抵麻乡各学校教师就在中心学校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秉承“公益性”“服务性”“安全性”原则开展工作。为确保“营养餐工程”在全乡安全实施,中心学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认真自查。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现将我校开展食堂食品自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中心学校成立了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杨培欢(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陈冲(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曾孔兴(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员:罗朝鹏(抵麻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罗德先(抵麻乡中心学校政教主任)
赖芝文(抵麻乡中心学校报账员)
杨国忠(抵麻乡中心学校教务主任)丁成平(抵麻乡中心学校教务主任)
禹光辉(撒米小学负责人)危正海(地关小学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抵麻中心学校,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校长曾孔兴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中心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罗朝鹏、曹雨、吴大才等组成,负责对全乡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各学校也根据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食堂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食堂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自查情况
全乡共有2所完小和1所村校点,有供餐点4个,共有992名学生就餐。食堂统一由各学校负责管理,实行学校统一供餐模式。周一至周五向学生提供二炒菜一汤菜。中心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抽查,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为了规范各学校的工作程序,中心学校还制定了食品加工流程和报账流程,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保证营养餐工作有序开展。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因地制宜,本着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的供餐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安全责任关,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2、就餐时,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就餐制度。
3、全体教师参与营养餐管理,保证学生都能吃饱、吃好,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验收制度
1、每天凡是购买来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是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二是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2、验收合格后,入库保存。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学校。
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了卫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从业人员能自觉按要求上岗和操作,其他各项卫生措施和规定能落实到位。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我们将学校各餐饮经营点的食品进货进行统一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出货手续齐全,帐册相符。此项工作在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四)留样制度
食品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不超过2小时。每餐食品必须留样,留样须有专人负责,每品种不少于100克,留样须留足48小时且有记录。
(五)晨检制度
1、每日上班前15分钟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晨检,合格后上岗;
2、对晨检中有疑问的,食堂管理员应立即通知其离岗,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
3、因疾病暂时离岗的工作人员,如需重新上岗应持医院相关证明;
4、对主动提出因某些疾病而暂时无法上岗的工作人员,食堂管理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予以奖励。
(六)财务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使收支明细、透明,每个学校安排了两名教师管理学校营养餐经费,一人管钱一人管账,一周小结一次,并向全校师生公示。各学校规范使用食堂的结余款,只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没有用于、变相用于学校发放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每个月结束后,财务人员还要将各类账册送到中心学校接受主管领导月审。财务人员的工作也接受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
三、存在问题
四、整改措施
1、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2、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康,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4、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5、加强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加大力度对周边饮食摊点的整治力度。
6、进一步加大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师生饮水、饮食安全。
7、适时组织膳食委员会会议,为营养餐工作出谋划策。
8、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并分开放入冰柜,留样食品存放不少于48小时。
学校营养餐旨在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抵麻乡中心学校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房产抵押报告篇五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议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发动机号 抵押給乙方.抵押车辆评估价值: 万 千 百 十 元
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 万 千 百 十 元,月利率为 %于每月 号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币 万 千 百 十 元。
第三条.经双方同意,甲方将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余额打入乙方在 开的账户中,账户号为:
第四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计息,超过三十天的按借款实际期限计息。
第五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驶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抵押借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物质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坏,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偿还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年 __ 月 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