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语文寻觅中华读后感(热门21篇)

时间:2023-11-29 07:40:03 作者:曼珠

读后感不仅仅是对故事情节的概括,更是对书中深层含义和主题的思考和解读。以下是几篇备受推荐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狼图腾》是当代中国文学中少有的充满文学性又很有文化厚重感的作品。

狼图腾读后感。

我还是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斗志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不扣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对手,感谢在激烈的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也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狼图腾〉看完了,没有狼这样的教师,近距离的观摩学习,即使社会上的狼也披上了和善的外衣,把一切光明敬献,而“狼”的运程顺序始终不得而知,但是书中身临其境的描绘,说不出的不仅仅是规则,还是一种战略方式方法,在新的环境中演变,揭去华丽的表象,剥出在本质的东西,就是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深化,是一种神化的升华。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描绘了蒙古族人对人自然的看法,看了以后对狼这种动物产生了感情,以至于我微博及博客中的头像均换成狼图。

资料告诉我们狼是远古三大顶级陆地猎食动物唯一进化到现在的,它诠释了物竞天择的最简单道理,是最适应自然环境的食物链顶端动物。

人,生活在一个世界中,即使我现在所处的社会与周边国家普世价值观念不同,但我自认为无法跳出这个社会,所以,要像狼学习,学习适应,适者生存。

投资,不应该自视甚高,不可能把对手盘当成傻瓜,当对手是狼时,怎么办呢?自由理解狼,了解他的想法,才能利用它的聪明,让他中计。

投资的最高境界,我的理解,就是我——一位卑微的散户,与对手——狼达成了一致,共同猎杀猎物——黄羊,一种喜欢集体活动的头脑简单的动物(像大多数散户一样),利用一切有利机会,制造一场几年不遇的大猎杀。因为这个机会非常难于等到,所以,我没有必要守株待兔,一直等待。

去年,有幸操作了包钢稀土及鲁信创投,让我自信心爆破,成功出局后,自以为是,老想着找到下一只十倍股,但幸运不可能总是这么眷恋我的,这个方法是彻底错误的,这个机会非常难于等到,我没有必要守株待兔,一直空等。

古易说的好,只有赚钱的人才能说投资成功,所以,只有赚钱,以后稳定盈利的人才算是投资成功,所以,我是彻底的失败了。

失败是因为,我以为我是狼的朋友了,不再是敌人了,其实,在狼看来,我和黄羊没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是聪明的猴子而已,在自然界,永远不是食物链顶级的动物。所以,下场是凄惨的。

很高兴,我钱没了,但信心还在。进入,痛定思痛,总结教训,不再追求预测成长,不再追求十倍股,不再追求不确定性大的股,不再追求热门股。要像狼一样,发挥才智,要不断耐心等待,耐心设置埋伏,等待敌人进入圈套,快速出击,如囊中取物,高效安全。

狼图腾读后感。

我认真的读完了《狼图腾》一书,被里面一个个离奇的故事深深吸引。通过这些故事,我了解了狼最真实的一面。从中也领悟到人生的许多哲理。

狼是团结的。狼最值得称道的是战斗中的团队精神。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狼群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在额仑草原上,狼群采用三面打围的方法袭击黄羊,只留一个缺口,这个缺口就是大雪窝,一切尽在狼王意料之中。黄羊慌不择路,一窝蜂呼噜呼噜地冲下大雪窝并冻死在里面,整场围歼战从总攻到结束不到十分钟。

狼是耐心的。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会找一个背风的地方睡觉,这会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白了,黄羊憋了一夜尿,起来撒尿时,狼瞅准机会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破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怕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马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刻也毫不畏惧,在额仑草原上,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狼的精神还有很多,比如智慧、心态,比如策略、信念,不再一一列举。今天,我为《狼图腾》中狼的精神而感动,我们应该向狼学习,不管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有耐心,做事要长远打算。在平日的学习中,我们有时一遇到困难就退缩,做事只想到自己而没有集体观念。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信奉狼图腾文化,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没有什么事不能克服。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十八世纪,小男孩杰夫.何金斯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金银岛》读后感500字。

金银岛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已厨子西尔弗为首的船员设计了一条精妙的计谋,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凭借着各个船员的机智勇敢,不久,他们把海盗一网打尽,最后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利用自己的智慧制服海盗。为已经十分危险的团队送去希望。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厨子西尔弗是其中的代表,开始,他抛弃了船长,船主,吉姆的正义的船员,为了宝藏杀人灭口。最后,为了能不在小岛丧生,他又装出谄媚的样子,细心为正义的船员服务,抛弃了此时弱小的海盗一方,这种墙头芦苇的人真是该死,可惜最后还是让他逃走了。相比之下,吉姆就因为善良赢得了众多好评,为自己的队伍贡献了不可没灭的贡献。

总之,书中告诉我们善良总是能战胜邪恶,善良的人终归有好报!

金银岛读后感。

这个礼拜,我读了由英国的作家史蒂文森写的一本《金银岛》让我有了很多的好奇心。

《金银岛》描述了一个海岛寻宝的冒险故事,主人公吉姆是本鲍旅店的小主人,他心地善良、活泼机智,而且像我一样充满了好奇心。有一天,一个自称为船长的古怪客人光顾这家旅店,从而带来了一系列的买饭。先是黑狗的神秘出现,接着是老船长中风而死,然后又是一群海盗呼啸而来。说到这里,大家好像都有一些害怕了,不仅是你害怕,我刚看的时候,也非常害怕,尤其是看到这里的时候,很紧张很紧张,这里都不算一些什么,等到后面还有更可怕的呢。在老船长死后,吉姆意外在老船长的手里得到了一张藏宝图,一群凶狠的海盗同样对这张地图虎视眈眈,所以海盗们装扮成水手随着积吉姆一行人乘船来到了金银岛,可宝藏却不翼而飞,难道是有人捷足先登了吗?在后面那!作者就没有在表示过了,最后藏宝图到底落在了何人的手里,这也就是让我起了好奇心的一个问题了,但是,如果你细读,还会有别的收获。

最后藏宝图到了哪里大家想不想知道,我觉得大家一定想知道,那就让我们随着作者去慢慢品读吧!

《金银岛》读后感。

相信大家都读过《金银岛》这本书吧!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所写的。看过之后我被这本书中刺激惊险的环节所震撼住了,接下来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吧。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男孩吉姆为主人公,在他家的旅馆里,一个老海盗比尔身上发现了一张藏宝图,于是,他参加冒险上了一个叫“伊斯班袅号”的大船,与船上的人一起去寻找宝藏,机灵的吉姆发现了海盗的阴谋,他们准备把这笔宝藏从组织者手上抢走,还要杀掉这些人,最后,吉姆以一颗勇敢、机智的心战胜了海盗,拿走了宝藏我很佩服吉姆的勇气,一个年龄仅有15岁的男孩,就不风吹雨打,还敢一个人上大船去寻找宝藏,躲在苹果桶后面偷听海盗的阴谋,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看得我胆战心惊,好担心他被海盗发现。

我在这本书里最痛恨那些被金钱所迷惑、心狠手辣的海盗,他们脑海里只想着宝藏、金钱,还要从组织者手中抢夺宝藏并要杀掉这些人,真是太嚣张、太为非作歹了!看到这里,我心中的怒火一阵阵冒出,真想像吉姆一样参与进去,去痛击那些可恶的海盗!

比起吉姆来,我感觉自己在胆量方面就显得有些不足了。记得我6岁那年,爸爸妈妈带我去世纪欢乐园玩,在那里我看到一个项目“鬼屋”,我就让爸爸带我进去看看,爸爸答应了。买完票,我深吸了一口气鼓胆走了进去,谁知刚走进去5秒钟,我就看见前面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向我们扑来,吓的我就哭着跑了出来,“以后我再也不敢进去了!”说起这件事,我到现在还有点害羞呢。

在平常的生活当中,我们遇到困难和危险时,一定要让自己冷静下来解决问题。当然,吉姆遇到事情冷静沉着的头脑、坚强勇敢的精神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也让勇敢成为我们一生的伙伴!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出于对小家庭的好奇,作者去探询大家庭的秘密。于是,他踏上了寻觅中华之路,从宏观的历史去剖析微观的文化dna,向13亿炎黄子孙展示了我们“美丽的基因”!

路的起点在黄河流域,我们沿着黄河,从黄帝身后走来。正如作者所说,朝代是更替型的,文明却是积累型的。文明的沉淀正如黄河泥沙的积存,既不会轻易付诸东流,也不会凭空随河水蒸发,唯一不同的是,作者以他笔下的神力,为我们把黄河之水澄清了。沿着秋雨先生铺就的寻觅之路,中华文明积累的成果一目了然。

看,诸子百家中是哪一家以“黑色的光亮”把历史长河照得波光粼粼?是墨家。在诸子百家大集会上,黑色的墨翟用颜色发言,喊出了“兼爱”、“非攻”的口号。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表态,他也做到了。公输班为楚为云梯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行十日十夜,舌战楚王、巧胜公输,终以弟子三百力挽狂澜。君子之交淡如水,墨家弟子却如黑色黏土般结为团块,使敌国尚未出师便打响了退堂鼓!因为“兼爱”,墨家提出了“非攻”,同样因为“兼爱”,墨家倡导“尚同”,即一视同仁也。没有亲疏远近,也没有嫡庶尊卑,墨家之“仁”,以黑色的光芒衬得儒家之“仁”黯然失色。墨家的理想实在令人憧憬,可封建时代的中国不可能构建出如此一个大同社会,然而,那一抹黑色的光亮至今仍在历史的隧洞里无声地反射着,路被它照亮了。

继续走下去,告别墨家,又到了丛林边的那一家——曹家。曹家三父子,点亮了一簇新的文化篝火。父亲曹操临碣石、观沧海,他在政治路上苦苦寻觅着,又无心插柳,为三国两晋南北朝添了一大把文化好柴,照亮了当时诗坛的半边天。长子曹丕,也算是杰出的文学家,他的不幸,余先生的表达是“受到了围堵性对比”,确实如此,大师的语言之到位也为我寻觅中华增添了一份新的美学享受。曹植正忧郁地坐在篝火旁在心中反复咏叹煮豆燃豆萁,不过他很快站了起来,在丛林的那一边用诗“构筑了一个美艳的精神别苑”。曹氏父子就这样高举文明的火把走尽了一生,最终穿着平常衣服,薄葬于丛林草木之间。他们的人生之路走到了尽头,可中华文明之路永不会终结,而那煮豆之火,还在燃着。

在远方,大汉朝的夜晚月明星稀,一盏小油灯寂寞地亮着,照着同样寂寞的司马迁。这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他曾在朝为官,曾漫游中国,他是优秀的文学家和出色的史学家,还是那个时代的“文化君主”,他书写了历史,也创造了历史,他记录了历史,也被历史所铭记。我想,这是因为《史记》自成一派的风格与严谨详实的的特点;是因为他写于腐刑之后、牢狱之中;是因为他为李陵仗义执言的义、勇、善,更是因为他对死亡的解读:“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虽然他的离开比鸿毛还令人难以察觉,但重于泰山。一盏小油灯下,一名男子在“掌控着千里巷陌,万家灯火”,书写着不朽诗篇。

在后面的路上,还回荡着千古绝响、西天梵音,站着唐诗几男子,走着辽国陌生人……。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怀着憧憬的心情翻开这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史从我眼前闪过。只是初次阅读,我就对其中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绚烂的中华历史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

墨子,一个黝黑外表的人,他的身世也因此受到不少史学家的争议,但他在文化上的造诣众人皆知。他劝阻楚王攻打宋国的事迹可谓流传千古,他用自己犀利的话语和巧妙的战术让楚王放弃攻打宋国,其中表现出的政治远见和历史功绩让人称赞不已。不过更为有趣的还是他这个功臣在归途中避雨造拒的事,而他则用他的气度道出:“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乍一看这件事不免让人好笑,但细一想却又引人深思。

司马迁,一个名扬千古的人,他发愤写《史记》的事我们都耳熟能详。但他背后所经受的精神痛苦和身体摧残我们无法体会,只知道,他是伟大的。面对其他懦弱的官员,司马迁大胆地站出来,向汉武帝分析了李陵的行为。其实并不只有他看透了真相,但只有他敢说出真相。结果可想而知,他先是入狱,之后在死亡和腐刑面前毅然选择了后者。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死亡更为干脆,但司马迁和他们不一样,他知道自己还有未完成的事,即使再痛苦,也不能就此罢休。就这样,《史记》诞生了,成了“无韵”的《离骚》。司马迁也在不久后消失,他的结尾我们无从知晓,也无需知晓。

曹操,一个丛林中的强人,由于《三国演义》的缘故,他给我们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他在文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我们无法否定。在军中,他用诗抒发了他的豪情和他对天地生命的理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等名句我们已烂熟于心,但其中所表达的感情仍耐人寻味。他把人生看作“朝露”,把死亡看做永恒。与其他伟大的领袖不同的是,他主张薄葬。或许这便是他的气度吧,在他的墓中,不需要财宝、装饰,只愿拥有永恒的清净。人们曾不知多少次寻找他的坟墓,但始终没有找到,那就让它永远不被找到吧。

盛唐,一个中国最辉煌的时代;长安,那个时代最骄傲的城市。中国的文化在那时,在那里,得到了空前的发扬。长安向世界敞开了自己,世界也把长安当作了舞台。它容纳外来文明,传递中华文明,充分体现了“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在长安,宗教矛盾灰飞烟灭,种族差别不再重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的包容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耶律楚材,一个辽国皇族的后裔,一个金国的高官,一个成吉思汗的得力助手。他的存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他的到来,让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也正是他,让这场残酷的战争得以结束。是他,让蒙古军不再屠城,也是他,让华夏文明得以延续,壮大。古代四大文明国度,三个都在战火中消逝,唯有中国,在战火中生存了下来。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征服不在少数,但各民族之间摒弃前嫌,反而融合得更加紧密,这些无不得益于像耶律楚材那样的人啊!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中国历史文化虽有了一定的理解,但还是较为浅显。那就让我与余秋雨一同在这本书中品味历史,寻觅中华吧!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这无疑是一个乱世,是一个无序和黑暗的“后英雄时期”。你清冽如流玉之晶莹,在依依云水,渺渺帆影中,踏浪而来。你携一身傲骨,在幽怨的洛阳留下,这千古绝响。

魏晋,正处在三国这个英雄时代的后期,文人名士的生命被统治集团肆意摧残,看似不值钱的生命恰恰因太过值钱而被伤害。统治者们畏惧这些名士所怀揣的才能,既然不能为己所用,那就毁之。他们的鲜血一滴一滴渗入中华大地,渗入文明史地。这是文化的惨痛,更是历史的损失。于乱世的断瓦残垣中,迎面走来了“非汤武而薄周孔”的嵇康。

阮籍母亲去世时,喝酒吃肉,完全不顾及世俗礼仪,却在哭丧时口吐鲜血,这种对于母亲死亡的悲痛有谁能及?别人吊唁他的母亲,他却白眼相向,嵇康得知后备酒携琴来到灵堂,阮籍眼前一亮,两位终生的挚友至此相逢,两人是同样地真实自在。有些时候我们往往拘泥于形式而忘记了本质,“传统礼仪的叛逆者往往更注重于层层规范后的内核”,他们以一种更真实自在的形式表达着自己的意愿,超凡脱俗,返璞归真。

嵇康携一身傲骨,纵情于酒,超然物外。洛阳城外的柳树下,一位帅气挺拔的男子引来山泉,绕着柳树筑了一个小小的游泳池,打铁打累了就跳进池子里泡一会。一声声铁锤敲击的声响如你铿锵的生命韵律,回归自然,世俗无关。一壶酒,浇灌成你狂放的本色;一把锤,锻造了你铁样的个性。如此本色,如此个性,才成就了你的一生。曹魏大臣钟会因仰慕嵇康而前来拜访,嵇康却只顾和向秀打铁而不理会权贵的钟会。炉火熊熊,嵇康手起锤落,钟会只好不满地离开。嵇康这种鄙视权贵的高傲,虽不是名门望族,却比之更加高贵。“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这是嵇康对钟会所说的唯一一句话,却也为自己以后的悲剧做了铺垫。

嵇康看透世俗,蔑视权贵,对朋友却是格外珍惜,一丁点的心理隔阂,也会使他内心无比焦灼和苦痛。当山涛真挚的向司马昭推荐嵇康接任自己的职位时,嵇康却与山涛绝交了,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于此诞生。若是旁人被举荐做官,一定万分感激,可嵇康岂是芸芸众生之辈,他有自己的追求,不屑于投身官场,只是一心沉醉于自然之间,过一生平淡朴实的生活。嵇康很可爱,可爱在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情感,他直率的借一封绝交书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两位的友谊诀别的断丝飘飘。这种的友谊,古来少有。少有在嵇康虽与山涛绝交但仍在临死之前,将自己的儿子交给山涛照料。“山公尚在,汝不孤矣”这是嵇康对儿子稽绍所说。这才叫真正的朋友,这才叫真正的知己。我也许会因你不了解我而跟你绝交,但你仍然是我心中最信赖,最值得托付的人。山涛当然不负嵇康所托,把稽绍当做自己亲生儿子一般照料,尽了朋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便是成语“嵇绍不孤”的由来。

且说你之为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若发现谁是小人,就会马上与之决裂,绝不含糊。因过于看重友谊,嵇康陷入吕安的混乱遭遇。吕安的哥哥霸占了吕安的妻子,却恶人先告状,以不孝之名将吕安告上朝廷。“面对最大的无耻和无赖,受害者往往一筹莫展。”不可理喻的案件的背后,真相已不再重要,人们热衷于一个最通俗最便于传播又最能激起社会公愤的罪名,若为受害者说话,自己也将成为社会的公敌。许多平日的朋友早已一一躲开,但嵇康没有。他义愤填膺地写了一份绝交书给吕安的哥哥,他做了他所能做的所有微薄之事帮助吕安,但仅仅为此,他被捕了。

他太珍惜朋友了,但越珍惜,所能留住的也就越稀少,这就如我们手中紧握的细沙,抓的越紧,流逝的却越快。世事总是如此无常,我们越是在意,却越失去的更多。

由于钟会这等小人挑拨,司马昭决定处死嵇康和吕安。果真应验了孙登大师当年那句“子识火乎?难乎免于今世,子无求乎!”不合群本身就是罪过,过于清高就是对庸人的冒犯。更何况是嵇康这种自命不凡的贤者,又怎能免于统治阶级和小人暗算。行刑那天,3000名太学生拥挤在刑场上请愿,他们勇敢地迎着刀枪大声呼喊:嵇康无罪,刀下留人。不问世俗的嵇康也被感动了,学生们正极力阻止英雄的陨落。你的身上有种不漏声色的浪漫,铿锵有力。你向哥哥要来琴,悠扬的琴声,在刑场缓缓响起,千古绝响《广陵散》诞生了。你一下一下拨动琴弦,为一生拥有这几个挚友而欣慰,为将儿子托付给山涛而安稳,为吕安的冤案而不平,更多的是满足于誓死追寻自己想要的澄澈。死亡,便被这沉静凄婉的琴声击碎,散落于无尽的深渊,变成了人们惊愕的钦佩与凝视。

这千古绝响,我们追不回来了。

魏晋名士们焦灼挣扎,追慕宁静而浑身灼伤,力求圆通而处处分裂,他们诠释了对稀有文化人格的祭奠,这是反传统的传统。正因为有他们,中华审美文化在精神的酷刑中屹然自立的发掘。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失落他们,是中国文化的遗憾。

那清冽如流玉之晶莹的男子,叫嵇康。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从猜测黄帝,问卜殷墟,到走进魏晋田园,最后对明清的郁闷,余秋雨先生用一篇篇散文优雅地叙述着中华文化的兴衰变迁。其实都是朴素的语言,读起来确是字字珠玑,你会被他带到另外一片世界,会对高雅而特异的魏晋人士而向往,会对盛唐海纳百川的文化而骄傲,也对明清文化专制统治而扼腕叹息。

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余秋雨先生对当代文化的一系列论述。

“清代结束之后的近代和现代,实在一言难尽。文化信号很多,而文化实绩很少。文化激情很多,而文化理性很少。文化言论很多,而文化思考很少。文化名人很多,而文化巨匠很少。文化破坏很多,而文化创造很少。”余秋雨先生如是说到。

一百年前,正是兵荒马乱,国运维艰的时刻,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文化的这种状态尚可理解。而大约五十年前,新中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项__的运动。政治野蛮地笼罩住了文化。全国停课废学,上山下乡,农村即是学校,农民就是教师。这种情况,在文明的发展史无疑是一次大地震,几千年来从未断绝的文化传承突然停止,所有的人投身农业,大连钢铁。

幸在它只有十年!

终于迎来了改革开放,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文化也开漂洋过海,走遍世界。然而,文化似乎永远跟不上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滞后,越来越迷乱,越来越失去了公信力。

余秋雨先生引用了作家王小波的一句话,中国文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做事的人,一种是不让别人做事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后一种人的力量大得多。例如,巴金说过,中国存在着某种人物,那种人物数量不多,影响极大,平日不知道藏在哪里,一有风吹草动就冒出来,在报刊上一会儿揭发这个,一会儿批判那个。看到这家院子里的花草茂盛,就大声咒骂;看到那家阳台上的鸟声动听,就抡起棍棒。正是这批人,使中国作家一直处于恐惧之中,无法写出像样的作品。

时至今日,尚有人打着言论自由的口号批评他人,哗众取宠,网上看见一则新闻,一位八零后作家竟炮轰鲁迅伪大师。我想,鲁迅先生是否大师尚不重要,可先生当时的作品背景是为了唤醒沉睡的国人,单凭这一点,两人层次一下区分开来,至于你怎么贬低践踏,鲁迅先生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了。

难道,现代的文化就限于这种怪圈了吗?不是的,真正的大文化,不是藏于隐世著作,而是人民大众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价值,渗透于千家炊烟万家灯火之间。

有一个渔村的渔民出海打鱼,一定会在出海前走很远的路,到一个读书人家里求得一大叠字纸,压在船底。他们说,天下没有比文字更重的东西了,就靠它压住风浪。他们不认识文字,却尊重文字,这大概是人没接收教育而体现出的最原始的状态,这便是中国文化的灵魂所在。

我相信,总会有这样一种人,出现在中华文化大踏步向前迈进的时刻,打破怪圈,走向自由。而中华文化也与世界亲密相容,偶尔闪现出千年积累的高贵,亦如生活在这种文化下的子民,品行善良,思想丰富,道德高贵。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繁华的街景渗透着璀璨的光辉,破败的残垣亦书写着恢弘的历史。我们只需要知道,中华民族有着美丽的基因,而文化的长河淙淙流淌,引领者我们去寻觅中华。

神话,是一种超现实想象,夸张的浪漫主义。它算得上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但许多人却都对这特色嗤之以鼻。“它只不过是先人胡编乱造骗小孩用的,而且也就古代的那些榆木脑子会相信了,搁现代,连个小孩都骗不了。”有些人是这么说的。“神话这东西毫无意义,又封建又迷信,就跟那《安徒生童话》一个样,都是假的。“有些人是这么想的。但其实神话并不是他们口中那骗小孩的无聊玩意,它可以算得上是古人的一种寄托。

中国的神话数不胜数,其中“女娲补天”丶“精卫填海”丶“夸父逐日”丶“嫦娥奔月”等更是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古时候的人们,没有像现在这样发达的科技,所以对于那些我们现在看起来完全正常可以解释的事物是没有办法解释出来的。于是他们只能靠神话来解释了。像打雷闪电,因为解释不出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于是古人便认为天上有“雷公电母”。像巜共工怒触不周山》,从前,共工和颛顼争夺皇位,颛顼赢了,共工便发怒地去撞不周之山。于是,支撑天的柱子折了,系挂地的绳子断了,天就向西北边倾斜,地向东南方塌陷,所以积水和尘埃就都汇集在了这里。听起来是一个很荒谬的故事,但它其实解释了中国的地理特征:西北高,东南低。故事中的积水,也就是河流,都在东南边汇集,说明了我国的河流大多数都是由北向南流的。

再说《夸父逐日》,与太阳赛跑的男人,与太阳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渴了,想要喝水,便在黄河和渭河喝水。黄河渭河的水还不够他喝,于是他便想到北方去喝大河的水。但他还没有到达北方,就在半路因口渴而死了。他丢掉他的手杖,手杖变成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桃林。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个很荒.唐的故事,跟太阳赛跑,还喝光了黄河和渭河的水,后来被渴死了,手杖还变成了桃林。但它塑造了一个有胆量有决心目标远大气魄非凡意志坚强却有些不自量力的有着鲜明的人物特点的夸父,让这个形象深深地映在世人的脑海中,更反映了古代人民征服自然的愿望。

就像书中所说的,从古代流传至今的各种民谣、神话中,我们不难发现这其中与自然对话、对峙、对抗的声音,这边是中国的“人本精神”。

这无疑是一个乱世,是一个无序和黑暗的“后英雄时期”。你清冽如流玉之晶莹,在依依云水,渺渺帆影中,踏浪而来。你携一身傲骨,在幽怨的洛阳留下,这千古绝响。

魏晋,正处在三国这个英雄时代的后期,文人名士的生命被统治集团肆意摧残,看似不值钱的生命恰恰因太过值钱而被伤害。统治者们畏惧这些名士所怀揣的才能,既然不能为己所用,那就毁之。他们的鲜血一滴一滴渗入中华大地,渗入文明史地。这是文化的惨痛,更是历史的损失。于乱世的断瓦残垣中,迎面走来了“非汤武而薄周孔”的嵇康。

阮籍母亲去世时,喝酒吃肉,完全不顾及世俗礼仪,却在哭丧时口吐鲜血,这种对于母亲死亡的悲痛有谁能及?别人吊唁他的母亲,他却白眼相向,嵇康得知后备酒携琴来到灵堂,阮籍眼前一亮,两位终生的挚友至此相逢,两人是同样地真实自在。有些时候我们往往拘泥于形式而忘记了本质,“传统礼仪的叛逆者往往更注重于层层规范后的内核”,他们以一种更真实自在的形式表达着自己的意愿,超凡脱俗,返璞归真。

嵇康携一身傲骨,纵情于酒,超然物外。洛阳城外的柳树下,一位帅气挺拔的男子引来山泉,绕着柳树筑了一个小小的游泳池,打铁打累了就跳进池子里泡一会。一声声铁锤敲击的声响如你铿锵的生命韵律,回归自然,世俗无关。一壶酒,浇灌成你狂放的本色;一把锤,锻造了你铁样的个性。如此本色,如此个性,才成就了你的一生。曹魏大臣钟会因仰慕嵇康而前来拜访,嵇康却只顾和向秀打铁而不理会权贵的钟会。炉火熊熊,嵇康手起锤落,钟会只好不满地离开。嵇康这种鄙视权贵的高傲,虽不是名门望族,却比之更加高贵。“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这是嵇康对钟会所说的唯一一句话,却也为自己以后的悲剧做了铺垫。

嵇康看透世俗,蔑视权贵,对朋友却是格外珍惜,一丁点的心理隔阂,也会使他内心无比焦灼和苦痛。当山涛真挚的向司马昭推荐嵇康接任自己的职位时,嵇康却与山涛绝交了,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于此诞生。若是旁人被举荐做官,一定万分感激,可嵇康岂是芸芸众生之辈,他有自己的追求,不屑于投身官场,只是一心沉醉于自然之间,过一生平淡朴实的生活。嵇康很可爱,可爱在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情感,他直率的借一封绝交书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两位的友谊诀别的断丝飘飘。这种的友谊,古来少有。少有在嵇康虽与山涛绝交但仍在临死之前,将自己的儿子交给山涛照料。“山公尚在,汝不孤矣”这是嵇康对儿子稽绍所说。这才叫真正的朋友,这才叫真正的知己。我也许会因你不了解我而跟你绝交,但你仍然是我心中最信赖,最值得托付的人。山涛当然不负嵇康所托,把稽绍当做自己亲生儿子一般照料,尽了朋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便是成语“嵇绍不孤”的由来。

且说你之为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若发现谁是小人,就会马上与之决裂,绝不含糊。因过于看重友谊,嵇康陷入吕安的混乱遭遇。吕安的哥哥霸占了吕安的妻子,却恶人先告状,以不孝之名将吕安告上朝廷。“面对最大的无耻和无赖,受害者往往一筹莫展。”不可理喻的案件的背后,真相已不再重要,人们热衷于一个最通俗最便于传播又最能激起社会公愤的罪名,若为受害者说话,自己也将成为社会的公敌。许多平日的朋友早已一一躲开,但嵇康没有。他义愤填膺地写了一份绝交书给吕安的哥哥,他做了他所能做的所有微薄之事帮助吕安,但仅仅为此,他被捕了。

他太珍惜朋友了,但越珍惜,所能留住的也就越稀少,这就如我们手中紧握的细沙,抓的越紧,流逝的却越快。世事总是如此无常,我们越是在意,却越失去的更多。

由于钟会这等小人挑拨,司马昭决定处死嵇康和吕安。果真应验了孙登大师当年那句“子识火乎?难乎免于今世,子无求乎!”不合群本身就是罪过,过于清高就是对庸人的冒犯。更何况是嵇康这种自命不凡的贤者,又怎能免于统治阶级和小人暗算。行刑那天,3000名太学生拥挤在刑场上请愿,他们勇敢地迎着刀枪大声呼喊:嵇康无罪,刀下留人。不问世俗的嵇康也被感动了,学生们正极力阻止英雄的陨落。你的身上有种不漏声色的浪漫,铿锵有力。你向哥哥要来琴,悠扬的琴声,在刑场缓缓响起,千古绝响《广陵散》诞生了。你一下一下拨动琴弦,为一生拥有这几个挚友而欣慰,为将儿子托付给山涛而安稳,为吕安的冤案而不平,更多的是满足于誓死追寻自己想要的澄澈。死亡,便被这沉静凄婉的琴声击碎,散落于无尽的深渊,变成了人们惊愕的钦佩与凝视。

这千古绝响,我们追不回来了。

魏晋名士们焦灼挣扎,追慕宁静而浑身灼伤,力求圆通而处处分裂,他们诠释了对稀有文化人格的祭奠,这是反传统的传统。正因为有他们,中华审美文化在精神的酷刑中屹然自立的发掘。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失落他们,是中国文化的遗憾。

那清冽如流玉之晶莹的男子,叫嵇康。

我们无从给文化的起源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它却看似与历史相辅相成,文化支撑着时代,时代连成了历史,而历史造就了文化。无论是大漠孤烟的铁胄兵戈,还是繁盛喧嚣间的琴棋书画,都浇灌出一朵生机勃勃的文化萌芽。而文化又影响着一代人的思想,扶持着君主的谋略,改变着时代,牵引起历史。文化可由历史而展现,历史因文化而得以延续。

通过作者余秋雨在书中的介绍,我发现儒家文化贯穿于历史大潮的绝大部分。自其出现,人们的思想便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追求。儒家照应了世人的思想,因为在一个思想如此活跃的时代,一个学说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可并加以传播,说明这可以作为一个时代的精华,使人豁然开朗,流传下来。孔子及其历代学生不断努力地壮大儒家文化,也令其后代懂得了思考。这种文化可以不完美,但它却展现着一代人的自由,承载的时代和谐多元化的社会风气,也成了中华文化长河中最自由、澄澈的一段,滋润着其所流经的历代人们的思想,反射出一种民族文化的光辉。

而本书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有关唐代文化的部分。文化的融合、诗歌的繁盛,已经成为这一时代很突出的特征。一个空前的盛世,可以很瑰丽壮阔,而它的文化却是在车水马龙背后流淌着的一股静馨的力量。佛教的融入使中华文化在刚毅中有了一种柔性之美。这种文明没有与之前的文明产生过激的冲撞,而是互溶于彼此,使文化有了两种不同风格的灿烂。一个人同时接受着两种文明的濡养。他的思想散漫却不失边际,规矩却不失自由。这是另一方面的唤醒,两种文化互相弥补,使一切看上去前卫而和谐。从此,文化又被滴入一抹优雅的随性的色彩。

唐诗是我最熟悉而又最期待的了。文人的笔墨总是有感情的,跟着现代文人的笔迹去探寻古代文化是级富趣味的。我很荣幸能够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李白,一位引字为文便是诗的文豪。他随性、自由,骑着马,达达的马蹄下浸满了他的浪漫气息。现在读起他的诗,不得不被那洒脱的文笔所折服。他把盛世美景记录,将自己的喜怒愁苦诉诸笔端。文字在他的笔下富有了灵气,大胆的排列,构成了一种旷达神秘之美。无需做作,只是真实。

中华文化的长河生生不息,我期待,现代人也能有思考,为中华文化构建雄伟壮阔的未来。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寻觅,字字珠玑;细品,厚重辉煌。寻觅中华,访前人之印合前人的脚步;细品历史,谈历代王朝。风尘底下的苍凉。

这本黑皮的《寻觅中华》是上学期吴老师推荐给我们的。书的作者是余秋雨。自从妈妈给我买来后,我就爱不释手,反复阅读。

书中讲述了上至远古,下至近代的许多历史故事和人物。介绍了气吞山河的黄帝与和平务实的炎帝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血战;意气风发的曹操、凄凉的曹植、春风得意的曹丕;周游六国四处讲学的孔子;一生执著于黑色的墨子……唐、宋、元、明、清,一篇篇散文将原本不太清晰的中国历史梳理的井井有条。尤其是对那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全新评价,读来让我眼界开阔,感触很深。

三国演义中的一代奸雄曹操在余秋雨的笔下却成为一代文化巨人,也让我们重新读懂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一首《短歌行》淋漓尽致的体现了曹操的从容大气!难怪余秋雨先生发自内心的感慨道:曹操一心相当军事巨人和政治巨人而十分辛苦,却不太辛苦地成了文化巨人。

书中最使我迷恋的人物是墨子。墨,黑也。墨子在余秋雨先生的笔下活了起来。他的“兼爱”、“非攻”的理论似乎是墨翟先生用坚毅的腔调说出来的一样。当我和爸爸谈起余秋雨这些思想时,总能引起我们父子的唇枪舌战,余秋雨大师的思想总是那么有新意,总会引起我们的思考。这也让我想起了苏轼的《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吧!

读罢《寻觅中华》,阵阵书香依旧萦绕在鼻尖,但那厚重的历史却已深深地印在脑海之中。

一个几千年的国家,丰盈的是精神世界。从古至今,文人的情怀是一个时代的精神象征,而文人风骨,那气节定当永恒。

也许,投江是他“通向辉煌的必要程序。”也许自沉的选择是他对自然的皈依,是对现实的悲愤,更是对本真的不懈。

人们说他伟大、高贵,但他的伟大和高贵,是痛苦的一种升华。当屈子以血讴歌,孑然一身,反怀拥一胸才气,腹含一枚忠胆投身汨罗的那刻,这一缕赤红泣血的绝美灵魂已然挣脱世俗的枷锁,随着汨罗江水的平平仄仄,流过了漫漫岁月,滋润了每一个志士的心田。这瞬间的悲壮,在岁月长河中变为永恒。是的,屈原定当无愧他的精神,那对本真的不懈追求,使之能无视了历史的变迁。从而缔造无尽的永恒。

历史的脚步,依就那般的快速。宋,是阴柔的,也是懦弱的。南宋,那是个争战、分裂、混乱的时代,民不聊生。有一个人,舍生取义,宁死不屈。入狱却依旧高唱“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是傲然然于天地之间的不屈精魂,绝笔之中“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文天样的无愧,在于他的舍生取义,宁死不屈。正是因了那份不屈。文天祥这一名字才如此响亮,他的诗句才化为永恒。

何为气节?屈原之本真为气节,李白之不羁为气节,文天祥之不屈为气节。气节,不仅仅是一种对生活对自我的探索,更是对民族,对国家的一种坚守。气节,是一个人存于天地之间的方式、态度,它也决定了一个人的高度。

不羁是永恒,李白自然是不凡,那份不羁,也许懂的人有许多,可真正拥有的又有几个?的确时代变了,盛唐固然繁荣,可也是封建的。二十一世纪,是个独立和开放的时代,也许过分的放荡是不被世人所容的,但保持适当的不羁,又何尝不可呢?何必被压抑的抬不起头?何必总是愁眉苦脸,悲哀叹息?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适当的不羁,不要被定视思维,不要被固定化了。我们应当有自己的独特与创新,应当有这份适当的不羁。

不屈是永恒。文天祥的不屈,在于他的这种民族气节,他名垂千史。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更应当有不屈的气节。不屈,在于面对困难时,咬牙坚持;在于挫折来临时,迎难而上;在于事件时,我们坚定的回击;在于钓鱼岛事件时,我们坚守国家的尊严!回首八年抗战,血浴战场,却依旧挺住,再挺住,坚信正义必胜,彰显民族不屈。今天,我们艰苦奋斗,将我国推向一个个巅峰。明天,我们依然能怀着不屈,傲视群雄!

气节者本真、不羁、不屈也。我们当代的年轻人,应担当起重任,拥有这永恒的气节,拥有属于我们的风骨。立于乾坤之间,怀着永恒的气节,书写属于我们的岁月篇章!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大自然是一位出色的魔法师,它用魔法创造奇迹,让你充满信心、充满快乐,让病痛无影无踪。

最近我阅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它让我想了很多很多,同时也很受教育。

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印度,体弱多病、任性、傲慢的英国小女孩——玛丽:她在一次可怕的瘟疫中,失去了双亲,孤苦无依的她被迫到她的姑父——克雷文先生的庄园里生活。在那里,他无意间闯入了一个被尘封了十年的花园。又与仆人玛莎的弟弟迪肯相约见面,而且把他带进了花园。然后又循着哭声和尖叫,来到一个阴暗的房间,并找到了自己的表哥——脾气暴躁,悲观厌世的科林。科林出生后不久,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因此父亲不大喜欢他,甚至有点恨他。他体弱多病,而且心情非常压抑,满脑子都是些悲伤的念头,因此他的病痛越来越多。因为玛丽觉得他是个性格古怪的男孩,所以她并未向表兄说出花园的秘密。后来两人友谊逐渐加深,玛丽才告诉了他秘密花园的事情,并且与迪肯将它运到了秘密花园,几乎没有在外出过的科林在花园中流连忘返,身体也慢慢康复。最终,与父亲重拾亲情的故事。

其中,第十九章“我会活的很久——很久——很久。”让我的情绪情不自禁地激动起来。它详细的描写了玛丽的这位脾气暴躁,自私任性的表哥是如何从一个霸道的小王爷蜕变成乐观积极向上的阳光男孩。生活中不免多多少少有些崎岖和坎坷,甚至大起大落。笑看生活,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遇到挫折之前,每个人都认为这很容易,而遇到挫折之后却觉得这根本不可能。想要完完全全做到笑看人生的确很难,但是我们可以尽量的做到这一点,遇到困难时迎难而上,而不是逃避现实。而科林却做到了,他从绝望的深谷上升到了充满希望的天界,仅仅是看待生活的态度就决定了你这辈子是在天堂享受人生还是在地狱受尽折磨。

人生不如意事就如满天繁星,如果一遇到挫折就一蹶不振,那这个人一生都不会快乐。比如,桌子上有个面包,但被拿走了半块,悲观的人,可能会唉声叹气地说:“太倒霉了,只剩下半个面包了。”然而,乐观看待世界的人,一定会开心的说:“太棒了!我还有半个面包!”所以,人在面对挫折时要乐观,坚强。只要做到这两项,幸福与快乐就会常常伴随着你。快乐,恰如春天的阳光,充满活力;幸福犹如夏天的川川流水,连绵不断。它们,使一切充满生机。拥有快乐与幸福的人才会感到生活的美好和生命的可贵。悲观和痛苦的人只会感觉一切充满绝望。

这让我想起了我自己。平日里,在生活上也好,在学习上也罢,只要一出现难题,我就会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它,让我不断地逃避现实,而其实只要稍微动一下脑筋,就能解决的、芝麻豆粒大的困难却被我想成了高山大海一般巨大。有一次,一股莫名的力量使我乐观起来了,正是这股力量让我随手就了那些像“高山大海”一般的难题。这不正像科林一样吗?体弱多病,悲观厌世的他,从卧床不起,到被玛丽和迪肯帮助,再到脱变,重拾亲情,他并没有服用任何药物,而他,真的恢复了。他从能坐轮椅勉强外出,讨厌一切事物,到来到秘密花园,再到能像正常人一样站立、行走这个过程中他没有接受任何特殊治疗,而他确实康复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心情。他的快乐使自己战胜了病魔,我的乐观使我破除了难题。这一切,不都是因为,心中所想的吗?越是悲观,事物就越会向坏的方向发展,乐观一点,你会发现事物都在变好。

让我们把忧愁和种.种悲伤的事物抛到九霄云外,开心一点吧,你将会拥有光明的未来与美好的明天。

《秘密花园》读后感。

今日,我读了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佛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的代表作----{秘密花园},此书令我爱不释手。

书中主人公玛丽出生在印度,是一个非常自私非常顽劣的孩子,在一次霍乱之后,玛丽的父母斗不幸去世了,玛丽成了孤儿,后来她被送到了英国的舅舅家,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前来迎接她的莫得劳克太太,不苟言笑,严肃冷漠,让孤苦伶仃的玛丽感到孤单寂寞,舅舅也不愿见她,只顾旅行,使玛丽丝毫感觉不到亲情,但掘强的玛丽并没有苦,而是笑对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发现了荒废已久的花园。并在女拥玛莎的介绍下认识了农家迪肯,又在好奇心的带领下结识了忧郁的少爷柯林,柯林总是自暴自弃的哭,认真自己活下去,在玛丽的安慰与鼓励下,柯林站了起来,走出房门,与玛丽和迪肯来到了“秘密花园”,柯林鼓起勇气站了起来,证明自己并不是罗圈腿。战胜了”心魔“,在他们辛勤的劳动下,沉睡的花园苏醒了他们在秘密花园里一起快乐成长。

人生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当我们遇到困难,也瑶像玛丽那样,帮助朋友,鼓励朋友,呢的一句关心鼓励,可以让人走出心里阴影,变得自信乐观。

这本书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可以改变一切,甚至使人生,不是吗?

《秘密花园》读后感。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秘密花园》,作者是美国作家弗•霍•博内特。

书中的主人公叫玛丽,她出生在印度,是个性格倔强,惹人讨厌的女孩。玛丽从小娇生惯养,在父母因瘟疫双亡后,她就住在姑父家里。姑父和儿子柯林都是驼背,姑妈死后,姑父常年外出旅游,柯林也自暴自弃,以为自己要死了。玛丽来到这里后,一切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和狄肯一起把庄园里死气沉沉的花园照顾的生机蓬勃,让柯林恢复了活着的勇气。

改变这些人的原因是什么?是生活。生活给了他们勇气,自信,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摔跤,不断的跌跟头;他们在生活中磨练中不断成长,不断进步。玛丽在照顾秘密花园时看到枯树抽出了新的嫩芽,枯木都有生活的勇气,在干旱的日子里依然坚强,他何尝没有?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秘密花园:它相当于人的内心世界,需要阳光和露水的滋润和呵护,但也免不了大风大浪的侵袭磨练;花园里大树的那些枯枝烂叶被风雨吹、打掉后,也仿佛把自己的缺点去掉,内心,身体上就健康了;而我们也需要向他人分享自己的秘密花园,让别人给它一些更好的建议,里面的心灵之花需要共同浇灌。

在书中的作者介绍也提到过弗•霍•博内特写的作文里,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就是:人的自尊和价值——不管他生活在怎样的环境里。我觉得是,主人公玛丽刚来到姑父的庄园里生活时,人人都瞧不起他,讨厌她,她并没有气馁,接受小伙伴的意见慢慢改变自己,一个人应有的自尊与坚强成就了现在的她。

这是一个不一样的秘密花园。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我没有感叹于“三皇五帝的时代”,也没有融入于秦汉时期各地的兵戎相见,更没有流连于宋朝的富饶和先进,当然,我也不会存在于衰落的明清时期。只有大唐,才是我心中的所属。那繁华的都城,领先的科技,胡汉交融的团结,文人墨客的诗作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忘怀。

唐朝历史从6唐高祖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开始,历经289年,也算比较“长寿”的一个朝代。在这289年里,唐朝有不少盛世,国家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便开始衰落,最终灭亡。

唐朝也有很多出名的诗人——李白,杜甫,高适,王维,白居易……他们都留下了很多著名的诗作。但是我认为,李白的诗作最为浪漫洒脱。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水,写出了大量赞美祖国明川山水的的壮丽诗赋。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人们称他为“诗仙”。李白追求在诗中塑造自我,强烈的表现自我,因而他的诗歌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色彩。他喜欢采用雄奇的形象表现自我。在诗中毫不掩饰,也不加节制的抒发情感,表现他的喜怒哀乐。对权豪势要,他“手持一枝菊,调笑二千石”;看到劳动人民艰辛劳作时,他“心摧泪如雨”。当社稷倾覆、民生涂炭时,他“过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拔剑击前柱,悲歌难重论”,那样慷慨激昂;与朋友开怀畅饮时,“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又是那样天真率直。总之,他的诗活脱脱地表现了他豪放不羁的性格和倜傥不群的形象。

李白的仕途充满着坎坷。他极力追求官位,自负自己的才能能够治理国家,但世事难料,他42岁时才成为待诏翰林——皇帝身边的文人,用于起草诏令,议论时事。43岁时,遭谗见疏,遂有归隐之念。李白的治国梦就此破灭。后来,安史之乱爆发,被永王三次聘请,下山入幕。次年,永王兵败,李白入狱,后被叛长流夜郎。

李白交往过的人不少,但在李白心中却没有“朋友”这个名词,一切在他看来都是昙花一现,还不如这眼前的大江山水更长久,更真实。但他人对李白却有不一样的评价。杜甫赞扬他说:“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魏颢评价他说:“白与古人争长,三字九言,鬼出神入。”余光中欣赏他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李唐峥嵘,青莲独占。李白,大唐中最亮的一点,照耀着整个大唐,闪烁着中国的自豪和骄傲。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人的低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正的屈服,一种是正在试练着扛起泰山的姿态,但看起来也像是屈服。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一次次打动我、令我回味不已的,是那些看似浅显仿佛随手写就的文字。譬如谈到我国唐朝的弱点,用这样的比喻来解释:“就像我们看人,一个处处强大、无懈可击的人,与一个快乐天真、却也常常闪失的人相比,哪个更可爱?”譬如在论述司马迁的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议论:“人的低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正的屈服,一种是正在试练着扛起泰山的姿态,但看起来也像是屈服。”譬如评论伟大诗人屈原:“他让很多中国人把人生的疆场搬移到内心,渐渐领悟那里才有真正的诗和文学”。

一次次打动我、令我回味不已的,是那些看似浅显仿佛随手写就的文字。譬如谈到我国唐朝的弱点,用这样的比喻来解释:“就像我们看人,一个处处强大、无懈可击的人,与一个快乐天真、却也常常闪失的人相比,哪个更可爱?”譬如在论述司马迁的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议论:“人的低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正的屈服,一种是正在试练着扛起泰山的姿态,但看起来也像是屈服。”譬如评论伟大诗人屈原:“他让很多中国人把人生的疆场搬移到内心,渐渐领悟那里才有真正的诗和文学”。

这些是我从余秋雨先生新著《寻觅中华》中摘得的句子。余秋雨先生的文化散文所讨论的是多半为人们熟悉,或者自以为熟悉的历史片段,但是,他总能给出许许多多“熟悉”之外的东西,让人感叹原来自己所谓的“熟悉”,不过是大家津津乐道的一点表象知识。而最吸引我的是他思考问题的角度,看任何一个历史事件和人物,都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必定有一个角度的思考,能够直击人心。这方面除前文所引述的几段外,我还想举个例子:书的总序中,余秋雨说他的一个学生,无意中发现了一张祖母的照片,那是一个靓丽前卫的女郎,实在和自己谨慎、俭朴的父母反差太大。学生好奇,便开始调查,结果谜团没解开,反而更迷惑了。对此,余秋雨先生说:“你只需知道,自己有美丽的基因。”在大段的记述后,结语竟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初初的反映是愣怔,继而释然,真的,还有比这句更精辟的点拨吗。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读过余秋雨的《寻觅中华》,看过那么多风景,了解了那么多的人。司马迁不用催逼,不用假装,就硬生生让我将眼泪凝成两行。那苍白的脸,失去光彩的眼神,我绝不会忘。

在一切悲剧发生之前,司马迁一直都是一个健康而自由的人。他会经常旅行,走过无数的山山水水,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他饱含热情,兴致高昂,对一切的一切都充满理想与渴望。我想,这种绝美的体验,这种有力的沉淀,是司马迁简洁文笔之下所汹涌滚滚激流的泉源。自然澎湃,它蕴含着毁天灭日的能量,饰恢宏的背景余底色,化腐朽为神作。

可正是这种对旅行的执着,使司马迁终于不得不接触到了帝王。制约并非玩笑,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志士都败给了以随心所欲,蛮不讲理为专制的皇。其实司马迁也许并非不知道帝王所想,他可能是想试试那王究竟是重情还是重义。可是那身居最高位自以为是的皇帝怎会适他随意揣度?天子之威,司马迁不该触。终于他受到了惩罚。

死,抑或受辱?其实在古代,死对于文人来说貌似是一件过于轻松的事情。那些宣扬以死明智的“高人”,不在乎家人,不在乎自己的未来,寄自己的希翼于逃避。可悲可叹,可气。他们没有骨气!连死都不怕了,那还怕活着吗!死,并非大勇,实为大愚。那份可悲的懦弱与不堪,甚至让我怀疑长久以来中国人龙的骨气究竟存不存在!

终于,我看到了平静隐忍,选择受辱的司马迁。也许在当时,他被许多人看不起。可是就在今天,我欣赏他的勇气。古人中会委身低头于强暴的人很多。可是低下头还能站起来并且还能以一种极高的姿态复出得相当漂亮的人,很少很少。司马迁用他的《史记》,打了所有看不起他的人一个响亮的耳光。

司马迁的人凝练坚强,他的文字也符合他的气质,骄傲倔强。而那富有感情与温度的文字凝成的《史记》,开创了亘古以来历史记叙的新世纪。因为别人写历史以年份为单位,而他以人。以经纬唯度衡量天地,翻转衣袖如神来之笔,布局如云似海。这,就是司马迁。这是他人,无法模仿的度。司马迁写历史,似是无情却有情,似是有情,越无情。他信手拈来史料仿佛拈一朵花,描绘一个世纪仿佛只是勾勾画画信笔涂鸦。随性自然洒脱,不拘束。总是能很好的点到为止,不作任何纠缠。总是让人体会到刺入骨髓那冷冰冰的温度。没有过多华丽辞藻的堆砌,不喜繁复琐碎的长句短句,似俗而雅,他做到了。安然若素泰然处之。对于一切都抱有最大的善意,用他一生的修行。

司马迁曾在《史记》中写到:“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许多先贤在经历了痛苦与磨难之后并没有放弃,而是不屈不挠地与世俗与黑暗作斗争。他们用铮铮傲骨,体现了华夏民族多少年以来的勇气。勇敢坚强,朴实真诚。这就是中国,这就是中国的历史,这就是中国的龙骨铮铮!先人们的坚韧与坦荡,使他们的人格与思想凝成一缕幽魂,守护着中国。看着看着,我似乎听到了隐隐龙啸。它穿透了苍穹!

天月将白,我听到了挽歌,开始祈祷……。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青岛四年级:单书豪。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名叫《秘密花园》的书。

我认为它非常有趣。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玛丽的小女孩性格由孤僻变为开朗的故事。起初,玛丽是一个脾气暴躁,自私自利的女孩。所以没有人喜欢她。由于一场可怕的瘟疫,玛丽成为了孤儿,并被带到了她叔叔家。她叔叔住在一个广阔的平原上,他拥有一座多达一百个房间的房子。

由于他的妻子在一座花园中意外死亡,他过于悲伤而成为了一个性格孤僻,脾气暴躁的人,并把这个花园被封锁了起来,这个花园成为了一座秘密花园,十年没有人进入过。玛丽听说了这个秘密花园的故事以后,于是出于好奇心理的她开始了寻找这座“沉睡”了十年的秘密花园的旅程。

终于,她找到了这个秘密花园,并且在这个花园里种花、种树,逐渐使这个花园成为了一个生机勃勃的美丽乐园。在寻找花园的过程中,她第一次结识了几个好朋友,也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原来是多么令人讨厌。在与朋友的交往中,她学会了尊重、理解并且善待别人。在劳动的过程中,她懂得了热爱大自然,她也变成了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

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性格孤僻,脾气暴躁,自私自利的人是不会受到喜爱的。只有积极交朋友,懂得尊敬他人并且善待他人,热爱大自然,并且心胸开朗、阳光的人才会受到他人的喜爱,生活才会变得更丰富多彩,更美好。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懂得尊敬他人,积极交朋友,热爱大自然,并且心胸开朗、阳光的人。

《秘密花园》读后感。

看完秘密花园,我觉得世界比以前更加美妙了,因为我和小主人公一样,学会了怎样爱这个世界!

一场灾难降临到这个家庭里,霍乱开始蔓延开来,家中的大部分的人都死于霍乱,只有几个活着的印度仆人也都逃命去了,主人公玛丽变成了一个孤儿,她只好去她的一个舅舅家去,但是,在那里,她一点儿都感觉不到亲情的温暖,这时候,她发现了秘密花园。

玛丽发现秘密花园的门是锁着的,玛丽认识了迪肯,迪肯的细心体贴让玛丽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宽容、开朗了,花园里知更鸟的叫声完全把玛丽给改变了,玛丽成为了一个随和亲切的孩子,由于玛丽好奇心的引导,她认识了忧郁的少爷柯林,面对柯林的哭泣,玛丽安慰他,面对柯林的暴躁,玛丽训斥他,终于,玛丽以自己乐观的新心态感染了柯林,使他拜托了“心魔”的困扰,并且把他带到秘密花园,沉睡了十年的秘密花园终于被感动了,百花盛开,绿树如荫,空气中也飘散着风经过草地后的甜美味道。他们在秘密花园中快乐的玩耍,享受秘密花园的美妙。

只有在宽松的环境中,才能健康地成长。爱心,会让我们更愉快,更健康。爱心加团结,具有无穷的力量。乐观,积极,微笑,才有精神,才会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难过,才是最折磨人的病。

人要乐观,如果一遇到挫折就郁郁寡欢,那他一生也不会快乐。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玛丽一样学会乐观,并且帮助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懂得这个道理!让更多的人感受快乐!

生命是一个奥秘,你要去活过、爱过、经历过!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以朗读的方式把《寻觅中华》看完了,没有一个字略过一种崇敬让我情不自禁。余教授用及其感性、极其温柔又及其豪迈的笔触为我们再现了历史波澜壮阔的盛景。我的印象里也知道不少历史事件。但它们大都好像跟自己没太大关系。也知道一些人物,但那又遥远而又陌生。在余秋雨教授的引领下,我跟我们的先人用心灵对上了话。让我用一个全新的视角再次观察历史。原来我们其实就是他们。

在阅读中常常是哽咽的读不下去的情景,文字没有了,眼前一片金戈铁马的热闹又叠映着秋风落叶中那些瘦骨嶙峋但又神采卓越的不屈身影。

看看那些连年的纷纷战火,不禁为自己生在这样一个安定繁荣的太平盛世而庆幸。转而又看到那些战火中惨遭迫害的先人们留下的一部部文化经典又让身在繁荣盛世的自己感到羞愧。于是我开始了对自身价值的认真思考。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6月20日,17:50重庆北至成都,t898次01车13号下铺。拉着厚重行李,背着书包,提着笔记本包。抢入汹涌人群。挤上火车。过山、过水、过隧道,在忽明忽暗的旧车厢里看书。窗外大片大片的树木浮在天际,有时会看到山里的行人,或块状的田野,远眺江流。记得以前,刚刚开始流浪的时候,对一切充满了好奇,总是独自一人坐在窗口,看着飞速掠过的无数风景,涌起浩荡忧伤。后来,变成忙中偷闲,枕着黑夜,在车上用笔记本看电影。往往一个故事结束,刚好剩下半个小时到站,然后在深蓝的夜色中融入雨中的人影。吃完一个雪梨,连日大雨,感觉有点冷。继续看书。饿。翻出箱里的一包南溪豆腐干,慢慢把它啃完。这注定又是一个没有晚饭的夜晚。

终于把《寻觅中华》的最后60页看完,合上书,长长舒了一口气,枕着手臂望着中铺的木板发呆。突然爬起来,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东西。读余秋雨的书,从高中时代开始,粗粗掐指一算,也有8年了,八年的时间在人的一生里面不能算短。却一直不敢动笔写关于余秋雨的任何东西,每次稍有尝试,往往立即放弃,这就像一个粗懂文笔的孩童,要对一位文化宗师作出感受的表述,以溪流去照见沧海。而今天,我看到从《文化苦旅》一路走来的那个背影,走过渭水、走过殷墟、走过魏晋大唐,一路又走到我们眼前来。于是,那些羌笛孤城、黄河白云、松间明月、石上清泉的文化意象,纷纷又回到我们心里。有时候,在上火车的那一刻,暗暗问自己,为什么很少再去看窗外掠过的景物,是风景已经看透,还是我们已经老了?问题一时没有答案,我们甚至不敢抵达心里的真相——那就是,大部分人在这个时代,活得并不开心。这是一个已经由商业逻辑统治的世间。盛行的是创业神话、股市风云、商业征战,投机取巧……那些天真的、率性的、醇洌的善良,是越来越稀少了。留下越来越多的盼望,却永远看不到地平线。很多人说,你看,商界中金戈铁马,攻城掠地,功成名就,是何等的得意?我们这个时代,并不缺少英雄。是的,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但是,这些英雄的气度,相对于真正的中华气度,毕竟变小了,也变散了,这些英雄所铸造的辉煌事业,充其量也只是马斯洛所说的人的需求五个层次中“自我价值”实现的那个层面上,离中国文化中那种倾听天籁天声,追求世间苍生大和大爱的那种境界,还差得很远。到这里我们先荡开一笔,把视角拉到一个月前的四川。

二〇〇八年。一场汶川大地震,浮尸遍野,震醒了无数中国人,在那些令人潸然泪下的一幕幕里,中国人终于重新凝聚起来了,井喷式的捐款,庞大的救援队伍向汶川涌入。这段时间看电视报道,泪水总是不自觉簌簌落下。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还有我们……以最快速度加入了这场救援。却不得不否认,这其间被太多的商业逻辑所操控,嘈杂的造势、宣传、事件营销、利益争夺、明星亮相,夹杂在媒体中,铺天盖地淹没了一切。这些嘈杂的声音,不免让人心中常常有一种隔阂。扪心自问,我们更希望一种文化身份出现在灾难后的大地上,而不是商业身份。除了自身参与到赈灾的募捐中,一天天的报道看下去,感伤不断,却也经由时间看清了很多企业和名人的嘴脸。某几日的新闻中,不断看到曾经尊敬的一家地产公司ceo的道歉,心中甚是失望。人孰能无过,但是在人世间的一些大是大非,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上抉择错了之后,再来道歉和追加善款,实在是有个屁用。我想,这些人之所以自认灵魂一直跟随自己的脚步,并在取得巨大商业成功之后却尚不如一介贩夫走卒在灾难所作出的明朗抉择,那是因为他们自身已经变成了商业人,并且被商业控制,同时他们又控制了某个领域内的商业话语权。这种怪异的控制结构在他们的一生中不断交错,从而遮盖了人性中最真实的部分。所幸的是,在汶川地震中,我们也看到了很多高贵的人格。

在那些照耀人世的光亮中,我们不断听到了有老师为了保护学生而牺牲了自己,一位位老师被掩埋在废墟中已经走向碧落黄泉,他们身下的学生却因为他们的庇护而获得了生命。在山摇地动的那一瞬间,他们没有来得及思考,也不用思考,那就是——保护他的学生!救出每一个学生!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而这种高贵品格却集体性地出现在教师身上和文化人身上,这就产生了一个耐人寻思的课题。究竟是军事格局、政治格局、商业格局决定了人类历史的长久走向,还是有另一种更深刻的背景维护了人类的尊严?这种背景,就是千载承传的文化,由文化沉淀所积累的文化人格,并由文化人格所释放出来的人格力量。生命质量的轻重,与军事杀伐胜负无关、与政治得失无关,更与商业成败无关,它只与人的内心世界和行为身份有关。它所散发出来的气息是欢乐的、勃发的、平和兼爱的。昨晚我在重庆,上qq的时候遇到了四川移动做会计的一位朋友,她说:“我讨厌长大,因为连结婚都变成了物质,但是自己又不得不顾这个,不能像学生一样,喜欢的纯粹。”我们这一代人,大半是为了一座房子和一辆汽车而狼狈本奔波,委曲求全。被挟裹进奔向成功的画饼宏图之中,于是,你必须风尘仆仆地努力,去追赶从政或从商的职位,为求升职和加薪,头破血流。越活越焦燥,有一日在路上稍微回神一想,是否应该追寻回失落的一些东西,可是,更大的压力向你扑来,你必须更沉重上路,越走越远,再也不能回头。

其中,少数人的急速成功,又加剧了更多人的幻景,林林总总接踵而至,奔走向前。没有路,却俨然还要走路,勇士一般的精神,却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走了一段路之后,终于身上的文化人格与商业人格起了冲突,开始自我斗争。许多人开始跳槽,却发现再也离不开漩涡,于是跌跌撞撞茫然倒退打转。能在其中产生自我救赎的,毕竟是少数。也终于有极少数人在茫茫大海中开始艰难泅渡。当然,有一部分人从一开始就放弃了繁华奢华,甘忍平淡,而追求人心本性,为文化的多元性存在和承传付出自己,他们找回了自己。未暖是大学时认识的华南师范大学的一个女子,毕业后回到梅州市的一所中学里当语文老师。每次看她空间里所写的批改学生作业的日志,以及安静阅读思索所留下的那些句子。使得有几次我在上qq的时候开玩笑对她说:“不知为何,每次一上q就觉得要娶你这样的女子为妻”,她莞尔:“对此我也很无语”。事后回想起来,虽是玩笑,却或许是那种文化人身上的特质,如春雨润物,亦仿佛透过树叶的抖擞阳光,能够给人刻骨的感觉。这种文化构成的生命基础,以及弥漫的张力,远不是政治和商业争夺、扩张的力量可以比拟的。从流浪开始,至今我走过23个城市,走过营销管理的很多辛酸屈辱、成功喜悦。

负责成都、重庆、西安三个城市的工作,我记得部门的经理不止一次的对我说,你的管理风格太文人化了,人情味太重。对此我一直抱有不同的看法。文人化的管理,并不代表非理性,也不代表没有体系,而营销管理也绝不是僵硬的,冷冰冰的,没有人情味的。你看三国时的庞统,投靠刘备之后,三个月喝得酩酊大醉,不理政事,到了上任时,一日之间判完了几个月的公务,并且分毫不差;后来魏晋时期的阮籍,到山东东平上任时,骑着驴抵达县衙后,工作了十天,留下了一个透明度非常高的办公体制,还有一个政和清平的县城,然后他骑驴又走了,非常潇洒;再到宋朝,范仲淹、王安石等,都以文人的特质介入了最高将领和宰相的角色,王安石的变法,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经济基础的发展,甚至影影绰绰显示了金融发展的雏形;明代的袁崇焕,更是从文官变成武将,将国防线从宁远一城向外推出一百多里,筑成无声长城。甚至可以说,一个人的文化品格,决定了他的政治品格和商业品格。鲜卑族入主中国之后,主动靠近了中华文化,因而成就了大唐盛世;蒙古人建立元朝之初,以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为代表的中华文化为学习的母本,征服了大半个亚洲;满族人进入山海关之后,由游牧文明转向农耕文明,形成了清朝前期的康乾盛世。我们可以看到,越是卓越的军事和政治领袖,越高明的管理者,他们越明白发展文化的重要性,并且都有一个共同的规律,都是从厮杀掠夺、攻占扩张之中逐步转向了不杀戮,走向了和谐共生的精神契约。

政治和商业力量的强弱是更迭的,而文化本质中的文学美学,是贯穿始终的。也有一些学弟学妹问我,师兄,你遇到挫折和郁闷的时候,是怎么挺过去的?或者是怎么调解的?我微微一笑,告诉他们,你可以形成自己的一些兴趣,有了兴趣和专注,就会显得有弹性。就像我喜欢书画和文学,以及后来的太极拳。当然,也可以选择出去走一走或者看一场电影。接触一些跟平时不一样的环境。之所以如此,因为文学滋养在人身上不是固步自封的,它是开放自由的,亦是持续更新和不断积累的。现代人之所以生活圈子越来越狭窄,越来越陷入惯性,越来越感到抓狂和无聊,恰恰是因为他们的商业思维是指向功利为目的的,功利目的很容易将人导入单向的生命单元;而中华文化的真实根基,在于天人合一的自然,它不在于摩天的写字楼里,也不在上下其手的竞争圈子里,而在于万家烟火、人世炊烟,在野芳幽香、佳木繁阴里。文学滋养在一个人身上充分体现的时候,它是极文极武,极柔极刚,极委婉极豪爽的多元层次,随屈就伸,周流不息,生命因而也就变得愉悦而丰富多彩了。就这样,一步步,从神话之中走过,从古道西风中走来,听过那些千古绝响,看过长安的闪电,我们口中念着唐诗,凝目望过那些背影奇崛的男子。余秋雨的散文不但融入了沉厚的历史,并且蕴藏着戏剧的底色,这一路走来的旅途,他像一个说书人娓娓地说着故事,道出他的见解。而我们,也在行行走走听听之中,在故事的碰撞和晃动之中进行自己的思索。极醒极梦。余秋雨为我们展现了一种刚健超迈的人生态度,在他梳理的中华文学史的文章中,我们看到了一种人生美学,大音希声。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我在想,会有一天,我会回去当老师,回去种田。这种决定跟本次阅读无关,却又千丝万缕。它是我将要抵达的路途。

我想梦回唐朝,那个繁荣昌盛的地方;我想梦回诗歌,那个浩荡千爽的时代。

----题记。

倘若问我:“假如你穿越,你会去哪?”我一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我只钟爱唐朝。”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和我的答案一样的,因为她太招人喜欢了,她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朝代。

唐宋是分不开的,提到唐朝就会想到宋,但是人们总会用盛唐弱宋来区别她们。

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首先大在心态。

提到盛唐,就不得不提出那个曾让世界骄傲的城市—长安。长安很大,比当时世界上其他两个繁荣的城市加起来大了一倍;长安很繁荣,东市、西市万商云集,百业兴盛,是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商业贸易中心;长安很开放,有三万多名留学生,有不少人在中国做官。

唐朝的文化可以用胡汉交融,中西贯通来形容了。在那个封建的古代,这确实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长安绝不会盛气凌人地把异域民众的到来看成是一种归顺和慑服。恰恰相反,她是各方文明的虔诚崇拜者。因为她知道单调意味着枯燥,丰富代表着多彩。因此唐朝敞开自己的怀抱,去追逐拥抱每一个与她亲近的“人”。唐朝也是自信的,她不畏惧任何文明,也不担心任何外来文明把大唐文明侵蚀。

平心而论,唐朝并不强大,她似乎比中国历史上的另一个朝代元朝弱很多。铁木真率领着蒙古铁骑所向披靡,横扫欧亚。但我相信,人们更对唐朝津津乐道,她像个孩子似的,对未来充满憧憬,一切都是那么蓬勃。

现在我们来想一个问题,假如唐朝没有诗歌会怎样?

结果可想而知,天注定,诗歌与唐朝密不可分。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

论唐诗,首先当然是李白。在我看来,李白永远是一个青年,他不羁、他放纵。他是一个野性行者,他四海为家、游山玩水、孤独流浪。其实李白的家境并不很差,相反,他完全可以依靠家里,不愁吃,不愁穿。可是那样,他又不是李白了。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属于陌生。

说完李白,我们就要提与李白齐名的杜甫,两人因诗相识,因诗而相互佩服。

当我漫步在书香满溢的诗歌词赋中,我往往能窥见杜甫飘飘然于书中走来,向我展开他的人生长卷。“会当凌绝顶,一揽众山小”是雄奇壮美的人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是凄苦悲愁的人生;“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是接济天下的人生……你的人生如此瑰丽多彩!你的人生如此沉郁苍劲。

唐朝,因为有了诗歌而丰富,因为有了李白、杜甫而不能令人忘却。

中国不是一个强国,如果我们想要挤进强国行列,那么我们必须认识历史、了解历史,中国正站在一道门槛前,门槛外是无边的光明与和谐;门槛内是一片黑暗与冷寂。让我们坚定信心,努力跨过那道坎儿,为实现中国的真正崛起而奋斗!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有一次,我到姥姥家去玩,看见姥姥家的门口地上有泥巴,这怎么回事儿?抬头一看,原来屋檐下有燕子做的窝。我躲在门缝里偷看,想看看燕子怎么做的。忽然听见一两声鸟叫,声音越来越清晰,只看见穿着一身燕尾服的燕子飞回来了,它嘴里叼着一团泥巴,筋疲力尽地飞到还未做好的窝前,把泥巴填上去,又小心翼翼地用嘴把泥巴按结实,看看这儿,按按那儿。

我看了看,那费劲力气衔来的泥巴,只有豆粒般大小。看着那一大半还未弄好的工程,我都替燕子犯愁了,这要飞多少来回啊!为什么小小的燕子有如此大的气魄?原来是为了创造新的生命。它坚信:“为了我的孩子早日出生,我一定要努力,要尽快造好舒适的窝。”

无独有偶。有一次,我到水上公园去玩,看到大片大片被烧焦的草地都变成黑色的了,草地上一点儿绿色都没有,让人看不到生命的气息,很煞风景。可是当我弯下腰离近一看,发现焦黄的草地上有许多绿色的点点。

原来,焦黄的草地下蕴藏着刚刚焕发出的小草。现在一定都齐刷刷地长出来了,像绿色的地毯一样了。可见生命是多么顽强啊!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命是顽强的,但也是脆弱的,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也是属于大家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奋斗,多做贡献,使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

五年级语文作文读《寻觅中华》的感想

“提奥,浅需要太阳。我需要那种炎热非常、威力无比的太阳。整个冬天,我感到它犹如一块巨大的磁石在把我向南方吸引。在我离开荷兰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有像太阳那样的东西。现在我明白了,没有太阳也就无所谓绘画。也许,可以使我趋向成熟的东西就是这个灼热的太阳……只要我有了太阳,把我内心的寒冷驱散,使我的调色板燃烧起来……”

梵高正是如此地热爱着蔚蓝天空上那颗“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旋转着”的、“正在发出威力巨大的光和热的浪”的星球。他的“傲慢的愿望”,正是“直接面对太阳”,19世纪著名的画评家阿尔贝·奥里埃这样形容道。只是无论是梵高还是这位评论家都不知道,1之后,梵高和他那些色彩绚烂、个性突出、热情奔放的油画,成为世界绘画史上的一颗威力无比、灿烂辉煌的太阳。

仰望太阳的时候,太阳的光与热会灼伤眼睛,这是连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而仰望梵高这颗绘画界里的太阳的时候,他的画、他的话、他的经历、他的痛苦,灼伤的却是心灵。在阅读欧文·斯通为梵高所作的小说体传记《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的时候,我所经历的正是一个心灵被灼伤的过程。

梵高,全名文森特·威廉·梵高,一般书籍中称其为文森特·梵高。他是19世纪著名印象派画家,与高更、塞尚并称为后期印象派的三大巨匠。梵高的画以其浓烈绚丽的、以黄色调和钻蓝色调为主的色彩,旋转的、充满着生命活力的、热情有力的笔触,以及他对人物性格的深层次了解和他对大自然本质的个性化描绘而名闻世界,犹以他的《向日葵》、《莺尾花》、《星月夜》和《麦田》最为著名。他的故乡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为他建立了博物馆,保存了他几乎全部的素描、水彩、油画。他的画,即使一张小小的素描习作,在现在的拍卖会上,也可以达到别的画家难以望其项背的天价。这就是梵高,一个作为成功画家的梵高。

然而《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并非是写这样的一个梵高,这样一个为世人的眼睛所熟悉的梵高。《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的作者欧文·斯通希望可以重现这位伟大画家的生活,重塑这位伟大画家的有血有肉的形象。在这本书的序里,作者这样表述他写作的目的:“面对着文森特的这个由色彩、阳光和运动组成的骚动不安的世界,我的确被惊呆了……我进人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一切生命的有机成分都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伟大崇高的统一体。这个如此深切、如此感人的世界打动了我的心……使我能够把生命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作者渴望了解梵高,渴望知道是怎样的生活使梵高可以如此深刻地体会到生命、体悟到生命?或许由于作者的艺术修养,使他对梵高的作品表现出比我们高得多的鉴赏力,使他可以在梵高的作品中看到比我们多得多的情绪与内容,也因此使他对梵高的一生和梵高本人有比我们更多的好奇。然而,每一个曾经看过梵高那些有着强烈颜色对比的画作的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感受到那在画布与笔触之间洋溢着的强大的生命力;每一个可以感受到这生命力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像作者一样,产生了解梵高的渴望——即使这种渴望并不如我们的作者如此强烈。《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的价值正在于此。

正像这本书的名字,当你随着作者的笔,跟随梵高在英国、荷兰、法国等各处游走的时候,你会被梵高因其对生活的无限渴求而表现出来的生活热情与激情而感动—感动这词用得不好,我想还是用前面曾经提到的“灼伤”更好。梵高的生活热情是会像太阳的光芒一样灼伤你的心灵的。无论遭遇到怎样的不公与困难,无论是在多么大的失败之后,或许他也会消沉,但是当他决定了自己下一步所要走的道路时,他所表现出的执著与热情都会在我们的心灵里烙下深深的印记—那样的热情实在是过于鲜明了!

一个渴望生活、渴望直面太阳的梵高,他以他的热情生活着,并且希望将自己的热情传递给众人,感染众人。“我们内心的思想,它们表露出来过吗?也许在我们的灵魂中有一团烈火,但没有一个人前来取暖。过路人只看见烟囱中冒出的一缕青烟,便接着走自己的路去了。那么,听我说,应该怎么办呢?难道不应该守护着心中的这团火,保持自己的热情,耐心等待着有人前来取暖的时刻吗?”文森特对提奥说。如果说那个散发着自亮光热的圆球是天空中的太阳,那么文森特·梵高便是我们人世间的太阳。他燃烧着他的热情,照亮着我们,照亮着我们这些需要太阳的光与热的庸碌的人们。

《梵高传》读书笔记。

读《梵高传》,二千七百多页,微读统计我用了46个多小时。这46个多小时,是从去年9月开始,断断续续读到昨天,中间读了好几本别的书。

这本书读得十分辛苦,比高晓松的五千多页的《鱼羊野史》读得还辛苦。因为我决计坚持做一个有始有终的人,所以就坚决耐着性子坚持读完。真是虐心。

这本书资料详实,引用了大量当事人的信件,把文森特·梵高所生活的家庭背景、社会背景、他心路历程,以及他每作一幅画时的心理,做了深度的剖析,几乎可以把它当做心理分析的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读。

极不幸的基因。

书读得辛苦,是因为文森特·梵高活得太痛苦。

文森特出生于比较有名望的世家——梵高家族里,一位叫简的伯父是海军上将,一位森特伯伯是著名的画商。他的父亲是牧师,母亲是一个阴郁的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家庭主妇。

文森特的母亲让孩子们不准和下流圈子的人相处,她说:“与上层社会交往更为妥当”“同下层阶级打交道则意味着将自己暴露在各种诱惑之下”文森特从小至11岁都被母亲关在家里,一出来便没办法适应,恐惧占据全身,几乎患上自闭症。

父系家族和母系家族都具有的癫痫病史,大概不幸潜藏在了文森特的基因里。后来发现他的弟弟妹妹,大多身体不健康或者神经脆弱而早逝。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科学家发现,潜伏性癫痫病发作类似于脑电波引起的火花,由少数“癫痫性神经”引发的非正常神经元放电的“”,一次癫痫性“轰炸”可能会动摇这些掌管意识和认知的神经基础,大脑变得越来越亢奋时,人就易怒、冲动和具有攻击性。每次轰炸就会降低下一次轰炸的门槛,也会永久性改变已经被动摇的神经运作功能……文森特三十几岁时,这样的癫痫就常常发作。

文森特少年时代,就多动、敏感、易怒,好冒险。“我是个狂人!”文森特于1881年宣布,“我感到内心有一股力量……一团熊熊燃烧、无法熄灭的火焰。”他的这些感觉里,不知是不是科学家所说的神经元。所以他行为不合常态且反复无常。

评价文森特这个人,需要运用大量的最高级的副词。

极低的情商。

文森特长着扁平的头颅、橘红色的头发、瘦削的脸庞、尖尖的鼻子和乱糟糟的胡子——他不幸长相不好看,加上天生敏感,又总遭到潜在的狂暴的袭击,因此他做人做事总是用力过猛,无法跟人正常相处。

他总是给亲人带来痛苦。他的我行我素制造了不少的“丑闻”和麻烦,“因为不想见到他,大家再也不会到家里来拜访。至少邻居是这样的。但不得不说,他们这样做是正确的。”他的父亲多洛斯写道。写对于牧师家庭来说,是失去教众的灾难。父亲多方努力弥补无效,极为愤怒地叫喊:“我无法忍受了!”“这让我痛苦不堪!”“你让我活得生不如死!”到六十多岁时身体健康垮掉不幸去世。这使文森特的母亲终生不能原谅他。

对朋友,他总渴望认可,却得不到认可。“在海牙,他越来越遭到孤立,结果他对每一位朋友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比如对拉帕德,对高更,开始倾注过于强烈的感情,寄予过高的期望,给人极大的压力,然后迅速闹翻。致使像高更这样精明的人,到文森特死也不愿再见到他。

在任何地方都遭受排斥,文森特看到自己面前只有孤独。他变得越来越尖刻、暴躁、愤愤不平。

一个人总免不了与人打交道。文森特正因为总是坚持个人观点,常常都大声而凶狠地跟人争论,不懂得屈服和折衷,自然无法得到别人的认同,他做什么都老是失败:从作为画商短暂而失败的开始,到不光彩的神职经历、迷惘的福音传道使命、偶然的杂志插画工作,以及最后短暂绚烂的画家生涯……一次又一次的打击,让他不仅怀疑人生,也怀疑自己。

他一直想摆脱“永远做不好事”的名声,但总是得不到家人和社会的认可。当他把作画作为终身追求时,却因为画卖不出去,他无法自食其力,以致于终身都被挫败感的耻辱缠绕。

所有生活及画画所需要的费用,他都得向他的弟弟提奥·梵高伸手,彻骨的贫穷,自尊的煎熬,成了后来他发疯的主因。

如果说情商高是迎合世俗和他人,文森特没有它也罢。否则他就成不了他自己。

极偏执的性格。

文森特对宗教、对苦行、对所谓爱情……他从不按世俗的规则行事,他内心之极端自我,性情极为偏执,他认定的事情,他一定坚持到底,还要一次又一次地说服对方依从他。

他跟家人乃至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每份工作都被炒鱿鱼,让父母感到极为丢脸;他违背父母意愿,去做新教的牧师;他因为渴望家庭温暖,与妓女同居;他到黑地过苦行僧的生活,把自己弄成一个乞丐一样的很不体面的流浪汉……每件事都出于他自我的意愿,都做得极为用力,却每次都让父母难堪不已,痛苦不已。

后来他开始学画画,可是内心的狂暴使他无法静下来画细腻、平滑、精致的线条,无法成为画商们青睐的对象。

当提奥建议他尝试着从人物素描转向印象派时,文森特认为“一切反对的观点都是荒.唐可笑的,他发誓决不会改弦更张”。提奥越是敦促文森特创作一些在市场上有销路的作品,他就越是苦苦地抵制。

然而大概正是这样的偏执,才成就了他独特的画风。那些数目庞大的画作里,写满了他的桀骜不驯、极具爆发力的性情——他的画就是他本人的写照。他的作品的特点就是过度——过度的力量、过度的紧张,强烈的表达。

极迷醉的艺术。

文森特早期沉迷于色调暗沉的肖像画,后来逐渐接受并成为了印象派。

“作我所感,感我所作”是文森特终其一生的写照。只有读过他的故事,才能读懂他的艺术。他说:“我,就在我的画中。”

文森特把画画当做信仰。始终坚持,一周又一周,每天所有的时间都在工作:早上画,中午重画,晚上又破坏掉,不停地同自己作对。吹毛求疵的修改,在他看来,是为了接近一个可能的、最为崇高的目标:“把生命放进作品中。”

文森特既是印象派画家,又不能像高更那样凭记忆,把画作得充满神秘感和具有象征意义。他总需要大量的模特(这就需要大量的开支,使他不得不每次都向提奥“厚颜无耻”地要更多的法郎),或者总是要到大自然现场去,看着眼前的人或者景,用他“扭曲的”“漫画式的”粗糙线条,以及厚涂法狂轰滥炸。

他作画速度极快,每个动作都像在向画布发起冲锋,嘴里还念念有词、唾沫横飞。这使一些看过他作画的人(包括高更)感到害怕,说他是个“疯子”。

书中这样描绘他作画的方式:冲撞与躲闪,攻击与退却。整齐的笔法一次又一次扫过画布,就像夏日的暴风雨一样。当他从画面上暂时撤下,双手抱胸,考虑着再次冲锋的时候,在由颜料构成的、焰火般强烈的狂热之后,是小心翼翼的、充满灵光的再次评估。紧接着,他的画笔突如其来地冲向调色板,调了又调,搅了又搅,想要找到下一种颜色;然后,他又冲向画布……——他向提奥声称,他的向日葵是“蓝色与黄色的交响乐”。

他坚持认为,形象的直接性比精确性更有吸引力。

这样的画风,是不被时人所欣赏和接纳的,所以他那么尽力却总是失败,让他自己永远也想不明白。

他内心其实矛盾冲突得厉害:一方面不屑于得到世俗的认同,认为把艺术商业化是对艺术的亵渎,尤其在他的画得不到承认时;另一方面又希望得到世人的认同,那样作品可以卖钱,可以代表自食其力和自己的成功。这样的矛盾也常常令他痛苦不堪。他想迎合世俗的审美,画能销售的画。可是画着画着他又画成他自己的风格了。他没办法画出畅销的画来,他注定一生穷困潦倒。

文森特还极爱阅读,每一次阅读都代入感极强,所以总是把自己活成书里的人物;又因为阅读丰富,思考极深,他的画里,融入太多的他想表达的——他是用画来表达他自己。

极依恋的兄弟情。

文森特是不幸的,他活得极为痛苦:疾病、失败、孤独、抑郁、狂躁……在他父亲去世的时候,他说:死很难,活着更难。

然而文森特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有提奥这个弟弟。

上帝让他遭受苦难,却又给他一个艺术上理解他、经济上无偿资助他的弟弟。

文森特因为屡次工作被辞退,他就公然拒绝去找一份工作,并将其视为自己的“噩梦”,他还暴躁地提醒提奥说,作为弟弟,责任应该是“安慰”哥哥,而不是要使他“痛苦、气馁”。

他就这样无止境地索取——索取更多的金钱和爱,充满威逼利诱,反复无常。

但他又把对弟弟的依赖说成是一种束缚——“就像被线绑住的甲虫一样,只能飞一小段距离,总无法避免地受到阻挠。”

所以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提奥能忍受他。正是提奥无止尽的忍耐和资助,才成就了文森特这个几十年后的举世闻名的艺术家。

只有提奥这个信徒,忠实地支撑着这个社会的弃儿和反叛者。直到他身体虚弱,收入力不从心时。

一直奋力支撑的提奥撤退了,文森特就倒下了——不管他最后是不是自杀(本传记作者有很多依据认为他非自杀而是他人误杀),当死亡来临时,他绝不后退。活着那么难。

文森特心底深处对弟弟的付出是自知的,只不过是通过一种扭曲的方式来掩饰他的负罪。

文森特其实不属于这个俗世的。他不懂得一切规则,一直笨拙地生活,笨拙地画画,笨拙地与人交往——这笨拙不能不说是一种赤诚,赤诚到神经质。

文森特对弱者有一种宗教的悲悯情绪,对人赤诚相待——比如在与高更的交往中,文森特看到的是兄弟情义,高更看到的是对手之间的竞争和利益——相对于高更这样精明的艺术家,文森特更纯粹。

这样纯粹的艺术家却在37岁早逝,他个人得到了解脱,但对于艺术世界,不能不说,是一个巨星的陨落。

梵高传读后感。

梵高,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他的油画在拍卖行以天价成交。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一个画家,他们总是说梵高啊!但你可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看了这本书后,我既愤怒又感动。

感动于梵高与弟弟的亲情,疼痛着他们的疼痛;愤怒于人们对一个善良的人所做的欺侮,愤怒于那个不公的社会,愤怒于那些最底层人民的苦难。梵高一生清贫,但他不在乎,一心作画。梵高对画画简直着了迷,他太热爱大自然了,他热爱娇嫩的玫瑰色花朵和紫罗兰色的天空、热爱翠绿草地和淡青色的风!他对万物充满了热爱……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

我呢?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做事马虎的人,就是因为马虎,我曾多次与满分擦肩而过,记得有一次英语考试,比较简单,我几乎都会做。发试卷时,同学们都考得不错,唯独我,只考了90分。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粗心,竟然忘记写一题十分简单的题目。唉!.这件事使我刚刚树立起的信心,被一盆冷水浇灭了。这粗心不是别人强加在我身上的,而是自己日久天长、潜移默化培养出来的。我在课间写作业,十分不认真。要么一边讲话一边写作业,要么就是一边管闲事一边写作业。所以我常常写错字。有一次我把吞字写成了舌字,老师一怒之下,狠狠地扣了一分,让我悲痛欲绝呀!因为当时整章试卷只错了这一题。我宁愿错在别的地方,也不要错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字上。马克?吐温说过这样的话:“没有人能够将坏习惯扔出窗外,但可以把它步步赶下楼梯。”在这个寒假,我决定痛改前非,一定要把这个坏毛病改掉。我找了一个十分安静的地方,独自写作业,不再关心外面的一切,就像个隐世高人。做完作业后,我一定要检查,正确率比平时高了很多。看来,只要专心致志,不受外界事物干扰,就能不粗心。改掉粗心这个毛病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_梵高。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的前行着。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两个生灵拖着垂死的驱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究竟是什么?没有人可以讲清楚,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更是难以体会到,但是杰克用他粗犷豪放的感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和坚韧。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没有名字,与其说他同死亡和饥饿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从文章的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巨大能量,这能量让他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是帮助你战胜它。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结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题注上所写:万物之中唯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步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冲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法国米歇尔・艾甘・德・蒙田。

文章讲的是作者对时间的两种看法,一种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作者认为,糊涂人只懂指望来生,而不懂爱惜现在的生命。热爱生命不是贪生怕死。死亡是生命的归宿,这是自然的规律,聪明人热爱生命是一种抗争,是为了争取在有限的光阴中过得更充实。

的确,我还认为在被别人逼迫下做的事情也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事情也会做的不好。那是因为我不想做,这让我想到了一句俗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流水般一样,流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这篇随笔充满思辩色彩,情理相生,既亲切又有说服力。启发人要善待生命。既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爱惜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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