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心得报告大全(18篇)

时间:2024-02-22 11:23:01 作者: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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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严格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2020年,市政府共召开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市长办公会议1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58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了会议纪要,并对相关要件进行了存档,切实做到程序严谨、资料齐全、合法合规。开展会前学法7次,不断提升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允许提交会议讨论。严格程序关,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先征求市级领导、有关部门意见后,再经由市法制办把关并出具审查意见,最后提交会议讨论。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上邀请市法制办派工作人员全程听会,并对其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镜泊湖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行政决策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制定《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规定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45件,100%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13件,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应予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12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保留、应予重新制定、废止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20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焦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下发《**县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示范引领提升能力。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次会议安排1-2部国家和省上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解读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着眼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通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覆盖”督察指导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焦法制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高质量抓好重点群体宪法学习宣传,着力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县、进宗教场所、进军营”“八进”活动,组织各类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33场次,举办干部培训班22期4000余人,捐赠《宪法》读本等各类法律图书5万余册(本),实现宪法学习全覆盖。二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不断巩固完善“**县县平安法治广场”等普法阵地,积极探索扩宽法律学习渠道,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12348甘肃法网”、新闻媒体、道德讲堂等载体,开展法律宣讲,普法质效不断提升。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宪法法律相关知识,形成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必学科目,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任前考试、集中宣誓等活动,领导干部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经常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系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三)聚焦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分十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3项,减幅达73.2%。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编制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利制约和协调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和项目在线审批,推进政务事项“掌上办”“预约办”“快递办”“帮代办”服务,入驻政务大厅的政务事项即办件比例由25%提高到了55%,办件时间压缩66%,9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1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3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重点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开展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的目的。

(四)聚焦科学合规,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棚户县改造、市政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召集律师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各类事项的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等30多场次,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和登记关,审查各类文件120件,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研究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全面清理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下发的74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执行的26件,修改完善的2件,废止的13件,失效的33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建立法律工作站22个,创新“一办四室一中心”进基层试点55个,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调整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主动召集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审查、处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等80余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五)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持证、新增、拟注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全省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模拟考试、全省统一上机考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证5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7个、行政执法证1021个。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网上培训1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1091名,培养了一批规范执法的“明白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着力推进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录入及审核员培训,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组织69名法制审核员,严格按程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减少了错案和瑕疵案件发生。三是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员作用,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指导,面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指导制作方法,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六)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庭审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至目前,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2”责任体系,设立各级调解组织209个,调解员1802名,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作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三是完善信访化解纠纷机制。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对22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方式,着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今年以来,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7件,有效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执法权限还不明确,案件移送、交办衔接不畅,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三是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四是“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部门之间统筹、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审批环节等压减不够,影响了办事效率。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政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是紧盯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通过召开案卷评审会、深入部门具体指导等方式,强化督促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部门办公会学法。

制度。

以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实务操作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

领导。

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

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成为我们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法治政府建设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参与一系列的研究和实践,我对法治政府建设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必须加强政府自我约束。作为一个法治社会的基石,政府首先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和执法,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政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机制,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保证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只有政府自觉约束自己,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法律是国家的纲领,是规范公民行为的标准。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对于法治政府建设至关重要。首先,需要制定符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其次,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再次,要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独立,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和威严。只有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地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

此外,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法治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是法治的根基。因此,政府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更好地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另外,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当公众能够有效地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来,才能真正实现政府与人民的紧密结合。

最后,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树立正确的政府理念。法治政府的最终目标是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权益。因此,政府应该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府部门要秉持公正、廉洁和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此外,政府还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社会发展。只有政府真正做到为民所用,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

在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我们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果。然而,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要有责任参与其中。政府应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推动相应改革。而广大市民也应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来,共同推动法治进步。只有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持久和谐。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20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参与和见证这一进程的过程中,我对法治政府建设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政府推动和全社会参与。法治政府的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而是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同时,全社会也应当积极参与,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积极监督政府行为,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一支专业、专注的法治人才队伍来支撑。这不仅包括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还包括法律意识强、廉洁从政的政府干部。因此,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设立专业的岗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法治政府建设。

再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即政府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廉洁干政。政府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治决策机制,合理、公正地制定、实施和监管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力量推动政府工作。同时,政府应当加强自身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最后,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要注重制度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从理念到实践的转变。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政府行为、政府管理、政府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政府应当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学习先进理念和管理模式,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解决现实问题,提升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同时,政府还应当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政府与社会各界的信息共享和互动,提高政府服务的便捷性和效能。

总之,法治政府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全社会需要广泛参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依法行政原则需要坚持,制度创新需要推动,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展。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这是一篇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范文,本文从五个角度来描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改革开放30年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和保障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许多新挑战。当前,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平衡,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协调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收入差距拉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社会治安、资源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触及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与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运行机制,需要建立一套反映客观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的法律制度作保障,要求政府规范运作,依法办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这次抗震救灾的实践经验再一次证明,越是情况紧急,越要依法办事。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国务院依法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地震灾害引起的严重危害,及时发布并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依法解决因地震灾害而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力地保障了抗震救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为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依法行l政、建设法治政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问题,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设立垄断企业专项抽查数据库。向相关企业送达《行政指导告知书》,并实施行政约谈,对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管医院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扎实开展“五毛食品”、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和冷冻饮品产品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2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三是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对140家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每月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调度情况和汇总上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相关情况,按照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的相关要求,确定公布超标排污企业“红黄牌”种类。全年在市环保部门官网公开市区“黄牌”企业4家,外县1家,并执行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我先认真学习纲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15年年底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15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8.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本纲要的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19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政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更加自觉地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以促进依法行政为主线、落实重大部署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狠抓任务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一)强化党的领导。省政府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始终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新设立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新组建的省司法厅,实现了法治建设领域党政机构合设,打通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时制定印发《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完善了我省抓实见效、强化责任约束的机制路径。

 

(二)强化统筹部署。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建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按照《实施纲要》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细化为152项,制定主要任务分解表并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配套制定考核标准,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全面评估、认真把关,确定了2个国家级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3个国家级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和18个省级培育对象,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三)强化法治思维。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等制度。各级政府将宪法等法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组织专题学法,特别是根据形势需要专门安排了1期外商投资法专题学习。拓宽学法渠道,利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平台、甘肃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纪从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四)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按季度和年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发挥法治督察“利器”作用,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热点痛点难点,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督察、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二、坚持科学规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

 

(一)注重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聚焦生态环保、保障民生、文化旅游等重点,推进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等14件地方性法规,完成《甘肃省专项奖励办法》等17件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在“开门立法”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71件,全部通过审查备案,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93号),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开展“放管服”改革、生态保护、军民融合发展、招投标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省清理涉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的做法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

 

(二)注重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成立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加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的论证。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51号),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要求,全年审核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218件,召开合法性审核论证会10余次。集中完成省直54个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合法性审核,共审查确认权力事项3568项、责任事项23245项。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新聘33名省政府法律顾问,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注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部门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市、县重点执法部门基本实现一线执法人员占本部门总数的60%以上。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信用甘肃”系统为依托,建成全省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做到基础信息同源、数据标准一致,避免了多头公示执法信息。统一规范全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基本文书示范文本,《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格式范本》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国推广。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省政府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72名,发挥了民事纠纷化解的“分流阀”作用。

 

(四)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省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接受审议。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全年省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6件,同比增长10.2%,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纠错率达15.3%。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办理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4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13件,无一案败诉。全省审计监督促进增收节支34.44亿元。

 

三、坚持深化改革,不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完成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5%以上,高频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两级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梳理审核证明事项11814件、取消1884项。兰州市政务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制度受到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嘉峪关市被列为全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城市,玉门市“四办”改革由新华社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政银便民通”在15家银行、700多个网点开展业务。全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25.98万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初显成效,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省、市两级审批管理系统逐步建成,完成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三个一”模块升级改造。全省428个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全部实现“不来即享”。全年减免税费126.1亿元。

 

(三)推动服务民营企业精准化。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省级领导包抓联系民营企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出席每季度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把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作为突破口,盯任务、盯进度、盯落实,有效解决了一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省公安厅等部门主动作为,推出了服务民营经济“一揽子”举措。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组建109个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民企开展法治体检,司法机关办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审慎使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保全等强制措施,法治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四)推动市场监管实效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现全覆盖,全年共抽查市场主体170892户、非市场主体10351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市场主体30860户和非市场主体189户,有效解决了对企业重复检查的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认真贯彻各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全省7.3万户次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705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16855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任职限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四、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一)构建全民普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制落实考评等制度,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形成普法整体合力,推动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紧密结合互融,推动形成新时代普法工作大格局。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在兰州举行了全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市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参加宪法宣誓活动,带动全省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热潮。以“法律八进”为依托,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打造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农家法治书屋、建立乡村普法微信群,以普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在2019年度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省的满意度为96.8%,位列全国第6名。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384个乡镇(街道)、1.4万多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开通“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基本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体发展。在天祝县召开了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推动法律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司法行政系统着力推进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公安系统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开展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讨薪案件7093件,受援人数1.3万人次、涉及欠薪980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职、整体联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新局面。部署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探索引进专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不断丰富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全省17427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排查矛盾纠纷4万多件、预防纠纷2万多件、调处矛盾纠纷12万多件。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3个派出所荣获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11个派出所获省级首批命名,公安机关化解矛盾、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作用更加凸显。

 

(四)完善“三治”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坚持自治增活力、德治扬正气、法治强保障,大力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推广“两户见面会”,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健全村民议事、村民理财小组,建立完善村务监督机制,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对全省9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有效促进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

 

地方立法质量效率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环节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全省政府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治理效能目标,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坚持立法服务中心,以高质量立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松绑”。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五是全方位构建政府治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达州市人民人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开江县人民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场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制定了《开江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连续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议题,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县委汇报,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

3.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头雁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上树标杆、作表率。同时,层层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

(二)健全机制、严格审查,科学规范依法行政体系。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全年,共出具重大决策审查意见书150余份。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合法合规。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1件。

3.充实法律顾问团。及时调整补充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顾问团成员票决制等制度,为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4.加强备案审查纠错问题的跟踪督导。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坚持定期回访,特别是针对一些重大合同等涉及政府核心利益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备案程序,确保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纷争。

(三)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年共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306份,发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519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年取消不合理证明135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将19个部门208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划转比例82%。暂不划转事项进行归并整合,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发证”。全县2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大厅251项,进驻率98.04%;33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274项,进驻率82.2%。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督办考核均统一归口至县综合执法局,形成了管理、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督、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文体旅游5大领域的执法事项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开江县任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4项。

(四)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1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验审和申办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纠正制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个案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应诉案件7件。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年共发出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20余份。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比赛,随机抽查执法案卷,邀请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评查比赛、集中交流,提升执法水平。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继印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持续开展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专题培训,扩大审核主体、拓展审查内容、创新审查方式,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开江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五)健全机制、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1.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认真落实“清单制+责。

任制”,针对12个重点领域和8类重点人员等特殊敏感群体,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2件,成功化解2816件,化解率达98%。探索创新“三人四级矛调机制”“五访四谈三结合”“有事情找我”等典型经验,切实为群众搭建民生服务、意见诉求和矛盾纠纷的解决平台,真正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顺得了气。

2.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启法律援助绿色审批通道,设立“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全年接待法律咨询7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20个,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基本建成。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在县政府官网开辟依法治县和法律服务专栏和链接,线上受理和解答群众法律疑问140余人次。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开展乡镇、部门会前学法活动,积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乡镇、部门开展会前学法300余场次。

2.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次,参与群众三万余人。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通告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查审核力度,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于法有据。加强涉疫医疗、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防疫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好涉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5个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依申请事项“办事不出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继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推动司法所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活动。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执法。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丰富人民调解组织结构。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根据案件的法律性质、复杂程度、涉案金额以及影响力等因素实行不同的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准入”门槛,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实施“法律七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重点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探索“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

建设,70%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规范化。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工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三台融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X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0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采取务实措施不断提升全厅法治有关工作水平,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充分发挥中枢协调作用,助力xx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抓好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依法依规抓好依申请公开,x-xx月共牵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xxx件、指导督促全市办理xxxx件。全面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修订完善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规范,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组织各区编制xx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全省率先发布。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切实以考核评估助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年初即出台方案明确xx项全市“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涉及xxx条具体措施。协调各有关单位承接省下放、委托实施和重心下移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近xxxx项,并报请省政府赋予xx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改革,牵头开展党政机关内部办事服务“一次了”改革,实施首批改革事项清单,印发标准化工作手册,推动党政机关内部依法依规高效履职。

(三)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督查督办。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督查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全市政府系统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xxxx件。将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与政府改进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期盼有机结合,强化制度规范,严肃责任追究,有力推动政府系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受到代表委员好评。

协调修订《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

推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范决策立卷归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协调安排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x次集中学习《预算法》《证券法》《政府投资条例》《xx经济特区医疗条例》《xx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

(五)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x月初即牵头研究制定企业报备、政府审核制度,分类分步引导企业复工复产,之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不断依法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牵头先后出台“惠企xx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xx条”“促进经济稳定增长xx条”等系列帮扶举措,真金白银帮扶企业共渡难关,推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x月底即基本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指引合法性审查、清理、发布、解读工作,以最大程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等为原则,逐条逐项审查各区各部门和各工作组各专班提请印发的文件指引,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多次组织开展防控文件指引的修改废止工作,及时在“xx政府在线”上线“抗击新冠肺炎,xx在行动”专题,主动发布、深入解读防控文件指引及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厅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一)动态研究推进厅内法治有关工作。通过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全厅上下依法科学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践行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按要求组织厅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xx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并于xx月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面向全厅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项培训。

(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出台市政府机关党组、厅机关党委及厅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围绕机关党建、人事、财务、信息化、公文审核、工作秘密管理、值班信息办理等方面制定、修订各类制度文件xx余件,全面提升厅内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修订《市政府办公厅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市政府办公厅预算管理规定》、修订《市政府办公厅合同管理规定》等x个内部事项为我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要求开展了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立卷归档等工作。

(四)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x名公职律师,常态化承担市政府机关党组、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合法性审查以及合同合规审核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审尽审。

三、存在的问题。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受制于上位法规定,一些领域简政放权还不够彻底;

在建议提案督查督办工作方面,办理单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研究不够系统深入,“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委历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机关、中枢机关作用,推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建议提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质量,扎实做好厅内各项法治工作,努力为xx打造一流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

(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协调各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完善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为一体的公开体系,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强化政府网站、微信、微博、ixx、数据开放、热线服务等各类公开平台建设。

三是做好持续跟踪督办,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开展持续跟踪和跨年度督办,以更大力度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厅内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厅内合同、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管理。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接到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后,我局按照《xx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1、本年度根据《关于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近3年合同文本包括:《xx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仓库购买合同》、《统计vpn网络建设合同》、《法律顾问协议合同》、《统计年鉴印刷合同》、《课题研究外包合同》等。聘请法律顾问,认真制定《xx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服务外包合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上户礼品购买合同》等。

2、开展前置法律审查工作。今年制订实施《xx市xx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暂行)》,按照法定要求征求部门意见,发给律师评估后送区法制办审定。

3、本年度,我局未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

4、本年度,我局未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议或者部门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最终才形成决策文件。本年度,我局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

三、机构职责法定化和规范化情况。

1、本年度,我局未对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进行设立、撤销或者调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没有出现私自违规操作现象。

2、本年度,我局未出现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显交叉、冲突、缺位争议。

3、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xx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要求,实施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主体无发生分立、合并、名称变更、执法依据变更、执法职责和权限变更情形。

4、区统计局现有行政服务事项5项,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按规定在“福田政府在线”及“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编码库系统对外公布。我局在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所有管理规定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对受理的项目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对各种申报材料都有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格式,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核流程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内容的,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存在内部流程外部化的现象。

四、规范行政处罚和强制等执法的情况。

1、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我局无委托执法情况。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8月协助市区法制办完成全局28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新证办理及换证工作,统一办理《xx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能、分解执法职权,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机构(岗位)。

3、制定执法程序规范,细化执法流程、设定执法环节,统一制定执法文书。

建立行政执法的告知、听证、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

4、健全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制度,组织对本系统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5、本年度内我局无发生强制执法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行政监督情况。

1、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统计执法检查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及时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制作的执法文书及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材料整理立卷后交区统计局存档。每半年进行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区统计系统内通报,并督促各检查小组切实纠正检查程序、标准、文书、执行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每半年一次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近年来我局的案卷评查成绩呈稳步上升趋势,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2、本年度,我局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利用“福田政府在线”平台,每季度公布一次我局行政处罚情况。

3、本年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按时办结率100%。

不少于8小时,公务员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同时结合工作的开展,组织3次业务培训,召集全区相关单位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大大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其中,4月18-19日为贯彻市局改革创新座谈会精神,汇集统计人智慧和谋划福田统计的改革发展,召开“谈改革、献良策”统计工作恳谈会和培训会,局各科室负责人、街道分管副主任(副书记)及统计站长、协管员和社区代表共40人参会。7月25日,我局举办“统计信息与统计分析写作”专题培训,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牛长涛处长及我局综合科祝建军同志担任主讲人,全区统计系统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9月22日,召开xx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暨普查员培训会议,全区十个街道共计300人参加。

八、普法情况。

成立了“一手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普法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规定领导干部每季度进行固定时间集体学法,对干部、职工起表率作用。制定了《xx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实施办法》、《2013年xx区统计法制重点工作》和全局法律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法律培训计划,组织全体职工开展集中培训、收看电视讲座、知识竞赛、发放法律处法规读本进行自学等方式的学法活动。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同时结合部门、行业的特点,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面向社会组织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增强全民统计法制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九、加分项目。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民政人的努力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婚姻登记、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信访维稳等方面做到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

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创新载体,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情保”、“骗保”、“错保”、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清核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常年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殡葬秩序。

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依法治村、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xx门户网站、局led显示屏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

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着力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点,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救助指引卡;设置了救助管理站引导牌、流动救助车等,为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提供了便捷服务。我局还主动与乡镇、学校、公安等部门沟通,对全县0-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家庭儿童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出留守儿童13500余人。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按照民政部关于尽快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数据、基础资料、统计台账,加快了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实现了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二是狠抓民间组织管理。根据民间组织管理规定,我局对全县各类社区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了年检。三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坚持依法依规从严审核,其办证合格率、满意率均为100%。并进一步规范了婚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深受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三、落实法治政府监督问责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并严格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定期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

四、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

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五、冷静分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因症找因,细化举措,攻坚克难,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法治保障。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我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健全机制、抓好培训、注重监督,促进我市民政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精心组织,责任明确,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程,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教育,提升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的条例进行解读,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兴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项制度”(试行)的通知》(兴市民通〔2019〕51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决策部署下,落实牢记***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工作依据,认真履行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和任务,并严格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工作要求,强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对我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救助,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从2020年1日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650元/月提高至67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4140元/年提高至4332元/年,增幅分别达到3.85%和4.64%。

二是认真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从2017年起所有新申请登记社会组织一律实行网上申办网上审批。稳步实施了直接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外,对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商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办理登记。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社会组织备案门槛。对社区社会组织在活动资金、会员人数等方面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支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并组织开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通过全面清理和普查,全市有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05个。

三是加强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197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进行指导,将早婚早育、扫黑除恶、义务教育、大操大办、赡养老人、公共卫生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与文明家庭、五星文明户、积德榜、好人榜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通过舆论和道德力量来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营造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参政议政意识,畅通村民与干部之间的沟通渠道,融洽干群关系。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依法、依程序行政,扎实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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