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大评议司法所工作点评 江西省人大工作报告(优秀6篇)

时间:2023-09-02 08:42:55 作者:念青松 最新人大评议司法所工作点评 江西省人大工作报告(优秀6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人大评议司法所工作点评 江西省人大工作报告篇一

20xx年,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省人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对江西工作“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殷切嘱托,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开拓创新,以强烈使命感推进各项工作。全年共制定和修改法规10件,批准南昌市法规5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5项,开展专题调研73项,对186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审查;办理代表建议580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接待2批外国议会代表团来访,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全力助推新常态下发展升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全省发展大局,力促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会以发展为重,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工作报告,就解决生产要素成本提高、企业融资难、整合政策资源问题提出建议。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持续开展助推旅游强省建设系列活动,以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为重点,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修订旅游条例,探索“互联网+旅游监督”模式。在专题调研基础上,提出将龙虎山作为全省旅游产业园区试点建议,并成为省政府扶持该景区发展政策。为促进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会赴安徽开展调研,考察报告引起广泛关注,省建设厅等部门因地制宜,制订出推动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具体举措。制定公路条例,进一步助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跟踪调研市县经济运行情况,坚持每季度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等报告,专题调研“”纲要实施和“十三五”纲要编制情况,依法监督和全力推动完成“”、谋划“十三五”。

推动重点领域深化改革。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税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就“营改增”试点、重大税收政策落实等问题开展调研,督促加快税制改革,重点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农垦改革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全省农垦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促进传统垦区向现代农业园区、新型产业园区、新型城区转变。会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审查批准20xx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政府首次将国有经营预算分企业编制,与玉山县共建“预算审查监督先行先试实践基地”。

持续关注民生保障。会尤为重视“舌尖上的安全”,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专题询问,直面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群众反映的不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严格整改。更加注重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连续多年关注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去年重点就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和普通高校“20xx协同创新计划”,听取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继续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对高校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修改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听取审议体育法实施情况报告,开展献血法实施情况检查,重视和解决多领域民生问题。

(二)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会强化对决议实施的监督,年初作出部署,制定方案,举全力展开监督,并贯穿全年始终。6月至7月,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设区市按辖区完成自查,在此基础上,省市两级人大会上下联动,对同级政府实施决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围绕生态建设重大举措、环境污染治理、执法能力建设、制度创新、责任落实等内容,突出重点,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去年11月,会听取审议了检查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依据决议要求,本次大会将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兑现对人民的庄重承诺。这在我省人大史上尚属首次,在全国省级人大也为首创。

积极创制生态文明制度。20xx年以来,会结合赣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课题研究,采取“省人大专委会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跨流域设区市政府为主”模式,持续开展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并建立水量水质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为省政府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提供了有益实践经验,促进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创新。全国人大环资委高度肯定这项工作,称“在全国尚属先例,对江西省乃至全国各地行政区内其他河流的生态补偿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会还修订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原则,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依法从严保护生态环境。会以“加强水污染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主题,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围绕推动新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依法监督,“重拳”出击,“铁腕”治污,敢啃环境污染治理的“硬骨头”。重点检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督促南昌等地关停搬迁一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督促4家养殖废水超标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11家工业污染企业整改进行督办,促其达标排放;对危害我省生态的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组织专题调研,开展综合施治。“环保赣江行”活动开展20xx年来,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坚持曝光和解决问题,成效明显,被环保部、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三)着力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江西建设。会不断加强和创新立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民主立法,注重民意为先,会借鉴制订实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成功经验,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为20xx年重点立法项目,并在省内主流媒体推出“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等全覆盖宣传、全景式追踪报道、全方位征求意见,把立法公开贯穿于法规制定全过程。期间发放调查问卷万余份,举行各类座谈会、立法听证会、专题论证会,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共计19万多条。参与范围之广、收集建议之泛、吸纳意见之多,均在我省地方立法史上罕见。实践证明,“人大立法在进行”,坚持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不仅大大提高了立法质量,对有效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依法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维护各方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新路。

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会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促使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具体措施,着力解决企业反映较大的政府部门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开展审计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结合听取审议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查阅省法院和11个中院、2个基层院73件行政案件,首次开展案件评议,作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决议。要求审判机关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履行应诉职责,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听取审议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并对省检察院及7个省直单位进行专题询问,深入推进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促进完善单位各负其责、检察机关依法指导监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

有序推进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会多次赴省内外调研,就确定设区市行使立法权的条件、时间和步骤,向省委提出建议;部署申报行使立法权筹备工作,指导和支持设区市人大设立立法机构,对申报行使立法权的设区市组织评估。经会会议决定,九江、景德镇、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7个省辖市为我省首批行使立法权的设区市,做到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致力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关于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为加强人大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会为切实推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去年初,即着手谋划省委意见贯彻落实督查工作。强卫书记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强调“一定要把文件的督办摆到一个应有的高度”。会先后召开协调会和动员会,部署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逐项报告自查情况,并由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6个督查小组,在会领导率领下,深入各地开展督查,面对面听取基层同志和人大代表意见,向市县两级人大全面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近百万字文件资料,向省委提交了内容详实的督查报告。全国人大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后,省领导又组织开展调研,召开协调会,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会代拟《关于加强市县乡人大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已由省委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从充实设区市人大机构编制、优化县级人大会组成人员结构、规范县级人大及其会机构设置、加强和充实县级人大机关工作力量、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完善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增强市县乡人大履职能力等8个方面,作出若干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许多过去长期困扰市县乡人大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突破性的解决。这必将推动市县乡人大建设迈出历史性步伐,对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产生深远影响。

建立健全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制度。为更好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要求,会于20xx年3月启动各级人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修订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数十轮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20xx年初,又将规定的修订列入立法计划,主任会议3次专题讨论修订草案,不断修改完善,提请会审议通过。新规定进一步细化重大事项具体范围,明确相关程序,强化法律责任,为各级人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意见,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得以有效实施。为规范和强化备案审查工作,会制定条例,规范备案审查范围,明确机构及职责,完善审查标准和程序,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根据全国人大会的决定,会制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今年1月正式实行,以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在我省全面、规范和有效实施。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会出台加强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意见,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联系村和社区制度试点工作,推动基层人大广泛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与代表双向联系渠道。为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先后在深圳、厦门、北戴河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代表360余人次。更加注重代表建议督办,强化办理实效。在督办“关于要求维修抚八公路铁路桥的建议”过程中,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明确全省公路铁路立交桥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并开展专题视察工作。继续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将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代表团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其中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等4件建议案列为全国人大重点督办件。以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来赣调研为契机,就国家对东江源的生态补偿问题,积极争取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支持。专题听取省政府报告,积极扩大对外交往和强化国际友城工作。

一年来,会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深入推进自身建设,强化干事创业的务实和拼搏精神。继续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办好每月“人大讲堂”;继续编撰《委员履职实录》;将人大履职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密切协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各级人大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人大评议司法所工作点评 江西省人大工作报告篇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我县积极实践公共法律服务,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站室等,是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

一:2019年经省省法律援助中心、县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由省律师协会作为见证方签订了三方协议,选派17名优秀律师担任我县16个乡镇的一村一法律顾问,每年适时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帮助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经费问题:由于本县法律援助经费有限,对于合同期限内律所方完成的法律案件办理、咨询、代书服务我县司法局按照《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适当向律所方给与补助。175个行政村(社区)目前为止,暂时有19个行政村(社区)完成挂牌。

特色亮点:健全工作交流制度。建立微信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为每位律师建立一人一台账确保咨询信息全方位记录。目前已经有17位专业律师覆盖了我县175个行政村与社区。2020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选任四名优秀专业律师为县司法局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法律顾问服务。

二:我县暂无公职律师。

三:由于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现为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四:下步工作打算

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将力争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让村(居)法律顾问始终在身边,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节省费用,从而纵深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确保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民政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

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汇报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报告

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汇报材料2020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

人大评议司法所工作点评 江西省人大工作报告篇三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市人大代表一人,县人大代表8人、镇人大代表62名,其中男性代表41人,女性代表30人;党员代表49人,非党员代表22人;工人代表1人,农民代表56人,干部代表12人,知识分子代表3人;少数民族代表2人。代表产生后,在第一次全会预备会议上经代表推荐全体代表表决产生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人大主席团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结合代表性质,将62名镇人大代表和9名市、县代表划分为三个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推荐产生了各代表活动小组组长1名,副组长2名,负责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给各代表活动小组的工作任务。

我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阵地是一间房子,一个柜子,两张桌子,两把椅子,属最简单、最典型的镇办公阵地。制度墙上挂了几个。人大工作的资料从本届起,集中清理,按类归档,随时可以查阅。

二、人大会的召开情况

*镇人大主席团,根据本镇工作实际情况,于20xx年4月23日上午9点48分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要任务一是理论上学习“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等相关知识;二是工作上讨论审议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镇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三是代表相互间探讨活动经验,评选履职好的先进代表;四是安排部署各代表小组代表活动。

三、人大代表走访、活动情况

1、今年我镇人大开展了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难”为主题的人大代表“大走访”活动,取得了较大的效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镇政府的配合下,结合今年代表活动安排,采取法制宣传、接访约访、座谈走访、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村组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疏导群众情绪,协助党委、督导政府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出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掌握了信访动态和社情民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进一步畅通了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

2、对全镇人大代表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提高了代表的法律意识。

四、配合党委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 年初制订了详细的争先创优活动计划。开展了“争当致富能手,争做产业大户争当先进典型”活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开展访贫问苦。关于民生活动,人大代表把这一荣誉称号渗透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较好地完成了镇党委统筹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地开展了人大主席团自身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

目前镇人大工作,由于没有专项人大工作经费,人大工作阵地形同虚设,代表活动、代表会议可以说是能省则省,不能省的事一拖再拖。代表无法正常行使权力,在群众心中镇人大工作是在政府领导下,想开展才开展的工作。

为了认真开展好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努力提高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建议县人大一是加强对镇人大主席的业务和法律培训指导;二是年初考虑镇人大工作阵地建设和代表正常工作活动经费的预算。

人大评议司法所工作点评 江西省人大工作报告篇四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省人大会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信息化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志愿服务条例、植物园条例和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8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5件。此外,还就刑事诉讼法等9部国家法律草案和修正案向全国人大会提出了修改意见。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监督、专题调研等方式方法,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围绕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听取和审议关于地方债券安排、扶贫开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农村饮用水安全、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等23个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改进工作,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一条例一决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着力促进有关方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高等教育法、献血法、人民调解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执法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业法、残疾人保障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对报备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下级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决定进行主动审查。继续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专项活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社会信用建设、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粮食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城乡监管一体化、医药分开、培育大湘西绿色增长极、湘西扶贫开发、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宗教执法主体建设、“两院”工作等专题调研,对推动相关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直饮水工程可行性专题调研,对解决全省饮用水安全问题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省人民政府将直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八大生态民生工程,作为今年全省重大前期项目。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审议代表议案。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及时向会报告了审议结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期间收到的104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6件,已有50件按期办理完毕。注重改进办理方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8件重点处理建议,加强督办。对胡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我省医保“一卡通”工作的建议,省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大医保”信息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网络互通、资源共享、即时结算,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对陈国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后期督查的建议,省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及时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政策,编制全省河道采砂规划,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履职培训,开展代表履职评选活动,宣传代表典型事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的贯彻实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机关工作活力。人大对外交往、信访工作、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等取得新的成绩。

1、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会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4月,主任会议成员带领四个调研组,先后到郴州、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岳阳等七市,深入厂矿企业、建设工地、重点污染区、水利枢纽、公益林区和水源地,开展了历时一个月的实地调研。7月下旬,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并围绕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体系建设、城乡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向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等10个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认为,湘江治理“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必须坚持一江同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求切实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河道航道管理,实现湘江保护利用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抓紧制定湘江保护治理总体规划,加强流域重要湖泊水库的保护,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面整治河道采砂、水上餐饮,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同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会还审议通过了湘江保护条例和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为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

会注重把人大监督的聚焦点放在预算监督上,积极探索管好政府“钱袋子”的有效途径。一是抓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每年安排使用超收收入事后报告的情况,会提出要建立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事前报告并提请审查批准制度。省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将20xx年省本级预算超收收入纳入下年预算统筹安排,由“当年超收、当年使用”调整为“当年超收、下年使用”,增强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抓预算调整的审查监督。中央政府代理我省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115亿元,省级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会及时审查批准了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要求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水利等重点公益项目支出;加强债券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偿还机制,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抓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一抓到底,努力解决多年来存在的“屡审屡犯”、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7月下旬,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再整改情况的报告。从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到跟踪整改报告、再整改报告,会连续四次进行审议,加强跟踪监督,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3、开展食品安全跟踪监督,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把食品安全作为一件民生大事紧抓不放,在前年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跟踪监督,督促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深层次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多次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督促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快监管职能调整、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到邵阳、怀化、长沙、娄底等地开展重点抽查,深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经营企业、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地区明察暗访,对部分食品抽样检测。积极推介株洲市实行乡镇(街道)、社区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的经验,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注重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主要媒体对跟踪检查进行全程报道,并在湖南经视开设《民以食为天》专栏,连续播出专题15集,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省人民政府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调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部门履职、分段监管、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生猪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强化监督的同时,会审议通过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正确处理促进就业、方便群众和严格监管的关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从法律层面规范和促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健康发展。

4、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入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举办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召开联席会议、碰头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和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实地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问题。严把代表入口关,坚决落实“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优化代表结构。全省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顺利成功,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会依法确定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部分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二是依法主持省本级人大代表选举,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报请省委出台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及时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依法作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落实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结构要求。同时,做好我省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切实防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调动了人民群众积极性,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了我省民主政治建设。

过去五年的基本经验

省十一届人大会任期已经届满。我们认为,五年的工作有以下基本经验。

1、必须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五年来,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党的领导下履职行权,在服务大局中开展工作,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践证明,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会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督促“一府两院”改善民生、维护公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大优势,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法规、开展的监督更加切合实际、顺应民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只有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3、必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立法是省人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把立法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同步。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把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可行的做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注重制度设计,力求通过前瞻性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新方法,完善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协调沟通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和程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把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4、必须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五年来,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重点,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启动专题询问,开展专题调研,强化跟踪监督,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反复督查,一抓到底,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在监督工作中,始终紧扣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愿所盼,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使监督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5、必须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会的重要责任。五年来,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提请省委转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促进了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切实改进办理方式,在加强综合分析、实行统一交办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处理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扩大代表对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努力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密切与代表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维护代表民主权利,保护代表履职积极性。

6、必须不断加强会自身建设。地方各级人大及其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至关重要。五年来,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有计划地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在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制度创新,建立会委员履职报告和履职考察制度,完善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出台关于归口向司法机关转交涉诉事项的若干规定、立法工作规程等,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会审议质量。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会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一届人大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同志、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会工作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有待加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方式需要不断改进,监督内容需要不断充实,监督实效需要不断增强;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下级人大的联系指导不够,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形势下,会组成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依法履职能力需要不断提高。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的建议

20xx年是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新一届省人大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履职尽责不懈怠、创新开拓不停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从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完善经济立法,加强社会立法,突出生态文明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立法项目前期论证,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切实保证立法质量。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要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实现稳增长、转方式、抓改革、惠民生。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方法,监督和支持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强化创新驱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环保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围绕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力求在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政府职能转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三要着力督促解决民生问题。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所求、所盼、所忧、所难,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加强民生领域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督促政府把民生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督促抓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城乡饮用水安全等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重点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要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代表的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加强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切实改进作风,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发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加强上下级人大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和服务工作水平。

我们相信,新一届省人大及其会一定会在党的精神指引下,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担当起历史重任,继往开来,不断取得让人民满意的业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务实创新,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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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评议司法所工作点评 江西省人大工作报告篇五

一年来,xx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县人大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加强自身建设,结合本地实际,用心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表率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促进全镇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明确职责。为搞好自身建设,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的职责。我们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和省、市、县有关人大工作的《办法》、《规定》等有关条款,使每位代表进一步熟悉了法律知识和人大工作程序,从而提高了依法议事、依法办事的潜力。同时使每一位成员认识到人大工作的好与差,它直接关系到我镇经济建设是否顺利进行和政治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大事。因此,我们始终把学习党的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与党委、政府一道,共同抓好经济工作,以搞好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为落脚点。

二、代表大会依法胜利召开。按照“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程序规范,会后落实到位”的总体要求,我镇于4月7日依法认真地召开了镇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50个村(居)的73名代表全部出席了大会。会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代表们对本级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事项的意见和推荐,对会务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听取了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以及人大工作报告,大会对在20xx年度“争先创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代表小组进行了表彰,xx和小水代表小组被评为先进代表小组,唐玉林等12名代表被评为优秀代表,在这次会议上,成功补选了人大主席,朱新伟同志以高票当选为xx镇人大主席。此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参政议政的热情高涨,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各项工作报告,纷纷为我镇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献计献策。在时间安排上,保证了代表们有足够的时间对人大、政府、财政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和提出推荐批评意见案。会议共收到推荐3条,资料涉及加强河道管理方面、公路管理方面以及项目资金的落实等问题,这些推荐已经转交镇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分别落实,并要求代表及时将办理状况向代表反馈。

三、认真践行代表。人民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为人民,为民服务、为民代言较好地诠释着代表的。代表活动的开展是人大工作中的一项主要资料,为把这项工作做的有声有色,镇人民代表大会结合本镇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根据年初要点安排,我镇人大组织代表进行了乒乓球比赛,创新了人大工作、丰富了代表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20xx年人大代表开展“三主动五个一”、“争先创优”活动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推进了“三主动五个一”、“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代表。

代表们投身公益事业、为民办实事的热情高涨。曾志龙代表对困难弱势群体,努力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用心参加镇人大开展人大代表“一帮一”活动,在这一活动中把本村的困难户黄寿元作为他的帮扶对象,无偿借款帮忙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等实际生活困难,帮忙他春耕收割。他们家的大事小情他都要到场看一看,每逢节日到家中走走,践行着代表的真实。唐太平代表用心参与本村土地整理工作,挨家挨户向老百姓解释,最终做通大家的思想,使土地整理顺利完成,新增耕地8余亩。杨平华代表在担任人大代表以来,全力以赴村里公益事业,为了硬化通村公路,忙里忙外操了不少心,通村公路硬化已经完工。周述佳代表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争项目,积资金,最终使全村的泥泞村道得以全面硬化,给全村群众的生活生产带来了方便。刘中义代表投资100多万建成了全镇第二大规模养猪场,成了全村致富领头人。

四、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监督政府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主席团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职权。因此,我们始终把监督实效作为行使监督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两重点,三主要”工作,切实加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并取得了实效。

今年,经过镇人大研究决定,报党委同意,组织部分代表对xx镇学区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工作历经近半个月,准备充分,有评议方案、评议通知,评议调查小组组织代表走访代表和群众,了解实情,并撰写了调查报告,被评议单位也如期向镇人大提交了工作汇报材料,在评议会上,各位代表进行了客观的评议,肯定了两年来学区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不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评议中,代表反应比较强烈的是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校内商务行为,严重影响学生饮食健康;二是教师参与民间管乐队的想象严重;三是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四是代课教师代课比较严重。最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构成整改意见,坚决整顿校内商务行为,杜绝不健康饮食商品。整顿教师职业道德,坚决制止教师参与民间管乐队等影响教学的行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教学环境,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尽量减少代课教师代课现象。

调查组要求被评议单位在60日内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结果。两个单位的负责人当着工作评议组的代表表态,在未来的两个月内将整改到位,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对政府工作报告实施状况和资金投资较大的重大建设项目,组织代表进行观察,写出专题视察报告。针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新农合和新农保等问题,镇人大组织代表进行了专题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推荐,得到镇政府的高度重视。

(四)镇人大每年的工作经费都列入了政府财政预算,确保了历年人大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督促政府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白云铺村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成为全镇村级工作的典型。

(六)认真组织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11月1日,xx镇在栗坪村首次隆重举行了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大会。会议由镇人大主席朱新伟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池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刘记恩同志、镇党委书记李志耀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参与会议的还有其他县人大代表以及栗坪片选区60余名选民。会议开展有条不紊、好处重大,得到领导和选民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赏。

会上,栗坪片选区曾志龙、黄珍妹等两位县人大代表分别向60余名选民代表作述职报告,并应对面理解了选民的评议,分别将本人近三年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大决议决定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为选区选民办实事、办好事状况;参政议政,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推荐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参加各种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状况如实向本选区选民汇报2015年乡镇人大工作总结5篇工作总结。听完述职报告后,选民代表们踊跃发言,依次向代表提问,黄四季、肖国儒、杨银华、肖友根等几位选民代表分别就沿河两岸鱼和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田家市场修建问题、农合基金的收缴问题、巨迎公路的养护问题等向两位代表进行提问,两位代表当场答复,承诺将选民提出的问题向县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推荐并督促解决。之后,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2位代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选民代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议,肯定了他们几年来的工作表现。

农业方面,在副主席孙卫国的努力下,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在全镇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两位人大主席认真工作,诚恳为人,任劳任怨配合和支持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为我镇各项工作的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来,xx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必须的不足之处,在人大依法全面行使各项职权方面,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实际行使有必须的出入,人大代表的整体业务素质还不够高,整体议事潜力还不够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扬长避短,不断改善和提高,奋发向上,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人大评议司法所工作点评 江西省人大工作报告篇六

我受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省人大会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信息化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志愿服务条例、植物园条例和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8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5件。此外,还就刑事诉讼法等9部国家法律草案和修正案向全国人大会提出了修改意见。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监督、专题调研等方式方法,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围绕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听取和审议关于地方债券安排、扶贫开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农村饮用水安全、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等23个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改进工作,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一条例一决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着力促进有关方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高等教育法、献血法、人民调解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执法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业法、残疾人保障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对报备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下级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决定进行主动审查。继续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专项活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社会信用建设、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粮食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城乡监管一体化、医药分开、培育大湘西绿色增长极、湘西扶贫开发、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宗教执法主体建设、“两院”工作等专题调研,对推动相关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直饮水工程可行性专题调研,对解决全省饮用水安全问题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省人民政府将直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八大生态民生工程,作为今年全省重大前期项目。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审议代表议案。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及时向会报告了审议结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期间收到的104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6件,已有50件按期办理完毕。注重改进办理方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8件重点处理建议,加强督办。对胡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我省医保“一卡通”工作的建议,省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大医保”信息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网络互通、资源共享、即时结算,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对陈国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后期督查的建议,省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及时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政策,编制全省河道采砂规划,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履职培训,开展代表履职评选活动,宣传代表典型事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的贯彻实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机关工作活力。人大对外交往、信访工作、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等取得新的成绩。

1、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会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4月,主任会议成员带领四个调研组,先后到郴州、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岳阳等七市,深入厂矿企业、建设工地、重点污染区、水利枢纽、公益林区和水源地,开展了历时一个月的实地调研。7月下旬,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并围绕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体系建设、城乡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向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等10个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认为,湘江治理“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必须坚持一江同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求切实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河道航道管理,实现湘江保护利用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抓紧制定湘江保护治理总体规划,加强流域重要湖泊水库的保护,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面整治河道采砂、水上餐饮,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同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会还审议通过了湘江保护条例和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为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

会注重把人大监督的聚焦点放在预算监督上,积极探索管好政府“钱袋子”的有效途径。一是抓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每年安排使用超收收入事后报告的情况,会提出要建立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事前报告并提请审查批准制度。省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将20xx年省本级预算超收收入纳入下年预算统筹安排,由“当年超收、当年使用”调整为“当年超收、下年使用”,增强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抓预算调整的审查监督。中央政府代理我省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115亿元,省级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会及时审查批准了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要求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水利等重点公益项目支出;加强债券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偿还机制,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抓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一抓到底,努力解决多年来存在的“屡审屡犯”、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7月下旬,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再整改情况的报告。从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到跟踪整改报告、再整改报告,会连续四次进行审议,加强跟踪监督,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3、开展食品安全跟踪监督,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把食品安全作为一件民生大事紧抓不放,在前年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跟踪监督,督促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深层次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多次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督促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快监管职能调整、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到邵阳、怀化、长沙、娄底等地开展重点抽查,深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经营企业、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地区明察暗访,对部分食品抽样检测。积极推介株洲市实行乡镇(街道)、社区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的经验,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注重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主要媒体对跟踪检查进行全程报道,并在湖南经视开设《民以食为天》专栏,连续播出专题15集,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省人民政府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调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部门履职、分段监管、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生猪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强化监督的同时,会审议通过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正确处理促进就业、方便群众和严格监管的关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从法律层面规范和促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健康发展。

4、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入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举办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召开联席会议、碰头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和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实地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问题。严把代表入口关,坚决落实“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优化代表结构。全省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顺利成功,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会依法确定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部分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二是依法主持省本级人大代表选举,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报请省委出台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及时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依法作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落实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结构要求。同时,做好我省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切实防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调动了人民群众积极性,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了我省民主政治建设。

过去五年的基本经验

省十一届人大会任期已经届满。我们认为,五年的工作有以下基本经验。

1、必须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五年来,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党的领导下履职行权,在服务大局中开展工作,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践证明,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会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督促“一府两院”改善民生、维护公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大优势,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法规、开展的监督更加切合实际、顺应民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只有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3、必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立法是省人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把立法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同步。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把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可行的做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注重制度设计,力求通过前瞻性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新方法,完善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协调沟通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和程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把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4、必须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五年来,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重点,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启动专题询问,开展专题调研,强化跟踪监督,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反复督查,一抓到底,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在监督工作中,始终紧扣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愿所盼,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使监督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5、必须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会的重要责任。五年来,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提请省委转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促进了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切实改进办理方式,在加强综合分析、实行统一交办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处理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扩大代表对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努力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密切与代表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维护代表民主权利,保护代表履职积极性。

6、必须不断加强会自身建设。地方各级人大及其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至关重要。五年来,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有计划地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在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制度创新,建立会委员履职报告和履职考察制度,完善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出台关于归口向司法机关转交涉诉事项的若干规定、立法工作规程等,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会审议质量。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会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一届人大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同志、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会工作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有待加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方式需要不断改进,监督内容需要不断充实,监督实效需要不断增强;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下级人大的联系指导不够,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形势下,会组成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依法履职能力需要不断提高。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的建议

20xx年是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新一届省人大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履职尽责不懈怠、创新开拓不停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从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完善经济立法,加强社会立法,突出生态文明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立法项目前期论证,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切实保证立法质量。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要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实现稳增长、转方式、抓改革、惠民生。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方法,监督和支持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强化创新驱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环保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围绕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力求在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政府职能转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三要着力督促解决民生问题。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所求、所盼、所忧、所难,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加强民生领域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督促政府把民生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督促抓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城乡饮用水安全等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重点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要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代表的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加强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切实改进作风,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发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加强上下级人大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和服务工作水平。

我们相信,新一届省人大及其会一定会在党的精神指引下,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担当起历史重任,继往开来,不断取得让人民满意的业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务实创新,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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