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健康监测总结篇一
为了全面贯彻《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素质第一”的思想,使学生和广大的学生以及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水*,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成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和阳光体育活动,上好体育课,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进而全面增进学生的体质健康水*,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人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
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全校学生必测项目。
1-2年级: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
3-4年级: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1、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计划的内容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针对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重视选择具有一定运动负荷,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以改善学生的心肺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
2、通过班队课等形式介绍学生体质测试的内容、方法。介绍关于此方面素质的辅助练习内容。并通过校讯通*台告诉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并督促学生积极进行自我锻炼,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体质健康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的锻炼,以达到增强体质健康水*的目标。
3、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养成自觉积极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积极推进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在抓好体育课堂教学的同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大力推选大课间体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锻炼身体的积极性。
4、最后,通过学生的自我锻炼,教师的有效指导,学校的高度重视,安排学生集中进行分组测试,并进行成绩的统计和上报。
1、10月上旬向学生介绍体质测试的内容、标准以及测试的方法。布置增强体质的辅助练习手段,让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自我锻炼。
2、从10月中旬开始,利用体育课上的素质练习时间,加强此方面内容的练习,为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奠定基础。
3、10下旬学生进行测试。
4、11月8日对学生的体质测试成绩进行统计、并上报成绩。
健康监测总结篇二
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进一步提高校(园)疫情防控能力,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指定责任人和联络人。疫情防控各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措施合理、责任到人。开学前,严肃开展一次压实重点部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应急预警问题谈话。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科学谋划秋季学期学生返校的三条硬性标准,即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不能校的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和家庭的“四方”责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与当地卫健、疾控、定点医院、公安、市场、社区等部门建立对接及联防联控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落实落细责任制度。完善学校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依据上级最新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专题培训。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定期进行防疫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确保学校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各中小校(幼儿园)开学之前,必须全面开展一次疫情防控漏洞隐患全面严査彻改行动。严查彻改既要突出重点部位、细节问题,又要针对思想认识、防控能力。开学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自身存在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查清,全部整改到位。隐患、漏洞严査彻改不到位的不允许开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核验。
各学校(幼儿园)在校门口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科学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满足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等相关要求。储备包括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护物资,并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的基本需要,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建立防疫物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物资无超过期,设备正常使用。
开学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做好垃圾清理,开展科学有效、不留死角的专业消杀,提前做好教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对特殊区域的消杀,需经专业部门评估后方可使用。开学后,加强日常卫生环境整治及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对校(园)高频接触物表面适当增加消毒擦拭频次。各校(园)指定专人开展消杀工作,确保消杀区域、操作流程、消毒液配比等环节的准确规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前,闭环开展一次各个责任主体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处置的实战演练。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负责配备数量充足的分类收集容器。各校(园)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容器,避免与生活垃圾统一投放。做好每日垃圾分类、清运及收集容器的消毒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校园传染病传播扩散风险。
健康监测总结篇三
根据皖卫职健字[20xx]第46号文件规定,我院成功获得了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服务项目包括接触粉尘、有害化学因素、有害物理因素、特殊作业等方面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执业范围开展工作。
为完成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另外,为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医院制定了《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和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职业健康体检仪器使用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我们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圆满地完成了检查任务。
1、为确保体检质量,杜绝体检过程中出现技术差错,专门组织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职业健康体检相关知识,诊断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了要求。要求全体参加体检人员要提高意识、细心谨慎,努力完成体检工作。
1、认真填写《职业健康体检表》,将受检人员基本情况、各项检查结果填入表格,并将原始检查单粘贴附后,体检结论由体检组负责人及各检查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字。根据不同的检查结果,我们给出不同的检查结论。并根据具体检查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健康建议。
2、医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表格全部内容及各项检查报告单复印备份,加盖职业健康检查专用章后,分发至各用人单位。原件由病案室保管,用人单位或受检工人均可来院查阅。
3、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我院病案室负责保管,病案室有专人负责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编排、归档和保管工作。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由医务科负责登记和结果的汇总,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所。
健康监测总结篇四
根据《^v^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实施要求和区教育局和区体育局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标准》在我校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案的实施,促进学生积极锻炼,不断纠正和改变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使学生拥有健康端庄秀美的体魄姿态和健全的人格。将“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在育人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领导进行会议动员。
2、组织全组老师学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体育教师利用室内课对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目的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4、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对家长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宣传,并配合学校开展好此项工作,达到提高学生体质的目的。
5、体育教师负责指导,测试和数据统计及评价及时上报各项数据。
(依据我校的实际情况)
1、凡是和现行教材一致的项目,在一个学年内结合体育课的考核进行测试。
2、非教材项目(坐位体前屈)在课外体育活动中集中组织测试,时间在第二学期。
3、非运动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在体育教师的帮助下由科任教师组织测试,时间在第二学期。
4、未达到目的《标准》者,在一学年内准予补测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最终成绩不合格。
1、充分利用两课两操两活动的安排保证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2、给学生和家长提供可以回家继续锻炼的内容和方法
(1)跳短绳(2)30秒仰卧起坐
(3)立定跳远(适度)(4)慢跑30分钟
(5)上下楼梯(6)坐位体前屈
(7)吹气球(肺活量)(8)踢毽子
(9)各种球类(10)游泳(家长陪同)
3、学生自己或在家长的帮助下,制定《我的锻炼计划》。并督促学生能够按照《计划》进行锻炼。
1、以班为单位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2、以班为单位,把每学年各项最终测试成绩登记造表,清楚、准确地记录各测试项目最后的评分成绩。
3、妥善保存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
1、对学生日常的体育锻炼提出安全要求,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2、有病或身体状况不好的学生不参加测试。
3、测试前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向学生讲清测试细则与安全要求,引起重视。
健康监测总结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五)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指定主检医师。主检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四)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
主检医师负责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对职业健康检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审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劳动者,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及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