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笛高二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1 05:41:31 作者:BW笔侠

优秀作文惊艳了文字的世界,让人重新认识了语言的力量和人类思维的辽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写故乡的高二作文

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作为一个模特,我踏上了回家的路。我觉得我妈应该大很多。在路上,突然,一个声音传来:邓鑫奥,邓鑫奥,我好想你,你终于回来了!然后,是一阵子热烈的拥抱。我太激动了,人群慢慢散去。是我妈妈。我妈来了!我妈老了,脸上皱纹很多,但是我善良的脸永远不会被忘记。

我说不出的激动!

然而,在享受家乡巨变的同时,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让我欲罢不能。

原来我要去参加模特大赛。下次我一定不带手机再来!

故乡的冬天高二作文

时间的齿轮动,命运将我们带到了一个又一个冬天。

安阳的冬天雪不是很多,虽然即将敲响十二月的大门,只是白茫茫的天仍不舍丢下一丝雪花,这一年,冬天似乎真的是很晚,但安阳的冬天却还捧着她一贯的风格,金灿灿的太阳悬在天上,狂风大作,树叶凋零,落在地上,再被风吹起,再落下,一直重复着她那单调的舞步。

我老家在安阳的西头,每逢此时,人们都会躲进小屋里,聆听着外面树叶“哗哗”地响,风儿“呼呼”地吹,狗“汪汪那个”地叫。

高二故乡读后感作文

河流上白鹭飞过,麦田里谷穗爆裂;涧边蝴蝶飞过,窗外石子小路上的足音回荡着。我总是看着你走过那些熟悉的乡间小路,想起你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模样。

从记忆伊始,你和那个叫作“老家”的地方大概存在了十年。十年,不算太短,也不算太长,恰好在我的一生中牢牢地占据一方。

因为这是祖先世世代代生活的土地,所以我无奈地接受了祖先硬塞给我的故乡。于是十年之久,时间逼迫双耳听懂那里如同唱山歌一样抑扬顿挫的方言,抑制住冬天夜晚盖两床棉被也冻得想哭的冲动,路过堆满塑料袋的河边告诉自己这不关我的事,也习惯了在漆黑的凌晨被某只吊嗓子的公鸡吵醒后不再咒骂。

十年了,我以为我会一直适应下去,年复一年地回到不肯被我接受的故乡。直到,直到你的离去。

十年的记忆在听到你离去的噩耗后并没有增加和消退,有的只是想起你时身边的'静谧,如月光在天上流淌,年年照相思,河水在故乡的土地上奔流往复,生生不息。你说,山河间的记忆才是记忆,记忆里的山河才是山河。朝你的方向望去,似乎能够一眼望穿秋水,忆着这十年漫漫时光的点点滴滴。

“马走日,象走田,车炮行走一条船,一切事物都有它们的秩序。”“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鼻子底下有嘴,要学会请教别人。”

如果生命是减法,记忆就是加法。故乡,是十年间陌生中不经意记录下来的笔记,也是在故乡静静逝去的八十岁爷爷留给我的财富,是用一年比一年更清晰完整的光影与回音筑成的百毒不侵的念想。

爷爷给我留下了一个故乡,扎根在回忆深处,已枝繁叶茂,而我却只能书写出一小部分,是那样微小,小到不成比例。

十年后,那里是不是蜿蜒着最初最早的石子小路?十年后,那里是不是矗立着曾经踏雪寻梅的青峰?十年后,天堂是不是一样繁星满天?就像昨日你那安宁的面容坚定地看着我们的故乡,眉眼带笑。

当我再一次踏上了回家的路,却已知家的那头已无您等待。常年草木扶疏的院落早已被枯草覆盖,瓜架上还残留着零星细小的藤蔓,不甘心地寻找着当年那双能翻天覆地的手。昨天如果是加法,今天和明天就是减法,是一日比一日的破败,是一日比一日的更远、更淡,和更难以触及的根源。

爷爷走后,奶奶随大爷们留在了县城,我终究没有机会学全老家的方言,看清墙角里每一张蛛网,折腾每一株夹竹桃了。

爷爷给我留下了一个故乡,却是一处在他离开后我无法再到达的地方。可是,为什么?偏要等十年之久,偏要经历了亲人分离,永不相见,偏要秋水望穿,青丝剪断,偏要伤心欲绝,偏要让时光委婉幽长,使人无言以对。我才明白那些曾陌生的,抵触过的,而今却总出现在梦中的就是故乡,是我们血脉相承的地方。在“故乡”的课堂,我这个没有学籍也听不懂那里的语言的学生,只能算个迟到的旁听生吧。

每次回到故乡,总能想起爷爷悠闲地走在乡间的石子路上。晚风微凉,细雨中带着茉莉花香,那个熟悉的身影走在熟悉的小路上,青箬笠,绿蓑衣,怡然自得。

悠悠故乡情作文高二

乡情是一杯浓浓的酒,里面酝酿着我对家乡的热情;乡情是一股清澈的泉水,里面每一滴泉水都包含着我对家家乡的思念;乡情是一个金黄的太阳,里面有我对家乡炽热和不舍的情感。但对我来说,乡情就像一碗茶菜,里面“香气腾腾”那么惹人喜爱。

我的家乡在汕尾市海丰县,因为那里临革命圣地高潭镇,既有崇山峻岭,也有青山绿水,并素以小吃众多和海鲜多产闻名。说起海丰的小吃就不得不提其中的代表—一碗人见人爱的菜茶。

我年幼时和家人一起来到海丰探亲。我一踏进舅公家的大门,舅公和亲戚们就双手捧着菜茶,呵呵笑的迎接我们,并示意请吃菜茶。当时我还不知道这碗东西叫什么名字,我便问妈妈。妈妈说:“这是爆米花。”我还当真了,竟不知妈妈是随便回答我,把菜茶错叫成爆米花。因为菜茶的成份里有一种名叫爆谷的食材,吃起它来香香脆脆的,口感有点儿像爆米花,我当然信以为真,以为这就是正宗的爆米花。

汕尾市的菜茶又称壮丁茶、男丁茶、丁茶。菜茶原来属于节日食品,海丰地区年初十至十三统称传统意义的“开丁”,意味着添丁的意思,每年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要煮菜茶,来宴请亲朋好友,烘托节日的喜广气氛。随时间的推进,菜茶深入人心,慢慢就演变成一味地道的风味小吃,也成了海丰人家中的待客方式。而在我们家,就叫“迎客茶”,我们一回老家,必定要吃这碗“迎客茶”。吃起来,味道不浓不淡,而是一股乡情味儿;口感不咸不甜;而是一股清淡又带些香气的口感儿。家乡菜茶是把茶叶、芝麻、薄荷叶等放进擂钵,用木棍擂成糊状、再加上适量的上汤混和备用,然后把鱿鱼丝、腊肉、虾米爆香等,平铺到炒好的米丝、芹菜、香菇、生菜、白菜、荷兰豆的菜盘上,等到吃的时候,把盘子里的菜肴添到小碗中,加入汤汁,撒上炒米、花生仁、香菜,如果你觉得不够味可以再洒上一点胡椒粉,使味道更好。菜茶是吃不饱的,越吃越想吃,前提是你的肚子必须撑得下。在海丰县,吃十多碗是常有的事。

家乡的面貌总是会改的,但是,他们的习俗会一直保留着。我也一样,家乡的面貌忘记了,但我永远会把菜茶放在心上。

这时,我好像闻到一股菜茶的味道,它离我越来越近,越近。

高二故乡读后感作文

当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故乡》时,真正的体会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鲁迅先生又是怎样费劲力气要唤醒人们被麻木的心灵。

我们学习了《少年闰土》,从中我们知道了闰土是一个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孩子,可几十年后,闰土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时侯的闰土有一张紫色的圆脸,一双机灵的眼睛和红活圆实的手。中年时的闰土是一个十足的穷苦农民,他的脸色灰黄,眼睛周围肿得通红,手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和小时的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时他的景况十分糟糕:饥荒、多子、苛税、当时社会的腐败把他折磨得像块僵硬的石头。

鲁迅写这一切的原因,不都是想要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唤醒。那时,中国人都在遭受着帝国主义的压迫,却没有人能够去反抗,只是默默的忍受,容忍那些强盗在我们的国土上肆虐。闰土的心灵就已经麻木了,许多人如闰土一样,在艰苦的生活下茫然的生存着。但也有如鲁迅先生一样的反帝国主义的人,这些人都有着清醒的头脑。人民学会去反抗,就不怕那些帝国主义,只要人民有打倒帝国主义的信心,没有不能成的事情。

鲁迅没有健壮的身材,但他可以用自己所写的文章去让人们复苏,不少人看了他的文章后都意识到了要坚强的去与敌人斗争,不能懦弱的等待被残杀。

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在战争时期。如果不是中国人觉醒了,至今天空还是没有小鸟的影子,到处是硝烟战火。

高二故乡读后感作文

最近很忙碌,我慢慢地开始有些厌倦生活。于是我走进图书馆,慢慢把心沉静下来,拿起最心爱的散文,突然想起老师说的散文有“形散神不散”的精髓,我就找了一篇季羡林的《故乡的二月兰》,无心的翻阅却使我找到了生活的凉茶,我喝着,品着,二月兰的芬芳竟然让我重新看到了一线生活的曙光。

在介绍这篇文章之前,我得介绍文章的作者。

这篇文章选自季羡林的《怀旧集》,作于1993年。季羡林是一位国学大师,曾被看作是“老生派”散文的代表之一。

《故乡的二月兰》是季羡林先生的托物寄情之作。先生以他豁朗明达的心胸、平朴简约的文笔,给读者讲述了一个洋溢着淡淡二月兰花香的人生历程故事。

本文主要通过作者回忆一些与二月兰的人和事,抒发了作者对自己失去的亲人的无限怀念之情,也表达了作者在逆境中笑对人生冷暖,生活中体验悲欢真情的人生感悟。作者用拟人、夸张和摹色手法,描写了二月兰随着春风的召唤,兀自淋漓尽致的怒放,紫气直冲云霄。它坚强地开着,不管世事变迁如何,一如既往地在春风招摇中笑对人世沉浮。二月兰的一“怒”,紫气冲云霄,一切顺其自然,应该开时,它们就开;该消失时,它们就消失,没有所谓的悲和喜……然而,移花于情,作者的记忆开始打开。

天地虽宽,阳光虽普照,作者却依然感到无边的寂寥与凄凉。二月兰的顺其自然,泰然处之的性格,与作者的处境形成鲜明的对比。花倒是能笑对春风,而作为人呢?于是结尾有“我问三十多年来亲眼目睹我这些悲欢离合的二月兰,她也沉默不语,兀自万朵怒放,笑对春风,紫气直冲霄汉。”又是作者对二月兰这一形象的提炼,达到了顶峰。在生命的逆境中,身边的事物慢慢消逝,亲人的离去,导致作者对人生悲欢离合的思考:悲中有欢,欢中有悲,悲欢交织难辨。文章以二月兰贯穿全文,反复描写二月兰,强化了感情,表现了二月兰在逆境中巍然屹立,一切顺其自然,遇事泰然处之的品质和寄托了作者的理想人格和提醒人们体验悲欢离合的人生境界。

读完此篇,我沉思了很久。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年,情绪大起大落,面对人生的跌宕起伏更是虚弱得像一根墙头草,没有毅力,没有理想,甚至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我们为何就不能像作者笔下的二月兰一样,不管外界如何,我们都活出自己的个性,用坚强的意志笑对人生起伏。而当我们在社会的逆境中无法逆流之上的时候,我们可以回到家,去寻找一份温情,去修补自己脱落的羽翼,待一切都准备就绪时,我们就可以像二月兰一样,一怒冲霄汉,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故乡的冬天高二作文

要说一年四季我最喜欢那个季节,那就要属冬季了。冬季没有春的娇秀,没有夏的焦躁,也没有秋的萧瑟。她就像一位历经世事沧桑的老人在静静的回忆缅怀她所历经的一切。

在外多年,每到冬季就会想起故乡的冬来。总觉得她更纯,更有味。有时候闭上眼,眼前就会浮现出那一幕幕久违的景象:一棵棵立在寒风中的百年老梨树依然虬枝壮健高指天空;那白雪覆盖下的万顷梨园依旧是那么的静谧安详;在雪地里觅食的野兔仍旧是那么的悠闲可爱;那睁开双眼自己又不仅淡然一笑轻叹一声:这都是儿时的景象了!

雪和雾并不怎么稀奇。但因为我故乡那万顷梨园,雪和雾便在这鸭梨之乡多了几份特有的情趣。

写故乡的高二作文

大家好,我向你们介绍我的故乡。我的家在温州乐清市的乡镇里,那里很美丽。不仅风景优美。而且物产丰富,这是不是很美丽。

乡镇里有一座座高高的大楼,很多的汽车,还有家具城,我在向你们介绍我家,有最好喝的乌龙茶,有我家最好吃的清蒸牛肉,而且那里有好玩的地方前岸公园。

我的故乡是不是很美啊,有空来我故乡玩哦。

故乡的笛高二作文

大抵从我记事以来,耳边一直萦绕着那清远,而又绵长的笛声。好似母亲的手轻抚着我入睡,身边的孩童都会吹一些断断续续的曲子了。我也有那样一支笛,一直放在书桌的的笔筒里,翠绿色的笛身,充盈着明亮的光泽,修长且笔直的笛身上分布着几个微微大的圆孔。尾端是一节白玉,好似一位清透的佳人,还悬挂一个赋有意义的中国结,我也不知道从何时起,书桌上就有了。妈妈说那是信物,是闪烁在我梦中的影子,是来自故乡的梦。

追寻着这样的梦,我越发渴望悠扬的笛声是我口中响起。看见俊男靓女们整天拿起笛子潇洒若仙宛转缠绵,我羡慕不已。便央求着妈妈教我,初次吹笛,凌乱刺耳的笛声竟也感觉有了丝竹悦耳之声,长的谱子是那样的神秘。拿着这清秀生香的笛子,料想它定是异常珍贵,也生怕亵渎了它。常觉那些隐居逸士,着一身长袍,在茶海竹林中吹起笛来,那绵长的笛声也是带着一股儒雅的清香。那笛声有的醇厚,好似一杯甘甜的美酒;有的清远,好似风吹山林不绝于耳。不掺一丝俗气。

它的身后代表的也一定是那些清雅的人士,有时被讥讽亦或嘲笑倒也不与那些俗子计较了罢。我倒也欣赏这种气质,一种超然度外的洒脱。我爱它的清香,我爱它的绵柔,我爱吹起它来仙逸尘凡的气质。生活无形,竹笛有形,形形相应,虚实相生。它,舒畅,浑厚,圆润,属于我自己。

早在古代,梅、兰、竹、菊就被喻为“四君子”,我现在看来倒也不为过。那令我日夜心念念的笛声竟是竹子所发出的,只对那竹情有独钟。竹用它的包容给笛子带来了生命,竹用它的气节给笛子带来了活力。中国魅力悠久的文化倒也恰似它清远的笛声,而你所喜爱的某样物品也造就了你的某样气质。我想,我定是那样洒脱的人。而坠在尾端的中国结也同样意义非凡,那是姥姥生前最爱编的`结,她说:“挂在上头好啊,能消灾避难。”这也是一种信仰了,中国结是极富有韵义的物品,它所蕴含的是一种浑厚的民族精神,红红火火的生活状态。隐藏着它背后的是中华魂。笛子与它,倒也不失为绝佳的组合。两者合二为一,不显得突兀反是相得益彰。恰好地融合了两者的长处,促成一种旷世绝伦的美。

我爱它清雅的美,也要学它身上儒雅的品质。我会将它更好地传承与发扬,因为它身上寄托着我太多的情感。

故乡的秋色高二作文

放假的这8天,我回了趟老家,只为能够观赏一下秋天里的农村生活,回忆一下过去。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干过许多男孩子干的事,比如:捕鸟,捕蚂蚱。但我做这些事,都是为了能完成自己一些小小的心愿:我经常见电视剧里一些人写一个纸条交给小鸟,便能送到指定的人家里去,所以我很想把捕到的小鸟训练成“信鸟”,当然,这个愿望落空了;捕蚂蚱是因为我想学会它们的语言,因为我总是感觉在它们那碧绿的外表下还隐藏着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比如我并不知道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所以,我很想学会他们的语言,走进它们的世界里,但这个愿望也落空了。

在老家,有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今天,我下了公交车,一边走着,一边在回忆着过去,欣赏着景色。

但最吸引我的,还是这里的景色,依旧那样美:道路两旁种满了树,这在城里很少见,泛黄的叶子在我眼前渐行渐落,铺在地面上,一阵凉风吹过,吹乱了我的发丝,深深地吸一口气,满腔都有了花的清香,顺着柏路走,轻瞥一眼,无意中看到还有朴实的农民在辛勤劳动着。忽然,我的脑海里想到了儿时一直陪伴我的小河,于是,我急忙向小河奔去。

果不其然,小河还是那样清,我还能隐约看到底下的鹅卵石呢,我情不自禁的脱了鞋,两只脚伸进冰凉的水中,此时,我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沉醉在回忆中。

记得小时候与同伴玩耍,自己因为太兴奋了,脚滑了一下,摔了个底朝天,同伴这时可吓坏了,连忙把我抬到岸上去,我由于惊吓过度,紧紧地闭着双眼,心里只是在不停地想着:“怎么办啊,我是不是被黑白无常从天使那里给抬走了?”“你没事吧!别吓我们!”正当我绝望时,很急切的声音传到我的耳边,我睁开了眼睛,看到了一张张熟悉的脸颊,惊喜地叫道:“我没死?太好了!我没死!”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起来,心想:“当时的我好幼稚啊。”

抬起头,我看到小河对面有很多农民在收割庄稼,豆大的汗珠,顺着古铜色的皮肤滑了下来,滴到了并不是很湿润的土地上,看到这样的情形,心中不禁微微一颤,想到:“现在吃的大鱼大肉,穿的绫罗绸缎,那点能离开这些农民呢?”

一阵微风吹过,卷起了地上的落叶,河面也微微荡起了涟漪,故乡,我心爱的故乡,想到城市里的喧闹,心中无比浮躁,偶尔回家平静一下也好,但愿故乡依旧,人能不变。

故乡的河高二作文

许多人喜欢源远流长的长江,奔流不息的黄河,然而我却独独钟情于故乡的斜江河。

清晨,太阳慢慢露出了连,一缕缕晨风轻拂过河面,勾起了一圈圈的涟漪,唤醒了睡梦中的斜江河。那水面上的阳光看见斜江河睁开了朦胧的睡眼,使劲的跳跃起来,挥着自己的小手,呼喊着斜江河的名字。半空中,小麻雀结伴飞过,叽叽喳喳的告诉斜江河昨夜的羊安城区又是多么的美丽。清晨散步的人们也会驻足在此,让晨风带着清凉,拂过脸颊,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很温馨。

到了晌午,太阳提起了精神,一鼓作气走到了空中,把那火一般的炽热洒向大地,河两岸的小草低下了头,路上的车辆也是屈指可数,只有那碧绿的河水还在依然向前奔跑着,像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巨龙,又像是边跑,便演奏这优美动听的歌曲一般。

傍晚,太阳回去睡觉了,一大片的的火烧云站在空中,河面被映的通红。河边的树木上,成群的鸟儿早已站在上面,举办着大合唱。远处的河面上升起了浓浓的白雾,给河面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这就是我故乡的河——斜江河它养育了几几代代的人,我永远不会忘记它。

故乡的笛高二作文

故乡的春,充满生机与活力。

初春,在外求学的我,踏着春天的气息,回到了故乡。

故乡的春,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故乡的春,没有了冬天的寒冷、秋天的凄凉、夏天的炎热。带来的是温暖,愉快与活力。

清晨,睁开朦胧的睡眼,柔和的光线蹿进了我的眼睛,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看那窗外泛绿的枝头上叽叽喳喳的家雀,和那叼着一块块新泥的辛勤的燕子,心里别有一番趣味。

吃完早饭自己出门散步,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儿时的乐园。

这条小河是我儿时经常来的地方,小的时候我和伙伴们经常在这里玩耍,捉鱼补虾,春天到了,小河解脱了冬天的束缚,又一次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河水清澈见底,静静的流向远处。

不久就要开学了,就要远离故乡到县城去拼搏了,在这生机勃勃的春天里,我一定会想那小麦一样疯狂的生长。

故乡的春,充满生机与活力。

故乡的春,给我动力。

故乡的春啊,明年这个个时候我还会回来的。

写故乡的高二作文

已是夜的天地了,星仍旧黯淡的闪烁,月仍温和的.照耀,树影婆娑,摇曳路灯的剪影下,勾勒出了故乡神秘的背影。

月儿,已悄悄的爬上夜空,温和地向大地洒出银白色的光辉,道路两旁残旧的路灯在风中摇曳着,散发出微弱的光亮,显示出黯淡的生命态度。

路旁,一小女孩儿抬头凝视着夜空,张开那缺了几颗门牙的小嘴,说道:“今天的月儿真美啊!”是的,真美。繁忙的我们,也许只有不经意间才抬头欣赏起美丽的月夜,而城市的喧嚣,却已将我们引领入了另一个嘈杂的世界。这里,有追逐名利的、有争论是非的、有管弦呕哑的,……城市的发展,企业的腾飞,虽说已经给故乡带来了蓬勃的发展,却也从故乡,掠夺去了曾经的宁静与活力。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千山万水的阻隔,并不能隔断月光的传递,同一片星空下,我们凝望着同一轮月亮,思念着同一个故乡。

曾几何时,农忙时的欢快场景令人留恋,田埂上的野花幽香令人回味,可现在,一座座的高楼拔地而起,将所有乡间的美好都埋没与钢筋水泥之下,而这高楼里,却只是那些永远不知疲倦的白领们,敲击着键盘,两眼一动不动盯着屏幕。

曾几何时,独自一人漫步在乡间小道上,时不时有从身旁经过的路人与自己礼貌的打声招呼,学校里,考试不理想时,心情不好时,身旁也总有人嘘寒问暖,可现在,一切都已不复存在,故乡的人亦是,故乡亦是。徘徊在十字街头,行色匆匆的路人,总是低头想着自己的事情,偶尔抬头也只是看看前方的路,眼中已没有了旁人。碰巧,一对情侣从身边走过,但却避而远之,学校,虽已修建的更加崭新,但却只留下了过去那些许淡淡的回忆。

故乡的月,由于缺少人们的欣赏早已黯淡;

故乡的宁静,由于城市的喧嚣已离我们远去;

故乡的思念,由于远在异乡的亲人的淡化,已没落在时间中;

故乡的悠闲,由于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奢侈的幻想;

故乡的人,也由于故乡的改变,而变得更自我……。

写故乡的高二作文

漂泊者恋家,离家者忆乡,离乡者说最忆是故乡。

故乡是一片沉静的土,它承载着你奔跑在田野的童年,你第一次放飞风筝的天真无邪,你做游戏时的欢声笑语。不怕青春辜负年少,梦里听你一声长啸,忍不住想跟着音,跟着回到故乡。

银杏落了,落下的是一抹霞,点缀初冬的色彩的单调。你在异乡未归,像没有方向的鸟儿,迷惘着,懵懂着。

一个个童年的成长,一个个生命的降临,故乡就在这生生长长中留存。花落尽仍待蝶来觅,人离乡旧恋乡归依。那些离离合合,就在故乡的青石板上深深地烙印。往昔的童谣仍被传唱,只是童谣仍在,人非昔之人,情亦非昔之情。纵使离开故乡,天涯遍踏,也不如尘归故土。疼满缠绕着树儿,一圈一圈绕痛了我的心。青青的蔓纹细语道:“我依旧是我,你依旧是那个童年的你吗?”顿时泪满眼眶,滚烫的泪珠夹杂着雨,淋湿了脸颊。

一抹泪痕,两行眷恋,我与故乡苦恋。恋你的质朴平淡,恋你的山清水秀,恋你溪涧旁的温柔和狂风暴雨中的呐喊。梦回几度离乡愁,恰似一汪泪水向心流。还记得那石缝里的翠绿的生命,仅有寸土之地,也要为自然奉献自己的色彩。虽有几分憔悴,但是绿得逼真,绿得可爱。我蹲坐在旁,打量你的坚毅,思索你的意义。故人故土故乡,故香故物故情,千丝万缕连成一线,在记忆中永不忘灭。我期盼着重回,渴望着再与故乡苦恋。

小时候,乡愁是一汪浅浅的溪流。长大了,乡愁好似郑愁予的乡愁……远离着依附,永远分离,却又终生相依。故乡不仅仅是一个出生地,在那里我摔倒过,失败过,也爬起来过,成功过。有人说往事不堪回首,我只愿再回首时,爱故乡之情如初见。当我老去,甚至死去,我也一定要回到故乡,感受那土地的温热,尽情贪婪的享受他的拥抱。愿生命静好,不再有风和雨的打磨。风雨洗礼未来的我的眼睛,留下故乡的美好,依存于他,热爱于他。

风的呼唤,情的炽热,故乡啊,最忆是故乡……。

故乡。

家,每个人温馨的港湾;家,一个值得我们留恋的地方;家,一个避风雨的小窝。

家中有情亲,家里有关爱,这是家中具有的。而春节也正是一家人团结的美好时刻,于是刚过年三十我便回到了故乡,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而这次的重游也让我有了太多的感悟。

随着车子离故乡越来越近,心中的兴奋之情更加难以掩饰。我是九岁离开故乡的,算起来已经八九年了,现在真的不知故乡已经变成怎样的了,也许更加繁华,也许更加落魄。故乡渐渐地出现在了视野中,可是如今的故乡却显得那样破旧,如今的故乡不再有当初的欢声笑语。原本这次回到故乡有些高兴,但当回想起曾经的繁花似锦,在看如今的败落,顿时感到悲从心来。

故乡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是一个避风港湾,但对于我来说却有着太多的感情。从我记事起我就觉得故乡便是我最大的依靠,因为那里是我们欢乐的天堂,因为那时的我每天有太多的欢乐,可是如今荒凉的街道上,只有微风带起的尘土,再也没有曾经欢乐的景象,有的只是荒凉、凄清。

虽然是大年初三,但是街上并没有太多的人,并没有一点新年的氛围,不过也有值得高兴的是,因为我在这里见到了很久没见的妹妹,虽然她每年会回来,但是我却不常回也就没有见到,但这次的见面使我和她的关系更加融洽了些。

第二天没事干就回到老房子看了看,没想到的是曾经的房子如今早已成为了废墟,突然感到很是悲伤,回想起曾经的时光,总觉得犹如发生在昨天一样,依旧历历在目。可是自己却也明白,当初的一切不可能再次回归,而走过的岁月也只能当做美好的回忆了。看着熟悉的场景,回想着走过的点点滴滴,突然觉得自己真的长大了,早已告别了当初的幼稚、天真。

也许这次的回归会让自己明白佷多,但感触最深的便是自己真的告别了天真的时代,因为如今的自己有了对故乡的怀念、有了自己的想法、有了最深的情感。当初在这里的时候并未有过这样的感触,而现在发现故乡真的留给自己太多的美好回忆。也许这就是常说的经历过了,才会知道当初的岁月又怎样的美好。

虽然曾经的故乡已经不在,但我却一直不会忘记曾经陪我成长的地方,一个让我留下了太多美好回忆的地方,让我一生绝恋的地方,让我有欢声笑语的地方。因为故乡带给我太多,带给我无尽的欢乐,虽然如今的故乡不在像当初那样,但我却永远怀念它,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故乡。

故乡。

“回来吧,回来哟,我已厌倦疲惫……”

看天边飘着故乡的云,它来的漫不经心,可我……。

如果我是失根的兰花,飞舞的秋萍,那故乡的记忆便给予了我重归大地的力量。如果我是漂浮的萍,断枝的蒲公英,那故乡的记忆便赐予了我眷恋人世的勇气,一切都变成的回忆。

怎会有“家在梦中何日到,春生江上几人还”的郁郁低吟?望不断的风,吹向故里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乘着它奔向梦里的佳人?远在天涯海角,似乎时钟也无法回转着带你回到家中,默然,静伫,只几片凋零的树叶盘旋着伸向你目光远眺的前方。年关节的,谁会去留意你远行的步伐,多么沉重,似也无助?就像你那飞舞的乱发在挣脱着束缚欲回家。

哦!你的感情也随之涌出:“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期盼终归期盼,现实与理想看似相差遥远,只不过你的几个动作,别人的几句话便可成真。守着那份乡思,怎料春风又绿江南。站在对岸,触手可及的对岸却夹隔着无法越过的长度。一声呵斥便不敢摇头的你只剩涮涮泪水。一脸的惆怅将天空的那角都拉成长发,但却无法长到故里,无法传递你的襟衣。蓦然,南飞也不过如此,它又能带给你什么慰人的话语呢?点几滴眼泪,苍白的脸映照着水,哀叹也只有守住而已!

故乡啊!走到哪都挂着你的身影,可是你却无法体谅我的心境,不懂得将那份深沉埋藏于你心底,只几点梦的踪影。

写故乡的高二作文

不经意翻了几页书,目光又停留在孙犁的一句诗上:“梦中每迷还乡梦,愈知晚途念桑梓。”

手再也翻不动薄薄的书页,眼再也无法挪开。思念故乡的情绪被此勾出,如此浓烈。

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我是5岁离开故乡的,大概少不更事,抑或许时常回去,倒也不觉什么。老家还是我固定的巢穴,安定的归宿。直至今年春节过后,我们举家搬迁,来到了这个远离故乡的城市,被故乡拉着的风筝伐,突然放长,风筝有些不稳了!

我是知道的,要回去一次,恐是不易的。回老家住,是不可能了。

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就如烈酒,味浓且烈。珍藏的年代越久,后劲越大。

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多青苔,破旧不堪。村人依旧,每逢路过都指点着说:“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

一位乡人来我家做客,对爸爸说:“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果树成林,你那几间旧房留在那儿,太破,太旧,实在太不合调了。”

爸爸却回答:“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

那乡人说爸对那几间老屋感情太浓,舍不得。

我问爸:“那屋留着,能留下什么?“爸只是抚着我的头,望着故乡的方向:”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员,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吧我忘记了。”

我知道父亲指的不是村人是否记得我们,只是希望故乡不要少了自己,自己漂泊在外,想家时,总能马上付出一个影像来。

人,总得有个根,无论贫或富,根都不会变。你是那方的人,留着那方的血。

故乡,紧紧的握住了游子远飞的筝线。

写故乡的高二作文

故乡,对每个人来说,都有一份特殊的情感,对我也不例外。我的故乡在北山,她坐落在那千沟万壑的黄土高原上,与南山互相形成“姊妹山”,是一个盛产干旱、荒凉与贫瘠的地方,那里不仅有一群勤劳与纯朴的劳动人民,还有一副美丽的北山画卷。

北山是一个常年干旱少雨的地方,在那儿,人们对雨的渴求超越了一切,甚至把雨当做命根子,当作神。可是,老天爷还是很少眷念他们,有时吝啬地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感动地掉下。不过,好在那里有一群勤劳聪明的人们,他们想到了如何去保存那些稀有的珍贵的水的方法——水窖,人们在院子的低洼处挖一个水窖来蓄水:夏天,人们提前打扫好院子,等待雨水的降临,冬天,只要地面被白皑皑的雪覆盖时,人们就会赶紧去收集雪,堆积在窑边上形成一座雪山,等待雪水的消融。在那里,我相信每个人都是节约用水的公民,因为他们总是把水多次循环使用,如:一马勺的水会成为一家人的洗脸水,接下来将会是一家人的洗脚水,最后就会被用来浇菜,一点也没有浪费。在那里,人们对水的干净与浑浊是没有苛求的,因为如果他们对水挑剔,那么就是对资源的践踏与不珍惜,毕竟,浑浊的水也是可以让他们在那个缺水的地方幸得存活机会的。

北山也是一个“世外桃源”。夏天,走在田间的小路上,闻着泥土中夹杂着的药香味,看着绿油油的田地,望着劳动人民劳作的背影,听着小鸟欢快的歌唱,就好像掉入了一副景中有景的美丽画卷中。在这里,我要说的其实是北山以前并没有种植药材,但是近年来乡政府为了早点让农民进入小康,才想到在这个干旱少雨、贫瘠落后却日照充足、土地雄厚、结构疏松、海拔高、面积广的自然条件下种植百合和中药材,这是多么具有先天优势啊!农民可以通过出售百合和药材得到一份收入。北山是农业的聚宝盆,这里可以生产多种农副产品,如:洋芋、胡麻、苞谷、小麦等等,而且它们现在已经走出了大山,走向了世界。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北山农副品牌将会成为另一个知名的世界品牌。

北山也是一个林木的“王国”。近几年来,在国家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大部分被占为林木区,农民可以在自家被占的土地上种植林条子、杏树等各种绿色林木,让荒山变绿,让自然环境变好,这群朴实的劳动人民就是山的“播绿人”。

构画一幅美丽的家乡蓝图,是每一个北山人的毕生梦想。在这里,学生不仅可以通过刻苦努力地学习走出大山,完成他们的梦想;也可以用足球踢出他们的未来,北山中连川的足球队,也是我们一些北山学子走出大山的另一条途径,足球是他们的课外活动项目,在不耽误他们学习的情况下填补他们的业余生活,即可以强身健体,又以球育人,在艰苦的环境中铸就他们的梦想,也让他们产生即使在大山深处也不能放弃梦想的信念。

感受着微风从我的面颊上轻轻拂过,内心无比的宁静,突然发现北山儿女也有着独有的品质:不仅可以忍受风吹日晒的劳累之苦,更有永不言败的坚韧与乐观,我们用勤劳的双手构画出了无数个丰收的美景,也哺育了无数个纯朴的北山儿女。

北山,是我毕生的眷恋,就算是山崩地裂也永不改变。

写故乡的高二作文

“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孙犁曾经写过这样一句诗以表怀乡之情,杜甫也曾写过“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而李白则用“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以抒发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可见,故乡牵扯着多少游子的心,有着多少的游子对其深深的思念。韩少功说过“一个没有故乡的人,他的身后一无所有”。毕竟故乡看着我们成长,写着我们的故事。我们曾经在这里哭过,笑过,我们是风筝,故乡是那根连着的线,永不分离。

我无数次梦到自己的故乡,倒也不是相隔甚远,而是回去的次数少之又少。外婆离去后,我似乎就没有什么理由再回去,然而现在的故乡越来越陌生,她改变的太多太多。也许是种进步,但却摧毁了它最初的模样。况且那里已经没有我的亲人,一些老人倒是认识,但却没有什么话可说。村里的小孩子也越来越少了,青年人则在外地打工,我看到的更多的是高速公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

我从小就在这里,虽然中间或许有些变迁,但却不影响我对她的感情。毕竟出生的故土总是格外地让人留恋。脚下的石子路我已经走过许多遍。奔跑过,走过,跌倒过,再爬起来,现在却已经是平坦的水泥路。前边的河,是我们游泳嬉戏的夏日避暑地,水花四溅,张扬放肆的童年,却随着河干涸了。树林蝉鸣依旧,仍然是夏的燥热,却没有了从前相伴的人。他们都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也不知道能不能再见。昔日耍闹的场景如梦般在眼前浮现,零零散散的记忆拼成了那个午后,可惜那些只能在过去重演,在梦里再次遇见。我的心,莫名的悲哀。

故乡渐渐远去了,我还是念着她,牵挂着她。长风吹旷野,短雨打芭蕉,无乡之人无情可系,无根可寻。我怕终有一天我也会无情可系,无根可寻。也许只有在梦里,可能奢望还是原来的故乡,还是最初的故事,最初的背景。

故乡小路。

奶奶告诉我小时侯我在小路上学步的情形:一摇一摆的,站立不稳,又急着想早点学会,不小心踩到了一颗小石子,摔倒了,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正当我感觉无助的时候,奶奶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来,轻柔的扶起我,然后很用力的跺地面,一边跺着,一边解气似的数落着:“我再叫你摔我的宝宝,我再叫你摔我的宝宝。”我也会用肉嘟嘟的小手狠狠在地上拍,仿佛那样就出了气,心里顿觉舒坦许多。就这样,慢慢的,我学会了走路。

后来,我做梦了,梦见我长得很高很高,站在故乡黑黑的、宽宽的路上……。

我在一天天长大,小路也是,虽然它现在还没有那么宽,那么黑;但我相信它会的,我也会。

故乡情结。

英俊的小伙子似的伸出双手把它紧紧拥入怀中。这里山清水秀,四季如春。其永和的天然松树林下,丝丝泉水涌流,哺育着一方方劳苦大众,更有出名的泰和春酒为之添光,也多了些许神秘的色彩。我的童年、少年,有许多时光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秋,将至。

夜幕降临,四处灯火通明,没有了童年的黑暗,也带走了那时的欢笑。往日的温情和喧哗已被今天的冷漠和寂静代替。人们,都在展示自己和封闭自己。高高的迎客松下,没有人再来乘凉,它只好静立在风中,默默无闻,又是一道风景。

故乡的河高二作文

转眼间,不知不觉的,二十年过去了,我独自一人在外地工作,常常想起故乡佛山。终于有一天,我有机会回去了。

一路上,我兴奋的心情无论如何也抑制不住。不一会儿,车子驶进了佛山城区,我看到眼前的景致,惊呆了,一排排树木密密麻麻的栽在马路两旁,风一吹,树枝摆动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在向我招手,还有对我说:“欢迎你回到故乡!”仔细一看,密密麻麻的树木后面隐藏着一幢幢红顶白墙的别墅。

车子继续行驶在马路上,忽然,我看见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我感到很奇怪,就下车问了一个路人,路人回答:“这条河就是世纪年前的汾江河,如今环境逐渐变好,汾江河已经不再是以前那条又黑又臭的汾江河了。”听了这话,我真不敢相信,十几年前的汾江河如今焕然一新,在阳光的照耀下,河水闪闪发光,就像一块宝石。以前黑乎乎的衣服变成了漂亮的纱裙。小鱼、小虾在水底快乐地嬉戏。河堤上的柳树飘逸的秀发垂在河堤边。我对眼前的景象真的不敢相信。

后来,我才了解到,汾江河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美丽。原来我们佛山的政府十几年来,一直在努力实现把佛山变成一个大的城市花园。从十几年前开始,政府就限制工厂排放污水到汾江河,然后把排放居民生活污水的管道移到污水处理厂……所以佛山现在的环境才那么好。

高二故乡的秋天作文

秋,可能是太平凡了。一年一度春秋,除了赶不上时节的婴儿,谁没有体验过秋。就是那枝头最后一片树叶由绿变黄的时候。给人们带来一丝的悲凉凄切之时就是秋,故乡的秋却不象那样。

故乡爱你到秋没有那样凄凉。在我们这山清水秀的乡村可谓是四季如春,看不到树木脱下一身繁华的盛装而又孤怜坚挺的刺入云霄的景象永远是碧绿的群山。鸟儿在枝头欢快的唱着歌儿,象在为农民伯伯唱着丰收的交响曲。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一阵秋风吹过,只见黄叶在纷纷飞舞下来恰似一群蝴蝶在空中飞舞。虽然地上的落叶在不断的增多,但树木还是披着绿衣。只要你仔细观察,却能发现也有一些绿芽在努力的生长。只是没有春天那样勃发罢了,可能是我们乡村的树木太落后受到民族风情是影响,也怕羞吧。虽然穷,还穿着补丁的绿裳,而不能象城市里的树木。他们赶时髦。讲个性。秋天一棵穿着绿一点的衣服的都没有只是在枝头挂着几片黄叶,脱下繁华的盛装度过爽朗的秋天。这是他们时尚。个性的服饰。他们说:“你们乡村的树太封建啦,秋天还穿着古典的衣服,太原始了,赶不上时代的脚步”

傍晚饭后,农民伯伯们泡上几杯热茶,拿上一瓶纯生太的自制酒到院子的四季青下,带着丰收的喜悦。在那里看晚霞,谈论着今年的业绩。边谈边喝酒品茶,在欢乐中度过。看不出来一点秋的凄凉。而城市里的人们却在昼夜不停工作。有时间就到湖边,在已经凋落了叶子的树下,回想着凄惨的往事。带着秋的情思回忆着秋的悲惨。天空中一只飞鹰叫得凄凄惨惨,更激起了游子拿份幽幽的乡愁。

秋天的雨就像一个小孩说哭就哭。本来还是太阳当空照,农民伯伯们正在收割着一年的劳动果实。突然乌云欢聚一堂,下起了雨,拿雨使人静溢,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感到悠远的情思。收获已经在家门口,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你会感到高邈深远,并让清凉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

这是故乡的秋,让人感到欢乐而不是忧思,让若你感到幸福而不是凄惨,让人感到深远而不是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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